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中國人在越南去世的死亡證明在火化時怎麼辦,
摘要 親人在國外死亡,您可通過領事官員或親友了解家人死亡原因和遺物(遺囑)情況,並協助向當地有關部門申請獲得死亡證明書等證明文件。中國駐當地使領館可應申請為上述證明文件辦理領事認證。領事官員不能調查死亡原因。如您對死因有疑問,可聘請當地律師向當地司法部門提出,請其作出合理解釋或重新進行調查;亦可請領事官員協助向當地政府有關部門轉交您的書面意見,請其對您的意見予以關注或將您的意見轉達給當地司法機關。
❷ 中國人在越南離世後,骨灰帶回國需要什麼手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衛生檢疫法》及其實施細則和民政部、海關總署、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局聯發《關於遺體運輸入出境事宜有關問題的通知》(民事發[1998]11號)文件的有關規定,檢驗檢疫機關對出入境屍體、棺柩、骸骨和骨灰實施衛生檢疫,現將有關要求公布如下:
一、申報檢疫:屍體、棺柩、骸骨和骨灰在出入境前三天由承運人或代理人向檢驗檢疫機關提出申請,填寫《屍體、棺柩、骸骨、骨灰移運報驗單》並交驗下列資料;
1、 死者的身份證明(如護照、身份證等)。 2、 公立醫院簽發的死亡證明或行政當局簽發的死亡注冊證明,證明死者的姓名、性別、年齡、國籍、死亡原因、死亡日期。 3、 必要時出具公安機關簽發的外國人死亡報告。
4、 出具公證機關出具的公證書。
5、 屍體、棺柩和骸骨經過有關部門進行防腐、消毒和除蟲等處理的證明。
6、 涉外殯儀部門出具的火化證明。
❸ 外國人的遺體怎麼處理為什麼不火化
外國只是不強制火化,也有很多火化的。
另,外國范圍太大,中國以外都是外國,世界各地的葬俗差異巨大,不能一概而論
大體說來,印度教徒一定火化,穆斯林幾乎不火化,基督徒有的火化有的不火化。
❹ 越南停屍房怎麼收費的
、停屍費由誰來承擔
如果是辦案需要的,相關費用由辦案機關承擔;如果家屬領回後沒有處理,因此產生的費用,原則上由家屬一方承擔,但法律同時也規定:因犯罪造成被害人一方經濟損失的,應當由被告人承擔賠償責任,因此,家屬一方也可以在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時,要求由被告人承擔,最終由人民法院根據實際情況再作出判決。
1、《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第二百一十四條
對已查明死因,沒有繼續保存必要的屍體,應當通知家屬領回處理,對於無法通知或者通知後家屬拒絕領回的,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可以及時處理。
2、《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九條第一款
被害人由於被告人的犯罪行為而遭受物質損失的,在刑事訴訟過程中,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被害人死亡或者喪失行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二、停屍費收費標准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18條規定:「患者死亡,醫患雙方不能確定死因或者對死因有異議的,應當在患者死亡48小時內進行屍解;具備屍體凍存條件的,可以延長至7日。」
至於收費標准,國家並沒有統一的標准,各地差別不一,需要以當地為准。
以陝西為例:
根據《陝西省醫療服務項目價格》規定,遺體存放,一級醫院每天10元,二級醫院20元,三級醫院25元。據悉,對於現場死亡的情況,一種是當事人聯系殯儀館將遺體拉走,一種是聯系醫院,將遺體用救護車拉至太平間停放。關於這段距離的運費,無論是否非正常死亡,遺體接送的價格都是每公里5元;而相關的《陝西省醫療服務項目價格》則規定,救護車的費用為每公里3元。
由上可得,當公安機關需要破案偵查的時候屍體無法及時下葬,停屍費誰承擔這個問題原本應該由受害人一方來承擔,但是也可以通過民事訴訟要求被告人承擔,對於收費標准,不同地區的收費標准也就不同了
❺ 戰場上死人很正常,對於屍體的處理做法是什麼呢
要看時代。
