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越南胡志明怎麼死
查資料這些都是正史 其實我比較相信野史 9月2日是越南的國慶.你不覺得何志明為什麼會死在9月3號這么接近嗎? 其實胡志明真正是死與政治 胡志明在位期間越南和中國的關系非常親密,而胡志明也是親華的,到了他的後期因為國家內部派別的斗爭實權已經被掌握在了親蘇的手裡了,胡志明的死因其實是自殺!胡志明真正死的日期是9月2日越南國慶那天,胡志明想通過自己的死來讓全國民眾都清醒現在的越南政府的變化,同時給全國敲醒警鍾,但是因為政府的蒙蔽所以在現在的歷史裡面也是寫胡志明是9月3日死的,很多細節全部都忽略,中越戰爭也是這幫親蘇的傢伙扇氣的
2. 越南是一個怎樣的國家
越南和其他東南亞國家很相似,基礎設施落後的地方還是很明顯。
3. 中國有哪些關於國葬的規定,求細節。十分感謝
國葬:以國家名義為有特殊功勛的人舉行的葬禮。國葬是一種葬禮的規格,代表了國家對逝者高度的崇敬。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至今無公開的國葬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法》規定,國家主席、全國人大委員長、國務院總理、中央軍委主席、政協主席等人逝世後可下半旗誌哀。
一些政府參與操辦的高規格葬禮有類似國葬的成分,並從下列方面可分成等級:
1,官方訃告用詞、媒體報道的顯著程度和持續時間;
2,遺體告別、靈車移送、追悼會儀式的參與規模、到場的政府官員人數和級別;
3,護送去火葬場的禮兵人數、下半旗天數等。
4,實際舉行的葬禮中,規格最高者為毛澤東和鄧小平(其中毛澤東因其遺體沒有最終處理,嚴格地說只是悼念儀式而不是葬禮)。
這兩次的訃告都以《告全黨全軍全國各族人民書》的名義發布,同時報紙刊登巨幅遺像,官方媒體對其逝世和悼念的報道持續一個月左右,其各主要儀式均有現任中國共產黨和政府最高領導人出席。
(一)降半旗致哀。一般對國家有卓越貢獻的重要人物、黨和國家領導人、宗教精神領袖等規格高至國葬的人員去世後,各國多有降半旗致哀的慣例,如我國重要領導人或友好國家首腦去世後,就有在天安門、新華門、外交部和各駐外使館以及其他懸掛國旗的重要場所降半旗以示哀悼的做法。
(二)鳴炮致哀。當舉行國葬時,許多國家都有鳴炮向死者致哀的規定,但各個時期以及對不同的領導人,所鳴炮的響數會有所不同。如我國1929年6月1日在南京安葬孫中山先生時,鳴禮炮就多達101響。
(三)鳴笛致哀。國家的首腦去世後,在舉行國葬時,火車、輪船、戰艦、汽車、工廠等可以產生轟鳴的笛器鳴響三分鍾以示致哀的做法,我國1976年為毛主席逝世就曾鳴笛致哀。
(四)停止娛樂宴致哀。平常家中死了人,親朋一定非常悲痛,停止玩樂宴席亦在情理之中。
(五)停止工作致哀。為了表示對死者的懷念,有些國家規定在舉行國葬時,局部或全國停止若干時間的工作,在此時間內向死者默哀悼念。在我國安葬孫中山時就有過全國停止工作三分鍾的規定。
(六)規定哀悼日致哀。為了表示對死者的尊重和懷念之情,有的國家規定從某日至某日為全國哀悼日,時間長短不等。
