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越南軍事的軍銜
軍官軍銜分為3等12級:將官4級(大將、上將、中將、少將)、校官4級(大校、上校、中校、少校)、尉官4級(大尉、上尉、中尉、少尉)。軍官晉銜年限:少尉升中尉2年,中尉升上尉3年,上尉升大尉3年,大尉升少校4年,少校升中校4年,中校升上校4年,上校升大校4年,將官晉升不規定時限。士官分3級:上士、中士、下士。士兵分2級:上等兵、列兵。士兵晉升年限:列兵升上等兵9個月,上等兵升下土1年,下土升中士1年半,中士升上士1年半。
2. 北洋政府時期的官銜有哪些
1912年8月,中華民國政府重新命名軍銜稱號:上等軍官稱將官,中等軍官稱校官,初等軍官稱尉官,每等分上、中、少3級;准尉官1級;軍士分上士、中士、下士3級;兵分上等兵、一等兵、二等兵3級。1927年國民黨政府成立後,沿用上述軍銜稱謂,除1935年將上將區分為特級、一級和二級外,其餘等次相沿不改。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後,中國人民解放軍於1955~1965年第一次實行軍銜制度時,軍銜設7等20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元帥(設而未授)、中華人民共和國元帥;大將、上將、中將、少將;大校、上校、中校、少校;大尉、上尉、中尉、少尉;准尉;上士、中士、下士;上等兵、列兵。1988年7月,中國人民解放軍碧爛兆重新實行軍銜制度,軍銜設6等18級:一級上將(設而未授)、上將、中將、少將;大校、上校、中校、悔租少校;上尉、中尉、少尉;軍士長、專業軍士;上士、中士、下士;上等兵、列兵。1993年4月,士官軍銜增加等級,軍士長和專業軍士軍銜,由高至低各分為四級、三級、二級、一級。1994年5月,將官軍銜中不再設一級上將。1995年5月10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13次會議通過,頒布《中華人民共和國預備役軍官法》,規定預備役軍官軍銜為3等8級:預備役少將;預備役大校、上校、中校、少校;預備役上尉、中尉、少尉。
軍銜出現於15~16世紀西歐一些國家,故習慣上稱其為西歐式軍銜。17~18世紀,西歐式軍銜為世界許多國家所採用,形成一種國際性軍隊等級制度。各國軍銜的形式大同小異,通常以將、校、尉、士、兵構成其等級體系,其等級設置數量的多少不一。將官,多者設5級,少者設1級,設2級、3級、4級者皆有。校官、尉官,有的國家各設3級,有的國家設4級。准尉,有的國家不設,有的國家設置,但其等級數量不同,少者1級,多者6級。軍士,多數國家設3級或4級,少數國家設兩級或5級、6級、7級。兵,多數國家設兩級或3級,少數國家設1級或4級。陸軍、海軍和空軍的軍銜設置,多數國家三者基本一致,少數國家略有差異。平時與戰時軍銜的設置,絕大多數國家沒有什麼區別,但有的國家的最高軍銜,如蘇聯的大元帥、美國的五星上將,平時一般不授。幾個主要國家的基本軍銜等級設置情況如下:美國軍銜設6等25級:五星上將(戰時或戰後對有特殊貢獻的軍官才授予)、上將、中將、少將、准將;上校、中校、少校;上尉、中尉、少尉;一級准尉、二級准尉、三級准尉、四級准尉、五級准尉;一級軍士長、二級軍士長、三級軍士長、上士、中士、下士;一等兵、二等兵、三等兵。俄羅斯軍銜設7等20級:俄羅斯聯邦元帥;大將、上將、中將、少將;上校、中校、少校;大尉、上尉、中尉、少尉;高級准尉、准尉;大士、上士、中士、下士;上等兵、列兵。朝鮮軍銜設5等21級:大元帥、元帥、次帥;大將、上將、中將、少將;大校、上校、中校、少校;大尉、上尉、中尉、少尉;特務上士、上士、中士、下士;上等兵、下等兵。越南軍銜設5等17級:大將、上將、中將、少將;大校、上校、中校、少校;大尉、上尉、中尉、少尉;上士、中士、下士;上等兵、列兵。古巴軍銜設6等16級:總司令(相當於元帥);大將、上將、中將、少將;上校、中校、少校;大尉、上尉、中尉、少尉;軍士長、軍士;上等兵、列兵。印度軍銜設7等20級:元帥(只在戰時授予有特殊功勛的軍種參謀長);上將、中將、少將、准將;上校、中校、少校;上尉、中尉、少尉;一級准尉、二級准尉、三級准尉;上士、中士、下士;一等兵、二等兵、新兵。韓國軍銜設5等15級:上將、中將、少將、准將;上校、中校、少校;上尉、中尉、少尉、准尉;上歷帆士、中士、下士;兵。日本自衛隊軍銜設6等18級:上將、中將、少將;上校、中校、少校;上尉、中尉、少尉;准尉;軍士長、上士、中士、下士;上等兵、一等兵、二等兵、三等兵。阿爾及利亞軍銜設6等17級:少將、准將;上校、中校、少校;上尉、中尉、少尉;一級准尉、二級准尉;軍士長、軍士;上士、中士、下士、上等兵、列兵。英國軍銜設8等19級:元帥;上將、中將、少將;准將;上校、中校、少校;上尉、中尉、少尉;一級准尉、二級准尉;上士、中士、下士;一等兵、二等兵、新兵。法國軍銜設5等20級:上將、中將、少將、准將;上校、中校、少校;上尉、中尉、少尉、准尉;總軍士長、軍士長、准軍士長、上士、中士、下士;上等兵、下等兵、列兵。加拿大軍銜設6等17級:上將、中將、少將、准將;上校、中校、少校;上尉、中尉、少尉;一級准尉、二級准尉、准尉;上士、中士、下士;列兵。
軍銜制度在中國已有近百年歷史。20世紀初,晚清軍隊引入世界通用的軍銜制度。以後,中華民國南京臨時政府、北洋政府和國民黨政府幾個時期實行的軍銜制度,基本上都是在清末軍銜制度基礎上的發展和沿革。
3. 各國軍人的軍銜,知道幾個給幾個。。跪求
