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中國遊客遭越邊防人員打斷肋骨,為什麼越南敢這么狂
華時報訊(記者懷若谷)2月7日,3名中國公民經越南芒街口岸回國時,被越南邊檢人員索要小費,其中一名男子被越南邊防人員毆打致3根肋骨骨折,另有至少1根肋骨不完全骨折,多處軟組織挫傷。
中國駐越南大使館回復京華時報記者采訪時表示,他們高度重視中國公民在越南芒街口岸被越南邊防人員毆打一事,這是一起令人震驚的嚴重事件,已督促越方徹查此事件,依法嚴懲涉事人員,責成其向中國公民道歉並賠償其各項損失。
自述:
出螞猜入關均遭越方邊檢人員索要小費
這3名中國公民分別是28歲男子謝鋒(化名)、52歲的謝母陳美紅(化名)及謝鋒未婚妻任麗麗(化名)。
任麗麗接受京華時報記者采訪時稱,他們於1月25日從廣西東興市出境到越南芒街口岸,「我們是去度蜜月加拍婚紗照」。
任麗麗稱,入關芒街口岸時,越南邊檢人員就開始收小費,「第一關查驗證件時,收小費收了每人50元,三四步之外的第二個關口,又要看證件,收了每人30元,再走幾步出去時,他們的保安又向我們每人收了30元,沒有給任何票據」。
遊玩、拍照之後,3人在2月7日回國,「有個朋友說他過關時就沒有交小費,輪到我們2月7日早上8點10分左右過關回來時,他們又要收取小費,我愛人說他給朋友打個電話,看是否確實要收小費。他剛要往回走出海關大廳打電話,那個向我們收小費的女的就用越南語大喊了一聲,旁邊就沖過來七八個穿著軍裝的邊防人員,上來就打,我愛人的手機、眼鏡都摔壞了,被按到地上打,拳打腳踢,打得特別厲害」。
任麗麗稱,謝鋒被打時,母親陳美紅沖過去想阻止,他們也把陳美紅像扭送犯人一樣按住胳膊押回大廳。之後,打人者用手銬住謝鋒,將謝鋒押回大廳,並用皮帶綁住謝鋒雙腳,將謝鋒抬到二樓的一間辦公室繼續毆打,「過程中,他們把謝鋒母親按到關著謝鋒的房間玻璃上,讓她看雹派著兒子被打」。
被越邊防人員拉進辦公室繼續毆打
任麗麗稱,整個過程中,她一直在撥打大使館電話求救,「我們拿在手裡的護照也被他們搶走了」。
之後,謝鋒又被轉移到一個沒有窗戶的房間,「當時我也在裡面,兩個人把謝鋒按在椅子上,旁邊有3個悶肆型工作人員要求謝鋒寫自述書,大概意思就是越南的工作人員沒打他,他身上的傷與他們無關,不寫的話就被打兩個耳光,一共扇了4次耳光,我在旁邊也在跟他們抗議,我被拉了出來,只能在外面聽我丈夫在裡面慘叫,後來謝鋒在被逼迫之下寫了所謂的自述書」。
「我說我們是來旅遊的,沒有犯罪,你們為什麼打人呢?他們說他們不需要跟我講道理,態度非常惡劣,我要求他們把護照還給我」,任麗麗稱,對方在房間里給她的護照蓋了章,她拿回護照後立即跑到中國境內一邊,任麗麗稱,未被要求交任何費用,即被允許離開越南一方,「我立即向中方邊檢人員求救,我說你們再不挽救就有生命危險,眼角、嘴角都已經出血了,脖子上有很多勒痕」。
中國公民被打斷至少4根肋骨
任麗麗稱,「不知道中方人員是怎麼和他們交涉的,我愛人和母親就被解救回來了,當時謝鋒身上的傷已經非常嚴重了,被立即送到東興市人民醫院救治」。
任麗麗稱,他當時也報了警,東興市外事辦人員也找到他們了解事情經過。
任麗麗給記者發來的東興市人民醫院2月7日出具的診斷證明書顯示,謝鋒右側第3、4前肋及左側第4前肋骨骨折,頭頸胸背部多處軟組織挫傷,「該患者於2017-02-07入院在我院住院治療。現需要住院進一步處理」。
另一份診斷報告顯示,謝鋒左側第7前肋不完全骨折,「醫生說還有一處小骨也有不完全骨折的可能,但還未最終確定,明天將對謝鋒做進一步詳細全身檢查,包括對內臟器官的檢查」,任麗麗稱。
中國駐越南大使館:
這是一起令人震驚的嚴重事件
2月11日早上,中國駐越南大使館方面回復京華時報記者采訪時稱,事發時,被打中國公民通過打電話的方式告知了中國駐越南大使館這件事情,中國駐越南大使館高度重視中國公民在越南芒街口岸被越南邊防人員毆傷的事情,已就此事向越南外交部領事局提出嚴正交涉。
中國駐越南大使館認為,這起事件是一起令人震驚、粗暴對待中國遊客的嚴重事件,我們對此表示憤慨和強烈不滿,已要求越南方面立即採取措施,徹查此事件,依法嚴懲涉事人員,責成其向中國公民道歉並賠償其各項損失,並及時向中國駐越南大使館通報調查和處理結果,同時切實採取有效措施,確保類似事件不再發生,中國駐越南大使館將繼續密切跟蹤此事件,督促越方盡快妥善處置並向中國駐越南大使館通報。
㈡ 古代的十大酷刑有那些
歐洲的......