(七)用藍色印章致哀。有的國家在舉行國葬時,認為官署公文用紅色印油是對死者的不尊敬,故規定在一定時間內所有官署文件必須用藍色印章。孫中山先生逝世時,我國就有過官署文件用藍色印章1個月的規定。
(八)迎靈送靈致哀。有的國家在舉行國葬時,專門組織各界代表進行迎靈和送靈,以表示對死者的哀悼。我國解放後,雖沒有明確規定,但人們出於對死者的懷念和敬仰,多次出現過自發地迎靈送靈場面,如周恩來去世時就曾出現過大批群眾迎靈送靈的景象。
(九)唁電、唁函致哀。為了表達對死者的哀悼,當不能親往時,無論是國與國、單位與單位、親朋友好之間,都可以採取拍發、寄發唁函的方法,向死者表示哀悼,向家屬表示慰問。
(十)獻送花圈致哀。為了對死者表示哀悼,無論是本埠或外埠,本國或外國,都可以採取請人代購代送或者自購自做自送花圈的方法。
(3)越南為什麼要國葬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至今(2018)無公開的國葬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法》規定,國家主席、全國人大委員長、國務院總理、中央軍委主席、政協主席等人逝世後可下半旗致哀。
一些政府參與操辦的高規格葬禮有類似國葬的成分,並從下列方面可分成等級:
官方訃告用詞、媒體報道的顯著程度和持續時間;
遺體告別、靈車移送、追悼會儀式的參與規模、到場的政府官員人數和級別;
護送去火葬場的禮兵人數、下半旗天數等。
實際舉行的葬禮中,規格最高者為毛澤東和鄧小平(其中毛澤東因其遺體沒有安葬,嚴格地說只是悼念儀式而不是葬禮)。
這兩次的訃告都以《告全黨全軍全國各族人民書》的名義發布,同時報紙刊登巨幅遺像,官方媒體對其逝世和悼念的報道持續一個月左右,其各主要儀式均有現任中國共產黨和政府最高領導人出席。
1916年12月18日,國會通過了第一部《國葬法》。
波蘭為總統卡欽斯基夫婦舉行國葬
蔡鍔:1917年4月12日國葬於長沙嶽麓山
黃興:1917年4月15日國葬於長沙嶽麓山
孫中山:1925年3月14日國會非常會議決議國葬。1929年6月1日南京國民政府舉行「奉安大典」,國葬於南京中山陵
1930年9月南京國民政府頒發第二部《國葬法》。
譚延闓:1930年9月國葬於南京靈谷寺
盧師諦:1930年12月去世,國葬於南京紫金山
黎元洪:1935年11月24日國葬於武昌卓刀泉南土宮山
唐繼堯:1936年改公葬為國葬,補行國葬儀式
段祺瑞:1936年11月2日國葬於北京香山
胡漢民:1936年6月17日國葬於廣州市郊
邵元沖:1937年3月9日國葬
朱培德:1937年3月13日國葬
熊希齡:1937年12月25日國葬
劉湘:1938年2月14日國葬於成都市郊
謝持:1939年5月6日國葬於成都市郊
林森:1943年8月國葬於重慶市
戴安瀾:1943年緬甸北部茅邦村殉國,同年於廣州舉行國葬,1948年卜葬於蕪湖小赭山。
蔡元培:1947年5月10日國葬於香港
張自忠:1940年5月28日國葬於重慶林園
佟麟閣:1946年7月28日國葬北京藍澗溝
1948年5月19日,國務會議通過六先烈國葬案,為柏文蔚、陳其美、張繼、郝夢齡、李家鈺、覃振6人舉行國葬
戴季陶:1949年4月國葬於成都
1918年-1925年間廣州政權所舉行的國葬
程璧光:1918年3月2日國葬