美國軍銜設6等25級:五星上將(戰時或戰後對有特殊貢獻的軍官才授予)、上將、中將、少將、准將;上校、中校、少校;上尉、中尉、少尉;一級准尉、二級准尉、三級准尉、四級准尉、五級准尉;一級軍士長、二級軍士長、三級軍士長、上士、中士、下士;一等兵、二等兵、三等兵。 俄羅斯軍銜設7等20級:俄羅斯聯邦元帥;大將、上將、中將、少將;上校、中校、少校;大尉、上尉、中尉、少尉;高級准尉、准尉;大士、上士、中士、下士;上等兵、列兵。 朝鮮軍銜設5等21級:大元帥、元帥、次帥;大將、上將、中將、少將;大校、上校、中校、少校;大尉、上尉、中尉、少尉;特務上士、上士、中士、下士;上等兵、下等兵。 越南軍銜設5等17級:大將、上將、中將、少將;大校、上校、中校、少校;大尉、上尉、中尉、少尉;上士、中士、下士;上等兵、列兵。 古巴軍銜設6等16級:總司令(相當於元帥);大將、上將、中將、少將;上校、中校、少校;大尉、上尉、中尉、少尉;軍士長、軍士;上等兵、列兵。 軍銜肩章印度軍銜設7等20級:元帥(只在戰時授予有特殊功勛的軍種參謀長);上將、中將、少將、准將;上校、中校、少校;上尉、中尉、少尉;一級准尉、二級准尉、三級准尉;上士、中士、下士;一等兵、二等兵、新兵。 韓國軍銜設5等15級:上將、中將、少將、准將;上校、中校、少校;上尉、中尉、少尉、准尉;上士、中士、下士;兵。 日本自衛隊軍銜設6等18級:上將、中將、少將;上校、中校、少校;上尉、中尉、少尉;准尉;軍士長、上士、中士、下士;上等兵、一等兵、二等兵、三等兵。 阿爾及利亞軍銜設6等17級:少將、准將;上校、中校、少校;上尉、中尉、少尉;一級准尉、二級准尉;軍士長、軍士;上士、中士、下士、上等兵、列兵。 英國軍銜設8等19級:元帥;上將、中將、少將;准將;上校、中校、少校;上尉、中尉、少尉;一級准尉、二級准尉;上士、中士、下士;一等兵、二等兵、新兵。 法國軍銜設5等20級:上將、中將、少將、准將;上校、中校、少校;上尉、中尉、少尉、准尉;總軍士長、軍士長、准軍士長、上士、中士、下士;上等兵、下等兵、列兵。 加拿大軍銜設6等17級:上將、中將、少將、准將;上校、中校、少校;上尉、中尉、少尉;一級准尉、二級准尉、准尉;上士、中士、下士;列兵。
4. 越南的最高軍銜是什麼,簡單介紹一下現在越南的高級軍事將領可以嗎
熟悉蘇聯軍銜的朋友,對蘇聯軍銜等級自然十分清楚。蘇聯軍銜分為帥官、將官、校官等等,在20世紀後期,世界上很大一部分國家都採用了蘇式軍銜。其中就包括東南亞的越南,但是越南軍銜與蘇聯軍銜又不完全相同。因為在越南軍銜中,最高軍銜是大將。在其他國家甚至出現了元帥,那麼,越南為何會有這樣的設計呢?其實很復雜。
但那些越南將領們沒有一個滿足上述所有條件,都是卡在大將軍銜上。因此,元帥軍銜沒有授予任何人,隨後乾脆撤銷了元帥軍銜。因此,現在越南軍隊的最高軍銜為大將。從等級上來說,越南軍隊的大將類似於西方國家的五星上將或者元帥。因為越南的將官分為四等,大部分國家的將官都是三等。我們國家也是這樣,最高軍銜為上將。
5. 各國的軍銜在哪裡可以查閱
當今世界各國的軍銜等級設置不同:多數國家軍官分將、校、尉三個等級;
部分國家在將官之上還沒有元帥,軍銜分帥、將、校、尉四個等級。還有一些國
家把准將作為非將非校的特殊軍銜。另有個別國家把准尉當作不同於尉官的單獨
一級軍官軍銜。士兵軍銜,各國通常分為軍士(士官)和兵兩個等級。如此細分
起來,各國軍銜最多可分為帥、將、准將、校、尉、准尉、軍士、兵八個等級。
元帥目前,俄羅斯、朝鮮、羅馬尼亞、南斯拉夫、保加利亞、蒙古、古巴、
英國、法國、印度、泰國、阿富汗、葡萄牙等十幾個國家設有元帥軍銜。美國於
第二次民辦大戰後期正式設立的五星上將銜,等同於盟國的元帥。除朝鮮之外,
其他國家的元帥目前只有一級。不少國家的元帥銜一般只在戰時授予功勛卓著的
高談指級將領,平時很少有人被授予。如美國目前已沒有在世的五星上將;法國的元
帥,也是作為榮譽軍銜,只授予德高望重的逝世上將;印度歷史上也只有一人榮
獲元帥軍銜,他是第三次印巴戰爭時期的陸軍參謀長馬尼克肖。還有個別國家,
並未正式設元帥銜,但在戰時曾有人被授予元帥軍銜。如芬蘭法定最高軍銜為上
將,而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芬蘭軍隊總司令曼納海姆曾被授予元帥軍銜。
將軍世界上共有100多個國家設有將官軍銜。其中,多數國家的將官分為四級
。美、英、法等西方國家和一些較大的第三世界國家,如印度、巴基斯坦、埃及
等國,將官分上將、中將、少將、准將四級。前蘇聯、東歐各國、朝鮮、越南、
蒙古、古巴等國的將官一般設大將、上將、中將、少將四級,不設准將。只有波
蘭例外,將官設五級(大、上、中、少、准將)。巴西、阿根廷、墨西哥等國,
既不設大將,也不設准將,將官分上將、中將、少將三級。以英國為首的英聯幫
國家和阿拉伯國家,准將既不算將官,也不算校官,而是作為將、校之間的特殊
軍階看等。因此,這些國家的將官軍銜實際上大多為少將至上將三級。一些中、
小國家,將官等級少,有的以中將、少將或准將為最高軍銜。拉美一些小國,如
厄瓜多、洪都蔽液拉斯、薩爾瓦多等的將官只有一級,就叫"將軍"。
有些國家將官的銜稱比較特殊,如日本的將官稱"將一"、"將二"、"將補",
通常譯為上將、中將、少將。越南海軍將官軍銜分為"海軍都督"、"海軍副都督"
、"海軍准都督",應套譯為海軍上將,海軍中將、海宏侍物軍少將。瑞士高級軍官軍銜
分四級;將軍、軍長、師長、旅長,分別相當於別國的上將、中將、少將、准將
。智利陸軍將官設四級,銜稱為上將、四星中將、中將、少將。
校官所有實行軍銜制的國家,都有校官軍銜。東、西方各國絕大多數都設上
校、中校、少校三級,只有中國和朝鮮校官為四級,多一級大校。越南雖然也設
大校,但已於1982年取消了上校銜,實際上也是分三級(大校、中校、少校)。
日本中級軍官軍銜稱"佐"。舊日軍軍銜佐官設大佐、中佐、少佐三級,相當於別
國的上校、中校、少校。第二次世界大戰後日本自衛隊軍銜佐官設一佐、二佐、
三佐三級,亦相當於上校、中校,少校。
尉官西方和第三世界國家一般都設上尉、中尉、少尉三級尉官軍銜。前蘇聯
