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失業金怎麼申請領取
如何領取失業金:
1、自失業之日起30日內本人持相關手續到戶籍所在地鎮(街)街勞動和社會保障事務科(所)辦理《失業證》或恢復失業身份手續。
2、持相關證件到甘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失業保險服務區」辦理失業保險金申領登記手續。
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並同時按規定享受其他各項失業保險待遇:
1、 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2、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3、已依法定程序辦理失業登記的;
4、有求職要求,願意接受職業培訓、職業介紹的。
失業保險金,是指失業保險經辦機構依法支付給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的基本生活費用,是對失業人員在失業期間失去工資收入的一種臨時補償。失業保險金目的是為了保障失業人員的基本生活需要。失業保險金依法從失業保險基金中列支。參加失業保險,繳費滿1年以上並在停止繳納失業保險後60天內進行失業登記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金。攜帶本人身份證,與用人單位解除、終止勞動關系的證明,失業保險金繳納手冊,繳費證明和1張1英寸近照辦理相關手續。
【法律依據】
《失業保險條例》第十七條 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按照規定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足5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2個月;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足10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8個月;累計繳費時間10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24個月。重新就業後,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可以與前次失業應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並計算,但是最長不得超過24個月。
『貳』 失業金如何辦理領取
有以下5個領取失業金的步驟:1、參保單位出具勞動關系證明書備案;2、失業保險中心調查核實,確認無誤的發放登記表;3、失業人員填失業保險申領登記,到戶口所在地的計生關系蓋章;4、交納三張一寸的彩照和一份失業人員身份證復印件;5、到戶籍所在地,或暫住地的區級勞動保障部門領失業保險金。『叄』 失業保險金領取條件以及如何辦理領取
依據我國法律規定,失業人員在失業期間可以依法領取失業金,這是我國給失業人員的基本的社會保障。但是,並不是所有的失業人員都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的,失業金的領取需滿足一定的條件才可以。那麼,可以領取失業金的條件有哪些?
失業保險金領取條件以及如何辦理領取
領取失業金的條件
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並同時按規定享受其他各項失業保險待遇。
(1)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2)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3)已依法定程序辦理失業登記的;
(4)有求職要求,願意接受職業培訓、職業介紹的;
02
所需材料及辦理地點
(1)企事業單位失業人員:失業保險金申領表。
勞動合同(原件)。
解除勞動關系通知(原件)。
就業失業登記證復印件。
求職登記和培訓登記。
農業銀行主卡單。
身份證、戶口本復印件(1寸相片兩張)。
社保卡(醫保卡)復印件。
部隊退役軍人證明。
辦理地點在縣就業局失業保險科。
(2)被征地的農民:被征地農民失業保險金申領表。
征地農轉非參保證復印件。
就業失業登記證復印件。
求職登記和培訓登記。
農業銀行主卡單。
身份證、戶口本復印件(1寸相片兩張)。
辦理地點在街道或鎮鄉的就業和社會保障服務中心。
03
失業保險金標准及期限
失業保險金標准:各地市縣級標准不同,具體標准可以在當地人力資源社保局網站查詢
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限:3-24個月。
04
失業保險金如何領取
符合條件者在5個工作日內可領到《失業保險金核發通知書》,並在每月1-5日持《失業保險金核發通知書》到街道或鎮鄉就業與社會服務中心簽字,當月月底前失業保險金就發放到個人的農業銀行卡賬上了。
End
特別提示
各地區失業保險金政策有所差別,詳情請咨詢當地人力資源社保局,以免貽誤辦理。
失業保險金領取條件以及如何辦理領取
失業保險金是國家給予失業人群的最根本的社會保障,但亦不是所有的失業人員都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的。
領取失業保險金需要一定條件,只有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才能領取屬於自己的失業保險金。
申領失業保險金應具備的條件:一是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
二是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即失業人員不願意中斷就業,但因本人無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斷就業。
三是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
失業保險金依法從失業保險基金中列支。
1、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並同時按規定享受其他各項失業保險待遇:
(1)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2)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3)已依法定程序辦理失業登記的。
(4)有求職要求,願意接受職業培訓、職業介紹的。
2、勞動者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具體包括下列情形:
(1)終止勞動合同的。