20.懲治鞋——鞋子常常被結合頭手枷(站立時枷住頭部和手腕的一種裝置)使用的。只要靠腳趾支撐不住身體,鞋跟上的鋼針就會刺入腳跟。
19.邪教尖叉——邪教尖叉是一個酷刑裝置,一個兩頭帶尖叉的金屬棒,由一條皮帶固定在頸部,一頭插入下頦,另一頭直指胸骨。只有伸長頸部,才會減少痛苦,此刑具會造成巨大的痛苦。四個叉點位於下頦和胸骨之間的設計,會讓受刑人有足夠運動幅度讓他的嘴開口招供。
18.浸河——主要用於對婦女,將其浸河內、大桶或池塘內,多用於懲罰罵街婦女和巫婆,浸了一段時間後,給予招供的機會。如果她供述,就被打死。如果她不招供,她就再次被浸河。這一過程通常是反復直受刑者溺斃或放棄此種刑罰,讓自己被另一種方法處死(上吊,或燒死(很少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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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木靴子——受刑者的腿被置於兩塊厚木板之間再用繩子束緊。拷問者在繩子間用錘子猛烈地向下打入楔子。每打入一次楔子,楔尖部位的脛骨就被粉碎。該刑罰至少要在腿的上下兩側打入12根楔子。當木靴子拆除後,骨頭碎片就像裝在一條松垮的袋子里一般。
16.水刑——這是所列歐洲酷刑中唯一一個非中世紀的項目。水刑是二戰期間日本戰俘警衛隊最喜歡的刑罰。如果受刑者是首次受刑,必將用鐵絲網和抹布封住他的嘴。然後把水從鼻子里灌進去,受刑者的胃對越來越大,等膨脹到一定程度的時候,行刑者用腳用力地踹他的胃,胃破裂之後人就死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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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貓爪——使用起來很簡單,就是慢慢地往下撕肉,很多時候,所有肉都被撕下來,而露著骨頭。
14.拉架——看起來就像是:捆緊手腳往相反的方向拉你的身體,直到你的四肢慢慢地從關節連接處脫出來。
13.四馬分屍——四馬分屍是拉架的更高一級刑罰方式,只用於兇殺犯和那些企圖殺害貴族或皇室成員的犯人。囚犯的四個手腳分別被捆綁,由四匹馬同時向四個方向拉,瞬間即可分屍。(#在中國有五馬分屍)
12.開花梨——根據受刑者的性別將梨在閉合狀態下插入肛門或陰道,然後用手搖動使梨開花直到使人感到相當難受。
