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去越南旅遊安全嗎會有什麼危險么
在越南旅遊還是十分安全的,賭博是被禁止的,很危險。到了越南請遵守越南的法律法規及風俗習慣。 越南暴力犯罪還是比較少的,但是小偷卻很常見。有時會出現偷竊財物和騎著摩托車搶包的現象。所以身上最好別帶太多現金。
3、 遊客也必須保管好自己的行李物品及貴重物品,如果有所丟失,你也很難找到旅行社索賠,畢竟是因為自己的不細心。
4、在旅遊期間,切記在所住酒店的服務台拿一張酒店地址卡備用。
㈡ 越南治安如何呢
越南屬於社會主義共和國,整體來說民風比較淳樸。來越南旅行,治安良好。不用非常擔心有搶劫事件的發生。尤其在河內北部,你不用擔心被飛車賊搶包。但是如果你要擠公車就要小心點了。因為公車上的小偷還是存在的,雖然技術不高明。警察來了。
在河內的兩年時間,身邊的幾位朋友都有在公車上被小偷光顧的經歷,但幸運的是小偷技術並不高明,最後都被我們給當場反抓了回來。財物到沒有任何損失,只是被小小驚嚇。但這也提醒了我們,無論在哪裡都要小心為好。雖然河內整體治安是很讓人放心的。
相比之下,南部經濟比北部發達,治安也更混亂一些,在芽庄等一些旅遊城市驢友們被搶的事件還是時有發生。尤其是胡志明市,發生飛車搶劫的事情算是頻繁。還記得在越南旅行的途中,晚上九點左右,我們在胡志明鑽石廣場准備拍照,好心的阿姨就過來用英文和我們解釋說,不要在黑暗的地方拿出相機,很容易被飛車黨搶劫。聽得我們心有餘悸。由此,可以認為南部由於經濟更為繁華,人口雜亂,治安也相對北部更混亂。
洶涌車流,在南部要注意飛車賊。
這些情況在越南的中部的峴港,會安基本都不會出現。中部還處於經濟欠發展,生活作息相對原始的狀態,每一個人都十分淳樸熱情。所以旅者們可以大大放心。說不定你還會被當地人的熱情給感染哦!
河內和胡志明市民的英語口語水平都不錯,在河內,環劍湖附近一帶的大小商販都能用英文簡單的交流。但是發音十分的奇怪。就像老外也覺得很多人的中式英文發音一樣。在胡志明,大街小巷,只要你問路,所有的人一看你不是本地人,幾乎第一語言就會選擇用英語和你交流。所以越南人的語言水平,還是沒有讓遊客郁悶的程度。在這里,不會越語沒事,英文和中文在胡志明也很通行。
㈢ 越南的經濟政策和法律法規分別是怎麼樣的啊
越南經濟合同法
越南經濟合同法
為了尊重各經濟單位在經營自主的基礎上,使各種經濟關系的建立和實行得到障,從而促進商品的生產和流通;為了維護經濟關系中各方的權益,並提高其責任感,維護經濟活動中的秩序,加強社會主義法制;根據越南社會主義共和國憲法第34條和第100條,本法特對經濟合同制度作出規定。
第一章 總則
第1 條 經濟合同是經營單位各為了實現自己的計劃而明確相互在生產、商品交換、服務、研究、科技應用以及其他經濟活動中的權利和義務的書面協議。
第 2 條 經濟合同的簽訂者如下:
(1)法人與法人;
(2)法人與依法登記經營的個人。
第 3 條 經濟合同的簽訂,要遵照權利、義務平等和自願、互利的原則。簽訂合同各方應對所涉及的財產負有法律責任。
第 4 條 簽訂經濟合同是經營單位的權利。在簽訂合同時,任何機關組織、個人不得將自己的意志強加於經營單位。任何經營單位不得利用簽訂經濟合同進行違法活動。嚴格履行已簽訂的經濟合同是盡約單位的義務。任何單位、組織、個人不得非法干涉經濟合同的履行。
第 5 條 簽訂合同各方有權協商,依法運用財產抵押和擔保方式及其他各種方式,從而保證合同的履行。
第 6 條 國家保護簽訂合同各方在合同中的合法權益。簽訂合同各方有權要求在公證機關公證。國家權力機關依法進行合同登記。
第 7 條 在履行合同發生爭執時,各方可用協商辦法或提交經濟仲裁解決。
第 8 條
(1)以下經濟合同被視為全部無效:
a、合同的內容違反法律條文的;
b、簽訂合同之一方沒有依法登記經營的;
c、簽訂合同者職權不明確或有欺詐行為的。
(2)經濟合同中部分違反法律條文,但不影響合同的其他內容,被視為部分無效。
(3)經濟合同的全部無效或者部分無效應由經濟仲裁判定。
第二章 濟合同的簽訂
第 9 條 簽訂合同者必須是法人的合法代表或是注冊經營者。法人的合法代表或注冊經營者可以書面授權代理人代表自己鑒訂合同。被授權者只能在授權范圍內簽訂合同,不得轉授第三者。
第10條 簽訂經濟合同的依據:
a、國家的計劃方針,現行的政策、制度、經濟——技術標准;
b 、市場的需求,顧客的訂貨單和售貨單;
