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從國外帶什麼東西,超過多少金額需要報關
國家的要求是超過5000人民幣等值的東西就要繳稅。
如果超出合理自用范圍,就需要報關的。 請理解「自用」和「合理」的概念。
簡單來說,攜帶1~2部iphone基本上是可以進來的。 但是,如果帶了一行李箱幾十部,就超過了自用的范圍。 必定要了經過海關。有些東西以個人名義是報不了關的,比如像IPHONE這種,涉及品牌授權,3C認證的電子類產品。
(1)越南多少貨物才需要報關擴展閱讀
進口貨物的報關期限為自運輸工具申報進境之日起14日內,由收貨人或其代理人向海關報關;
轉關進口貨物除在14日內向進境地海關申報外,還須在載運進口貨物的運輸工具抵達指運地之日起14日內向指運地海關報關;超過這個期限報關的,由海關徵收滯報金。
出口貨物應在貨物裝入運輸工具的24小時之前,向海關報關。也就是說,應先報關,後裝貨。須在報關24小時之後,才能將貨物裝入運輸工具。
進口貨物規定報關期限和徵收滯報金是為了運用行政手段和經濟手段,促使進口貨物收貨人或其代理人及時報關,加速口岸疏運,使進口貨物早日投入生產和使用。
出口貨物規定報關期限,是為了保證海關對出口貨物的查驗監管,保證貨物及時運輸出口。
❷ 越南出台進出口報關手續新規定有什麼
越南政府頒布最新進出口報關手續,其主要內容有:
一、行李、外匯、貴重金屬、寶石、越幣、印刷品、書籍資料、運輸工具等在出入越南國境或和取道越南轉口第三國時均需辦理海關手續,若屬於越南已簽訂國際公約的適用對象,則按照國際公約條約執行。
二、進口新產品必須在抵達關口後30天內辦妥報關手續;出口產品必須最遲離境前八小時辦理報關手續;出入境旅客的隨身行李必須於其抵達後或於其搭乘的交通工具經營單位結束為旅客辦理離境手續前辦妥報關手續;過境轉口新產品必須盡快於其首個抵達的關口或最後離境的關口辦妥報關手續。
三、海運貨物必須於抵達港口的港務單位通知撤回領航員後兩小時內,或於離港前一小時內辦妥報關手續;空運貨物必須於飛機抵達後立即辦掃入境報關手續,或於航空公司結束辦理旅客及貨物離境手續前辦妥;鐵路、公路及河道運輸新產品必須於抵達關口或首個過境關口或最後離境關口辦妥報關手續;過境交通工具必須於首個抵埠關口及最後離境關口辦妥報關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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❸ 關於越南清關問題
越南清關即越南結關,是指進口貨物、出口貨物和轉運貨物進入或出口越南海關關境必須向海關申報,辦理海關規定的各項手續,履行各項法規規定的義務。只有在履行各項義務,辦理海關申報、查驗、征稅、放行等手續後,貨物才能放行,貨主或申報人才能提貨。
同樣,載運進出口貨物的各種運輸工具進出境或轉運,也均需向海關申報,辦理海關手續,得到海關的許可。貨物在結關期間,不論是進口、出口或轉運,都是處在海關監管之下,不準自由流通。
清關步驟:
1、收貨人的抬頭做備案
2、提供流轉單、訂艙委託書、貨物清單,訂艙
3、裝櫃、監裝
4、報關
5、做提單確認
6、做發票,並轉交清關行做認證
7、按照發票上的稅金和碼頭費用
8、提櫃
9、清關、收費
10、送貨
清關准備手續:
1、提單
2、箱單
3、產地證FORM E
4、發票
❹ 貨值多少才需要報關
貨值超過5000人民幣就需要報關。
根據《海關法》進出境攜帶私人物品,符合自用合理數量的視為行李物品;超出自用合理范圍的視為貨物,不屬於行郵物品征稅范疇,須按進出口貨物管理規事實上正式報關進口。
