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越南為啥一直擁立明朝為正統,明朝對越南實施哪些統治
越南一直擁護明朝的統治,這個結論顯然與歷史事實不符。越南在中國歷史上,有四次歸屬於中國中央王朝統治。但是越南人從未真正臣服和歸順,總是發起叛亂要求獨立。越南只希望以藩屬國身份服從中國中央帝國,而不是以省份,郡縣形式完全融入和歸化。而明朝統治越南時期只有短短二十餘年。在越南歷史書上稱這次征服和統治為第四次北屬時期。中國中央帝國用千年時間,試圖王化越南,從而實現統治。可是事與願違,四次統治皆宣告失敗。
大明通過戰爭征服全越南,也實施了各種各樣的統治政策和制度。基本上照搬了明朝本土行政制度和經濟制度,及軍事制度。對越南進行了二十年有效統治和管理。但是因為明朝並沒有平等視之,而是採取殖民手段,橫征暴斂,由此激化了矛盾,使越南不能真正被同化,被認同。結果是大明因為越南的叛亂焦頭爛額,疲以應對,最後只能撤出放棄了越南。
Ⅱ 越南幣上印的是誰的頭像
越南共產主義革命家,越南民主共和國主席和政府總理,越南共產黨領袖胡志明的肖像。
越南盾圖案:
一、【10,000】
背面:海上石油鑽井平台
二、【20,000】
背面:世界文化遺產,越南會安的日本廊橋
三、【50,000】
50千盾票幅長140mm寬65mm,主色調為紫色,正面為胡志明頭像,上面為越南文字「越南社會主義共和國」和50千盾字樣和面額,背面為越文「越南人民銀行」和阿拉伯數字「50000」字樣。
背面:越南古都順化的皇宮建築
四、【100,000】
背面:越南國子監
五、【200,000】
背面:世界自然遺產,有「海上桂林」之稱的越南下龍灣
六、【500,000】
500千盾票,幅長152mm,寬65mm,主色調為綠色,正面為胡志明頭像,上面為越南文字「越南社會主義共和國」和500千盾字樣和面額,背面為越文「越南人民銀行」和阿拉伯數字「500000」字樣
背面:胡志明誕生地金蓮村
七、【5000】「國家銀行成立50周年」紀念幣
正面:越南勞動黨主席,越南國家主席胡志明,背景圓形圖案是越南青銅鼓的平面圖案
背面:越南國家銀行的辦公大樓
(2)越南國子監有多少人擴展閱讀:
發展歷史:
越南語的「đồng」的本意是銅、青銅,對應的漢字為:「銅」,「盾」為現代漢語的音譯。
18世紀:
成為法國殖民地以前,銅制貨幣為主要流通貨幣、通貨單位的名稱就從這時產生了。越南為法國殖民地時,通貨為法屬印度支那元(東方匯理銀行發行,票面上有"piastre"及「元」兩個字)。
越南人稱其為「盾」(đồng,漢字:銅),也有少部分人稱其為「鉑」(bạc,漢字:鉑。銀的意思)。越南獨立後,南北越南兩國各獨立發行貨幣,都稱為「盾」。越南統一後至今,仍採用「盾」 這一名稱。
南越:
1952年南越發行了首批越南盾,也替代帶了法屬印度支那元。1975年9月2日,西貢陷落後,南越的通貨變成了「解放盾」,價值500南越盾。
Ⅲ 舊時國子監職務如何設置,最高官階是什麼
舊時國子監職務設置:祭酒一人,從三品;司業二人,從四品下。掌儒學訓導之政,總國子、太學、廣文、四門、律、書、算凡七學。丞一人,從六品下,掌判監事。每歲,七學生業成,與司業、祭酒蒞試,登第者上於禮部。主簿一人,從七品下。掌印,句督監事。△國子學博士五人,正五品上。掌教三品以上及國公子孫、從二品以上曾孫為生者。助教五人,從六品上。掌佐博士分經教授。直講四人,掌佐博士、助教以經術講授。五經博士各二人,正五品上。掌以其經之學教國子。《周易》、《尚書》、《毛詩》、《左氏春秋》、《禮記》為五經,《論語》、《孝經》、《爾雅》不立學官,附中經而已。△太學博士六人,正六品上;助教六人,從七品上。掌教五品以上及郡縣公子孫、從三品曾孫為生者,五分其經以為業,每經百人。