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越南侵犯中國主權,遭到中國反擊,主權對一個國家來說有什麼重要意義
主權意味著政府能控制國家的核心利益。。。
(1)地位:
是當代國際社會最基本的成員,國際關系的主要參加者。
(2)構成要素:
①基本要素:人口、領土、政權和主權。
②最重要的要素:主權。主權作為國家統一而不可分割的最高權力,是一個國家的生命和靈魂。
(3)基本權利:
①獨立權:擁有按照自己的意志處理內政、外交事務而不受他國控制和干涉的權利。
②平等權:在國際法上的地位一律平等。
③自衛權:擁有保衛自己的生存和獨立的權利。
④管轄權:對其領域內的一切人和物具有管轄的權利。
(4)基本義務:不侵犯別國,不幹涉他國內政,以和平方式解決國際爭端等。
㈡ 拉越南人一般被判幾年
法律分析:如果是運送一般是5年以下有期徒刑。涉嫌運送他人偷越國邊境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可能已經涉犯罪,需要承擔刑事責任,越南人屬於受害者,人身自由不受任何侵犯,情況嚴重的還要給予一定的賠償。
法律依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條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具有毆打、侮辱情節的,從重處罰。
㈢ 越南70年代大事件,特別是越南猖狂時期,然後中國怎麼教訓越南的
越南力推行印度支聯邦計劃堅決支持柬埔寨民抗越救戰爭 越南威脅東南亞家安全加強同東南亞各關系支持東南亞家聯盟維護本區平與安全斗爭 越南推行反華仇華政策越南邊界區武裝侵犯自衛擊越副外級談 越南局作號敵、直接敵候越間連般友家起碼氣氛都存情況政府部撤銷並全部停止越南援助任何具般政治識奇怪越南黎筍局利用援助問題展反華叫囂象其反華叫囂都徒勞 越南邊境武裝侵犯實行自衛擊及其取勝利 越南局猖狂反華排華表現斷邊境區進行武裝挑釁敵種至1976更見增間採取十克制忍讓態度防止越邊界形勢進步惡化政府面教育軍民入境挑釁越員進行說服勸阻罵打絕槍武嚴格遵守規定各項政策;面再三向越南局提規勸警告越南局蘇聯支持自認恃恐面克制視軟弱欺邊境挑釁斷加劇特別19788月斷兩邊界談判邊境區更肆忌憚公土埋設雷插竹尖樁挖掘塹壕修築工事突襲哨所任意槍炮毀我村寨殺我軍民劫我財物襲我火車釀嚴重流血事件1978底1979初越南局向柬埔寨發規模武裝入侵同進步加強越邊境區軍事部署加緊調兵遣令軍隊進入戰斗狀態邊境武裝行斷升級19791月12月16侵犯領土即已達129起至1974越南局邊境製造武裝挑釁事件共達3535起19788月現侵犯邊境段162處向進行武裝挑釁705打死打傷邊防員邊境居民300餘各族民群眾紛紛要求邊防部隊擊越南侵略者保衛邊疆平與安全政府再向越南局提強烈抗議嚴重警告19791月18、2月102月16外交部強烈抗議越南局侵犯領土製造新嚴重流血事件警告越南局必須立即、完全停止切武裝挑釁、襲擊殺害照指:越南局視我政府警告繼續進行軍事挑釁越南政府必須由引起切承擔全部責任同19791月312月11副總理鄧平李先念越南越邊境繼續進行軍事挑釁事警告越南局要說耳邊風越南局仍警告置若罔聞邊境局勢急劇惡化種情況制止越南反局武裝侵犯保衛邊疆保衛邊境區民命財產保衛主權領土完整保衛社主義現代化建設順利進行邊防部隊於19792月17迫奮起擊同新華社奉政府命發布聲明指:政府民貫立場『犯我我犯;若犯我我必犯』邊防部隊忍忍奮起擊完全義行我要建設自家我需要平際環境我願意打仗我要平安定邊界給予越南侵略者應擊邊防部隊嚴守祖邊界 自衛擊戰斗邊防部隊短短半月先攻克高平、諒山、黃連山、萊州等四省二十縣(市)廣寧、河宣兩省部區殲滅重創越軍力量徹底摧毀作戰區各種軍事設施給越南侵略者應懲罰捍衛祖邊疆建立卓越功勛完越南侵略者自衛擊光榮任務 19793月5新華社奉政府命發表聲明宣布邊防部隊自即起始全部撤境內聲明重申我要越南寸土絕容許侵犯我領土並告越南局邊防部隊撤再邊境進行任何武裝挑釁入侵政府鄭重聲明現述情況面保留繼續自衛擊權利 信守自諾言撤全部邊防部隊事實向全世界證明說算數;且揭穿蘇、越局散布所謂侵略、擴張謊言越南反局我自衛擊戰遭沉重打擊於19793月19公布防公報除肆吹噓純屬虛構勝利外捏造關於邊防部隊犯罪行量離奇謊言圖穩定欺騙群眾充暴露虛弱本質
㈣ 在南海主權問題上,越南、菲律賓等國家均以不同方式主張什麼詞窮了,幫忙
