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越南人如何在華長期居住
來深圳住很簡單,辦旅遊簽證,還有就是你和你女朋友在越南結婚,越南法律規定18歲就可以結婚,結婚後可以直接去出入境管理局申請半年或者1年的簽證。
❷ 我有個越南女朋友,想在中國上班怎麼辦
建議你拍照留證據,還有錄音,而且是偷渡的,你要是膽子大就找記者報道,還有就是,這種人要是在外國被發現直接關起來向國家領導發難。不過他們敢在中國橫,怕是你那個地方亂,還有你說的什麼欺負女人,我想問問你是女人還是男人,如果是女人你該不會跟了個越南佬談對象沒談成吧,。。。。好吧,我是話多了
❸ 越南23歲女大學生怎麼樣可以合法留在中國
可以是工作,或者是嫁給中國人。還有你可以繼續再讀研。你可以去找一下關於簽證的事情,那你就知道怎麼樣可以留在中國了!
❹ 越南媳婦怎麼入中國籍
法律分析:可以申請批准加入中國國籍,若越南老婆滿足了可以加入中國國籍的條件,並依法向有關機關部門進行申請且得到了批准,那麼久可以加入中國國籍,但前提是要滿足有關下列規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第七條 外國人或無國籍人,願意遵守中國憲法和法律,並具有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經申請批准加入中國國籍:
一、中國人的近親屬;
二、定居在中國的;
三、有其它正當理由。
第十五條 受理國籍申請的機關,在國內為當地市、縣公安局,在國外為中國外交代表機關和領事機關。
申請加入中國國籍的手續:
(1)外國護照或旅行證件復印件;
(2)外國人居留證復印件;
(3)定居身份確認表復印件;
(4)恢復中國國籍的,提供曾經具有過中國國籍的相關證明;
(5)加入中國國籍的,如父母雙方或一方為中國公民所生的子女,須提供本人出生時即具有外國國籍的相關證明。
(4)越南女朋友如何長期在中國擴展閱讀:
申請加入中國國籍獲得批準的,即取得中國國籍;被批准加入中國國籍的,不得再保留外國國籍。
中國公民具有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經申請批准退出中國國籍:
一、外國人的近親屬;
二、定居在外國的;
三、有其它正當理由。
中國國籍的取得、喪失和恢復,必須辦理申請手續。未滿十八周歲的人,可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代理人代為辦理申請。
曾有過中國國籍的外國人,具有正當理由,可以申請恢復中國國籍;被批准恢復中國國籍的,不得再保留外國國籍。
受理國籍申請的機關,在國內為當地市、縣公安局,在國外為中國外交代表機關和領事機關。國籍的取得、喪失和變更由國籍法規定。取得國籍主要有出生和入籍兩種方式。因出生而取得國籍,國際上有血統制和出生地制兩種原則。
採取出生地制的國家,不問父母的國籍,孩子出生在本國即取得本國國籍。採用血統原則的國家,則不管出生地如何,孩子的國籍必須隨父母雙方或一方的國籍。
入籍是指外國人或無國籍的人,按照某國法律規定,提出申請,經批准後取得該國國籍。另外還有通過結婚、收養等方式取得某國國籍的。
由於各國對國籍的規定不同,往往會在特殊情況下出現雙重國籍或無國籍的現象。例如,採取血統原則國家的公民,在採取出生地原則國家生的小孩,就同時具有兩個國家的國籍。
反之,採取出生地原則的國家中的公民,在採取血統原則國家生的小孩,則不具有任何一國的國籍。
❺ 我老婆是越南人,要怎麼樣才可以加入中國國籍落中國戶口
向國內當地市、縣公安局,或國外中國外交代表機關和領事機關申請加入中國國籍。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第十五條規定,受理國籍申請的機關,在國內為當地市、縣公安局,在國外為中國外交代表機關和領事機關。
申請加入中國國籍需要提交的材料:
(1)外國護照復印件;
(2)外國人永久居留證復印件;
(3)如父母雙方或一方為中國公民,須提供本人出生時即具有外國國籍的相關證明;
(4)受理機關認為與申請國籍有關的其他材料。
申請加入中國國籍的辦理程序:
(1)填寫《加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申請表》;
(2)提交要求加入中國國籍的書面申請;
(3)提交相應證明。
(5)越南女朋友如何長期在中國擴展閱讀:
涉外婚姻如何登記
我國《民法通則》第147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和外國人結婚適用婚姻締結法律,離婚適用受理案件中法院所在地法律。」
依上述規定,中國公民與外國人,如果在我國境內登記結婚,必須遵守我國《婚姻法》及其其他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
如果在外國結婚,則應依照外國法律,依法有效注冊結婚的,我國是予以承認的。
凡中國公民與外國人自願結婚的,男女雙方必須同時到各地民政局涉外婚姻登記處(可先咨詢當地民政部門,具體的地址及聯系方式)申請婚姻登記。
申請時,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的規定。
一、結婚登記(在中國國內)
申請結婚的中國公民和外國人、港、澳、台同胞、華僑及出國人員,
男年齡不得早於22周歲,女不得早於20周歲。
須分別持有下列證件:
(一)中國公民
1.本人戶籍證明(戶口簿、身份證);
2.本人所在工作單位或城市街道辦事處,農村鄉(鎮)人民政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
(二)外國人、外籍華人
1.本人護照或其他身份、國籍證件;
2.我公安機關簽發的《外國人居留證件》或外事部門頒發的身份證件,或臨時來華的入境、居留證件;
3.經本國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權機關)和我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由本國公證機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或該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
4.外國留學生中的中專、大專和本科學生在校學習期間一般不得結婚。其他學生(進修生、研究生等)要求與中國公民結婚的,除持有上述證明外,還須持有所在院校的學業證明;
5.再婚者的離婚證件或配偶死亡證明(離婚證件需經我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或由該國使領館直接認證)。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
❻ 我女朋友是越南人,怎樣可以讓她來中國
要麼結婚,要麼留學,要麼工作。這些都屬於長期的,1年或者2年的簽證。
❼ 我的女朋友是越南人,結婚後她可以長期留在中國嗎要辦理什麼手續謝謝大家
當然可以.到中國大使館申請居住簽證.
❽ 你好,我女朋友是越南人,現在懷孕了,我想讓來中國生,,怎麼處理要怎麼辦才能來中國
短時沒有辦法!
先辦旅遊簽證,來到中國,再辦理結婚手續,在你戶口所在地醫院辦理產檢、予約生產(住院)
一、受理部門: 民政局婚姻登記處 二、部門職責: 1、依法辦理居民與港、澳、台地區居民、華僑、外國人的婚姻登記; 2、宣傳婚姻法律、倡導文明婚俗。 三、辦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婚姻登記條例》 四、登記條件: 1、當事人雙方必須符合法定結婚年齡,即:男滿22周歲,女滿20周歲; 2、當事人雙方必須是自願和無配偶; 3、當事人雙方必須沒有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 4、未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 5、當事人一方必須是本市常住戶口的居民; 6、男女雙方必須共同到婚姻登記處辦理婚姻登記並領取《結婚證》。 五、當事人應出具下列有關材料: (一)本地居民: 1、本人的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 2、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到登記機關填寫統一格式的聲明表)。 (二)香港居民: 1、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者港澳同胞回鄉證; 2、香港居民身份證; 3、經香港委託公證人公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聲明(有效期6個月)。 (三)澳門居民: 1、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者港澳同胞回鄉證; 2、澳門居民身份證; 3、經澳門公證機構公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聲明(有效期6個月)。 (四)台灣居民: 1、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或者其他有效旅行證件; 2、本人在台灣地區居住的有效身份證件; 3、台灣公證機構公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聲明(有效期6個月)。 (五)出國人員、華僑: 1、本人的有效護照; 2、居住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證明,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證明(有效期6個月)。 (六)外國人: 1、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國際旅行證件; 2、所在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或者該國駐華使(領) 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或者所在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有效期6月)。 說明: 1、雙方當事人還須提交大2寸近期的同底色正面半身免冠合影照片3張。2、申請補辦結婚登記的,當事人填寫《申請補辦結婚登記聲明書》,婚姻登記機關按照結婚登記程序辦理。3、申請復婚登記的,當事人填寫《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婚姻登記機關按照結婚登記程序辦理。 注意: 民政部關於貫徹執行《婚姻登記條例》若干問題的意見當事人無法出具居民戶口簿的,婚姻登記機關可憑公安部門或有關戶籍管理機構出具的加蓋印章的戶籍證明辦理婚姻登記;當事人屬於集體戶口的,婚姻登記機關可憑集體戶口簿內本人的戶口卡片或加蓋單位印章的記載其戶籍情況的戶口簿復印件辦理婚姻登記。
