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米格17是什麼
米格-17是米格設計局設計的一款前線戰斗機,朝鮮戰爭中著名機型米格-15的改進型,單座單發,最大速度1145公里/小時,升限16600米。
基準型武器還是延續了米格15的兩門23炮+一念肆門37炮的配置。有部分型號加裝了雷達,可以作為夜正並間戰斗機使用,部分型號可以使用空空導彈(當然當時的導彈性能極度坑爹)
中國在此機的基礎上仿製生產了國產第一代噴氣式戰斗機殲-5。
該機型(包括其仿製機型)比較著名的戰例包括台海空戰和越戰。其中在越戰中,此機型面對先進整整一代的美軍各型戰機,打的有聲有色(當然這也與當時美軍戰斗機要麼強調高空截擊轟炸機的能力,要麼強調既能戰斗又能轟炸,大部分格鬥性能差的離譜有關)。此後,機動能量理論的創始人,F-16之父,美國空軍上校伯伊德根仔清轎據越戰的經驗教訓制定了F-16戰斗機的設計標准,這才有了機動性能一流的F-16戰斗機
2. 第一代戰斗機是什麼樣的第二代那
第一代戰斗機主要的空戰方式是近距格鬥,尾隨攻擊。第一代戰斗機參加了朝鮮戰爭,美蘇兩國第一代戰斗機進肢肆枯行了直接對話。當時由於美國對朝鮮實施大量轟炸,為了避免傷亡,轟炸機的飛行高度都很高,所以當時為了攔截轟炸機,護航給與攔截機經常在萬米高空進行纏斗,作戰高度提高是當時空戰的明顯特點。由於飛機在高空的盤旋性能較差,所以這一時期飛機在垂直方向上的機動性能顯得更為重要。F-86和雹洞米格-15由於各自的性能特點不同,採用的空戰戰術也不同,米格-15在戰斗中力爭「飛得高些,靠垂直機動」,而F-86在戰斗中則盡量「飛得低些,靠水平機動」。
第一代戰斗機已經可以實現超音速飛行,其最大飛行速度可以達到馬赫數1.3。第一代戰斗機普遍採用後掠機翼,裝有帶加力燃燒室的渦輪噴氣發動機。飛機的電子設備還非常簡陋,主要是通訊電台、高度表和無線電羅盤以及簡單的敵我識別裝置。武器裝置以大口徑航炮為主,後期型可以掛裝第一代空空導彈。歷洞飛機的火控系統為簡單的光學-機電式瞄準具,後期安裝了第一代雷達。
美國和前蘇聯於40年代末,50年代初開始投入使用的噴氣式戰斗機,都是第一代噴氣式戰斗機,包括F-80、F-86、F-100、米格-15、米格-19,其中的代表性飛機是F-86和米格-15。
第二代戰斗機
這一代戰斗機的最大平飛速度達到了2倍音速。最大飛行速度為2—2.5馬赫,採用大推力渦輪噴氣發動機,開始裝備獨立的航空電子設備系統,如單脈沖雷達、導航計算機、慣性導航系統等等。第二代戰斗機具有全天候作戰能力,裝備了中距空空導彈,而且兼顧對地攻擊,對地攻擊能力較強。第二代戰斗機的機載電子設備和武器系統的性能有了較大改進,飛機的重型化傾向明顯。
第二代戰斗機參加了越南戰爭和其它的一些局部戰爭,接受了實戰的考驗,結果卻發現它們並不能滿足實戰的要求,因為作戰方式和以前預想的已經發生了很大的變化。高空高速並不是空戰的主要范圍,因此第二代飛機的性能優點並不是決定空戰勝負的決定性因素。
第二代戰斗機的主要代表機型有前蘇聯的米格-21和米格-23以及美國的F-104和F-4,它們各自形成了「輕-重」搭配的系列戰斗機格局。目前美、俄兩國的第二代戰斗機早已經退役,但是在廣大的發展中國家第二代戰斗機仍然在廣泛的使用,例如法國的「幻影」III、「幻影」F1和瑞典的Saab-37等等。
3. 第二代戰斗機的設計特色
飛機設計師們就是按照上述這些作戰思想和想法研製了第二代戰斗機。這一代戰斗機的最大平飛速度達到了2倍音速。採用大推力渦輪噴氣發動機,開始裝備獨立的航空電子設備系統,如單脈沖雷達、導航計算機、慣性導航系統等等。第二代戰斗機具有全天候作戰能力,裝備了中距空空導彈,而且兼顧對地攻擊,對地攻擊能力較強。第二代戰斗機的機載電子設備和武器系統的性能有了較大改進,飛機的重型化傾向明顯。
第二代戰斗機參加了越南戰爭和其它的一些局部戰爭,接受了實戰的考驗,結果卻發現它們並不能滿足實戰的要求,因為作戰方式和以前預想的已經發生了很大的變化。高空高速並不是空戰的配芹姿主要范圍,因此第二代飛機的性能優點並不是決定空戰勝負培絕的決定性因素。
第二代戰斗機的主要代表機型有前蘇聯的米格-21以及美國的F-104和F-4,它們各自形成了「輕-重」搭配的系列戰斗機格局。目前美、俄兩國的第二代戰斗機早已經退役,但是在廣大的發展中國家第二代戰斗機仍然在廣泛的使用,例如法國的「幻影」III、「首攜幻影」F1和瑞典的Saab-37等等。
4. 什麼是第二代戰機有哪些特點
第二代戰斗機、
朝鮮戰爭結束後,美國軍方的專家對戰爭中的空戰戰例進行了總結,對空戰理論和
戰斗機的發展方向進行了研討,得到了這樣一些觀點和看法:
1.由於在朝鮮戰爭中吃盡了米格-15的苦頭,所以他們認為飛機的最大速度是決定
空中優勢的主要因素,為了使飛機具有高速性能,可以犧牲其爬升性能和盤旋性能;
2.對前線戰場及敵方機動目標實施戰術轟炸,是空軍在戰爭中的重要職能,而轟炸
機惡劣的機動性又使它成為敵方最容易對付的目標,因此轟炸任務往往需要大量的護航
戰斗機,不僅使戰爭花費大增,而且還是無法避免傷亡。因此專家們主張研製多用途飛
機,使飛機兼有空戰和對地攻擊能力,實質上是傾向於研製戰斗轟炸機;
3.主張放棄編隊空戰,截擊機的戰術是利用速度優勢追擊目標。截擊機空橘猛實施伍態攻擊時
,其飛行動作「平直化」,即不需要進行高過載機動,並力求一次攻擊結束戰斗;
4.自從空空導彈進入服役並取得戰績之後,有人就認為航炮在空戰中已無法發揮作
用,因此航炮的作用被極大的貶低和忽視,以至在研製戰斗機時甚至提出不裝航炮;
5.認識到了航空電子設備在提高武器裝備效能中的地位,加大了在航空電子設備上
的投入。
飛機設計師們就是按照上述這些作戰思想和想法研製了第二代戰斗機。這一代戰斗
機的最大平飛速度達到了2倍音速。採用大推力渦輪噴氣發動機,開始裝備獨立的航空電
子設備系統,如單脈沖雷達、導航計算機、慣性導航系統等等。第二代戰斗機具有全天
候作戰能力,裝備了中距空空導彈,而且兼顧對地攻擊,對地攻擊能力較強。第二代戰
斗機的機載電子設備和武器系統的性能有了較大改進,飛機的重型化傾向明顯。
第二代戰斗機參加了越南戰爭和其它的一些局部戰爭,接受了實戰的考驗,結果卻
發現它們並不能滿足實戰的要求,因為作戰方式和以前預想的已經發生了很大的變化。
高空高速並不是空戰的主要范圍,因此第二代飛機的性能優點並不是決定空戰勝負的決
定性因素。
第二代戰斗機的主要代表機型有前蘇聯的米格-21和米格-23以及美國的F-104和F-4
,它們各自形成了「輕-重」搭配的系列戰斗機格局。目前美、俄兩國的第二代戰斗機早
已經退役,但是在廣大的發展中斗橋國家第二代戰斗機仍然在廣泛的使用,例如法國的「幻
影」III、「幻影」F1和瑞典的Saab-37等等。
5. 二代機與三代機的區別是什麼
F15E「攻擊鷹」雙重任務戰斗機的處於過渡階段的座艙系統,保留了部分傳統電氣化機械儀表。
相對於二代機:
一、技術上的代差:發動機推重比上升至7-8的水準,發動機由渦輪噴氣時代向渦輪風扇時代躍遷,更加的省油,無故障時間從數十分鍾、數小時延長至數十小時乃至先進型號的數百小時。
飛控系統逐步換裝電傳飛控系統(這個有待商榷,因為F-14採用的是機械繫統,F15早期型號也是機電混合系統、梟龍也是機電混合系統,他們本質上都是三代機);換裝新一代自主防衛系統和空對空導彈以及雷達電子火控系統,脈沖多普勒雷達走向成熟並發展到頂峰(二代機的雷達極不成熟,可靠性與穩定性都很差),相控陣體制雷達開始出現和引入;座艙開始玻璃化,逐步取消模擬式機械儀表,信息融合和戰役戰術信息系統(C3I開始植入)開始植入戰斗機的電子系統,集成化、模塊化的軟體系統開始出現在戰斗機的軟體系統中,戰斗機軟體化的時代終於到來,最大程度上減少飛行員的額外作戰負擔,集中精力用於使用武器和控制飛行;飛機的感測器時代已經到來。手不離桿操作開始走向成熟,飛行控制與火力控制的逐漸有機結合到一根操縱桿上大大減輕了飛行員的作戰負擔,提高了作戰效率!INS和數據鏈的快速發展和走向成熟提高了低空、超低空飛行作戰和夜間飛行作戰的安全性,並提高了任務效率,為遠程突襲和跨晝夜作戰以及超低空突防等新型作戰樣式奠定了堅實的技術基礎!
