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越南有核彈嗎
沒有。越南沒有能力研發核武器。
⑵ 全世界有哪些國家有核彈
五個常任理事國,英、法、中、美、俄,都是合法有核國家。
其餘的,還有印度、巴基斯坦、以色列和朝鮮。
烏克蘭和南非,曾經都擁有戰術級別的核武器,但後來自動放棄了。
⑶ 有核彈的國家有哪些
有核彈的國家有美國、俄羅斯、英國、法國、中國、印度、巴基斯坦、朝鮮。
1、美國
1945年7月16日5時30分,美國在新墨西哥州離阿拉木郭多50英里的一片廣闊荒蕪地區成功進行了首次核試驗,成為世界上第一個擁有核武器的國家。
根據瑞典斯德哥爾摩國際和平研究所公布的2014年度世界核武器儲備報告,美國擁有核彈頭數量7300枚。
2、俄羅斯
1949年8月29日4時,蘇聯在哈薩克的米什克瓦核試驗場成功進行了首次核試驗,成為世界上第二個擁有核武器的國家。
根據瑞典斯德哥爾摩國際和平研究所公布的2014年度世界核武器儲備報告,俄羅斯擁有核彈頭數量8000枚。
3、英國
1952年10月3日,英國第一顆原子彈在澳大利亞蒙特貝洛沿海的船上試爆成功,成為世界上第三個擁有核武器的國家。英國擁有225枚核彈頭,其彈道導彈的射程為12000公里。
4、法國
1960年2月13日,法國在阿爾及利亞撒哈拉沙漠中的拉甘核試驗場成功進行了首次核試驗,成為世界上第四個擁有核武器的國家。法國擁有300枚核彈頭,其彈道導彈的射程為8000公里。
5、中國
1964年10月16日15時,中國在新疆羅布泊核試驗場成功進行了首次核試驗,成為世界上第五個擁有核武器的國家。1996年7月30日,中國政府宣布暫停核試驗,至此中國的核試驗次數總計為45次。
1964年10月16日22時,中國政府鄭重宣布,中國在任何時候、任何情況下,都不會首先使用核武器。
(3)越南有哪些核彈擴展閱讀
日本長崎大學「核武器廢除研究中心」發表估算報告稱,截至2018年6月,世界9個國家持有約14450枚核彈頭。
報道特別提到,剛在美朝首腦會談後的聯合聲明中提出「朝鮮半島完全無核化」的朝鮮,現有核彈頭的總數由去年不足20枚的估算改為10枚到20枚。
由於朝鮮去年9月進行的第六次核試驗可能是氫彈,該中心分析稱,「朝鮮核彈頭的製造能力提高,至少持有10枚」。
據介紹,這份報告是以世界各地的專業機構和研究人員的文獻等為基礎得出的估算數字。報告顯示,其他有核國家的核彈頭數量分別為:俄羅斯約6850枚、美國約6450枚、法國約300枚、中國約270枚、英國約215枚、巴基斯坦約140枚、印度約120枚-130枚,以色列約80枚。
⑷ 世界上哪些國家有核彈
中,美,俄,巴基斯坦,印度,法國,英國。剛才有人說烏克蘭,其實烏克蘭早就自廢武功了,跟哈薩克、白俄羅斯一樣,他們都是一個核彈也沒有了,還不如朝鮮,起碼朝鮮還有核地雷。
⑸ 哪些國家有核彈
截止2021年擁有核彈的國家有五個:
1、美國
1945年7月16日5時30分,美國在新墨西哥州離阿拉木郭多50英里的一片廣闊荒蕪地區成功進行了首次核試驗,成為世界上第一個擁有核武器的國家。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核國家
⑹ 哪些國家有核武器
公開承認並擁有核武器國家是美國,俄羅斯,中國,法國,英國,印度,巴基斯坦。不公開承認但確認擁有核武器國家:以色列。可能已擁有核武器國家:朝鮮。正積極發展但還未擁有核武器國家:伊朗。2006年初各國核武器推測如下
美國核武庫: 5235件戰略核彈,500件戰術核彈,4225預備核彈
俄羅斯核武庫: 3319件戰略核彈,2330件戰術/預備核彈
法國核武庫: 288件戰略核彈,60件戰術核彈
