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出國可以帶多少現金
根據國家外匯管理局和海關總署聯合制定的《攜帶外幣現鈔出入境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我國出境人員可以攜帶外幣現鈔出境,也可以按國家金融管理規定通過從銀行匯出或攜帶匯票、旅行支票、國際信用卡等方式將外幣攜出境外。海關規定旅客出境時每人每次攜帶人民幣限額為20000元。出境人員攜帶不超過等值5000美元(含5000美元)的外幣現鈔出境的,海關予以放行。
如果需要攜帶外幣現鈔金額在等值5000-10000美元(含10000美元)的,應向外匯指定銀行申領《攜帶證》,海關憑加蓋外匯指定銀行印章的《攜帶證》驗放。對進出境時攜帶超限額貨幣不如實向海關申報的旅客,海關將視情節輕重進行處理。如確認為走私行為,海關將沒收其攜帶的全部貨幣;如確認為違規行為,海關將對旅客處以攜帶貨幣5%-20%數額的罰款。
2. 出越南海關最多可以帶多少錢,外幣和人民幣累加最多可以帶多少。
5000美元或者等值外幣,也就是說美元和人民幣兩種貨幣相加最高不能超過5000美元的價值。比如你帶了4000美元和1萬塊人民幣,這樣的話就需要向越南海關申報,帶4000美元1000人民幣的話就不需要申報,可以直接過關。
越南海關一般是抽查,不像美國海關那樣是必查,所以要是敢碰運氣的話帶多也可以。中國這邊的海關是2萬以上的人民幣和5000美元以上的外幣需要申報入境。
說的是現金,你要是把錢存卡里,這個不算不用申報。
3. 出境可以帶多少現金
出境可以帶人民幣20000元現金。
根據國家規定,進出境旅客可攜帶的外幣額度則分為當天進出境超1次攜帶外幣金額摺合不超過500美元,15天內進出境超一次攜帶外幣金額摺合不超過1000美元,非以上情況攜帶外幣金額摺合不超過5000美元。
普通旅客攜帶外幣現鈔出境時,數額超出等值5000美元的,須向海關書面申報,並提供最近一次攜帶外幣入境的申報單,或者提供外匯管理局指定的銀行或外匯管理局出具的攜帶外幣出境許可證,海關憑上述單證予以放行,以藏匿、偽裝、瞞報、偽報或者其他方式逃避海關監管,運輸、攜帶、郵寄國家禁止或者限制進出境的貨物、物品的屬於走私行為,將被處以沒收走私貨物、物品及違法所得,可以並處走私貨物、物品等值以下罰款,個人運輸、攜帶、郵寄超過合理數量的自用物品進出境未向海關申報的;個人運輸、攜帶、郵寄物品進出境,申報不實的,海關予以警告,並且可以處物品價值20%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
第三條 國家保護中國公民出境入境合法權益。
在中國境內的外國人的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在中國境內的外國人應當遵守中國法律,不得危害中國國家安全、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破壞社會公共秩序。第四條 公安部、外交部按照各自職責負責有關出境入境事務的管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外使館、領館或者外交部委託的其他駐外機構(以下稱駐外簽證機關)負責在境外簽發外國人入境簽證。出入境邊防檢查機關負責實施出境入境邊防檢查。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及其出入境管理機構負責外國人停留居留管理。
公安部、外交部可以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委託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外事部門受理外國人入境、停留居留申請。
公安部、外交部在出境入境事務管理中,應當加強溝通配合,並與國務院有關部門密切合作,按照各自職責分工,依法行使職權,承擔責任。
4. 去越南要注意什麼啊
1.
中國海關規定,中國公民出境每人攜帶的現金不超過人民幣6000元(美金1000元)
2.
越南海關規定,中國公民入境不允許攜帶手機和其它通訊器材,否則將被罰款或沒收。
3.
嚴禁攜帶黃色書刊、影碟、槍支、炸葯、毒葯等違禁物品出入境;
4.