、東歐各國和朝鮮、越南、蒙古、古巴、阿富汗等國設大尉、上尉、中尉、少尉
四級、大尉軍銜一般授予連長,這與西方國家的上尉實際上是同一個等級。前蘇
聯的大尉在西方被譯作上尉,上尉被譯作"上級中尉",與西方國家的中尉列為一
格。現在譯作上尉的俄文原詞,系由"資深的"和"中尉"組成,說明前蘇聯原本也
是把它作為中尉裡面的一級看待。此外,前蘇聯的初級軍校畢業學員一般授予中
尉軍銜,少尉銜基本不用;波蘭不設少尉,而設大尉、上尉、中尉;羅馬尼亞男
軍官兵最低軍銜是中尉,少尉是專為女軍官設的。因此,也有將前蘇聯、東歐等
國的大尉、上尉、中尉、少尉,依次譯作為上尉、中尉、少尉、准尉的。有些國
家將准尉列為尉官的最低等級,因此,尉官等級較多,一般為四至五級,最多的
達七級。如土耳其、巴西、阿根廷、烏拉圭、墨西哥等國尉官設上尉、中尉、少
尉、准尉四級;以色列、智利設上尉、中尉、少尉、一級准尉、二級准尉五級;
巴拿馬設上、中、少尉和一、二、三、四級准尉,多達七級,是世界上尉官銜級
最多的國家。
軍士軍士是介於軍官或准尉與兵之間的一個等級,亦稱為"士官"。各國軍士
等級差別較大,多數分三級或四級,分三級的通常為上士、中士、下士;為四級
的一般為軍士長、上士、中士、下士。美國、法國、德國、奧地利、比利時、波
蘭、義大利、阿根廷、秘魯等一些歐美國家,軍士設六至七級。而目前我國設士
官八級(軍士長四級、專業軍士四級)、軍士三級,共計十一級,是當今設軍士
等級最多的國家。
兵兵是軍銜等級體系中最低的一個層次。多次國兵的銜級設二--三級。前蘇
聯、東歐國家和朝鮮、蒙古、越南、古巴等國,均設二級:上等兵、列兵;美、
英、法、意等國設三級:一等兵、二等兵、三等兵(或新兵);德國、日本等國設四級別;印度則設五級;而捷克、斯洛伐克、西班牙、荷幸、加拿大、墨西哥等國只設一級。
6. 誰知道二戰時日、德、美、英、中國軍隊的軍銜等級
當今世界各國的軍銜等級設置不同:多數國家軍官分將、校、尉三個等級;部分國家在將官之上還沒有帥,軍銜分帥、將、校、尉四個等級。還有一些國家把准將作為非將非校的特殊軍銜。另有個別國家把准尉當作不同於尉官的單獨一級軍官軍銜。士兵軍銜,各國通常分為軍士(士官)和兵兩個等級。如此細分起來,各國軍銜最多可分為帥、將、准將、校、尉、准尉、軍士、兵八個等級。
帥目前,俄羅斯、朝鮮、羅馬尼亞、南斯拉夫、保加利亞、蒙古、古巴、英國、法國、印度、泰國、阿富汗、葡萄牙等十幾個國家設有帥軍銜。美國於第二次民辦大戰後期正式設立的五星上將銜,等同於盟國的帥。除朝鮮之外,其他國家的帥目前只有一級。不少國家的帥銜一般只在戰時授予功勛卓著的高級將領,平時很少有人被授予。如美國目前已沒有在世的五星上將;法國的帥,也是作為榮譽軍銜,只授予德高望重的逝世上將;印度歷史上也只有一人榮獲帥軍銜,他是第三次印巴戰爭時期的陸軍參謀長馬尼克肖。還有個別國家,並未正式設帥銜,但在戰時曾有人被授予帥軍銜。如芬蘭法定最高軍銜為上將,而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芬蘭軍隊總司令曼納海姆曾被授予帥軍銜。
將軍世界上共有100多個國家設有將官軍銜。其中,多數國家的將官分為四級。美、英、法等西方國家和一些較大的第三世界國家,如印度、巴基斯坦、埃及等國,將官分上將、中將、少將、准將四級。前蘇聯、東歐各國、朝鮮、越南、蒙古、古巴等國的將官一般設大將、上將、中將、少將四級,不設准將。只有波蘭例外,將官設五級(大、上、中、少、准將)。巴西、阿根廷、墨西哥等國,既不設大將,也不設准將,將官分上將、中將、少將三級。以英國為首的英聯幫國家和阿拉伯國家,准將既不算將官,也不算校官,而是作為將、校之間的特殊軍階看等。因此,這些國家的將官軍銜實際上大多為少將至上將三級。一些中、小國家,將官等級少,有的以中將、少將或准將為最高軍銜。拉美一些小國,如厄瓜多、宏都拉斯、薩爾瓦多等的將官只有一級,就叫"將軍"。
有些國家將官的銜稱比較特殊,如日本的將官稱"將一"、"將二"、"將補",通常譯為上將、中將、少將。越南海軍將官軍銜分為"海軍都督"、"海軍副都督"、"海軍准都督",應套譯為海軍上將,海軍中將、海軍少將。瑞士高級軍官軍銜分四級;將軍、軍長、師長、旅長,分別相當於別國的上將、中將、少將、准將。智利陸軍將官設四級,銜稱為上將、四星中將、中將、少將。
校官所有實行軍銜制的國家,都有校官軍銜。東、西方各國絕大多數都設上校、中校、少校三級,只有中國和朝鮮校官為四級,多一級大校。越南雖然也設大校,但已於1982年取消了上校銜,實際上也是分三級(大校、中校、少校)。日本中級軍官軍銜稱"佐"。舊日軍軍銜佐官設大佐、中佐、少佐三級,相當於別國的上校、中校、少校。第二次世界大戰後日本自衛隊軍銜佐官設一佐、二佐、三佐三級,亦相當於上校、中校,少校。
尉官西方和第三世界國家一般都設上尉、中尉、少尉三級尉官軍銜。前蘇聯、東歐各國和朝鮮、越南、蒙古、古巴、阿富汗等國設大尉、上尉、中尉、少尉四級、大尉軍銜一般授予連長,這與西方國家的上尉實際上是同一個等級。前蘇聯的大尉在西方被譯作上尉,上尉被譯作"上級中尉",與西方國家的中尉列為一格。現在譯作上尉的俄文原詞,系由"資深的"和"中尉"組成,說明前蘇聯原本也是把它作為中尉裡面的一級看待。此外,前蘇聯的初級軍校畢業學員一般授予中尉軍銜,少尉銜基本不用;波蘭不設少尉,而設大尉、上尉、中尉;羅馬尼亞男軍官兵最低軍銜是中尉,少尉是專為女軍官設的。因此,也有將前蘇聯、東歐等國的大尉、上尉、中尉、少尉,依次譯作為上尉、中尉、少尉、准尉的。有些國家將准尉列為尉官的最低等級,因此,尉官等級較多,一般為四至五級,最多的達七級。如土耳其、巴西、阿根廷、烏拉圭、墨西哥等國尉官設上尉、中尉、少尉、准尉四級;以色列、智利設上尉、中尉、少尉、一級准尉、二級准尉五級;巴拿馬設上、中、少尉和一、二、三、四級准尉,多達七級,是世界上尉官銜級最多的國家。
