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越南女孩嫁到中國要辦什麼手續
越南女孩嫁到中國 ,要在越南的權威機構開具沒有結婚的證明 ,要有越南駐中國大使館 ,證明女孩兒身份的證明 ,然後到男方所在市 民政局涉外婚姻辦事機構 ,辦結婚手續 。
護照需要到 中國駐越南大使館 申請護照 。
② 越南女孩嫁到中國來沒有證件可以辦結婚證嗎
沒有證件,不可以辦結婚證。建議那個越南女孩,在本地辦理好與中國人結婚登記證明才可以!
③ 越南嫁到中國怎麼辦護照簽證啊
一.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包括長駐我國和臨時來華的外國人、外籍華人、定居我國的僑民)在中國境內自願結婚的,男女雙方當事人必須共同到中國公民一方戶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登記。
二.申請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和本規定的有關條款。
三.申請結婚登記的中國公民和外國人,須分別持有下列證件:
甲.中國公民:
(一)本人的戶籍證明(包括身份證);
(二)本人戶口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單位的縣級以上機關、學校、事業、企業單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狀況(未婚、離婚、喪偶)、職業、工作性質、申請與何人結婚的證明。
乙.外國人:
(一)本人護照或其他身份、國籍證件;
(二)公安機關簽發的《外國人居留證》,或外事部門頒發的身份證件,或臨時來華的入境、居留證件;
(三)經本國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權機關)婚姻狀況證明。
丙.外國僑民:
(一)本人護照或代替護照的身份、國籍證件(無國籍免交)
(二)公安機關簽發的《外國人居留證》;
(三)本人戶口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單位的縣級以上機關、學校、事業、企業單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婚姻狀況、職業、申請與何人結婚的證明。 此外,申請結婚的男女雙方,還須提交婚姻登記機關指定醫院出具的婚前健康檢查證明。
我們國家男多女少,找個老婆不容易,今天小楊就介紹一下越南女嫁到中國,辦理手續以及證件為:
一、越南女方需准備的證件有:
(1)本人護照或其他身份、國籍證件;
(2)公安機關簽發的《外國人居留證件》或外事部門頒發的身份證件,或臨時來華的入境、居留證件;
(3)在越南開具並翻譯成中文的未婚證明(需要先進行公證,其次到越南領事館進行認證,其次到中國駐越南大使館認證)。
二、男方需准備的證件有:
(1)本人戶籍證明(戶口簿、身份證);
(2)本人所在工作單位或城市街道辦事處,農村鄉(鎮)人民政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
拿著證件到男方住所地民政局進行婚姻登記即可。
④ 和越南女孩結婚要什麼手續
一、在越南登記結婚:
(一)自己要在國內辦以下手續:1、在家鄉公證處開未婚公證(之前要去派出所、街道辦);
2、到首府司法廳認證;
3、到首府外事辦認證;
4、到越南駐中國領事館認證(如果不在領事館認證的話也可到中國駐河內大使館認證)。
(二)在越南的程序如下:
1、去越南登記處(地方司法廳)要登記表;
2、去河內涉外婚姻醫院體檢;
3、把所有公證、認證的相關材料、男女雙方填好登記表、個人簡歷讓有資質的人翻譯成越南文;
4、在越南進行登記(地方司法廳)。
二、在中國登記結婚:
(一)女方在越南辦以下手續:
1、在家鄉公證處開未婚公證;
2、到越南出入境局(外事局)認證;
3、到中國駐越南領事館認證。
(二)在國內的程序如下:去首府民政局辦理結婚手續。
三、越南相關習俗忌諱:
(一)言語忌諱:
1. 農歷大年初一和每月的初一不要說不吉利的話;
2. 農歷大年初一和每月的初一不要發脾氣;
3. 釣魚不要說有貓;
4. 寫作時禁忌聽到悲慘的聲音;
5. 忌說小孩胖;
6. 小孩忌諱直呼父母,祖父母的名字。
(二)飲食忌諱:
1. 小孩上學不要吃雞爪,怕寫字會發抖;
2. 商人不要吃燒焦的飯;
3. 出門的人不要吃燒焦的飯;
4. 要考試的學生不要吃蝦;
5. 喝酒不要把酒杯倒過來;
6. 去廟里不要吃肉。
(三)婚喪忌諱:
1. 農歷牛月不要嫁娶;
2. 一年中不要嫁兩個女兒;
3. 父母不要送女兒去女兒的婆家;
4. 有喪事忌諱紅顏色;
5. 忌諱死者用過的東西;
6. 忌諱外村的人抬已故之人經過本村地界,特別是祠堂。
(四)建房忌諱:
1. 年底月底都不建房子;
2. 建房子要單數不能是雙數;
3. 房屋大門不正對著別人的大門;
4. 忌諱別人在自己家門口建房。
(五)其他忌諱:
1. 大年初一和每月初一忌諱穿白色衣服;
2. 喜慶的日子忌諱穿白色衣服;
3. 夫妻忌諱相互給牙簽,用一條毛巾;
4. 忌諱在房子里戴斗笠;
5. 照相忌諱三個人合影,說是中間的人會不吉利;
6. 忌諱大年初一打掃房子;
7. 妻子懷孕,丈夫忌殺生;
8. 忌諱孕婦從外地回家生孩子;
9. 孕婦忌諱喪事;
10. 不要在夜晚摘水果;
11. 忌諱大樹底下小便,怕遇鬼。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涉外民事關系法律適用法》
第二十一條 結婚條件,適用當事人共同經常居所地法律;沒有共同經常居所地的,適用共同國籍國法律;沒有共同國籍,在一方當事人經常居所地或者國籍國締結婚姻的,適用婚姻締結地法律。
第二十二條 結婚手續,符合婚姻締結地法律、一方當事人經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國籍國法律的,均為有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⑤ 中國跟越南女孩結婚,要什麼證件領結婚證
中國公民:1、本人的戶籍證明; 2、本人戶口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或工作單位的縣級以上機關、學校、事業、企業單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狀況 ( 未婚、離婚、喪偶;下同) ;職業、工作性質、申請與何人結婚的證明。