有學生七十人,典學四人,掌固六人,東都學生十五人。△廣文館博士四人,助教二人。掌領國子學生業進士者。有學生六十人,東都十人。天寶九載,置廣文館,有知進士助教,後罷知進士之名。△四門館博士六人,正七品上;助教六人,從八品上;直講四人。掌教七品以上、侯伯子男子為生及庶人子為俊士生者。有學生三百人,典學四人,掌固六人;東都學生五十人。△律學博士三人,從八品下;助教一人,從九品下。掌教八品以下及庶人子為生者。律令為顓業,兼習格式法例。隋,律學隸大理寺,博士八人。武德初,隸國子監,尋廢;貞觀六年復置,顯慶三年又廢,以博士以下隸大理寺;龍朔二年復置。有學生二十人,典學二人。元和初,東都置學生五人。△書學博士二人,從九品下;助教一人。掌教八品以下及庶人子為生者。石經、《說文》、《字林》為顓業,兼習余書。武德初,廢書學,貞觀二年復置,顯慶三年又廢,以博士以下隸秘書省,龍朔二年復。有學生十人,典學二人,東都學生三人。△算學博士二人,從九品下;助教一人。掌教八品以下及庶人子為生者 。----------------------------------------------------國子監的最高長官稱祭酒,從三品。元代的著名學者許衡便做過這里的祭酒。Ⅳ 國子監是哪個朝代設立的主要用來做什麼
國子監是中國隋代以後、朝鮮半島高麗王朝、越南的中央官學,為中國古代教育體系之最高學府;同時作為當時國家教育的主管機構,隸屬禮部。
國子監具有一定程度的監國功能,可以彈劾官員和國政,盡管這功能自宋朝以後已不甚明顯,而國子監自創建以來最明顯的三個功能則是:協助國家舉行科舉考核;負責對國家最優秀學子的教育工作;規管士子的德行、操守。
作為古代中國的最高學府,在先秦以前,五帝時稱成均,虞舜時稱上庠,周代稱辟雍,漢以後稱太學。隋朝初期,設立國子寺,不久改稱國子監,並同時賦予主管全國教育行政職能。而在以前,太常兼有管理全國教育事務職能。隋、唐等朝國子監內往往又設太學、國子學等。
(4)越南國子監有多少人擴展閱讀:
中國隋以後各朝都在京師長安、洛陽、開封、南京等設國子監。宋時,只招收七品以上的官員子弟為學生,在建太學前為國家最高學府。明初於京師應天府設國子學,後改為國子監。國子監立有校規,對監生的生活管束極嚴。
1393年,國子監的學生達到八千一百二十四名。永樂遷都後在北京增設北京國子監,在國子監讀書的學生統稱為貢生或監生,明朝景泰時生員納粟納馬入監,稱之例貢,監生水平開始良莠不齊。
清末光緒三十年(1904年),設立學部(民國以後改為教育部),廢除科舉制度,改辦新式學堂,國子監撤銷。祭酒只負責孔廟祭祀等事務。
Ⅳ 知監學生多少人
9972人。據史料記載,國子監的學生最多時達近萬人,如永樂二十年1422,知監學生有9972人,外國留學生14人。國子監內建築極為宏偉。
Ⅵ 越南李氏王朝統治越南多長時間共多少皇帝
公元11 世紀初, 越南前黎朝殿前指揮使李公蘊發動政變, 篡黎立李。李氏得國伊始, 在政治上, 仿唐宋官制, 首次確立了較為完備的封建中央集權專制君主制度; 在經濟上, 實行土地國有制, 重農扶商, 詔定稅制; 在對外關繫上, 遣使晉見宋王, 請求宋王冊封其為安南君主。在國力步入強大時, 則推行北犯中國、南侵佔城、西掠哀牢的政策, 稱霸南疆, 但最終國力衰敗, 李氏天下覆亡, 陳氏代之而起。 李朝(1010~ 1225) 是越南第四代封建王朝, 它在前三代(吳、丁、黎朝) 奠基和發展的基礎上, 經40 余載, 至11 世紀中葉, 開始步入封建中央集權專制君主制的強國。