南海問題實質上是中國與某些東南亞國家在南中國海諸島主權歸屬上的爭議,其焦點是南沙群島的主權歸屬。
南海諸島分布在我國海南島以南和以東的南中國海上,按其分布形勢,分為四大群島,即東沙群島、中沙群島、西沙群島和南沙群島。據中國地名委員會1983年4月25日發表的公告,南海諸島被標准化處理的島、州、暗沙、暗礁、灘共252個,其中被稱為島的有25個,礁、灘佔了絕大部分。
南海諸島自古以來就是中國的領土。中國對南海諸島的主權是在長久的歷史中形成的,是以史實為根據的,是符合國際法的。首先,南海諸島最早由中國人發現並命名。三國時代萬震的《南州異物志》和康泰的《扶南傳》便對南海諸島的地貌作了描述。在宋元時期,中國已將南海諸島命名為「千里長沙」和「萬里石塘」,宋朝《諸蕃志》記載:「至吉陽,乃海之極,亡復陸塗……南對占城,西望真臘,東則千里長沙,萬里石床(塘)……」。[1](P.16)清初《海國聞見錄》的附圖則已將東沙、中沙、西沙和南沙四個群島分別命名。其次,中國漁民千百年來一直在開發經營這些島嶼。晉朝的《廣州記》記載道:「珊瑚洲,在(東莞)縣南五百里,昔人於海中捕魚,得珊瑚。」至明清時代,以西沙、南沙為基地進行捕撈的中國漁民常多達七八百人。關於中國漁民在南海諸島的活動,還可見於當時外國航海家和侵略者的記錄,如英國海軍部測繪局出版的《中國海指南》在論及南沙鄭和群礁時說:「海南漁民,以捕取海參、介殼為活,各島都有其足跡,也有久居島礁上的」。[2](P.79)第三,中國政府最早並一直對南海諸島行使主權。自宋代以來,南海諸島便被列入中國的版圖和水師的巡視范圍,這在當時由官方編纂的《武經總要》、《廣東通志》、《瓊州府志》等書中都有記載。新中國成立後,中國繼續對南海諸島行使主權。1951年8月15日,周恩來發表的《關於美英對日和約草案及舊金山會議聲明》中嚴正指出:西沙、南沙群島和東沙、中沙群島一樣,「向為中國領土」。從50年代以來,中國政府針對南海諸島主權問題多次發表聲明,對某些國家侵犯我國南海諸島主權的行為表示嚴重關注,此外,還在西沙和南沙群島進行了開發和建設。總之,無論從歷史上看還是從法理上看中國對南海諸島擁有主權都是無可爭辯的。 南海諸島主權歸屬問題一直以來是國際社會關注的問題,涉及到中國及幾個周邊國家的主權。在日益多元化的世界形勢下,解決南海諸島主權歸屬問題的必然性日益突出。和諧世界的建設必然離不開南海諸島主權歸屬的確定。根據通行的國際法原則,本文認為中國對南海諸島的主權主張是符合國際法原則的,越南、菲律賓、馬來西亞等國家對南海諸島主權的主張是缺乏合法依據的。
關鍵詞: 領土變更 時際法原則 領土權益要決定海洋權益 鄰接原則正文:不僅從史料的記載來看,還是根據現行的國際法原則,南海諸島的主權都應歸屬中華人民共和國。其他國家對南海諸島主權的主張是沒有合法依據的,在展開對國際法原則的論述之前,先讓我們了解一下其他國家對南海諸島主張主權的主要依據。
一、 其他國家對南海諸島主權的主張
(一)越南對南海諸島主權的主張
西沙群島南沙群島歸屬越南的論據主要有幾個方面。第一,歷史證據,越南外交部提出的最早史料是《籌集天南四至路圖》中的「廣義地區圖」及其注釋。該書中所說的名為Cat Vang,指黃沙之意的「黃沙」即為今日越南所稱之「黃沙群島」,在年之前已屬於越南。第二,地理原因,中國和越南與西沙群島的距離大致相當,中國不比越南更近而南沙群島距中國較越南更遠。如果西沙群島、南沙群島歸中國,島嶼周圍還要劃出領海和專屬經濟區,必然會侵犯到周邊國家的合法海洋權利。第三,國家繼承,國家繼承是指由於領土變更的事實而引起一國的權利義務轉移給另一國的法律關系。19世紀初期,安南嘉隆王與明命王時,均曾出征西沙,法國殖民時,越南即歸法國所有,則西沙群島亦當歸法國所有。法國對這些島的主權行使是和平的並足夠有力。後來越南海軍部隊取代了島上的法國軍隊。接著北越軍隊「接管」了原先由南越軍隊佔領的南沙島礁。越南對西沙和南沙的接管屬於合法的國家繼承。第四,反駁中國的主張,史料記載的可靠性。從中國漢代、宋代等記載至今,海陸變遷甚巨,中國古代即使發現了真正的兩群島也不是現在意義上的群島了。如果說是鄭和下西洋等大規模的航海活動到過某些島礁,也只是路過,並沒有代表國家政府佔領該島,中國對南沙和西沙群島沒有合法取得主權。首先,中國對南沙和西沙群島未實行過有效佔領。有效佔領要具備兩個要素:一是佔領國對該土地實行佔有,並正式宣布佔領國有將該土地置於其主權之下的意思;二是佔領國在該地建立行政管理機構,行使管轄權力。除了先佔外,中國也未通過其它合法途徑獲得該群島的主權。