軍士軍士是介於軍官或准尉與兵之間的一個等級,亦稱為"士官"。各國軍士等級差別較大,多數分三級或四級,分三級的通常為上士、中士、下士;為四級的一般為軍士長、上士、中士、下士。美國、法國、德國、奧地利、比利時、波蘭、義大利、阿根廷、秘魯等一些歐美國家,軍士設六至七級。而目前我國設士官八級(軍士長四級、專業軍士四級)、軍士三級,共計十一級,是當今設軍士等級最多的國家。
兵兵是軍銜等級體系中最低的一個層次。多次國兵的銜級設二--三級。前蘇聯、東歐國家和朝鮮、蒙古、越南、古巴等國,均設二級:上等兵、列兵;美、英、法、意等國設三級:一等兵、二等兵、三等兵(或新兵);德國、日本等國設四級別;印度則設五級;而捷克、斯洛伐克、西班牙、荷幸、加拿大、墨西哥等國只設一級。
編制軍銜
又稱「職務軍銜」,就是對軍隊的每一個職務所規定的軍銜等級。軍人個人的軍銜必須是在其所擔任職務的編制軍銜范圍內授予或晉升。世界各國軍隊一般都規定有編制軍銜,但編制幅度不盡相同,有的一職編一銜,有的一職編數銜。規定一職編一銜的英美等國家,輔以臨時軍銜制度,來調整新者軍官的利益關系,規定一職編數銜的國家,則用編制軍銜的幅度來調整新老軍官的利益關系。
中國人民解放軍的編制軍銜,基本上實行一職編兩銜的制度,1994年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修正的《軍官軍銜條例》規定:中央軍事委員會副主席、中央軍事委員會委員、總參謀長、總政治部主任的職務編制軍銜為上將,其他各職級的編制軍銜為:
正大軍區職:上將、中將 ;
副大軍區職:中將、少將;
正軍職,少將、中將 ;
副軍職:少將、大校;
正師職:大校、少將;
副師職(正旅職);上校、大校;
正團職(副旅職):上校、中校;
副團職:中校、少校;
正營職:少校、中校;
副營職:上尉、少校;
正連職:上尉、中尉;
副連職:中尉、上尉;
排職:少尉、中尉。
軍銜等級介紹
帥
帥這個比帥更高的頭銜,起初並不是軍銜稱號,而是一種榮譽封號,用來授予本國或同盟國武裝部隊總司令,有時也授予皇家成員和國務活動家。1569年,法國的查理九世國王,封其弟弟昂茹公爵為帥。
此後,到19世紀的3個世紀里,法國、奧地利、羅馬帝國、俄國等國家,先後享有帥封號的共約三十人。
1716年俄國陸軍條令規定,帥為俄軍最高軍銜,1727年將這一軍銜授予緬希科夫公爵,帥開始成為軍銜稱號。後來設過帥軍銜的國家,僅有前蘇聯、西班牙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等少數國家,目前世界上已沒有這一軍銜的設置。
帥在中國近代,曾作為軍隊最高統帥的名稱出現過。清朝末年,一度以皇帝為陸海軍帥。中華民國前期,以大總統為陸海軍帥。1923年,廣東政府推舉孫中山為帥。1926年,張作霖在北京自稱為安國軍帥。1927年南京國民政府成立後,規定國民政府主席兼陸海空軍總司令,帥名稱遂中止使用。1937年抗日戰爭爆發後,8月12日國民黨國防最高會議及黨政聯席會議決定,軍事委員會委員長蔣介石為「中華民國陸海空帥」,即最高統帥之意,並非實際職務和軍銜。所以1945年 9月蔣介石在給侵華日軍總司令岡村寧次的命令中,簽署的職銜為「中國戰區最高統帥特級上將」。
帥
這個地位顯赫的頭銜,在歷史上曾經有過兩種含義:一是官職名稱,二是軍銜稱號。
法文帥一詞源自古上德意文「馬」和「僕人」。在中世紀的法國和其他一些歐洲國家,帥是軍隊中的一般官職,他負責軍隊的行軍隊形和作戰隊形,監督警衛勤務的執行,管理軍隊庶務以及指揮前衛,選擇營地等工作。在中國,漢語帥一詞最早出現在公前633年的春秋時期,當時只是表示對「將帥之長」的稱呼,還不是官職名稱。從南北朝起,帥逐漸成為戰時統軍征戰的官職名稱,如北周宣政年(公578年),宣帝宇文氳任命其叔父宇文盛為「行軍帥」,率軍作戰。隋、唐、五代和宋朝,戰時都設帥職務,唐太宗李世民在繼承皇位以前曾擔任過「西討帥」。當時的帥按其職權輕重和執掌分工, 大都冠以不同名號,如「天下兵馬帥」、「兵馬帥」、「行軍帥」、「行營帥」,其中又有「都帥」、「帥」、「副帥」的等級之分。金朝戰時設帥府,任命不同級別的帥,專掌征討之事。朝各道、州,凡有軍旅之事的地方,都設都帥府或帥府、副帥府,任命不同名號的帥,掌管當地的行政及軍事大權。明朝韌年,在樞密院之下設諸翼帥府,任命帥、同知帥等官職,統軍征戰。、明兩朝的帥職權較前減輕,僅為二、三品官職。
帥一詞用以表示最高軍銜,始於 16世紀的法國軍隊。1559年----1560年,法蘭西二世首次授予四名高級將領以帥軍銜稱號,至 19世紀拿破崙一世,法國先後有 44人被授予這一軍銜。繼法國之後,帥軍銜先後被許多國家所採用:16世紀有日爾曼各國,17世紀有奧地利、俄國,18世紀有英國,19世紀有西班牙、土耳其、義大利、日本,20世紀有阿富汗、印度、泰國、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蒙古、中國、前蘇聯、波蘭、羅馬尼亞、前南斯拉夫、保加利亞、芬蘭、埃及、蘇丹、扎伊爾、烏干達、巴西等國。有的國家將帥區分為不同等級。帥級別設置最多的國家是前蘇聯,設有蘇聯帥、蘇聯帥、主帥、帥四級;第二次世界大戰中,納粹德國的帥區分為帝國帥和軍種帥兩個級別;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的帥,區分為帥和次帥兩級;中華人民共和國 1955年的法律文件規定,設中華人民共和國帥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帥,帥設而未授,授予帥軍銜的有10人,朱德、彭德懷、林彪、劉伯承、賀龍、陳毅、羅榮桓、徐向前、聶榮臻、葉劍英。
有的國家還將帥區分為不同種類。一般分為陸軍帥、海軍帥和空軍帥三種;前蘇聯還在陸軍中又區分為炮兵帥、裝甲兵帥、工程兵帥、通信兵帥等。
大將