(2)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3)因用人單位不按規定提供勞動條件,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4)因用人單位以暴力、脅迫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強迫勞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5)因用人單位剋扣、拖欠工資,或者不按規定支付延長工作時間勞動報酬,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6)因用人單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或者集體合同約定的工資標准支付工資,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7)因用人單位扣押身份、資質、資歷等證件,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8)因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9)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6]。
辦理流程
用人單位為勞動者繳納失業保險後,勞動者離職後可以申請領取失業保險金[1],具體條件和程序如下:
①非本人意願終斷就業(即公司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並有求職要求,(須提供用人單位辭退的證明)②繳納失業保險金12個月以上
③公司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後60天之內前來辦理
一、參保單位出具兩份《解除(終止)勞動關系證明書》,一份交失業保險中心,一份交勞動保障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備案。
二、失業保險中心憑參保單位出具的《解除(終止)勞動關系證明書》對情況進行嚴格的調查核實(失業人員帶上與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確認無誤的'發放2份《失業保險申領登記表》和1份《失業求職登記表》。
三、失業人員認真填寫好《失業保險申領登記表》的正面所有欄目,背面的計生關系接受單位意見處空格請到本人戶口所在地的計生關系接受單位蓋章。
認真填寫好《求職登記表》。
註:戶口在城市的請到戶口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計生辦蓋章。
戶口在農村的請到戶口所在地的鄉(鎮)計生辦蓋章。
居委員、村委員、社區的計生辦章均不符合要求。
四、交納三張一寸的彩照和一份失業人員身份證復印件。
勞動者符合以上條件,即可到戶籍所在地或暫住地的區級勞動保障部門辦理領取失業保險金。
金額計算
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總數=所在地類區失業保險金標准*領取的月份數
實行個人繳納失業保險費前,按國家規定計算的工齡視同繳費時間,發布後繳納失業保險費的時間合並計算。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重新就業後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其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可以與前次失業應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並計算,但是最長不得超過24個月。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重新就業後不滿一年再次失業的,可以繼續申領其前次失業應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
失業保險金應按月發放,由經辦機構開具單證,失業人員憑單證到指定銀行領取。
對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限即將屆滿的失業人員,經辦機構應提前一個月告知本人。
而失業保險金的計算又分為失業保險金標準的計算與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限的計算,下面來分別說明。
1、失業金保險金標準的計算
失業人員第1個月至第12個月領取的失業保險金標准,根據其繳納失業保險費的年限確定。
第13個月至第24個月領取的失業保險金標准,為其第1個月至第12個月領取標準的80%。
失業保險金標准應當低於本市當年最低工資標准、高於本市當年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
2、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限的計算
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根據其失業前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的年限(扣除已領取失業保險金的繳納失業保險費年限)計算。
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滿1年不滿2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為2個月。
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年限每增加1年,期限增加2個月。
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滿1年不滿5年的,期限最長為12個月。
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滿5年不滿10年的,期限最長為18個月。
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10年以上的,期限最長為24個月[7]。
查詢方法
參加失業保險,繳費滿1年以上並在停止繳納失業保險後60天內進行失業登記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金。
攜帶本人身份證,與用人單位解除、終止勞動關系的證明,失業保險金繳納手冊,繳費證明和1張1英寸近照辦理相關手續。
可以根據如下情況,自行選擇查詢方式。
1.社保中心查詢
如果對自己的社保帳號不清楚,可以攜帶身份證到各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業務辦理大廳查詢。