(二)菲律賓對南海諸島主權的主張
菲律賓對南海諸島主權的主張主要從地理角度和法律角度來看待菲律賓的南海問題。從國際海洋法看,將「U」形線的法律地位將「U」形線解釋為「國界線」是難以成立的。首先,這是一條以斷續國界線,即未定國界線標繪的線,這條線的存在最多隻能說明中國政府主張將線內的島嶼和海域劃入中國的領土范圍。它不是一條已經劃定的實在疆界線。我們顯然不能根據這條線將線內的島嶼和海域說成是中國的領土,也不能要求其他國家尊重中國的這一立場;其次,自從在地圖上標繪了「U」形線以後,中國歷屆政府從來沒有以一定的方式,明示的或暗示的,宣布過線內的整個海域是中國的領海,也從來沒有對它行使過領海權。
(三)馬來西亞對南海諸島主權的主張
馬來西亞以大陸架延伸作為依據對彈丸島提出了主權要求。自主張了主權之後,在島上建立了海軍基地,將其逐步建設成人工島,並大力開發、經營。馬方認為中方以「先發現」作為其主張主權的依據是毫無根據甚至荒謬的。按中方的理論:哥倫布是發現新大陸的第一人,那麼哥倫布所在國西班牙則應當然的成為美洲大陸的主權國。第二,眾所周知,中日兩國在對釣魚島主權問題是亦是無法達成共識。日本欲以中間線原則劃分東海海域,並將釣魚島納入其領土范圍,而中國確堅持大陸架自然延伸的原則。然中方對待南沙群島態度則截然相反,從地圖可見,如果日本佔有了釣魚島,相當於直接打開了中國的東大門,從此十幾億中國人將飽受來自東海日本的威脅之苦。而曾母暗沙對於我當事國的國家安全來說,也具有與釣魚島相同的地位。如果承認曾母暗沙為中國領土,那麼中國的的邊界則直接劃到我當事國的家門口上了。
二、國際法原則在南海諸島問題中的適用
第一、關於領土變更的問題。領土變更最先是依據領土歸屬中的先佔原則,到19世紀,奧本還提出了有效佔領,不僅要佔領還要進行有效的管轄。有效佔領要具備兩個要素:一是佔領國對該土地實行佔有,並正式宣布佔領國有將該土地置於其主權之下的意思;二是佔領國在該地建立行政管理機構,行使管轄權力。按照當時的國際法,中國已經完成了對南海諸島的有效佔領。
南海問題包括兩個問題:一島嶼主權問題,二是海域劃界問題。但南海諸島主權自古以來就屬於中國,中國根據時際法因發現和先佔及管轄已經取得了南海諸島的主權,因而雖然南海島礁主權爭議雖然吵的沸沸揚揚,實際上根本不存在界定島礁歸屬的問題,劃界的區域應該是南中國海海域,以我國U形線為基礎進行劃界。島嶼主權爭議的解決是進行海域劃界的前提,但南海島嶼歸屬中國毋庸置疑。
第二,時際法原則。一個國家行為的效力只能按照其與之同時的法律,而不能按爭端時的法律來衡量,根據此原則,南沙問題涉及三個時期的法律:一是「發現」、「管理」、「行使主權」等法律事實發生時的法律;二是對南沙群島的主權產生爭議時實行的法律;三是解決爭端時正在實行的法律,這分別涉及到18世紀以前的法律、20世紀50年代後的國際法以及現在或將來的國際法。根據時際法原則,對於南沙群島的爭端,只能按照18世紀以前的國際法來解決,而不能根據現代國際海洋法來解決。
中國是最早對南沙實施管轄及行政主權的國家,中國政府對南海行使管轄權還表現在一系列有效的政府行為中。南北朝時期的南朝宋代(420-422)南海諸島就在中國海軍的巡轄范圍之內。且中國早早以前就命名了南海的島嶼[2]。如,貓興,船暗(趙述島),長峙(北島),石峙(中島)等等。在近現代,中國政府主要是派遣軍政要員前往那裡樹立石碑,升旗鳴炮,重申主權
第三,關於禁止反言原則。不能以與先前提出的矛盾主張否定先前的主張。在我們前一段討論過的隆端寺案件中,我們對禁止反言原則有了比較清晰地認識。該原則的適用包括領導人的主張,即:領導人發言不能前後不一致。
在1958年9月4日,越南總理範文同照會周恩來總理,鄭重表示越南民主共和國政府尊重中國發表的聲明,即尊重中國政府12海里領海寬度的規定適用於包括西沙群島、南沙群島以及屬於中國的島嶼。而且越南教科書一直到1974年都承認中國擁有對西沙、南沙群島的主權。[3] 而如今越南竟一改往常的說法,否定了以前的說法,更否定了越南總理範文同的鄭重表示,顯然這是與國際法上通行的禁止反言原則相違背,得不到國際社會的支持。
第四,鄰接原則。該原則從未在國際領域里得到確認,包括理論上和實踐上都沒有得到確認。所以,以該原則作為依據是不合國際法的。在這一點上,本文不再贅述。
最後,領土權益要決定海洋權益。該原則講的是在劃定海洋權益時要以領土為依據,先劃定領土的范圍再根據領土的范圍劃定專屬經濟區、大陸架的范圍。但是並不是所有的島嶼都適用這里的領土權益要決定海洋權益原則。只有國際法所規定的島嶼才適用。