外國人:1、本人護照或其他身份、國籍證件; 2、我公安機關簽發的《外國人居留證》,或外事部門頒發的身份證件,或臨時來華的入境、居留證件; 3、經本國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權機關)和我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由本國公證機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或該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
⑥ 女朋友是越南人,怎樣在中國辦理結婚證
需要雙方當事人一起,自願前提,到中方公民一方戶籍所在地民政部門申請辦理結婚證。
中方公民需要身份證,戶口本,
越南女方需要有效護照,在越南無配偶公證書,兩位合影證件照片幾張,
《婚姻登記條例》:
第四條 內地居民結婚,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地結婚的,內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華僑在中國內地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第五條 辦理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
辦理結婚登記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
(二)經居住地公證機構公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聲明。
辦理結婚登記的華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護照;
(二)居住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證明,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證明。
辦理結婚登記的外國人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國際旅行證件;
(二)所在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或者該國駐華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或者所在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
第六條 辦理結婚登記的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記機關不予登記:
(一)未到法定結婚年齡的;
(二)非雙方自願的;
(三)一方或者雙方已有配偶的;
(四)屬於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的;
(五)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的。
第七條 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對結婚登記當事人出具的證件、證明材料進行審查並詢問相關情況。對當事人符合結婚條件的,應當當場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對當事人不符合結婚條件不予登記的,應當向當事人說明理由。
⑦ 越南女孩嫁給中國如何辦結婚證
× 女方需要准備的材料有:
第一,需要女方在越南開未婚證明(一般需要1到2天),翻譯成中文並且需要公正的(快的話要2天,慢的話一個禮拜)。
第二,拿著公證後的未婚證明到越南領事局(專門管跟外國人結婚的部門)認證。這步驟一般需要3~5天的時間。
第三,這些材料如果都齊全了就要拿到中國駐越南大使館認證了(收費20美金),一般是2~3個工作日。如果女方是在北京、上海、廣州或南寧學習或工作,可以拿到越南領事館認證的。
第四,女方的護照要翻譯成中文。最好在中國翻譯,收費大概150~200元。在中國翻譯需要翻譯公司附上營業執照等有效證件(如果在民政局指定的翻譯公司翻譯就不需要什麼營業執照了)。如果在越南翻譯需要跟未婚證明一起拿去領事館認證(太麻煩~~~不建議)。
× 男方需要准備的材料有:
身份證和戶口本
材料全部齊全後就可以拿到男方當地民政局辦理登記了。收費大概150元左右。
拿到中國的結婚證後,可以再拿到越南登記一下。意思是女方已經結婚了,以後越南這邊就不會給她辦理未婚證明了。但辦理這個意味著女方要從自己家的戶口本移除。所以越南這邊可以不辦的。因為越南這邊是:移除簡單,但再要他們給你的名字補進戶口本就沒那麼簡單了。
祝大家一切順心,跟心愛的人幸福到永遠~~~~~~~
⑧ 越南女孩嫁到中國需要什麼手續
法律分析:1.本人護照或其他身份、國籍證件;
2.我公安機關簽發的《外國人居留證》,或外事部門頒發的身份證件,或臨時來華的入境、居留證件;
3.經本國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權機關)和我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由本國公證機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或該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一千零五十條 登記結婚後,按照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
(三)未到法定婚齡。
⑨ 越南人嫁給中國人要辦什麼手續
拿雙方的出生證明,身份證,戶口本,未婚證明,無犯罪證明,去翻譯,然後公證,給雙方領事館蓋章確認,然後到民政局涉外婚姻處登記就可以了。費用大約總共一萬多塊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