❾ 越南人如何在中國定居,已經國內連續居住5年多了,在中國身份證可以辦理嗎
外國人在中國永久居留審批管理辦法
(2003年12月13日經國務院批准)
第一條 為規范外國人在中國永久居留審批管理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及其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外國人在中國永久居留是指外國人在中國居留期限不受限制。
第三條 《外國人永久居留證》是獲得在中國永久居留資格的外國人在中國境內居留的合法身份證件,可以單獨使用。
第四條 獲得在中國永久居留資格的外國人,憑有效護照和《外國人永久居留證》出入中國國境。
第五條 受理外國人在中國永久居留申請的機關是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直轄市公安分、縣局;審核外國人在中國永久居留申請的機關是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安廳、局;審批外國人在中國永久居留申請的機關是公安部。
第六條 申請在中國永久居留的外國人應當遵守中國法律,身體健康,無犯罪記錄,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一)在中國直接投資、連續三年投資情況穩定且納稅記錄良好的;
(二)在中國擔任副總經理、副廠長等職務以上或者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員等副高級職稱以上以及享受同等待遇, 已連續任職滿四年、四年內在中國居留累計不少於三年且納稅記錄良好的;
(三)對中國有重大、突出貢獻以及國家特別需要的;
(四)本款第一項、第二項、第三項所指人員的配偶及其未滿18周歲的未婚子女;
(五)中國公民或者在中國獲得永久居留資格的外國人的配偶,婚姻關系存續滿五年、已在中國連續居留滿五年、每年在中國居留不少於九個月且有穩定生活保障和住所的;
(六)未滿18周歲未婚子女投靠父母的;
(七)在境外無直系親屬,投靠境內直系親屬,且年滿60周歲、已在中國連續居留滿五年、每年在中國居留不少於九個月並有穩定生活保障和住所的。
本條所指年限均指申請之日前連續的年限。
第七條 本辦法第六條第一款第一項所指的外國人,其在中國投資實際繳付的注冊資本金應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一)在國家頒布的《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鼓勵類產業投資合計50萬美元以上;
(二)在中國西部地區和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投資合計50萬美元以上;
(三)在中國中部地區投資合計100萬美元以上;
(四)在中國投資合計200萬美元以上。
第八條 本辦法第六條第一款第二項所指的外國人,其任職單位應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一)國務院各部門或者省級人民政府所屬的機構;
(二)重點高等學校;
(三)執行國家重點工程項目或者重大科研項目的企業、事業單位;
(四)高新技術企業、鼓勵類外商投資企業、外商投資先進技術企業或者外商投資產品出口企業。
第九條 申請人申請時需如實填寫《外國人在中國永久居留申請表》,並提交下列材料:
(一)有效的外國護照或者能夠代替護照的證件;
(二)中國政府指定的衛生檢疫部門出具的或者經中國駐外使、領館認證的外國衛生醫療機構簽發的健康證明書;
(三)經中國駐外使、領館認證的國外無犯罪記錄證明;
(四)四張二英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
(五)本辦法規定的其他有關材料。
第十條 本辦法第六條第一款第一項所指人員申請時還需提交外商投資企業批准證書、登記證明以及聯合年檢證明、驗資報告、個人完稅證明。
鼓勵類外商投資企業還應當提交國家鼓勵發展的外商投資項目確認書。
第十一條 本辦法第六條第一款第二項所指人員申請時還需提交下列材料:
(一)任職單位出具的本人職務或者職稱證明;
(二)《外國專家證》或者《外國人就業證》;
(三)任職單位的登記證明以及年檢證明、個人完稅證明;任職單位是外商投資企業的,還需提交外商投資企業批准證書和聯合年檢證明;
(四)在執行國家重點工程項目或者重大科研項目的企業、事業單位中任職的人員需提交省、部級政府主管部門出具的項目證明文件;在高新技術企業中任職的人員需提交高新技術企業證書;在鼓勵類外商投資企業、外商投資先進技術企業或者外商投資產品出口企業中任職的人員需提交國家鼓勵發展的外商投資項目確認書或者外商投資先進技術企業確認書或者外商投資產品出口企業確認書。
第十二條 本辦法第六條第一款第三項所指人員申請時還需提交中國政府主管部門出具的推薦函及有關證明。