島嶼主權爭議的解決是進行海域劃界的前提,但南海島嶼歸屬中國毋庸置疑,從國際法角度看,大陸架與專屬經濟區的劃定不僅不能決定島嶼領土主權的歸屬,相反,它們的劃定應以領土主權為基礎,它們是領土主權派生出來的權利,一國大陸架專屬經濟區的劃定不能作為取消別國領土主權的依據,這在國際法上是站不住腳的,因此,如果南海周邊國家能尊重事實,尊重中國在U形線內的歷史性權利,南中國海就一定能實現公平的劃界。
三、結語
在法律的問題分析上不能用 「可能」「或許」「說不定」之類詞語所引發的懷疑,這樣的懷疑毫無根據,沒有任何的法律效力,希望另外三方能以拿出確切的歷史或者法律依據來主張自己的權利。對於越南一方的質疑對於越南方認為中國在漢代就已經發現了南海群島並進行捕魚活動的質疑,我方首先聲明的是對於歷史的考證,我們依據的是歷史記載,而不是是否合理推斷。對於中國最早發現南海諸島的記載,我方提供了眾多的歷史記載,著作,各記載之間沒有矛盾的地方。
地理位置上的相對遙遠並不能真正的阻擋中國古代人民對南海的漁業活動,我方提交兩份中國船舶協會的歷史考證以證明中國古代的造船技術足以進行航海活動。一個地區的劇烈的動盪不安與徭役過於繁重,就足以使人們開始尋求新的出路。關於菲律賓的主張,菲律賓大陸邊緣的一部分,按照大陸架自然延伸原則菲律賓對其擁有主權)主張主權是錯誤的,是違反公約原則的,公約不解決領土爭端問題,大陸架、專屬經濟區制度不涉及島嶼歸屬問題。關於鄰接原則,島嶼的主權應該由法律關系來決定,而不是受地理遠近的影響。菲律賓以鄰近原則對我南沙群島提出主權要求是缺乏法律依據的。
最後,1991年,中國政府在承認主權歸屬中國的前提下,提出「擱置主權,共同開發」。主權是原則性問題,不容談判。 這里有不少形式的論文範文,也有你要的南海主權問題論文,參考一下吧,希望對你可以有所幫助。南海是一個南北狹長,東西寬度略窄的大陸架型海域。國僅僅占據南海沿岸的最北部,而東南亞各國占據東、西、南三面沿岸地帶。並在南海擁有大量作戰力量(僅越南一家就在6個島嶼修建有機場,在超過11處島嶼修建有雷達站)如果 軍兵力深入南海,很容易遭到沿岸各國的攔擊;
2、同時由於南海南北長度超過2000千米,即使進行空中加油, 軍戰斗機抵達南海曾母暗沙也需要超過2小時,這么久的時間足夠沿岸各國對 國艦隊進行超過6次的空中打擊!而且飛行員連續飛行2小時已經很疲勞,而敵人的空軍以逸待勞,對 軍不利。
3、說到最後,其實國海軍的軍艦數量和質量目前都遠遠不足,整個南海艦隊的驅逐艦、護衛艦就那麼幾艘,大家都清楚,用於島嶼補給的大型登陸艦,全海軍不過18 艘。如攻取南海,面對星羅棋布的超過一百個島嶼、沙洲、暗礁。軍分兵把守,在戰略上就犯了力量分散的大忌,而後勤支援也非常遙遠,相反越南、菲律賓、印尼等國則可以就近出擊各個擊破距離他們本國國土不到300千米的軍守島部隊。
4、短期作戰行動對 們來說不是問題, 們集中兵力連續奪取南沙各島嶼都不難(畢竟島嶼都很小,最大的太平島不過駐扎1個戰術飛機中隊而已),但是奪取以後防守卻很困難,而且,軍事補給長年累月,至少目前 國在南海開採的資源尚不足以抵消軍事開支對國民經濟的影響。
第四,從戰略上分析,
1、東南亞各國本質上對於國就深懷戒心,這個是有歷史原因的,當年法國、荷蘭、英國的殖民者為了控制東南亞,故意大量騙華人前往南洋「淘金」,然後給予一定的經濟扶植,確保華人控制當地的經濟系統,但是卻把政治權力交給當地土著,有意挑起兩族沖突。即使在東盟各國已經獨立的今天,由於經濟上對西方的依賴,東南亞各國依然在政治上非常靠近西方,而把 國作為對他們的威脅看待,從70年代越南的排華到98年印尼動亂,都是東南亞對 國不信任的直接表現。
2、美國為首的西方對東南亞各國的蠱惑和挑唆,同時有出口先進武器裝備並提供所謂「軍事合作」來誘導東盟國家對抗 國。而 國目前還處於經濟上升期, 國綜合國力目前還遠遠不及美國,所以不能給東南亞提供更多的軍事、政治保護,而卻在南海資源上和東盟形成天然分歧。
3、 國的經濟模式,特別是東南沿海一帶,和東南亞的經濟模式非常類似,所以, 國實際上是東盟經濟上最大的競爭對手,而東南亞和美國、西歐卻是經濟互補的關系,所以,東盟自然不希望看到一個強大的中國來搶占它的飯碗。
4、樓主你說的馬六甲困局是個問題,但是並非唯一,因為國由波斯灣到上海的石油航線不僅僅有大批國的油輪,同樣有掛各種「方便旗」的其他國家商船,即使開戰東盟禁止掛中國國旗的油輪通過,但是依然有大批掛第三國國旗的油輪可以進入國港口,油路不會受太大影響,但是肯定會有一定幅度的升高。