李仲麟:1920年國葬,1928年遷墓穴至嶽麓山
林修梅:1921年國葬,1928年遷墓穴至嶽麓山
伍廷芳:1924年12月3日國葬
廖仲愷:1925年8月國葬於廣州沙河頂駟馬崗,1935年南京國民政府再次以國葬儀式附葬於中山陵旁
實際上自1948年《國葬法》修法之後,中華民國政府從未援引《國葬法》規定舉行國葬,因此嚴格來說列名於本小節者僅能說是擁有相當於「國葬」規格的葬禮。
4. 法國前總統希拉克去世,希拉克越南養女為何被拒出席國葬
法國前總統希拉克於9月26日去世,他是1932年生人,享年87歲。 這位偉大的政治家曾經兩次當選法國總統,在當選法國總統之前,有豐富的從政經驗,也多次當選法國首都巴黎市市長,政績卓著,他是戴高樂總統政治遺志的繼承人,在任期間推動法國與我們的友好關系,造就了「中法黃金10年」。同時希拉克也是法國民眾普遍尊敬和愛戴的政治家,所以在他逝世後,法國政府要為他舉行國葬,這算是對一個政治家最高的認可和贊譽。
但是卻出現一個小插曲,就是這位法國前總統曾經收養了一個越南養女,來自於當年因越南戰爭而導致的大量難民,其中一部分逃到了法國。這些難民之所以逃出越南的原因是他們是南越地區的人,因為是北越統一南越,南越很多人被清洗,所以這些人只好逃出越南,而這時的歐洲普遍對於南越人非常同情。當時時任巴黎市市長的希拉克熱情的接待了這一群難民,並給予非常好的待遇。就這樣希拉克從越南難民中收養了一名女兒,她的名字叫英達奧。
有一個法國政治家作為養父,還是讓其極其幸運的。但是後來的發展讓人大跌眼界。希拉克真像一個真正的父親,幫助英達奧學會了法語,並讓其受到良好的教育,並在她結婚時幫她披上了婚紗。但是英達奧這個越南人,卻如同胃不熟的狼一樣,在希拉克竭盡全力的幫助它之後,不僅沒有為這個新家庭出一份力,反而讓希拉克這個父親難堪。
特別是在希拉克競選法國總統期間,英達奧為了自己的利益增加曝光率,透露出養父希拉克的病情,差一點導致希拉克沒有當選上總統。由於英達奧這種背後捅刀子的行為,希拉克可真算是痛心疾首,怎麼養了這么一個白眼狼,隨後希拉克就斷絕與英達奧之間的關系,將其趕出家庭。而英達奧卻因此對希拉克惡語相向,並奚落希拉克說,當初希拉克收養自己是為了自己積累政治資本,作秀罷了。但是它也不想一想,當年逃到法國它算老幾,一個亡命天涯的難民吧,貴為巴黎市長的希拉克需要她作為作秀的資本。
所以有這么一個插曲,希拉克的國葬怎麼可能邀請這么一個白眼狼過來參加。從這段材料也可以看出,越南人的性格,還真是一個永遠喂不熟的狼,想一想當年的越南戰爭,我們節衣縮食支援他們,到他們勝利後轉頭過來就對付我們這個大恩人,而與其打了18年仗的美國人,曾經在越南燒殺搶掠,無惡不作,現在越南人卻主動跪舔,所以看清這種民族秉性就好。
5. 安倍「國葬」擬於9月27日舉行!遇害時已不是首相,國葬是否符合規定
安倍“國葬”擬於9月27日舉行!遇刺時已不是首相,國葬是符合規定的, 首先是安倍晉三是前首相,其次是安倍晉三對於日本的發展貢獻很大,再者是安倍晉三國際影響力很大,另外就是安倍晉三在任時期是最長的,需要從以下四方面來闡述分析安倍“國葬”擬於9月27日舉行!遇害時已不是首相,國葬是符合對應的具體原因。
一、安倍晉三是前首相