國勢強大的原因除前三代賜予它的深厚根基之外,還在於在大宋的全力支持和輔助下, 李氏開國君主李公蘊李太祖至第四代國王李乾德李仁宗這幾代君主都頗有政治遠見, 有所作為並初顯成效, 實行了一系列的內外政策, 為李氏的江山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使李朝在越南歷史上享有崇高的聲譽和佔有重要的歷史地位, 又受到後來歷代統治者和當代越南學術界的贊許。 李朝和宋朝大致處於同一時代, 宋、李之間的關系時而和好時而緊張。依歷史事實記載, 雙方緊張的原因並非在於宋朝。因為宋朝建國初期, 國力較弱, 它一方面要全力治理五代十國遺留下來的殘破局面, 恢復經濟、鞏固政權; 另一方面還要應付北方遼、金和西夏的侵擾, 無力南顧, 對李朝的多次寇邊, 宋太宗和宋仁宗, 僅是採取「撫寧荒服, 不予問罪」的寬宏大量的睦鄰政策。斯時, 雙方不和的責任在於李氏統治者奉行了北侵中國(從1014年至1076 年間寇邊之事, 不絕於書)、南犯占城國(從1020 年至1104 年間, 李朝軍隊多次侵入占城)、西掠哀牢(從1011 年至1048 年間, 李朝發兵侵掠哀牢) 的政策。但這一政策,最後導致李朝在內外矛盾重重和失道寡助的情況下覆國, 後被權臣陳守度篡權, 取而代之, 陳朝立。 在越南歷史上, 李朝所推行的內外政策,既超過前三代, 又為後五代(陳、胡、後黎、西山朝和阮朝) 所效法, 所以李朝所作所為影響匪淺。對它所實行的政策及其後果, 以前中越史學界鮮為人評價, 為此, 本文較為詳盡地加以論述, 對初學者會有裨益。 前黎朝末年( 宋大中祥符二年, 1009年) , 黎龍鋌暴虐無道, 荒淫過度,「是年冬, 終於為其下屬所殺。」[ 1 ]幼子方10 歲, 其弟明提、明昶發兵爭位, 交趾一時大亂。在前黎朝舊臣陶甘沐和萬行的策劃下, 權臣親衛殿前指揮使李公蘊乘前黎朝嗣主沖幼, 遂殺明昶,篡奪王位, 1010 年(宋大中祥符三年) , 改元順天元年, 定都升龍, 建立了李氏王朝(1010~ 1225)。 李公蘊即帝位後, 遂即向宋真宗上表請求冊封。宋真宗認為李公蘊既然已經即帝位,已無法改變現狀, 於是在大中祥符三年二月,封李公蘊為靜海軍留後、檢校太傅、安南都護、靜海軍節度觀察處置等使、交趾郡王。同年三月, 李氏遣使入貢。宋再次進封李公蘊食邑3 千戶、實封1 千戶、兼御史大夫上柱國、特賜推誠順化功臣, 贈予襲衣、金器、錢幣等。 宋如此進封新王朝帝王的一系列封號以及珍貴贈品, 對剛剛建立的李氏王朝是十分重要的。這不僅可以大大提高李氏在國內的政治威望, 而且在東方封建國際關繫上得到了公認, 特別是中國和安南的國家關繫上, 一度處於和平友好、互通有無的新階段。 李氏王朝的統治時期長達215 年, 是越南封建社會歷史上首次出現的最長的王朝。 李朝時期, 越南封建制度得到了鞏固和發展,在越南歷史上佔有很突出的地位。 李朝開國皇帝李公蘊執政後, 頒布了一系列的治國政策。 (一) 遷都升龍城。李公蘊於順天元年所頒布的第一項政策, 就是將都城從華閭遷到大羅城並將其改為升龍城(即今河內城)。李公蘊下令遷都大羅城, 確有其原因:「朕披觀地圖, 高駢故都大羅城, 居天下中, 有龍蟠虎踞之勢, 四方輻輳, 人物蕃阜, 誠帝王之上都也。朕欲乘此地利, 以定厥居。」李公蘊在朝堂上征詢諸大臣的意見, 群臣皆曰: 陛下言及,此天下萬世之利也。帝大悅, 乃自華閭徙都大羅城。御舟至城下, 有龍見焉, 命改其城曰升龍城。定都升龍後, 李公蘊集全國之資產, 按中國的建築風格, 大興土木。「天德府升龍京內起朝殿, 左置集賢殿, 右置講武殿。左啟飛龍門, 右啟丹鳳門。正陽啟高殿, 皆曰龍墀, 墀內翼以迴廊, 周匝四面。乾元殿後置龍安、龍瑞二殿。左建日光殿, 右建月明殿。後有翠華宮。城之四面啟四門, 東曰祥符, 西曰廣福, 南曰大興, 北曰曜德。又於城內起興天寺, 五鳳星樓, 城離方創勝嚴寺。…… 3 ]與此同時,建寺於天德府。