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洗骨葬的習俗
骨葬即二次葬。一般是指人死之後,或暫時掩埋初葬,或將靈柩暫時停放,經過一段時間,待死者肌肉腐化掉,再把骨骼收拾起來舉行骨葬儀式,將死者骨骼埋入墓穴。由於要掘墓開棺撿出死者遺骨,用水洗干凈,置於瓮或木匣內再行安葬,所以俗稱洗骨葬或撿骨葬。
洗骨葬習俗的產生,與"靈魂不滅"的觀念有密切關系,人死之後"靈魂不滅"是古代人普遍具有的觀念。為什麼要將死者的遺骨掘出來用水洗凈重安葬呢?盡管原因很多,但其中最主要的是除祟,即除去先人帶給後人的禍患。在古人的觀念中,先人總是要對自己的後裔子嗣加以保護的,之所以要作祟,大約是在向後人表明自己在陰間過得不好,無法脫胎轉世,不得不要後人的幫助。於是,後人便重演洗屍故伎,掘墓開棺,洗滌遺骨,讓水接觸遺骨,為其注入水的再生力,促使亡靈早日轉世,而亡靈一旦獲得了水的再生力就能脫胎轉世,自然就不會再作祟。俗信遺骨是死者靈魂的棲息地,即遺骨是亡魂的軀體,而遺骨應該是潔凈神聖的,才能使亡魂安息,遺骨若被污染,亡魂就會作祟於人。血肉是凡間的又是骯臟的,因而,等到死者屍體血肉化盡,必須重新安葬骨骸,表示對死者的關懷和敬畏,讓死者的靈魂得到安寧,不再危害到活著的人。墨子稱把先人屍骨重新安葬才是孝子,先人的靈魂因此而得到歸宿,後人完成了應盡的責任。而開棺洗骨以除祟也是一種亡羊補牢的辦法,以安寧先人亡魂為手段,使自己免去因未盡孝心而受到的懲罰。舊時洗骨葬多在家道中落、家中有人生病時舉行,並視現實情況的需要還要舉行多次洗骨葬,就像《貴州通志·苗蠻》中所說的竟要"洗刷至七次乃止"。洗骨葬習俗的產生,與"靈魂不滅"的觀念有密切關系,人死之後"靈魂不滅"是古代人普遍具有的觀念。為什麼要將死者的遺骨掘出來用水洗凈重安葬呢?盡管原因很多,但其中最主要的是除祟,即除去先人帶給後人的禍患。在古人的觀念中,先人總是要對自己的後裔子嗣加以保護的,之所以要作祟,大約是在向後人表明自己在陰間過得不好,無法脫胎轉世,不得不要後人的幫助。於是,後人便重演洗屍故伎,掘墓開棺,洗滌遺骨,讓水接觸遺骨,為其注入水的再生力,促使亡靈早日轉世,而亡靈一旦獲得了水的再生力就能脫胎轉世,自然就不會再作祟。俗信遺骨是死者靈魂的棲息地,即遺骨是亡魂的軀體,而遺骨應該是潔凈神聖的,才能使亡魂安息,遺骨若被污染,亡魂就會作祟於人。血肉是凡間的又是骯臟的,因而,等到死者屍體血肉化盡,必須重新安葬骨骸,表示對死者的關懷和敬畏,讓死者的靈魂得到安寧,不再危害到活著的人。墨子稱把先人屍骨重新安葬才是孝子,先人的靈魂因此而得到歸宿,後人完成了應盡的責任。而開棺洗骨以除祟也是一種亡羊補牢的辦法,以安寧先人亡魂為手段,使自己免去因未盡孝心而受到的懲罰。舊時洗骨葬多在家道中落、家中有人生病時舉行,並視現實情況的需要還要舉行多次洗骨葬,就像《貴州通志·苗蠻》中所說的竟要"洗刷至七次乃止"。有的學者認為,這種葬俗的原始意義是同一氏族的成員死後也應共同生活在一起,目的是體現家族的血緣關系。隨著歷史的發展,這一葬俗漸漸又染上了宗教觀念和迷信色彩,使這一葬俗的寓意更加復雜了,認為洗骨可以除祟。直到今日,我國的許多地區和民族依舊流行洗骨葬。如貴州侗族實行洗骨葬,為了要等到本寨與死者同輩或同年出土的人全部死完,擇期洗骨,同入土安葬,體現了這種葬俗的原始意義。而廣西壯族流行人死下葬三五年後要開棺撿骨埋葬的習俗。洗骨葬後一二年內,如果家中沒有發生什麼不幸,則不須再洗骨遷墳,否則還要洗骨重葬,帶有明顯的洗骨以除祟的色彩。
㈡ 洗骨葬的介紹