以我軍為例,紅軍時代,因為軍隊要不斷游動打仗,一旦出現有人犧牲,基本就是就地掩埋。
如果時間比較充裕,會盡量找一口棺材,或者用門板釘一下。如果沒有棺材,盡量用布裹好下葬。
如果犧牲的戰士很多,周邊村子無法供應或者壓根沒有村子,就只能直接下葬。
通常烈士遺物會被留下,將來交給家屬。
這還是紅軍有根據地的時期。
7月份,有個炮傷的胸腔腹腔炸開,彈片在身上一層,內腔臟器都出來了,捧
著把腸子塞進去。我戴著口罩,吐了。把臟器復位,用棉花塞滿,裹緊。每次心情
都很沉痛。民工和少數民族烈士不送這兒。在陵園埋葬。烈士的衣服、幹部穿幹部
服,戰士穿戰士服,待遇不變,該咋辦就咋辦。最後用白布裹,一丈二三,豎著鋪,
烈士也豎著放,兩邊卷,兩頭折過去,用白布條紮好。
❻ 對越自衛反擊戰中犧牲的烈士遺體是怎樣處理的
如果戰況緊急,部分烈士的殘缺屍體會被就地掩埋,在戰斗過後會將烈士的遺骸火化為骨灰,得到身份確認和親人有訴求的會和隨身物品一起魂歸故里,無法辨認的或親人未提出要求的葬在烈士陵園中。
以下是烈士陵園的具體名字:麻栗坡烈士陵園,龍州烈士陵園,廣西憑祥南山烈士陵園,匠止烈士陵園,憑祥法卡山烈士陵園,廣西靖西烈士陵園,廣西那坡烈士陵園,寧明烈士陵園,防城城北烈士陵園,金平烈士陵園,蒙自烈士陵園,河口水頭烈士陵園,文山州烈士陵園,西疇烈士陵園。
10年對越自衛反擊戰,保衛祖國南疆犧牲的全國各籍貫省市犧牲人數。廣東省烈士約1770人、雲南省烈士約1450人、廣西壯族自治區烈士約1424人、湖南省烈士約1288人、貴州省烈士約1057人、四川省烈士約705人、河南省烈士約571人、湖北省烈士約547人、山東省烈士約438人;
江蘇省烈士約380人、重慶市烈士約319人、江西省烈士約286人、福建省烈士約254人、安徽省烈士約247人、河北省烈士約205人、浙江省烈士約189人、陝西省烈士約97人、海南省烈士約71人、山西省烈士約56人、上海市烈士約55人、甘肅省烈士約24人、遼寧省烈士約18人;
北京市烈士約17人、黑龍江省烈士約11人、吉林省烈士約9人、天津市烈士約6人、寧夏回族自治區烈士約4人、內蒙古自治區烈士約3人、青海省烈士約3人、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烈士約2人。其中1979年自衛反擊戰的犧牲人數約8500餘人,傷員2.5萬多人。
❼ 戰爭中陣地前的屍體去哪了都怎麼處理呢
我覺得戰爭中陣地前的屍體都這樣了
我們生活在一個和平的時代,我們不知道戰爭有多殘酷,但對於那些經歷過戰爭的人來說,這是一場噩夢。到處都是屍體,到處都是悲傷,到處都是死亡的氣息。戰場上的犧牲是不可避免的。自古以來,沒有一場戰爭是不流血的。戰死人員的屍體如何處理?
在中越戰爭中,越南軍隊遭到我軍的猛烈攻擊,造成巨大傷亡。戰爭結束後,許多越南軍隊的屍體堆在我軍前線前。我軍一直在觀察,以防越南軍隊突襲。但不到兩天,屍體就開始發臭了。我軍連飯都吃不下,就開始處理屍體。為了防止敵人偷襲,我軍只能在陣地前幾十米范圍內移動,但屍體太多,我軍無法應付,只好向越軍發出通知。告訴越南軍隊,我軍允許他們把越南官兵的屍體運到我軍陣前,安慰他們的親屬。但是,越南軍隊每次運送的屍體不能超過50具,也不能攜帶武器。他們應該舉著紅十字會的旗幟。只要我們遵守要求,我軍絕不開槍,確保越軍生命安全。我軍的這種做法符合人道主義精神。
然而,並非所有國家都有人道主義。抗日戰爭時期,日軍佔領南京,大肆屠殺。數十萬人在這座城市裡喪生。之後,日軍也“處理”了這些屍體,這幾乎等同於丟棄屍體。他們的方法很簡單。他們先是強迫中國人搬運屍體,然後直接把屍體扔進河裡。他們甚至沒有埋葬死去的同胞。一些日本士兵甚至拿屍體自娛自樂,義憤填膺。日本人之所以這樣做,是為了長期佔領南京。屍體的存在會引起流行病,所以他們把屍體扔進河裡。但是,他們並不認為把屍體扔進河裡會對環境和倖存的中國同胞造成很大的破壞。
❽ 死在國外會怎麼處理
災難死亡,意外車禍等因素致死,中國使領館就會為死者辦理相關手續;
如果是普通死亡,家屬可以要求將屍體或骨灰帶回國。
遺體運回國的手續非常麻煩且費用昂貴。因為是緊急情況,可以辦理加急簽證,多數國家的加急簽證可以做到當地辦理:
一、屍檢喪葬
(一)屍檢
對突發死亡、暴力致死、非正常死亡等死亡案件進行屍檢是法醫的職責(了解加州屍檢詳細規定,請點擊這里)。因宗教信仰等原因拒絕解剖的,應盡早提出。如法醫認定無須屍檢而親屬要求的,可自行申請因私屍檢;
(二)喪葬
在接到死亡上報後,親屬應盡快聯系法醫指定的喪葬公司或自行聯系其他喪葬公司接收遺體,並盡早決定遺體處理方式。檢驗完成後遺體將被運往喪葬公司;