未經檢疫的動、植物和水果不能攜帶出入境,大件越南紅木工藝品、家電產品等不能攜帶入境;
5.越南人很講究禮節,見了面要打招呼問好或點頭致意。
6.不要隨意摸別人的頭部,包括小孩。
7.遊客必須妥善保管自己的隨身行李及貴重物品,因遊客自身原因造成行李物品丟失的,責任自負。
8.南部高棉人忌用左手行禮、進食、送物和接物。
9.遊客在越南旅遊期間不能單獨活動,在自由活動時間必須結伴同行。
10.在少數民族家中,絕對不能到姑娘住的房間里。
11.南方山區少數民族,喜歡在節日喜慶時邀請客人一同喝壇酒,即輪流用管子從酒壇里吸酒喝,第一輪(即輪流吸的第一口)不能拒絕,否則認為是掃興、失禮。
12.越南人忌諱三人合影,不能用一根火柴或打火機連續給三個人點煙,認為不吉利。
13.當村寨路口懸掛有綠色樹枝時,是禁入的標志,外人不得進入。
14.外人到他們家時,不能用腳指物,席地而坐時不能用腳對著人,不能從坐卧的人身上跨過去,不能睡在婦女的房門口和經常來往的過道上,不準進入主人的內房。看完這篇去越南旅遊注意事項,大家也都清楚去越南旅遊要注意些什麼了吧。除了上面這些,大家還需在旅行中注意好自身的安全、帶好必要的衣物等。
15.每年五至十月是雨季,十一至四月是乾季,最低氣溫約20
5. 出境時最最多可以帶多少現金
原則上隨身攜帶的現金只允許帶5000美金等值外幣,超過5000美金就需要辦攜帶證同時要進行海關申報,10000美金等值外幣是允許攜帶的上限。最好還是帶信用卡或者旅行支票!
6. 去越南旅遊至少帶多少人民幣為適宜
人民幣在越南很受歡迎的,我感覺比美元還好用。關鍵是看您要去越南哪些地方,待多長時間,要是五天以內的話,去河內和胡志明市兩個城市的話,帶3000元左右就可以了,時間長了就不好說了。
7. 出國越南能帶多少現金
不能超過20000元人民幣或者5000美元。
根據規定,對於人民幣現鈔,旅客可攜帶進出境的限額均為不超過20000元。對於外幣現鈔,出境旅客可攜帶外幣現鈔數額為不超過等值5000美元。
攜帶外幣現鈔摺合超過5000美元出境的,必須向海關如實申報。凡攜帶超量貨幣出境的,須出示由人民銀行或外匯管理部門簽發的《外匯攜帶證》辦理相關通關手續。
因此,如確需攜帶現金進出境的旅客,可在銀行購買外匯時向銀行工作人員說明需攜帶出境,即可辦理相應的《外匯攜帶證》。
如何辦理外匯攜帶證
1、准備好材料,包括護照、有效簽證或簽注、存款證明(利息清單或取款憑條)或相關購匯憑證。
2、如從直系親屬外匯存款中提取外幣現鈔的,還應提供親屬關系證明(結婚證、戶口簿或公證書)。
3、出境人員持上述審核材料向存款銀行或購匯銀行申領《攜帶證》。
4、銀行審核出境人員提供的材料無誤後,向其核發《攜帶證》,並留存上述材料復印件5年備查。
5、海關憑此《攜帶證》放行。銀行向出境人員核發《攜帶證》時,不得超過本行存款證明的金額或購匯金額,銀行核發的《攜帶證》每張金額不得超過等值1萬美元。
6、《攜帶證》應蓋有「國家外匯管理局攜帶外匯出境核准章」或「銀行攜帶外匯出境專用章」,並自簽發之日起30天內一次使用有效,逾期作廢。
7、對使用多張《攜帶證》的,若加蓋銀行印章的《攜帶證》累計總額超過等值1萬美元的,海關不予放行。
8. 中國出境可以帶多少現金
攜帶外幣單次入境:
1、等值5000美元(含)以下的,可攜帶入境,無需向海關申報;
2、等值5000美元以上的,應當向海關書面申報。
3、攜帶外幣現鈔出境原則上不得超過等值1萬美元,如因特殊情況需超過此金額的,應向外匯局申領《攜帶證》。
4、出入境人員攜帶匯票、旅行支票、國際信用卡、銀行存款憑證、郵政儲蓄憑證等外幣支付憑證以及政府債券、公司債券、股票等外幣有價證券出入境,海關暫不予以管理。