首先是安倍晉三是前首相,雖然安倍晉三遇刺時不是首相但是還是前首相,對於日本人民而言都是非常喜歡她的,因為他的執政理念是比較前沿的,並且對於日本的發展起到了很大的貢獻,並且促進了日本的經濟發展。
日本政府應該做到的注意事項:
應該加強對於安倍晉三的國葬待遇,讓大家都緬懷這位日本偉大的政客。
6. 國家對死後國家為什麼要進行國葬。
法律分析:國葬是以國家名義為有特殊功勛的人舉行的葬禮。國葬是一種葬禮的規格,代表了國家對逝者高度的崇敬。
法律依據:《國葬法》
第一條 中華民國國民有特殊勛勞或偉大貢獻,足以增進國家地位民族光榮或人類福利者,身故後得依本法之規定,舉行國葬。
第二條 國葬,應經行政院會議以全體委員無記名投票過半數以上同意議決舉行,由總統以命令公布之。
第三條 國葬費用經行政院核定,由國庫支給之。
第四條 辦理國葬時,應設立國葬典禮辦事處,其組織通則由內政部擬訂,呈請行政院核定之。
第五條 國葬儀式,由總統以命令行之。
第六條 國葬舉行之日,由總統派員致祭,全國下半旗誌哀。
第七條 內政部應會同首都所在地市政府,於首都擇定地點,設置國葬墓園,呈請行政院核定之。
第八條 國葬墓園內應立祭堂,於每年民族掃墓節日由總統派員致祭。
第九條 前條墓園及祭堂之設計、建築、墓位及碑碣之式樣,由內政部會同首都所在地市政府擬訂,呈請行政院核定之。
第十條 國葬墓園之管理警衛等事宜,授權首都所在地市政府辦理之。
第十一條 凡國葬均應葬於國葬墓園,如願擇地另葬者,應經行政院核准,由受國葬者之家屬領費自行安葬,但仍應於國葬墓園內建立碑記。
7. 國葬的各國國葬
根據美國法律,前總統、當選總統和現任總統死後都有資格得到國葬待遇,他們的遺體被安放在美國國會大廈中央大廳接受瞻仰。葬禮的具體安排視遺屬的意願而定。
亞伯拉罕·林肯在1865年遇刺身亡。他是第一位遺體被停放在國會大廈中央大廳接受瞻仰的美國總統
美國為在越南戰爭中犧牲的無名戰士於1984年舉行國葬儀式
羅納德·里根於 2004年6月17日在華盛頓國家座堂舉行國葬儀式
傑拉爾德·福特於2007年1月4日在華盛頓國家座堂舉行國葬儀式
另外,2005年黑人社會活動家羅薩·帕克斯去世後,也停靈於國會大廈,享受相當於國葬的榮譽。 1926年(大正15年)10月21日國葬令規定享受國葬待遇的為: 1、天皇·太皇太後·皇太後·皇後:「大喪儀」 2、7歲以上死去皇太子、皇太孫、皇太子妃、皇太孫妃、擔任攝政的皇族 3、天皇、皇族以外對國家立下功勛的臣下由天皇特旨舉辦國葬 1945年後《國葬令》廢除,《皇室典範》規定天皇去世為:「大喪之禮」,其他無特別的國葬規定戰後唯一舉辦「大喪之禮」的為昭和天皇戰後唯一舉辦國葬的為前首相吉田茂。
二戰戰敗投降前:岩倉具視、大久保利通、伊藤博文、大山岩、山縣有朋、東鄉平八郎、山本五十六
二戰戰敗投降後:吉田茂小淵惠三奧克彥、井之上正盛:2003年12月6日
橋本龍太郎:2006年8月8日 韓國有兩種規格的國家葬儀:國葬及國民葬。
國葬是國家為前總統、功勛人士舉行的葬禮,一般舉行時間為9天。出殯當天,國家機關休息一天。前總統可獲安葬於大田或首爾的國立顯忠院的國家元首墓林。韓國歷任總統中,只有朴正熙及金大中獲國葬待遇,兩人均葬於首爾國立顯忠院。