5、國目前沒有解決南海問題內在核心在於台灣問題和中日東海問題也牽扯了很多精力,這兩個戰略方向如果得到一定緩解,們集中兵力於南海,局面也絕不會是今天這個樣子。但是,無論日本、台灣都不是省油的燈,都有一支強大的艦隊(不要小看台灣,戰術上,台灣海軍還是很有實力的),不搞定他們, 們解決南海問題,他們肯定會背後捅刀子。
總之,南海是一個困局,這個局部要放在 國整個海防危機的大環境里去考慮,朝鮮-東海-台灣-南海是一個連環套一樣的困局。目前 們在一方面加強自身海軍建設的同時,一直在尋找一個真正突破口,可以一舉突破這一困局。
南海諸島在上個世紀六十年代之前,其主權從來就沒有成為過問題。1967年間聯合國東南亞大陸礁層探測團提出報告說,中南半島和南中國海地區大陸架油礦豐富,有210萬立方公里的儲量,相當於中東各國或委內瑞拉加上墨西哥海灣附近與美國東南部沿海油藏之總和,而且含硫量少,品質優良。美國亨特號探測船在美國海洋研究所指揮下,曾於1969年6月至8月間,五度在中國南海地區進行探測。根據其探測報告顯示,此一海域均以基盤為火成岩的海底山為主,山與山之間均有因沉積物形成的盆地,且盤地邊緣均向上尖滅,形成地層封閉。海坪周圍的地層封閉,有儲積大量油氣的可能性。雖然此次探測所用的僅為普通性質的閃電反射法震測,必須做出更詳細的地球物理勘測才可確定,但是此項消息傳出後,立即引起了菲律賓及越南武力侵佔南沙地區島嶼的動機。 我國於1974年經過「西沙自衛反擊戰」,一舉收復西沙群島的所有島礁。
越南從1973年起,南越政府已經開始搶占我國南沙群島部分島礁。到1975 年4月,北越打敗南越後立即派兵佔領了這些島嶼,陸續在1973-1974,1978,1988, 1990-1991,和1998年先後侵佔了我國南沙群島29個島嶼之多。為侵佔我國南沙群島數目最多的國家。
菲律賓從1970~1980年先後侵佔了我國南沙群島中的9個。
馬來西亞從1983~1986 年, 共侵佔我南沙群島中的10個島礁。
現狀
目前西沙群島和中沙群島(除黃岩島)已全部被我收復;東沙群島在台灣的控制之下。南沙群島的情況最為復雜。目前總共有三個國家在實際控制數目不等的南沙群島島礁。有越南29個、菲律賓:9個、馬來西亞10個、中國台灣1個。而聲稱對南沙群島全部或部分島礁擁有主權的則有越南、菲律賓、馬來西亞、汶萊和印尼。
各佔領方 佔領島礁數目 主基地 兵員 軍事設施
中國 7(駐軍,不是佔領) 永暑礁 260 直升機平台
中國台灣 1 太平島 100 直升機平台
菲律賓 9 中業島 480 1300米跑道
越南 29 中礁、南威島600 600米跑道
馬來西亞 10 彈丸礁 70 600米長跑道
國際背景
南海問題的核心問題是能源問題。包括兩個層面,第一是南海蘊藏著豐富的油氣資源。第二的層面是南海是印度洋通向太平洋的必經之路,也是我國和美、日的能源之路。正因為如此,決定了南海問題的復雜性和長期性。隨著工業化程度的不斷深入,各國對能源――石油的需求呈不斷上升趨勢。抗不見。作為一個國家經濟、國防的命脈,沒有哪個國家會對石油的來源和運輸問題視而不見。南海周邊國家對南海提出主權要求,主要是因為南海被相信蘊藏著極其豐富的油氣資源。而世界大國美國和地區大國日本、印度等對南海問題的介入則主要是因為擔心一旦中國完全控制南海,就會扼住美日的石油命脈;同時也使得他們遏制中國的戰略徹底失敗。因此,這些大國不會坐視中國完全控制南海,會變著法的支持南海周邊國家和中國對抗。因此近年來,南海地區並非風平浪靜,小的摩擦十分頻繁,大的沖突也會時而發生(象近期又出現了印尼軍艦炮擊我漁船的事件)。
總體來說我國在南海問題上實力還是有限的。主要體現在:一、海空軍的遠程作戰能力比較有限,特別是象南沙群島,距離最近的海南的基地也有1000多公里,因此存在的問題是即便能夠佔領南海諸島,如何守住這些島嶼也是個很大的難題。二、我國周邊存在爭議的問題還很多,中日的釣魚島問題以及最重要的台灣問題,都使得我國在南海問題操作時有了很多的顧慮,外交迴旋的餘地也少了很多。因此我國提出了「擱置主權、共同開發」的國策,這其實也是很無奈的,誰願意擱置主權啊?只是不這么說的話,別人把石油都採光了,我們還在和他爭論這是誰的領土。
㈤ 中國在越南究競幹了什麼,競讓越南視為敵仇