總值超出5000元rmb或非居民旅客攜帶擬留在中國境內的行李物品總值超出2000元rmb,對超額部分進行征稅,攜帶物品為整體性不能分割物品的按照總價進行征稅。
如果攜帶多類商品,其各類價格以海關審定的完稅價格為准
拓展資料:
報關是指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進出境運輸工具負責人、進出境物品所有人或者他們的代理人向海關辦理貨物、物品或運輸工具進出境手續及相關海關事務的過程,包括向海關申報、交驗單據證件,並接受海關的監管和檢查等。報關是履行海關進出境手續的必要環節之一。
報關流程
海關:審單、查驗、征稅、放行4個海關作業環節即完成通關;
進口報關的基本程序:
接受申報→審核單證→查驗→辦理征稅→結關放行。
1.用換來的提貨單(1、3)聯並附上報關單據前去報關。
報關單據:提貨單(1、3)聯海關放行後,在白聯上加蓋放行章,發還給進口方作為提貨的憑證。正本箱單、正本發票、合同、進口報關單一式兩份、正本報關委託協議書、海關監管條條所涉及的各類證件。
注意事項:
(1)接到客戶傳真單據後,應確認貨物的,然後查閱海關稅則。確認進口稅率。確認貨物需要什麼監管條件,如需做各種檢驗,則應在報關前向有關機構報驗。報驗所需單據:報驗申請單、正本箱單發票,合同、進口報關單兩份。
(2)換單時應催促船舶代理部門及時給海關傳艙單,如有問題應與海關艙單室取得聯系,確認艙單是否轉到海關。
(3)當海關要求開箱查驗貨物,應提前與場站取得聯系,調配機力將所查箱子調至海關指定的場站。(事先應現場站確認好調箱費、掏箱費。)
2.若是法檢商品應辦理驗貨手續。
如需商檢,則要在報關前,拿進口商檢申請單(帶公章)和兩份報單辦理登記手續,並在報關單上蓋商檢登記在案章以便。驗貨手續在最終目的地辦理。
如需動植檢,也要在報關前拿箱單發票合同報關單去代報驗機構申請報驗,在報關單上蓋放行章以便通關,驗貨手續可在通關後堆場進行。
3.海關通關放行後應去三檢大廳辦理三檢,向大廳內的代理報驗機構提供箱單、發票、合同報關單,由他們代理報驗。報驗後,可在大廳內統一窗口繳費,並在白色提貨單上蓋三檢放行章。
4.三檢手續辦理後,去港池大廳交港雜費。
港雜費用結清後,港方將提貨聯退給提貨人供提貨用。
5.所有提貨手續辦妥後,可通知事先聯系好的堆場提貨。
❺ 關於走國際快遞多少貨值才需要報關的問題!
關於走國際快遞多少貨值才需要報關,和大家談一下,現在很多朋友一直都是通過樣品方式走國際快遞將貨物給到國外客戶,如果貨值較低的貨品,快遞公司一般是不要求客戶報關的,但是一旦貨品價值超過我國海關限制大概USD600左右貨值,或重量超過100KG,報幣種貨值超過5000RMB的,就需要報關,而通常TNT.DHL.聯邦...這些國際快遞公司都要求客戶自己提供商業發票,報關單據。 如果沒有進出口權的中小企業,如果遇到這種情況,就必須找進出口公司代理出口買單從而解決國際快遞中貨值較高需要報關的難題。 此外,有些國際快遞公司,並不需要客戶自己報關,而是要求客戶提供商業發票,這主要是因為這些國際快遞公司並不了解客戶的實際貨值,所以,建議在這種情況下,建議客戶提供的商業發票的貨值盡量不要超過限定的金額,這樣可以避免比較麻煩的核銷單問題。如果實在貨物太多,貨值超過限定,那就一定要走正規出口途徑。 如果客戶遇到因為國際快遞貨值太高,需要更方便解決貨值太高需要報關和報檢的難題時,建議客戶尋找合資格的代理代理快遞出口,而不要直接通過快遞公司操作快遞出口,進而遐免一些海關扣貨的風險!
