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越南人如何在中國定居,已經國內連續居住5年多了,在中國身份證可以辦理嗎
外國人在中國永久居留審批管理辦法
(2003年12月13日經國務院批准)
第一條 為規范外國人在中國永久居留審批管理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及其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外國人在中國永久居留是指外國人在中國居留期限不受限制。
第三條 《外國人永久居留證》是獲得在中國永久居留資格的外國人在中國境內居留的合法身份證件,可以單獨使用。
第四條 獲得在中國永久居留資格的外國人,憑有效護照和《外國人永久居留證》出入中國國境。
第五條 受理外國人在中國永久居留申請的機關是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直轄市公安分、縣局;審核外國人在中國永久居留申請的機關是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安廳、局;審批外國人在中國永久居留申請的機關是公安部。
第六條 申請在中國永久居留的外國人應當遵守中國法律,身體健康,無犯罪記錄,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一)在中國直接投資、連續三年投資情況穩定且納稅記錄良好的;
(二)在中國擔任副總經理、副廠長等職務以上或者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員等副高級職稱以上以及享受同等待遇, 已連續任職滿四年、四年內在中國居留累計不少於三年且納稅記錄良好的;
(三)對中國有重大、突出貢獻以及國家特別需要的;
(四)本款第一項、第二項、第三項所指人員的配偶及其未滿18周歲的未婚子女;
(五)中國公民或者在中國獲得永久居留資格的外國人的配偶,婚姻關系存續滿五年、已在中國連續居留滿五年、每年在中國居留不少於九個月且有穩定生活保障和住所的;
(六)未滿18周歲未婚子女投靠父母的;
(七)在境外無直系親屬,投靠境內直系親屬,且年滿60周歲、已在中國連續居留滿五年、每年在中國居留不少於九個月並有穩定生活保障和住所的。
本條所指年限均指申請之日前連續的年限。
第七條 本辦法第六條第一款第一項所指的外國人,其在中國投資實際繳付的注冊資本金應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一)在國家頒布的《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鼓勵類產業投資合計50萬美元以上;
(二)在中國西部地區和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投資合計50萬美元以上;
(三)在中國中部地區投資合計100萬美元以上;
(四)在中國投資合計200萬美元以上。
第八條 本辦法第六條第一款第二項所指的外國人,其任職單位應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一)國務院各部門或者省級人民政府所屬的機構;
(二)重點高等學校;
(三)執行國家重點工程項目或者重大科研項目的企業、事業單位;
(四)高新技術企業、鼓勵類外商投資企業、外商投資先進技術企業或者外商投資產品出口企業。
第九條 申請人申請時需如實填寫《外國人在中國永久居留申請表》,並提交下列材料:
(一)有效的外國護照或者能夠代替護照的證件;
(二)中國政府指定的衛生檢疫部門出具的或者經中國駐外使、領館認證的外國衛生醫療機構簽發的健康證明書;
(三)經中國駐外使、領館認證的國外無犯罪記錄證明;
(四)四張二英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
(五)本辦法規定的其他有關材料。
第十條 本辦法第六條第一款第一項所指人員申請時還需提交外商投資企業批准證書、登記證明以及聯合年檢證明、驗資報告、個人完稅證明。
鼓勵類外商投資企業還應當提交國家鼓勵發展的外商投資項目確認書。
第十一條 本辦法第六條第一款第二項所指人員申請時還需提交下列材料:
(一)任職單位出具的本人職務或者職稱證明;
(二)《外國專家證》或者《外國人就業證》;
(三)任職單位的登記證明以及年檢證明、個人完稅證明;任職單位是外商投資企業的,還需提交外商投資企業批准證書和聯合年檢證明;
(四)在執行國家重點工程項目或者重大科研項目的企業、事業單位中任職的人員需提交省、部級政府主管部門出具的項目證明文件;在高新技術企業中任職的人員需提交高新技術企業證書;在鼓勵類外商投資企業、外商投資先進技術企業或者外商投資產品出口企業中任職的人員需提交國家鼓勵發展的外商投資項目確認書或者外商投資先進技術企業確認書或者外商投資產品出口企業確認書。
第十二條 本辦法第六條第一款第三項所指人員申請時還需提交中國政府主管部門出具的推薦函及有關證明。
第十三條 本辦法第六條第一款第四項所指人員申請時,屬於配偶的,還需提交婚姻證明;屬於未滿18周歲未婚子女的,還需提交本人出生證明或者親子關系證明;屬收養關系的,還需提交收養證明。外國有關機構出具的上述證明需經中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
第十四條 本辦法第六條第一款第五項所指人員申請時還需提交其中國籍配偶的常住戶籍證明或者其外國籍配偶的《外國人永久居留證》、婚姻證明、經公證的生活保障證明及房屋租賃或者產權證明。外國有關機構出具的上述證明需經中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
