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越南和中國的科舉制度
越南的科舉制度,制度安排是模仿中國的,也是通過科舉考試選拔官員。科舉制度在越南實行了800多年,對越南歷史發展產生了深遠的影響。越南也是全世界科舉制度最晚廢除的國家,直到1919年越南末代王朝阮朝才廢除。
圖為越南科舉南定省鄉試中舉者
❷ 有關越南的歷史冷知識你知道哪些
越南受中國影響很深(尤其是北方,屢次被中國征服),因此也有「改朝換代」的概念,不過他們的朝代一般延用「安南」「南國」之類的國號,以姓氏(如「陳朝」「阮朝」)區分。
越南也長期實行科舉制度,與中國相仿。但是越南人的識字率比同時代的中國更低,官員質量也不如中國。
中國屢次征服越南,都因為當地此起彼伏的游擊作戰導致的巨大耗損而前功盡棄。意思就是,征服越南的收入還抵不上當地駐軍的維持費用,這樣的情況下當然要撤軍,撤軍的原因並不像越南人說的那樣是「頑強抵抗」「造成重大損失」。
中華文化圈最後一個狀元來自越南。
越南人最早學習中文,並創立了自己的語言,但會說中文被視作有知識的象徵。而越南科舉也是要考中文的。雖然後面法國殖民者為越南人制定了拉丁式的越南語,而後者也被證實更符合越南人的使用需要,但當代的越南語仍然能看到中文的影子。
❸ 外國人如何評價中國科舉制度
這種以書面考試為工具的選官制度,把古代中國塑造成了一個文質彬彬的社會,一個教育社會。科舉制度誘導所有稍具條件的人都去讀書識字,在古代中國,村村有私塾,處處有書院。彼時中國的識字率絕對高於西方同期。這是科舉制度的一個非意圖後果,在前現代時代,它就實現了文化的廣泛普及,而教育在人們的觀念中,占據著舉足輕重的地位。根本不需要發展經濟學家來論證教育對於發展的重要意義,中國人天生就對教育投資充滿熱情,甚至可以說是熱情過度。
時至今日,科舉制度已消失百年,我們自可摒棄當年廢科舉之時支持者與反對者的激情,公允地評價科舉制度,並探討創造性轉化的可能。然而,悖謬的是,科舉制度中比較可取的元素似被人棄置,而其荒唐的一面卻似乎時時糾纏著今人。
○英國
「它會像火葯和印刷術一樣」
英國文官考試制度吸取科舉考試平等競爭原則和擇優錄用方法,舍棄了科舉考試空疏無用的古代經典內容,後來被其他歐美國家和日本等國仿效。
1835年,居留中國人士格爾斯指出:「科舉是古往今來的其他偉大的君主制度所無法相比的。也許這就是他們所創造出來惟一值得保留的制度,而此制度還未被其他國家所採用。或許將來有一天,它會像火葯和印刷術一樣,在國家制度,甚至是歐洲的國家制度中,引起另一次偉大變革。」
1847年,曾到過中國的杜麥斯出版了《中國札記》,以近乎狂熱的態度呼籲建立起向全體英國臣民開放的競爭性的考試制度,從而提高英國行政官員的水平,並促進大英帝國的團結。
1994年,韓國紀念科舉廢止100年,舉辦了模擬科舉考試,取錄了兩名狀元
1854年,由馬考萊等人向英國議會提交《印度文官制度報告書》,建議:建立完整的考試制度,考試事宜應由一位權威人士主管的考試中心全權負責;考試必須採取競爭性的筆試辦法,對考生的年齡、健康、品行也應作具體的要求;對於高級職位,應有相當於國內最高教育水平的競爭性考試。
1855年5月,經過議會辯論之後,英國實行文官考試制度。
1870年6月,新上台的帕麥斯頓政府頒布了《關於錄用王國政府官員的樞密院敕令》,規定凡要進入政府各部門工作,都必須經過競爭性考試。至此,英國文官考試走向制度化和正規化。
1857年4月英國權威刊物《威斯敏斯特評論》評論說:「這些中國的『外夷』(英國人)的確只是從中國科舉考試的書籍中學到一頁而已。」
○美國
「我們在洪荒時代,中國人已在讀書」
19世紀60年代後,美國也在考慮採用擇優錄用的文官考試制度。美國的文官考試制度基本上是仿效英國的產物,但是史料表明中國科舉制也曾在一定程度上影響過美國的文官考試制度。
1848年,威廉姆斯在《中央王國》一書中說:「從科考的結果看,中國政府的高官階層中的不少官員都懷有讓人極為敬佩的才能和知識,及愛國、正直和有條不紊的工作態度。它維持了這個國家龐大的機器的運轉,也保持著一種不衰的崇文風氣。」
1870年,史皮爾(Spear,漢名施惠廉)在《最古老與最年輕的國家:中國與美國》一書中說:「中國人民的競爭使得整個政府管理的政治原則公開化。聽吧!西方國家,它沒有世襲等級,或許沒有個人榮耀,它沒有財富的權力,它不主張任人唯親,它也不去迎合世俗的偏見和利益。」
1873年美國文官委員會在報告中宣稱:「當我們的大陸尚處於洪荒時代,孔子已經在講授德政,中國人已在讀書,使用指南針、火葯和乘法表。然而東方世界這一最文明的國家對於科舉制度的運用,將比上述任何東西都更能奪走我們美國人的優勢(如果我們算得上有什麼優勢的話),這其中的原因究竟何在?倘若不充分肯定中國的宗教或帝制的作用,必將無從作出解釋。」
1883年,以平等競爭為原則的文官考試法案獲得美國國會通過,該法案規定政府事務官的錄用,必須經過公開考試,擇優錄用。從此以後,考試錄用事務官,成為美國文官制度的一條基本原則。
1893年,美國文官考試制度完全確立。
○日本
被權貴把持的科舉
公元7至8世紀之際,日本引進中國的律令制度,模仿唐制實行貢舉制度。
唐朝科舉制度的結果是秀才科逐漸停廢而進士科日漸興盛,但日本到公元730年以後則是秀才科逐漸獨盛而進士科式微。
日本的貢舉制度,由於貴族干政、學官世襲,到10世紀以後,大學寮基本上為貴族把持,博士推薦學生參加科舉,不是依據才學高下,而是以資歷名望,致使科舉制度日漸流於形式化。
11世紀後,形式上還繼續實行式部省試,但考生皆由權貴推薦,應考者幾乎無條件及第。科舉制至此已完全異化。
明治時代初期,為了選拔人才,推動維新運動,1869年進入新政府的學者神田孝平向公議所提出了「進士及第之法」的建議書,提倡以「漢士及第法」,即中國的科舉制度為參考,樹立近代日本的官僚考試制度。考試科目注重實用。這項提案雖然獲得公議所通過,卻沒能得到實權人物的支持而沒得到具體實施,而人才選拔的考試制度也最終為近代的學校制度所取代。
○韓國
「我國公道,惟在科舉」
從公元958年起至1894年,韓國的科舉制在歷史上存在了936年,成為中國域外實行科舉制時間最長、也最完備的科舉。
近500年的高麗王朝,科舉制度實兼唐、五代、宋、元等諸朝制度而成。具體而言,高麗制度直接淵源於隋和唐者,有禮部三場試、三條燭試(夜試)、試期在春三月(春試)、科目中的「賓貢科」、咒噤科等。
高麗王朝恭愍王十九年(1372年)明太祖遣使往頒科舉詔後,高麗科舉鄉會試程式一依明制,第一場試《五經》義,五百字以上,《四書》疑,三百字以上;第二場試禮樂論,三百字以上;第三場試時務策,一千字以上。唯務直述,不善文藻。
公元1392年,李朝重新整頓衰落的科舉制度,定科舉法,初場罷《四書》疑和《五經》義,改試講論。但實行數科之後,實踐證明並不能選拔到「經學傑出之才」。
李朝科舉比同期的中國科舉更頻繁,幾乎每年都開科,「國家用人之道,只在於科舉」。科舉在李朝的地位不亞於科舉在中國歷史上的地位。
韓國有「我國公道,惟在科舉」,「私門塞而公道開,浮華斥而真儒出」之說。盡管不時出現改革甚至廢除科舉的呼聲,但科舉制直至公元1894年才遭停罷。如果不是因為日本的壓迫,科舉還將延續一段時間。
○越南
最後廢止科舉的國家
1075年始,1919年止,越南是最遲實行和最後廢止科舉的國家。
李朝建立科舉制度,模仿中國實行三場考試。據《越史通鑒綱目》載,仁宗太寧四年(1075年),「選明經博學者以三場試之,擢黎文盛首選入侍學。本國科目自此開始。」