中越戰爭是於1979年2月17日-1979年3月16日爆發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和越南之間的一場戰爭。中國方面稱之為對越自衛還擊戰。在短暫侵入越南北部之後,中國軍隊在一個月之內撤出了越南。中方和越方都宣布取得了戰勝的勝利。這場戰爭使中、越兩國關系惡化,並使大量華裔越南人逃亡。
起因:中-蘇分裂
在與法國開戰的越南戰爭初期,共產主義的中國也和越南有著很緊密的關系。雙方都對越南的統治者法國不信任。在戰爭期間,中國和蘇聯都為越南提供了援助,共同反對殖民主義敵人。
冷戰後期,中國與蘇聯關系依然緊張,而中美關系則開始正常化。蘇聯出於牽制中國的目的,1978年11月3日與越南簽訂了帶有軍事援助性質的《蘇越友好合作條約》,支持越南實施「地區霸權主義」,建立「印度支那聯邦」。越南在蘇聯的默許下侵略了與中國的盟友之一柬埔寨,推翻了紅色高棉政權。同時在越南國內進行大規模的「排華」;對中國的領海、領土提出主權要求,宣布把屬於中國領海范圍的西沙群島、南沙群島等島嶼納入其版圖范圍,並出兵佔領南沙群島的部分島嶼;在中越邊境集結大量軍隊,製造邊境沖突,侵犯中國領土。中國當局稱「上述種種舉動威脅了中國的邊境安全和影響了東南亞的局勢穩定」,「為了捍衛主權,懲治侵略者」而發動了「自衛還擊戰」。但當時的國際上多數國家卻認為是中國入侵越南,當時的聯合國人權組織還對這場戰爭進行了指責。
戰爭過程
戰爭分別由中國的雲南省和廣西壯族自治區兩個作戰方向,分為三個階段進行。雲南省作戰由當時的昆明軍區司令員楊得志指揮;廣西壯族自治區作戰由當時的廣州軍區司令員許世友指揮。總共動用了9個軍(分別為:11軍、13軍、14軍、41軍、42軍、43軍、50軍、54軍、55軍及20軍第58師)、2個炮兵師(炮1師、炮4師)、兩個高炮師(高炮65師、高炮70師),約20萬兵力的解放軍部隊,在約500公里的戰線上對越南發動了攻擊。戰爭中一度攻佔了越南約20多個城鎮和軍事據點。越軍以6個步兵師(第三、三一六A、三三七、三三八、三四五、三四六師),十六個地方團及四個炮兵團,總兵力約十五萬人應戰。由於當時的解放軍戰斗素質、武器裝備和戰術思想受到文化大革命的破壞,與越軍相差甚遠。雖然基層指戰員驍勇善戰,但參戰部隊付出了沉重的代價後才完成各個階段的作戰任務。
第一階段:1979年2月17日-1979年2月26日。中國政府稱:中國軍隊擊退了入侵中國雲南、廣西兩省邊境的越南軍隊;殲滅了以越南境內的高平、老街兩地區為據點的越南侵略軍預備隊。
第二階段:1979年2月27日-1979年3月5日。中國政府稱:中國軍隊攻克了越南境內的軍事要塞諒山市;殲滅了沙巴地區的越南軍隊。
第三階段:1979年3月6日-1979年3月16日。中國政府稱:該階段中國軍隊以交替掩護,邊清剿邊撤退的方式,於1979年3月16日全部軍隊撤回中國境內。
據戰後中國軍方發表的統計:中國軍隊死6954人,傷14800多人;殲滅、擊潰越南人民軍的第3師、345師、356師,越軍死傷約52000人。越南官方沒有正式發表傷亡人數,只在官方的人民報上羅列了中國軍隊在撤退時對攻佔過的城鎮做出的大規模破壞項目。包括基建設施、廠礦等。而當時負責該項破壞任務的中國軍人透露,被中國軍方破壞的設施多數是中國在抗美援越期間為越南援助和修建的。
戰爭評述
這場戰爭表面上是一場國與國之間由於邊境糾紛而引發的局部戰爭。但從其發動背景來看,應該是一場中國對內凝聚民族向心力以鞏固其政權;對外展示軍事實力和政治決心的戰爭。
對內:當時中國的文化大革命剛結束,新一屆領導集體開始執政。由於文化大革命對國內人民造成的對統治階層的信任危機,中國的領導人有必要發動一場「打擊侵略者」的戰爭,以重新凝聚其國民的民族向心力。
對外:由於當時還處在冷戰時期,中國在世界上代表第三世界弱小國家,在國際上的政治觀點與美國、蘇聯兩超級大國在多個領域多有不同。同時美、蘇對中國周邊國家的軍事支援形成了在戰略上合圍的態勢。為了顯示中國共產黨對國家的統治能力和對軍隊的指揮能力;中國不對外國勢力低頭的一貫強硬態度。當時越南的「後台老闆」蘇聯發動了入侵阿富汗戰爭,暫時無暇對中國施加壓力。而美國由於剛剛與中國改善緩和了關系,也樂於袖手旁觀讓中國教訓一下蘇聯的「小嘍羅」越南,以報其侵越戰爭被打敗的「一箭之仇」。中國抓住了這個時機發動了戰爭。