再者「發錢二萬緡, 建寺八所,皆立碑記功於升龍, 城內造興天御寺、太清宮、萬壽寺, 城外造勝嚴寺、天王寺、興聖寺、天光、天德、鄉邑諸寺。觀有頹毀者, 悉令修之。」[2 ] 李公蘊要把升龍建設成為全國的政治、經濟、文化、交通中心。升龍位於紅河流域平原, 這里乃是資源豐盛的大平原, 且距大海較近, 作為李朝立國肇基的中心, 一方面能擺脫舊都城山地部落牧農經濟的限制, 另一方面作為政權集中、國家統一的核心, 對新王朝的統治十分有利。 2007-7-10 22:42 回復 220.176.133.* 2樓 (二) 分封李氏及提升有功之臣。據《越史略》卷二載:「順天元年冬十一月, 王即位, 大赦天下, 焚綱羅獄具。……德為太後, 冊王後六。立長子瑪(佛瑪) 為太子, 余皆侯爵,王女十三人皆公主。以長女安國公主嫁於陶甘沐, 封為義信侯; 王兄某為武威王; 弟為翊聖王; 陳鎬為相公; 吳丁為樞密使; 歸碩輔為太保; 鄧文孝為太傅; 裴車磊為左金吾; 譚坦為左武衛; 杜間為右武衛。」這樣, 皇親國戚、貴族功臣各有其位, 使之效忠於李氏。李公蘊又在他之下設文武大臣, 官分九品, 各司其位, 各恪守職責, 從而鞏固和加強了中央機構, 頗有利於李家天下的長治久安。 (三) 改組地方政治機構。在前黎朝時全國分為十道, 各道由武將統轄。其弊病有二,一是擁有軍權的將領, 分兵割據, 時有反抗中央之舉; 二是全國僅分為十道, 權力過於集中, 而地方行政大權, 往往受將軍所左右, 從而使各將領既有兵權又有政權, 最後導致前黎朝被將軍們所推翻。有鑒於此, 李公蘊將全國分為24 路行政區。路的長官稱知府, 委派文官治理。路下設州、府、鄉、社等行政機構。 社為最低機構, 設社官掌戶籍。山區設州、寨,特稱愛州、歡州為寨。太宗時改知府為州牧,軍、政實權均集中於州牧一人手中。爾後又將中央朝廷官員分為文武兩班——以尚書為首的文官班和以都統為首的武官班。並將各級官員確定了1 至9 品的品秩。這一措施不僅使官職有了嚴密的組織, 而且各守官品履行公事。太宗為了使各級官員效忠於朝廷, 規定每年舉行一次盟誓。李朝皇帝又分封各個王子為王, 令其直接鎮守各重要地區。例如愛州、歡州、諒州均由其王族統轄。由以上可見從組織到思想, 李朝都有嚴格的規定, 導致李朝形成為一個中央集權君主專制制度的封建國家。 李朝諸帝對少數民族居住的邊遠山區,採取的統治政策與內地不同。在南部邊遠的歡州、愛州設寨, 實行軍事統治。這是因為這兩個州鄰近占城國, 地方封建貴族常有反抗,並往往聯合占城國或者占城國支持他們反叛李朝的統治。對北部山區某些較強大的土酋,則採取懷柔政策, 將帝王的公主嫁給他們。例如, 太宗佛瑪於天成二年(1029 年) , 以平陽公主嫁給諒州牧申紹泰為妻; 後來的金城公主嫁給峰州牧黎宗順為妻; 長寧公主嫁給上威州牧何善覺為妻; 李乾德李仁宗, 在英武紹勝七年(1083 年) 以欽聖公主下嫁謂龍州牧何彝慶, 其目的在於籠絡這些有權勢的酋長,使之團結在李朝的周圍。 (四) 立佛教為國教。李公蘊出身於僧侶,年幼時游於六祖寺。曾就學於僧萬行。在廢黎立李的政變中, 僧萬行立過汗馬功勞。所以李公蘊登基為王後, 僧侶在各階級中處於特殊的地位。首先是在各地大建廟宇、寺塔。前已述:「發錢二萬緡建寺八所」。李朝每隔5 年就派遣使臣入宋求《大藏經》。每年春、秋兩季舉行大法會、花燈佛會作為國家大典以示慶祝, 並設置了法事道場。在李朝統治時期, 共建造寺廟萬余處, 其建築亦十分復雜而豪華。 可供當今人們參觀李朝時的古剎有河內市的一柱寺、鎮國寺; 河北省的章山寺、佛積寺和河東省的天福寺、永慶寺等寺院。 李朝的重大特點之一是佛教曾發展為一支重要的社會政治、文化力量。在全體居民中,「百姓大半為僧, 國內到處皆寺。」