第十五條 本辦法第六條第一款第六項所指人員申請時還需提交其中國籍父母的常住戶籍證明或者外國籍父母的《外國人永久居留證》、本人出生證明或者親子關系證明;屬收養關系的,還需提交收養證明。外國有關機構出具的上述證明需經中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
第十六條 本辦法第六條第一款第七項所指人員申請時還需提交被投靠的中國公民常住戶籍證明或者外國人的《外國人永久居留證》、經公證的親屬關系證明以及投靠人國外無直系親屬關系證明、經公證的投靠人經濟來源證明或者被投靠人經濟擔保證明、經公證的投靠人或者被投靠人的房屋租賃或者產權證明。外國有關機構出具的上述證明需經中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
第十七條 外國人申請在中國永久居留,由本人或者未滿18周歲未婚子女的父母或者被委託人向主要投資地或者長期居留地的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或者直轄市公安分、縣局提出申請。
由被委託人代為申請的,需提交申請人出具的委託書。申請人在國外出具的委託書,需經中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
第十八條 公安機關自受理外國人在中國永久居留的申請之日起六個月以內做出批准或者不批準的決定。
第十九條 被批准在中國永久居留的外國人,由公安部簽發《外國人永久居留證》;申請人在境外的,由公安部發給《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確認表》,申請人持《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確認表》到中國駐外使、領館辦理「D 」字簽證,入境後30日以內向受理其申請的公安機關領取《外國人永久居留證》。
第二十條 被批准在中國永久居留的外國人,每年在中國累計居留不得少於三個月。確因實際需要每年不能在中國累計居留滿三個月的,需經長期居留地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安廳、局批准,但五年內在中國累計居留不得少於一年。
第二十一條 《外國人永久居留證》的有效期為五年或者十年。
被批准在中國永久居留的未滿十八周歲的外國人,發給有效期為五年的《外國人永久居留證》;被批准在中國永久居留的十八周歲以上的外國人,發給有效期為十年的《外國人永久居留證》。
第二十二條 《外國人永久居留證》有效期滿、內容變更、損壞或者遺失的,持證人應當向其長期居留地的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或者直轄市公安分、縣局申請換發或者補發。公安機關經審核對沒有喪失在中國永久居留資格規定情形的,一個月以內換發或者補發證件。
第二十三條 持有《外國人永久居留證》的外國人應當在證件有效期滿前一個月以內申請換發;證件內容變更的,應當在情況變更後一個月以內申請換發;證件損壞或者遺失的,應當及時申請換發或者補發。
第二十四條 具有在中國永久居留資格的外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部可以取消其在中國永久居留資格,同時收繳其所持《外國人永久居留證》或者宣布作廢:
(一) 可能對國家安全和利益造成危害的;
(二)被人民法院判處驅逐出境的;
(三)通過提供虛假材料等非法手段騙取在中國永久居留資格的;
(四)未經批准每年在中國累計居留不滿三個月或者五年內在中國累計居留不滿一年的。
第二十五條 本辦法實施前被批准在中國永久居留的外國人,應當在本辦法實施之日起六個月以內到原居留證件簽發地或者長期居留地的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或者直轄市公安分、縣局換領《外國人永久居留證》。
第二十六條 申請在中國永久居留以及簽發、換發、補發《外國人永久居留證》,有關收費項目和標准按照國務院價格和財政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
第二十七條 本辦法中下列用語的含義:
(一)「直系親屬」指父母(配偶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已滿18周歲的成年子女及其配偶、已滿18周歲的成年孫子女(外孫子女)及其配偶;
(二)「以上」、「以內」皆包括本數。
第二十八條 本辦法由公安部、外交部負責解釋。
第二十九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Ⅱ 目前中國養豬業形勢如何前景怎樣小型養豬場的出路在哪兒
你的問題不僅很大,而且還多。
中國是一個奇怪的國度,養殖出現虧損的時候,政府會出台政策,但是基本就不會落實,或者說不會認真地落實。但是如果一旦豬價上漲,豬肉價格瘋漲的時候,國家一定會拿豬肉說事,說物價指數上漲的根本原因是豬肉價格的上漲,反正豬又不會說話,它不背黑鍋誰背黑鍋啊。那個時候政府一定會打壓生豬的價格。養豬如此,其他的養殖業大體也如此,前一段時間,蛋雞養殖的養殖戶跳樓的不少,但是國家沒有任何的干預,現在雞蛋剛剛出現轉機,養殖戶開始賺錢了,央視就開始關注了。這個大體就是養殖業在我們國家的的形勢。
我這樣說,可能很多的人接受不了,認為現在政府開始收凍肉等等。你看政府說這話後兩個月,豬價有半點上揚嗎?
