Ⅰ 羅馬協定的簽訂產生了什麼影響
1935年1月7日羅馬協定的締結,實質上是法國對德政策的產物。作為抵消納粹德國給歐洲帶來的日益加劇的危險而採取的一系列外交手段之一,法國與義大利接近的最終目的在於加強自身安全、孤立納粹德國。然而,法意談判期間,法國為了換取義大利的合作,不惜縱容義大利的侵略野心,將衣索比亞作為政治交易的籌碼。這種通過犧牲第三國利益來維護本國安全的外交政策是典型的綏靖政策。法國這種損人利己的短視政策,不但未能使羅馬協定成為遏制德國危險的王牌,反而使國際局勢日趨復雜與動盪。
羅馬協定的締結給當時的國際關系帶來了極為嚴重的後果。事實證明,1935年初締結的法意羅馬協定,與10月間爆發的意埃戰爭之間,存在著密不可分的聯系:法意接近以及法意談判期間關於衣索比亞的秘密交易,事實上最終為義大利日後武裝入侵衣索比亞敞開了大門。從這個角度來看,稱1935年秋意埃戰爭的爆發,源於8個月前簽署的法意羅馬協定,並不為過。
Ⅱ 義大利投降和停戰協定的具體情況是什麼
9月3日,艾森豪威爾的參謀長比爾·史密斯中將與巴多里奧的全權代表卡斯特拉諾將軍在錫拉庫扎秘密簽署了義大利投降和停戰協定,雙方確定在9月8日下午六時同時宣布義大利投降,義大利將所有機場、港口以及海陸交通線交給盟軍支配,撤回在南斯拉夫和希臘的意軍或就地解除武裝。美軍第82空降師則立即在羅馬空降。
Ⅲ 西歐走向聯合的過程是怎樣的
不知道你講的是歐盟還歐共體
1950年5月9日,法國外長舒曼提出了最初的設想,他提議通過建立歐洲煤
鋼共同體來促進歐洲經濟的發展和歐洲的統一。
1951年4月18日,法國、聯邦德國、義大利、荷蘭、比利時和盧森堡共6個
國家在法國巴黎簽訂了《歐洲煤鋼共同體條約》。該條約於第二年7月25日正
式生效。
1957年3月25日,上述6國在義大利羅馬簽訂《羅馬條約》。1958年1月1日,
《羅馬條約》生效,歐洲經濟共同體和歐洲原子能共同體正式成立。
1965年4月8日,上述6國簽訂《布魯塞爾條約》,決定將3個共同體的機構
合並,統稱歐洲共同體(簡稱歐共體)。這是「歐共體」名稱的首次使用。《
布魯塞爾條約》於1967年7月1日生效。
1973年1月1日,丹麥、愛爾蘭和英國加入歐共體,這是歐共體歷史的首輪
擴大。
1979年3月,歐共體巴黎首腦會議決定建立歐洲貨幣體系,建立「歐洲貨
幣單位」。這是歐元的雛形。
1981年1月1日,希臘成為歐共體正式成員國。
1986年1月1日,西班牙和葡萄牙加入,歐共體擴大為12國。
1991年12月11日,歐共體馬斯特里赫特首腦會議通過了以建立歐洲經濟貨
幣聯盟和歐洲政治聯盟為目標的《歐洲聯盟條約》(又被世人稱為《馬斯特里
赫特條約》,簡稱「馬約」)。1993年11月1日「馬約」正式生效。此後,「
歐盟」與「歐共體」兩種稱謂並行使用。
1995年1月1日,奧地利、芬蘭、瑞典3國加入歐盟。至此,歐盟擴大到現
今的15個國家。1995年3月26日,對人員往來取消邊界檢查的《申根協定》在
法國、德國、荷蘭、比利時、盧森堡、西班牙、葡萄牙7國間正式生效。除英
國與愛爾蘭尚未簽署《申根協定》外,該協定已在其他各成員國陸續生效。
1995年12月16日,歐盟馬德里首腦會議決定於1999年1月1日正式啟動單一
貨幣,並將統一貨幣定名為「歐元」。
1998年3月,歐盟開始與波蘭、匈牙利、捷克、斯洛維尼亞、愛沙尼亞和
塞普勒斯就入盟事項進行談判。2000年2月中旬,歐盟與另外6個申請國保加利
亞、拉脫維亞、立陶宛、馬爾他、羅馬尼亞和斯洛伐克舉行正式談判。此外,