公元1807年,阮朝阮世祖開鄉試,其制度模仿中國清代科舉。其形式內容仍然和中國科舉考試大同小異。
公元1832年,越南引進八股文作文考試文體。
公元1884年,法國和越南簽訂了《順化條約》後,法國殖民者實際上取代了越南帝王的統治,西方新學動搖了儒學的地位。中國戊戌維新也影響到越南,中國廢除科舉制度後,越南科舉更是唇亡齒寒。
1906年,越南成立教育改進委員會,新型學校紛紛創辦,逐步取代了傳授儒學的科舉教育。
1919年,越南舉行了最後一科會試,取中23名。此後,科舉制度在越南和世界歷史上終於完全退出了歷史舞台
❹ 科舉制的利與弊
利 科舉原來目的是為政府從民間提拔人材。
敝 科舉對於知識的普及和民間的讀書風氣,亦起了相當的推動作用。雖然這種推動是出於一般人對功名的追求,而不是對知識或靈性的渴望
科舉所造成的惡劣影響主要在其考核的內容與考試形式。由明代開始,科舉的考試內容陷入僵化,變成只要求考生能造出合乎形式的文章,反而不重考生的實際學識。大部分讀書人為應科考,思想漸被狹隘的四書五經、迂腐的八股文所束縛;無論是眼界、創造能力、獨立思考都被大大限制。大部份人以通過科考為讀書唯一目的,讀書變成只為做官,光宗耀祖。另外科舉亦局限制了人材的出路。
❺ 科舉制度
科舉以前的人材制度
秦朝以前,中國社會採用分封制,選士也依靠世襲制度。西周時,天子以及諸侯分封天下。周禮之下,社會階級分明。管理國家由天子、諸候、卿、士分級負責。而各階層按倫常,依照血緣世襲。到了東周,穩定的制度開始崩潰,於是有「客卿」、「食客」等制度以外的人材為各國的國君服務。
到了漢朝,分封制度逐漸被廢,皇帝中央集權得以加強。皇帝為管理國家,需要提拔民間人材。當時採用的是察舉制,由各級地方推薦德才兼備的人材。由州推舉的稱為秀才,由郡推舉的稱為孝廉。察舉制缺乏客觀的評選准則,雖有連坐制度,但後期逐漸出現地方官員徇私,所薦者不實的現象。
東漢末年,曹丕時創立九品中正制,由中央特定官員,按出身、品德等考核民間人才,分為九品錄用。魏、晉、六朝時沿用此制。九品中正制是察舉制的改良,主要分別是將察舉之權,由地方官改由中央任命的官員負責。但是,這制度仍然存在不公平的弊病。晉代以後,負責中正的官員都由世家士族出任,他們考核人材所憑准則,僅限於門第出身。於是造成「上品無寒門、下品無世族」的現象。不但堵塞了民間人材,還讓世族得以把持人事,影響皇帝的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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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唐
為了改革九品中正制,隋文帝於開皇七年587年命各州「歲貢三人」,應考「秀才」。隋煬帝在大業元年605年設進士科取士,成為以後的科舉。在整個隋朝的三十八年內,總共舉行了四至五次科考,總共取秀才、進士十二人。
唐朝繼承並發展了這一制度。唐朝的科舉分為常科與制科兩類。常科每年舉行,制科則是皇帝臨時設置的科目。常科的考生有生徒和鄉貢,常科名目很多,依據應舉人的條件和考試內容分為秀才、明經、進士、明法、明書、明算等科。生徒是在國子監(國子學、弘文館、崇文館)、各地學館入學考試合格的學生。鄉貢則是通過府試、州試的人,又稱舉人;考頭名的稱解元。通過朝庭尚書省的省試者稱為進士及第,考頭名的稱狀元,其餘分甲第和乙第。
唐朝初年,由吏部考功員外郎主持科舉考試,開元二十四年(726年),以郎官地位太輕,改由禮部侍郎主持。唐代科舉中最常見的科目是進士和明經。進士一般試帖經、雜文、策論,分別考記誦、辭章和政見時務。明經一般試帖經、經義、策論。所以進士和明經的區別主要在於辭章和經義。當時人重進士和輕明經。進士每年錄取名額不過三十人,加上明經也只有百人左右。
除了每年的常科考試外,還有臨時不定期由皇帝親自主持的科舉考試,叫制科。唐代制科的科目見於記載的就有百種,如博學宏詞科、文經邦國科、達於教化科、可以理人科等。參加制科的人不僅有白身,也包括有出身和官職的人。應試者可以由他人舉薦,也可自薦。開元以後,全國參加制科的人「多則兩千,少猶不減千人」,所以「所收百才有一」。考試以策論為主,也考經史和詩賦。錄取後「文策高者,特賜與美官,其次與出身」。制舉以開元時期為最盛,文宗太和以後就很少舉行了。
武則天主政時,曾首創了由皇帝主持,覆核進士資格的殿試;和取武將的武科舉。但是二者在唐朝時並未有成為定例。
唐代的科舉仍然留有一定的舉察制影子。例如:士子在應試前,流行把自己的作品呈送社會名流,希望名流能向主考推薦。除了武則天主政的一段時間外,唐代的科舉沒有糊名的習慣。考官在評卷時,考生的名聲往往是考慮因素之一。這樣做的原意跟舉察一樣,是希望可以兼顧人材在試場外的表現。但同時這亦無可避免造成了不公平,出現士子與考官之間的利益瓜葛。到了唐末吏治敗壞時,弊病更甚。
整個唐朝的科舉取士約一萬人。唐代的宰相中,百份之八十是進士出身,可見科舉的成效。但科舉亦並非唐代政府招納人材的唯一方法,門蔭入仕和雜色入流也是唐代重要的入仕途徑。到了唐代後期,出身寒門由科舉入仕者漸多,與世族門蔭入仕者形成兩大官僚派系集團,互相傾軋,史稱「牛李黨爭」。
唐朝的新科進士僅授予的官職遠較後代進士低微。例如,唐朝秀才科上上第授正八品上官職,明經科的上上第授從八品下官職而進士、明法兩科,甲第授從九品上;乙第只能當最小的官從九品下。著名詩人王維考中狀元後當的太樂丞,就是從八品下的小官。因此,唐朝的科舉類似於現代的基層公務員招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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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
宋代進一步改良了唐朝的科舉制度,確立了一套相當完整的體制。
宋代改良科舉制度,其中重要原因是皇帝欲加強對取士過程的控制,減少考官及士子聯黨結派的可能。自宋太祖開寶六年起,取錄的進士一律要經過由皇帝親自主持的最後一關殿試,名次也由皇帝親定。自此以後,進士都是「天子門生」,而不再是考官的門生。為了保證考試公平及公正,宋朝對考試的規則進一步完善,以免考生或考官作弊。另一方面,宋代取士的數量大增,每科進士通常達數百人,並且放寬了應考條件,不論財富、聲望、年齡皆可應考,對偏遠地方的考生更給予路費。自宋英宗治平二年(1065年)起,定期開考,三年一科,之後為明、清二朝所沿襲,至科舉被廢為止。
宋代的科考分為三級:解試(州試)、省試(由禮部舉行)和殿試。解試由各地方進行,通過的舉人可以進京參加省試。省試在貢院內進行,連考三天。為了防止作弊,考官俱為臨時委派,並由多人擔任。考官獲任後要即赴貢院,不得與外界往來,稱為鎖院。考生到達貢院後,要對號入座,同考官一樣不得離場。試卷要糊名、謄錄,並且由多人閱卷。而殿試則於宮內舉行,由皇帝親自主持及定出名次。自宋代起,凡於殿試中進士者皆即授官,不需要再經吏部選試。
南、北宋三百二十年,總共開科一百一十八次。取進士二萬人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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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