5、短期內多次往返的出入境人員,攜帶外幣現鈔入境須向海關書面申報,出境時海關憑最近一次入境時的申報外幣現鈔數額記錄驗放。沒有或超出最近一次入境申報外幣現鈔數額記錄的,15天內首次出境時可攜帶不超過等值5000美元(含5000美元)的外幣現鈔出境,不需申領《攜帶證》,海關予以放行,攜出金額在等值5000美元以上的,海關不予放行;15天內第二次及以上出境時,可攜帶不超過等值1000美元(含1000美元)的外幣現鈔出境,不需申領《攜帶證》,海關予以放行,攜出金額超過等值1000美元的,海關不予放行。
(8)從玉林去越南可以帶多少現金擴展閱讀:
攜帶等值5000美元(含)的外幣現鈔可以直接出境;攜帶5000美元至10000美元(含)的外幣現鈔出境,需在銀行開具《攜帶外匯出境許可證》;攜帶10000美元以上的外幣現鈔出境,需在外匯局開具《攜帶外匯出境許可證》。(詳見《攜帶外幣現鈔出入境管理暫行辦法》(匯發[2003]102號))
9. 中國公民可以帶多少現金出境
出境旅客攜帶人民幣現鈔出境,最多不能超過人民幣2萬元。對於外幣現鈔,出境旅客可攜帶外幣現鈔數額為不超過等值5千美元。
如果攜出的金額在等值5千美元以上至1萬美元(含1萬美元)的,就需要提前辦理申報手續,向存款銀行或者購匯銀行申領《攜帶外匯出境許可證》(以下簡稱《攜帶證》),並加蓋銀行攜帶外匯出境專用章。
註:對於使用多張《攜帶證》的,如果加蓋銀行印章的《攜帶證》累計總額超過等值1萬美元,海關不予放行。
10. 出國個人最多能帶多少現金
依據中國海關相關條例,市民在出境時可以攜帶20000元人民幣或5000美元以下的現金。
如果是其他外幣,則最多可帶不超過5000美元等值的外幣。不過海關的條例也並沒有那麼僵硬。據介紹,如果市民確實因一些原因需要多帶一些現金出入境的話,則需要提前向海關辦理申報手續。
具體來說,市民攜出金額在等值5000美元以上至10000美元(含10000美元)的,應當向銀行申領《攜帶證》;而攜出金額在等值10000美元以上的,應當向外匯局申領《攜帶證》。海關則會憑加蓋外匯指定銀行印章的《攜帶證》檢驗放行。
拓展資料
為了方便出入境人員的對外交往,規范攜帶外幣現鈔出入境行為,打擊洗錢、貨幣走私和逃匯等違法犯罪行為,國家外匯管理局、海關總署聯合制定了《攜帶外幣現鈔出入境管理暫行辦法》
第五條出境人員攜帶外幣現鈔出境,沒有或超出最近一次入境申報外幣現鈔數額記錄的,按以下規定驗放:
一、出境人員攜出金額在等值5000美元以內(含5000美元)的,不需申領《攜帶證》,海關予以放行。當天多次往返及短期內多次往返者除外。
二、出境人員攜出金額在等值5000美元以上至10000美元(含10000美元)的,應當向銀行申領《攜帶證》。出境時,海關憑加蓋銀行印章的《攜帶證》驗放。對使用多張《攜帶證》的,若加蓋銀行印章的《攜帶證》累計總額超過等值10000美元,海關不予放行。
三、出境人員攜出金額在等值10000美元以上的,應當向存款或購匯銀行所在地國家外匯管理局各分支局(以下簡稱外匯局)申領《攜帶證》,海關憑加蓋外匯局印章的《攜帶證》驗放。
第二十條本辦法自2003年9月1日開始施行。1996年12月31日國家外匯管理局、海關總署聯合發布,1997年2月10日開始施行的《關於對攜帶外匯進出境管理的規定》;1999年6月17日國家外匯管理局、海關總署聯合發布,1999年8月1日開始施行的《關於啟用新版<攜帶外匯出境許可證>有關問題的通知》;
1999年6月14日國家外匯管理局發布施行的《關於啟用新版<攜帶外匯出境許可證>有關操作問題的通知》;1999年10月25日國家外匯管理局發布施行的《關於加強<攜帶外匯出境許可證>管理的通知》,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