c、自身發展生產經營的能力和經濟活動的職能;
d 、生產經營活動的合法性和簽訂合同各方的財產擔保能力。
第11條 可使用文本、貿易憑據、公文、電報、售貨單、訂貨單等簽訂合同。自各方簽訂或收到體現合同主要內容的貿易憑據之日起,合同即被視為成立,並具有法律效力。法律另有規定者除外。
第12條
(1)經濟合同包括以下內容:
a、簽訂合同的年月日,各方的名稱、地址、資產數目和開戶銀行,代表者和登記經營者的姓名。
b、合同的對象可以用數量、重量或已商定的價值進行計算;
c、產品質量、種類、規格、配套或工作時的技術要求;
d、價格;
e、質量保證;
f、驗收與交換條件;
g、結算方式;
h、違反合同的責任;
i、合同的有效期;
j、保證執行合同的辦法;
k、其他商定。
(2)本條款(1)中的a、b、c、d四項是合同的主要內容。其他各項與某類經濟合同的特點關系密切,也是該類合同的主要內容。
第13條 合同中的商品、工作質量必須符合國家關於質量、技術標準的規定,或者與該單位根據商品的質量和商標要求在標准計量部門登記的質量標准相符合。未登記質量標準的新產品或不能用具體質量標准衡量工作的則要在合同書中寫清楚產品的質量或工作的技術要求。
第14條 簽訂合同時,必須遵守國家關於商品工作質量保證的有關規定,對於沒有國家質量保證規定的產品、工作,各方要在合同中寫明質量保證的范圍、內容和期限。各方可以商定在質量保證期間,產品、工作質量不符合要求的糾正和處理辦法。
第15條 各方在合同中要具體寫明價格,在執行合同中不允許更改價格。對於由國家定價的商品,合同中的計價必須與之相符。
第16條 各方有權協商商品工作的驗收交接進度表和交接的地點、方式,合同的內容必須與實際條件相符合,對各方便利。各方未商定交接地點、方式時、應遵照該類經濟合同的法律規定。如果各方在合同未商定和該類合同沒有法律規定的,交貨、售貨方的主倉庫則是交接地點,並把貨物交到訂貨、購貨方的運輸工具上。
第 17條 結算方式由各方根據法律規定進行協商。
第 18條 經濟合同的有效期限由各方商定。
第19條 為了鼓勵實現合同,各方有商定獎金權。違反合同的罰款標准由各方依法商定,法律沒有規定的,各方有權協商罰款數額。
第20條 不違法的其他協議可列入合同。
第21條 為了使合同條款具體化,各方有權簽訂合同附件,附件內容不得違背合同的內容。
第三章 經濟合同的履行、更改、終止和清理
第22條 各方在相互合作和尊重互利的基礎上,有保證准確全部履行合同的義務。在執行合同過程中,如果一方有困難可能違反合同,必須立即通知對方,同時必須設法克服困難。接到通知的一方,根據自己的能力幫助對方克服困難,並設法減少可能遭到的損失。
第23條 除了法律有其他規定外,編制發票和催款單要與合同的部分或全部條款內容相符合,根據合同中協商的結算方式和期限,履行付款義務。 如果合同中不註明期限,付款期限為15天,從接到摧款通知單之日算起。催款方按單據通過銀行收足轉款或收足現金時,付款才視為完成。
第24條 一方將生產經營任務的部分或全部轉交給有經營登記的法人或其他個人,必須將有關繼續執行合同的全部工作一並轉交。
在轉交前30天,轉交方必須向與合同有關各方書面報轉交合同的內容和接受人。
接受人有繼續執行轉交合同的義務。在接受人不夠條件執行轉交合同的情況下,接受轉交前必須要求轉交方清理合同。
從接到通報之日起10天內,與轉交方有關的合同各方有權要求按合同規定清理合同。在這期間內,如果沒有清理合同要求的,合同的轉交被視為已接受。
第25條 當簽訂合同的一方是即將解體法人,在解體前30天,被解體方必須書面通報合同有關各方,並進行清理合同。
第26條 已具法律效力的合同,根據各方的合同商定可以廢除、修改。
第27條 當一方承認或者被經濟仲裁作出違反合同的結論時,如果被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對自己不利,則有權單方終止合同。單方終止合同的通報必須在10天內用書面通知違約對方,從違約方承認或者有經濟仲裁的結論之日算起。如果合同經過公證或登記,單方停止履行合同的通報必須寄給公證機關或合同登記機關,同日寄給違約方。
第28條 有以下情況,各方必須共同清理合同:
(1)合同履行完畢;
(2)合同有效期限已滿並沒有延長期限的協商;
(3)合同被停止履行或廢除;
(4)根據本法第24條第2第3 款或第25條規定,合同不得繼續履行。
第四章 違反合同的責任和無效合同的處理
第29條