但是中國畢竟是一個人口大國,養豬我認為前景還是樂觀的。總體說來,養殖在向大型養殖場轉化,不管是資金,還是技術,甚至國家的扶持,都主要以中大型豬場為主。
盈利周期其實就是沒有周期,只有一句話,冬天來了,春天還遠嗎?只要你看到別人在賣母豬,殺母豬的時候,小豬價格低得你無法想像的時候,就以為著養豬業的春天馬上就到了。別相信三年一個周期,或者是五年一個周期的鬼話,那一般都是磚家說的,磚家在中國確實是一種土特產。
小型豬場怎麼辦?出路在哪兒,我個人的意見如下:
一、建好豬舍,我認為新鮮的空氣,陽光,適當的運動,清潔的飲水,優質的飼料對於養殖來說是有幫助的。豬舍的建立最好是坐北朝南、附近有優質的水源、排泄物對豬場不進行二次污染。
二、自繁自養,選育優良的種豬。不建議使用杜長大純三元,最好里邊能有國內優良母豬血統,比如用長白公豬配太會母豬所產下的長太母豬再陪大約克的公豬,這樣產下的小豬為大長太小豬作為商品肉豬,就是我們將的內三元豬。國內消費者由於瘦肉精的影響,正在逐步轉化以前吃瘦肉的習慣,希望看到一點肥肉。迎合市場的同時,這樣的豬對於疾病,耐粗飼等方面都好於外三元。
三、建議每次做一組,換句話說,一頭公豬配25-30頭母豬,所產下的小豬育肥。
四、小豬價格高的時候,或者是特別高的時候就賣小豬,小豬價格低迷的時候就賣育肥豬。
五、後備母豬,空懷母豬和妊娠母豬都不用定位欄。但產房一定要用產床,漏縫地板,保育豬用保育欄。
六、做好輪流配種計劃,輪流配種,輪流生產。不管行情,流水線生產和銷售。
七、做好消毒,防疫,驅蟲程序並嚴格執行。
八、和當地獸醫站搞好關系,各種補貼搞到手。(這個里邊的水分很重,一定要搞好,你懂的。)
小型養殖場的各項成本其實比大型養殖場低。要注意盡量不和當地的屠宰戶發生關系,那些人實在。。。
Ⅲ 最新消息,日本人到越南用一種細菌喂豬,小豬四個月可以長成大豬,被中國人做生意的把病毒豬肉走私到雲南
純屬造謠,小豬用飼料也可以四個月出欄,幹嘛要用細菌喂。
Ⅳ 越南人如何來中國
辦好護照,到中越邊界,乘火車汽車到中國,在越南機場,乘飛機來中國,陸地交通空中交通速度比較快。
Ⅳ 越南村民地下室圈養17隻老虎,只為賣虎骨賺錢,他們為何敢如此猖獗
因為越南立法保護野生老虎的開始時間晚、立法執法力度不強,另外還存在著“圈養老虎合法”這樣的空子可鑽。越南人不但有購買虎皮、虎骨以及老虎加工葯品的習慣,還會將這些商品賣往他國,牟取利益。我國也出現過有人非法收購虎皮虎骨虎牙最後獲刑的案例,追查這些老虎製品的來源,十之八九都是越南。總之,越南民間非法圈養老虎並出售牟利行為,是一條相當廣泛且龐大的產業鏈。
目前,這兩名村民已因涉嫌非法飼養野生動物被捕。
Ⅵ 中國的生豬產量佔全球一半,為什麼還要大量的進口
中國的產量確實很大。根據前幾年的相關權威數據,中國豬肉產量幾乎佔世界總量的一半,可以說是世界上最大的豬肉生產國。中國選擇進口豬肉的主要原因是進口豬肉的價格低於中國生豬的價格。以2018年生豬價格為例,我國生豬屠宰價格為9.25元/公斤,而進口豬肉價格僅為6.5元/公斤。即使加上關稅等費用,豬肉的價格也是非常明顯的。因此,許多豬肉加工廠更喜歡購買進口豬肉。
畢竟利益是相互的,在交往中不斷發展進步。自我保護的屏障最終會導致自我毀滅。總之,中國是養豬大國,但是孩子要從外國進口豬肉,說明外國豬肉比中國豬肉便宜,只有利益才能促進商品之間的交流和溝通。當然,人與人之間的交流也帶來了一些互利,這就是所謂的相互接觸、相互交流、相互交流、互利共贏。
Ⅶ 越南人如何短時間進入中國
從東興口岸過來,可以找當地旅行社辦理一日的旅遊簽證
Ⅷ 越南人如何在華長期居住
來深圳住很簡單,辦旅遊簽證,還有就是你和你女朋友在越南結婚,越南法律規定18歲就可以結婚,結婚後可以直接去出入境管理局申請半年或者1年的簽證。
Ⅸ 古代農業發展歷程