❻ 越南的貨物怎麼才能運到中國
越南的貨物可以選擇物流公司陸運到越南,因為越南和中國距離近,陸運的費用相對於空運來說價格更實惠。進口需要報關,還涉及運輸、配送等環節,比較繁瑣,建議選擇第三方物流公司代為辦理。
❼ 憑祥火車發貨到越南河內以後,提貨需要報關,清關手續嗎
,必須要報關啊,不報關你怎麼必須要報關的啊…好像是5000元以下不用個人物品不用報關吧…
❽ 出口國外的貨物,走快遞的話需要報關嗎超過多少就不能走快遞了大家幫幫忙!
走快遞,無所謂報關不報關的,
但是我個人強烈建議你,獲知超過5000人民幣的報關,這樣如果有出口權的話,
可以得到退稅的啊
其他的么,沒這個必要了 ,
❾ 去越南的話,我帶的單反,電腦,ipad什麼的需要報關嗎
理論上是需要的。
但是根本就不查的。
弱國無外交,上次過去,我就帶了,東西比你多,不要緊的。
❿ 我想從越南進口一批大蒜應該怎樣報關
在進出口貿易的實際業務中,絕大多數是賣方負責出口貨物報關,買方負責進口貨物報關。即絕大多數的貿易公司只是同自己國家的 海關 打交道。下面是關於我國的基本報關綜述。
一. 報關單 位
海關 對進出口貨物報關管理的主要制度實際是報關注冊登記制度。凡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口岸辦理進出口貨物報關手續的企業必須向 海關 辦理報關注冊登記。
要履行進出口貨物的報關手續,必須先經海關批准成為 報關單 位。能夠向海關注冊登記的單位分為兩類,一類是辦理報關注冊登記單位;另一類是辦理代理報關注冊登記單位。辦理報關和代理報關登記,在企業所在地海關辦理。報關業務,應由報關企業和代理報關企業指派專人即 報關員 辦理。 報關員 必須經海關 培訓 、考核合格並獲得由海關頒發的《 報關員 證》才可以從事報關工作。
(一)辦理報關注冊登記單位
可以向海關申請辦理報關注冊登記的單位有:經批准有進出口貿易經營權的企業;中外合資、合作經營企業及外商獨資企業;經海關認可,直接辦理進出口手續的經營對外加工、裝配和中小型補償貿易的企業;其經海關認可的經常辦理進出口貨物手續的單位。
申請辦理報關注冊登記的企業,應向海關提交有關文件材料:1.經貿管理部門批准其經營進、出口業務的文件副本或影印件;2.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副本或影印件;3.銀行出具的經濟擔保書或具有同等效力的證明文件;4《報關注冊登記申請書》;5.有關部門批准開業的證件副本或者影印件。以上內容經海關審核批准後,發給《報關注冊登記證明書》。
(二)辦理代理報關注冊登記的單位
具有法人資格的企業,可向海關申請辦理代理報關注冊登記,並同時向海關提交有關文件材料: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代理報關注冊登記申請書;資信證明文件,如有足夠的流動資產或銀行存款、保證進出口貨物稅款能夠及時繳納的證明文件,或是向金融機構投保並向海關提交金融機構出具的經濟擔保書,或者通過公證機關以固定資產抵押形式保證繳納的資信證明文件。申請經海關審核批准後,發給《報關注冊登記證明書》。企業取得 報關單 位的資格後,即可由專職或兼職報關員辦理貨物進出關境的手續。
報關單位的資格隨同原申請成為報關單位的企業的撤銷而自動終止。如更改注冊登記內容時,需重新向海關申請。
二.報關期限
進出口貨物的報關期限在《海關法》中有明確的規定,而且出口貨物報關期限與進口貨物報關期限是不同的。
出口貨物的發貨人或其代理人除海關特許外,應當在裝貨的24小時以前向海關申報。做出這樣的規定是為了在裝貨前給海關以充足的查驗貨物的時間,以保證海關工作的正常進行。
如果在這一規定的期限之前沒有向海關申報,海關可以拒絕接受通關申報,這樣,出口貨物就得不到海關的檢驗、征稅和放行,無法裝貨運輸,從而影響運輸單據的取得,甚至導致延遲裝運、違反合同。因此,應該及早地向海關辦理申報手續,做到准時裝運。