(1)各方都要互相承擔不履行合同或不正確履行合同的直接財產責任。
(2)違約方必須向被違約方交納違約金,如有損失必須根據以下規定賠償:
a、違約金標准為該合同價值的2%到12%,部長會議對各類經濟合同的違約金標准作具體現定;
b、賠償損失費包括財產丟失、損壞價值、為阻止和限制違反合同所造成的損失費用、因違反合同而引起的由被違約方已付給第三方的罰款和損失賠償費。
第30條 違反結算規定的一方必須交納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相當於法律規定的過期貸款利息數額。
第31條 因產品和工作質量不符合合同簽訂的要求,接收方有權不收,如果接收,接收前,接收方有權提出降價或加工的要求。因需要加工而不能按時履行合同,違約方要交納違約金和賠償因不按時履行合同而造成的損失。
第32條 質量保證期間,如果接收產品方發現質量問題,必須及時用書面通報對方,以便共同確認,這一工作不得超過15天,包括收到通報之日起,確定後形成備忘錄。在收到通報15天內質量保證方不作答復,則被視為已承認質量問題,並承擔質量責任。各方有權協商產品的降價或更換。如果質量問題得不到解決或拖延解決而引起產品不能按合同要求使用,被違約方有權要求按本法第37條規定進行處罰和賠償損失。如果接收產品方已與違約方協商處理了質量問題,那麼接收方有權要求違約方支付處理費用。質量保證期間必須遵守法律規定,如果因產品質量不符合合同要求而產生的損失,違約方要賠償被違約方的損失。
第33條 當一方推遲履行合同時,盡管產品已經完成,被違約方有權拒絕接收,並有權要求違約金和賠償損失。如果合同沒有別的規定,合同內容的部分或全部提前履行,訂貨方有權不接收。
第34條 當一方不按合同規定同步完成生產任務,對方有權不接收產品,直到按規定同步完成為止。違約方向被違約方賠償由不按期完成合伺而造成的損失。
第35條 當一方拒絕接收另一方按合同規定完成的產品,另一方有權要求違約方交納違約金,支付保管、運輸費用和賠償因不接收產品而造成的其他損失。
第36條 當一方不按本法第27條規定而單方停止履行合同時,按本法第37條給予違反合同的處罰,並賠償損失。
第37條 合同簽訂後,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都要受到法律規定罰款范圍內的最重處罰,並且賠償由不執行合同而造成的損失。
第38條 當發生違反合同時,被違約方有權向違約方索取違約金。自接到索取違約金通知單之日起15天內,違約方必須向被違約方交納違約金,如果越過期限,違約方必須依法支付過期的利息。由於違反合同而造成損失,被違約方有權提出賠償損失的要求。接到賠償要求通知15天之內,如果違約方不答復或者不承認這一要求,被違約方有權要求經濟仲裁解決。索賠方有義務證明得知合同被違反後已採取必要措施減少損失。支付賠償損失費自承認賠償損失或經濟仲裁決定賠償之日起30天內,過期不付,違約方必須依法支付損失費之外的愈期利息。
第39條
(1)根據以下規定處理被視為全部無效的合同。
a、如果合同內容還末履行,各方不得准許履行。
b、如果合同內容已履行一部分,各方要停止繼續履行合同,並進行資產處理。
c、如果合同內容已履行完畢,各方要進行資產處理。
(2)本條款(1)b 項和c項的資產處理應根據下列原則進行:
a、各方互相歸還履行合同以來已收到對方的全部資產,如果該資產沒有被依法沒收,不能以實物歸還則以現金歸還 。
b、不合法收入必須上繳國庫。
c、各方承擔一切損失。
(3)簽訂被視為全部無效的合同者和故意履行已被視為全部無效的合同者,根據違法情節輕重給予紀律、行政處分或者追究刑事責任。
被視為部分無效的合同,合同各方要修改違法條款,恢復原來的權益,並依法另行處理。
第40條 在以下場合違反合同可以減輕或免於全部財產責任:
(1)遇到天災人禍和其他預想不到的客觀障礙,並已採取-切必要的克服辦法。
(2)執行國家權力機關的緊急令。
(3)由第三方對違約方違反合同,但第三方根據本條第(1)、(2)款規定不負資產責任。
(4)一方的違反合同是引起另一方違反合同的直接原因。
第41條 經各方商定以外幣結算的合同,其違約金和賠償損失費也以相應的外幣計算。
第五章 最後條款
第42條 本法各條規定適用於法人與科學——技術工作者、藝人、家庭經濟戶、農民和漁民個體戶之間簽訂的合同。
第43條 本法各條規定適用於越南法人與外國在越南的各種組織機構、個人之間簽訂的合同。
第44條 以往規定與本法相違背者一律廢除。