氣動布局和飛行模式由高空高速轉變為中、低空亞音速行含,更強調機動性,三角翼時代逐步向翼身融合時代邁進;開始涉及減小戰斗機的雷達反射截面積,初步涉足隱身領域;中距空戰走向成熟,遠距空戰初現端倪;鈦合金、鋁鋰合金、復合材料開始在飛機上大規模應用(雖然相比四代機-俄羅斯、美國標准五代機還是比較少);單次飛行最大滯空時間由數十分鍾至1-2小時,達到2-3小時(不同型號略有不同),轉場航程從近千公里到2000公里向3000公里以上逐漸發展。空中加油技術開始走向成熟。
二、作戰理念的代差:更強調空中優勢任務能 力而非單一的空戰檔叢笑;從高空突襲轉變為低空突防(主要原因在於地對空導彈的巨大進步,SAM-2、S300等新老一代地對空導彈對高空飛行的飛機構成了巨大威脅,即使是SR71這樣的飛機也難以逃脫);從快速攻擊轉變為更強調打擊精度和軟殺傷(電子干擾等);從簡單近距離空戰和不成熟的中距空戰向遠、中、近結合的全面空戰理念發展,陸海空結合,以空中優勢為主的大空軍戰術理念開始成為戰爭的主旋律,空軍戰斗機第一次以主角的形式出現在綜合戰場上(非單純海戰、空戰);全能型戰斗機逐漸成為主角,例如F15E和蘇30MK。對地攻擊精確制導無武器逐步取代掛架上的自由落體炸彈。
三、後勤維護的差異:戰場維護自動化,故障檢測儀器儀表化,絕大部分故障檢測逐漸交由機載電子設備自動完成,減輕地面維護設備壓力,單位飛行所需的維護小時數大大降低和維護成本逐步提高(原因在於電子設備的軟硬體維護成本逐步增加),機動維護和快速保障成為航空基地地勤面臨的一大挑戰。戰斗機的開口率逐步提高,模塊化後勤維護與設計理念開始出現並快速發展。空地時時數據傳輸數據系統開始出現並走向成熟,後勤訓練開始模擬化和數字化,逐步減少實機基礎性飛行訓練,交由地面模擬器,把時間交給戰術和實戰性訓練,提高飛行訓練的實用性和戰術效率!
以上是第三代戰斗機(美俄標准第四代,代表機型F16、蘇27)和第二代戰斗機(美俄標准第三代,代表機型米格23、F-4、米格21)相比的變化與進步,細微差別以後補充!
力而非單一的空戰;從高空突襲轉變為低空突防(主要原因在於地對空導彈的巨大進步,SAM-2、S300等新老一代地對空導彈對高空飛行的飛機構成了巨大威脅,即使是SR71這樣的飛機也難以逃脫);從快速攻擊轉變為更強調打擊精度鄭消和軟殺傷(電子干擾等);從簡單近距離空戰和不成熟的中距空戰向遠、中、近結合的全面空戰理念發展,陸海空結合,以空中優勢為主的大空軍戰術理念開始成為戰爭的主旋律,空軍戰斗機第一次以主角的形式出現在綜合戰場上(非單純海戰、空戰);全能型戰斗機逐漸成為主角,例如F15E和蘇30MK。對地攻擊精確制導無武器逐步取代掛架上的自由落體炸彈。
三、後勤維護的差異:戰場維護自動化,故障檢測儀器儀表化,絕大部分故障檢測逐漸交由機載電子設備自動完成,減輕地面維護設備壓力,單位飛行所需的維護小時數大大降低和維護成本逐步提高(原因在於電子設備的軟硬體維護成本逐步增加),機動維護和快速保障成為航空基地地勤面臨的一大挑戰。戰斗機的開口率逐步提高,模塊化後勤維護與設計理念開始出現並快速發展。空地時時數據傳輸數據系統開始出現並走向成熟,後勤訓練開始模擬化和數字化,逐步減少實機基礎性飛行訓練,交由地面模擬器,把時間交給戰術和實戰性訓練,提高飛行訓練的實用性和戰術效率!
以上是第三代戰斗機(美俄標准第四
6. 一代機、二代機、三代機、四代機的定義是什麼
第一代噴氣戰斗機:試驗型飛機
第二代噴氣戰斗機:採用後掠翼
第三代噴氣戰斗機:超聲速時代的到來
第四代噴氣戰斗機:高機動性能
第五代噴氣戰斗機:低可探測性和超聲速巡航
五代戰機詳細介紹:
第一代噴氣戰斗機:試驗型飛機
美國人的新觀點認為,第一代噴氣式飛機主要是一些試驗型飛機,並未打算直接投入作戰。產生年代大約在20世紀30~40年代。
世界上第一種真正的噴氣式戰斗機是亨克爾公司研製的He280雙發戰斗機,首飛時間是1941年3月30日。He280戰斗機的特點是採用了先進的三輪車式起落架和壓縮空氣驅動的彈射座椅,但是它的機體還屬於活塞螺旋槳時代。
梅塞施米特Me262戰斗機最初的設計方案採用平直機翼,發動機安裝在機翼中段內。然而,由於發動機直徑增加,機翼中裝不下,不得不安裝在機翼下的吊艙內。由於Jumo004渦噴發動機的推遲交付和其它一些因素,導致Me262戰斗機直到1944年夏末才投入作戰。因此,Me262戰斗機對戰爭的結果並未產生多少影響。
英國的第一種噴氣式戰斗機是格羅斯特飛機公司生產的「流星」,1943年3月5日首飛。原型機採用了德•哈維蘭•哈福特生產的H.1渦噴發動機作為動力,但生產型飛機採用了羅羅公司的惠特爾W.2型發動機。令航空歷史學家有些失望的是,「流星」和Me262戰斗機從未在空中交戰,都如流星一樣一閃而過。
第二代噴氣戰斗機:採用後掠翼
第二代噴氣式戰斗機的主要特點是採用後掠翼,飛行速度為亞聲速,代表機型有米格-15和F-86等。
在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前,飛機設計師們就通過改進機體外形來發揮噴氣發動機的潛力,尋求戰斗機的最佳性能。第二代噴氣式戰斗機最重要的創新是採用了理想的後掠翼,以達到減小跨聲速阻力和提高飛行速度的目的。
像F-86、米格-15、J-29、霍克公司的「獵人」和格魯曼公司的F9F「黑豹」及「美洲虎」等這些飛機都具有跨聲速的飛行速度。這些型號的飛機,由於採用了新型的推進控制裝置、改進的彈射座椅和更好的增壓座艙,並進一步優化了氣動布局,因此,它們在大速度和高過載狀態下,依然是一個穩定的機炮武器發射平台。
瑞典薩伯公司生產的J-29「飛行圓筒」是在西歐投入服役的第一種後掠翼噴氣式戰斗機,於1948年9月1日首飛。薩伯公司製造了大約660架J-29戰斗機,這充分說明了一個小國家可以裝備同時代性能最好的前線噴氣式戰斗機。
第三代噴氣戰斗機:超聲速時代的到來
第三代噴氣式戰斗機表明了超聲速飛行時代的到來,各種先進的空空導彈和大功率渦輪噴氣發動機或早期的渦輪風扇發動機等新設計、新性能裝備在迅速普及。美國的第三代戰斗機還包括「百字頭」系列,即第一種投入作戰的美國超聲速戰斗機F-100。從1951年到1956年,在6年時間里,戰斗機和發動機的設計有了巨大的飛躍。當時,世界上有近10種型號的戰斗機陸續問世:北美飛機公司的F-100、康維爾公司的F-102和F-106、洛克希德公司的F-104、麥克唐納公司的F-101、蘇聯的米格-19、達索公司「幻影」Ⅲ、薩伯公司的「龍」和英國電氣公司的「閃電」。
這些噴氣式戰斗機在設計方面突飛猛進,具體表現出許多先進的技術特點:三角翼、更大後掠角的後掠翼、更大功率和更高效率的噴氣發動機、先進的火控雷達和導航系統以及可接受空中加油等。後來,這一代戰斗機採用了更加復雜的技術,擁有了更先進的作戰性能,如共和飛機公司的F-105、麥道公司的F-4、米高揚設計局的米格-21、米格-25和薩伯公司的Saab-37「雷」等戰斗機均屬於這一代。
正當速度、高度和火力不斷增加的時候,第三代噴氣式戰斗機在越南戰爭和中東戰爭中仍然面對著慘痛的作戰教訓。在越南戰爭中,越南空軍採取的戰術遏制了美國空軍的優勢,使相對陳舊的米格-17和米格-19戰斗機與較新型的米格-21戰斗機聯手,主導了空戰。
第四代噴氣戰斗機:高機動性能