一、中國農業的起源
中國是人類的發祥地之一。距今170萬至1萬年前,已有脫離動物界的原始人類生活在這片遼闊的大地上。當時尚末產生農業,原始人類依靠採集和漁獵為生,史稱舊石器時代,相當於中國古代傳說中的有巢氏「構木為巢」、燧人氏「鑽燧取火」』和伏羲氏「以佃以漁」的時代。然而,隨著人口的增長和採集漁獵的強化,人類常常面臨飢餓的威脅。如何獲得穩定而可靠的食物來源成了農業起源的動力。
距今1萬至4000年前,也就是史稱的新石器時代,生活在這塊土地上的先人們創始了農業。一般認為,採集活動孕育了原始的種植業,狩獵活動孕育了原始的畜牧業。中國古代有關「神農氏」的傳說就反映了原始農業發生的那個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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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石器時代我國原始種植業大體經歷了三個發展階段,即10000年至8000年前為原始刀耕或火耕階段;8000年至5000年前為原始鋤耕或耜耕階段;5000年至4000年前為發達鋤耕階段。在生產工具上,這一時期完成了由「刀耕火種」向發達鋤耕的進化;在耕作制度上,完成了由年年易地的生荒耕作制向連種三五年撂荒三五年的輪荒耕作制的轉變,土地利用率較以前有了顯著提高。作物種類有一定增加,北方旱作粟、黍常見,南方水稻秈、粳並存,大麻、薴麻成為人們衣著的主要原料,葫蘆、白菜、芹菜、蠶豆、西瓜、甜瓜等也已開始栽培。因原始農業的發展,這一時期人們開始由以前游移和季節性的野營生活逐漸轉入定居生活,男子在農業生產中漸居主要地位,從而實現了母系氏族公社向父系氏族公社的轉變。
在原始畜牧業方面,經長期圈養馴化,家畜種類有所增加。河北武安磁山和河南新鄭裴李崗遺址有家豬、家犬和家雞的遺骨出土,說明七八千年前中原地區已有原始畜牧業。稍後的仰韶文化遺址中又有牛的遺骨出土。大汶口和龍山文化遺址中還發現馬、山羊和綿羊的遺骸。至此,在我國北方馬、牛、羊、雞、犬、豕「六畜」俱全的畜牧業已具雛形。在中國南方,養豬之歷史可上推至8000到10000年。浙江河姆渡遺址還出土有水牛和家犬的遺骨,說明六七千年前以飼養豬、狗、水牛為內容的南方畜牧業已初步發展。
1926年我國考古學者在山西夏縣西陰村的新石器時代遺址中發現「一個半割的、似絲的繭殼」。1958年在浙江吳興錢山漾遺址中又發現一批絲織物,說明早在五六千年前我國已開始養蠶緞絲,紡織技術已具相當水平。
三、粗放農業階段
到了五六千年前,黃河流域的原始農業進一步發展,黃河中下遊人口持續繁衍,逐漸成為中原經濟文化的中心。夏、商、周王朝相繼在這里建立了強盛的國家。夏、商、周屬奴隸制時代,歷時1300多年。這個時期的農業按原始農業有了一定的進步,但仍處於粗放農業階段。
夏代是原始公社開始解體並逐漸走向奴隸社會的時代。私有財產已經萌發,土地制度由農村公社制蛻變為奴隸主國家所有制。國王擁有全部土地,並將其分封給諸侯和臣屬,最後由「庶民」進行耕種,即所謂「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由於國家統治形式的確立及分層分區管理,從而在制度上促進了農業生產的發展。夏代政府機構中設立有專門掌管水利灌溉的官職。有組織的奴隸勞動為水利工程的建設提供了必不可少的人力。因此,夏代大規模治河導水及溝洫體系的建設,對當時農業生產的發展起到了積極的推動作用。大禹治水的故事便是這一歷史的生動寫照。夏代人民還首開天文科學,並根據農耕經驗,結合農事發展,制定了指導和規范農業生產的歷書和歷法。當時穀物釀酒業已形成,成為農產品加工的先聲。陶器的發明為穀物食料的處理提供了有效方法,也為金屬冶煉創造了基本條件。夏代後期,青銅器已經出現,對後來農業生產工具的變革產生了劃時代影響。