:11.清洗靈魂——在許多天主教國家,神職人員認為,如果強迫一個靈魂邪惡的人吃下去沸騰的熱水或燃燒的煤塊或二者都吃,他的腐敗的靈魂就能得到清洗。當然,這要在沒有因他的罪行而受罰之前進行,一種」溫暖的刑罰「,如果你願意。
10.吊籠——圖中的受刑者還是比較幸運的,因為大部分使用吊籠的犯人是完全赤裸地暴露極端寒冷或炎熱的環境中。而且多數處吊籠刑罰的犯人通常都是在進行了其他刑罰以後最後才被吊在那裡。但要等——很長時間!受刑者留在牢籠中,直到他被弔死或渴死,這可能需要數周時間。
9.碎頭機——用碎頭機執行死刑通常是這樣的:牙齒擠入牙槽內,周邊顎骨破碎。然後眼睛從眼窩射出,腦漿從耳朵噴出來。令人難以置信的是,許多國家仍使用同一版本的碎頭機,作為當今的審訊工具。
8.在柱子上火燒——最愛用於那些被指控犯有褻神罪的巫婆。神職人員認為,焚燒一個巫婆可永久消滅她在有形世界的邪靈,從而消除可能發生的任何進一步對無辜靈魂污染。言之有理。
:7.猶大尖凳——受刑人被懸掛上述金字塔尖狀物的上部慢慢降低,塔尖插進襠部。鏈子的松緊取決於劊子手的心情,他可以控制受刑者的體重是否全部作用於這一個點上。
6.刀凳——刀凳是猶大尖凳的變種。我們相信,該圖片沒有解釋得很清楚。
5.鐵娘子(鐵處女)——以下1515年8月14日第一次使用鐵鐵娘子的記錄:「偽造的硬幣放在裡面,門被緩緩關閉,從而尖銳的鋼針從幾個部位刺入他的胳膊、腿、腹部、胸部、膀胱、大腿跟、眼、肩膀和屁股中,但不足以殺死他,一般犯人會慘叫上幾天幾夜才死去。
4.審訊椅——不僅有數以百計的微小釘尖讓人感到難以坐住,通常還在下面點火將鐵椅子烤到一個可怕的燙傷熱度。
3.刺刑——這是中世紀在在阿爾及爾,突尼西亞,的黎波里和Salee(翻不出來是什麼地方)對叛國者標準的處罰形式。不管你是否相信,一旦這根長刺從受刑者的肛門插入,再從他的嘴或咽喉里穿出,受刑者可以這個狀態活一天以上,並在爛泥中爬行,供大家觀賞。
2.鋸刑——鋸刑可能代表了人類聰明才智的最黑暗的時刻。其原理是,當受害者倒吊下來,大部分的血液將湧向頭部。這在整個過程是最重要的,你看,因為作為行刑者看到的是受害者的襠部。頭部的血液可以得到充分的氧氣,這樣做的後果最可怕,因為在切到肚臍的位置前,有時鋸到上腹部前,犯人的意識都非常清醒,可以避免血流失過快而死。
1.輪刑——好了,最後的也是最危險的。輪刑僅次於吊籠,在中世紀時期的德國是最常見刑罰形式。首先,受刑者(通常是赤裸的),他的四肢分開綁在地上。不過,木製輻條分別對應各主要關節,如手腕,腳踝,膝蓋,臀部和肩膀。行刑者用沉重的包鐵的輪子打斷四肢和關節。但是,這僅僅是惡夢的開始。等四肢的骨骼分別打碎,和血、肉混成綿軟狀態後,四肢被編到輪子的輻條上,然後正面朝外懸掛展示。痛苦的受刑者將繼續保持該狀態數日,他或她死後會變成烏鴉和昆蟲的大餐。
西方酷刑的前十位......
