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和越南女人結婚怎麼辦結婚證
拿護照,身份證,大使館辦的證明,村委會證明,派出所辦的居住證明,等相關材料到市民政局外籍婚姻登記處辦理。
2. 越南結婚證公證
越南的結婚證要在國內認可, 必須要經過中駐越南認證後才可以在中國使用。
越南結婚證公證認證流程:1、越南律師對結婚證翻譯中文後公證 2、越南外交部認證 3、中國駐越南使館認證,時間:20個工作日。
3. 我是中國公民,要在越南辦結婚證需要怎樣程
前提:男女雙方有一方護照並簽證!一、在越南登記結婚:(一)、你自己要在國內辦以下手續:1、在家鄉公證處開未婚公證(之前要去派出所、街道辦) 350元(2個星期才OK)。2、到首府司法廳認證 300元(1個星期才OK)。3、到首府外事辦認證 200元(1個星期才OK)。4、到越南駐中國領事館認證 200元(1個星期才OK)。(如果不在領事館認證的話也可到中國駐河內大使館認證 60美元)(二)、在越南的程序如下:1、去越南登記處(地方司法廳)要登記表。2、去河內涉外婚姻醫院體檢(交錢了事) 400元左右(1天就OK)。3、把所有公證、認證的東東、男女雙方填好登記表、個人簡歷讓有資質的人翻譯成越南文 400元左右。4、在越南登記(地方司法廳)交300元左右,另給小費200元。2個月後發證給你。二、在中國登記結婚:(一)、女方在越南辦以下手續:1、在家鄉公證處開未婚公證。2、到越南出入境局(外事局)認證 。3、到中國駐越南領事館認證 。(二)、在國內的程序如下:1、去首府民政局辦理結婚手續
4. 請問中國人在越南登記結婚要什麼手續
如果在越南登記結婚的話,手續比在中國登記還要麻煩,其實可以選擇在中國登記,結婚證也可以拿到越南翻譯公證使用。在越南登記手續:先在中國辦理單身證明,無犯罪記錄證明,護照簽證,翻譯公證及認證,然後越南方面也要出單身證明,越南方的護口本身份證,拿到省級辦理登記,手續很多的,大概你要跑很多次哦。
5. 和越南人在越南辦結婚需要哪些手續
中國人和越南人結婚的程序如下:
程序:初步審查-接受-審查-注冊(證書簽發)。
申請材料:
1、大陸居民:提交雙方有效的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
2、現役軍人:
3、我有一個有效的軍人身份證和居民身份證。
4、團級以上政治部門頒發的軍事結婚登記證。
外國人:
1、我的有效護照或其他有效的國際旅行證件。
2、我沒有配偶的證明(選擇以下一種方式)。
由東道國的公證處或主管部門簽發,並經中國駐該國大使館(領事館)或該國駐中國大使館(領事館)證明;由東道國駐華使領館簽發。
3、與中國沒有外交關系的國家簽發的有關證明,應由與該國和中國有外交關系的第三國大使館(領事館)和在第三國的中國大使館(領事館)認證。 ,或經中國第三國大使館(領事館)認證。
4、如果提交的證書是外文,則全文應以相同格式翻譯成中文。翻譯的文本可以由其所在國家的大使館(領事館)或當地合格的翻譯機構簽發。
6. 中越跨國婚姻怎麼辦結婚證
中越跨國婚姻辦結婚證的流程如下:
1、申請,凡證件齊全,符合《中國公民同越南人辦理婚姻登記的幾項規定》的中國公洞攜民和越南人,可持上述證件到中越跨國婚姻管理登記機關提出申請結婚登記;
2、審查,婚姻登記機關接受當事人的結婚申請後,應進行認真審查。審查內容主要有三點:
(1)雙方當事人是否自願;
(2)當事人雙方是否具備結婚的實質要件;
(3)雙方都是越南人的,當事人還需提供本國法律在國外辦理結婚登記有效的條文,以保證我國婚姻登記的有效性;
3、登記,經婚姻管理登記機關審查,認為當事人符合結婚登記條件的,准予登記,並應在一個月內辦理登記手續,發給結婚證;
中越跨國婚姻辦結婚證的條件如下:
1、中國公民同越南公民在我國境內結婚,雙方必須符合我國婚姻家庭相關法律的基本原則,實行一夫一妻制即使越南一方當事人所屬國的有關法律允許多夫或多妻的,我國也不予批准其結婚登記;
2、當事人雙方必須具備我國法律所規定的結婚的實質要件,即:雙方均無配偶;男滿22、女滿20周歲;未患有法律規定的禁止結婚或暫緩結婚的疾病;非直系血親或三代以內直系血親;
3、當事人雙方結婚,必須按照中國法律男女雙方共同向中國政府的中越跨國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申請辦理結婚登記。在我國以其他形式如宗教儀式、風俗習慣等態野締結的婚姻,都不為我國法律所承認和保護;
4、擔任某些特定公職的人員和處在某些特殊狀態中的人不能與越南人結婚。前者指現役軍人、外交人員、公安人員、機要人員和其他掌握重大國家機密的人員;後者指正在接受勞動教養和正在服刑的人。這是維護我國國家利益的需要,也是世界各國法律的通例;
綜上所述,中國公民和越南人要求復婚的,按結婚的程序辦理登記。申請結婚的中國公民和越南人,應向婚姻管理登記機關交納婚姻證書工本費和登記手續費。所需翻譯費用由本人自付。
【法律依據】:
《婚姻登記條例》第二條
內地納閉伏居民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是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或者鄉(鎮)人民政府,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按照便民原則確定農村居民辦理婚姻登記的具體機關。
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內地居民同香港特別行政區居民(以下簡稱香港居民)、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以下簡稱澳門居民)、台灣地區居民(以下簡稱台灣居民)、華僑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是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確定的機關。
第五條
辦理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
辦理結婚登記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
(二)經居住地公證機構公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聲明。
辦理結婚登記的華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護照
(二)居住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證明,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證明。
