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和越南女人結婚怎樣領證
法律分析:中國公民同越南公民在我國境內結婚,必須符合我國法律所規定的結婚的實質要件,越南公民需要提供相應證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一千零五十條 登記結婚後,按照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
(三)未到法定婚齡。
❷ 中國人和越南新娘結婚要什麼手續
如果是結婚以後在中國生活,那就按照我們中國的法律。讓越南姑娘拿上她的戶口本,來中國和你辦結婚登記手續就行了。
❸ 和越南人在越南辦結婚需要哪些手續
和越南人在越南辦結婚需要辦的手續材料如下:
一、辦理程序:初審—受理—審查—登記(發證) 。
二、辦理材料:
1、內地居民:提交雙方當事人有效的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2、現役軍人:
(1)、本人有效的軍人證件、居民身份證。
(2)、團級以上政治部門出具的軍人婚姻登記證明。
3、外國人:
(1)、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國際旅行證件。
(2)、本人無配偶的證明(選擇以下一種途徑獲取):所在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經中國駐該國使(領)館或該國駐華使(領)館認證;所在國駐華使(領)館出具。
(3)、與中國無外交關系的國家出具的有關證明,應當經與該國及中國均有外交關系的第三國駐該國使(領)館和中國駐第三國使(領))館認證,或者經第三國駐華使(領)館認證。
(4)、提交的證件證明材料是外國語言文字的,應當全文同等格式翻譯成中文,翻譯文本可以由所在國駐華使(領)館或者當地有資格的翻譯機構出具。
(3)與越南姑娘結婚需如何辦手續擴展閱讀:
離婚登記
一、辦理程序:初審—受理—審查—登記(發證) 。
二、離婚登記申請的條件:
1、婚姻登記機關具有管轄權。
2、要求離婚的夫妻雙方共同到婚姻登記處提出申請。
3、雙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三、登記時提交的身份證件和證明材料:
1、內地居民應當提交本人有效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港、澳、台居民應當提交來往內地通行證和身份證,華僑、外國人應當提交有效護照。
2、內地婚姻登記機關或者中國駐外使(領)館頒發的結婚證。
3、離婚協議書
內地居民同外國人辦理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書只提交中文文本,如一方當事人不通曉漢語的,應當自帶翻譯人員。協議書內容應載明雙方當事人姓名、性別、身份證件類別和號碼、結婚登記日期、辦理結婚登記機關、雙方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和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對子女撫養和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等。
四、照片要求
各提交2張2寸近期免冠單人照片。
❹ 和越南女人結婚怎樣領證
和越南女人結婚怎樣領證流程及需要准備材料:
婚姻當事人有一方為內地戶口,另一方為外國公民,可以辦理結婚登記領取結婚證。
辦理條件
1、婚姻當事人一方為國內公民,另一方外國公民;
2、男女雙方自願結婚;
3、男方年滿22周歲,女方年滿20周歲;
4、雙方均無配偶;
5、均未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
6、不屬於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關系。
所需材料
國內居民提供
本人的戶口簿(戶口卡上婚姻狀況一欄應與實際婚姻狀況一致,不一致須到戶籍所在地派出所變更;集體戶口須本人戶口卡原件及集體戶口簿首頁復印件並加蓋保管部門印章);
身份證原件
外國公民提供
1、所在國當地司法公證機構出具的本人無配偶證明,經過該國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權機構認證,再經中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或者所在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證明。證明材料中的本人信息要和本人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國際旅行證件保持一致(自出具之日起6個月內有效);
2、 翻譯機構的全文同等格式中文譯本(包括當事人的情況、公證機關的說明、外交部的認證、人名、地名、簽字、印章等所有外文內容),並加蓋翻譯機構印章;
3、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國際旅行證件
照片
雙方三張大二寸(長5厘米寬3.8厘米)免冠合影證件照片
辦理流程
1、受理
雙方當事人填寫《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登記機關提供);婚姻登記員監誓並簽名。
2、審查
審查證件、證明材料是否齊全、有效;詢問相關情況。
3、登記
符合結婚條件的,當場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不符合結婚條件的,不予登記並當場向當事人說明理由。
❺ 中國跟越南女孩結婚,要什麼證件領結婚證
中國公民:1、本人的戶籍證明; 2、本人戶口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或工作單位的縣級以上機關、學校、事業、企業單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狀況 ( 未婚、離婚、喪偶;下同) ;職業、工作性質、申請與何人結婚的證明。
外國人:1、本人護照或其他身份、國籍證件; 2、我公安機關簽發的《外國人居留證》,或外事部門頒發的身份證件,或臨時來華的入境、居留證件; 3、經本國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權機關)和我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由本國公證機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或該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
❻ 中國人和越南人結婚需要什麼手續
法律分析:中國人和越南人結婚需要下面手續。一,外國人向中國婚姻登記機關提交本人護照等,經過我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方為有效。二,該外國人必須到我國政府指定的醫療機構進行檢查。三,該外國人和與之結婚的中國人必須雙方親自到我國一方當事人所在地的有關登記機關進行結婚登記。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❼ 越南人嫁到中國需要什麼手續
親,晚上好,很榮幸為你解答,越南姑娘到中國辦理手續方法,越南女嫁到中國,辦理手續以及證件為:
一、越南女方需准備的證件有:
(1)本人護照或其他身份、國籍證件;
(2)公安機關簽發的《外國人居留證件》或外事部門頒發的身份證件,或臨時來華的入境、居留證件;
(3)在越南開具並翻譯成中文的未婚證明(需要先進行公證,其次到越南領事館進行認證,其次到中國駐越南大使館認證)。
二、男方需准備的證件有:
(1)本人戶籍證明(戶口簿、身份證);
(2)本人所在工作單位或城市街道辦事處,農村鄉(鎮)人民政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
拿著證件到男方住所地民政局進行婚姻登記即可。
❽ 越南女孩嫁到中國需要什麼手續
法律分析:1.本人護照或其他身份、國籍證件;
2.我公安機關簽發的《外國人居留證》,或外事部門頒發的身份證件,或臨時來華的入境、居留證件;
3.經本國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權機關)和我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由本國公證機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或該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一千零五十條 登記結婚後,按照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
(三)未到法定婚齡。
❾ 娶越南老婆的合法流程
法律分析:
一、辦理流程:
1,如果是在中國登記結婚,外國人需要出示一張單身證明,證明他屬於未婚。
2,外國人需要持有效護照。工作證明。
3,中國人需要持身份證,戶口本,
4,一切手續都具備以後,在戶口所在地(中國)的「省會」的「民政局」去辦理跨國婚姻登記。
二、辦理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
三、辦理結婚登記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
(二)經居住地公證機構公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聲明。
四、辦理結婚登記的華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護照;
(二)居住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證明,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證明。
五、辦理結婚登記的外國人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國際旅行證件;
(二)所在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或者該國駐華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或者所在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衍生問題:
沒有結婚證孩子戶口怎麼落在男方那裡?
1、該前提下,應由男方帶上本人的身份證、戶口本等,去戶口所在地的計生部門開具」非(未)婚生育情況說明「;
2、再憑上述證明及證件,去指定的機構(如:婦幼保健院)等,申請出具親子鑒定證明後,再去孩子的出生地申請領取《出生醫學證明》;
3、再帶上出生證明、親子鑒定證明、」非(未)婚生育情況說明「、本人的身份證、戶口本等,去戶口所在地的轄區派出所申報出生登記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