一些國家將級軍官中最高一級的軍銜稱號。大將軍銜最早由蘇聯紅軍設置,1940年5月最高蘇維埃主席團發布命令,將高級軍官軍銜改稱將官,大將為陸軍將官中最高級別,與海軍帥等同。1943年設置了空軍、炮兵、裝甲兵、工程兵和通信兵帥後,大將軍銜只在諸兵種合成軍隊中設置,與軍兵種帥屬同一級別。第二次世界大戰後,東歐一些國家以及朝鮮、越南、古巴、尼加拉瓜、緬甸等國也相繼設置大將軍銜。中國人民解放軍1955年一1968年第一次實行軍銜制期間,也設有大將軍銜,授予大將軍銜稱號的共10人,他們是:粟裕、徐海東、黃克誠、陳賡、譚政、肖勁光、張雲逸、羅瑞卿、王樹聲、許光達。
上將
許多國家將級軍官中最高級別的軍銜稱號。上將在英語中與「將軍」為同一個詞(General),但在法、德等語中則是在將軍之後加一個名詞或形容詞構成,法語為「集團軍將軍」(Gneral darmee),德語為「最高的將軍」(General oberst)。最早的俄軍上將軍銜由彼得一世設立,根據 1716年陸軍條令規定,俄軍上將擔任總司令官,級別相當於帥,有權領導將軍「軍事會議」。
隨著軍隊規模的擴大和國家軍事體制的發展,有的國家遂將上將區分為幾個等級。最早是美國在第一次世界大戰結束後,授予潘興以五星上將稱號,第二次世界大戰中和大戰結束後,授予馬歇爾等 8人以五星上將稱號,其中陸軍 4名,空軍 l名,海軍3名。中國國民政府時期,於1935年將上將區分為特級、一級和二級三等。特級上將又稱五星上將,只授予蔣介石 1人;一級上將又稱四星上將,授予閻錫山、馮玉祥、張學良、何應欽、李宗仁、朱培德、唐生智、陳濟棠、陳紹寬等人。
中國人民解放軍 50年代第一次實行軍銜制期間,上將為將官中的第二個級別,全軍共授予上將稱號者57名。1988年重新實行軍銜制時,法律文件規定,上將分為一級上將和上將兩個級別,一級上將空缺未授,授予上將稱號者 17名。1994年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決定,不再設一級上將,上將遂成為人民解放軍的最高軍銜稱號,是中央軍事委員會副主席、委員、總參謀長、總政治部主任法定的編制軍銜,資深的大軍區正職也可以授予或晉升為上將軍銜。截至 1996年,有 29名中將先後分三批晉升為上將,人民解放軍新的上將總數達到46名。他們是:洪學智、劉華清、秦基偉、遲浩田、楊白冰、趙南起、徐信、郭林祥、尤太忠、王誠漢、張震、李德生、劉振華、向守志、萬海峰、李耀文、王海(以上 1988年 9月 14日授予)、張萬年、於永波、傅全有、朱敦法、張連忠、曹雙明(以上1993年 6月 7日晉升)、徐惠滋、李景、楊德忠、王瑞林、周克玉、丁衡高、戴學江、李文卿、王克、李來柱、谷善慶、劉精鬆、曹澎生、張太恆、宋清渭、固輝、李希林、史玉孝、李九龍(以上1994年6月8日晉升)、周子玉、於振武、丁文昌、隋永舉(以上1996年1月23日晉升)。
中將
將級軍官中的一級軍銜稱號,多數國家屬將官的中等級別,少數國家以中將為最高軍銜。在多數國家,中將是軍長的編制軍銜,但在一些國家,如蒙古、以色列、利比亞、索馬里、比利時、瑞士、瓜地馬拉、厄瓜多、烏拉圭、宏都拉斯等國,中將則是國家最高軍事領導人的軍銜稱號,因而也是這些國家的將官中最高的一個級別。
中國人民解放軍 50年代——60年代第一次實行軍銜制期間,規定中將是軍長、兵團級司令員和副司令員、大軍區司令員和副司令員的編制軍銜,共有 177人獲得了中將稱號。當前規定,中將軍銜可授予正大軍區職、副大軍區職和正軍職;也可授予高級專業技術軍官。但目前尚未有人獲得專業技術中將的稱號。
少將
特級軍官中較低的一級軍銜稱號。世界各國的將官,一些國家以少將為最低的一個級別,一些國家則以准將為最低級別,後者如美、英、法德、意、印、巴等國,前者如東歐國家、日本、丹麥、巴西、哥倫比亞、葡萄牙等國。少將一般為師長和副軍長的編制軍銜,因而起初在一些國家稱少將為「帥將」,現在法文少將仍由「將軍」和「師」兩片語合而成(General dedivision)中國人民解放軍50年代一60年代首次實行軍銜制期間,規定少將是大軍區副司令員、兵團級部隊正副司令員、正副軍長和師長的編制軍銜,10年中共有 1360人獲得了少將軍銜。當前規定,少將軍銜可授予副大軍區職、正副軍職和正師職軍官,高級專業技術軍官也可授予此銜。
准將
一些國家的將級軍官中最低的一級軍銜稱號。准將一般是旅長的編制軍銜,所以過去一些國家稱准將為「旅將」,法文用「將軍」和「旅」這兩個詞相組合即為「准將」。在英國,凡是擔任副師長或獨立旅(由兩個團組成)旅長的准將,屬將級軍官,而擔任相當於其他國家團級規模的旅長職務的准將,則不是將級軍官,而是一個受到特別任命的上校,這種准將軍銜帶有臨時性質。在俄國彼得一世時期,只在海軍中設准將銜,陸軍不設。中國自清朝末年引進西歐式軍銜制以後,歷屆政府都沒有設置准將軍銜。中國人民解放軍在上校與少將之間所設的大校軍銜,按指揮職權並不比准將輕,但外軍往往將其等次排列在准將之下,理由是最低的將官也比最高的校官高一個等級。
大校
少數國家校級軍官中最高一級的軍銜稱號。大校是第二次世界大戰後才出現的一級銜稱,最初由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設置。中國人民解放軍於 1955年和 1988年兩度實行的軍銜制度中,均設有此銜。設有大校軍銜稱號的國家,還有越南社會主義共和國和摩洛哥。人民解放軍的大校軍銜稱號,1955年----1965年第一次實行軍銜制期間規定,可以授予軍長、副軍長、師長和副師長等四個級別的軍官。1988年的《中國人民解放軍軍官軍銜條例》規定,大校軍銜可以授予副大軍區職、正軍職、副軍職、正師職和副師職等五個級別的軍官。1994年修訂的《中國人民解放軍軍官軍銜條例》規定,大校軍銜只授予副軍職、正師職和副師職等三個級別的軍官。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規定,大校只是副師長的編制軍銜。