辦理結婚登記的外國人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國際旅行證件
(二)所在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或者該國駐華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或者所在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
7. 中國公民和越南人在越南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中國公民同越南人在中國境內辦理結婚登記分為申請、審查和登記三個環節。 (一)申請 中國公民同越南人(包括常駐我國和臨時來華的越南人、外籍華人、定居我國的越南僑民)在中國境內申請結婚。 男女雙方當事人必須共同到中國公民一方戶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登記。申請登記的中國公民和越南人須分別持有下列證件: (1)中國公民須持有:①本人戶籍證明;②本人戶口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單位的縣級以上機關、學校、事業、企業單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狀況(未婚、離婚、喪偶)、職業、工作性質、申請與何人結婚的證明。 (2)越南人須持有:①本人護照或其他身份、國籍證件;②公安機關簽發的《外國人居留證》,或外事部門頒發的身份證件,或臨時來華的入境、居留證件;③經本國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權機關)和我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由本國公證機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或該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婚姻狀況的證明。 (3)越南僑民須持有:①本人護照或代替護照的身份、國籍證件(無國籍者免交);②公安機關簽發的《外國人居留證》;③本人戶口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單位的縣級以上機關、學校、事業、企業單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狀況(未婚、離婚、喪偶)、職業、工作性質、申請與何人結婚的證明。 申請結婚的男女雙方,還必須提交婚姻登記機關指定醫院出具的婚前健康檢查證明。 凡證件齊全、符合法律規定的中國公民和越南人,可持證件和男女雙方照片,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 申請婚姻登記的當事人,應當如實向婚姻登記機關提供規定的有關證件和證明,不得隱瞞真實情況。 (二)審查 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對當事人的申請應當進行審查,查明結婚申請是否符合結婚條件,不明之處,應當向當事人詢問,必要時,可要求當事人提供有關證明材料。 (三)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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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和越南人在越南辦結婚需要哪些手續
和越南人在越南辦結婚需要辦的手續材料如下:
一、辦理程序:初審—受理—審查—登記(發證) 。
二、辦理材料:
1、內地居民:提交雙方當事人有效的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2、現役軍人:
(1)、本人有效的軍人證件、居民身份證。
(2)、團級以上政治部門出具的軍人婚姻登記證明。
3、外國人:
(1)、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國際旅行證件。
(2)、本人無配偶的證明(選擇以下一種途徑獲取):所在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經中國駐該國使(領)館或該國駐華使(領)館認證;所在國駐華使(領)館出具。
(3)、與中國無外交關系的國家出具的有關證明,應當經與該國及中國均有外交關系的第三國駐該國使(領)館和中國駐第三國使(領))館認證,或者經第三國駐華使(領)館認證。
(4)、提交的證件證明材料是外國語言文字的,應當全文同等格式翻譯成中文,翻譯文本可以由所在國駐華使(領)館或者當地有資格的翻譯機構出具。
(8)越南結婚登記證明怎麼開擴展閱讀:
離婚登記
一、辦理程序:初審—受理—審查—登記(發證) 。
二、離婚登記申請的條件:
1、婚姻登記機關具有管轄權。
2、要求離婚的夫妻雙方共同到婚姻登記處提出申請。
3、雙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三、登記時提交的身份證件和證明材料:
1、內地居民應當提交本人有效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港、澳、台居民應當提交來往內地通行證和身份證,華僑、外國人應當提交有效護照。
2、內地婚姻登記機關或者中國駐外使(領)館頒發的結婚證。
3、離婚協議書
內地居民同外國人辦理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書只提交中文文本,如一方當事人不通曉漢語的,應當自帶翻譯人員。協議書內容應載明雙方當事人姓名、性別、身份證件類別和號碼、結婚登記日期、辦理結婚登記機關、雙方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和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對子女撫養和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等。
四、照片要求
各提交2張2寸近期免冠單人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