蒙古人不著重開科取仕,滅宋後一度不舉辦科舉,至仁宗延佑二年(1315年)才再次開辦。
元代科舉分地方的鄉試,和在京師進行的會試及殿試。元代科舉只考一科,但分成左右榜。右榜供蒙古人、色目人應考;鄉試時只考兩場,要求較簡單。左榜供漢人、南人應考,鄉試時考三場,要求較嚴格。鄉試、會試考獲名單俱按種族分配。
元朝自仁宗至順帝時滅亡止,科舉時辦時廢,只曾舉辦約十次,取士一千餘人。但元科舉所選人材通常並沒有受到足夠的重視,在元政府中產生的影響也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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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
明清科舉各級考試名稱
明朝的科舉在宋代的基礎上繼續改良發展,制度已非常完善,規模也更大,參加科舉的人數大增;考核的內容卻開始僵化。明朝二百七十七年開科八十九次,取進士一萬七千人。
清朝科舉基本承襲明制。清開國初時曾在順治年間兩次分滿漢兩榜取士;之後改為只有一榜,但不鼓勵滿人、蒙古人參加,把科舉入士之途留給漢人,即所謂「旗人不佔鼎甲」。清朝二百六十七年間開科一百一十二次,進士二萬六千人;進士前三名中只有三人是滿人,其中兩人是順治分榜時所取。
明清時,正式由國家舉行的科考分為三級:
鄉試
會試
殿試
在參加正式科考以前,考生先要取得「入學」的資格,即成為生員。入學有兩個途徑,一是通過稱為童試的縣、府、院三級考試。這是大部分士子所用的方法,被認為是入士的正途。另一方法是進入國子監,成為監生。監生中有皇帝恩準的「恩監」;因長輩曾為國建功而特準的「蔭監」;和最常見的方法:透過捐獻金錢財物而成的「捐監」。監生雖然亦可應鄉試、會試;但一般被認為是「雜流」,就算能考中進士,地位也較為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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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試
童試亦稱童子試,分為「縣試」、「府試」及「院試」三個階段。
縣試在各縣進行,由知縣主持。清朝時一般在每年二月舉行,連考五場。通過後進行由府的官員主持的府試,在四月舉行,連考三場。通過縣、府試的便可以稱為「童生」,參加由各省學政或學道主持的院試。
清朝的院試是每三年舉行兩次,由皇帝任命的學政到各地主考。辰、戌、丑、未年的稱為歲試;寅、申、巳、亥年,稱為科試。院試得到第一名的稱為「案首」。通過院試的童生都被稱為「生員」,俗稱「秀才」,算是有了「功名」,進入士大夫階層;有免除差徭,見知縣不跪、不能隨便用刑等特權。秀才分三等,成績最好的稱「稟生」,由公家按月發給糧食;其次稱「增生」,不供給糧食,「稟生」和「增生」是有一定名額的;三是「附生」,即才入學的附學生員。
生員獲得「入學」的資格後,可以到官辦的府、州、縣學讀書。不過明清的入官學基本上只是一種形式,並沒有多少真正的知識傳授。入學後經過學政的選拔,便可以參加下一級鄉試。成績特佳的生員,有機會被選為貢生,成為國子監的學生。與國子監其他「監生」不同,「貢生」是正途所出,屬一種榮譽。
有些讀書人要多次嘗試才能通過最基本的縣、府試成為童生。亦有人得到童生的身份後,院試多次落第,到了白發蒼蒼仍稱「童生」者大不乏人。清道光年間廣東曾經多次有百歲童生參加院試的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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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試
鄉試是正式科考的第一關。按規定每三年一科。清朝時是在子、卯、午、酉年舉行,遇上皇帝喜慶亦會下詔加開,稱為「恩科」。鄉試於八月在京城及各省省城的貢院內舉行,亦稱「秋闈」。考官是由翰林及進士出身的官員臨時擔任。鄉試每次連考三場,每場三天。開考前,每名考生獲分配貢院內一間獨立考屋,稱為「號舍」。開考時,考生提著考籃進入貢院,籃內放各種用品,經檢查後對號入座。然後貢院大門關上,三天考期完結前不得離開,吃、喝、睡都得在號舍內。每次各省鄉試取錄的名額不一,按各地文風、人口而定。清朝時,以直隸、江浙取錄最多,貴州最少。監生、貢生更可以離開本籍,到京師赴考。
鄉試發的稱為「乙榜」,又稱「桂榜」。考中的稱為「舉人」,頭名舉人稱「解元」。中了舉人便具備了做官的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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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試和殿試
通過鄉試的舉人,可於次年三月參加在京師的會試和殿試。會試由禮部在貢院舉行,亦稱「春闈」,同樣是連考三場,每場三天,由翰林或內閣大學士主考。會試發的榜稱為「杏榜」,取中者稱為「貢士」,貢士首名稱「會元」。
得到貢士資格者可以參加同年四月的殿試。殿試由皇帝主持和出題,亦由皇帝欽定前十名的次序。殿試只考一題,考的是對策,為期一天。錄取名單稱為「甲榜」,又稱「金榜」;分為三甲:一甲只有三人,第一名狀元、第二名榜眼、第三名探花,賜「進士及第」。二甲多人,賜「進士出身」。三甲則賜「同進士出身」。二、三甲第一名一般稱為「傳臚」。殿試只用來定出名次,能參加的貢士通常都能成為進士,不會再有落第的情況。
能中進士便是功名的盡頭,不能重考以求獲得更高的名次。能夠一身兼解元、會元、狀元的,就是「連中三元」。
明清的慣例,殿試一甲授翰林院修撰及編修。其他成績較好的進士亦入翰林院,任「庶吉士」。成績較次的進士任六部、中書、御史或知府、知縣等職。
明初洪武三十年1397年的會試曾發生南北榜之爭。當年春天杏榜取錄的五十二名進士全部為南方人,引起北方舉人的不滿。朱元璋大怒,親自查問後,把三名主考處死,在夏天再發榜,所取的進士全為北方人。之後在明仁宗時確定,會試按地域分配名額。在會試的試卷中加上「南」、「北」等字,按「南六十」、「北四十」的規定錄取進士。之後比例偶有調整,但按地域分配名額的制度一直沿用至清朝科舉被廢。這種制度保障了文化相對落後的邊遠省份(如甘肅、貴州、雲南等)每界科舉會試有一定數量的舉人成為會士、進士,進入政界的中高層,有利於保持國家的統一與政治安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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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除
鴉片戰爭後,科舉的內容漸漸與時代的需要脫節,加上西學東漸和學校教育的崛起,科舉制度漸漸衰落。