超南戰爭對戰斗機的研製產生了強大的推動力。戰爭中的教訓與剛剛浮現的數字式電子計算機密切結合,不僅融入到設計和生產過程中,而且融入到新型飛機設計方案中。所導致的結果是在第四代戰斗機研製方面不斷追逐更先進的技術:格魯門公司的F-14、麥道公司的F-15、通用動力公司的F-16、麥道公司的F/A-18、達索公司的「陣風」、歐洲戰斗機公司的「台風」、米高揚設計局的米格-23和米格-29、薩伯公司的JAS.39「鷹獅」和蘇霍伊設計局的蘇-27等。這些非常出眾的戰斗機廣泛地採用了高推重比的發動機、更高性能和更高可靠性的電子設備、電傳飛行控制系統、零高度彈射救生能力、改進的武器和數目不斷增加的機載計算機。
這些新型戰機日益增加的成本進一步令軍事預算緊張,結果導致飛機逐步改進發展,不僅要承擔空對空作戰任務,還要執行空對地攻擊任務。同時,各家飛機公司及其一些國家藉助於聯合研製,來減少研究和發展風險,提高戰斗機性能。
在這些第四代戰斗機中,美國的F-15和F-16相對出現得早一些,由於許多年掌控著空中優勢而確定了聲譽。當其他國家研製的第四代戰斗機出現時,美國戰斗機憑借著在雷達、發動機性能和改進空對地能力(包括夜間、全天候和精確攻擊)方面所具有的明顯進展,繼續維持著領先地位。
即使伴隨著這些改進,美國及其盟國的第四代戰斗機卻不得不面對著蘇-27、米格-29和米格-35戰斗機的嚴峻挑戰。例如,在2004年初舉行的「對抗印度」空戰演習期間,印度空軍訓練有素的飛行員駕駛蘇-30K戰斗機,令美國F-15戰斗機的空中優勢受到了置疑。與此同時,第四代戰斗機還面對著更加先進的、以兩位數字命名的地對空導彈(如SA-14)的地面威脅。
第五代噴氣戰斗機:低可探測性和超聲速巡航
目前,真正的第五代噴氣式戰斗機有——F-22A「猛禽」和F-35「閃電Ⅱ」,它們從根本上改變現代空戰的概念。通過裝備第五代戰斗機,美國空軍在空中優勢戰機方面確立了一個真正的「代溝」(即拉開了「一代」之差)。
第五代戰斗機的性能特點可以用4S來概括,即:「隱身、超音速巡航、超機動和短距起降」,其中具備革命性的就是隱身性能。隱身性能依賴於外形、材料和內部武器艙,即使是裝備完全的作戰配置,戰斗機依然只有非常低的雷達反射截面積。美國的第五代戰斗機利用了此前為B-2轟炸機和AGM-129「先進巡航導彈」所發展的隱身技術。對於那些單純憑借機動性取勝的戰斗機,這種幾乎看不見的作戰能力決定了第五代戰斗機平台發展中最為重要的革命性部分。
不過隱身性能只是飛機作戰性能一個因素,過分的強調隱身性能反而對飛機的其他性能如機動性能造成負面影響,所以第五代戰斗機盡可能在各個作戰指標之 間取得一定的平衡,其中最典型的就是F-22戰斗機。當年美國空軍的ATF計劃催生了YF-22、YF-23兩款技術驗證機,YF-23比YF-22隱身性能更好,其原因在於YF-22的後緣前掠角為17度,與前緣後掠角並不一致,這樣就造成機翼、尾翼的邊緣並不平行,所以其強波束反射只能控制在8個角度左右,相比之下,YF-23的機翼、尾翼平行,強波束反射控制可以在4個以內。但YF-22的設計增加了機翼面積,降低了翼荷,提高了飛機機動性能;而 YF-23在機動性能方面付出了更多的代價。最終憑借更好地兼顧了隱身與機動性之間的關系,YF-22得以擊敗YF-23,成為美國空軍的新一代戰斗機。
第五代戰斗機另一個特別重要的優點是非常容易維護。以每飛行小時為例,早期的F-117A攻擊機的隱身維護需要55個工時,而第五代戰斗機的隱身維護在成熟階段將只需要幾分鍾。
參考:搜狐軍事--世界戰斗機劃分標准解讀:第5代戰機可用4S概括
http://mil.sohu.com/20110107/n278735340.shtml
7. RF-4C偵察機
F-4「鬼怪II」(Phantom II)是美國麥克唐納公司(後合並為麥克唐納·道格拉斯公司,現已並入波音)在50年代為美國海軍研製的遠程全天候艦隊防空戰斗機,後來也被美國空軍大量採用,目前已從美國空軍和海軍鎮鄭談退役,被F-15、F-16、F-14、F/A-18等新一代戰斗機所取代。F-4自1960年5月投產,至1981年停產共生產了5195架,有十幾種改型。除美國空、海軍外,還被英國、德國、日本、伊朗、希臘、土耳其、西班牙、埃及、以色列和韓國等國家空軍選用。
點擊查看:F-4戰斗機中東戰史 | 航母彈射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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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機是美軍第一種真正具備全天候作戰能力、且大量裝備部隊使用的多用途戰斗機,是戰後第二代戰斗機的典型代表,具備當時各國空軍追捧的「多用途」特性,設計與使用上強調兼顧空戰與對地攻擊任務。該機同時為海軍與空軍採用,這在美軍裝備史上也是極為罕見的。該機也是我空軍的老對手,在越戰期間曾多次與我軍殲擊機發生空戰,雙方互有勝負。
1952年,美海軍要求麥克唐納公司研製御碰一種艦載超音速戰斗轟炸機,1954年10月正式訂購兩架原型機,稱AH-1。1955年海軍修改了設計要求,改為艦載防空戰斗機,軍用編號為F4H-1(上圖)。1956年開始設計工作,第一架原型機於1958年5月首次試飛,生產型於1960年正式投產,1961~1962年開始交付。1961年美國空軍也決定選用,飛機的編號隨即統一改為F-4。
設計思想
朝鮮戰爭結束後,空戰理論與戰斗機裝備技術水平均有了長足的發展。在越戰前,主流的戰斗機設計思想包括如下要點:
1. 認為飛機的大速度是決定空中優勢的主要因素。為了保證飛機具有大速度, 必須竭盡一切努力減小阻力,甚至不惜犧牲爬升率和機動性。F-104、米格-21就是典型的範例。到了研製F-4的時候,飛行控制與發動機技術相比起研製前兩種戰斗機的時候已經有了很大改善,因此比F-104、米格-21的情況要好些,但格鬥性能仍然無法與之前的F-86、米格-17等輕型戰斗機相比。
2. 主張研製多用途戰術戰斗機, 要求飛機兼有空戰和對地攻擊能力, 即主張研製戰斗轟炸機,而不再像以往那樣研製單純的防空截擊機或專用對地攻擊機。叢圓最終F-4的確兼備了這兩種作戰能力,但在發動機推力有限、氣動設計未盡完美的前提下,強求對地攻擊能力反倒拖累了整體飛行性能,特別是攜帶對地武器時無法有效的與敵方戰斗機交戰。
3. 為對抗裝備大射程對空/對地制導武器的敵機,截擊機的戰術被設想為利用速度優勢追趕或快速逼近目標, 並利用先進的火控武器系統(以使用半主動雷達制導空空導彈為突出特徵)在盡可能遠的距離上將敵機殲滅。但由於火控與武器技術水平的限制,這一構思未能在F-4上有效的實現。
4. 為實現2、3兩點指標,新研製的戰斗機必須具有較大的航程。同時,為F-4研製的先進火控系統操作較為復雜,因此必須配備雙人機組(飛行員與武器操作員)。這意味著F-4的體積、重量會比之前的戰斗機有很大的增長,而氣動、飛控和發動機技術卻沒有相應幅度的增長。
5. 認為截擊機同時投入戰斗的飛機數量將減少,實施攻擊時機動動作「平直化」,力求一次攻擊來結束戰斗。於是當時認為格鬥性能的下降是可以接受的。
6. 忽視航炮的作用。有人認為空空導彈出現之後,航炮作為一種武器已沒有前途。當時幾乎所有新研製的戰斗機,包括F-4,都沒有裝航炮。很快這一決策被實戰證明是極為錯誤的。
7. 不重視飛行員在空戰中的作用。有人認為飛行員不需要學會判斷空中情況,而是由地面指揮所代替他們下決心。
