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越南嫁到中國怎麼辦護照簽證啊
一.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包括長駐我國和臨時來華的外國人、外籍華人、定居我國的僑民)在中國境內自願結婚的,男女雙方當事人必須共同到中國公民一方戶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登記。
二.申請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和本規定的有關條款。
三.申請結婚登記的中國公民和外國人,須分別持有下列證件:
甲.中國公民:
(一)本人的戶籍證明(包括身份證);
(二)本人戶口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單位的縣級以上機關、學校、事業、企業單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狀況(未婚、離婚、喪偶)、職業、工作性質、申請與何人結婚的證明。
乙.外國人:
(一)本人護照或其他身份、國籍證件;
(二)公安機關簽發的《外國人居留證》,或外事部門頒發的身份證件,或臨時來華的入境、居留證件;
(三)經本國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權機關)婚姻狀況證明。
丙.外國僑民:
(一)本人護照或代替護照的身份、國籍證件(無國籍免交)
(二)公安機關簽發的《外國人居留證》;
(三)本人戶口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單位的縣級以上機關、學校、事業、企業單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婚姻狀況、職業、申請與何人結婚的證明。 此外,申請結婚的男女雙方,還須提交婚姻登記機關指定醫院出具的婚前健康檢查證明。
我們國家男多女少,找個老婆不容易,今天小楊就介紹一下越南女嫁到中國,辦理手續以及證件為:
一、越南女方需准備的證件有:
(1)本人護照或其他身份、國籍證件;
(2)公安機關簽發的《外國人居留證件》或外事部門頒發的身份證件,或臨時來華的入境、居留證件;
(3)在越南開具並翻譯成中文的未婚證明(需要先進行公證,其次到越南領事館進行認證,其次到中國駐越南大使館認證)。
二、男方需准備的證件有:
(1)本人戶籍證明(戶口簿、身份證);
(2)本人所在工作單位或城市街道辦事處,農村鄉(鎮)人民政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
拿著證件到男方住所地民政局進行婚姻登記即可。
❷ 嗯,我老婆是越南人。想在中國就業需要辦什麼手續
要辦外國人就業證罩旦。建議你看一下外國人在中國就業管理規定的要求。只要她物友擾在中國隨你入戶,並申領告嫌中國的身份證,就等同於中國公民的待遇。
❸ 越南姑娘嫁到到中國需要辦理什麼證件
外國人、外籍華人
1、本人護照或其他身份、國籍證件;
2、我公安機關簽發的《外國人居留證件》或外事部門頒發的身份證件,或臨時來華的入境、居留證件;
3、經本國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權機關)和我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由本國公證機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或該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
4、外國留學生中的中專、大專和本科學生在校學習期間一般不得結婚。其他學生(進修生、研究生等)要求與中國公民結婚的,除持有上述證明外,還須持有所在院校的學業證明。
5、再婚者的離婚證件或配偶死亡證明(離婚證件需經我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或由該國使領館直接認證)。
(3)帶越南老婆回中國要辦什麼擴展閱讀:
跨國結婚手續及注意事項:
1、申請
凡證件齊全,符合《中國公民同外國人辦理婚姻登記的幾項規定》的中國公民和外國人,可持上述證件到涉外婚姻管理登記機關提出申請結婚登記。
2、審查
婚姻登記機關接受當事人的結婚申請後,應進行認真審查。審查內容主要有三點:
(1)雙方當事人是否自願;
(2)當事人雙方是否具備結婚的實質要件;
(3)雙方都是外國人的,當事人還需提供本國法律在國外辦理結婚登記有效的條文,以保證我國婚姻登記的有效性。
3、登記
經婚姻管理登記機關審查,認為當事人符合結婚登記條件的,准予登記,並應在一個月內辦理登記手續,發給結婚證。中國公民和外國人要求復婚的,按結婚的程序辦理登記。
申請結婚的中國公民和外國人,應向婚姻管理登記機關交納婚姻證書工本費和登記手續費。所需翻譯費用由本人自付。
4、只要符合中國《婚姻法》中的相關規定,就可以辦理結婚證,並沒有特殊的要求。
「外方人員只要出具以上2個材料就可以了,男的必須滿22周歲以上,女的滿20周歲以上,材料齊全10多分鍾就能領證,但是目前登記機關只能在州級民政部門, 證書收費標准每對9元。」高凱這樣說。
5、高凱還說,登記完跨國婚姻並不代表外方人員就能享受同中方人員同等的待遇,外方人員的管理依然要按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管理,除非外方人員將戶籍遷移至中國,但更改國籍比較復雜,很少有人這樣做。
❹ 越南女孩嫁到中國需要什麼手續
法律分析:1.本人護照或其他身份、國籍證件;
2.我公安機關簽發的《外國人居留證》,或外事部門頒發的身份證件,或臨時來華的入境、居留證件;
3.經本國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權機關)和我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由本國公證機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或該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一千零五十條 登記結婚後,按照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
