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出口貨物從國內收取的人民幣貨款能退稅嗎
對於出口企業採用跨境人民幣結算的出口業務或採用人民幣結算的進入特殊區域的視同出口貨物,是不影響退稅的。而對於那些銷售給境外且離境的貨物,從境內人民幣賬戶收取的人民幣不得退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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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常有人問貨物出口了,收人民幣能不能退稅。要回答這個問題,我們先要整明白兩個概念:人民幣和離岸人民幣。
人民幣,指在我國境內流通的人民幣,代碼為CNY,用於境內企業或個人之間的結算。
離岸人民幣,指在境外的人民幣,代碼為CNH。我們國內企業與境外企業或個人之間通過離岸人民幣結算的,叫跨境人民幣結算。
因此,回答這個問題,需要判斷出口企業是收取的哪類人民幣,如果出口貨物收取的是跨境人民幣則可以享受退稅;另外如果出口企業將貨物銷售給特殊區域內企業並運入特殊區域的,可直接從特殊區域內企業收取人民幣。
跨境人民幣結算
是指將人民幣直接用於國際貿易、服務貿易和投資,交易活動均採用人民幣計價和結算。商業銀行在政策允許范圍內,可直接為交易主體提供人民幣結算服務,境內機構和個人可直接向非居民收取和支付人民幣。
我國自2009年試點跨境人民幣的貿易結算業務,2011年開始全國實行。現在越來越多的出口企業採用跨境人民幣結算,採用跨境人民幣結算最大的好處就是能夠規避匯率風險,消除外幣結匯造成的匯兌損失。
1、根據國稅函2009 470號、國稅函2010 303號的規定,採用跨境人民幣結算的出口貨物,享受退(免)稅政策,符合退稅條件的,可以申請退稅;
2、根據國稅公告2013 30號,對於享受退稅政策的出口業務,對於需要提供銀行收匯水單等收匯憑證的,如果採用跨境人民幣結算的可提供收取人民幣的收款憑證;
3、根據財稅2010 26號及財稅2012 39號,對於邊境地區的邊境小額貿易和一般貿易,允許跨境人民幣結算。但需要注意,必須是通過銀行結算才符合退稅要求,對於人民幣現金結算的不能退稅,但可以免稅。如邊境地區企業直接向境外客戶收取人民幣現金,不符而退稅要求。
通過以上政策文件可以看出,貨物出口後,所收取的跨境人民幣是符合退稅要求的,但是需要注意,該跨境人民幣必須是從境外、從境內非居民開設的NRA賬戶、或從自貿區內非居民開設的自由貿易賬戶中收取才符合退稅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