飛機設計師們就是按照以上這些想法研製了包括F-4在內的第二代噴氣式戰斗機。這代飛機的最大速度達M2左右、有的甚至達M3, 機載電子設備和武器系統的性能均有較大的提高, 重視對地攻擊能力, 「重型化」傾向明顯。從其航空技術水平和飛機的性能來看, 確實比第一代戰斗機有了明顯的提高和發展。但在60年代後期開始進行的越南戰爭和其他局部戰爭中, 第二代噴氣式戰斗機的使用效果( 尤其是空戰使用),並不理想。從某種意義上來講, 它在發展方向上走了一段「彎路」。這主要是因為實戰中的空戰作戰方式與原先設想的有很大的差別。
空戰的高度范圍不是擴大了, 而是縮小了。這一情況引起了研究局部戰爭經驗的專家們的特別注意。朝鮮戰爭中, 戰斗機的空戰曾發展到平流層。而越南戰爭中, 戰斗機的使用高度不超過9000米。這一方面是由於戰術航空兵遂行的任務性質決定的。轟炸機為避免進入防空導彈的毀傷區, 多半在低空活動, 擔任掩護的戰斗機也必須降低高度。另一方面,空戰實踐說明, 飛行員能目視觀察到3600米以內距離的機動目標, 因而轉彎半徑不大於1800米較有利。在9000米以上的高度, 第二代飛機想以這樣的盤旋半徑實施不損失高度的速度機動是不可能的, 所以高度也受到限制。越南戰爭中空戰格鬥一般發生在1500~4500米高度范圍內。
在局部戰爭中, 空戰的速度范圍也並不大, 盡管雙方都具有速度超過M2的戰斗機,但經常進行空戰的速度范圍是M0.5~-0.9。這一方面是由於空戰開始的高度低, 飛機的速度受到結構強度的限制。另一方面是由於當時戰斗機的超音速機動性能甚差, 想在速度超過音速時獲取機動性的優勢是很困難的, 因而也只能進入亞跨音速范圍。局部戰爭的經驗也證明。大部分空戰仍是在雙方目視能見度的近距離范圍內進行的, 摧毀目標還須從後半球攻擊來實現。空戰中被擊落的飛機中約有三分之二是被空空導彈擊毀的, 三分之一是被炮彈擊毀的。在中東戰爭中, 空戰格鬥的比例更大, 飛行員經常能有效地使用航炮。局部戰爭還證明, 協同仍是至關重要的, 戰斗機的絕大多數空戰都是編隊空戰。飛行員的素質對空戰的結果仍有決定性影響。
F-4服役後參與幾次局部戰爭的實戰經驗說明, 盡管該機取得了相當不錯的戰果,但由於設計時脫離實際,過度追求高空大速度飛行性能,以及遠距離作戰能力,令其在戰斗中多次受挫。正是由於第二代戰斗機研製時對作戰環境的樣式與實際情況有很大差別, 所以在實戰中不可能取得預期的戰果。
代號F3H-G的概念模型,注意外形上有許多和F-4不同的地方,且沒有配備武器操作員。
結構特點
為滿足對前所未有的高指標,F-4在設計上有著許多出眾之處。
該機機翼為懸臂式下單翼。翼根翼型為NACA 0006.4-64(修形)、機翼折線處為NACA 0004-64、翼尖為NACA 0003-64(修形)。前緣後掠角45°,平均相對厚度5.1%,翼尖相對厚度3%,安裝角1°,外翼上反角12°。前緣有鋸齒。機翼為全金屬結構,外翼可折起(海軍型)。中翼和內翼為一貫穿機身的雙梁抗扭盒式整體結構,抗扭盒又是整體油箱,容積達2380升。前、後梁位於15%和40%弦長處,由大鍛件機械加工製成。蒙皮為帶肋整體壁板,由6.35厘米厚板機加工製成。後梁之後還有一根由鍛件加工的輔助梁,用以分擔部分主起落架和減速板載荷。外翼也是雙梁結構,梁位於15%和40%弦長處,並與內翼連接。外翼蒙皮厚7毫米,翼尖2.5毫米。蒙皮材料多用7178鋁合金,鍛件用7079鋁合金。機翼後緣為整體鋁合金蜂窩結構,後緣襟翼和副翼為帶鋁合金蜂窩結構後緣的金屬結構,後緣襟翼和副翼為帶鋁合金蜂窩結構後緣的金屬結構。副翼只能向下偏轉30°。上翼面的擾流板可向上偏轉45°,橫側操縱時兩者協調動作,由兩套獨立的液壓系統操縱。後緣襟翼和外側前緣襟翼都有附面層吹除裝置。後期的E、F型改用前緣縫翼,取消吹氣裝置。機翼下側起落架艙後方有一塊液壓驅動的減速板。
全金屬半硬殼式機身結構,分為前、中、後三段。機身前段主要包括座艙、前起落架艙和電子設備艙,構件多為鈑金件、承力部位採用鍛鑄件。為防止變形,進氣道採用很多橫向隔框,進氣口前緣為鍛件,經化學銑切製成。中段有發動機艙和油箱艙。與機翼連接的承力框為整體件,由鋁鍛件機加工製成。油箱艙在發動機艙上方,採用雙壁結構導入空氣進行冷卻。靠近發動機的結構大量採用鈦合金。後段廣泛採用鈦和鋼,下側為雙壁結構,用空氣冷卻。由於當時還沒有在戰斗機機體上採用較多份額的復合材料,F-4的重量居高不下,對飛行性能有著負面影響。
F-4曾是美國空軍雷鳥飛行隊及海軍藍天使飛行隊的表演用機。
懸臂全動式整體平尾,下反角23°,以避開機翼尾流(英國的K和M型下反角為15°)。平尾前緣增加了縫翼。由於處於發動機燃氣流中,平尾採用鋼質肋骨和桁條。鈦合金蒙皮和鋼質蜂窩後緣。美國空軍F-4飛機在使用過程中,發現平尾搖臂出現裂痕,結果迫使美國1600多架F-4飛機和其它國家600多架F-4飛機全部停飛檢查,後經查明原因是材料的環境適應性差,對應力腐蝕比較敏感。可收放前三點式起落架。前起落架為雙輪,無內胎,有減擺器和轉向機構,向後收入機身。主起落架為單輪,向內收入機翼。艦載型彈射起飛時,前起落架伸長。有著陸鉤。
兩台通用電氣公司的J79-GE-17加力式渦輪噴氣發動機,該發動機是美國最為著名的渦噴發動機,發展了多種改型,裝備於多個型號的美軍作戰飛機。單台加力推力79.6千牛(8120公斤),耗油率0.2千克/牛頓·小時(0.84千克/公斤·小時)。機內總載油量7022升。腹下可掛一個2270升副油箱,翼下可掛一對1400升副油箱。有空中加油裝置,也可掛夥伴加油吊艙。
座艙布局為串列式,兩套操縱系統,有彈射座椅。機頭相對下垂,保證以一定迎角飛行時的視野,同時也有利於對地攻擊。3套獨立的206×105帕(210公斤/厘米2)液壓系統。冷氣系統用於開閉座艙蓋,伸長前起落架支柱和伸出應急沖壓渦輪。主電源為交流發電機,沒有電池。
下圖為F4H-1在航母上進行測試
火控系統
機載設備包括CPK.92A/A24G-34中央大氣數據計算機,AN/ASQ-19(B)通信-導航-識別系統,MS25447/MS25448計數器式加速表,AN/APQ雷達高度表,AN/AJB-7全高度轟炸系統,AN/ASN-64A導航計算機,AN/AJB-63慣導系統,AN/ASQ-91武器投放系統,AN/ASG-26前置角計算光學瞄準具,AN/APR-36、-37雷達尋的和警戒系統,AN/FSA-32自動火力控制系統,AN/APQ-120火控雷達,AN/ARW-77 AGM-12控制系統,TD-709/AJB-7程序計時裝置,ID-1755/A備用姿態參考系統,KB-25A瞄準照相槍。
F-4B/C使用的AN/APQ-72機載截擊雷達屬Aero-1A火力控制系統的一部分。主要特點為圓錐掃描、脈沖加連續波。圓錐掃描方式的缺點是測角精度較差、抗干擾能力不好,因此使用脈沖方式完成對目標的跟蹤。除雷達外,Aero-1A系統還包括AN/APA-157導彈制導雷達,AN/AAA-4紅外搜索與跟蹤設備,Aero-1A導彈發射裝置和大氣數據計算機。紅外裝置裝在機頭下方,作用距離為30千米。雷達天線為拋物面型,液壓驅動。該雷達具有較好的抗干擾能力。但由於大部分採用電子管電路,故體積、重量和維護性能較差。
AN/APQ-120雷達是西屋電氣(Westinghouse)為F-4各型飛機研製的雷達序列中的最後一個型號,採用脈沖連續波體制。1967年至1980年已生產2000部,現在的APQ-120已用新的數字計算機改進。從AN/APQ-72到AN/APQ-120的每一代都著重在改進性能和增加功能,特別是想把空對空工作狀態與空對地工作狀態結合起來。AN/APQ-120是一部多功能雷達,大量採用了晶體管電路和固體電路,在相參接收和多普勒技術應用上也取得一些進展。天線口徑為70×62.3平方厘米,重量290千克。帶數字計算機的新型APQ-120屬AWG-10A火控系統。