世界上絕大多數國家不設大校軍銜,有的國家不承認大校是高於上校的一個軍銜等級,往往同他們國家的上校對等,在名稱的翻譯上譯為「資深的上校」或「老上校」。
上校
上校一詞源自義大利語「(軍隊之)縱隊」。在法國古代的步兵部隊中,上校是團長的代名詞,l8世紀末法國人往往把團長和上校混為一談。在俄國,上校一詞首先出現在16世紀,當時人們稱呼指揮團隊的人為上校。1631年,上校代替了督軍和團首領的稱呼,把擔任團長職務的僱傭軍官叫做上校。從1632年起,上校作為軍銜開始授予新制團的指揮員。清朝末年軍銜制傳人中國後,清朝政府命名該級軍銜稱號為「正參領」,是「統帶官」 (「標」的指揮官,相當於現在的團長)的職務軍銜。辛亥革命後,南京臨時政府將這級軍銜稱號重新命名為「大都尉」,後北洋政府改名為「上校」。目前世界各國的軍銜體系中,一般都設有上校這一級軍銜稱號,除設有大校的少數國家外,上校是校官中的最高一級銜稱。上校一般為團長的編制軍銜,中國人民解放軍現行法律文件規定,上校也可以授予副師職軍官。
中校
校級軍官中間一級的軍銜稱號。在 17世紀俄國軍隊的副團長稱作中校,後來逐漸演變為副團長的軍銜稱號。在西歐國家,中校是團隊指揮官上校的第一助手。1722年俄國彼得一世在《官級表》中,將中校作為校官的第二級軍銜稱號固定下來。1935年蘇聯紅軍實行軍銜制時,校官只設上校和少校兩個級別,到 1939年才補充設置了中校。目前世界各國的軍銜體系中,均沒有中校軍銜稱號,一般為副團長或營長的編制軍銜。中國人民解放軍按現行法律規定,中校可以授予正團職、副團職和正營職等三級指揮軍官和擔任高級、中級、初級等所有的專業技術職務的軍官。
少校
該詞源於拉丁文「大的」、「職位較高的」、「年長的」等詞彙,是一個古老的軍事術語。四百多年前,西班牙軍隊最先把少校作為軍銜稱號使用。16世紀少校這一軍事術語傳人德國,開始只是作為對擔任一定職務人員的稱呼,如少校與「城市」一詞搭配,即指城市事務管理者,與「鑰匙」一詞搭配,則指負責要塞門戶開關的人。以後德國在建立常備軍時,少校便作為軍銜稱號使用。1698年,俄國為新制團的指揮人員和在俄軍中服役的外國人設置了少校軍銜,13年後在彼得一世建立的正規軍中也開始設置此銜。18世紀--19世紀,俄國一度將少校區分為一級少校和二級少校兩個級別,還把少校與崗位相搭配來表示一種固定的職位,如「基地少校」、「門衛少校」等。
現在世界各國的軍銜體系中均設有少校,為校官中最低的一個級別,一般為副營長的編制軍銜,有的國家也規定為營長或特種兵連長的編制軍銜。
大尉
該詞源自拉丁文「首領」一詞派生出的「軍事長官」。大尉的稱謂首先出現於中世紀的法國,當時是獨立軍區長官的頭銜,職位顯貴。後來大尉一詞逐漸失去了原來的意義,從1558年起,開始稱連長為大尉,軍區長官則稱總大尉。在俄國,大尉稱謂最早出現在16世紀鮑里斯·戈杜諾夫時期,人們稱外國僱傭軍的隊長為大尉,從1647年起,大尉作為一級軍銜稱號授予新制團的連長,到18世紀初,所有正規軍的連長都享有大尉稱號。當前,世界各國的尉級軍官軍銜中,設置大尉軍銜稱號的,只有東歐國家和越南、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尼加拉瓜、阿富汗等少數國家。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以前,日本尉官中最高級別的軍銜稱作大尉,但他們不設上尉,大尉是高於中尉一級的軍官,故譯成漢語應稱上尉。中國人民解放軍在 50年代一60年代首次實行軍銜制期間,設有大尉軍銜,是尉級軍官中最高的一個級別,授予副團長、營長、副營長和連長。1988年實行的新軍銜制,不再設置該銜。
上尉
該詞來源於拉丁文「首領」,是一個最古老的軍事術語。西方陸軍最早的組織形式是被稱作「連」的單位,每個連由一名上尉指揮,當時的上尉是一種職稱,在德文中至今上尉和連長是同一個詞(Hauptmann)。這個詞由「頭」和「人」兩片語合而成,表示一個地位顯赫的人,過去一般是對首領或司令官的稱呼。以後,上尉逐漸演變為擔任連長職務者的軍銜稱號。當今世界上凡是實行軍銜制的國家,都無一例外地設有上尉軍銜,在絕大多數不設大尉的國家中,上尉是尉官中的最高級別。中國人民解放軍的上尉,是副營長、連長和副連長的編制軍銜,碩士研究生畢業後,可直接獲得此銜。
中尉
該詞源自法文「代理人」、「副職」。中尉作為軍隊職務名稱,最早出現在法國,1444年法國軍隊將擔任副隊長的首領稱為中尉,到 15世紀末中尉成為對副連長的稱呼。從17世紀下半葉起,中尉成為法蘭西等西歐國家陸軍和海軍的軍銜稱號。俄國軍隊17世紀中葉在新制團設置了中尉軍銜,起初授予步兵連和騎兵連的副連長,後來中尉被任命擔任連長。當今世界各國的軍銜體系中都設有中尉軍銜稱號,一般為副連長的編制軍銜。有的國家還將中尉區分為一級中尉與二級中尉兩個級別。中國人民解放軍的中尉,是連長、副連長和排長等初級軍官的編制軍銜,大學本科畢業後的軍人可直接獲得中尉軍銜。
少尉
該詞源於法語「代表」,是法國古代對步兵和騎兵部隊中掌旗軍官的稱呼。從1789年法國資產階級大革命爆發起,少尉被確定為法國最低一級軍官的軍銜稱號。在德國,1500年前後,人們用由法國傳人的該詞稱呼某些軍事長官的代表或其他公務人員,約l8世紀後稱軍隊中最低一級的軍官為少尉。在俄國,少尉軍銜設於1703年彼得一世時期,在1722年頒布的《官級表》中,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來,一直沿用到1917年。現在,少尉是絕大多數國家尉級軍官中最低一級的軍銜稱號,少數不以少尉為尉官最低軍銜的國家,有兩種情況,一是不設少尉軍銜,以中尉為尉官最低銜,如蒙古、波蘭和羅馬尼亞的男軍官;再是將准尉列入尉官等級,以准尉為尉官最低銜,如阿富汗、土耳其、阿根廷、智利等國。中國人民解放軍的少尉,是排長的編制軍銜,大學專科和中等專科學校畢業擔任軍官職務者,或由士兵經短期培訓後直接提升為基層軍官者,一般授予少尉軍銜。