土耳其也在就加入歐盟進行不懈的努力。
2000年12月7日至11日,歐盟在法國尼斯舉行首腦會議,會議通過了旨在
改革歐盟機構、為歐盟東擴鋪平道路的《尼斯條約》草案。
2002年1月1日,歐元正式進入流通領域。目前,歐盟15國中,只有英國、
瑞典及丹麥3國尚未加入歐元區。7月1日起,歐元區各國貨幣已停止流通,歐
元成為歐元區國家惟一合法的貨幣。
歐洲聯盟(簡稱歐盟,European Union -- EU)由歐洲共同體(European communities) 演變而來,總部設在比利時首都布魯塞爾。
歐盟的宗旨是「通過建立無內部邊界的空間,加強經濟、社會的協調發展和建立最終實行統一貨幣的經濟貨幣聯盟,促進成員國經濟和社會的均衡發展」,「通過實行共同外交和安全政策,在國際舞台上弘揚聯盟的個性」。部長理事會是歐盟的決策機構,擁有歐盟的絕大部分立法權。歐洲理事會由歐盟各國國家元首或政府首腦以及歐盟委員會主席組成。歐盟委員會為常設執行機構,總部設在布魯塞爾。歐洲議會是歐盟的執行監督、咨詢機構。歐洲法院是歐盟的仲裁機構,設在盧森堡。
1951年4月18日,法國、聯邦德國、義大利、荷蘭、比利時和盧森堡在巴黎簽訂建立歐洲煤鋼共同體條約。1957年3月25日,六國又在羅馬簽訂了建立歐洲經濟共同體條約和歐洲原子能共同體條約,統稱《羅馬條約》。1965年4月8日,六國又簽訂了《布魯塞爾條約》,決定將三個共同體的機構合並,統稱歐洲共同體,但三個組織仍各自存在,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布魯塞爾條約》於1967年7月1日生效,歐洲共同體正式成立。
1973年後,英國、丹麥、愛爾蘭、希臘、西班牙和葡萄牙先後加入歐共體,成員國擴大到12個。歐共體12國間建立起了關稅同盟,統一了外貿政策和農業政策,創立了歐洲貨幣體系,並建立了統一預算和政治合作制度,逐步發展成為歐洲國家經濟、政治利益的代言人。1991年12月11日,歐共體馬斯特里赫特首腦會議通過了以建立歐洲經濟貨幣聯盟和歐洲政治聯盟為目標的《歐洲聯盟條約》(通稱《馬斯特里赫特條約》,簡稱「馬約」)。1993年11月1日「馬約」生效,歐洲聯盟成立,標志著歐共體從經濟實體向經濟政治實體過渡。1995年,奧地利、瑞典和芬蘭加入歐盟,歐盟成員國擴大到15個。2002年11月18日, 歐盟15國外長會議決定邀請塞普勒斯、匈牙利、捷克、愛沙尼亞、拉脫維亞、立陶宛、馬爾他、波蘭、斯洛伐克和斯洛維尼亞10個中東歐國家入盟,這將是歐共體成立以來吸收國家最多的一次。2004年5月1日為歐盟正式吸收10個中東歐新成員的日期,擴大後的歐盟將從15個成員國增加到25個。
歐洲統一貨幣為歐元,1999年1月1日正式啟用。除英國、希臘、瑞典和丹麥外的11個國家於1998年首批成為歐元國。2000年6月正式批准希臘加入歐元區。2002年1月1日零時,歐元正式進入流通。
綜上所述,歐盟(歐洲聯盟)的前身是歐洲共同體。法國、聯邦德國、義大利、荷蘭、比利時和盧森堡6國在1952年建組了歐洲煤鋼共同體,1958年又建立了歐洲經濟共同體和歐洲原子能共同體。1965年4月8日,上述6國簽訂的《布魯塞爾條約》決定將3個共同體的機構合並,統稱歐洲共同體。歐盟已經歷過5次擴大。
1973年,英國、丹麥和愛爾蘭加入歐共體。
1981年1月1日,希臘成為歐共體第10個成員國。
1986年1月1日,葡萄牙和西班牙加入歐共體,使歐共體成員國增至12個。