安南佛教歷史上最有影響的三大禪宗派別乃是滅嘉禪宗派(即南方派)、無言通禪宗(即觀壁派)和草堂禪宗派(即雪竇明覺派) , 均流行於世,直至李朝末年才告衰微。 僧侶參與朝政並擁有相當大的權力。僧萬行(? ~ 1018) 是「南方派」第12 代禪宗, 曾因扶助李公蘊創立李朝有功而被封為國師。 史雲:「李朝諸帝, 尊祀僧流, 最為隆重, 太祖之於萬行, 仁宗之於明空、覺海, 或崇以國師之號, 或加尊者之稱, 給戶數百, 賜田千頃, 故天下靡然趨之」[4 ]。僧人參政, 享受封邑, 這是李朝統治中的一大特點。 李朝的文學作品基本上是以詩歌為主體, 但傳世之作多身為佛教僧侶的詩人。文以載道、詩句有志。其作品就是「道」與「志」, 即詩與禪的匯合交融, 或者說是詩的禪化, 成為李朝文藝作品的重要特點。 2007-7-10 22:42 回復 220.176.133.* 3樓 黑格爾在《美學》中說到藝術與宗教的關系, 很有啟迪作用。他說:「宗教往往利用藝術, 來使我們更好地感到宗教的真理, ……於想像。」[ 5 ] (P130) 李朝僧人的「禪詩」, 以藝術的手法表現了「宗教真理」。例如以下幾首「禪詩」, 足以使人有豐富的「想像」。 僧萬行的一首詩(偈) 是南方派的代表作: 身如電影有還無, 萬木春榮秋又枯。 任運感衰無怖畏, 盛衰如露草頭鋪。 覺海禪師的一首詩(偈) 是觀壁派的代表作: 不覺女① 頭白, 報爾作者② 識。 若問佛境界, 龍門遭點額。③ 李朝的幾代君主都曾出家為僧並對佛學頗有研究, 寫有著述。審視李朝留下的詩歌作品, 禪詩佔有很大的比重, 曾影響了李朝一代文壇。如李朝的君主、太後、公主也多信佛並皈依佛門, 也有禪詩傳世。例如太宗李德政(1028~ 1054) , 著有《觀諸禪老參問禪旨》、《追贊毗尼多流支禪師》; 玉嬌公主(1041~1113) 出家為尼, 法號妙因, 著有《生老病死》一詩; 倚蘭太後(?~ 1117) , 著有《色空》一詩。 為了更清楚知道李朝第二代君主李德政的禪詩內容, 現錄於後: 般若真無宗, 人空我亦空。 過現未來佛, 法性本相同。 ——《觀諸禪老參問禪旨》 創自來南國, 問君久習禪。 應開諸佛言, 遠合一心源。 皎皎楞伽月, 芬芬般若蓮。 何時臨面見, 相與話重玄。 ——《追贊毗尼多流支禪師》 由上可知, 李朝的文化藝術受到佛教的影響非常深刻, 但佛教文化雖然很興盛, 然而畢竟是在儒學的深厚基礎上, 才有可能結出豐碩的果實。 李朝效法宋代尊崇儒學。公元1070 年8月, 李聖宗李日尊下詔在全國修文廟, 塑孔子、周公及四配像, 召集畫家繪制七十二賢像, 四時祭祀。這是越南首次在建立獨立的封建國家之後第一次修建文廟。後來歷代皆尊儒學, 漢文化也就日益處於支配地位。 (五) 實行科舉制度。 中國的科舉考試源於隋火易帝大業二年(606 年) , 以分科取士之法, 代替魏晉以後實行的「九品中正制」。越南統治者從李朝開始意識到儒學思想對建立封建大一統國家的重要性。李聖宗神武二年(1070 年) , 為了適應封建專制政治制度的需要, 在全國實行尊儒, 取得重大成就。到了李仁宗太寧四年(1075 年) ,「詔選明經博學及試儒學三場, 黎文盛中選, 進侍帝學[ 6 ]」。從此, 越南開始實行科舉制度。1076 年(英武昭勝元年) 李仁宗在升龍設立國子監, 選文職官員識字者入內習文。1077 年, 試官員以書算刑律; 1086 年成立翰林院, 試全國有文學之才者充翰林院官; 1195 年(李高宗天資嘉瑞十年) , 舉行三教考試。至此, 中國的科舉制度已在李朝奠定基礎。李朝開科取士主要在三代國王(仁宗、英宗、高宗) 時期取得初步成就。例如李仁宗, 在位55 年, 開科僅一次, 取10 人; 李英宗在位38 年, 開科一次, 取士不知; 李高宗在位35 年, 開科一次, 取士20 人。 