國民葬規格僅次於國葬,是對社會或國家有極大貢獻的人,以全體國民的民義舉行的葬禮,政府將承擔大部分葬禮費用,但葬儀很大程度上會尊重死者家屬的意願。一般舉行時間為7天。出殯當天,全國將設置香堂供民眾弔唁,國家機關不休息。
金大中 :2009年8月23日
韓國政府將於2015年11月26日為22日去世的前總統金泳三舉行國葬。 溫斯頓·倫納德·斯賓塞·丘吉爾爵士(Sir Winston Leonard Spencer Churchill,1874年11月30日—1965年1月24日
路易斯·蒙巴頓,1900年6月25日—1979年8月27日 2015年3月29日,新加坡政府為李光耀舉行隆重的國葬儀式。
8. 什麼是國葬中國和外國有什麼不同嗎
國葬:以國家名義為有特殊功勛的人舉行的葬禮。國葬是一種葬禮的規格,代表了國家對逝者高度的崇敬。國葬在許多國家都存在,如中國、日本、美國等。 根據美國法律,前總統、當選總統和現任總統死後都有資格得到國葬待遇,他們的遺體被安放在美國國會大廈中央大廳接受瞻仰。葬禮的具體安排視遺屬的意願而定。 亞伯拉罕·林肯在1865年遇刺身亡。他是第一位遺體被停放在國會大廈中央大廳接受瞻仰的美國總統 美國為在越南戰爭中犧牲的無名戰士於1984年舉行國葬儀式 羅納德·里根於2004年6月17日在華盛頓國家座堂舉行國葬儀式 傑拉爾德·福特於2007年1月4日於華盛頓國家座堂舉行國葬儀式 另外,2005年黑人社會活動家羅薩·帕克斯去世後,也停靈於國會大廈,享受相當於國葬的榮譽。
9. 國葬 葬禮 為什麼
國葬:以國家名義為有特殊功勛的人舉行的葬禮。國葬是一種葬禮的規格,代表了國家對逝者高度的崇敬。國葬在許多國家都存在,如中國、日本、美國等。 葬禮:對死者的處理方式。主要包括安葬、殯儀、舉哀等。除近現代才出現的非宗教性葬禮外,各種喪葬儀規均與宗教觀念有關。從原始社會的舊石器時代起,人類便產生了靈魂觀念。原始人認為,人死靈魂不死,仍能幹預活人的人事、禍福。受這種靈魂不滅觀念的制約及各國各民族文化傳統、宗教信仰的差異,產生了形形色色的葬禮風俗:有的葬禮盛大隆重;有的簡易樸素;有的充滿了宗教色彩;有的科學而又衛生。地理、宗教及社會結構均影響葬禮形式,階級身分更是決定性因素。以西藏為例,葬禮按身分區分為4種︰賤民水葬,中等身分土葬或天葬,貴族始可火葬。 在葬式上,世界各民族中有土葬、火葬、水葬、厚葬、天葬、洞葬、樹葬、懸棺葬、壁櫥葬、食葬等多種形式。
10. 古代講究入土為安,為什麼越南人要挖出親人3年遺骨再安葬
入土為安是對於中國和中國周圍地區來說的。相對於外國來說有著其他的文化,比如說歐美一些國家實行的火葬,越南也有著自己當地的風俗習慣。他們那種風俗習慣叫做"遷骨葬" 、 "洗骨葬"、"撿骨葬"、"拾骨葬",這是復葬的形式。中國的客家人,閩南人,廣府人,溫州人,麗水人以及壯族人,也有這種習俗。
越南和我國的二次葬,歷史十分的悠久,學術界普遍認為二次葬成為一種葬禮,最早出現在新石器時代的晚期。還有在距今8000年時間的湖南省,發現的墓葬裡面屬於二次葬。在中國的很多地區也有發現二次葬的墳墓。不管是二次葬還是一次葬,都表現了活人對死者的尊敬,希望死能在另一個世界過得更好的願望,都表達了自己的美好心願,同時也希望先人能祝願他在現實世界更加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