1991年12月11日,歐共體馬斯特里赫特首腦會議通過了以建立歐洲經濟貨幣聯盟和歐洲政治聯盟為目標的《歐洲聯盟條約》。「馬約」1993年11月1日生效,歐洲聯盟成立,標志著歐共體從經濟實體向經濟政治實體過渡。
1995年,奧地利、瑞典和芬蘭加入歐盟,歐盟成員國擴大到15個。
2002年11月18日, 歐盟15國外長會議決定邀請塞普勒斯、匈牙利、捷克、愛沙尼亞、拉脫維亞、立陶宛、馬爾他、波蘭、斯洛伐克和斯洛維尼亞10個中東歐國家入盟,這將是歐共體成立以來吸收國家最多的一次。2004年5月1日為歐盟正式吸收這10個新成員的日期。擴大後的歐盟將從15個成員國增加到25個,人口將從現在的約3.8億增加到約4.55億,整體國內生產總值將從現在的9萬多億美元增加到10萬多億美元。
歐盟的成立的主要作用和影響在於經濟、政治、安全、外交等。
歐盟是在歐洲經濟一體化建設取得重要成果的基礎上建立的。歐盟的成立又為經濟發展注入了活力。歐盟成立後,經濟快速發展,1995年至2000年間經濟增速達3%,人均國內生產總值由1997年的1.9萬美元上升到1999年的2.06萬美元。歐盟的經濟總量從1993年的約6.7萬億美元增長到2002年的近10萬億美元。在此期間,歐盟在1999年啟動了歐元,2002年正式流通,為歐盟經濟一體化起到了催化作用。政治、安全方面,歐盟在1995年實現了第四次擴大,成為一個擁有15個成員國、3.7億人口的歐洲區域組織。值得注意的是,《馬約》明確規定歐盟將逐步發展共同外交與安全政策。歐盟開始在重大國際問題上協調立場,並能在不少問題上「用一個聲音說話」,大大提高了歐盟的國際影響力。1999年5月生效的《阿姆斯特丹條約》則把共同安全與防務提高到重要議事日程。1999年12月的赫爾辛基首腦會議決定成立歐盟快速反應部隊,歐盟獨立防務建設邁出新步伐。今年春,歐盟宣布該部隊具備了所有設計行動能力,並開始在馬其頓和剛果(金)執行維和使命,使歐盟在政治、外交與安全方面的合作走向深入。
內政司法方面,歐盟絕大多數成員國通過加入《申根協定》,取消了內部邊界,極大方便了人員、貨物、資金和服務在歐盟內部的自由流動。同時,歐盟根據《馬約》成立的歐洲刑警組織,負責與成員國在打擊跨國有組織犯罪、人口和毒品走私等重大案件上進行協調。此外,歐盟成員國在教育、衛生、社會服務等多方面開展了合作,使歐盟公民在眾多領域受益於一體化成果。
當然,歐盟在成長中也有不少煩惱和困惑。首先,隨著歐盟的擴大和一體化進程的深化,歐盟在政策協調上難度增大,甚至出現僵持局面。在共同外交與安全領域,歐盟時常難以「用一個聲音說話」,在獨立防務建設上也明顯滯後於預期。此外,歐盟對自己未來的發展方向也存有一定困惑,這在目前的制憲問題上反映得尤為明顯。歐盟是在摸索中成長的,今後究竟是走向邦聯、聯邦還是其它形式的超國家聯合,歐盟領導人至今也沒有一個明確一致的意見。但是,這並沒有讓歐盟裹足不前,更沒有使歐盟因憂慮而彷徨。通過聯合走一體化道路永久避免大規模戰爭,在歐洲大陸實現穩定和繁榮,並在世界舞台上發揮與實力相當的重要作用是歐盟創始者的願望,也是幾代歐洲各國領導人矢志不渝的追求。歐盟將在2004年5月吸收另外10個國家入盟,實現歷史上規模空前的擴大,規劃歐盟未來航向的制憲工作也在按部就班地進行。在成就與困惑中度過10歲的歐盟,正在不斷調整、完善和壯大,並穩步走向成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