進口貨物的收貨人或其代理人應當自載運該貨的運輸工具申報進境之日起14天內向海關辦理進口貨物的通關申報手續。做出這樣的規定是為了加快口岸疏運,促使進口貨物早日投入使用,減少差錯,防止舞弊。
如果在法定的14天內沒有向海關辦理申報手續,海關將徵收滯報金。滯報金的起收日期為運輸工具申報進境之日起的15天;轉關運輸貨物為貨物運抵指運地之日起的第15天;郵運進口貨物為收到郵局通知之日的第15天。截止日期為海關申報之日。滯報金的每日徵收率為進口貨物到岸價格的0.5%,起征點為人民幣10元。計算滯報金的公式為:
滯報金總額=貨物的到岸價格X滯報天數X0.5‰
進口貨物的收貨人自運輸工具申報進境之日起超過三個月未向海關申報的,其進口貨物由海關提取變賣處理。所得價款在扣除運輸、裝卸、存儲等費用和稅款後,尚有餘款的,自貨物變賣之日起一年內經收貨人申請,予以發還;逾期無人申請的,上繳國庫。確屬誤卸或者溢卸的進境貨物除外。
三、報關程序
報關工作的全部程序分為申報、查驗、放行三個階段。
(一)進出口貨物的申報
進出口貨物的收、發貨人或者他們的代理人,在貨物進出口時,應在海關規定的期限內,按海關規定的格式填寫進出口貨物報關單,隨附有關的貨運、商業單據,同時提供批准貨物進出口的證件,向海關申報。報關的主要 單證 有以下幾種:
進口貨物報關單。一般填寫一式二份(有的海關要求報關單份數為三份)。報關單填報項目要准確、齊全、字跡清楚,不能用鉛筆;報關單內各欄目,凡海關規定有統計代號的,以及稅則號列及稅率一項,由報關員用紅筆填寫;每份報關單限填報四項貨物;如發現情況有無或其他情況需變更填報內容的,應主動、及時向海關遞交更改單。
出口貨物報關單。一般填寫一式兩份(有的海關要求三份)。填單要求與進口貨物報關單基本相同。如因填報有誤或需變更填報內容而未主動、及時更改的,出口報關後發生退關情況,報關單位應在三天內向海關辦理更正手續。
隨報關單交驗的貨運、商業單據。任何進出口貨物通過海關,都必須在向海關遞交以填好的報關單的同時,交驗有關的貨運和商業單據,接受海關審核諸種 單證 是否一致,並由海關審核後加蓋印章,作為提取或發運貨物的憑證。隨報關單同時交驗的貨運和商業單據有: 海運 進口提貨單; 海運 出口裝貨單(需報關單位蓋章);陸、空運運單;貨物的發票(其份數比報關單少一份,需報關單位蓋章等);貨物的裝箱單(其份數與發票相等,需報關單位蓋章)等。需要說明的是如海關認為必要,報關單位還應交驗貿易合同、定貨卡片、產地證明等。另外,按規定享受減、免稅或免驗的貨物,應在向海關申請並已辦妥手續後,隨報關單交驗有關證明文件。
進(出)口貨物許可證。進出口貨物許可證制度,是對進出口貿易進行管理的一種行政保護手段。我國與世界上大多數國家一樣,也採用這一制度對進出口貨物、物品實行全面管理。必須向海關交驗進出口貨物許可證的商品並不固定,而是由國家主管部門隨時調整公布。凡按國家規定應申領進出口貨物許可證的商品,報關時都必須交驗由對外貿易管理部門簽發的進出口貨物許可證,並經海關查驗合格無誤後始能放行。但對外經濟貿易合作部所屬的恆邦國際物流進出口公司、經國務院批准經營進出口業務的個部位所屬的工貿公司、個省(直轄市、自治區)所屬的進出口公司,在批準的經營范圍內進出口商品,視為以取得許可,免領進出口貨物許可證,只憑報關單即可向海關申報;只有在經營進出口經營范圍以外的商品時才需要交驗許可證。
檢驗檢疫制度: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局與海關總署從2000年1月1日起實施新的檢驗檢疫貨物通關制度,通關模式為「先報驗,後報關」。同時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將啟用新的印、證書。
