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商標被搶注該怎麼辦
【法律分析】:1、當被搶注商標進入初步審定公告,提出異議。
《商標法》第三十三條規定,對初步審定公告的商標,自公告之日起三個月內,在先權利人、利害關系人認為違反本法第十三條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條、第十六條第一款、第三十條、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二條規定的,或者任何人認為違反本法第四條、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第十九條第四款規定的,可以向商標局提出異議。
公告期滿無異議的,予以核准注冊,發給商標注冊證,並予公告。《商標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申請商標注冊不得損害他人現有的在先權利,也不得以不正當手段搶先注冊他人已經使用並有一定影響的商標。
2、當被強注的商標核准注冊時,可以向商標評審委員會提出申請,申請宣告被搶注的商標無效。
《商標法》第四十四條規定,已經注冊的商標,違反本法第四條、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第十九條第四款規定的;或者是以欺騙手段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注冊的,由商標局宣告該注冊商標無效;其他單位或者個人可以請求商標評審委員會宣告該注冊商標無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
第三十二條 申請商標注冊不得損害他人現有的在先權利,也不得以不正當手段搶先注冊他人已經使用並有一定影響的商標。
第三十三條 對初步審定公告的商標,自公告之日起三個月內,在先權利人、利害關系人認為違反本法第十三條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條、第十六條第一款、第三十條、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二條規定的,或者任何人認為違反本法第四條、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第十九條第四款規定的,可以向商標局提出異議。
第四十四條 已經注冊的商標,違反本法第四條、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第十九條第四款規定的;或者是以欺騙手段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注冊的,由商標局宣告該注冊商標無效;其他單位或者個人可以請求商標評審委員會宣告該注冊商標無效。
2. 自己的商標被別人搶注了怎麼辦
「惡意搶注」多發生在以「申請在先」為授權原則、能帶來一定經濟利益或精神利益的權利領域,故多發生於商標、域名及商號。關於「惡意搶注商標」,《商標法》第三十一條規定:「不得以不正當手段搶先注冊他人已經使用並有一定影響的商標」。因此,「惡意搶注」就是申請人利用不合理或不合法的方式,將他人已經使用但尚未注冊的商標以自己的名義向商標局申請注冊的行為。
惡意搶注商標造成的社會危害十分明顯,主要體現在以下三方面:
1、破壞正常的市場競爭秩序,嚴重損害正常經營者的經濟利益,阻礙我國從製造經濟向品牌經濟的轉型。惡意搶注商標的實質是對他人商譽或聲譽的盜用,或者對公共資源的非法佔用,必然破壞正常的市場競爭秩序。為了應對惡意搶注商標,企業或者高價回購,或者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解決訴訟,或者事先注冊大量的所謂「防禦商標」,造成經濟資源的無端浪費。惡意搶注商標的泛濫,影響到正當經營者對商標知名度的培育,阻礙甚至扼殺知名品牌的形成。
2、耗費大量的商標審查和司法資源,危害商標注冊和使用秩序。由於惡意搶注商標行為大行其道,包括侵犯他人權益、佔用社會公共資源,以及沒有真實意圖的商標,致使本來已經不堪重負的商標審查人員和司法人員雪上加霜,嚴重降低了商標審查和訴訟效率。我國商標申請量和保有量已經連續十年世界第一,目前仍以每年10%的速度增長。由於商標審查期限長,在先的商標障礙多,致使正常的商標申請變得困難,由此影響到正常商標秩序的建立。
3、嚴重危害我國知識產權保護的國際形象。例如日本產業經濟就曾公開發表言論職責我國惡意搶注商標橫行,義大利對外貿易委員會則專程赴華打擊偽義大利品牌等。
3. 商標被別人搶注後怎麼處理
法律分析:商標被別人搶注後的處理方式是可以通過對搶注者申請提起異議的方法進行救濟;申請商標注冊不得損害他人現有的在先權利,也不得以不正當手段搶先注冊他人已經使用並有一定影響的商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
第四十二條 轉讓注冊商標的,轉讓人和受讓人應當簽訂轉讓協議,並共同向商標局提出申請。受讓人應當保證使用該注冊商標的商品質量。
轉讓注冊商標的,商標注冊人對其在同一種商品上注冊的近似的商標,或者在類似商品上注冊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應當一並轉讓。