(三)未到法定婚齡。
❺ 越南人嫁到中國需要什麼手續
親,晚上好,很榮幸為你解答,越南姑娘到中國辦理手續方法,越南女嫁到中國,辦理手續以及證件為:
一、越南女方需准備的證件有:
(1)本人護照或其他身份、國籍證件;
(2)公安機關簽發的《外國人居留證件》或外事部門頒發的身份證件,或臨時來華的入境、居留證件;
(3)在越南開具並翻譯成中文的未婚證明(需要先進行公證,其次到越南領事館進行認證,其次到中國駐越南大使館認證)。
二、男方需准備的證件有:
(1)本人戶籍證明(戶口簿、身份證);
(2)本人所在工作單位或城市街道辦事處,農村鄉(鎮)人民政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
拿著證件到男方住所地民政局進行婚姻登記即可。
❻ 已經在越南談好了一個女朋友,想帶她回中國結婚,不知道該怎樣辦理手續。
凡中國公民與外國人(包括常駐我國和臨時來華的外國人、外籍華人、定居我國的外國僑民),港、澳、台同胞、華僑及出國人員自願結婚、復婚和港、澳、台同胞、華僑及出國人員協議離婚的,男女雙方必須同時到各地民政局涉外婚姻登記處申請婚姻登記。申請時,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的規定。
一、結婚登記
申請結婚的中國公民和外國人、港、澳、台同胞、華僑及出國人員,男年齡不得早於22周歲,女不得早於20周歲。須分別持有下列證件:
(一)中國公民
1.本人戶籍證明(戶口簿、身份證);
2.本人所在工作單位或城市街道辦事處,農村鄉(鎮)人民政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
(二)外國人、外籍華人
1.本人護照或其他身份、國籍證件;
2.我公安機關簽發的《外國人居留證件》或外事部門頒發的身份證件,或臨時來華的入境、居留證件;
3.經本國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權機關)和我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由本國公證機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或該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
4.外國留學生中的中專、大專和本科學生在校學習期間一般不得結婚。其他學生(進修生、研究生等)要求與中國公民結婚的,除持有上述證明外,還須持有所在院校的學業證明;
5.再婚者的離婚證件或配偶死亡證明(離婚證件需經我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或由該國使領館直接認證)。
(三)香港同胞
1.香港居民身份證、回鄉證或海員證;
2.我司法機關委託的香港律師辨認的香港婚姻注冊處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和經該律師證明的由申請人做出的在其他任何地方從未登記結婚的聲明書;
3.再婚的離婚證件或配偶死亡證明。
(四)澳門同胞
1.澳門居民身份證、回鄉證或海員證;
2.澳門婚姻及死亡登記局出具的結婚資格證明書或無結婚登記證明書;
3.再婚者的離婚證件或配偶死亡證明。
(五)台灣同胞
1.台灣同胞旅行證或我駐外使領館簽發的加註有「台灣同胞」字樣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旅行證》;
2.台灣公證機關出具的無配偶證明或公證的本人戶籍登記簿底冊復印件;
3.離婚或喪偶的台灣同胞還需提供經過公證機關公證的離婚證件或配偶死亡證明,無法提供上述證明,可以提供經公證的台灣或港澳報紙刊登的當事人離婚的聲明書或公告,未經公證的不具有法律效力。
(六)華僑
1.我駐該國使、領館頒發的本人護照;
2.經我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居住國公證機構出具的本人無配偶證明或我駐該國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證明;
3.再婚者的離婚證件或配偶死亡證明,並經本國外交部和我駐外使領館認證。
(七)出國人員
出國人員是指依法出境,在國外合法居留6個月以上未定居的中國公民。出國人員辦理結婚登記需要:
1.本人護照;
2.所在單位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
3.我駐外使領館出具或經我駐外使領館認證的居住國公證機構出具的在國外期間的《婚姻狀況證明》;
4.申請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有過婚姻關系已離婚的,須持有離婚證件;喪偶的須持有配偶死亡證明;
除此之外,申請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還要到婚姻登記機關指定的醫院進行婚前健康檢查;提交男女雙方半身免冠合影照片(2寸)三張,須婚姻登記機關審查,符合條件的,准予登記,發給結婚證。
二、離婚登記
中國公民和外國人在華要求離婚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有關規定,向該管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要求復婚的,按結婚辦理。華僑、港、澳台同胞以及出國人員與我國公民之間雙方自願離婚並已對子女撫養和財產作了妥善處理的,可共同到當地涉外婚姻登記處申請離婚登記。一方要求離婚或一方不能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的,可直接向國內(大陸)一方戶口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離婚後,男女雙方自願恢復夫妻關系的,按照申請結婚登記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