1895年,中國在甲午戰爭中被日本打敗,發生在京考會試的舉人集體請願的公車上書事件。康有為、梁啟超等舉人們的建議之一,便是改革科舉,興辦新學。百日維新時,科舉一度被廢,但在戊戌政變後再次被恢復。1901年,清政府先廢除考試用八股文。到了光緒三十一年,即1905年9月2日,經袁世凱奏請,慈禧以光緒名義發布上諭明告:「著自丙午科為始,所有鄉會試一律停止。各省歲科考試,亦即停止」。自此延續千年的科舉制度正式宣告廢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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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落後的科舉:留學生考試
清政府雖然廢止了傳統的科舉,但並未停止透過考試來從民間選拔人材;而科考千年來深入民心,民間對以考試入士為官之途,仍然有相當的需求。在廢科舉的同時,清政府同時制訂了「留學生考試章程」,吸引歸國的海外留學生透過考試進入政府。1905年至1911年辛亥革命爆發為止,被稱為「洋科舉」的留學生考試舉辦過六次,總共取錄了1388人。根據規定,在海外高等學校入學三年者可以應考。考試分為兩場,首場在學部舉行,稱「部試」;次場在保和殿舉行,稱為「廷試」。考試內容包括外文,以及留學生留學時所習科目。考取者按成績及其學習專業,分別授予各科「進士」、「舉人」等傳統科舉的身份,成績最佳者更授予翰林編修。當時的各式名銜包括有「格致科進士」、「工科進士」、「商科舉人」以至「牙科進士」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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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舉的考試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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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唐、宋
隋煬帝時的科舉分兩科,一稱明經,另一稱進士。雖然唐代大大增加了科目數量,但明經和進士仍是選拔官員的主要科目。
明經科的主要考試內容包括帖經和墨義。帖經有點像現代考試的填充,試題一般是摘錄經書的一句並遮去幾個字,考生需填充缺去的字詞;至於墨義則是一些關於經文的問答。進士科的考試主要是要求考生就特定的題目創作詩、賦,有時也會加入帖經。
唐高宗時代以後,進士科的地位慢慢超越了明經,成為科舉中唯一的重要科目。造成這種現象的原因主要是進士科考生需要發揮創意方能及第,而明經只需熟讀經書便能考上。而且進士科的評選標准甚嚴格,考上的人數往往只是明經科的十分之一。當時曾有一句說話:「三十老明經、五十少進士」,道出了進士科的難度。
另外,在武則天時代開始,亦設立了武舉考試,用以挑選武官。
宋代大部份時間的科舉內容與唐代分別不大,但王安石執政時,曾對科舉制度進行改革,把帖經、墨義和詩賦等考試都取消了,改為以經義 (解釋經書) 、論 (對時局的評論) 和策 (提出解決時弊的辦法) 作為考試內容。然而,蘇軾等人對該項改革提出了強烈的抗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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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
元代的科舉雖然對自身的統治影響不大,但它的內容卻有重大轉變。第一是科舉不再分科,專以進士科取士。第二是考試的指定讀物有所變動。新的規定是,如果經義的考試內容包括四書,則以朱熹著述的《四書集注》作為主要的依據。
這兩項改動並沒有隨元朝而消亡,而是成為明、清兩代八股文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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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
明清時期科舉考試在鄉試及會試皆以四書的內容命題,要求考生以古人的語氣闡述經義,「代聖人立言」,用八股文作答。八股文有很多格式上的要求,極為講究形式。只有到了科舉最後一關,用以決定名次的殿試,才會改為考時務策問。但是考生答策的內容很多時都並不重要,清朝的皇帝便慣以試卷的書法取定殿試名次的高低。
熱衷科舉的人只識四書五經,其他以外的知識,統統都成了「雜學」,很多讀書人都是一概不通。諷刺科舉的小說儒林外史中便記載了這樣的一個笑話:有人對明朝的進士范進開玩笑說:「今下如果是四川的蘇軾來考,文章亦只能是第六等了。」范進答道「蘇軾既然文章不好,考不上也罷了。」原來他竟然不知誰是蘇軾。
而就算是對四書五經的內容,科舉亦只要求因循前人的思想,以華麗詞藻作出合乎格式的漂亮文章;不求有獨立思考、創新見解。考生的實際見識和才學在八股文的要求下反而被忽略。於是不少考生索性舍四書五經,專門鑽研為應付考試而設,稱為「帖括」的八股文範文選刻本。當時一些人稱八股文為「敲門磚」,意即考取功名後便可棄之如敝屣。曾經有人將八股文與「鴉片」、「纏足」並列,認為是荼毒中國人的三大害。
晚清時力主廢除科舉的康有為與梁啟超兩師徒,可算是一對才學與考試成績不相乎的典型例子。
梁啟超十二歲便入學成為秀才,十七歲舉人,被稱為神童,算是科舉得意。但梁啟超中舉後自認「帖括之外不知有所謂經史也」,遇見康有為才發現原來自己一竅不通,反而要拜老秀才康有為為師。相反,康有為書香世家,家中有萬卷書樓,年少已熟讀經史子集古今典籍。雖然康有為名滿廣東南海,但他十六歲成秀才,獲貢生身分後卻是鄉試六試不售,失意科場二十載。三十六歲時方才時來運轉中舉人,得以與徒弟梁啟超一同上京赴考,會試最終能以首名及第成為會元,高中進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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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響
科舉制度在中國實行了超過一千三百年,對中國以至東亞、世界都產生了深遠的影響。隋唐以後中國的社會結構、政治制度、教育、人文思想,莫不受科舉的影響。
科舉原來目的是為政府從民間提拔人材。相對於世襲、舉薦等選材制度,科舉考試無疑是一種公平、公開及公正的方法。最初東亞日本、韓國、越南均有效法中國舉行科舉,越南科舉的廢除還要在中國之後。十六至十七世紀,歐洲傳教士在中國看見科舉取士制度,在他們的游記中把它介紹到歐洲。十八世紀時啟蒙運動中,不少英國和法國思想家都推崇中國這種公平和公正的制度。英國在十九世紀中至末期建立的公務員敘用方法,規定政府文官通過定期的公開考試招取,漸漸形成後來為歐美各國彷效的文官制度。英國文官制所取的考試原則與方式與中國科舉十分相似,很大程度是吸納了科舉的優點。故此有人稱科舉是中國文明的第五大發明。今天的考試制度在一定程度上仍是科舉制度的延續。
從宋代開始,科舉便做到了不論出身、貧富皆可參加。這樣不但大為擴寬了政府選拻人材的基礎,還讓處於社會中下階層的知識份子,有機會透過科考向社會上層流動。這種政策對維持整體社會的穩定起了相當的作用。明清兩朝的進士之中,接近一半是祖上沒有讀書、或有讀書但未作官的「寒門」出身。但只要他們能「一登龍門」,便自然能「身價十倍」。歷年來千萬莘莘學子,俯首甘為孺子牛,目的多亦不過希望能一舉成名,光宗耀祖。可以說,科舉是一種攏絡、控制讀書人的有效方法,以鞏固其統治。