洗骨葬即二次葬。一般是指人死之後,或暫時掩埋初葬,或將靈柩暫時停放,經過一段時間,待死者肌肉腐化掉,再把骨骼收拾起來舉行骨葬儀式,將死者骨骼埋入墓穴。由於要掘墓開棺撿出死者遺骨,用水洗干凈,置於瓮或木匣內再行安葬,所以俗稱洗骨葬或撿骨葬。在我國史前時代的墓地中,曾發現大量的二次葬墓穴。如仰韶文化時期的半坡遺址、山東大波口遺址、安陽後崗遺址、寶雞北首嶺遺址、甘肅臨挑寺窪山史前文化遺址、銀澤文化遺址、屈家嶺文化遺址等存在二次葬的現象。其類型有單人二次葬、多人二次葬、一次葬與二次葬混合三大類。
㈢ 在老黃力中,啟攢的是:「洗骨」之事。俗謂「拾金」也。請問,這里的洗骨、拾金是什麼意思有無講究
洗骨是很多少數民族的風俗,各個民族操作起來有所不同。
以史書上有記錄的苗族支系六額子苗為例,往往是人死後一兩年內,家人親屬祭奠,掘墓開棺,把骨頭取出來洗刷。干凈後用白布裹著再下葬,三年後再次取出如前番一般清洗。具體這種洗骨的儀式要重復多少遍,有書說是三次,有書說是七次,到現在還沒有定論。但是如果家人生病了,他們便會認定這是祖先的骨殖不凈所造成,於是再次取骨刷洗。「洗骨苗」這個稱呼就是這么來的。
希望對你有幫助,但是拾金我就不懂了。
㈣ 二次葬是一種怎樣的葬俗
我國原始社會的一種葬俗。即在人死後先放置一個地方,或是用土掩埋,待幾年之後,屍體腐爛以後,再重新起死者遺骸遷到另一個地方舉行第二次埋葬。亦稱為「洗骨葬」或「撿骨葬」。
㈤ 古代講究入土為安,為什麼越南人要挖出親人3年遺骨再安葬
入土為安是對於中國和中國周圍地區來說的。相對於外國來說有著其他的文化,比如說歐美一些國家實行的火葬,越南也有著自己當地的風俗習慣。他們那種風俗習慣叫做"遷骨葬" 、 "洗骨葬"、"撿骨葬"、"拾骨葬",這是復葬的形式。中國的客家人,閩南人,廣府人,溫州人,麗水人以及壯族人,也有這種習俗。
越南和我國的二次葬,歷史十分的悠久,學術界普遍認為二次葬成為一種葬禮,最早出現在新石器時代的晚期。還有在距今8000年時間的湖南省,發現的墓葬裡面屬於二次葬。在中國的很多地區也有發現二次葬的墳墓。不管是二次葬還是一次葬,都表現了活人對死者的尊敬,希望死能在另一個世界過得更好的願望,都表達了自己的美好心願,同時也希望先人能祝願他在現實世界更加美好!
㈥ 南征百越的百越是指
百越又稱為百越族,是居於現今中國南方和古代越人有關之各個不同族群的總稱。文獻上也稱之為百粵、諸越。古文中常泛指南方地區。《過秦論》「南取百越之地」,《采草葯》「諸越則桃李冬實」。在先秦古籍中,對於東南地區的土著民族,常統稱之為「越」。如呂思勉先生所指出,「自江以南則曰越」。在此廣大區域內,實際上存在眾多的部、族,各有種姓,故不同地區的土著又各有異名,或稱「吳越」(蘇南浙北一帶)、或稱「閩越」(福建一帶)、或稱「揚越」(江西湖南一帶)、或稱「南越」(廣東一帶)、或稱「西甌」(廣西一帶)、或稱「駱越」(越南北部和廣西南部一帶),等等。因此,「越」又稱被稱為「百越」。百者,泛言其多。
越即粵,古代粵、越通用。越與粵,古音讀如Wut、Wat、Wet。是古代江南土著呼「人」語音,越是「人」的意思。百越的百是多數、約數,而不是確數。百越是對南方諸族的泛稱。夏朝稱「於越」;商朝稱「蠻越」或「南越」;周秦時期的「越」除專指「越國」外,亦同樣是對南方諸族的泛稱。周朝稱「揚越」、「荊越」;戰國稱「百越」。《漢書·地理志》注引臣瓚曰:"自交趾至會稽七八千里,百越雜處,各有種姓」。戰國以前,《周禮:職方氏》中最早出現「七閩」名稱。閩即古代東南地區越族的名稱。許慎《說文解字》說:「閩,東南越,蛇種」。《漢書 · 嚴朱吾丘主父徐嚴終王賈傳》記載淮南王安諫伐閩越書說:「越非有城郭邑里也,處溪谷之間,篁竹之中」,「以地圖察其山川要塞,相去不過寸數,而間獨數百千里,阻險林叢弗能盡著。」「夾以深林叢竹,水道上下擊石,林中多蝮蛇猛獸。」從這些記載來看,古代百越民族多聚邑結寨散居於山川要塞、深林叢竹之中,溪谷之間,而且數目眾多。《周禮,冬官考工記》又出現「吳、粵」名稱。《逸周書·王會解》又有「東越」、「歐人」、「於越」、「姑妹」、「且甌」、「共人」、「海陽」、「蒼梧」、「越區」、「桂國」、「損子」、「產里」、「九菌」等名稱。宋朝人羅泌的《路史》又具體解釋了百越的族稱有:「越常、駱越,甌越、甌皚,且甌、西甌,供人,目深、摧夫、禽人、蒼吾、越區、桂國、損子、產里、海癸、九菌、 稽余、北帶、仆句、區吳,是渭百越。(參考黃現璠撰《試論百越和百濮的異同》、《壯族通史》 )