武器包括一門M61A1六管加特林機炮(部分早期型號沒有裝機炮,後來根據實戰經驗,外掛或者加裝了機炮),6枚「麻雀」III或4枚「麻雀」III和4枚「響尾蛇」空-空導彈。F-4戰斗機共有9個外部掛架:機身下前後成對排列4個半埋式「麻雀」空對空導彈掛架,每個可掛1枚「麻雀」導彈,後一對掛架也可各掛2枚「響尾蛇」空對空導彈。機身下中間掛架使用Aero-27A彈射炸彈架,可以吊掛核武器、炮艙、2273L副油箱或多彈彈射炸彈架;機翼下內側掛點使用的是LAU-17A掛架,可以掛1枚「麻雀」導彈或2枚「響尾蛇」導彈,也可以掛1個三彈彈射式炸彈架(用於掛各種炸彈);機翼下外側掛點使用的是MAU-12掛架,可掛1400L副油箱,或使用三彈彈射式炸彈架掛載各種炸彈。最大外掛重量為6042kg。表2.1是機身中央掛架和機翼下各掛架和各種武器的轉接裝置(過渡梁)。
對地攻擊軍械載荷最大達7250千克,包括各型AGM-12「小鬥犬」無線電遙控導彈、AGM-62A「白星眼」電視炸彈、AGM-45「百舌鳥」反雷達導彈、AGM-65A「幼畜」電視炸彈、AGM-78B標准反輻射導彈、核彈、各種常規炸彈和火箭彈等。
「鬼怪」攜帶武器的多樣性對其執行對地攻擊任務極為有利。1972年,在「後衛」戰役中,14架F-4「鬼怪」式戰斗轟炸機投擲了24枚激光制導炸彈,成功摧毀了越方嚴密防守的清化橋。此後,美軍使用了22枚激光制導炸彈和7枚電子光學制導炸彈,將杜梅大橋徹底炸毀。上述戰例成為了精確對地打擊的典型範例。
主要武器與火控
AIM-7「麻雀」是西方國家在1950年代至1990年代間最主要的超視距空戰武器,是一種中程半主動雷達制導的空對空導彈,F-4在空戰中就主要倚仗這一導彈與AIM-9「響尾蛇」導彈的組合。它現在仍在許多國家服役中,但更先進的AIM-120先進中程空對空飛彈正逐步取代它。「麻雀」導彈自1946年開始研製,到今年正逢花甲。60年間,「麻雀」導彈相繼發展有12個型別,不斷改進更新,頗顯老當益壯。F-4在越戰時大量使用了「麻雀」III改型,在目視范圍外大約20公里的距離擊落了極少量的敵機,當時這種空空導彈的命中率只有9%,戰果平平。造成當時麻雀導彈戰果不佳的原因除了導彈的性能不好外,機載雷達的探測距離近也是一個主要因素。隨著導彈技術、機載雷達探測技術的進步,到70年代末,空空導彈的速度、射程、機動過載等主要戰術、技術指標得到了進一步提高,同時,機載雷達發現目標的距離亦達到100公里以外,這為超視距空戰提供了有利條件,並在此後的幾次局部戰爭中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如在1982年5月的中東戰爭中,以色列戰斗機採用超視距戰法用AIM-7F擊落阿方10多架飛機,占擊落敵方飛機總數的20%,初步形成了超視距空戰的樣式。這一空戰樣式在海灣戰爭中達到了頂峰,共擊落敵機達26架,包括4架先進的米格-29,這一數量占擊落敵機總數的69%。在美軍,現役的「麻雀」空空導彈主要有AIM-7F「麻雀」和AIM-7M「麻雀」。「麻雀」導彈彈長3.66米,彈徑203毫米,最大飛行馬赫數2.5,最大射程45公里。
F-4E戰斗機是F-4各型飛機中最早裝備固定機炮的型別。早期的F-4戰斗機沒有安裝固定機炮,但可攜帶炮艙。F-4E的M61A1型20mm加特林炮和供彈系統固定炮架上,炮架位於機身中心線上。炮架的上部支架安裝供彈系統,下部Y形架及後支架安裝機炮。Y型架和後支架與炮架懸掛固定,後支架上有水平和俯仰調節器。這種結構簡化了機炮系統在飛機上的安裝與調試工作。機炮採用液壓馬達傳動,其功率要求為:當機炮射速4000rds/min時為71.9L/min(84.4kg/cm2;當機炮射速6000rds/min時為107.9L/min(118kg/cm2)。機炮旋轉的加速和減速時間為0.5s,壽命為120000rds,故障間平均發數(MRBF)為10000rds,預檢修期為15000rds。進彈機帶有裝彈機供在地面上往彈箱內裝彈使用,所以往彈箱內裝彈時不需要專門的外場設備。往彈箱內裝彈時裝彈機驅動彈帶,使其進入進彈機,彈帶通過進彈機後彈鏈被除去,炮彈被送入彈箱。
F-4E尚未採用平視顯示器。該機採用的ASG-26瞄準具有空對空和空對地兩種工作狀態,可通過光學顯示部件上的狀態選擇開關進行選擇。選定工作狀態後,再通過轟炸/武器投放開關、武器選擇開關和其他開關選擇各種攻擊方式。1、空對空狀態。是一種機炮攻擊狀態,瞄準具計算出前置角,並以光環的形式顯示給駕駛員。駕駛員操縱飛機使光環跟蹤並套住目標,此時機炮的射擊方向指向目標的未來位置。2、空對地狀態。根據預先裝定的高度、俯沖角以及目標距離等算出下沉角,並使光環按此角下沉。攻擊時使光環的中心光點與目標重合,穩定跟蹤一段時間後即可投放武器。
F-4E採用AN/APQ-120火力控制雷達是在APQ-72、APQ-100和APQ-109雷達的基礎上研製的設備。把脈沖搜索雷達、連續波制導雷達和目標截擊計算機三部分結合在一個裝置中。天線尺寸從APQ-109的直徑79cm減小到69.9cm×62.3cm,但作用距離沒有降低。由於廣泛地採用了固體器件,因此提高了可靠性,而且體積減小,重量減輕。AN/APQ-120雷達有7種工作狀態:即「關機(OFF)、「准備」(STBY)、「空對空」(A/A)、「空對地」(A/G)、「天線固定」(CAGE——天線軸固定在武器基準線上)、「自檢測1」(BIT1)和「自檢測2」(BIT2)。其中只有「空對空」、「空對地」和「天線固定」3種是戰斗工作狀態。天線高低掃描有1行或2行兩種。顯示形式有下列4種:小范圍B型掃描(B-NAR);大范圍B型掃描(B-WIDE);小范圍PPI型掃描(PPI-NAR)和大范圍PPI型掃描(PPI-WIDE)。B型掃描用於空對空狀態,PPI型掃描用於導航和轟炸時的地形測繪狀態。3、在空對空狀態,雷達從A/A24G大氣數據計算機得到高度、真空速、真攻角等信息進行截擊計算。從AN/ASN?63慣導裝置或AN/AJB-7姿態參考和轟炸系統獲得控制天線所需的俯仰及滾動信息。從慣導裝置獲得偏流角。目標截擊計算進行截擊計算後,通過導彈發射架分別向AIM-7D/E「麻雀」導彈和AIM-9B/D/J「響尾蛇」導彈提供下列信號。