10.船底拖曳
船底拖曳本是一種針對海盜的酷刑,後來行刑范圍不斷擴大。受刑者被綁在繩子和滑輪上,在船底來回拉拽:繩子通過船底從右舷拉到左舷,使其受到來自龍骨的摩擦。龍骨深深刺入他們的肉中,此時,對於受刑人來說,淹死也許更好受一些。
9.鼠刑
這種酷刑被稱為「鼠刑」和「老鼠刺激」,利用人天生對嚙齒動物的恐懼心理,慢慢折磨受刑者。行刑者一番表白之後,將幾只老鼠放入一個大桶內,桶內有一個出口,也是老鼠們唯一的逃生之路,行刑者用受刑者的腹部堵住這個口,然後加熱大桶以激怒老鼠。
無論方式如何,最終結果都是一樣的:飢餓的老鼠在明火刺激下愈加興奮,只能嘗試從唯一的出路逃出去:它們必須咬開受刑者的腹部溜走。一些文學作品中對鼠刑有所描述,比如喬治•奧威爾的《1984》和詹姆斯•喬伊斯的《芬尼根守靈夜》,但歷史著作中罕有記載。
8.鱷魚剪
「鱷魚剪」同其名稱聽上去一樣令人毛骨悚然:一根兩端用鐵鑄的管子,管子裡面是成排的鐵釘,行刑者將鐵釘加熱,放到某些附肢上面。接下來便是慘不忍睹的一幕:行刑者用鱷魚剪緊緊夾住受害者的生殖器,不緊不慢地來回摩擦,生殖器傷痕累累,此時受刑者早已痛不欲生。他們的下場只有一個——小命不保,只是由於失血多少和感染程度,他們喪命的時間早晚罷了。
7.二人鋸
在實施二人鋸這種刑罰時,行刑者先將受害者衣服剝光,將他們頭朝下吊起來,雙臂綁在身後。接著,兩個行刑者一邊一個,將鋸子放在裸體受害者兩腿之間,從襠部開始向下鋸。身上的鮮血全都流到頭上和軀干,受害者早已成了一個血人,剛開始可能還有些意識,到了鋸子鋸到心臟位置的時候,就是再痛也感覺不到了。
6.碎頭器
碎頭器這樣令人毛骨悚然的酷刑需要藉助於同樣可怕的工具:將一個鐵碗放到受害者的頭頂,項圈和下巴板布滿大螺絲釘,使受害者無法活動——這便是具有粉碎效用的粉碎機。行刑者將受害者的頭部夾在鐵碗和板子中間,然後轉動螺桿,此刻,一邊是行刑者滿足的笑聲,一邊是受害者痛苦的慘叫。金屬頭箍開始不斷施壓,受害者的牙齒粉碎,眼珠從眼眶凸出來,不幸的是,他們在斷氣之前還要承受比這還要痛苦的折磨。
5.鐵處女
「鐵處女」是一種人形鐵框,兩面互相用鐵鏈聯接,將犯人綁在其間,再把兩面合攏,框上許多突出的長釘,就會貫穿釘入受害者身內。釘子尖銳的前端慢慢刺入身體,先是手腕,然後是腳等其它幾個部位,接下來是眼睛、肩膀和臀部。看上去雖然很疼,但還不至於立刻要了受刑者的性命。在這期間,他們不停地發出凄慘的叫聲,有時連續哀號幾天才能死去。
4.釘樁
顧名思義,釘樁差不多就是由熱炭加熱的鐵叉的現實版本,用以將犯人釘死在上面。這不由得讓人想起十字架處死犯人的酷刑,不過釘樁沒有任何象徵意義:行刑者把犯人衣服剝光,釘在一根尖銳的木樁上。這種酷刑雖使犯人的失血最少,但也許是最痛苦的刑罰,他們往往一連幾天保持著清醒意識,直至由烈日曝曬至死。
3.「教皇梨」
亦稱「痛苦梨、「窒息梨」,或乾脆直接稱為「梨」,這種手持裝置的末端同梨把存在某些相似之處,只不過另一端變成了螺絲柄。與「撒旦」同床共枕過的女人一早醒來,會發現陰道內會有「梨把」,同另一個男人睡過的男同性戀會在肛門發現它的蹤影。放入裡面後,行刑者會轉動手柄打開這個梨形裝置,接著,它就像鮮花綻放一樣,三個如剃刀般尖銳的「花瓣」慢慢打開,受刑者因極度痛苦而亡。
2.輪刑
在涉及對死刑囚犯進行懲罰的問題上,很少有哪種酷刑如輪刑一般盛行。首先,受刑者的四肢分開綁在地上。行刑者用沉重的包鐵輪子打斷他們的四肢和關節。等四肢的骨骼分別打碎,和血、肉混成綿軟狀後,四肢被編到輪子的輻條上,然後推到公共場所示眾,他們一邊遭受別人的辱罵、羞辱,一邊奄奄一息慢慢死去。
1.蟲刑
古希臘哲學家普羅塔戈最早將其作為波斯人的刑罰提到過,蟲刑也許是對人類最殘忍、最瘋狂的一種懲罰。如果還有比這更殘暴、更可憎的懲罰,我們同樣也想知道。行刑者將罪犯面朝上綁到一條船上,之前強迫他們吃下足夠多的蜂蜜和牛奶,以引發嚴重的腹瀉。這還不是最糟糕的結果。行刑者接著會在犯人的腹股溝和腋窩等部位塗上蜂蜜,然後將船推入一個發著惡臭的池塘。腹瀉物和蜂蜜當然會招來蟲子,它們鑽進犯人的腔部去啃五臟六腑,並最終開始從肉裡面繁殖
然後是中國的......