中國核武庫: 130件核彈(含戰略彈頭),80件預備核彈
英國核武庫: 144-200件核彈(含戰略彈頭)
以色列核武庫: 75-200件核彈
巴基斯坦核武庫: 24-48件核彈頭
印度核武庫: 70件核彈頭
朝鮮核武庫: 1-3件核武器
需要說明的是,以上各國對核武器均有不同程度的保密,美俄受條約約束,核武庫最公開化,其次是英法兩國,其餘各國對各自核武庫高度保密,數據都是來自西方機構推測而已
⑺ 越南會不會擁有核武器
短期內(20年之內)不可能擁有。
首先越南科技水平不行。越南也沒有什麼核專家,研製基礎就極低。
其次越南沒有什麼國家威脅他。雖說和中國有矛盾,但究竟還是社會主義國家,不可能和中國有根本矛盾。
⑻ 全世界都有哪些國家擁有核武器
在國際法中規定1967年以前擁有核武器的國家為合法擁有核武器的國家,1967年後擁有核武器的國家為非法擁有核武器的國家。 目前已確信擁有核武器的國家為: 美國,約6000枚戰略核武器及1670至3300枚戰術核武器; 俄羅斯,約5500戰略核武器及3000到4000枚戰術核武器; 法國,384枚戰略核武器及60到80枚戰術核武器; 英國,185枚戰略核武器; 中國,130件核彈(含戰略彈頭),80件預備核彈 印度,30到100枚核武器; 巴基斯坦,15到50枚核武器。 到目前還不能確信擁有核武器的國家是: 以色列,100到200枚核武器; 朝鮮,1到2枚核武器。 另外,西方情報機構都表示相信伊朗與伊拉克正在積極進行核武器研製計劃,但對其具體進展各方意見不一,比較認同的看法是還需要5年到20年的時間。 與此同時,最近幾年裡,還有至少4個國家已正式宣布放棄核武器或核武器發展計劃,它們分別是: 白俄羅斯、哈薩克、烏克蘭與南非。 《不擴散核武器條約》 (Treaty on the Non-Proliferation of Nuclear Weapons -- NPT) 又稱「防止核擴散條約」或「核不擴散條約」,是1968年1月7日由英國、美國、蘇聯和其他59個國家分別在倫敦、華盛頓和莫斯科締結簽署的一項國際條約,共11款。 該條約的宗旨是防止核擴散,推動核裁軍和促進和平利用核能的國際合作。 該條約有11條規定,主要內容是:核國家保證不直接或間接地把核武器轉讓給非核國家,不援助非核國家製造核武器;非核國家保證不製造核武器,不直接或間接地接受其他國家的核武器轉讓,不尋求或接受製造核武器的援助,也不向別國提供這種援助;停止核軍備競賽,推動核裁軍;把和平核設施置於國際原子能機構的國際保障之下,並在和平使用核能方面提供技術合作。 根據有關規定,條約有效期25年,其間每5年舉行一次審議會議,審議條約的執行情況。 中國於1991年12月29日決定加入該公約,1992年3月9日遞交加入書,同時對中國生效。 《不擴散核武器條約》 http://ke..com/view/21725.htm 不擴散核武器條約 不擴散核武器條約 《不擴散核武器條約》是1968年1月7日由英國、美國、蘇聯等59個國家分別在倫敦、華盛頓和莫斯科締結簽署的一項國際條約,共11款。該條約的宗旨是防止核擴散,推動核裁軍和促進和平利用核能的國際合作。該條約1970年3月正式生效。 1959年和1961年,聯合國大會先後通過愛爾蘭提出的要求有核武器國家不向無核國家提供核武器和「防止核武器更大范圍擴散」的議案,這兩項議案是不擴散核武器條約的雛形。 1960年和1964年,法國和中國先後成功地爆炸了核裝置,美蘇極為擔心將會有更多的國家擁有核武器。美國於1965年8月向日內瓦18國裁軍委員會提出一項防止核武器擴散條約草案。同年9月,蘇聯也向聯大提出一項條約草案。1966年秋天,蘇美兩國開始秘密談判並於1967年8月24日向18國裁軍委員會提出了「不擴散核武器條約」的聯合草案,1968年3月11日美蘇又提出聯合修正案。