APQ-120雷達的顯示器組合包括顯示器和顯示器控制裝置兩部分。F-4E-48-MC(s/n71-236)以前的飛機,裝備IP-870/APQ-120(前座艙)和IP-871/APQ-120(後座艙)顯示器和C-7347/APQ-120顯示器控制裝置,在F-4E-48-MC以後的飛機上,把上述裝置改裝為多感測器顯示器組合(MSDG)OD-67/APQ-120。它包括IP-1093/APQ-120E(前座艙)和IP-1094/APQ-120E(後座艙)顯示器以及C-8909/APQ-120E顯示器控制裝置。OD-67/APQ-120多感測器顯示器組合除作雷達顯示器外,還有顯示電視圖像的功能。因此,在同一個陰極射線管上,由狀態開關控制,或顯示雷達圖像,或顯示電視圖像。IP-1093與IP-870顯示器的直徑一樣。但IP-1094比IP-871顯示器在長、寬各增大了19.05mm,因此顯示器的面積增大了1倍,作雷達顯示器用時有925條縱向掃描線;作電視圖像顯示器時有525條水平掃描線。因此,顯示的雷達圖像比原來的直儲顯像管的畫面更清楚。電視圖像的輸入來自AN/ASX-1光/電目標識別系統、AGM-65A/B「幼畜」空對地導彈或GBU-8/B、GBU?9/B等制導炸彈。ASX?1系統用IP-1093或IP-1094作顯示器(AN/APQ-120雷達不工作時)。APQ-120雷達和ASX-1系統也可以同時工作。此時前座艙的IP-1093/APQ-120E作雷達顯示器,後座艙的IP-1094/APQ-120E作ASX-1系統的顯示器。反之亦可。當發射AGM-65A/B「幼畜」導彈、AGM-62「白星眼」制導炸彈和GBU-8/B、GBU-9/B制導炸彈時也使用OD-67/APQ-120作顯示器。而「幼畜」導彈發射後的操縱使用4504A/ARW-77(「小鬥犬」導彈控制器的改進型)控制器。從F-4E-36-MC(S/n 67-342)到F-4E-45-MC(S/n 69-7588)的一部分飛機進行了改裝,增加了AN/ASQ-153(V)電/光目標指示系統。它與AN/AVQ-23(V)-2激光指示器組合在一直,用激光照射目標,增加了制導激光制導武器的能力。能把本機或僚機發射的AGM-65C導彈或GBU-10/B、GBU-10A/B、GBU-10B/B、GBU-11/B和GBU-12/B等制導炸彈導向目標。
F-4E使用的AN/ASQ-91是一部計算武器彈道用的模擬計算機。其主要輸入信號有:(1)AN/ASN-63慣導裝置輸出的地速、垂直速度、方位、機頭真方位、航跡、離地高度、垂直加速度等各種信息;(2)AN/APQ-120火力控制雷達的測距信息和雷達十字線跟蹤信息;(3)「低空轟炸/武器投放」開關選擇的狀態信息。ASQ-91計算機的輸出信息分別送給:(1)AN/AJB-7姿態參考和轟炸計算系統;(2)AN/ASA-32飛行控制組合(機頭方位誤差、相對方位、目標距離);(3)AN/ASG-26前置計算光學瞄準具;(4)向所選擇的武器掛架發出投放或發射信號。AN/ASQ-91計算機有6種工作狀態Mü?暗塗蘸湔?武器投放」開關進行選擇。(1)小角度減速投彈(LADD);(2)俯沖低空減速投彈(俯沖後進行低空減速投彈);(3)俯沖拉起投彈(Dive Toss);(4)目標定位轟炸(Target finding);(5)偏差(間接)轟炸(offset Bomb);(6)發射AGM-45反輻射導彈。發射AGM-45導彈時,AGM-45反輻射導彈把測出的電波源的相對角度(位置)輸入ASQ-91計算機,據此算出飛機的操縱信號,並送給AN/ASA-32飛行控制組合。ASQ-91計算機的控制可在前座艙和後座艙的武器投放操縱板以及後座艙的計算機控制板上進行。在計算機控制板上以30.5m的精度輸入目標距離、目標高度、投彈點的高度以及投彈點與目標的間距;以0.5s為單位輸入從投彈點到通過目標上空的時間差。此外,還輸入所投放武器的阻力系數。轉動游標縱向跟蹤和橫向跟蹤的指輪,使雷達顯示器上的十字線壓上目標。此時如果壓下目標插入(TGT.lns)按鈕,則AN/ASQ-91計算機開始計算。
左圖為越戰時一架攜帶炸彈的F-4E,該機是388聯隊的聯隊長座機,機身塗有相關標示條紋。AN/AJB-7姿態參考和轟炸計算系統是F-4E對地轟炸的大腦,作為全姿態參考系統解算導航的基本參數,投放普通炸彈和核武器時進行轟炸計算。在導航狀態中,AJB-7系統連續地計算出飛機的俯仰、滾動和航向姿態,並顯示在前座艙的姿態指引儀(ADI)上。在後座艙只在遙控姿態指示器上顯示俯仰和滾動姿態。AJB-7系統計算飛機姿態時的主要輸入信息來自AN/ASN?63慣導裝置。在計算飛機方位時根據羅盤系統控制器狀態開關的選擇,有3種情況;(1)羅盤。這是把AJB-7系統中的羅盤發射機的磁方位作為信息源的應急狀態。(2)陀螺方位儀。這是根據所選擇的AN/ASN-63或AN/AJB-7系統中的陀螺方位儀顯示器輸入而工作的狀態。(3)隨動狀態(Slave)。這是把羅盤發射機和陀螺方位儀顯示器的2種方位信息綜合使用的工作狀態。在轟炸狀態中,根據「低空轟炸/武器投放」開關的選擇,AN/AJB-7系統能進行下列6種轟炸:(1)上拋(Loft)轟炸。這種投彈方式用於攻擊防空火力強的目標。主要是投放威力大的核炸彈,但也可用於投放一般的武器。這種攻擊方式的操縱如下:載機水平進入目標,在接近目標前急躍升,在躍升過程中投放武器,此後載機繼續反轉脫離目標。美國在越南用這種方法發射AGM?45「百舌鳥」反輻射導彈攻擊地對空導彈陣地。通常「百舌鳥」導彈載機從低空接近目標,在地對空導彈射程外飛機拉起,以45°~50°的上拋角發射AGM-45導彈,載機向反方向脫離。這樣,即增加了AGM-45導彈的射程,同時載機的安全也得到了保障。在投放核彈時,為了獲得更長的拋物線彈道,通常在空氣密度小、阻力小的高空(如10670m)投彈。(2)即時越肩轟炸(INS O/S)。當所攻擊的目標位置不清時使用這種方法。飛機通過目標上空的同時開始半滾拉起,在機頭上仰角大於90°的某瞬間投出炸彈。主要用於投放核武器。(3)計時越肩轟炸(T.O/S)。用於轟炸已知坐標的目標。根據已知的目標坐標,預先裝定突防航線和突防速度,並選定轟炸參考點。在突防航線上通過目視或雷達識別參考點,並事先裝定好從參考點到目標的飛行時間。在正確地通過目標上空的同時開始越肩轟炸。通常使用核炸炸彈。對已知坐標的目標也可進行上拋轟炸。選用越肩轟炸是為了保證低空進入目標的突然性和投放空炸核炸彈。(4)直接轟炸(direct)。在俯沖中對目標投放武器。(5)計時水平轟炸(T-L)。用於轟炸已知坐標的目標。與計時越肩轟炸相似,只是在水平飛行中投放武器。(6)計時小角度減速轟炸(TLAD)。也叫小角度減速投彈(LADD)。與越肩轟炸一樣,低空突防和採用參考點。在預定的拉起點轉為45°躍升,在通過目標上空的同時投下帶減速傘的核彈。目前也常用於投放「蛇眼」等減速炸彈。
作戰方式
1965年, F-4到越南戰場, 使空戰進入了新階段。F-4裝備的較為先進的雷達火控及武器系統使其空戰攻擊能力與以往的美軍戰斗機相比有著大幅度的提高,特別是中遠距離的攻擊能力得到了空前的改善。其多用途能力明顯增強,既可以進行空戰,也可以勝任對地攻擊、乃至精確打擊的任務。
其典型的作戰方式為,
1、空對空截擊
火力配置是4枚AIM-7「麻雀」導彈,起飛重量為20900kg,作戰速度在M數2.2以下,升限21000m,以M數0.9~0.92的速度返航,作戰半徑為650km。
2、制空戰斗
火力配置是2~4枚AIM-9「響尾蛇」導彈和1個副油箱,起飛重量為20900kg,以M數0.7~0.91的速度巡航,滯空時間2h,在1830m左右的高度作戰5min。如果在戰斗前拋掉副油箱,則最大速度可達M數2.4。作戰半徑在925~1290km之間。
3、F-4C/D對地攻擊
火力配置是MK82和M117通用炸彈、AGM-12「小鬥犬」空對地導彈、LAU-3火箭彈發射器等空對地武器+3個副油箱,包括副油箱的總外掛物重量不超過6000kg。採用在12000m以上巡航飛行和在目標上空作5min低空超音速飛行的「高-低-高」作戰剖面時的作戰半徑為925~1290km;採用「低-低-高」作戰剖面時的作戰半徑為550~740km。
F4H-1 (F-4A) 攜帶炸彈
採用空中加油時,其作戰半徑可以增大。
實戰情況