現在居住在中國南方屬於壯侗語系和苗瑤語系的各個民族,不論是在語言上,或者是在文化習俗上,都與古代的百越族有一定程度的淵源關系。此外,也有某些學者認為,在現今中南半島的一些民族,比如說泰國的泰族、寮國的佬族、緬甸的撣族、越南的京族和芒族、甚至屬於南島民族的台灣原住民,也都和百越族有相當程度的密切關聯。
【起源】
根據有關文獻的記載,早在商、 周時期,就有被稱之為「越」的古民族(古代中國人泛稱東南方蠻族為「越」,北方蠻族為「胡」),生活在現今中國的東南及南部地區(王東 2003,3)。根據目前考古學的證據,距今7000年的浙江「河姆渡文化」遺址,很可能就是古越族所創造出來的文化。河姆渡遺址發現了稻穀、稻草和稻殼的堆積,是當時世界發現最早的稻作文化,後來在黃河流域的裴李崗遺址、賈湖遺址和長江中游流域的彭頭山遺址等地發現了更早的稻作文化。此外,現在的考古學家也普遍認為,廣泛分布於中國南方各地的以幾何印紋陶為主要特徵的文化遺存,可能也是由古越族所創造出來的。最近數十年來的考古發掘表明:這種以幾何印紋陶為主要特徵的文化遺存,在時間上從4000多年前的新石器時代晚期開始,一直延續到商周秦漢時期,在空間上則遍布於中國東南地區及嶺南一帶(王東 2003,3)。
【歷史】
和「古越族」相關的最早文字記錄涉及「於越」,於越是春秋時期之越國的前身,最早在商朝的時候就已經存在,雖然沒有參加武王伐紂,但至少曾經北上當周成王的賓客。該國傳至勾踐 (500 B.C.)的時候,他試著向北擴張,曾經沿著江蘇的海岸北上膠州灣。古越族和漢族早期的關系主要在貿易,越人以象牙、玳瑁、翠毛、犀角、玉桂和香木等奢侈品,以交換北方的絲帛和手工產品(鍾倫納 2004)。
春秋晚期至戰國前期,越族曾在今江浙一帶建立強大的越國,共傳8代,歷160多年,與當時中原國家會盟,雄視江淮地區,號稱「霸主」(請參見「勾踐」條目;陳國強 2000)。有學者根據《史記》「越王勾踐世家」的描述,認為越族是夏禹的後代。不過,研究百越族的中國學者宋蜀華認為:「勾踐的祖父夫鐔以上至夏少康庶子無余,世系不清楚;夏少康經商至周敬王共60餘代,兩者世系相差近1000年,把越王勾踐說成是夏少康的後裔,實難信服」(引自龔佩華 nd)。此外,宋蜀華也認為夏文化和越文化截然不同,因為:「夏人活動地區從未發現過『印紋陶文化』,而『印紋陶』流行地區也從未發現過『二里頭文化』」(引自龔佩華 nd)。
公元前333年,楚威王興兵伐越,大敗越國,盡取吳越之地。自此,越人流散到南方一帶,分化成眾多的支系。故而,從這個時候開始,文獻中便出現了「百越」這一個新的稱謂。戰國後期,除了有百越這個名稱以外?還有「揚越」的名稱?即揚州地區的越族。揚州包括今淮南、長江下游和嶺南的東部地區,有時又包括整個嶺南地區。所以揚越實際也是戰國以來至秦漢對越人的另一種泛稱(王東 2003,3;陳國強 2000)。
