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古代犯人都流放到哪些地方古代什麼樣的犯人才被流放
古代犯人一般都流放到兩廣地區、西部、東北等邊疆邊遠地區。一般在古代犯了嚴重的罪但還不至於判死刑的犯人會被流放。古代的刑罰在身處現代文明社會的我們看來略顯殘忍、血腥。古代的刑罰等級分為四層,一是犯了偷雞摸狗等小罪,刑罰是杖刑或者鞭刑;二是犯了比小偷小摸嚴重一點的罪,就要受割鼻等身體刑罰;三是流放,犯了重罪但罪不至死的犯人將受此刑;最後第四層就是死刑了,像叛亂這些肯定是要斬立決的。在古代流放算是很難忍受的刑罰了,很多犯人都在流放途中餓死、凍死或因其他原因而死。
別以為流放是好受的刑罰,天真的以為不用死,只是換個地方生存而已,別傻了!流放可是除死刑之外最嚴厲的刑罰了,流放的後果大多逃不過一死,很多犯人熬不住流放途中沒吃沒水、日夜兼程、飢寒交迫等等的情況,紛紛自殺身亡,乾脆死了比活受罪痛快多了。這就告誡我們在犯罪前,要想想犯罪的後果,凡事得三思而後行,考慮我們是否承受得起犯罪的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