安南仿中國分級考試, 考試有2 級和4 級。2級分為鄉試(地方州縣考試) 和京師考試(省試)。4 級考試分為: 一是科試(小考) , 在縣舉行, 及格者稱為秀才; 二是鄉試, 在省會舉行,中試者為舉人; 三是會試, 在京師舉行, 及格者稱為貢士; 四是殿試, 會試及格者參加殿試, 由皇帝親自主持考試, 及格者稱為進士。 李朝時期的考試僅有2 級。直到後黎朝時, 才有4 級考試, 實行3 年一科(3 年一大考)。 科舉制度產生於李朝, 這與李朝私有土地制度的發展和地主階級的興起有關。從李朝起, 國有土地雖然占據支配地位, 但同時私有土地制卻正在全國蔓延, 因凡中試者皆入官位, 賞賜封土。實際上李朝為了本身的經濟收入並為繁榮經濟, 大力鼓勵其發展。 儒家與佛家有一點不同之處就在於: 儒家務實。正如我國朱熹對儒家之所求則是「吾儒萬里皆實[7 ]」。而佛家則務空, 即朱熹所說的:「釋氏萬里皆空[7 ]」。孔孟之道中的「禮法刑政」正是封建統治階級所追求的。科舉制度的出現委實是封建土地私有制發展的歷史之必然。 2007-7-10 22:42 回復 220.176.133.* 4樓 六) 土地制度和稅收制。安南的土地制度基本上有以下幾種形式: 1、土地國有制是李朝實行封建中央集權統治的基礎。全國的土地均由中央王朝來支配, 當時的土地佔有制形式有4 種: 其一, 坊 邑, 即由戰俘或囚犯開墾的庄園, 其產品皆歸王室所有; 其二, 拓刀田, 是由朝廷將一部分土地分封給有功之軍政大臣; 其三, 湯沐邑,乃是王室將部分土地分封給各個公主; 其四,寺田, 是由皇帝特賜給各級僧侶、寺廟的, 其廟產相當龐大。 2、公社土地制。它是農村廣為流行的公有地, 乃是全公社的財產, 國家政權賴以存在的牢固基礎。公社在很多方面尚保留著廣泛的自治權, 公社將土地分給公社成員耕種, 他們有自己的生產工具, 僅向國家繳納部分產品、服一定時期的勞役、兵役並納稅。但公社成員只有土地的使用權, 公社土地的最高所有權屬於皇帝。公社的農民屬於皇帝的臣民,他們是公社的主要生產力。 皇帝是土地的最高所有者。他有權將土地和依附於土地上的農民分封給各級官員,受封者被稱為「食封戶」和「食邑戶」。凡食邑戶要向受封者納稅, 有時還要服勞役和兵役。 例如, 李朝的太尉李常傑受封4 千食封戶和1 萬食邑戶; 諸侯李冉再受封1 千5 百食封戶和6 千7 百食邑戶; 太傅劉慶覃受封3 千食封戶和6 千7 百食邑戶。王子和公主受封的戶數更多。 凡有功於李氏的貴族、官員, 皇帝均賜給「拓刀田」, 又稱「斫刀田」。據《大越史記全書》本紀卷二,《李紀》一記載…「奉曉(即黎奉曉) 愛州冰山鄉人, 少雄勇, …太宗南征為前鋒, 大破虜兵, ……凱還定功。奉曉曰: 『不欲爵賞, 願得立冰山, 遠擲大刀, 驗刀墜官地內, 賜以作業。』從之。奉曉登山一擲, 遠10餘里, 刀墜多糜鄉, 即以賜之。」此即常說的「拓刀田」來源於李太宗的功臣黎奉曉。他要求皇帝允許他站在冰山(清化) 上向下擲刀,刀落之處的土地周圍均歸於他。這反映了因功受封土的情況之一。 李朝分封土地的制度是很普遍的。大片大片的沃土分給貴族、官吏, 他們受封的采 邑, 除了一部分不受中央支配成為私田外, 大部分采邑只有使用權, 也可以讓其子孫享受 采邑權, 但國家也有隨即收回的權力, 所以安南封建社會早期沒有像西歐那樣的世襲領地, 也無世代相傳的貴族領主, 然而有一點,一旦到了一個王朝行將滅亡或到安南封建社會晚期, 也會出現世襲領地, 受個人支配的私有土地, 國王無權問津。 封建主對公社農民的剝削量, 基本上是按習慣勢力分配的。