科舉為中國歷朝發掘、培養了大量人材。一千三百年間科舉產生的進士接近十萬,舉人、秀才數以百萬。當然其中並非全是有識之士,但能過五關斬六將,通過科考成進士者,多數都非等閑之輩。宋、明兩代以及清朝漢人的名臣能相、國家棟梁之中,進士出身的佔了絕大多數。明朝英宗之後的慣例更是「非進士不進翰林,非翰林不入內閣」,科舉成為高級官員必經之路。利瑪竇在明代中葉時到中國,所見負責管治全國的士大夫階層,便是由科舉制度所產生。
科舉對於知識的普及和民間的讀書風氣,亦起了相當的推動作用。雖然這種推動是出於一般人對功名的追求,而不是對知識或靈性的渴望;但客觀上由於科舉入士成為了風尚,中國的文風普遍得到了提高。明清兩朝時,中國的讀書人以秀才計,大部份時間都不下五十萬人;把童生算在內則以百萬計。當中除少數人能在仕途上更進一步外,多數人都成為在各地生活的基層知識份子,這樣對知識的普及起了一定作用。而且由於這些讀書人都是在相同制度下的產物,學習的亦是相同「聖賢書」,故此亦間接維持了中國各地文化及思想的統一和向心力。
科舉所造成的惡劣影響主要在其考核的內容與考試形式。由明代開始,科舉的考試內容陷入僵化,變成只要求考生能造出合乎形式的文章,反而不重考生的實際學識。大部分讀書人為應科考,思想漸被狹隘的四書五經、迂腐的八股文所朿縛;無論是眼界、創造能力、獨立思考都被大大限制。大部份人以通過科考為讀書唯一目的,讀書變成只為做官,光宗耀祖。另外科舉亦局限制了人材的出路。唐宋八大家都是進士出身;但到了明清兩朝,無論在文學創作、或各式技術方面有傑出成就的名家,卻多數都失意於科場。可以推想,科舉制度為政府發掘人材的同時;亦埋沒了民間在其他各方面的傑出人物;百年以來,多少各式菁英被困科場,虛耗光陰。明清以來中國社會的因循自封、人材的奴化,與科舉考試內容的朿縛有著相負相承的關系。
就算在科舉被廢除以後,它仍然在中國的社會中留下不少痕跡。例如孫中山所創立的中華民國憲法中規定五權分立,當中設有的「考試院」便是源出於中國的科舉考試傳統。另外,時至今日科舉的一些習慣仍然可以在中國大陸的高考中看見。例如分省取錄、將考卷寫有考生身份信息的卷頭裝訂起來,從而杜絕判卷人員和考生串通作弊、稱高考最高分者為狀元等等,俱是科舉殘留的遺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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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弊及其防禦
由於科舉考試的成功在一定程度上保證了一生的富貴榮華,因此不少人均企圖以作弊以在科舉中取得好成績。最常見的作弊有三種,一是賄買 (即賄賂主考官以獲取好成績)、二是夾帶考試經文 (帶書或抄錄於隨身物品中) 入內作弊、三是請人代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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賄買
唐代武則天時代曾設立糊名的辦法,遮掩考生的名字以減少批卷者認出撰卷人的機會,這做法在宋代以後成為定例。同時又發明了謄錄的方式,由專人抄錄考生的試卷並以抄本送往評級。這樣批卷者連辨認字跡也不能。然而,考生仍可與考官約定,以特定的句子或字詞來作暗號,即所謂「買通關節」。為了減少這種可能,自宋太宗起訂立了鎖院的制度。每次考試的考官分正副多人,俱為臨時委派,以便互相監察。當考官接到任命後,便要同日進入貢院,在考試結朿發榜前不得離開;亦不得接見賓客。如果考官要從外地到境監考,在進入本省境後亦不得接見客人。賄買若然被揭發,行賄受賄者都可能被處死;而同場的考官亦可能被牽連受罰。
清代入關初期便曾發生了丁酉案(順治十四年),順天,江南,河南,山東,山西五闈弊案,最後以江南闈十六房主考全部斬立決,數百名舉人在滿兵夾帶下重考,之後數十人被判死或貶徙尚陽堡寧古塔。是為中國科舉史上最大的科場舞弊案,一般認為這是滿族統治者以嚴刑酷法震撼漢族知識分子,從而達到鞏固統治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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夾帶
貢院內的號舍
唐代的科舉考試已設有兵衛,以阻止夾帶作弊。宋朝起,考試在貢院內進行,貢院內考生之間是以牆壁隔開的,稱為號舍。考生不可以喧嘩、離場,以防止傳卷或傳話。但是夾帶經文這作弊方法始終是屢禁不止,層出不窮。常見的方法有將經文藏在衣服鞋襪里,或索性密寫在衣物、身體上。其他各式隨身物品,包括文具、食品、蠟燭等等都曾被用作夾帶。明清的科舉保安十分嚴格,要求達到「片紙隻字皆不得帶入試場」的程度。除了在進場前由兵衛仔細搜查外,乾隆時更曾下詔詳細限定考生帶入場各式物品的規格。例如:硯台、木炭、糕點的大小厚度;水壺、燭台的用料;以至毛筆、籃子的款式都有明限。此外對檢舉夾帶者有賞格,被發現者除了取消資格外,更要帶枷示眾。但科場舞弊始終未曾徹底有效地受到打擊。有傳說指一次會試中有舉人把夾帶的書本掉在地上,奉旨檢查的親王卻為他掩飾,說:「何以攜帳簿入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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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考
代考在唐朝時頗為常見。為了防止代考,需要考生提供詳細的體貌特徵的履歷。進場前考官會根據履歷驗明考生的身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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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舉
唐代武則天始創選拔武將的武舉考試。至清朝時改稱武科。歷史上武舉一共進行過約五百次。相對於文科舉,武科舉較為不受重視。歷朝的武舉時而被廢,時而恢復。而武舉出身的地位亦低於文科出身的進士。
唐代的武舉主要考舉重、騎射、步射、馬槍等技術;此外對考生外相貌亦有要求,要「軀干雄偉、可以為將帥者」。宋代時規定武舉不能只有武力,要「副之策略」,問孫吳兵法等。到了明朝時更改為「先之以謀略,次之以武藝」,如果在答策的筆試中不及格,不能參考武試。初期的筆試考三題,試策兩題,另一題論考四書。後來四書的題目改為默寫武經。武試則最少要求騎射九矢中三,步射九矢中五。至清朝時,改為先試馬步射,馬射二回六矢,中三為合。步射九矢中五為合。之後比並力氣,包括拉硬弓、舞刀、舉石。弓分八、十、十二力;刀分八十、一百、百二斤;石分二百、二百五十、三百斤。合格者才考筆試。
宋以前並沒有「武狀元」之設。首名武狀元產生於宋神宗時,為福建人薛奕,後與西夏作戰時戰死。歷史上著名由武舉出身的武將尚有唐代的郭子儀(唐玄宗開元初年武舉異等),明代戚繼光(明世宗嘉靖年武進士),北宋徐徽言(文進士出身,後棄文習武,徽宗授武狀元)等等。
❻ 中國的科舉制對哪些國家有影響
科舉制———具有世界影響的考試制度