新的檢驗檢疫制度對原衛檢局、動植物局、商檢局進行「三檢合一」,全面推行「一次 報檢 、一次取樣,一次檢驗檢疫,一次衛生除害處理,一次收費,一次發證放行」的工作規程和「一口對外」的國際通用的新的檢驗檢疫模式。而從2000年1月1日起,對實施進出口檢疫的貨物啟用「入境貨物通關單」和「出境貨物通關單」,並在通關單上加蓋檢驗檢疫專用章,對列入《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實施檢驗檢疫的進出口商品目錄》范圍內的進出口貨物(包括轉關運輸貨物),海關一律憑貨物報關地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簽發的「入境貨物通關單」或「出境貨物通關單」驗放,取消原「商檢、動植檢、衛檢」以放行單、證書及在報關單上加蓋放行章通關的形式。同時,正式啟用出入境檢驗檢疫證書,原來以「三檢」名義對外簽發的證書自2000年4月1日起一律停止使用。
同時,從2000年起對外簽訂合同、 信用證 時都要按新制度辦事。
海關要求報關單位出具「入境貨物通關單」或「出境貨物通關單」,一方面是監督法定檢驗商品是否已經接受法定的商檢機構檢驗;另一方面是取得進出口商品征稅、免稅、減稅的依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以及《商檢機構實施檢驗的進出口商品種類表》規定,凡列入《種類表》的法定檢驗的進出口商品,均應在報關前向商品檢驗機構報驗。報關時,對進出口商品,海關憑商檢機構簽發的「入境貨物通關單」和「出境貨物通關單」進口貨物報關單上加蓋的印章驗收。
除上述 單證 外,對國家規定的其他進出口管制貨物,報關單位也必須向海關提交由國家主管部門簽發的特定的進出口貨物批准單證,由海關查驗合格無誤後再予以放行。諸如葯品檢驗,文物出口簽定,金銀及其製品的管理,珍貴稀有野生動物的管理,進出口射擊運動、狩獵用槍支彈葯和民用爆破物品的管理,進出口音像製品的管理等均屬此列。
(二)進出口貨物的查驗
進出口貨物,除海關總署特准查驗的以外,都應接受海關查驗。查驗的目的是核對報關單證所報內容與實際到貨是否相符,有無錯報、漏報、瞞報、偽報等情況,審查貨物的進出口是否合法。
海關查驗貨物,應在海關規定的時間和場所進行。如有特殊理由,事先報經海關同意,海關可以派人員在規定的時間和場所以外查詢。申請人應提供往返交通工具和住宿並支付費用。
海關查驗貨物時,要求貨物的收、發貨人或其代理人必須到場,並按海關的要求負責辦理貨物的搬移、拆裝箱和查驗貨物的包裝等工作。海關認為必要時,可以徑行開驗、復驗或者提取貨樣、貨物保管人應當到場作為見證人。
查驗貨物時,由於海關關員責任造成被查貨物損壞的,海關應按規定賠償當事人的直接經濟損失。賠償辦法:由海關關員如實填寫《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查驗貨物,物品損壞報告書》一式兩份,查驗關員和當事人雙方簽字,各留一份。雙方共同商定貨物的受損程度或修理費用(必要時,可憑公證機構出具的鑒定證明確定),以海關審定的完稅價格為基數,確定賠償金額。賠償金額確定後,由海關填發《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損壞貨物、物品賠償通知》,當事人自收到《通知單》之日起,三個月內憑單向海關領取賠款或將銀行帳號通知海關劃撥,逾期海關不再賠償。賠款一律用人民幣支付。
(三)進出口貨物的放行
海關對進出口貨物的報關,經過審核報關單據、查驗實際貨物,並依法辦理了徵收貨物稅費手續或減免稅手續後,在有關單據上簽蓋放行章,貨物的所有人或其代理人才能提取或裝運貨物。此時,海關對進出口貨物的監管才算結束。
另外,進出口貨物因各種原因需海關特殊處理的,可向海關申請擔保放行。海關對擔保的范圍和方式均有明確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