F-4B/C/D三型戰斗機都參加過越南戰爭,在空戰中F-4戰斗機總共擊落107架米格戰斗機,占被擊落飛機總數的78%以上。被擊落的飛機中包括33架米格-17、8架米格-19、66架米格-21。
F-4B戰斗機主要執行護航和空戰作戰任務,曾在東京灣發生過僚機把長機擊落的惡性誤傷事件。但其很快就被其他兩種型別的飛機取代。
F-4C在空戰中共擊落了42架米格戰斗機,其中米格-17和米格-21各21架。
F-4D於1966年開始參加越南戰爭。
8. 一二三四代戰機的區別和特點是什麼
第四代戰斗機是目前正在研製的最先進的戰斗機,它的技術戰術指標是根據現代高技術局部戰爭的實戰經驗提出的。現代戰爭已經由過去的單一兵器的對抗轉變為海、陸、空軍三位一體全方位的較量,而其中最重要的則是制空權的爭奪。由於通訊手段和電子雷達、預警設備的發展,使現代戰爭的戰場空前擴大,為了適應這一變化,飛機的作戰半徑也應該相應增加,為此對第四代戰斗機提出了超音速巡航的要求;而為了應對敵方強大的電子雷達系統和防空導彈的威脅,飛機具有隱身能力也是必不可少的;隱身無疑提高了飛機的生存率。綜合起來對第四代戰斗機往往要求具有下列戰術技術性能:
第四代戰斗機的標准通常稱為4S標准,因為這四個標準的英文單詞都以S開頭,即
Super Maneuverability
Super Sonic Cruise
Stealth
Superior Avionics for Battle Awareness and Effectiveness
翻譯成中文就是「超機動性」、「超音速巡航」(某些翻譯飢笑為不開加力都超音速巡航,實際上是多餘的,因為戰斗機巡航狀態一般不用加力,加力一般用於對空格鬥沖刺等任務)、「隱身能力」和「高級戰役意識和效能的航空器」(直譯)。
關於Superior Avionics for Battle Awareness and Effectiveness國內有一些譯作「高可維護性」,「超視距打擊」等等。按照F-22的製造商洛克希德馬丁公司的官方文檔( http://www.lockheedmartin.com/data/assets/corporate/press-kit/F-22-Brochure.pdf)的解釋,更傾向於解釋為「高信息優勢」,也就是「網路中心戰」。即讓戰斗機成為網路中心戰的一個結點,與其他作戰單位共享戰斗情報,讓戰斗機飛行員更充分的了解自身所處的環境。關於翻譯成「超視距空戰」的說法,有些網友提出了為什麼BVR的疑問,認為不能翻譯成超視距空戰。「BVR」,直譯為Beyond Visual Range(視距外打擊),是一些二代戰斗機(比如F-4E)和3代機已經具備的能力,但是因為雷達等硬體和其他配套軟體等技術原因,無法使BVR能力達到實用化。如如F15使用遠距空空導彈,在視距外攻擊的准備時間很短,一旦對方戰機接近躲過第一波超視距打擊,就進入中近程范圍,甚至往往仍然需要空空格鬥決定勝負,BVR只是一種字面意義上都描述。在3代機時代,BVR更多隻能說明在空空導彈技術上達到要求,但是對於戰機,遠遠沒有進入超視距攻擊時代。相對於二代機BVR能力的「超前」想法,3代機重新回到了重視中距和近距空空格鬥能力,能量機動原理(即區分二代機和三代機標準的重要標志)也隨之誕生。Superior Avionics for Battle Awareness and Effectiveness直譯是「高級戰役意識和效能的航空器」,根據洛馬公司的傾向性解釋,可以翻譯成網路中心戰情況下的戰場意識能力,即「多次持續擺脫敵機後進入到視距外范圍,利用網路中心戰的感知能力多次運用超視距打擊」。
稿肢滑所以Superior Avionics for Battle Awareness and Effectiveness可以簡單都譯為「實用性超視距打擊能力」。考慮到大部分3代機只是具有單純的BVR功能,並不能使超視距打擊真正用到實戰,所以翻譯為超視距打擊能力也是可以的。
至於STOL,也就是短距起降,這是對某一機型,比如F/A-35的特殊要求,不是對所有第四代戰斗機的要求,因此不能成為4S標准之一。
第四代先進多功能戰斗機兼有戰斗和突防能力,使它的進攻范圍空前擴大,能打擊戰爭中全縱深的目標。
第四代鍵臘先進戰斗機的代表機型有美國的ATF其代表機型有美國的F-22「猛禽」和F35「閃電」。俄羅斯的S-37「金雕」(SU47)和米格I.44等。但俄羅斯隨著前蘇聯解體後國力都衰弱,新一代戰斗機項目緊張緩慢。而F22和F35都已服役或即將服役。
優良的性能必須要求具有先進的飛機設計和生產技術作為支持,但是,從本世紀初的第一駕飛機的誕生發展到現在的第四代飛機,飛機設計的各個部門,無論是飛機發動機、火控系統,還是飛機總體設計,由於受目前世界先進技術的限制,它們已經達到了各自技術的巔峰,如果要想在各自的局部領域內取得技術上的突破,使得飛機的性能得以提高,不但是耗資巨大,投入利益比很小,而且是極其困難的。鑒於這種情況,世界各國的飛機設計大師們不得不暫時舍棄技術上的突破,轉而尋求另一種創新—設計思想的改變。於是,基於飛行/推進/火控一體化的飛機設計方法就應運而生了,這就是飛機
一體化設計技術,其中就包括目前最先進的氣動控制技術—推力矢量技術。代表機型和戰斗機分代 按照西方的戰斗機分代劃分方法
1:亞音速戰斗機(噴氣革命)——代表機型:美製F86、蘇制米格15、中國殲5(前蘇聯米格15仿製型)等
第一代戰斗機的判斷依據:噴氣式、亞音速,從此戰斗機螺旋槳時代進入噴氣時代,史稱戰斗機的「噴氣革命」。
2:強調超音速性能的戰斗機(超音速革命)——代表機型:美製F4、F5,蘇制米格21、米格25(2代機的巔峰作品),中國殲7(前蘇聯米格21的仿製型)等
第二代戰斗機的判斷依據:戰斗機速度首次超過音速,並且重視速度,認為速度越快戰斗機越強(非能量機動原理設計),史稱戰斗機的「超音速革命」
3:強調中近距離空戰和空空格鬥的多用途超音速戰斗機(能量機動革命)——代表機型:美製F15、F16、F14、F18,蘇制米格29、蘇27、蘇30(蘇27的改進型)中國殲10等 ,其中F15、F16、米格29、蘇27被稱為冷戰末期統治天空的戰斗機「四大天王」。
第三代戰斗機的判斷依據:符合能量機動原理設計的超音速多用途戰斗機。關於能量機動原理,網路里很少有人回答准確什麼是第3代戰斗機,第三代戰斗機就是用能量機動原理設計出來的戰斗機。越南戰爭時期,美國空軍發現,自己的F4速度比米格21快,但是屢屢被米格21擊落,甚至在不利情況下難於脫身。這是為什麼?。一些老的空軍退役的飛行員和科學家一起合作研究,發現了「能量機動原理」,具體含義比較復雜,在此不多講,能量機動原理即,同時具有最大動能和最大勢能的戰斗機在空戰中取得勝利的可能性很高,這些人在綜合了自二戰以來所有戰斗機格鬥案例後的驚人發現,合理的解釋了戰斗機快和高之間的取捨。他們提出了和但是理論相悖的能量機動原理,指出,以後設計戰斗機,速度並不是第一要求,飛機所有性能復合能量機動原理越好,他們也被當時不理解他們行為的人稱為「戰斗機黑手黨」。但是F15製造出來以後,一鳴驚人,F15是第一款符合能量機動原理的戰斗機,其後的F16服役,F16是第一款根據能量機動原理精確計算後製造的戰斗機,自此美國空軍進入3代機時代,前蘇聯幾乎花了十幾年才搞明白了能量機動原理。後來出來了蘇27和米格29.。這里有一個爭議,即F14,有人認為F14並不能符合能量機動原理設計,但是我們仍然把它算做第3代戰機,因為當時正值「戰斗機黑手黨」和官員們爭吵,另外,F14的可變後掠翼為能量機動原理提供了修正機會,所以仍然算第三代戰斗機。史稱戰斗機的「能量機動革命」