2.上網查詢
登陸所在城市的勞動保障網或社會保險業務網站,點擊“個人社保信息查詢”窗口,輸入本人身份證和密碼(密碼是你的社保證編號或者身份證出生年月),即可查詢本人參保信息。
3.電話咨詢撥打勞動保障綜合服務電話“12333”進行政策咨詢和信息查詢。
4.觸摸屏查詢各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業務辦理大廳內如果設有社會保險觸摸屏查詢系統,刷卡或根據屏幕提示輸入卡號或身份證號進行查詢。
互聯網最近在國內發展非常迅速,網上失業保險查詢是非常多的人查詢失業保險相關信息的方式之一,所以接下來就詳細介紹一下網上失業保險查詢的步驟。
第一步:參保人登陸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勞動保障局網站。
第二步:參保人根據需要選擇“信息查詢”欄目。
第三步:參保人更加需要選擇要查詢的類型:養老保險繳費查詢、調整企業退休(職)、失業保險查詢、
人員基本養老金明細查詢銀行代扣未成功明細查詢、參保信息採集錯誤信息查詢、保險關系中斷人員明細查詢、異地轉入人員資金到賬情況查詢、異地居住停發養老金人員名單查詢、滯納金欠繳天數查詢。
第四步:參保人輸入“姓名”和“身份證號碼”。
第五步:單擊“確定”按鈕即可。
工作是一個人價值的體現形式,然而失業問題是人們不得不面對的一種問題,用人單位為職工繳納的社保包括失業保險,職工在滿足相關條件後就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
按照現行規定,城鎮企業事業單位跨統籌地區轉移或在職職工跨統籌地區轉換工作單位的,失業保險關系應隨之轉遷。
轉出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為轉出單位或職工開具失業保險關系轉遷證明。
轉出單位或職工應在開具證明後60日內到收入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失業保險關系接續手續,並自在轉出地停止交費的當月起,按收入地經辦機構核定的費率交納失業保險費。
轉出前後的交費時間合計計算。
失業人員跨統籌地區轉移,則可憑失業保險關系和遷出地經辦機構出具的證明材料到遷入地經辦機構領取失業保險金。
而失業保險費用是否劃轉,則分為兩種情況辦理:一是失業人員跨省級地區轉移,失業保險費用應隨失業保險關系轉遷相應劃轉。
需劃轉的費用包括失業保險金、醫療補助金和職業培訓、職業介紹補貼。
二是失業人員在省級地區內跨統籌地區轉移,失業保險費用是否隨失業保險關系的轉遷而劃轉,由省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規定。
發放標准
根據國家規定,失業保險金是有著規范的發放標準的。
失業保險金的發放以當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為准則,主要是用來保障失業人員最根本的生活水平。
失業保險金的發放標准中關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和當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問題。
根據《失業保險條例》關於統籌層次的規定,失業保險基金在直轄市和設區的市實行全市統籌。
在其他地區的統籌層次由省、自治區人民政府的規定規定。
發放標准中的當地最低工資標准和當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即是指統籌地區的最低工資標准和統籌地區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
如果統籌層次所在地區沒有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或者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城市與統籌層
次所在的地區不一致,以哪個城市的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作為參照,應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來確定[8]。
『肆』 如何領取失業補助金
社保失業補助金的領取需要到社保經辦機構填寫失業登記表,提交離職證明和身份證等材料,並已繳納失業險滿一年,有再求職意向,社保局審查失業登記通過後,通知失業人員參與求職培訓並領取失業金。符合條件的,社保經辦機構會發給失業補助金;不符合的,會告知當事人理由。失業金領取是有四個流程的:
1、是公司辦理了解聘的報備;
2、是公司向社保局遞交解聘通知書以及失業證明檔案材料,失業登記表等材料;
3、失業人員被解僱之後進行失業登記;
4、市社保局審查之後通過,領取失業金。
那麼我們要注意領取失業金的前提,它必須要符合失業金領取的條件。失業金領取的條件有三個:
1、繳納失業保險滿一年;
2、非本人意願中斷就業;
3、辦理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
那麼失業人員如果要領取失業金的標準是本市的最低工資標準的70%至90%之間。並且會受累計繳費時間的影響。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四十五條
失業人員符合下列條件的,從失業保險基金中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三)已經進行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第四十七條
失業保險金的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不得低於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
第四十八條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失業人員應當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從失業保險基金中支付,個人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伍』 如何領取失業補助金
失業補助金領取:
步驟一:失業人員本人通過計算機登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上辦事大廳→個人業務;步驟二:
1、首次使用點擊注冊/重置,完成網路注冊;
2、如已注冊直接點擊「切換賬號登錄」,輸入信息登錄。
步驟三:點擊失業補助金申領登記圖標,進入系統進行申領登記。
步驟四:點擊失業補助金申請模塊,系統自動獲取社會保障卡號,錄入個人基本信息(填報信息里帶*號的必填,不帶*號的不用填),簽訂申領失業補助金承諾書,在確認無誤後按「保存並提交」鈕上傳申領數據。如持有承載失業保險待遇發放的八家銀行的社會保障卡,需先到社保卡發卡銀行開通社保卡金融功能(開通後五個工作日後再申請),確保正常領取失業補助金待遇。
