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中國人在越南結婚需要什麼手續
兩個人生活在一起,如果要合法是必須要辦理結婚證的,隨著社會的發展,有越來越多的人會和不是本國家的人結婚,那這種情況應該如何辦理結婚證呢?下面小編整理了一些相關的內容和大家分享,歡迎大家的閱讀,也希望對您有所幫助。㈡ 娶越南老婆的合法流程
法律分析:1,如果是在中國登記結婚,外國人需要出示一張單身證明,證明他屬於未婚。這個證明需要到自己國家當地機關開證明,並且由他國家高級使館確認文件的真假。大概需要一個月時間。開回來的單身證明,最好是自己去外面翻譯,要不然需要800元翻譯費。2,外國人需要持有效護照。工作證明。3,中國人需要持身份證,戶口本,4,一切手續都具備以後,在戶口所在地(中國)的「省會」的「民政局」去辦理跨國婚姻登記。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㈢ 跟越南女人結婚要什麼手續
中國公民同越南公民在我國境內結婚,必須符合我國法律所規定的結婚的實質要件,越南公民需要提供相應證件。
前提:男女雙方有一方護照並簽證!
一、在越南登記結婚:
(一)自己要在國內辦以下手續:
1、在家鄉公證處開未婚公證(之前要去派出所、街道辦) 350元。
2、到首府司法廳認證 300元。
3、到首府外事辦認證 200元。
4、到越南駐中國領事館認證 200元。(如果不在領事館認證的話也可到中國駐河內大使館認證 60美元)
(二)、在越南的程序如下:
1、去越南登記處(地方司法廳)要登記表。
2、去河內涉外婚姻醫院體檢(交錢了事) 400元左右。
3、把所有公證、認證的東東、男女雙方填好登記表、個人簡歷讓有資質的人翻譯成越南文 400元左右。
4、在越南登記(地方司法廳)交300元左右,另給小費200元。2個月後發證給你。
二、在中國登記結婚:
(一)、女方在越南辦以下手續:
1、在家鄉公證處開未婚公證。
2、到越南出入境局(外事局)認證 。3、到中國駐越南領事館認證 。
(二)、在國內的程序如下:
去首府民政局辦理結婚手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涉外民事關系法律適用法》
第二十一條 結婚條件,適用當事人共同經常居所地法律;沒有共同經常居所地的,適用共同國籍國法律;沒有共同國籍,在一方當事人經常居所地或者國籍國締結婚姻的,適用婚姻締結地法律。
第二十二條 結婚手續,符合婚姻締結地法律、一方當事人經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國籍國法律的,均為有效。
㈣ 請問中國人在越南登記結婚要什麼手續
如果在越南登記結婚的話,手續比在中國登記還要麻煩,其實可以選擇在中國登記,結婚證也可以拿到越南翻譯公證使用。在越南登記手續:先在中國辦理單身證明,無犯罪記錄證明,護照簽證,翻譯公證及認證,然後越南方面也要出單身證明,越南方的護口本身份證,拿到省級辦理登記,手續很多的,大概你要跑很多次哦。
㈤ 中國人與越南人結婚要辦那些手續
以茂名市為例,中國人與越南人結婚要辦的手續材料如下:
一、辦理程序:初審—受理—審查—登記(發證) 。
二、辦理材料:
1、內地居民:提交雙方當事人有效的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2、現役軍人:
(1)本人有效的軍人證件、居民身份證;
(2)團級以上政治部門出具的軍人婚姻登記證明。
3、外國人:
(1)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國際旅行證件;
(2)本人無配偶的證明(選擇以下一種途徑獲取):
所在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經中國駐該國使(領)館或該國駐華使(領)館認證;所在國駐華使(領)館出具。
(3)與中國無外交關系的國家出具的有關證明,應當經與該國及中國均有外交關系的第三國駐該國使(領)館和中國駐第三國使(領))館認證,或者經第三國駐華使(領)館認證;
(4)提交的證件證明材料是外國語言文字的,應當全文同等格式翻譯成中文,翻譯文本可以由所在國駐華使(領)館或者當地有資格的翻譯機構出具。
(5)在越南結婚有哪些規定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中規定:
第八條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取得結婚證,即確立夫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九條登記結婚後,根據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第十一條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或人民法院請求撤銷該婚姻。受脅迫的一方撤銷婚姻的請求,應當自結婚登記之日起一年內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當事人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婚姻登記工作規范》中規定:
第三十八條《結婚登記審查處理表》的填寫:
《結婚登記審查處理表》項目的填寫,按照下列規定通過計算機完成:
1、「申請人姓名」:當事人是中國公民的,使用中文填寫;當事人是外國人的,按照當事人護照上的姓名填寫。
2、「出生日期」:使用阿拉伯數字,按照身份證件上的出生日期填寫為「××××年××月××日」。
3、「身份證件號」:當事人是內地居民的,填寫居民身份證號;當事人是香港、澳門、台灣居民的,填寫香港、澳門、台灣居民身份證號,並在號碼後加註「(香港)」、「(澳門)」或者「(台灣)」;當事人是華僑的,填寫護照或旅行證件號;當事人是外國人的,填寫當事人的護照或旅行證件號。
㈥ 和越南女孩結婚要什麼手續
一、在越南登記結婚:
(一)自己要在國內辦以下手續:1、在家鄉公證處開未婚公證(之前要去派出所、街道辦);
2、到首府司法廳認證;
3、到首府外事辦認證;
4、到越南駐中國領事館認證(如果不在領事館認證的話也可到中國駐河內大使館認證)。
(二)在越南的程序如下:
1、去越南登記處(地方司法廳)要登記表;
2、去河內涉外婚姻醫院體檢;
3、把所有公證、認證的相關材料、男女雙方填好登記表、個人簡歷讓有資質的人翻譯成越南文;
4、在越南進行登記(地方司法廳)。
二、在中國登記結婚:
(一)女方在越南辦以下手續:
1、在家鄉公證處開未婚公證;
2、到越南出入境局(外事局)認證;
3、到中國駐越南領事館認證。
(二)在國內的程序如下:去首府民政局辦理結婚手續。
三、越南相關習俗忌諱:
(一)言語忌諱:
1. 農歷大年初一和每月的初一不要說不吉利的話;
2. 農歷大年初一和每月的初一不要發脾氣;
3. 釣魚不要說有貓;
4. 寫作時禁忌聽到悲慘的聲音;
5. 忌說小孩胖;
6. 小孩忌諱直呼父母,祖父母的名字。
(二)飲食忌諱:
1. 小孩上學不要吃雞爪,怕寫字會發抖;
2. 商人不要吃燒焦的飯;
3. 出門的人不要吃燒焦的飯;
4. 要考試的學生不要吃蝦;
5. 喝酒不要把酒杯倒過來;
6. 去廟里不要吃肉。
(三)婚喪忌諱:
1. 農歷牛月不要嫁娶;
2. 一年中不要嫁兩個女兒;
3. 父母不要送女兒去女兒的婆家;
4. 有喪事忌諱紅顏色;
5. 忌諱死者用過的東西;
6. 忌諱外村的人抬已故之人經過本村地界,特別是祠堂。
(四)建房忌諱:
1. 年底月底都不建房子;
2. 建房子要單數不能是雙數;
3. 房屋大門不正對著別人的大門;
4. 忌諱別人在自己家門口建房。
(五)其他忌諱:
1. 大年初一和每月初一忌諱穿白色衣服;
2. 喜慶的日子忌諱穿白色衣服;
3. 夫妻忌諱相互給牙簽,用一條毛巾;
4. 忌諱在房子里戴斗笠;
5. 照相忌諱三個人合影,說是中間的人會不吉利;
6. 忌諱大年初一打掃房子;
7. 妻子懷孕,丈夫忌殺生;
8. 忌諱孕婦從外地回家生孩子;
9. 孕婦忌諱喪事;
10. 不要在夜晚摘水果;
11. 忌諱大樹底下小便,怕遇鬼。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涉外民事關系法律適用法》
第二十一條 結婚條件,適用當事人共同經常居所地法律;沒有共同經常居所地的,適用共同國籍國法律;沒有共同國籍,在一方當事人經常居所地或者國籍國締結婚姻的,適用婚姻締結地法律。
第二十二條 結婚手續,符合婚姻締結地法律、一方當事人經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國籍國法律的,均為有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㈦ 中國人和越南人結婚需要什麼手續
法律分析:中國人和越南人結婚需要下面手續。一,外國人向中國婚姻登記機關提交本人護照等,經過我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方為有效。二,該外國人必須到我國政府指定的醫療機構進行檢查。三,該外國人和與之結婚的中國人必須雙方親自到我國一方當事人所在地的有關登記機關進行結婚登記。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