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Cty TNHH MTV Hung Tao,Binh Duong 越南語,居住地名稱,翻譯成中文是什麼意思
這個已經翻譯過了,無需再重復發帖 。
不是居住地名,是公司名 《 平陽省雄造有限公司 》(MTV,Mot Thanh Vien,即獨資)
B. 越南人已經辦理居住證號碼怎麼看
在居住證上看。
居住證號碼是指居住證的相關編號。可以直接在居住證上查看,居住證上沒有的可以登錄居住地的居住證服務平台查詢或前往辦理居住登記的派出所與政務服務中心查詢。
居住證登載的內容包括:姓名、性別、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號碼、本人相片、常住戶口所在地住址、居住地住址、證件的簽發機關和簽發日期。第九條申領居住證,應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社區服務機構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
C. 為什麼有的地方叫作幾委幾組
身份證上的委、組,是城內居民居住地。但只是辦身份證時的居住地,由於居住地變化,身份證號並不變更,按身份證地址有可能找不到這個人。但可以提供原始線索。
D. 在越南居住的問題
不需要辦什麼手續啊。
過海關時需填寫你居住的地址,隨便填一個有效的地越南地址即可(酒店啊,朋友家之類的)。
當地的私人旅館(酒店/客棧/Guest house)非常多,只要付住宿費即可。至於私人家裡,如果他們樂意收留你就可以了。
我因工作原因在越南呆過兩年。覺得越南的住宿還是相當便宜的,注意安全即可。祝你旅遊愉快。
E. 居住地是什麼意思
法律分析:居住地即當事人經常居住的住址的所在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一條 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同一訴訟的幾個被告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在兩個以上人民法院轄區的,各該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
F. 家庭住址委和組什麼意思
1.家庭住址(戶籍地址):兩者都是指當事人最新的戶籍所在的戶口本首頁「住址」一欄登記的地址;戶籍地址就是身份證上的「住址」,即戶口所在地的地址。
戶籍是戶口管理機關以戶為單位登記本地區內居民的冊子,專指作為本地區居民的身份。戶籍可以變換,因工作或學習調動可到當地公安局申請變更戶籍所在地。
2.現住(地)址(居住地):是指當下所居住的地址。
3.通訊地址:通訊地址是指能在信封、郵寄物品、電子郵箱等一切通過郵政方式或互聯網發送的郵件上,註明並接收的有效實際地址(能聯繫到當事人即可)。
通訊地址一般由地區名,街道名及門牌號碼組成;一般大型網站就可以注冊免費的個人郵箱,申請的郵箱即是你的電子地址。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四條戶口登記機關應當設立戶口登記簿。城市、水上和設有公安派出所的鎮,應當每戶發給一本戶口簿。農村以合作社為單位發給戶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戶口不發給戶口簿。戶口登記簿和戶口簿登記的事項,具有證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五條戶口登記以戶為單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處的立為一戶,以主管人為戶主。單身居住的自立一戶,以本人為戶主。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戶口共立一戶或者分別立戶。戶主負責按照本條例的規定申報戶口登記。
G. 農村幾組幾號是什麼意思
現在我國的行政區體系:
全國分為省、直轄市;
省再分為縣、市;
縣分為鄉、鎮。
鄉、鎮下面分為村。
村再分為組,或者叫生產隊,簡稱隊。
組下面就是具體的各家各戶了,用多少號來表示。
H. 身份證上街居民組是什麼意思
身份證上的只是你的地址呀
,居住地址。
哪條街道
居委會是第幾組
I. 網上報學學生戶籍幾組幾隊怎麼填
學生戶籍幾組幾隊意思就是填寫你家詳細的家庭地址,裡面如果有寫到幾組幾隊的地址也應一並填寫進去,但如果沒有寫到幾組幾隊的也就可以不用填的,總之就是按照戶口簿的完整地址填就對了。
戶籍所在地是指我國居民戶口簿登記所在地,一般是指出生時其父母戶口登記地方,通常是家庭戶口簿上的戶口所在地。
簡介
中國大陸的戶籍制度將公民分為農業戶口與非農業戶口,升學、就業、社會保障、居住等都與戶口掛鉤,並且兩類戶口的的規定作為區別對待。
公安部門正在起草《戶籍法》准備提交全國人大,預計會對嚴格的戶籍規定做松動。部分地區(例如青島)已取消農業戶口和非農業戶口制度,統一為居民戶口。
J. 居住地類型是什麼意思
居住地類型的意思是居住區的類別。
城市居民的居住區用地按功能可分為住宅用地、為本區居民配套建設的公共服務設施用地(也稱公建用地)、公共綠地以及把上述三項用地連成一體的道路用地等四項用地,總稱居住用地。
根據國家標准《城市用地分類規劃與規劃建設用地標准》規范規定,居住用地的主要內容有:
1、住宅用地。住宅建築基底佔地及其四周合理間距內的用地(含宅間綠地和宅間小路等)的總稱。
2、公共服務設施用地。一般稱公建用地,是與居住人口規模相對應配建的、為居民服務和使用的各類設施的用地,應包括建築基底佔地及其所屬場院、綠地和配建停車場等。
3、道路用地。居住區道路、小區路、組團路及非公建配建的居民小汽車、單位通勤車等停放地。
4、公共綠地。滿足規定的日照要求、適合於安排遊憩活動設施的、供居民共享的遊憩綠地,應包括居住區公園、小游園和組團綠地及其他塊狀帶狀綠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