商代是奴隸制的鼎盛時期,它持續了600多年,是我國歷史上存在時間最長的一個王朝。商代的社會經濟和科學文化都有長足發展,農業已成為社會主要生產部門,農具製作較夏代更為精細。商後期農具除木、骨、石器外,已有少量青銅農具。商代還開創了井田制,以630畝地劃為9區。1區70畝為公田,其餘8區各授一家,借8家之力助耕公田,私田不再納貢。這一賦稅形式,對解放奴隸生產力無疑具有積極的促進作用。
公元前11世紀,西周取代商朝,中國步入一個由奴隸社會向封建社會的大轉變時期。西周繼續實行分封政策,促使封國戶口增殖,田地擴大,富源開闊,農業生產有了長足的進步。
西周繼承夏代溝洫和商代井田體系,施行井疆溝洫制。木製農具和青銅農具均有大量增加。隨著中原人口的增加,作物種類也日趨多樣化。除谷、豆、麻之外,蔬、果種植發展迅速。蔬菜品種有直根類、薯芋類、嫩菜類、蔥類、柔滑及香生菜類多種。果樹有落葉果樹帶和落葉常綠果樹混交帶果樹品種40餘種。
在畜牧業方面,西周已發明了馬匹去勢術,牲畜內外科病症的治療也積累了初步經驗。在林業方面,西周時注重用養結合,設有「虞人」,專司護林工作,並對樹木採伐年齡及採伐季節作了規定。
西周時代國家上層建築已相當完備。各級組織均有首長領其事,如閭師、閭胥、族師、鄉大夫、鄉師等。他們經常的工作就是向村社農民傳達政府命令並組織農民從事生產活動。
第二節 北方傳統農業的形成與發展
春秋戰國時期,我國在社會制度上實現了由奴隸社會向封建社會的演變,在農業生產方面則開始了由粗放農業向精耕農業的轉變。由於春秋戰國至魏晉南北朝時期我國主要農業區在秦嶺和淮河以北,全國70%以上的人口居住在黃河流域,因此,本節著重闡述北方地區傳統農業的形成與發展。
一、精耕細作農業傳統的奠基
中國農業最顯著的特別就是建立在小農經濟制度之上,以提高土還生產率為目的的精耕細作。這一特點的發生始於春秋戰國時代。
公元前770年周朝東遷後,國力日趨衰弱,不再有控制分封諸侯的力量,從而出現了大國爭霸的局面,而井田制的瓦解和土地私有制的發展催化了奴隸制向封建制的嬗變。戰國時期,「七雄」不斷進行兼並戰爭。為了能在兼並戰中取得勝利,他們進行了一系列變法和改革。在政治上,奴隸主貴族世卿世祿制度被廢止或削弱,封建地主階級逐漸登上政治舞台。在土地制度上,長期沿襲的井田制逐漸消亡,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迅速發展。在賦役制度上,奴隸主貴族的「貢、助、徹」被廢除,代之以按地畝征稅的賦役制度。在經營方式上,改「千耦其耘」為個體經營。所言這一切極大地調動了農民從事生產的積極性,促進了農業經濟的發展。
春秋戰國時期我國已進入鐵器時代,鐵制農具的使用已較普遍。與鐵犁相配,牛馬被用於農業,從而實現了農業動力上由人力耦耕向畜力耕作的革命性變遷。鐵犁與牛耕並舉,相輔相成,使這一時期農業生產力有了突破性發展。如《呂氏春秋??上農》所言:「一人治之,十人食之,六畜皆在其中矣。」這些進步均為封建制度的最終確立創造了必不可少的物質條件。
鐵器的應用和推廣也為大型水利工程的興建和井灌提供了有效手段,一些大型水利工程應運而興。如中國最早和最大的陂塘蓄水工程「芍陂」、魏國修建的漳水渠、秦國李冰主持修建的綜合性水利樞紐工程都江堰及我國古代最長的人工灌溉渠道鄭國渠等,為保障當時農業的穩產高產發揮了重要作用。
這一時期,人們對土壤和農作物有了更多的認識。「五穀」的概念已經形成,並注意到了開展農業生產要因地制宜。人們認識到「地可使肥,又可使棘」,給莊稼施肥可增加產量;種莊稼要深耕、熟耰(碎土)、易耨(除草),才能獲得好的收成。周時的起畝作壟技術至戰國時因犁耕有了發展,形成「畎畝法」、即在高燥田裡將莊稼種於壟溝以防旱,在低溫田中將莊稼種在壟青以防澇。由於積累了這些經驗,西周時那種墾種休閑交替的易田制漸被廢棄,耨地實行連種,一年一熟,部分發達地區還試行復種,兩年三熟,從而實現了耨作制度上的重大轉變。