第十三條 本辦法第六條第一款第四項所指人員申請時,屬於配偶的,還需提交婚姻證明;屬於未滿18周歲未婚子女的,還需提交本人出生證明或者親子關系證明;屬收養關系的,還需提交收養證明。外國有關機構出具的上述證明需經中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
第十四條 本辦法第六條第一款第五項所指人員申請時還需提交其中國籍配偶的常住戶籍證明或者其外國籍配偶的《外國人永久居留證》、婚姻證明、經公證的生活保障證明及房屋租賃或者產權證明。外國有關機構出具的上述證明需經中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
第十五條 本辦法第六條第一款第六項所指人員申請時還需提交其中國籍父母的常住戶籍證明或者外國籍父母的《外國人永久居留證》、本人出生證明或者親子關系證明;屬收養關系的,還需提交收養證明。外國有關機構出具的上述證明需經中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
第十六條 本辦法第六條第一款第七項所指人員申請時還需提交被投靠的中國公民常住戶籍證明或者外國人的《外國人永久居留證》、經公證的親屬關系證明以及投靠人國外無直系親屬關系證明、經公證的投靠人經濟來源證明或者被投靠人經濟擔保證明、經公證的投靠人或者被投靠人的房屋租賃或者產權證明。外國有關機構出具的上述證明需經中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
第十七條 外國人申請在中國永久居留,由本人或者未滿18周歲未婚子女的父母或者被委託人向主要投資地或者長期居留地的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或者直轄市公安分、縣局提出申請。
由被委託人代為申請的,需提交申請人出具的委託書。申請人在國外出具的委託書,需經中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
第十八條 公安機關自受理外國人在中國永久居留的申請之日起六個月以內做出批准或者不批準的決定。
第十九條 被批准在中國永久居留的外國人,由公安部簽發《外國人永久居留證》;申請人在境外的,由公安部發給《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確認表》,申請人持《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確認表》到中國駐外使、領館辦理「D 」字簽證,入境後30日以內向受理其申請的公安機關領取《外國人永久居留證》。
第二十條 被批准在中國永久居留的外國人,每年在中國累計居留不得少於三個月。確因實際需要每年不能在中國累計居留滿三個月的,需經長期居留地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安廳、局批准,但五年內在中國累計居留不得少於一年。
第二十一條 《外國人永久居留證》的有效期為五年或者十年。
被批准在中國永久居留的未滿十八周歲的外國人,發給有效期為五年的《外國人永久居留證》;被批准在中國永久居留的十八周歲以上的外國人,發給有效期為十年的《外國人永久居留證》。
第二十二條 《外國人永久居留證》有效期滿、內容變更、損壞或者遺失的,持證人應當向其長期居留地的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或者直轄市公安分、縣局申請換發或者補發。公安機關經審核對沒有喪失在中國永久居留資格規定情形的,一個月以內換發或者補發證件。
第二十三條 持有《外國人永久居留證》的外國人應當在證件有效期滿前一個月以內申請換發;證件內容變更的,應當在情況變更後一個月以內申請換發;證件損壞或者遺失的,應當及時申請換發或者補發。
第二十四條 具有在中國永久居留資格的外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部可以取消其在中國永久居留資格,同時收繳其所持《外國人永久居留證》或者宣布作廢:
(一) 可能對國家安全和利益造成危害的;
(二)被人民法院判處驅逐出境的;
(三)通過提供虛假材料等非法手段騙取在中國永久居留資格的;
(四)未經批准每年在中國累計居留不滿三個月或者五年內在中國累計居留不滿一年的。
第二十五條 本辦法實施前被批准在中國永久居留的外國人,應當在本辦法實施之日起六個月以內到原居留證件簽發地或者長期居留地的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或者直轄市公安分、縣局換領《外國人永久居留證》。
第二十六條 申請在中國永久居留以及簽發、換發、補發《外國人永久居留證》,有關收費項目和標准按照國務院價格和財政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
第二十七條 本辦法中下列用語的含義:
(一)「直系親屬」指父母(配偶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已滿18周歲的成年子女及其配偶、已滿18周歲的成年孫子女(外孫子女)及其配偶;
(二)「以上」、「以內」皆包括本數。
第二十八條 本辦法由公安部、外交部負責解釋。
第二十九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