准尉
該詞源自古斯拉夫文「旗」,1649年俄國軍隊首次稱旗手為准尉。旗手通常是從最勇敢、最健壯、經過戰斗考驗的軍人中挑選任命的。彼得一世建立正規軍時,於1712年正式設立了准尉軍銜,作為步兵和騎兵中的最低官銜。在 1722年的《官級表》中,將准尉分為兩個等級,「下級准尉」列入軍士的等級,准尉列入尉官行列。准尉是一個特殊的等級,准尉制度在國際上很不統一,表現在以下三個方面:一是有的國家設置,有的國家不設,兩者的比例大體是 4:6;二是設置准尉的國家,對准尉的地位規定不一,有的列入尉官等次,有的列入軍士級別,有的則將其列為軍官與軍士之間的一個非官非士的獨立等級;三是對准尉有的國家分級,有的國家不分,分級者所分數量多少不一,阿爾及利亞分兩級,印度分三級,美國分四級,玻利維亞分五級,原捷克斯洛伐克分六級。軍銜傳人中國後,清朝政府規定設准尉銜,稱之為「額外軍官」;辛亥革命後,中華民國歷屆政府也規定設置該銜,孫中山南京臨時政府沿用清朝名稱,北洋政府改稱「准尉官」,國民政府稱「准尉」和「准佐」,明文規定「不列入官等」。中國人民解放軍50年代一60年代首次實行軍銜制期間,立法文件沒有規定設置准尉,但實際上授有準尉軍銜,全軍最多時擁有十一萬餘人。當時准尉為副排級人員,算幹部但不算軍官,在軍隊內部稱之為「預備軍官」。1988年人民解放軍重新實行軍銜制,准尉沒有列入軍銜等級體系,五六十年代由准尉擔任的工作分別由少尉、軍士長或文職人員擔任。
士官
一些國家軍銜體系中低於軍官、高於軍士的軍銜稱號。只在少數國家設置,如西班牙、阿爾及利亞、印度尼西亞等國。中國人民解放軍在1988年重新實行軍銜制時,始設此銜,是士兵軍銜中最高的一級銜稱。士官軍銜分為軍士長和專業軍士兩個類別,二者在等級體繫上無相互從屬和遞進關系,是相對獨立而平行的兩個系統。士官按兵役性質,屬志願兵范圍,服役期限較義務兵為長,退出現役後可享受轉業待遇,由地方政府負責安排工作,符合條件規定的還可作退休安置,或者復員安置。有些國家稱軍士為士官,有的稱「非委任軍官」,名稱不一,但其地位大同小異,都是居於軍官、軍士之間的一個等級。
軍士長
一些國家士官或軍士軍銜中的最高等級稱號。美國、法國、德國、日本、匈牙利及盧森堡、秘魯、智利、委內瑞拉等許多國家設有此銜,有的國家還將軍士長區分為若乾等級,如美國的軍士長包括一級軍事長、二級軍士長和三級軍士長,另外在軍種部、軍隊院校和各級部隊,還設有總軍士長,是各該單位士兵的總頭目,地位頗高。中國人民解放軍的軍士長軍銜,授予經過軍隊院校培訓,被任命擔任基層行政或者專業技術領導職務的士兵。從 1993年 4月國務院、中央軍委發布修改《中國人民解放軍現役士兵服役條例》的決定起,軍士長劃分為四個級別,一級為初級,可按服役年限逐級晉升。一級晉升二級、二級晉升三級的期限各為 4年,三級晉升四級的期限為5年。
專業軍士
中國人民解放軍士官軍銜中的一類銜稱。《中國人民解放軍現役士兵服役條例》規定,專業軍士軍銜,授予服現役滿5年以上、自願繼續服現役、經批准擔任專業技術工作職務的士兵。專業軍士區分為一級專業軍士、二級專業軍士、三級專業軍士和四級專業軍士四個級別。專業軍士
7. 越南軍力如何
國防體制 越南憲法規定:國家主席統帥各人民武裝力量,並兼任國防與安寧會議主席。但實際上越共中央軍事黨委是最高軍事決策機構,越共中央總書記兼任軍委書記,通過國防部對全國武裝力量實行統—領導和指揮。國會設有國防與安寧委員會,負責審查和監督國防與安寧政策的執行;國家機關設有國防與安寧會議,協助國家主席統帥武裝力量。國防部既是越共中央軍委的辦事機構,又是越軍的最高軍事行政機關,下轄總參謀部、總政治局、總後勤局、總技術局、國防工業經濟總局。5大總部(局)分別負責全軍的軍事指揮、政治思想教育、後勤供應、技術保障、軍工及生產經營。國防部直屬單位有軍事戰略研究院、軍隊監察委員會、軍事歷史研究院、外事局和規劃局等。武裝力量由正規軍、地方部隊、預備役部隊和民兵自衛隊組成。正規軍又稱主力部隊,分陸軍、海軍、空軍和防空軍四個軍種。
武裝力量 現役部隊 49.2萬人。
地方部隊 編有省、市、縣軍事指揮部;每個省、市軍指下轄若干個獨立團,每個縣軍指下轄若干個獨立營。省軍指、國家直轄市軍指由所在軍區指揮,省轄市、縣軍指由省軍指指揮。
預備役部隊 規定,男 18—45歲、女18—40歲的退伍軍人和依照法律應服兵役而未入伍的公民,都要編入預備役部隊。預備役軍官—般由軍隊轉業軍官、士官和具有大專以上學歷並受過專門培訓的地方人員擔任。預備役軍人根據其服役經歷和受訓程度分為兩類。凡服滿現役1年以上或打過仗的士官和士兵,以及預備役期間參加集訓累計達1年者,均為第1類預備役,其餘為第2類。兩類預備役軍人又根據年齡分為兩等:A等為35歲以內,B等為36—45歲。預備役士官和士兵在服滿預備役年限後或身體不宜繼續服預備役,可由省轄市、鎮、縣軍事指揮長決定解除預備役。迄1997年底,越預備役部隊約26萬人。
民兵自衛隊 —般編成連、排,最大編成營,由步兵、工兵、防化兵、通信兵和偵察兵等諸兵種組成。迄1997年底,越民兵自衛隊約170萬人。民兵自衛隊平時不脫產,定期參加軍事洲練,受當地駐軍統—指揮;戰時擔負警戒、偵察、巡邏、運輸、救護、防空、消防和組織疏散等項任務,也可配合軍隊行動,增強軍隊的作戰力量,開展敵後游擊戰。