(1)剝皮
歷史上最愛搞剝皮的人是明太祖。由於他是貧民出身,最恨貪官污吏,一旦被他抓到貪污,下場通常就是剝皮。他即位之初,曾抓到一對父子貪污,震怒之下,下令剝皮。皮剝下來之後製成兩面鼓,掛在衙門口,以昭炯戒。「剝皮實草」則是後來的事,並且有規定,貪污多少兩銀子以上就處以此刑。
最早的剝皮是死後才剝,後來發展成活剝。剝的時候由脊椎下刀,一刀把背部皮膚分成兩半,從這里撕開,慢慢用刀分開皮膚跟肌肉,像蝴蝶展翅一樣的撕開來……最難剝的是胖子,因為皮膚和肌肉之間還有一堆油,不好分開。
另外還有一種剝法,不知道可信度多少。方法是把人埋在土裡,只露出一顆腦袋,在頭頂用刀割個十字,把頭皮拉開以後從這里灌水銀下去。由於水銀比重很重,會把肌肉跟皮膚拉扯開來,埋在土裡的人會痛得不停扭動,又無法掙脫,最後會有一個從頭頂的那個口「光溜溜」的跳出來,只剩下一張皮留在了土裡。
(2)腰斬
電視上的包青天,開鍘的時候我們看到的都是把人頭塞進去,刀起頭落,彷佛中國式的斷頭台。但是根據歷史上的記載,包青天那三把鍘刀其實是腰斬用的。也就是一刀下去,就要把人分成兩段。
由於腰斬是把人從中間切開,而主要的器官都在上半身,因此犯人不會一下子就死,斬完以後還會神智清醒,得過好一段時間才會斷氣。明成祖殺方孝孺就是用腰斬,傳說一刀下去之後,方孝孺還能以肘撐地爬行,以手沾血連書「篡」字,一共寫了十二個半才斷氣,大家可以算算看一共要多少時間,而這段時間受刑人又得受多少苦痛。李斯也是被腰斬的。
據說明成祖要求方孝孺執筆草詔,方孝孺執意不肯,明成祖威脅要誅他九族。方孝孺厲聲說:「誅我十族也不怕!」明成祖一怒之下,把他的朋友、學生算是第十族,一並誅卻,當時株連數千人。
(3)鋸割
把人用鐵鋸活活鋸死,其慘狀似乎與凌遲、剝皮也在伯仲之間,難怪在地獄酷刑中,就專門有把人鋸開的酷刑。然而,鋸死活人不僅在傳說的地獄中存在,在人間也是確確實實存在著的。
(4)車裂
即「五馬分屍」,就是把受刑人的頭跟四肢套上繩子,由五匹快馬拉著向五個方向急奔,把人撕成六塊。記得商鞅就是受五馬分屍之刑。
不要以為這沒什麼,要把人的頭跟四肢砍下來都得花不少力氣,更何況是用拉扯的。而受刑人身受的苦處更可想而知。真到撕開的時候,恐怕受刑人已經不會覺得痛苦了。痛苦的是正在拉扯的時候。要花多少時間我不知道,不過恐怕不是幾秒鍾就可以解決的。而撕開的時候,恐怕是血雨滿天。
(5)凌遲
說到凌遲處死,那可就不簡單了。以前聽人家罵「殺千刀的!」意思就是詛咒這個人給凌遲處死。
最早是把人殺死之後再剁成肉醬,稱為「醢」,受過此刑的記得有子路,還有周文王的長子伯邑考。後來發展更加精細,目的還是要讓犯人受最大的痛苦,因此不但是活的時候施刑,還要求受刑人必須身受多少刀以後才死。
據說早期凌遲一共要割1000刀,由兩個劊子手執行,從腳開始割,割下1000片肉片才准犯人斷氣。後來發展更加精細,目的還是要讓犯人受最大的痛苦,因此不但是活的時候施刑,還要求受刑人必須身受多少刀以後才死。元朝時要求要割到300刀。到明朝時,朱元璋即位後下令要割到3000刀,也就是在割了2999刀時犯人還有氣;若未割滿這3000刀就斷了氣,執行人也要受刑。所以劊子手強烈請願,終以2954刀為限。受此刑最殘的人是大太監劉瑾,聽說一共割了三天才讓他斷氣。