4:強調隱身性能等4S標準的的多用途超音速戰斗機——代表機型:美製F22「猛禽」、F35「閃電」 ,俄羅斯在研的蘇47(S37)「金雕」戰斗機
第4代戰斗機的判斷依據:4S,我就不多講了。史稱戰斗機的「隱身革命」。
關於蘇聯/俄羅斯戰斗機的劃分代方法是把可變後掠翼的米格—23和美製F—111單獨劃分一代稱之為第三代,前兩代和西方劃分方法一樣。第一、二、三、四代戰斗機的概況區別 現在有三種劃代法,俄羅斯劃代法,美國新劃代法,和西方化代法。但是世界公認的是西方的劃代法,所以這里我只介紹了西方劃代法。
第一代:美國的F-100,蘇聯的米格-19和法國的「超神秘」等。主要特點是採用大後掠機翼、帶加力燃燒室的噴氣發動機和簡單的光電、雷達瞄準具,以機炮和火箭彈為主要武器,後期掛第一代空空導彈,最大平飛速度為1.3~1.5馬赫。本代作為第一代噴氣式戰斗機和M2級戰斗機之間的過渡,服役時間不長。
第二代:美國的F-4、F-104 ,蘇聯的米格-21、米格-23和法國的「幻影」Ⅲ等。主要特點是普遍採用大推力新渦噴發動機或渦扇發動機、單脈沖雷達或單脈沖加連續波雷達,以裝航炮和第二代空空導彈為主要武器,最大平飛速度為M2一級,推重比較高,中、高空飛行性能較好。其中 MiG-23等變後掠翼戰機被蘇聯單獨列成一代,而西方認為其仍然屬於第二代水平。
第三代:美國的F-15、F-16、F/A-18,蘇聯的米格-29,蘇-27和法國的「幻影」2000等。主要特點是採用推重比達到8的渦扇發動機、全方向全高度全天候火控系統 、電傳操縱系統和先進氣動布局等,武器以空空導彈為主、航炮為輔,最大飛行速度高度與第二代相近,中低空亞音速和跨音速機動性突出,並具有超視距作戰和下視下射能力。
第四代:美國的F-22、F-35,及俄羅斯的蘇-47等。主要特點是具有突出的隱身性能、超音速巡航能力、超常規機動性和敏捷性、短起降能力(或全環境作戰能力),簡稱4S。採用推重比10一級的渦扇發動機、相控陣火控雷達、隱身技術和推力矢量技術等,以「發射後不管」空空導彈為主要武器。
9. 超音速戰斗機的分代,並說明各代戰斗機的主要特徵。
飛機的劃代基本上是按照設計年代進行的。分代標準是飛機性能有顯著跨越,一般是根據實戰結果提出了新的設計理念,採用了新技術、新武器。
理念上有多任務戰斗機、空中優勢戰斗機、亂仔氏低可探測性、超音速巡航、過失速機動性。技術上,在渦輪噴氣式發動機基礎上發展出渦輪風扇發動機,脈沖多普勒雷達,平視顯示器/火控系統,電傳操縱系統。武器從機炮發展到空對空導彈,導彈從後半球尾追攻擊到迎面全向攻擊,近距格鬥和遠程攔截並舉。
第一代噴氣式戰斗機是亞音速戰斗機,最大特點是速度接近音速,採用渦輪噴氣發動機。代表機型是美國的F-86、F-84,蘇聯的米格-15,產量都在7000架以上。其餘的還有法國的神秘式、英國的獵人、吸血鬼、標槍,瑞典的Saab-29等
第二代戰斗機是超音速戰斗機,特點是追求高空高速,按照不同的作戰任務設計,採用加力式軸流渦輪噴氣發動機,最大速度是從跨音速到二倍音速以上,作戰升限超過2萬米。武器系統以導彈為主,具有全天候作戰能力,還發展出「戰斗轟炸機」。代表劑型是美國的F-4、F-104、F-105、F-106、F-111,F-5、F-8。蘇聯的米格-21、米格-23、米格-25,蘇-15、蘇-17,英國的閃電,法國的幻影III,還有瑞典的Saab-35、Saab-37,中國的殲八。專門設計的有英國的鷂式戰斗機、蘇聯的雅克-38。
其中F-4作戰能力最全面,是二代機的標桿。米格-21把蘇聯武器概念發揮到了極致,號稱戰斗機中的AK-47。
第三代戰斗機是美國根據越南戰爭經驗提出了空中優勢的概念,在「戰斗機黑手黨」(實際應該叫」幫派「)的影響下,參考「能量機動原理」,發展出的專門執行奪取制空權任務的戰斗機。採用高推重比的加力式渦輪風扇發動機。裝備脈沖多普勒雷達、格鬥型近距空空導彈和中距攔截導彈,全面採用空中加油技術。多數採用電傳操縱系統,大量採用鈦合金和復合材料,代表機型是美國的F-15、F-16、F-18,蘇聯的米格-29、蘇-27,歐洲聯合的狂風、法國的幻影2000。
其中F-16是三代機的標桿。蘇-27作為航空武器平台是第三代戰斗機登峰造極之作。F-14嚴格來說不屬於第三代戰斗機。因為其設計時沒有考慮空中格鬥戚坦的理念,仍然沿用遠程截擊的理念。
由於冷戰的結束,在美國發展出第四代戰斗機後,戰斗機的更新換代不再是為了應對大嘩散規模戰爭的要求,只是為了簡單的更新換代,所以採用新技術對第三代戰斗機進行改進,研製出所謂三代半戰斗機:美國的F-16C/DBlock52,F/A-18E/F超級大黃蜂,蘇聯基本上沒有,因為他們90年代基本上無所事事,勉強維持生計。歐洲的台風、法國的陣風、瑞典的JAS-39,日本的F-2,中國的J-10應該不屬於三代半。印度的光輝和中國-巴基斯坦合作的JF-17雷電(FC-1梟龍)也不屬於三代半。
第四代戰斗機就是美國提出的4S概念:低可探測性、超高機動性、超音速巡航能力和超視距族占能力。機載相控陣雷達、數據鏈通信系統。典型機型就是美國的F-22。其餘還有F-35,正在試飛的有蘇聯的T-50、中國的J-20,處於樣機研製階段的有日本的F-X心神。
10. 第二代戰斗機和三代機有什麼不同啊
1、飛機特色不同
第二代戰斗機:
二代戰斗機強調「高空高速」,升限可達20000米以上,最大速度超過兩倍音速。個別的高空截擊機的升限高達30000米,游冊速度神枝宏超過3倍音速。
第三代戰斗機:
該戰斗機應用第、三代航空發動機中,低空機動靈活性高、配備先進雷達設備、加強導彈應用等。另外第三代的戰斗機開始趨向多任務,多用途的路線。
2、研發時間不同
第二代戰斗機:
第二代超音速戰斗機出現於50年代末和60年代初。
第三代戰斗機:
該戰機是上個世紀六十年代後主要出現的戰斗機。主要使用年代為1972年後。
3、倆種戰機特點不同
第二代戰斗機:
第二代戰斗機具有全天候作戰能力,裝備了中距空空導彈,而且兼顧對地攻擊,對地攻擊能力較強。第二代戰斗機的機載電子設備和武器系統的性能有了較大改進,飛機的重型化傾向明顯。
第二代戰斗機參加了越南戰爭和其它的一些局部戰爭,接受了實戰的考驗,結果卻發現它們並不能滿足實戰的要求,因為作戰方式和以前預想的已經發生了很大的變化。高空高速並不是空戰的主要范圍,因此第二代飛機的性能優點並不是決定空戰勝負的決定性因素。
第三代戰斗機:
第三代戰斗機出現於1960年代,這個階段將先前累積的使用經驗已經各種試驗的結果加以整合。許多高速飛行時的現象和控制問題獲得相當程度的解決,高後掠角度的機翼設計已經不受到青睞,三角翼和幾何可變機翼與後掠角度小於45度的梯形翼成為設計的主流。
發動機的輸出透過耐高溫特殊材料和冷卻技術而更上一層樓。雷達與各類航電逐漸成熟與復雜化,機鼻進氣口已經幾乎完全被放棄,以配合大型雷達天線的安裝需求,而這個需求使得飛機的大小和成本迅速高漲。
第三代戰斗機將空對空飛彈作為標准武裝之一,並且在越戰、六日戰爭與印巴邊界沖突當中使用。
前兩代的發展當中,單一用途的攔截機與戰斗轟炸機進展至此,受惠於各項系統的進步,尤其是雷達與航電的功能以及效能,使得第三代的戰斗機開始趨向多任務,多用途的路線。
4、主要代表機型
第二代戰斗機:
法國的「幻影」III、「幻影」F1和瑞搭滑典的Saab-37。
第三代戰斗機:
以F-4、F-5、MiG-25為主要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