按照戰後綜合各方發布的戰爭評述:「中國軍隊在戰爭發動後僅用了不到兩小時,就將越軍逐回國內」來看。越南確實是占據了中國的部分領土,只不過占據是象徵性和少量的。不然以當時中國軍隊的作戰能力,沒可能在120分鍾後就能將越軍逐出國境。而且中國在「教訓越南」的目的達到後,在越南國內沒有「占據一寸土地,留下一兵一卒」,雙方都退回到實際控制線內,不存在「侵略佔領越南領土」的情形。但是該次戰爭並沒有使中越邊境恢復到和平態勢。中國軍隊在撤軍後,越南軍隊重新回到邊界線上,中越邊境的沖突一直延續到20世紀80年代後期。期間兩國還發生了多次大規模的邊境戰斗(如1984年4月28日的老山戰役)。戰後中國軍方總結了戰爭帶來的經驗教訓,開始了大規模的軍隊現代化建設。
這場戰爭為中國西南地區創造了比較穩定的周邊環境。
後果
戰爭的後果仍在持續,特別是在越南。今天越南仍然維持著世界上最大的陸軍之一,其中的一些原因就是出於對中國的恐懼。1980年代,在雙方的邊界上仍有小的沖突,並造成一千多人死亡。中越的雙方關系直到1990年代早期才得到改善。
這場戰爭還造成在越的華裔受到歧視並被迫移民。他們從新在一些唐人街定居,或移居到澳大利亞、歐洲或北美的其他亞裔社區。
㈥ 越南是什麼制度的國家
一 政治制度沿革
1945年9月2日宣布獨立,成立越南民主共和國。同年9月法國再次入侵越南,越南又進行了艱苦的抗法戰爭。1954年7月,關於恢復印度支那和平的日內瓦協定簽署,越南北方獲得解放,南方仍由法國(後成立由美國扶植的南越政權)統治。
1961年起越南開始進行抗美救國戰爭,1973年1月越美在巴黎簽訂關於在越南結束戰爭、恢復和平的協定,美軍開始從南方撤走。1975年5月南方全部解放,1976年4月選出統一的國會,7月宣布全國統一,定國名為越南社會主義共和國。
二 憲法
迄今為止,越南已總共頒布了4部憲法即1946年憲法、1959年憲法、1980年憲法和1992年憲法。
1980年12月,越南第六屆國會第七次會議通過了「越南社會主義共和國憲法」,根據該憲法,越南社會主義共和國為無產階級專政的國家,越南共產黨是領導國家、領導社會的唯一力量。
1992年4月15日越南八屆國會11次會議上通過的現行憲法對越南政治制度的性質和內容作了詳細的規定,其中心內容是:越南是社會主義國家,越南共產黨是領導國家和社會的力量,國家一切權力屬於人民,實行人民代表制度。「越南社會主義共和國是一個人民建立的、為了人民的人民民主國家,國家的一切權力屬於人民,國家是以工人、農民以及廣大知識分子組成的聯盟為基礎的。」
2001年十屆國會10次會議對憲法部分條款作出修改,確定越南要發展「社會主義定向」的市場經濟。
三 國家元首
國家主席是越南國家元首。國家主席由國會投票選舉產生,任期與國會每屆任期相同,均為5年。國家主席兼任武裝部隊司令和國防與安全委員會主席,統率全國武裝力量。其他主要職權有:頒布憲法和各項法律;建議國會選舉或罷免國家副主席、政府總理、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和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根據國會的決議,決定大赦或特赦等。
四 立法機構
國會是越南的國家最高權力機關,也是全國惟一的立法機構,任期5年,通常每年舉行兩次例會。國會代表以普選制投票產生,國務委員會是國會的最高常設機關,任期與國會相同。主要職權是:制定和修改憲法及其他法律並實施監督;決定國家經濟計劃;審定國家財政預算和決算;規定國會、部長會議、法院、檢察院等國家機構的組織形式,任免國務委員會和部長會議主席、副主席和其他成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院長、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決定成立或撤銷國家各部、委;審議國務委員會、部長會議、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和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的工作報告;決定各省、中央直轄市和相當級別行政單位的地界劃分;規定、修改或廢止各種稅收;決定大赦及戰爭與和平問題等等。
㈦ 70年代越南的地區霸權主義,怎麼付之東流