這一時期,園藝業也有了較大發展,周以前雖然也有蔬菜和果樹栽培,但多作為農業的補充而存在。春秋戰國時,農圃已經分工。當時栽培果樹有20種以上,食用蔬菜有40餘種,其中人工栽培者十餘種。由此,獨立的園藝業初步建立。
此期畜牧業也有相當大的發展。在西部游牧區,牧業漸成規模,戰爭中俘獲的牲畜常以萬甚至10萬計。在廣大中原地區,因戰事、犁耕和積肥等多種需要,六畜被普遍飼養。以外形來鑒別家畜優劣的相畜術已具相當水平。名傳千秋的相馬專家伯樂和相牛專家寧戚就活躍在這一時代。為了保障畜牧業的發展,政府還設立了專門的牧業機構和「牛人」、「羊人」、「校人」等畜牧官員,同時還制定了各種畜牧法規。湖北雲夢出土的戰國「廄苑律」竹簡堪稱世界最早的畜牧法規。
因戰亂和連年濫伐,原始林遭到嚴重破壞,迫使政府不能不重視森林的養護和種樹。當時設有「山虞」和「林衡」等林官。嚴禁濫伐,嚴防山火,將植樹造林已作為利國利民的長久之計。
二、北方傳統農業的形成
秦漢時期,我國農業在春秋戰國開始的道路上進一步發展,精耕細作的優良傳統逐漸形成。
秦滅六國後,結束了諸侯紛爭割據的局面,於公元前221年統一全國,建立了中國歷史上第一個中央集權的封建國家。在全國范圍內統一貨幣和度量衡,統一車軌和文字,大規模移民西北和五嶺,修築堤防,疏浚河道,這一切對社會經濟的發展和科學技術的進步產生了深遠的影響。秦漢王朝繼承了春秋戰國時的農本思想,將重農思想推向一個新的高峰,實行輕徭薄賦、墾荒實邊、興修水利、獎勵力田、勸業農桑等一系列重農政策,較大地促進了農業生產的發展。
因漢武帝對水利事業的重視,漢代農田水利建設蓬勃發展。僅國都所在的陝西關中就興建了六輔渠、龍首渠和靈軹渠等水利工程(圖9-2)。山西引汾水和黃河水,河南汝南和安徽西部引淮水,山東引巨定澤水和汶水,等等。井渠法傳到新疆以後逐漸發展成為一種獨特的地下灌溉渠道—坎兒井,解決了乾旱地區開渠塌方或沙土漏水和蒸發量大的難題。此外,這一時期還創造了放淤壓鹼,成為後來治理鹽鹼地的重要手段之一。
由於冶鐵業的迅速發展和冶鐵工藝水平的提高,此期鐵農具的種類大為增加,質量也有較大提高,農具已完全鐵器化。犁壁的發明使犁在破土鬆土的同時增加了翻土、滅茬、壓草、開溝、作壟的功能,使得耕作更有效率。秦漢時牛耕得到進一步推廣。搜粟都尉趙過在陝西關中推行「代田法」時,用的就是「二牛三人」的牛耕。鐵犁的廣泛應用和牛耕的大力推廣是漢代農業發展的兩項重大措施,對我國農業精耕細作水平的提高起到了積極的促進作用。漢代我國還發明了世界最早的條播機—耬車。它改原先的撒播為條播,將開溝、下種甚至施肥等作業合而為一,不僅大大提高了勞動效率,而且播種均勻且節省種子。《齊民要術》稱之為「省力過半,得谷加五」。耬車18世紀傳入英國,經塔爾改進後成為當時通行於歐洲的畜力條播機。
秦漢時期,在耕作技術方面,進一步改進壟作法,經濟有效地利用土壤的保水保肥能力,逐漸形成了耕、耙、磨、壓、鋤相結合的防旱保墒耕作技術體系,創造了用力少而得谷多的旱作農業傳統。因冬麥的推廣,漢代時輪作復種制初步發展。在施肥方面,也創造了基肥、種肥、追肥等一系列施肥技術。秦漢時期,二十四節氣與七十二候已完全成形並廣泛用於指導農業生產。
此期,園藝事業也有較大發展,出現了一些有相當規模的果園和菜圃,栽培和管理技術也明顯提高。
畜牧業方面,相畜術、畜禽良種的選育、牲畜雜交和雜交優勢的利用,以及畜禽的飼養管理均有一定進步。在中獸醫方面,脈學和症治、閹割去勢、本草學方面都有進展,並且制定了一些防疫制度。養蠶業與蠶桑技術繼續發展,中國的絲織品和養蠶技術通過「絲綢之路」傳至西亞。