第45條 部長會議制度實施本法細則和頒布有關各類經濟合同的規定。
本法由越南社會主義共和國部長會議1989年9月25日通過,國家主席武志公1989年9月29日簽署公布。
㈣ 越南嫖娼會處罰外國人嗎
越南是會處罰嫖娼人員的,在越南,如果不是外交人員是沒有司法豁免權的,外國人也需要遵守越南法律,否則會受到懲處。相關拓展:嫖娼,是指二人及二人以上以金錢、財物為媒介,發生不正當性關系的行為。即非法的性交易,建立於金錢交易上的性關系。嫖娼在世界上大多數國家都受到法律的禁止,賣淫、嫖娼屬於違法行為,賣淫嫖娼更容易傳染性病,梅毒,乙肝,艾滋病,等各種疾病。在我國,嫖娼不構成犯罪,屬於是行政違法行為,可能或受到行政處罰。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六十六條規定:賣淫、嫖娼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例外情形時是如果明知是不滿14周歲的幼女而發生性關系的,以強奸論,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從重處罰。
㈤ 越南法律嫖娼怎麼處理
法律分析:一般的嫖娼行為在我國被認為是違反治管理的行為,違反了《治安管理處罰法》,屬於違法行為,但尚未構成犯罪。通常根據《治案管理法》和《賣淫嫖娼管理辦法》處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百六十條 嫖宿不滿十四周歲幼女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㈥ 在越南嫖娼犯法不
法律分析:犯法,但是一般不追究,中國公民在國外犯輕罪的都不追究,如果你被越南警方抓了,由越南警方自行處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六十六條 賣淫、嫖娼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在公共場所拉客招嫖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㈦ 到越南去旅遊要注意些什麼事情
1、語言,越南人英文不是很好,可以下載一個旅行翻譯官app,便於方便交流溝通。
2、貨幣,越南的貨幣是越南盾,越南盾在國內無法兌換,需到當地國家兌換,在兌換時不要跟陌生人兌換外幣。
3、天氣,越南氣候屬熱帶氣候,整年雨量大,溫度高,因此防曬,防雨裝備一定要提前備好。
4、民俗,越南是佛教國家,越南的寺廟,教堂,宮殿被公認為正式場合,進入時衣著整潔,安全,出門在外,安全第一,出行最好結伴,確保安全,避免單獨到僻靜地方。
5、溫馨提示:越南邊境毒品走私較為嚴重,因此在越南千萬不要幫助陌生人提包,看管東西。
越南人常吃的主食為大米、糯米,各種青菜、豆、水果與越南各地區的山珍海味特產。越南食品從簡單的點心如米粉、粉絲、面湯、糯米飯、糖水到家庭飯中的紅燒、湯、炒、冷盤等應有盡有。
越南街道小路上常常會有很多裝潢別致的小餐廳、咖啡館,環境優雅,餐點精緻。越南米河粉是享譽世界的知名小吃,法式麵包、蝦餅、春卷、甘蔗蝦、炸象魚等食物都是必吃的。受法國文化影響,越南滴漏咖啡也是非常有名的。
1、出機場後如要打車,一定坐正規計程車,不要貪圖便宜打私家計程車。
2、不要隨意摸別人的頭部,包括小孩。
3、當村寨路口懸掛有綠色樹枝時,是禁入的標志,外人不得進入。
4、寺廟是公認的神聖地方,衣著須端莊整潔,不可穿短褲、迷你裙、袒胸露背、無袖上衣或其他不適宜的衣服。在街上行走時,要注意避開當街排列的祭祀用品,千萬不可踩踏。
㈧ 去越南危不危險
在越南旅遊還是十分安全的,賭博是被禁止的,很危險。到了越南請遵守越南的法律法規及風俗習慣。 越南暴力犯罪還是比較少的,但是小偷卻很常見。有時會出現偷竊財物和騎著摩托車搶包的現象。所以身上最好別帶太多現金。
3、 遊客也必須保管好自己的行李物品及貴重物品,如果有所丟失,你也很難找到旅行社索賠,畢竟是因為自己的不細心。
4、在旅遊期間,切記在所住酒店的服務台拿一張酒店地址卡備用。
㈨ 越南嫖娼合法嗎
越南嫖娼不合法的,在越南嫖娼是犯法的,而受到法律的處置。這個我在越南呆過一年,我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