越南大力推行「印度支那聯邦」計劃。中國堅決支持柬埔寨人民的抗越救國戰爭 越南威脅東南亞國家安全,中國加強同東南亞各國的關系,支持東南亞國家聯盟維護本地區和平與安全的斗爭 越南推行反華仇華政策。中國對越南在邊界地區武裝侵犯的自衛還擊和中越副外長級會談 正是在越南當局把中國當作「頭號敵人」、「直接敵人」的時候,正是在中越之間連一般友好國家最起碼的氣氛都不存在的情況下,中國政府部分撤銷並最後全部停止對越南的援助。對此,任何具有一般政治常識的人不會感到奇怪。越南黎筍當局利用「援助」問題展開的反華叫囂,象其他反華叫囂一樣都是徒勞的。 對越南在中國邊境的武裝侵犯實行自衛還擊及其取得勝利 越南當局猖狂反華排華的表現之一是,不斷在中國邊境地區進行武裝挑釁和敵對活動。這種活動至1976年以後更見增多。對此,在長時間里,中國採取了十分克制和忍讓的態度。為了防止中越邊界形勢的進一步惡化,中國政府一方面教育軍民,對入境挑釁的越方人員進行說服勸阻,不對罵,不對打,絕不開槍動武,嚴格遵守當時規定的各項政策;一方面再三向越南當局提出規勸和警告。但是,越南當局在蘇聯的支持下,自認為有恃無恐,把中國方面的剋制視為軟弱可欺,在中國邊境的挑釁不斷加劇。特別是在1978年8月中斷兩國邊界談判之後,在邊境地區更是肆無忌憚。他們公然在中國土地上埋設地雷,插竹尖樁,挖掘塹壕,修築工事,突襲哨所,任意開槍開炮,毀我村寨,殺我軍民,劫我財物,襲我火車,釀成嚴重的流血事件。1978年底1979年初,越南當局在向柬埔寨發動大規模武裝入侵的同時,進一步加強了在中越邊境地區的軍事部署,加緊調兵遣將,下令軍隊進入戰斗狀態,對中國邊境的武裝行動不斷升級。1979年1月1日到2月16日侵犯中國領土即已達129起,至此,從1974年以來,越南當局在中國邊境製造的武裝挑釁事件共達3,535起之多。從1978年8月到現在侵犯中國邊境地段162處,向中國進行武裝挑釁705次,打死打傷中國邊防人員和邊境居民300餘人。當地各族人民群眾紛紛要求中國邊防部隊還擊越南侵略者,保衛邊疆的和平與安全。中國政府一再向越南當局提出強烈抗議和嚴重警告。1979年1月18日、2月10日和2月16日,中國外交部強烈抗議越南當局侵犯中國領土製造新的嚴重流血事件,警告越南當局「必須立即、完全停止一切武裝挑釁、襲擊和殺害活動」。照會指出:「如果越南當局無視我國政府的警告,繼續進行軍事挑釁,那麼越南政府必須對由此而引起的一切後果承擔全部責任。」在這同時,1979年1月31日和2月11日,中國副總理鄧小平和李先念就越南在中越邊境繼續進行軍事挑釁一事警告越南當局,不要把中國說的話當耳邊風。但是越南當局仍把中國的警告置若罔聞,邊境局勢急劇惡化。在這種情況下,為了制止越南反動當局對中國的武裝侵犯,保衛邊疆,保衛邊境地區人民的生命財產,保衛中國的主權和領土完整,保衛中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順利進行,中國邊防部隊於1979年2月17日被迫奮起還擊。同日,新華社奉中國政府之命發布聲明指出:「中國政府和人民一貫的立場是,『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中國邊防部隊忍無可忍奮起還擊,完全是正義的行動。我們要建設自己的國家,我們需要一個和平的國際環境,我們不願意打仗。我們要的只是和平和安定的邊界。在給予越南侵略者以應有的還擊之後,中國邊防部隊將嚴守祖國的邊界。」 在這次自衛還擊戰斗中,中國邊防部隊在短短半個多月,先後攻克高平、諒山、黃連山、萊州等四個省的二十一縣(市)和廣寧、河宣兩個省的部分地區,殲滅和重創當地越軍有生力量,徹底摧毀了作戰地區的各種軍事設施,給了越南侵略者以應有的懲罰,為捍衛祖國邊疆建立了卓越的功勛,完成了對越南侵略者自衛還擊的光榮任務。 1979年3月5日新華社奉中國政府之命發表聲明,宣布中國邊防部隊自即日起,開始全部撤回中國境內。聲明重申「我們不要越南的一寸土地,也絕不容許侵犯我國領土」,並「正告越南當局,在中國邊防部隊撤出以後不得再對中國邊境進行任何武裝挑釁和入侵活動。中國政府鄭重聲明,如果出現上述情況,中國方面保留繼續自衛還擊的權利。」 中國信守自己的諾言,撤回全部邊防部隊這個事實,不但又一次向全世界證明,中國說話是算數的;而且揭穿了蘇、越當局散布的所謂中國「侵略」、「擴張」的謊言。越南反動當局在我自衛還擊戰中遭到沉重打擊之後,於1979年3月19日在它公布的國防公報上,除了大肆吹噓它那純屬虛構的「勝利」以外,還捏造了關於中國邊防部隊「犯下罪行」的大量離奇謊言,以圖穩定人心,欺騙群眾,這充分暴露了它的虛弱本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