例如, 一等田, 每畝繳一百升; 二等田三畝一百升; 三等田四畝一百升[8 ] (P82) 農民蒙受的剝削, 隨著社會經濟、政治的變化而定, 但不管如何變遷, 農民受到的剝削和壓迫, 不能超過其承受能力, 否則社會就會發生農民起義, 統治階級被迫退卻, 減輕 農民的負擔, 從而社會才能向前發展。此外,還有國庫田, 由國家直接管理, 並由戰俘、罪 犯以及部分農奴耕耘。例如, 一等田六百八十升, 二等田四百升, 三等田一百升[8 ] (P82)。由此可知, 國庫田對勞動者的盤剝要比公社田、采邑田都重。不過隨著李朝封建土地私有制的發展, 土地日益集中在豪紳貴族手中, 尤其是土地的買賣、典當和搶占逐漸成為社會的普遍現象。李朝時期, 封建貴族家中常畜養一部分家奴, 供其使用, 或加以買賣。買賣奴婢的現象是李朝封建社會的又一個特點。 李朝立國後, 下詔定稅例, 征課有度。 1010 年12 月, 李公蘊下詔:「赦天下三年租稅, 積年逋欠者, 即除之[ 2 ]。」至1040 年(李太宗乾符有道二年) , 李太宗下詔免半稅;1044 年(李太宗天感聖武元年) , 下詔再免半稅。二帝尚制定官吏收納賦稅的條例, 制止某_些官員貪污舞弊, 危害和有損於國庫收入。李公蘊雖免徵租三年, 但絕不是免徵一切租稅, 而是還徵收其他六種稅例。《欽定越史通鑒綱目》正編卷二載:「癸丑四年(1014 年) , 春二月, 定稅例。一潭池田土、二桑洲錢、三山源產物、四關隘譏察鹼鹽、五蠻獠犀象香料、六山頭材木花果, 定例徵收, 賜王侯公主所管有差。」
Ⅶ 國子監簡介
國子監國子監是中國古代隋朝以後的中央官學,為中國古代教育體系中的最高學府。
明朝由於首都北遷,在北京、南京分別都設有國子監,於是設在南京的國子監被稱為「南監」或「南雍」,而設在北京的國子監則被稱為「北監」或「北雍」。
北京國子監始建於元朝大德十年(公元1306年),是我國元、明、清三代國家管理教育的最高行政機關和國家設立的最高學府。
坐落在北京東城區安定門內國子監街(原名成賢街)15號,與孔廟和雍和宮相鄰。
國子監街兩側槐蔭夾道,大街東西兩端和國子監大門兩側牌樓彩繪,是北京僅存的建有四座牌坊的古建街。
國子監整體建築坐北朝南,中軸線上分布著集賢門(大門)、太學門(二門)、琉璃牌坊、辟雍、彝倫堂、敬一亭。
東西兩側有四廳六堂,構成傳統的對稱格局,是我國現存唯一一所古代中央公辦大學建築。
[編輯本段]國子監歷史
西晉武帝咸寧四年(278),始立國子學,設國子祭酒和博士各一員,掌教導諸生。
北齊改名國子寺。
隋文帝時,改寺為學。
不久,廢國子學,唯立太學一所,省祭酒、博士;置太學博士,總知學事。
煬帝即位,改為國子監,復置祭酒。
唐沿此制,國子監下設國子、太學、四門、律算、書等六學,各學皆立博士,設祭酒一員,掌監學之政,並為皇太子講經。
唐高宗龍朔元年(661),東都亦置監。
一度改稱司成館或成均監。
宋屬禮部。
宋初承五代後周之制,設國子監,招收七品以上官員子弟為學生。
端拱二年(989)改國子監為國子學,淳化五年(994)依舊為監。
慶歷四年(1044)建太學前,國子監系宋朝最高學府。
但高、中級官員子弟坐監讀書,僅是掛名,數量既少,平日聽課者又甚寥寥。
自設太學和其他各類學校後,國子監成為掌管全國學校的總機構,凡太學、國子學、武學、律學、小學、州縣學等訓導學生、薦送學生應舉、修建校舍、畫三禮圖、繪聖賢像、建閣藏書、皇帝視察學校,皆屬其主持籌辦。
元豐改革官制(見元豐改制)前,國子監官員有判監事、直講、丞、主簿等。
自元豐三年(1080)起,改設國子祭酒(即舊判監事)、司業(祭酒的副手)、丞、主簿、太學博士(即舊直講)、學正、學錄、武學博士、律學博士等官,監內分成三案:廚庫案管太學錢糧、頒發書籍條冊,學案管文、武學生公私試、補試、上舍試、發解試等升補、考選行藝,知雜案管監學雜務。
各案設胥長、胥佐、貼書等吏人多員。