部署 1997年,越軍部署沒有大的調整,仍保持「南北兼顧」、「陸海並重」,重點防禦北部、西南部和中南沿海地區的態勢。陸軍採取區域部署和機動部署相結合方式,全國由北向南劃分為8個區域,每個區域部署1個軍區;擔負戰略機動作戰任務的野戰部隊部署是北部、南部地區各佔一半;總兵力的 50%部署在北部地區、40%部署在西南部地區、10%部署在中部地區。海軍中北向南沿海岸線劃分為4個區域,每個區域部署1個沿海區;主要作戰艦艇部署在峴港、金蘭灣和胡志明市等中南沿海地區。空軍按照重點布防和機動布防相結合的原則,將全國從北到南劃分為3個作戰區,每個作戰區部署相應部隊;總兵力的2/3部署在中南沿海地區,1/3部署在北部地區。防空軍將全國劃分為北、中、南3個防空作戰區,重點保衛主要城市和地域;總兵力的50%部署在北部作戰區、30%部署在南部作戰區、20%部署在中部作戰區。越擁有海軍基地11處空軍基地15處
兵役制度 規定,實行義務兵役制度。服役年齡18—27歲。服役年限,士官和士兵2年,士官指揮員、軍隊培訓的專業技術士官和士兵、海軍艦艇士官和士兵均為3年,需要時可延長半年。軍官服役年限,尉官38歲、少校43歲、中校 48歲、上校52歲、大校55歲、少將60歲,中將以上軍官不規定服役年限。
軍銜 根據規定,越南軍官軍銜分為3等12級,即將官4級(大將、上將、中將、少將),校官4級(大校、上校、中校、少校),尉官4級(大尉、上尉、中尉、少尉)。軍官晉銜年限:少尉升中尉2年,中尉升上尉3年,上尉升大尉3年,大尉升少校4年,少校升中校4年,中校升上校4中,上校升大校4年。將官晉升不規定時限。士官分3級:上士、中士、下士。士兵分2級:上等兵、列兵。士兵晉升年限:列兵升上等兵9個月,上等兵升下士1年,下士升中士1年半,中士升上士1年半。
軍隊節日 建軍節12月22日(1944年);海軍節5月7日(1955年);空軍節4月3日(1965年);防空軍節4月1日(1953年)。
軍工生產能力 越南擁有武器生產廠、修理廠100餘家,只能生產陸軍輕型武器及其彈葯、海軍1000噸級以下輔助船隻,能裝配和維修部分重武器。重武器和比較尖端的裝備主要依賴進口。1997年,越海軍自製了3艘運輸船,並正在胡志明市製造2艘導彈攻擊快艇;邊防部隊首次研製了1艘鋁合金船體高速巡邏艇;空軍對部分現役米格—21、蘇—22、蘇—27型機進行了技術改造;防空軍改進了部分防空導彈系統。
越南陸軍兵力42萬人。劃分為8個軍區、2個特區,編有14個軍部、58個步兵師、4個機械化步兵師、 10個裝甲旅、15個獨立步兵團、若干個特種作戰部隊(含空降旅和爆破工兵團)、約10個野戰炮兵旅、 8個工程兵師、10-16個經濟建設師、20個獨立工程兵旅。
主戰坦克:T-34型45輛、T-54/-55型850 輛、T-62型70輛、PT-59型350輛。
輕型坦克:PT-76型300輛,PT-62/-63型320輛。
裝甲偵察車:БΡДM-1/-2型100輛。
步兵戰車:БMΠ型300輛。
裝甲輸送車:BTP-40/-50/-60/-152型1100輛, YW-531、M-113型若干輛。
牽引炮:76毫米、85毫米、100毫米、105毫米、 122毫米、l30毫米、152毫米、155毫米共2300門。
自行炮:152毫米30門,100毫米、120毫米、122毫米、 175毫米若干門。
火箭炮:107毫米360門,l22毫米350門,140毫米若干門。
迫擊炮:82毫米、120毫米和160毫米若干門。
反坦克導彈:「耐火箱」式若干具。
無坐力炮:75毫米、82毫米、87毫米若干門。
高炮:14.5毫米、23毫米、30毫米、37毫米、57毫米、 85毫米、100毫米共12000門。
地空導彈:SA-7/-16型若幹部。
越南海軍兵力4.2萬人(含海軍陸戰隊3萬人)。劃分為4個沿海區。
護衛艦:共7艘,即原蘇制「別佳」II級3艘,原蘇制「別佳」III級2艘,「巴奈加特」(美製「卡特爾」)級1艘,「陳慶余」(美製「薩維奇」)級1艘。
巡邏艇和小型快艇:共55艘,其中原蘇制「黃蜂」 II級導彈快艇7艘、「蝗蟲」級2艘、原蘇制「圖利亞」級魚雷艇7艘、「大胡蜂」級16艘。
掃雷艦艇:共16艘,其中「尤爾卡」級2艘、「索尼亞」 級4艘、「瓦尼亞」級1艘、「葉夫根尼亞」級2艘。
登陸艦:共7艘,其中坦克登陸艦3艘、中型登陸艦4艘。
越南空軍兵力l.5萬人,編成4個航空師,2個攻擊機團,5個戰斗機團,3個運輸機團,3個教練機團。
攻擊戰斗機:共71架,即蘇—22型65架、蘇—27型6架。
戰斗機:米格—21比斯124架。
武裝直升機:米—24型24架。
海上偵察機:貝—12型4架。
反潛直升機:卡—25型8架。
航測機:安—30型2架。
運輸機:共68架,包括安—2型12架,安—24型4架,安—26型30架,圖—134型8架,雅克—40型14架。
直升機:米—4、米—6、米—8型約70架。
教練機:L-39型、米格—21U、雅克—18型等共52架。
空空導彈:AA—2、AA—8、AA—10型若干枚。
越南防空軍
越南防空軍兵力1.5萬人,編成14個防空師、4個高炮旅、5個雷達旅;
有雷達陣地100處、地對空導彈發射陣地66處;
裝備37毫米、57毫米、85毫米、100毫米、130毫米高炮若干門, SA—2/—3/—6型地空導彈若幹部。
8. 大將和上將的級別
上將是將官中的最高等級,也是軍官最高級別。大將為將官中的最高軍銜。
此前的軍銜條例,上將分一級上將和二級上將,但是一級上將的軍銜,並未授予給任何一位軍中將領。
我軍在一九五五年實行軍銜制時,將官共分為四等,即少將、中將、上將和大將。另外在大將之上,還設立有元帥軍銜。
(8)越南最高軍銜是多少擴展閱讀
大將軍銜最早由蘇聯紅軍設置,1940年5月最高蘇維埃主席團發布命令,將高級軍官軍銜改稱將官,大將為陸軍將官中最高級別,與海軍元帥等同。
1943年設置了空軍、炮兵、裝甲兵、工程兵和通信兵元帥後,大將軍銜只在諸兵種合成軍隊中設置,與軍兵種元帥屬同一級別。
第二次世界大戰後,東歐一些國家以及朝鮮、越南、古巴、尼加拉瓜、緬甸等國也相繼設置大將軍銜。1955年到1956年,中國人民解放軍第一次實行軍銜制期間,也曾設立大將軍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