對容易導致混淆或者有其他不良影響的轉讓,商標局不予核准,書面通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轉讓注冊商標經核准後,予以公告。受讓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標專用權。
第四十三條 商標注冊人可以通過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許可他人使用其注冊商標。許可人應當監督被許可人使用其注冊商標的商品質量。被許可人應當保證使用該注冊商標的商品質量。
經許可使用他人注冊商標的,必須在使用該注冊商標的商品上標明被許可人的名稱和商品產地。
許可他人使用其注冊商標的,許可人應當將其商標使用許可報商標局備案,由商標局公告。商標使用許可未經備案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4. 商標被搶注如何處理
法律分析:商標被搶注可以按照如下3種方式補救:
如果被搶注商標處於初審公告期,可以向商標局提出異議。
如果被搶注商標已核准注冊,可以在該商標注冊後五年時間內向商標評審委員會提出撤銷申請;如果被搶注商標屬於馳名商標,提出撤銷申請的時間沒有限制。
如果被搶注商標在注冊後長期沒有進行使用,可以」連續三年停止使用「為由向商標局提出撤銷申請。 前提是需要滿3年沒有使用哦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一十三條 未經注冊商標所有人許可,在同一種商品、服務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第二百一十四條 銷售明知是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違法所得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違法所得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第二百一十五條 偽造、擅自製造他人注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製造的注冊商標標識,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5. 我國商標在國外被搶注怎麼辦
法律分析:首先了解所在國家的相關法律政策,盡快查清楚自己的商標被搶注的實際情況,並盡早考慮在搶注國依據相關法律規定準備對搶注商標提出異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 第十五條 未經授權,代理人或者代表人以自己的名義將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的商標進行注冊,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提出異議的,不予注冊並禁止使用。
就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申請注冊的商標與他人在先使用的未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申請人與該他人具有前款規定以外的合同、業務往來關系或者其他關系而明知該他人商標存在,該他人提出異議的,不予注冊。
6. 商標被搶注怎麼辦
遭遇搶注商標,處理方式具體如下:
1、當被搶注商標進入初步審定公告,提出異議。
《商標法》第三十三條 對初步審定公告的商標,自公告之日起三個月內,在先權利人、利害關系人認為違反本法第十三條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條、第十六條第一款、第三十條、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二條規定的,或者任何人認為違反本法第四條、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第十九條第四款規定的,可以向商標局提出異議。公告期滿無異議的,予以核准注冊,發給商標注冊證,並予公告。
《商標法》第三十二條 申請商標注冊不得損害他人現有的在先權利,也不得以不正當手段搶先注冊他人已經使用並有一定影響的商標。
2、當被強注的商標核准注冊時,可以向商標評審委員會提出爭議,認定被強注的商標無效。
《商標法》第四十四條已經注冊的商標,違反本法第四條、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第十九條第四款規定的,或者是以欺騙手段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注冊的,由商標局宣告該注冊商標無效;其他單位或者個人可以請求商標評審委員會宣告該注冊商標無效。
第四十五條 已經注冊的商標,違反本法第十三條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條、第十六條第一款、第三十條、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二條規定的,自商標注冊之日起五年內,在先權利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可以請求商標評審委員會宣告該注冊商標無效。對惡意注冊的,馳名商標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時間限制。二、惡意搶注商標的類型有哪些
