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跟越南女人結婚要離婚可以強制離婚
不可以。
離婚分為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兩種:1、如果雙方自願離婚,並且已經就子女撫養、財產分割等問題達成了一致意見,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部門(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這也就是通常所說的協議離婚或者自願離婚。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二)本人的結婚證;(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2、如果只有一方要求離婚,或者雖然雙方自願離婚但未就子女、財產等問題達成一致意見的,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㈡ 越南老婆跑了怎麼處理
男方可以通過向公安機關進行報警的方式處理越南老婆結婚後跑了的問題,如果女方下落不明,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只要求離婚,人民法院會依法受理並判決准予離婚,對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達訴訟文書。買賣婚姻是違法的。另外,如果所謂的越南老婆是被他人拐賣過來的,你還涉嫌收買被拐賣的婦女罪。
一、離婚流程為:
1、審查:對當事人雙方提交的身份證。戶口簿和離婚證等證件和材料的真實性進行審查,看身份證是否是本人的,照片是否與當事人相符合等問題。
2、登記:工作人員會詢問當事人雙方是否自願離婚,並繳納九元作為離婚登記費用,當事人雙方填寫柳婚聲明書,兩人在離婚聲明書和協議書上簽下自己的名字,並按手印,隨後工作人員列印離婚證。
3、申請:當事人帶著個人的身份證和戶口簿,到原先登記結婚的婚姻登記處提交離婚證補辦申請。婚姻登記處會調出當事人的婚姻登記檔案,對當事人的婚姻狀況進行核查,核查屬實後,婚姻登記處為當事人補辦離婚證。
二、離婚需要以下材料:
1、當事人雙方的身份證和戶口簿;
2、離婚協議書;
3、當事人雙方的結婚證;
4、當事人的單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5、申請離婚登記證明。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蹤
㈢ 越南新娘在中國一年感情不好提出離婚怎麼流程
越南新娘在中國一年感情不好,提出離婚,有兩種解決方法。
一是協議離婚。
二是去當地民政部門辦理離婚手續,按照中國法律法規解決。
萬一不能解決,就走法律程序。
㈣ 因為我老婆是越南人 現在人跑啦怎樣才能辦理離婚
首先你要確實你們是否拿到了結婚證,法律上你們已經是合法夫妻。
如果是,可以按失蹤來處理,直接報警,捅出她(或者你們的中間人)。拿到證據後到法院起訴離婚,公示一段時間就會自動離婚。
如果不是,沒有辦理正規手續,沒有形成法律上的合法夫妻。
那就可以報警,起訴詐騙。
但不管合法夫妻與否,如果你們通過中間人認識的,中間人就可能有販賣的嫌疑,你也參與了,要咨詢好律師謹慎一點。
㈤ 中國與越南辦理離婚怎麼辦理
按中國的手續辦理就好啦。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地自願離婚的,內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華僑在中國內地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地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件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管記辦理離婚登記需要准備的材料:
1)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2)本人的結婚證;
(3)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4)外國人還應當出且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國際旅行證。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手續在異地辦理的條件:
1、夫妻任何一方不在戶口所在地超過一年,由提起離婚訴訟的一方在其經常居住地法院管轄;
2、要是夫妻雙方都在異地超過一年,由被起訴離婚一方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考慮到有些情況下可能沒有經常居住地的,由提起離婚訴訟一方起訴時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3、夫妻中有任何一方被勞動教養或者在監獄服刑的,由提起離婚訴訟的一方也就是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但要是原告的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則可以由原告方的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法律依據:
《婚姻登記條例》
第十條第二款
「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地自願離婚的,內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華僑在中國內地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第十一條
「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的結婚證;
(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辦理離婚登記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華僑、外國人除應當出具前款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的證件、證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華僑、外國人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國際旅行證件。離婚協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十二條:「辦理離婚登記的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記機關不予受理:
1、未達成離婚協議的;
2、屬於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
3、其結婚登記不是在中國內地辦理的。
㈥ 越南女人和中國男人離婚要什麼手續
一般需要是離婚協議書,女方護照,男方身份證,結婚證,戶口本,共同財產證明等,到當時登記的涉外婚姻登記部門辦理離婚手續即可。
㈦ 和越南人離婚要什麼材料
根據《婚姻登記條例》第十一條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的結婚證;
(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㈧ 中國越南離婚要什麼材料
《中國公民同外國人辦理登記結婚的幾項規定》。按照這個規定,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包括常駐我國和臨時來華的外國人、外籍華人、定居我國的外僑)在中國境內結婚的,男女雙方當事人必須共同到中國公民一方戶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登記。申請登記時,當事人須持有下列證件:
中國公民:1、本人的戶籍證明; 2、本人戶口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或工作單位的縣級以上機關、學校、事業、企業單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狀況 ( 未婚、離婚、喪偶;下同) ;職業、工作性質、申請與何人結婚的證明。
外國人:1、本人護照或其他身份、國籍證件; 2、我公安機關簽發的《外國人居留證》,或外事部門頒發的身份證件,或臨時來華的入境、居留證件; 3、經本國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權機關)和我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由本國公證機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或該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
外國僑民: 1、本人護照或代替護照的身份、國籍證件(無國籍者免交); 2、我公安機關簽發的《外國人居留證》; 3、本人戶口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單位的縣級以上機關、學校、事業、企業單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婚姻狀況、職業、申請與何人結婚的證明。
此外,申請結婚的男女雙方,還須提交婚姻登記機關指定醫院出具的婚前健康檢查證明和男女雙方的照片。
對上述證件齊全的結婚申請,經婚姻登記機關的審查了解,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的結婚條件和中國公民不屬該規定中禁止與外國人結婚的人員,准予結婚,一個月內辦理登記手續,發給結婚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