國子監還設書庫,刻印經史書籍,供朝廷索取、賜予以及本監出售之用。
南宋在監內專設「印文字所」。
國子監所印書籍稱「監本」,一般刻印精美,居全國之冠。
北宋陪都西京、南京、北京亦陸續置國子監,設分司官,由朝廷執政、侍從等官迭互充任,職事頗簡,僅出納錢糧,實際成為士大夫休養之所。
崇寧四年(1105),罷三京國子監官,各設司業一員。
遼太祖置南面上京國子監,設祭酒、司業、丞、主簿、下轄國子學。
中京另建國子監,設官與上京同。
金代國子監下轄國子學、太學,設祭酒、司業各一員;監丞二至三員,一員兼管女直學。
元初置國子監,屬集賢院,下轄國子學,設祭酒、司業,掌國子學的教令;監丞,專領監務。
另建蒙古國子監和 *** 國子監學,以示與 *** 、南人之別。
明初設中都國子學,後改為國子監,掌國學諸生訓導的政令。
明成祖永樂元年(1403),在北京設國子監,皆置祭酒、司業、監丞、典簿各一員。
清代國子監總管全國各類官學(宗學、覺羅學等除外),設管理監事大臣一員;祭酒,滿、漢各一員;司業,滿、蒙、漢各一員。
另設監丞、博士、典簿、典籍等學官。
光緒三十三年(1907),並歸學部。
國子監,始於隋代,為教育機關,至清代變為只管考試,不管教育的考試機構;到清末則成為賣官機構。
國子監學生,等於秀才,分文武兩種,文稱文生,武稱武生。
凡依照慣例規定繳納一定數額的錢給朝廷,即可稱為「例監生」。
他們有資格去見縣官,但沒有什麼實權。
"(黃現璠著《中國封建社會史》,1952年12月)
歷經元、明、清三代的北京國子監,位於北京市東城區的國子監街內,是中國最後一個國子監,保存至今,現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編輯本段]國子監職務設置
祭酒一人,從三品;司業二人,從四品下。
掌儒學訓導之政,總國子、太學、廣文、四門、律、書、算凡七學。
丞一人,從六品下,掌判監事。
每歲,七學生業成,與司業、祭酒蒞試,登第者上於禮部。
主簿一人,從七品下。
掌印,句督監事。
△國子學
博士五人,正五品上。
掌教三品以上及國公子孫、從二品以上曾孫為生者。
助教五人,從六品上。
掌佐博士分經教授。
直講四人,掌佐博士、助教以經術講授。
五經博士各二人,正五品上。
掌以其經之學教國子。
《周易》、《尚書》、《毛詩》、《左氏春秋》、《禮記》為五經,《論語》、《孝經》、《爾雅》不立學官,附中經而已。
△太學
博士六人,正六品上;助教六人,從七品上。
掌教五品以上及郡縣公子孫、從三品曾孫為生者,五分其經以為業,每經百人。
有學生七十人,典學四人,掌固六人,東都學生十五人。
△廣文館
博士四人,助教二人。
掌領國子學生業進士者。
有學生六十人,東都十人。
天寶九載,置廣文館,有知進士助教,後罷知進士之名。
△四門館
博士六人,正七品上;助教六人,從八品上;直講四人。
掌教七品以上、侯伯子男子為生及庶人子為俊士生者。
有學生三百人,典學四人,掌固六人;東都學生五十人。
△律學
博士三人,從八品下;助教一人,從九品下。
掌教八品以下及庶人子為生者。
律令為顓業,兼習格式法例。
隋,律學隸大理寺,博士八人。
武德初,隸國子監,尋廢;貞觀六年復置,顯慶三年又廢,以博士以下隸大理寺;龍朔二年復置。
有學生二十人,典學二人。
元和初,東都置學生五人。
△書學
博士二人,從九品下;助教一人。
掌教八品以下及庶人子為生者。
石經、《說文》、《字林》為顓業,兼習余書。
武德初,廢書學,貞觀二年復置,顯慶三年又廢,以博士以下隸秘書省,龍朔二年復。
有學生十人,典學二人,東都學生三人。
△算學
博士二人,從九品下;助教一人。
掌教八品以下及庶人子為生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