此期,人工養魚和人工造林也進一步發展,漁業和林業逐漸成為農業中獨立的生產部門。
總之,秦漢時期我國精耕細作的農業傳統無論從經營思想、農學理論,還是技術體系均已基本形成。
三、北方傳統農業的發展
公元2世紀末,黃巾大起義使東漢王朝瀕於瓦解,各地義軍乘勢而起,中國從此進入了分分合合、混戰不已的三國兩晉南北朝時期。戰亂頻頻、政局動盪、人口逃亡、耕地荒廢,使社會經濟遭到嚴重破壞。但客觀上戰亂所造成的人口大遷徙也促進了各地區各民族的融合及農業文化的交流。在這一歷史進程中,更多的民族逐步捲入以種植業為主的洪流中來。由於各族勞動人民的共同努力,中國傳統農業經受住了歷史的考驗,在秦漢成就的基礎上進一步發展。
三國、兩晉、南北朝的土地制度仍然是秦漢封建土地所有制的繼續。但此期國軍事的需要,屯田制有較大發展,如曹魏時期的軍屯與民屯和南北朝的屯田。無論軍屯還是民屯,土地所有權都屬國家。屯田按軍事組織進行,屯墾工作與軍事活動相結合。
這一時期,因豪強割據,水利事業廢多興少。但南朝各代比較重視水利建設,宋、齊、梁、陳相繼修復了芍陂堤堰,溉田萬頃。
隨著鋼鐵冶煉和加工業的發展和提高,三國、兩晉、南北朝時期鐵農具的種類大大增加,性能有較大改進。後魏《齊民要術》中記載的農具有20餘種,不少是漢代未見記載的。從出土農具看,這些農具全都通過白口鐵柔化而製成。
這一時期傳統農學理論有了進一步的發展。「谷田必須歲易」,連作「莠多而收薄」等記載說明當時人們已經認識到合理輪作的必要性。合理輪作不僅有利於消滅雜草,減輕病蟲的危害,而且有助於提高農作物的產量。三國、兩晉、南北朝時期我國已經從野生綠肥作物的利用發展到有意識栽種綠肥作物,並且將綠肥作物納入輪作體系,開創了綠肥作物輪作制。《齊民要術》記述了谷、瓜、葵、蔥等多種作物與綠肥作物的輪作復種,稱之為「美田之法」。為了獲得更多更好的良種,這一時期還創建了「種子田」,進行良種繁育。單種單收、精心管理、防止混雜,較漢代「穗選法」有了一定的進步,奠定了我國傳統選種和良種繁育的基礎。據西晉郭義恭《廣志》記載,粟的品種有11個,稻的品種有13個。《齊民要術》中粟的品種增至86個、水稻品種為24個。
在植物保護方面,農業防治增加了作物抗蟲品種的選育及輪作防病等新內容。對寄生性天敵昆蟲的認識進一步深化,並總結了利用捕食性天敵昆蟲黃猄蟻防治柑橘害蟲的經驗,開創了「以蟲治蟲」的生物防治新篇章。
在園藝方面,北方黃河流域栽培果樹的種類與漢代相比變化不大,但南方栽培果樹有顯著增加,如柚、枇杷、頻婆子(又名鳳眼果)、韶子(又名毛荔枝)、海棗、古度樹、枸橡等,而且出現了一些大面積果園。栽培的蔬菜種類也從東漢時期的20多種增加到30多種。蔬菜栽培技術發展了留「本母子瓜』作種、大蒜「條中子」及促使蓮子早發芽等方法。窖藏鮮菜的技術較漢代進一步完善。
在畜牧獸醫方面,因征戰、驛傳及農副業生產的需求旺盛,促使養馬業蓬勃發展;家畜遠緣雜交產生了騾子;相馬術已有成套標准,相牛、相豬也積累了更為豐富的經驗;家畜的閹割和獸醫內外科均有一定進步,尤其是北魏時期對豬的閹割法的改進,使出肉率顯著提高。
這一時期我國蠶絲生產在農業中仍占較大比重。敦煌為絲綢商業交易之地,南方蠶絲業發展更為迅速。這時人們認識到了孤雌生殖現象;學會了用低溫控制蠶卵化性;發明了鹽漬殺蛹儲繭法。
我國很早就認識到蜂的用途,3000多年前已開始食蜜。有關蜜蜂的人工飼養最早見於西晉文獻。張華《博物志》記載了人工養蜂蜂種的來源及收取蜂蜜的時間和方法。
兩晉、南北朝時期的漁業生產仍以捕撈為主,但已經試行人工養魚。南北朝墓葬出土有養魚的陶器涌。《齊民要術》也介紹了養魚致富的經驗,包括魚的習性、魚池規模、放養量、雌雄魚的比例及魚池蓄水的深度。
第三節 南方傳統農業的形成與發展