中國考試在世界上佔有特別的地位,主要是因為中國擁有悠久的考試歷史。中國是考試制度的發源地,考試是中國的一大發明。在中國考試史上,最重要的是科舉考試。作為中國古代人文活動的首要內容,科舉的影響既廣且遠,它不僅在中國歷史上佔有重要的地位,而且還遠播海外,對東亞和世界文明進程產生過重要的影響。對東亞國家的影響是指歷史上日本曾在公元8至10世紀一度仿行過科舉,韓國(朝鮮)、越南曾長期實行過科舉制度;對西方的影響是指英、法、德、美等國曾借鑒科舉建立了文官考試制度。
東亞科舉文化圈
在日、韓、越三國中,日本是最早仿行科舉,同時也是實行科舉制時間最短的國家。公元7至8世紀之際,日本引進中國的律令制度,實行與唐制基本相同的貢舉制度。日本的貢舉科目主要有秀才、明經、進士、明法等四科和醫、針等二科。然而,日本科舉理論上雖人人皆可參加,實際上只限於官僚子弟占絕大多數的大學寮學生報考。因此唐朝科舉較具平民色彩,日本科舉則帶有濃厚的貴族化氣息。由於貴族干政、學官世襲,到10世紀以後,日本的大學寮基本上為貴族所把持,博士推薦大學寮中的學生參加科舉,不是依據才學高下,而是以資歷名望,致使科舉日漸流於形式化。11世紀以後,雖然在形式上還繼續實行式部省試,但考生皆由權貴推薦,應考者幾乎是無條件及第。科舉制至此已完全異化,此後再也沒有實行科舉制度,以至現代許多中國人甚至日本人都誤以為日本歷史上從未引進過科舉制。
然而,在8、9世紀,日本確實曾經實行過科舉制度,至今也還可以考證出不少當時的進士及第者。當時日本人所寫的有關科舉及第和落第詩,與唐代的同類詩歌如出一轍。如《日本詩紀》卷17菅原道真《絕句十首,賀諸進士及第》中《賀和平》詩雲:「無厭泥沙久曝鰓,場中出入十三回。不遺白首空歸恨,請見愁眉一旦開。」《賀橘風》詩雲:「四十二年初及第,應知大器晚成人。」《賀田繞》詩雲:「龍門此日平三尺,努力前途萬仞強。」《賀野達》詩雲:「登科二字千金值,孝養何愁無斗儲?」紀齊名編輯的《扶桑集》中,收有菅原淳茂的《對策及第後伊州藏刺史以新詩見賀,不勝恩賞,兼述鄙懷》詩,描寫久困科場後金榜題名的喜悅心情:「窮途泣血紀兼秋,今日歡娛說盡不?仙桂一枝攀月里,儒風四葉壓人頭。」與唐代孟郊進士及第詩異曲同工。而三善善宗《落第後簡吏部藤郎中》的「被病無才頻落第,明時獨自滯殷憂」則反映出應試落第者的痛苦。[1]這些詩都具體生動地證實了日本實行科舉制度的情形。另外,中國清代陸心源編《唐文續拾》所收菅原道真《請秀才課試新立法例狀策問征事可立限例事》、《對策文理可詳令條事》、《請被補文章博士一員闕共濟雜務狀》等文,也是有關日本實行科舉制的史料。[2]
韓國歷史上的科舉是中國域外實行科舉制最長、也最為完備的科舉。從公元958年起至1894年止,科舉制在韓國歷史上存在了936年。高麗朝科舉從唐宋科舉制借鑒而來,在一定程度上是從屬中國科舉的。高麗朝恭愍王十九年(1371年)明太祖遣使來頒科舉詔後,高麗科舉鄉會試程式一依明制,第一場試《五經》義,限500字以上,《四書》疑,限300字以上;第二場試禮樂論,限300字以上;第三場試時務策,限1000字以上,要求惟務直述,不尚文藻。中式後再考書、算、律,書則觀其筆畫端楷,算則觀其乘除明白,律則聽其講解詳審。
李朝於公元1392年取代高麗朝統治朝鮮半島後,立即繼續實行科舉制。李朝太祖元年(1392年)定科舉法,初場罷《四書》疑和《五經》義,改試講論,目的是為了「抑詞章蹈襲之弊而務得窮經實學之士」,但實行數科之後,實踐證明並不能選拔到「經學傑出之才」,於是在太宗七年(1407年)吉昌君權近上書請改定科制、罷講論而復試疑義,並乞中場罷古賦而試以論、表各一道及判一道。權近還認為「漢吏之文,事大要務,不可不重」,建議設立考試詩賦、吏文、經典、漢語的「漢吏科」,與正科同榜唱名。[3]李朝還擴大生員進士試的規模,並仿《禮記·王制》的古語,稱生員進士為「司馬」。高麗朝中葉以後一般是三年一試,每科取三十三人,李朝將三年一試稱為「式年試」,屬於「大比之科」,通常錄取人數也是三十三名,後期式年試錄取人數常達四十至五十名。李朝還根據需要臨時加科,稱為「別試」,相當於中國明清時期的恩科,凡遇皇帝登基、行幸、萬壽、太妃附太廟稱慶,冊封世子、世子行冠禮、世子入學稱慶等慶典都開別試,而且每十年開一「重試」,允許堂下官等現任官員赴考。此外還有增廣試、謁聖試、春塘台試等科目,這些式年試以外的科目少則錄取三名,多則錄取四十餘名,通常錄取人數為十餘名。李朝的科舉甚至比同時期的中國還更為頻繁,幾乎每年都開科,達到了十分興盛的程度,在社會上佔有舉足輕重的中心地位。
中國在明代,科舉已被人們視為天下最公平的一種制度,因而有「科舉,天下之公;……科舉而私,何事為公」之說。[4]萬曆十七年(1589年),禮部郎中高桂說:「我朝二百年公道,賴有科場一事。」[5]而李朝在光海君統治期間,與中國非常類似,也有「我國公道,唯在科舉」之說。[6]當然李朝也出現不少與中國科舉類似的弊病,也不時有關於科舉存廢利弊的爭論,直至高宗三十一年(1894年)停罷科舉制為止。
越南科舉從公元1075年始,至1919年止,是東亞三國中最遲實行科舉也是世界上最晚廢止科舉的國家。與高麗一樣,越南實行科舉和中國五代十國時期許多地方割據政權實行科舉有類似之處,都是看出科舉對選拔人才穩定社會有積極作用才模仿採行。越南科舉始於李朝仁宗太寧元年(1075年),但李朝科舉只舉行過四次,且錄取人數不多,影響不大。陳朝建立後,陳太宗建中八年(1232年)設立太學生科,從太學生中考取進士,並以三甲定高下。在舉行過十次太學生科考之後,為了擴大科舉取士的范圍和影響,陳睿宗於隆慶二年(1314年)創設進士科,考取了五十名進士,越南進士科至此方才確立。
黎朝以後,則模仿中國明朝科舉。明太祖洪武三年(1370年),朱元璋遣使頒科舉詔,准許安南、高麗、占城士人在本國鄉試畢,貢赴中國京師參加會試。明成祖永樂四年(1401年),安南重入中國版圖,設交趾布政使司。明宣宗宣德二年(1427年),明廷撤官吏軍民北返,安南再次獨立,黎利於次年(1428年)正式稱帝,國號大越,至明英宗正統元年(1436年)受明朝冊封為安南國王。越南黎朝的科舉出現興盛局面。與韓國科舉相比較而言,到後來越南科舉似乎與中國科舉更類似,阮朝甚至還於明命十年(1832年)在科場中引進八股文這一標准化的考試文體。[7]
總的來說,越南科舉在正規性、權威性和滿足行政職位的要求、促進社會階層流動等方面皆遜於中國科舉。但與日、韓科舉比較起來,越南模仿中國科舉在有些方面卻更到家,例如韓國科舉史上長期未設立貢院這種大規模的科舉專用考場,而越南不僅在科場中採用八股文,還建立了規制嚴整的專用試場,與中國明清時的貢院十分相似。中國科舉也是越南科舉創制時的主要依據。科舉制被東亞三國所模仿,有力地促進了中國文化的傳播和東亞科舉文化圈的形成,對各國文化水平的提升起了積極的推動作用。
科舉西傳:中國的「第五大發明」
除了被東亞國家所效法以外,科舉制對世界的重大影響更主要體現在被西方文官考試制度所借鑒。孫中山在《五權憲法》中曾說:「現在歐美各國的考試制度,差不多都是學英國的。窮流溯源,英國的考試制度原來還是從中國學過去的。所以,中國的考試制度,就是世界中最古最好的制度。」近代以來,中國不斷學習西文、西藝、西政,現代許多制度都是學習西方的產物。在反向文化交流中,科舉制是中國古代制度文明被西方借鑒的最突出的事例。