根據我國《商標法》的規定和實踐,惡意搶注行為主要可以分為以下幾種:
(一)惡意搶注他人商標的行為
1、復制、摹仿、翻譯他人馳名商標申請注冊的行為(《商標法》第十三條)。
2、代理人或者代表人搶注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商標的行為(《商標法》第十五條)。
3、搶注他人在先使用並有一定影響的商標(《商標法》第三十一條後段)。
4、其它以不正當手段搶注他人商標的行為(《商標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
(二)損害他人在先權利的惡意搶注行為
《商標法》第三十一條前段規定申請注冊不得損害他人現有的在先權利,實際上是禁止惡意將他人具有商業價值的商號、外觀設計、作品、姓名、肖像等搶注為商標。
(三)以獨占公共資源為目的的搶注行為
此類搶注行為的基本特徵在於將本屬於公共資源的標記搶注為商標,商標注冊後妨礙他人的正當使用造成市場秩序混亂,或者使用時容易造成相關公眾對商品產地或者特點等發生混淆。例如:
1、將旅遊景區名稱申請注冊於「旅遊服務」項目上。
2、將具有表示商品特點的產地名稱申請注冊於該商品上。
3、將缺乏顯著特徵的標記申請注冊為商標。
《商標法》第十一條第一款規定申請注冊商標缺乏顯著特徵的,不予注冊;第十條第一款第(八)項規定申請注冊的商標具有不良影響的,不予注冊並禁止使用。
以上就是華律網小編對「遭遇搶注商標怎麼辦」所進行的解答,我們可以了解到遭遇搶注商標的處理方式具體如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如果大家還想了解其他法律知識,華律網還提供了專業的律師在線咨詢服務,歡迎您再次進行法律咨詢。
7. 商標被他人搶注應怎麼辦
法律分析:商標被他人搶注首先要判斷對方是否為惡意,若為惡意可以就初審公告的商標向商標局提出異議,或就已經注冊的商標向商標評審委員會提出爭議
當然,想撤銷B公司的商標,還是很有難度的,就算成功也會浪費很多時間。這時,還有一種辦法,就是向B公司提出商標轉讓,讓B公司把這個商標再次轉讓出來或者讓B公司把這個商標授權給自己用。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 第四十五條 已經注冊的商標,違反本法第十三條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條、第十六條第一款、第三十條、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二條規定的,自商標注冊之日起五年內,在先權利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可以請求商標評審委員會宣告該注冊商標無效。對惡意注冊的,馳名商標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時間限制。
商標評審委員會收到宣告注冊商標無效的申請後,應當書面通知有關當事人,並限期提出答辯。商標評審委員會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十二個月內做出維持注冊商標或者宣告注冊商標無效的裁定,並書面通知當事人。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當事人對商標評審委員會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人民法院應當通知商標裁定程序的對方當事人作為第三人參加訴訟。
商標評審委員會在依照前款規定對無效宣告請求進行審查的過程中,所涉及的在先權利的確定必須以人民法院正在審理或者行政機關正在處理的另一案件的結果為依據的,可以中止審查。中止原因消除後,應當恢復審查程序。
8. 商標被搶注了我們應該如何解決
我國商標被搶注的情況的處理方式:
1、商標局未做出准予注冊決定的,即仍處於審查階段的,當事人可以在法定期限內提出異議;
2、如果已經被搶注的,企業可以向商標評審委員會請求宣告該注冊商標無效。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六條
注冊商標的專用權,以核准注冊的商標和核定使用的商品為限。
第三十二條
申請商標注冊不得損害他人現有的在先權利,也不得以不正當手段搶先注冊他人已經使用並有一定影響的商標。
第三十五條
對初步審定公告的商標提出異議的,商標局應當聽取異議人和被異議人陳述事實和理由,經調查核實後,自公告期滿之日起十二個月內做出是否准予注冊的決定,並書面通知異議人和被異議人。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
商標局做出准予注冊決定的,發給商標注冊證,並予公告。異議人不服的,可以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十五條的規定向商標評審委員會請求宣告該注冊商標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