失業補助金領取條件:
失業補助金的領取條件可以參照《失業保險條例》第14條規定,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三)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按照規定同時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失業補助金發放:
失業補助金是按月發放,申領期限最長不超過6個月,每個人都只可申領1次。自審核通過次月起按月發放至失業人員社會保障卡(無社會保障卡的,發放至個人銀行卡),不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失業補助金網上申領全國統一入口已開通,可登陸國家社會保險公共服務平台,或者通過電子社保卡渠道(所有已開通電子社保卡的APP、小程序、公眾號)申領。
失業補助金到賬時間:
失業補助金申請審核通過之後,資金並不會馬上到賬。一般情況下失業補助金申領審核通過之後,資金是從次月開始發放的。這樣也就意味著,失業補助金至少需要一個月的時間才會到賬。通常情況下,社保機構會於每月的25號之前將資金發放至失業人員的銀行賬戶。
『陸』 如何申請失業金的領取
具備以下條件的失業者可以領取失業保險費:(一)按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屬公司和本人按規定履行支付義務一年以上的;(二)不是因為本人的意願中斷就業的;(三)失業登記,有就業要求的。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按規定同時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柒』 如何領取失業救濟金
法律分析:首先失業人員可前往本市各街道、鎮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辦理失業補助金申請手續。其次申請通過的,於次月15日後到銀行領取失業補助金;申請未通過的,工作人員告知不能申請的原因。申請的材料有: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2.《就業創業證》;3.實名制銀行結算戶借記卡或存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失業保險條例》 第十六條 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應當及時為失業人員出具終止或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告知其按照規定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權利,並將失業人員的名單自終止或解除勞動關系之日起7日內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備案。 城鎮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失業後,應當持本單位為其出具的終止或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及時到指點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失業登記。失業保險金自辦理失業登記之日起計算。 失業保險金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月發放。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為失業人員開具領取失業保險金的單證,失業人員憑單證到指定銀行領取失業保險金。
『捌』 失業補助金如何領取
失業金和失業補助金的申領條件
失業金對應的就是我們繳納五險時,其中包含的失業保險,如果想要領取到失業金需要滿足以下三點條件:
一是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
二是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即失業人員不願意中斷就業,但因本人無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斷就業;
三是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
滿足以上三條的失業人員可在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之日起60日內,到受理其單位失業保險業務的經辦機構申領失業保險金。
失業保險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滿5年的,最長可領取12個月的失業保險金;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滿10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為18個月;累計繳費時間滿10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為24個月。
而申請失業補助金的條件相對來說就寬松很多,只要之前繳納過失業保險,即使是主動辭職也可以領取,而且從今年3月到12月,申領人最多可以申領到6個月的失業補助金。
『玖』 失業金怎麼申請領取
領取失業金需要滿足三個條件: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已繳納失業保險滿一年;不是失業人員主動放棄工作的機會即非本人自己辭職;失業人員已經辦理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
滿足領取失業金的條件之後,帶上本人身份證明(戶口簿、身份證、一寸證件照兩張)、單位出具的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即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失業登記及求職證明、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材料等,去社保中心辦理即可。
法律依據: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四十五條,失業人員符合下列條件的,從失業保險基金中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三)已經進行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