以往鄧嗣禹等人的研究雖舉出了大量資料說明英、法、美等國建立文官考試制度曾受中國科舉的影響,[8]但因為沒有舉出直接指明「這是借鑒中國科舉而來」的資料,因而被一些人認為此說尚不能確立。筆者認為,由於東西方文化和國情之間的差異,18、19世紀的歐美國家不可能像10、11世紀的高麗、越南等東亞國家那樣照搬中國的科舉制,朝鮮科舉有進士和狀元,越南科舉連貢院和八股文也學過去,這種情況只能出現在漢字文化圈的國家。而且,相對於有形的器物文化而言,無形的制度文化之借鑒總會產生「橘化為枳」的變異,也不像器物文化那麼直觀。考察西方國家是否借鑒了中國的科舉制,關鍵是看其是否吸取了考試選才的本質精神———公開競爭、平等擇優,至於考試的內容和具體方法不可能會一樣,因此,在已證明西方考試制度是將科舉考試的平等原則借鑒過去的情況下,如果我們能夠找出英美等國實行文官考試之後的明確的定性說法,則可以使科舉西傳說得到確立。
過去,科舉制曾影響歐美國家的觀點雖然存在著爭議,但許多對此問題較了解的人士還是肯定此一論點。1972年,英國歷史學家湯因比與日本創價大學創始人池田大作先生在《展望二十一世紀》的對話中就曾談到:「實際上現代英國的官吏制度,是仿照帝制中國的官吏制度而建立的。同羅馬制相比較,中國的這種制度取得了很大的成功。約在兩千年的時間里,或大或小,它成了統一中國和鞏固秩序的支柱。但它同樣是有限度的。鴉片戰爭時,在侵略中國的英國人心目中,當時的制度是極為優越的。英國人曾考慮以後英國是否也要採用。各種議論的結果,同樣在英國也確立了通過考試選拔任用行政官的制度,今天已經廣泛普及。」[9]
1870年以前記載科舉制的西方文獻至少有120種以上相關文獻,有明確的史料說明英美等國建立的文官考試制度曾受到科舉制的啟示和影響。在1896年出版的英文著作《中國環行記》一書中,美國傳教士丁韙良在談到科舉時便說:科舉是「中國文明的最好方面」,「它的突出特徵令人欽佩,這一制度在成千年中緩慢演進;但它需要(就如它將要的那樣)移植一些西方的理念以使之適應變化了的現代生存環境。當今在英國、法國和美國正在取得進展的文官考試制度,是從中國的經驗中借鑒而來的。」 [10]丁韙良十分清楚西方文官考試制度系模仿中國科舉制度而來。而特別值得我們注意的是,在包括丁韙良在內的一些人士不斷明確指出歐美文官考試制度系從中國借鑒而來的情況下,在當時歐美國家中沒有任何人否認過這一點或聲稱文官考試制度是其自身發明創立的,說明一般西方皆認可這一事實。如果這一說法站不住腳,當時就必然會聽到不同的聲音。因此,筆者認為,在找到上述當時明確指出英美等國文官考試制度曾借鑒中國科舉制的寶貴資料後,科舉西傳說可以確立。
歐美各國在18世紀以前,文職官員的選用,或實行個人贍徇制,或實行政黨分肥制。這些文官任用辦法不可避免地會導致任用私人,帶來結構性的貪污腐敗,使各種無能之輩充斥政府之中,因政黨更迭而大批撤換行政官員還會引起周期性的政治震盪和工作連續性的中斷。而科舉制實行競爭考試、擇優錄取,政權向平民開放,標榜公開取士,惟才是舉。當西方人知道遙遠的東方帝國竟然有這么一種奇妙的文官制度時,不禁產生出特殊的興趣並大加贊譽,進而仿效。比起貴族等級制或君主賜官制等選官制度來,科舉取士無疑具有其優越性。科舉考試制度雖然產生於等級森嚴的中國封建社會,但其「公開競爭、平等擇優」的精神卻具有超越封建時代的特性,是中國封建社會難得的較為公平的制度。科舉從形式上看相當公平,「朝為田舍郎」可能「暮登天子堂」,這種將相本無種、茅屋出公卿的官員選任辦法促進了社會階層流動,可以保證行政管理人員維持較高的文化素質進而提高政府工作效率,考試選才的公平客觀性又可以排除人情關系對官員任用的困擾,因此引起西方人的興趣並受到贊譽,進而借鑒科舉制,建立了現代文官考試制度。
有的西方學者認為科舉制西傳歐美並影響世界,是中國對世界文明進程的一大貢獻之一。如美國學者柯睿格1947年在《哈佛亞洲研究學報》發表的論文中便指出:「以科舉考試為核心的中國文官行政制度的創立,是中國對世界的最重要貢獻之一。」[11]中華文化在物質文明領域中對世界影響最大的是造紙、火葯、印刷術、指南針等四大發明,在精神文明或制度文明方面對世界影響最大的則是科舉制。從對世界文明進程的影響而言,在一定意義上,我認為科舉制可稱之為中國的「第五大發明」。
過去已有一些人將中國的某種東西稱為中國的「第五大發明」,如說漢字是「第五大發明」、中醫的經絡理論是「第五大發明」等等。不過,這些「第五大發明」都只是中國人自己說說而已,總不免有點「王婆賣瓜,自賣自誇」之嫌,因為這些東西並未被世界普遍採用,西方人也不這么說。但是,將科舉制與四大發明相比的首先是西方人。
早在一百多年前,已有西方人將科舉制對世界文明的影響與四大發明相比。例如,1835年7月,一位留居中國的英國人在英文雜志《中國文庫》上撰文討論中國的科舉考試制度,說英國東印度公司已採用了考試競爭原則,並預言:「這種中國人的發明創造在印度的充分發展,預示著或許將來有一天,它會像火葯和印刷術一樣,在國家制度、甚至是歐洲的國家制度中,引起另一次偉大變革。現在尚須顯示中國已經如何阻止這一制度的美中不足,就像在幾乎所有她的其他科學和技術中的不足一樣。」[12]英格爾斯當時的預言並沒有錯,東印度公司實行的文官考選制度為英國文官制度的建立積累了經驗、開辟了道路,科舉制最終通過英國對世界各國的文官制度產生了重大而深遠的影響。
科舉制是具有世界影響的古代考試制度,其重要性超出中國之外,具有相當的世界意義,更何況科舉文化對現代中國還有著廣泛而深刻的影響。因此,「科舉」很值得我們進行深入的研究。
❼ 不是中國!世界上最後一個廢除科舉的國家是哪一國
在越南的科舉考試當中,他們和我們中國的科舉考試一樣,要經過很多的程序,而且它有著一定的特點。要跟我們的科學考試區分開來。在越南這個國家,如果你考進了進士或者狀元,那麼今後還會立上進士碑。不過隨著王朝的興衰,科舉制也越來越衰弱。
❽ 問,國外是否有科舉制度
這種以書面考試為工具的選官制度,把古代中國塑造成了一個文質彬彬的社會,一個教育社會。科舉制度誘導所有稍具條件的人都去讀書識字,在古代中國,村村有私塾,處處有書院。彼時中國的識字率絕對高於西方同期。這是科舉制度的一個非意圖後果,在前現代時代,它就實現了文化的廣泛普及,而教育在人們的觀念中,占據著舉足輕重的地位。根本不需要發展經濟學家來論證教育對於發展的重要意義,中國人天生就對教育投資充滿熱情,甚至可以說是熱情過度。
時至今日,科舉制度已消失百年,我們自可摒棄當年廢科舉之時支持者與反對者的激情,公允地評價科舉制度,並探討創造性轉化的可能。然而,悖謬的是,科舉制度中比較可取的元素似被人棄置,而其荒唐的一面卻似乎時時糾纏著今人。
○英國
「它會像火葯和印刷術一樣」
英國文官考試制度吸取科舉考試平等競爭原則和擇優錄用方法,舍棄了科舉考試空疏無用的古代經典內容,後來被其他歐美國家和日本等國仿效。
1835年,居留中國人士格爾斯指出:「科舉是古往今來的其他偉大的君主制度所無法相比的。也許這就是他們所創造出來惟一值得保留的制度,而此制度還未被其他國家所採用。或許將來有一天,它會像火葯和印刷術一樣,在國家制度,甚至是歐洲的國家制度中,引起另一次偉大變革。」
1847年,曾到過中國的杜麥斯出版了《中國札記》,以近乎狂熱的態度呼籲建立起向全體英國臣民開放的競爭性的考試制度,從而提高英國行政官員的水平,並促進大英帝國的團結。
1994年,韓國紀念科舉廢止100年,舉辦了模擬科舉考試,取錄了兩名狀元
1854年,由馬考萊等人向英國議會提交《印度文官制度報告書》,建議:建立完整的考試制度,考試事宜應由一位權威人士主管的考試中心全權負責;考試必須採取競爭性的筆試辦法,對考生的年齡、健康、品行也應作具體的要求;對於高級職位,應有相當於國內最高教育水平的競爭性考試。
1855年5月,經過議會辯論之後,英國實行文官考試制度。
