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現在對以前參加過越南戰爭的軍人有什麼補助
對參加過越戰的軍人有補貼
凡1954年11月1日以後入伍並參戰的,在鄉和在城市無工作單位且家庭困難的退役人員,可享受每人每月平均100元的生活補助。
具體參戰類別包括:解放江山島作戰、川甘青藏滇地區平叛作戰、炮擊金門作戰、中緬邊境勘界警衛作戰、中印邊境自衛反擊戰、「八六」海戰、崇武以東海戰、援越抗美作戰、援老抗美作戰、珍寶島自衛反擊戰、西沙群島自衛反擊戰、中越邊境自衛反擊戰、「老山、者陰山」地區對越防禦作戰和南沙群島自衛反擊戰等14次戰斗。
100塊錢這個標準是以前的,現在各地區經濟發展水平不同,多的一個月4、5百,少的也得200多!
對1954年10月以後參戰的部分退伍軍人給予一定的生活補貼,但必須符合以下三個條件:1、回鄉務農無工作人員;
2、與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至今未再就業人員;
3、自謀職業並自繳勞保人員。
參戰人員身份的認定有兩種途徑:一是本人檔案中明確記載「參戰」字樣的;二是本人檔案雖未明確記載「參戰」字樣,但原部隊團級以下單位兩名已經確定參戰身份的戰友出具書面證明的。如果以上兩種途徑都不具備,則無法認定參戰人員身份,也就無法享受參戰人員生活補貼待遇。根據您所表述的情況,您父親的嘉獎令上記載為「對**作戰集結待命中獲得嘉獎」,集結待命屬戰備狀態,不屬實際參戰。因此,單憑此無法認定您父親是參戰人員。如果您父親可以找到兩名已經確定參戰身份的戰友證明,可先到所在鄉鎮民政所申報,再到龍口市民政局優撫科進行參戰人員身份認定,經上報審批後,可享受參戰人員生活補貼待遇。
㈡ 越南參戰老兵現國家有何優惠政策
越南參戰老兵有兩種,一是65年到69年抗美援越的老兵,另一就是我們1979年對越自衛還擊戰的參戰軍人,現在國家對於還生存的參戰軍人(除殘疾軍人之外)的優惠政策是:2017年10月民政部發布的《民政部財政部關於調整部分優撫對象等人員撫恤和生活補助標準的通知》:對在農村的和城鎮無工作單位且家庭生活困難的參戰退役人員提高生活補助標准,每人每月提高50元,達到每人每月550元。也就是城鎮、農村沒有固定收入的參戰軍人,五年軍齡的,每月有150元的生活補助。
㈢ 參加過對越自衛反擊戰的老兵有什麼待遇
一個與提問者一同參戰的因戰五級殘疾軍人回答戰友的提問:我國目前對於參加過對越自衛反擊戰的老兵,只有對在農村的和城鎮無工作單位且家庭生活困難的參戰退役人員最低發放每人每月550元(有不少省市自治區有所增加)。依據是在2017年10月實施的《民政部財政部關於調整部分優撫對象等人員撫恤和生活補助標準的通知》:對在農村的和城鎮無工作單位且家庭生活困難的參戰退役人員提高生活補助標准,每人每月提高50元,達到每人每月550元。
㈣ 參加過對越自衛反擊戰的老兵有什麼待遇
根據退伍士兵安置條例退伍老兵待遇為:
第一條為了規范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保障退役士兵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本條例所稱退役士兵,是指依照《中國人民解放軍現役士兵服役條例》的規定退出現役的義務兵和士官。
第三條國家建立以扶持就業為主,自主就業、安排工作、退休、供養等多種方式相結合的退役士兵安置制度,妥善安置退役士兵。
退役士兵安置所需經費,由中央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共同負擔。
第四條全社會應當尊重、優待退役士兵,支持退役士兵安置工作。
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都有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義務,在招收錄用工作人員或者聘用職工時,同等條件下應當優先招收錄用退役士兵。退役士兵報考公務員、應聘事業單位職位的,在軍隊服現役經歷視為基層工作經歷。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單位,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優惠政策。
第五條國務院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門負責全國的退役士兵安置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的退役士兵安置工作。
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和軍隊有關部門應當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
第六條退役士兵應當遵守有關退役士兵安置的法律法規,服從人民政府的安置。
第七條對在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表彰、獎勵。
退伍士兵入學
2019年9月5日,教育部通知明確,鼓勵符合高考報名條件的退役士兵報考高職院校,由省級教育部門指導有關高職院校在高職分類招生考試中採取自願報名、單列計劃、單獨錄取的辦法組織實施,確保有升學意願且達到基本培養要求的考生能被錄取。
退役士兵可免於文化素質考試,由各校組織與報考專業相關的職業適應性面試或技能測試,鼓勵採用情景模擬、問答、才藝展示等方式進行測試。通知提出,退役士兵申請就讀中等職業學校,可免試入學。
同時,鼓勵支持退役士兵參加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及各類高等學校舉辦的學歷繼續教育,各地退役軍人事務部門負責退役士兵考生的資格審核工作。鼓勵高職(專科)學歷的退役士兵申請就讀普通本科高校,具體招生辦法由省級教育部門制定。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 退役士兵