中國經濟重心一向在黃河流域。長江以南廣大地區公元3世紀時依然地廣人稀、文化落後,農業生產基本上仍然是「火耕水耨」的粗放經營。雖經漢、晉、南朝的持續開發,經濟漸成規模,但與同時代的北方相比,仍遜色許多。這種狀況直到隋唐五代時始有改變。
一、南方傳統農業的興起
唐朝初期,社會經濟曾有過一段空前繁榮的時期。但唐中葉以後,土地兼並盛行,均田崩潰,社會矛盾日漸突出。歷時7年的安史之亂使北方社會生產遭受嚴重破壞。南方因未受戰亂直接侵害,社會生產相對穩定;而大量北方人南下,帶來了高素質的勞動力和中原先進的農業技術,使得南方農業迅速發展,中國經濟重心逐漸南移。
西漢以前我國的灌溉工程大都在北方,東漢後開始向南方推進。南北朝時北方陷於破壞停滯狀態,南方則進一步發展。中唐以前,南方灌溉工程僅23起、防洪排澇工程3起、運輸工程3起。中唐以後,灌溉工程猛增至938起、防洪排澇工程7起、運輸工程8起。水利建設極大地促進了江南農業的發展,江南日益繁榮,出現了「賦出天下,江南居十九」的局面。
在農具方面,曲轅犁和筒車的發明,標志著我國南方水田耕作技術進入了一個新的發展階段。曲轅犁又稱江東犁,它增加了犁評,可調節深淺,犁壁與犁鏵面不連續,可以起到碎土和翻土的作用。中國犁自此基本定型。曲轅犁的出現和耖耙的推廣,促進了耕作技術的發展。經長期實踐,逐漸形成了耕、耙、耖、耘、耥相結合的水田耕作技術體系。這一時期,隨水田冬作的發展,一年兩熟制在南方初步發展。
在園藝方面,此期我國從國外引進了不少果樹和蔬菜品種;嫁接理論與技術有了新的發展;創造了蠟封果蒂的保鮮貯藏技術;開始了食用菌的人工培養;茶葉生產及茶葉栽培技術具有世界性的影響。
在畜牧業方面,相畜術進一步發展;創立了馬籍和馬印製度;引進了大宛馬、康居馬和波斯馬等國外優良畜種。在獸醫方面,創建了世界上最早的獸醫教育機構,僅太僕寺中就有600餘位專職獸醫。解剖、針灸、臟腑學說及獸醫外科等方面均有進展。
隋唐時期,我國蠶桑業相當發達,生產中心也從黃河流域移至南方。
二、南方傳統農業的發展
宋元時期,全國經濟重心進一步南移。東南太湖地區已成為國家經濟命脈,農業生產水平遠遠超過北方。唐代後期,南糧北濟最高年額不過300萬石,北宋則超過700萬石。
南方農田水利建設持續發展。宋代人口高峰時全國人口約1億。因耕地不足,出現與山爭地、與水爭田的現象,導致梯田、圩田的迅速發展。出現了蕪湖萬春圩田40萬畝,江東絡官圩80萬畝。
宋元時期農具的發展在歷史上是空前的。這主要表現在新農具的大量涌現和農具所具備的各種特點上。可以說,傳統農具到這時已基本完備且趨於定型。
宋元時代,多熟制迅速發展,雙季稻種植面積擴大,部分地區出現了三季稻。農業內部生產結構也有了新的變化,主要作物種植范圍擴大。麥在南方長足發展,有不減「淮北」之勢,成為稻田的主要冬作。因大豆需求增加,大豆種植日漸普遍,以至王禎《農書》稱之為「濟世之谷」。棉花的發展突出。北宋時期中棉栽培僅限於兩廣和閩滇地區,非洲棉也多在新疆和陝西栽培。但宋末元初,中棉已擴展至江淮流域。因植棉比之蠶桑,「無采養之勞,有必收之效」;比之種麻,「免績緝之功,得禦寒之益」,倍受人們喜愛,種植范圍不斷擴大。
此期土壤肥料的理論與技術也有一定突破,創立了「地力常新」論。肥源進一步擴大,肥料積制方法不斷改進,施肥技術有了明顯的提高。
園藝方面,原來主要在嶺南種植的橙、橘、香蕉、荔枝、龍眼等,在宋元時分別向閩、浙、贛、川、蘇等地推移,擴大了種植區域。
畜牧業在宋代北方漢族地區遠不如漢唐,但元代有一定發展。南方畜牧多養牛、羊、豬、雞,並以豬、雞最多。此期,優良品種「湖羊」培育成功,淡水養魚業也有較快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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