1870年6月,新上台的帕麥斯頓政府頒布了《關於錄用王國政府官員的樞密院敕令》,規定凡要進入政府各部門工作,都必須經過競爭性考試。至此,英國文官考試走向制度化和正規化。
1857年4月英國權威刊物《威斯敏斯特評論》評論說:「這些中國的『外夷』(英國人)的確只是從中國科舉考試的書籍中學到一頁而已。」
○美國
「我們在洪荒時代,中國人已在讀書」
19世紀60年代後,美國也在考慮採用擇優錄用的文官考試制度。美國的文官考試制度基本上是仿效英國的產物,但是史料表明中國科舉制也曾在一定程度上影響過美國的文官考試制度。
1848年,威廉姆斯在《中央王國》一書中說:「從科考的結果看,中國政府的高官階層中的不少官員都懷有讓人極為敬佩的才能和知識,及愛國、正直和有條不紊的工作態度。它維持了這個國家龐大的機器的運轉,也保持著一種不衰的崇文風氣。」
1870年,史皮爾(Spear,漢名施惠廉)在《最古老與最年輕的國家:中國與美國》一書中說:「中國人民的競爭使得整個政府管理的政治原則公開化。聽吧!西方國家,它沒有世襲等級,或許沒有個人榮耀,它沒有財富的權力,它不主張任人唯親,它也不去迎合世俗的偏見和利益。」
1873年美國文官委員會在報告中宣稱:「當我們的大陸尚處於洪荒時代,孔子已經在講授德政,中國人已在讀書,使用指南針、火葯和乘法表。然而東方世界這一最文明的國家對於科舉制度的運用,將比上述任何東西都更能奪走我們美國人的優勢(如果我們算得上有什麼優勢的話),這其中的原因究竟何在?倘若不充分肯定中國的宗教或帝制的作用,必將無從作出解釋。」
1883年,以平等競爭為原則的文官考試法案獲得美國國會通過,該法案規定政府事務官的錄用,必須經過公開考試,擇優錄用。從此以後,考試錄用事務官,成為美國文官制度的一條基本原則。
1893年,美國文官考試制度完全確立。
○日本
被權貴把持的科舉
公元7至8世紀之際,日本引進中國的律令制度,模仿唐制實行貢舉制度。
唐朝科舉制度的結果是秀才科逐漸停廢而進士科日漸興盛,但日本到公元730年以後則是秀才科逐漸獨盛而進士科式微。
日本的貢舉制度,由於貴族干政、學官世襲,到10世紀以後,大學寮基本上為貴族把持,博士推薦學生參加科舉,不是依據才學高下,而是以資歷名望,致使科舉制度日漸流於形式化。
11世紀後,形式上還繼續實行式部省試,但考生皆由權貴推薦,應考者幾乎無條件及第。科舉制至此已完全異化。
明治時代初期,為了選拔人才,推動維新運動,1869年進入新政府的學者神田孝平向公議所提出了「進士及第之法」的建議書,提倡以「漢士及第法」,即中國的科舉制度為參考,樹立近代日本的官僚考試制度。考試科目注重實用。這項提案雖然獲得公議所通過,卻沒能得到實權人物的支持而沒得到具體實施,而人才選拔的考試制度也最終為近代的學校制度所取代。
○韓國
「我國公道,惟在科舉」
從公元958年起至1894年,韓國的科舉制在歷史上存在了936年,成為中國域外實行科舉制時間最長、也最完備的科舉。
近500年的高麗王朝,科舉制度實兼唐、五代、宋、元等諸朝制度而成。具體而言,高麗制度直接淵源於隋和唐者,有禮部三場試、三條燭試(夜試)、試期在春三月(春試)、科目中的「賓貢科」、咒噤科等。
高麗王朝恭愍王十九年(1372年)明太祖遣使往頒科舉詔後,高麗科舉鄉會試程式一依明制,第一場試《五經》義,五百字以上,《四書》疑,三百字以上;第二場試禮樂論,三百字以上;第三場試時務策,一千字以上。唯務直述,不善文藻。
公元1392年,李朝重新整頓衰落的科舉制度,定科舉法,初場罷《四書》疑和《五經》義,改試講論。但實行數科之後,實踐證明並不能選拔到「經學傑出之才」。
李朝科舉比同期的中國科舉更頻繁,幾乎每年都開科,「國家用人之道,只在於科舉」。科舉在李朝的地位不亞於科舉在中國歷史上的地位。
韓國有「我國公道,惟在科舉」,「私門塞而公道開,浮華斥而真儒出」之說。盡管不時出現改革甚至廢除科舉的呼聲,但科舉制直至公元1894年才遭停罷。如果不是因為日本的壓迫,科舉還將延續一段時間。
○越南
最後廢止科舉的國家
1075年始,1919年止,越南是最遲實行和最後廢止科舉的國家。
李朝建立科舉制度,模仿中國實行三場考試。據《越史通鑒綱目》載,仁宗太寧四年(1075年),「選明經博學者以三場試之,擢黎文盛首選入侍學。本國科目自此開始。」
公元1807年,阮朝阮世祖開鄉試,其制度模仿中國清代科舉。其形式內容仍然和中國科舉考試大同小異。
公元1832年,越南引進八股文作文考試文體。
公元1884年,法國和越南簽訂了《順化條約》後,法國殖民者實際上取代了越南帝王的統治,西方新學動搖了儒學的地位。中國戊戌維新也影響到越南,中國廢除科舉制度後,越南科舉更是唇亡齒寒。
1906年,越南成立教育改進委員會,新型學校紛紛創辦,逐步取代了傳授儒學的科舉教育。
1919年,越南舉行了最後一科會試,取中23名。此後,科舉制度在越南和世界歷史上終於完全退出了歷史舞台。
❾ 朝鮮,越南等藩屬邦國可以參加科舉嗎
可以,甚至那個時候西洋人也可以在中國做官
❿ 隋唐科舉制是否影響到鄰國
受中國文化的影響,歷史上其他一些周邊的國家除了有學子赴中國參加科舉考試外,也在本國設立科舉制度。 ▲ 越南 越南的科舉制度,始自於1075年始,至1919年止,是全世界科舉制度最晚廢除的國家。 越南的科舉制,最早始於越李朝的李朝仁宗太寧元年(1075年),但李朝的科舉制一共只舉行四次,人數也較少,未產生較大影響。其後陳朝太宗建中八年(1232年)時,再度實行科舉,其施行方式,是設立太學,由太學生參與考試,來取得進士資格。其後為了擴大科舉取士,陳朝睿宗於隆慶二年(1314年)正式創立進士科,讓更多的人能參與進士考試。 後越黎朝時,進一步模仿中國明清的科舉制度。明太祖洪武三年,曾允許安南、高麗、占城士人在本國鄉試通過之後,到南京參加會試,之後明成祖永樂四年(1401年),又一度將安南收入版圖,這些都促成中國科舉制對其後的黎朝越南重大的影響,包括鄉試、會試、殿試三級的考試方式,以及黎朝裕宗(1705-1728年)時設立武舉。其後越阮朝的明命十年(1832年)進一步引進八股文為主要的考試內容,此外,黎朝和阮朝都有成立與明清時貢院類似的專門考試場所。 ▲ 朝鮮 朝鮮的科舉制度始於高麗光宗九年(985年),並到朝鮮王朝才正式實施。至1894年止,科舉制在韓國歷史上存在了900多年。朝鮮時期的科舉制度分為文科、武科及雜科(易學科、醫科、陰陽科、律科)。每三年舉行一次「式年試」,此外還舉行各種不定期「別試」。不定期有國王親臨考場的「親臨試」,該試再分成成均館儒生參加的「謁聖試」和在昌景宮舉行的由官員參加的「春塘大試」。 朝鮮王朝的統治階級是「兩班」,即文班和武班的大臣。科舉考試是成為兩班文武的必由之路,名義上平民也可以參加,但事實上主要被兩班子弟壟斷,尤其是文、武兩科。 雜科中的醫科考試會在漢陽舉行,一般每五年一次,目的是要補充內醫院的大夫空缺,假如五年內沒有空缺,便不會舉行。醫科考有關「內景」﹝內科)、「外形」﹝外科﹞、「雜病」、「湯液」﹝葯學﹞、「針灸」等五科的知識。 ▲ 日本 日本在8、9世紀時仿照唐朝的制度舉辦貢舉,分為秀才、明經、進士、明法等四科和醫、針等二科,其中以秀才科為盛。由於貴族干政、學官世襲,到10世紀以後,基本上為貴族所把持,並且也不是依據才學高下,而是以資歷名望,致使科舉日漸流於形式化。 11世紀以後,雖然在形式上還繼續實行式部省試,但考生皆由權貴推薦,應考者幾乎是無條件及第,科舉制至此已完全異化。江戶時代貢舉已經絕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