㈤ 參加過越南戰爭退伍的老兵有些什麼政策待遇
依據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國發[78]104號)第四條規定: 獲得全國勞動英雄談桐、勞動模範稱號,在退休時仍然保持其榮譽的工人;省、市、自治區革命委員會認為在革命和神旁建設中有特殊貢獻的工人;部隊軍以上單位授予戰斗英雄稱號的轉業、復員軍人,在退休時人保持其榮譽的,其退休費可以酌情高於本辦法所定標準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五,但提高標准後的退休費,不得超過本人原標准工含瞎坦資。
2017年9月20日《民政部財政部關於調整部分優撫對象等人員撫恤和生活補助標準的通知》:對在農村的和城鎮無工作單位且家庭生活困難的參戰退役人員提高生活補助標准,每人每月提高50元,達到每人每月550元。
㈥ 參加過越南戰爭退伍的老兵有些什麼政策待遇
沒有其他特殊待遇。只有參加過越戰的退伍老兵才能享受每月500的額外補貼。
㈦ 抗美援越老兵具體有一些什麼補助金
抗美援越老兵補助金具體如下:
對在農村的和城鎮無工作單仿賣讓位且家庭生活困難的參戰退役人員提高生活補助標准,每人每月提高50元,達到每人每月550元。
各地要按照《軍人撫恤優待條例》規定,加大資金投入,大力提高在鄉老復員軍人的生活補助標准,切實保障其生活水平。中央財政在現行補助標準的基礎上,每人每月增加100元。
(7)越南戰場老兵有什麼補助擴展閱讀:
對建國前加入中國共產黨的農村老黨員和未享受離退休待遇的城鎮老黨員調整生活補貼標配脊准,每人每月提高40元,補助標准調整為:1937年7月6日前入黨,達到每人每月620元;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入黨的,達到每人每月560元。
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入黨的,達到每人每月480元。已享受優撫對象撫恤補助的老黨員,不執行上述補貼標准,仍按每人每月50元標准發給備局生活補貼
。已對老黨員實行定額補貼的地方,補貼標准低於上述標準的,按照補差原則發給補貼;補貼標准高於上述標準的,仍按原補貼標准發給補貼。
中央財政對北京、天津、上海、江蘇、浙江、福建、廣東等7省(直轄市),按上述補助標準的25%安排補助資金;對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按上述補助標準的50%安排補助資金。
㈧ 現在對以前參加過越南戰爭的軍人有什麼補助
各地規定不一,現時參戰補貼為每月715元,有條件地方給予職工醫保免費。
㈨ 參加過越戰的老兵待遇
參戰老兵每月多少錢各地標準是不一樣的,具體要看政府發布的通知,有的地區有,而有的地區沒有那麼多;有的700多元一個月,有的500元左右一個月,比如安徽省安豐塘鎮2021年1月份參戰參試退伍軍人享受定期定量月補助發放標准為705元一人,而貴州劍河縣2021年1月份參戰退役人員生活困難月補助金490人一人通過「一折通」賬戶集中統發的形式。因此具體標准需去當地相關部門咨詢。
獲得全國勞動英雄、勞動模範稱號,在退休時仍然保持其榮譽的工人;省、市、自治區革命委員會認為在革命和建設中有特殊貢獻的工人;部隊軍以上單位授予戰斗英雄稱號的轉業、復員軍人,在退休時人保持其榮譽的,其退休費可以酌情高於本辦法所定標準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五,但提高標准後的退休費,不得超過本人原標准工資。
一、軍人退出現役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國家給予軍人退役基本養老保險補助。軍人服現役期間單位和個人應當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由中央財政承擔,所需經費由總後勤部列年度軍費預算安排;
二、軍隊各級後勤(聯勤、保障)機關財務部門(以下簡稱財務部門),負責軍人退役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的建立、轉移和軍人退役基本養老保險補助的計算、審核、劃轉工作;
參加過對越自衛反擊戰的老兵有什麼待遇?
全社會應當尊重、優待退役士兵,支持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都有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義務,在招收錄用工作人員或者聘用職工時,同等條件下應當優先招收錄用退役士兵。退役士兵報考公務員、應聘事業單位職位的,在軍隊服現役經歷視為基層工作經歷。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單位,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優惠政策。
法律依據:《退役士兵安置條例》
第四十二條被評定為1級至4級殘疾等級的義務兵和初級士官退出現役的,由國家供養終身。國家供養的殘疾退役士兵,其生活、住房、醫療等保障,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國家供養分為集中供養和分散供養。分散供養的殘疾退役士兵購(建)房所需經費的標准,按照安置地縣(市)經濟適用住房平均價格和60平方米的建築面積定;沒有經濟適用住房的地區按照普通商品住房價格確定。購(建)房所需經費由中央財政專項安排,不足部分由地方財政解決。購(建)房屋產權歸分散供養的殘疾退役士兵所有。分散供養的殘疾退役士兵自行解決住房的,按照上述標准將購(建)房費用發給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