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外國的廢舊家電是怎麼處理的有什麼值得借鑒的地方
現在擺在我們面前的問題也只是,如何才能解決這個世紀難題?難道真的要到無法挽回的地步?
回收總是觸目驚心
2月25日,矽谷防止有毒物質聯盟(SVTC)和巴塞爾行動網路聯合公布了對於亞洲電子垃圾進口情況的調查報告。這份長達50多頁的報告中提到,每年美國大約有50%到80%的電子垃圾被出口到了亞洲,主要是出口到了中國,還包括印度和巴基斯坦。向外國出口這些危險的垃圾被冠以了一個看上去很美的名字:回收。然而這種「回收」卻完全不符合環保的標准。是一種徹頭徹尾的不負責任的傾倒危險垃圾的行為。
但是國內的電子垃圾又如何處理呢?說來也同樣令人觸目驚心:根據調查,現在的舊電器主要湧向了兩個渠道:收垃圾的小販和拆解作坊。小販收來的舊電器一般有兩個出路:能用的改裝之後再賣到農村;不能用的,把玻璃、塑料等能賣錢的賣了,其餘的當垃圾扔掉。這些包括大量有害物質的東西最終會被當作普通垃圾填埋或焚燒。
拆解作坊相對於小販來說比較高級一些,我們先來看看「電子垃圾」的價值:有研究分析的結果顯示,1噸隨意搜集的電子板卡中,可以分離出286磅銅、1磅黃金、44磅錫,其中僅1磅黃金的價值就是6000美元。所以在這堆垃圾中蘊藏著重大的商機,聰明的人就想到了利用垃圾來發財,把「電子垃圾」中含有的金、銀、銅、錫、鉻、鉑、鈀等貴重金屬「拆」出來。
但是環保調查者Clement Lam等人卻在中國廣東一個叫做貴嶼的地方上看到了駭人的一幕:村莊前後遍布著大堆大堆的廢舊計算機等電子產品,人們正忙著把計算機拆開,電路板被投入酸溶液,從中提煉金銀等貴金屬,隨後廢液傾入河中;激光列印機的墨粉盒、顯像管都被敲碎。到了晚上,人們焚燒塑料電線以回收金屬銅,一時間濃煙滾滾。「處理」後的廢料就被隨意的丟棄。貴嶼的人們還在使用19世紀的方法處理這些21世紀的「文明產品」!而根據Clement Lam等人的調查,貴嶼的電子垃圾已經導致方圓幾十里上百里已經找不到可飲用的水。同時土壤也被徹底毒化,變成了不毛之地。如果我們日益增長的電子垃圾都只有這兩條出路的話,我國環境遭受的破壞將是災難性的。
立法控制
面對嚴峻的形勢,國家立法控制是唯一的途徑,目前在國外都有不同程度的法規來控制電子垃圾。比如日本,2000年頒布的《家用電器再生利用法》規定製造商和進口商負責自己生產和進口產品的回收、處理。德國的《循環經濟法》中規定,電子垃圾的處理原則上由生產者和使用者負責。瑞典的法律規定處理費用由製造商和政府承擔。而法國更強調全社會共同盡責,規定每人每年要回收4公斤電子垃圾。據悉,有關部門已經在起草有關回收利用電子垃圾的草案,該草案有望明年出台。草案將體現以下特點:1、借鑒國外先進經驗,規范電子垃圾回收這個新興產業。2、國家給予電子垃圾回收業政策上的扶持。3、電子垃圾處理費用考慮由國家、企業和消費者共同承擔,但具體比例仍沒有確定。確立製造商責任制,明確製造商有義務對廢舊產品回收再處理。明確零售商有回收舊電子產品並交給製造商的義務,消費者有將舊電子產品交給零售商,作價回收的義務等。
國家環保總局污染控制司固體廢物管理處負責人表示,今後一段時間,將發布新的目錄,禁止進口污染環境的廢舊電器及拆散件、破碎件,增強監督執法力度,特別是打擊以夾帶、偽報等方式走私廢物的非法行為,堅決取締用落後工藝提取貴金屬的小作坊和污染嚴重的企業;對國家批準的可進口廢五金電器的加工利用企業,進行經營業務范圍的清理整頓,防止進口夾帶違禁廢電器。此前,國家環保總局、海關總署等部門曾聯合發文,明確規定自2000年4月1號起,禁止進口廢電視機及顯像管、廢計算機、廢顯示器及顯示管、廢復印機、廢攝(錄)像機、廢家用電話機等十一類廢電器。同時,我國將充分利用《控制危險廢物越境轉移及其處置巴塞爾公約》的國際會議和其他場合,要求有關國家加強廢物出口的管理,防止我國禁止進口的廢物轉移至我國境內。國家環保總局等有關部門正在制定《再生資源回收利用管理條例》和《廢舊家用電器回收利用管理》的辦法,加快建立再生資源的回收利用體系和示範點,促進我國再生資源的回收利用的健康發展。
另據國家環保總局公布的我國《報廢電子電器產品環境管理的有關情況》顯示,電子廢棄物在固體廢物中所佔的比例還比較低,只要處置得當,廢舊電器對環境的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