(三)處理
可選擇的遺體處理方式包括:土葬、火葬、海葬、樹葬等。費用因地區、公司、處理方式不同而存在較大差異。通常而言,在當地火化是最經濟便捷的處理方式。建議征詢喪葬公司並自行做出決定。
二、骨灰運送
親屬可選擇自行攜帶骨灰或通過航空公司、快遞公司運送骨灰。具體事宜,請與有關公司聯系洽詢:
(一)出境
如自行攜帶回國,安檢人員只能通過X光機安檢確認。因此,骨灰盒材質須使用可穿透X光的無鉛材質。根據中國檢驗檢疫相關規定,建議將骨灰存放於塑料、大理石等材質的骨灰盒或特製的袋子中,不要使用木質或金屬類骨灰盒,以免影響入境檢查;
(二)入境
親屬或受託承運人攜帶骨灰入境時,需向海關申報並提供當地衛生檢疫部門出具的死亡證明書、火化證明書;
三、遺體運送
跨國運送遺體費用高昂、手續繁瑣。遺體運送通常由親屬或其委託的喪葬公司自行聯系航空公司了解相關服務及具體要求並做出決定:
(一)出境
跨國運送遺體需符合兩國有關法規,通常需提交死亡證明、按要求包裝棺木並提前運送到機場,辦理離境清關手續;
(二)入境
跨國運送遺體進入中國內地需遵守《關於屍體運輸管理的規定》。遺體需作防腐處理並放在有鋅皮的密封棺木內。自境外運入遺體及殯儀事宜,統一由中國殯葬協會國際運屍網路服務中心負責。死者親屬或承運人需與該機構聯系辦理;
如欲將遺體運送回香港,請進去香港特區政府一站通網頁或特區政府食物環境署網頁,了解詳細要求。
四、死亡證明
(一)處理死者在中國境內相關事務,如辦理保險理賠、銀行銷戶、遺產繼承等,通常需要提交死亡證明書。可根據需要,申請辦理多份死亡證明書;
(二)死亡證明書系美國政府機構出具的文件,送往中國內地使用前,親屬或受託喪葬公司應在美國務院或相應州務卿辦公室辦理文書認證之後按領區劃分送至相應使領館辦理領事認證;
(三)送往中國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使用的文書,無需辦理領事認證。有關文書經美國當地機構公證,並經美國務院或相應州務卿辦公室辦理附加證明書(Apostille)後,即可直接使用。
五、其他事項
(一)根據規定,死者配偶、子女、父母等直系親屬有權依法定繼承順序處理善後。應親屬請求,總領館可協助催辦簽證。是否頒發簽證由美國駐華使領館決定;
(二)如親屬不能來美處理後事,可書面委託當地親友或喪葬公司代為辦理遺體火化、骨灰或遺體運送等事宜。如受託人或喪葬公司需要,授權委託書可能需經國內公證機關公證並經外交部或其授權的地方外辦以及美駐華使領館雙重認證;
(三)領事官員將按規定為當事人提供必要領事協助。如對死因有疑問,可當面、書面或在必要時聘請律師向當地司法部門提出,領事官員可協助轉交書面意見,但不能對死因進行調查;
(四)如死亡涉及刑事犯罪並已在當地提起訴訟,應聘請律師,密切跟進庭審。如對庭審情況或判決結果不滿,可請律師代為上訴。領事官員在當地法律允許的情況下,可應親屬請求旁聽庭審,轉達親屬意見,但不能代替親屬出庭;
(五)關於死者後事處理的相關決定均應由親屬做出並自行承擔責任。死者親屬如赴美處理後事,應承擔所有相關費用,通常包括但不僅限於以下:親屬赴美簽證、國際旅費、食宿、交通費、翻譯費(如選擇)、律師費(如選擇);死者喪葬費、骨灰或遺體運送費、死亡證明等辦證費用等;
(六)由於國外法律規定不同,長期不處理遺體無助於解決問題,當地有關部門還可能根據當地法律規定,在一定期限內自行處理遺體(如埋葬或火化)。
參考資料
新浪教育:http://e.sina.com.cn/a/2017-11-20/doc-ifynwxum6480813.shtml
❾ 越南死刑是幾幾年開始的法律課用。謝謝啦
越南吳朝建立時就有死刑了。
❿ 傅平山與越軍僵持6天5夜,死後被砌進水泥,戰友最終為何只搶回頭顱呢
我們如今的幸福生活,都是革命先輩們用血汗拼下來的,看著我國實力不強就想要欺負一下,最終都很後悔來招惹中國。在此期間,我軍湧向出了不少英雄人物,其中有一位孤膽英雄,他和敵軍苦戰6天5夜,犧牲後只有頭顱回國,妻子終生不再嫁。
傅平山犧牲之前就已經有了美滿的家庭,還有個可愛的女兒,只是妻子與他伉儷情深,即便傅平山已經犧牲,她的妻子也沒有再嫁,一個人把孩子拉扯大,所以英雄可敬,英雄的家屬依舊令人欽佩。傅平山犧牲時,女兒才3歲,他的妻子於燕萍強忍悲痛,將女兒撫養成人,並未曾再婚,如今於燕萍是武警部隊醫院副主任醫師,大校警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