秦漢時,相關史籍則泛稱中國南方的民族為「越族」,史稱「北方胡、南方越」。由於歷史的發展和變化,至遲在漢朝初期,百越族已經逐漸形成幾個較強盛而明顯的部分,即「東甌」(東海)、「閩越」、「南越」、「西甌」、以及「雒越」(駱越)。東甌在現今浙江省南部的溫州一帶;閩越在今福建省福州一帶?南越在今廣東省境,後來又發展到廣西以及以南地區?西甌則大概分布在今廣東西部、廣西南部及以南地區?駱(雒)越主要分布在現今的越南北部。這些部分都形成了當時該地的政治中心,比如說閩越第一代君主無諸、東海第一代君主騶搖、以及南越王趙佗,都曾經叱吒風雲過一段不算短的時間(陳國強 2000)。
越族所建立的這些政治中心,後來都被漢武帝征服,改為漢朝的郡縣。此後,百越這個名稱就不見於史載,越族之名也十分罕見(陳國強 2000)。
【文化特點】
百越族有自己的民族語言和生活、文化特點。百越語為黏著型,不同於漢語的單音成義,故百越語譯成漢語時一字常譯為兩字,如愛為「憐職」,熱為「煦蝦」。有人認為越語與今壯侗語系的語言十分接近。
百越族的生活、風俗習慣也有特點,主要是?鑿齒; 斷發紋身;契臂為盟;多食海產;巢居;善使舟及水戰;以及善鑄銅器,如青銅劍、銅鐸(大鈴)等。
【文化影響】
雖然在今天已經找不到一個名字叫做「百越族」的民族或族群,不過,百越文化事實上卻透過種種不同的方式,在很多不同民族的文化裡面留下了種種痕跡。以下是一些比較值得加以探討的議題。
〔對於當今某些民族語言的影響〕
現有的一些語言學研究均指出,在百越族被漢化以後,其所使用的很多字詞,卻依舊遺留在不少民族現在的語匯當中,比如說屬於侗壯語系和苗瑤語系的中國某些少數民族,被歸為漢語方言的一些南方方言,甚至包括印尼、馬來西亞、夏威夷、紐西蘭等地的南島民族,其語言中都可以找到屬於古越語的「同源字」(盧溢棋 1997)。比如說古越語的「蜘蛛」(lakwa)一詞,就可以在鶴佬語(發音為laaqiaa)、客家話(發音為lakia)、畲語(發音為laukhoe)、馬來/印尼語(發音為lawa、lawa-lawa、labah-labah)、夏威夷語(發音為lanalana、nananana)以及紐西蘭毛利人的拉巴怒伊語(Rapanui)(發音為nanai)等語言當中找到類似的發音(Hoklo.org nd)。
〔對於當今某些民族之習俗的影響〕
所謂的「洗骨葬」,或稱「二次葬」,在中國長江以南各地,比如說江蘇、浙江、福建、廣東、台灣的漢人,以及很多少數民族,比如說壯族、藏族,都有這種習俗。事實上,一直到現在,台灣的鶴佬人和客家人也都還採用這種喪葬儀式,在土葬數年後開棺取骨,然後將全副骨骼一一置入一稱為「金斗」的陶瓮當中。
這種洗骨葬的習俗,事實上並不是漢族所固有的,而是環太平洋原始民族中普遍分布的一種文化特質,廣及中國大陸、東南和東北亞洲、南太平洋諸島、以及南北美洲。根據台灣中央研究院民族學學者凌純聲的研究,整個洗骨文化圈裡諸民族所採行的洗骨文化,基本上均為來自相同起源的一個文化習俗,而這個習俗最早的起源地,正是百越族所分布的華南地區。
㈦ 清朝民間有一種十分令人不解的習俗,喪葬中「洗筋」是什麼意思
清朝民間有一種十分令人不解的習俗,這種習俗名叫「洗筋」,洗筋其實是一種葬禮形式,故也稱為「洗骨葬」,另一種說法也稱為檢筋,關於洗筋的定義,乾隆朝,江西按察使張師載在上奏聖人時指出:「江西省愚民惑於風水,凡父母葬後,輒將骸骨起出,用水刮洗,驗其骨色紅黑,以定吉凶,如紅,即以粽包裹,仍葬原地,否則遷移別處,俗名『洗筋』」。
至今,中國農村仍舊有停柩不葬的情況,停柩不葬的意思是人在死後並沒有按照通常的禮法,在規定的期限內下葬,而是將棺柩先放在廳堂內、或者家附近,等到家中有足夠的資金或者找到滿意的墓地才正式下葬。
對於窮人家來說,停柩不葬,只能等到屍骨腐敗後,撿屍骨入土的原因就是因為資金不夠,古時候葬禮繁瑣,耗費巨大,因此普通人家沒有湊夠足夠的錢財,就不願匆忙下葬,有失禮數,只能等到資金充足之時再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