1968年6月12日,聯大核准該條約草案。 該條約的宗旨是防止核擴散,推動核裁軍和促進和平利用核能的國際合作。 該條約有11條規定,主要內容是:核國家保證不直接或間接地把核武器轉讓給非核國家,不援助非核國家製造核武器;非核國家保證不製造核武器,不直接或間接地接受其他國家的核武器轉讓,不尋求或接受製造核武器的援助,也不向別國提供這種援助;停止核軍備競賽,推動核裁軍;把和平核設施置於國際原子能機構的國際保障之下,並在和平使用核能方面提供技術合作。 根據有關規定,條約有效期25年,其間每5年舉行一次審議會議,審議條約的執行情況。 中國於1991年12月29日決定加入該公約,1992年3月9日遞交加入書,同時對中國生效。 1992年1月27日,法國決定簽署不擴散核武器條約。8月3日正式把參加不擴散核武器條約的批准文件遞交美、英、俄3個簽字國。 1992年12月根據47屆聯大決議成立1995年《不擴散核武器條約》的審議和延長大會籌備委員會。1993年5月—1995年1月共舉行了4次會議。籌備委員會為大會准備了臨時議程和程序規則草案。根據籌委會的建議,會議期間將成立3個主要委員會,第一委員會將集中討論條約中有關不擴散核武器、裁軍和國際和平與安全(包括安全保障)條款的執行情況;第二委員會的工作是討論不擴散核武器、保證措施和無核區條款的執行情況;第三委員會將討論關於條約國家不受歧視地發展、研究、生產及使用和平核能條款的執行情況。 由於德國、義大利、日本和瑞典的反對,條約在1970年生效時,只有25年的期限,25年後是否繼續延長,如何延長則要根據多數會員國的意見決定。反對無限期延長的主要是「不結盟」國家和其它一些無核國家,如埃及、印度尼西亞、伊朗、墨西哥、奈及利亞、泰國、委內瑞拉等。這些國家認為核國家沒有履行條約里的一些重要條款,例如全面禁止核試驗,停止生產可製造核武器的裂變材料,對無核國家承擔安全保證,允許無核國家獲取和平核能技術等。這些國家認為,如果無限期延長,就會使核國家放鬆核裁軍的努力,使事實上的「有核與無核」成為永久不可改變的、不合理的分配格局。德、意、日、瑞等原先反對永久性條約的4個國家,由於放棄發展核武器後,在獲取和平核能技術方面得到保障,已轉而支持無限期延長條約。 1995年5月11日,在聯合國《不擴散核武器條約》的審議和延長大會上,178個締約國以協商一致方式決定無限期延長該條約。大會還通過了兩個決議:核不擴散和裁軍的原則和目標;加強《條約》審議機制。締約國同時決定在5年之後舉行審議大會,並在1997、1998和1999年舉行三次預備會議。但代表們未能就一份關於該條約過去5年所起作用的最後報告達成一致意見。會議主席賈揚塔·達納帕拉在閉幕詞中說:「這次會議沒有勝者,沒有敗者。獲勝的是條約本身。」 1997年4月7日,條約締約國在聯合國總部舉行1997年預備會議,會議審議了核不擴散與核裁軍領域工作的進展情況。中國、法國、俄羅斯、英國和美國的代表發表聯合聲明,重申支持《不擴散核武器條約》,全面執行包括裁軍在內的各項條款。 1999年5月10日,2000年審議大會第三次籌委會會議在聯合國舉行。中國代表團團長沙祖康參加了會議並發言指出,國際社會必須努力建立公正、合理的國際政治和經濟新秩序,堅決反對和徹底摒棄霸權主義和強權政治。唯有這樣,每個國家才會有安全感,才能保證核裁軍和防止核武器擴散取得成功。 2000年4月25日,2000年審議大會在紐約舉行。大會的主要議題有:《不擴散核武器條約》的普遍性;核不擴散和核裁軍以及無核區。 截止2002年4月,《不擴散核武器條約》締約國共有187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