而更慘的是明末抗清名將袁崇煥,因為崇禎皇帝中了反間計,誤以為他通敵叛國,判他凌遲處死,行刑前以漁網覆身(讓肌肉突出以便下刀),遊街示眾,被北京城無知的民眾沖上前去,把他的肉一塊一塊咬下來……那種心理的痛恐怕遠高於生理的痛。
(6)縊首
中國人的絞刑是用弓弦縊殺,就是把弓套在受刑人脖子上,弓弦朝前,行刑人在後面開始旋轉那張弓。弓越轉越緊,受刑人的氣就越來越少,最後終於斷氣……岳飛父子就是這樣子死在風波亭(因為他是功臣,不能斬首,要留全屍),而明末流亡的桂王也是這樣給吳三桂親手縊殺的。
(7)烹煮
那是唐朝時代,武則天當皇帝的時候,朝中有位酷吏叫來俊臣,崇尚嚴刑峻法,對不肯招供的犯人往往以酷刑對待。
方法是找個大瓮,把人塞進去,然後在瓮下面用柴火加熱。溫度越來越高,受刑人也越來越受不了,如果不肯招供的話,往往就被燒死在瓮里。
後來武則天聽說了這件事,就把來俊臣找來,問他犯人不肯招供要怎麼辦?來俊臣很得意的把這個方法說了出來,武則天就淡淡的說了句:「則請君入瓮!」
(8)油煎
類似於後來的鐵烙鐵。方法是先將一口平的鐵盤燒熱後,將人放在上面,不到片刻時辰,犯人就會被燒焦。
(9)宮刑
在中國的歷史上,有關宮刑的東西可以寫成一本書。宮刑的歷史非常久遠,君不見司馬遷就是受了宮刑,才會寫出史記,也才會在「報任少卿書」里寫出「身直為閨閣之臣」這樣的句子。此刑常被貴族沖抵死刑,相對的女性為」幽閉」。
說宮刑就不得不提到「閹割」。閹割,首先要拿繩子把小弟弟綁起來(包括睾丸)讓血液不流通,自然壞死,然後拿利刃一刀子全部割掉。割掉了以後拿香灰一蓋,止血,還得拿根鵝毛插在尿道里。等過了幾天把鵝毛拿掉,如果尿得出來,閹割就算成功了。要是尿不出來,這個人就算廢了,大概最後會死於尿毒症吧。
所以如果是要閹來當宦官的話,最好趁年紀還小就閹掉,年紀大了危險性高很多。以前就會有父母因為家境不好,把自己的小孩閹掉,希望可以進宮當宦官。閹下來的東西則要保存好,以後進棺材的時候要一起放進去,才算是全屍。
(10)刖刑
關於刖刑,大家的說法不太一樣。
有人說是把膝蓋以下都砍掉,也有人說是把膝蓋骨削掉,以後者比較可信。總之,刖刑是一種類似截肢的酷刑。
戰國時代,孫臏受師兄陷害,受的就是刖刑。聽說他名字本來叫孫賓,受刑之後,才改為孫「臏」。
如果是把膝蓋骨削掉,大腿小腿之間失去了保護,這個人可能連站都站不起來,要出入行走都得靠拐杖。所以稗官野史上說,孫臏受刑之後,要上陣打仗連騎馬都沒辦法,必須要坐車(馬車或人力車)。
(11)卸塊
把砍頭、刖、割手、挖眼、割耳合一,即「大卸八塊」。通常先是把人殺死以後,才把人的頭、手腳剁下來,再把軀干剁成三塊。漢高祖死後,呂後把他的寵妾如意夫人抓來,剁去手腳,割掉鼻子耳朵舌頭,眼睛挖出,丟在豬圈裡喂養,取名「人彘」結果呂後自己的兒子看到,給活活嚇死。
(12)穿刺
人身上有幾個地方,紮根小刺就會哭爹喊娘——手指甲縫便是其中之一。俗語說:「十指連心」,被針插進指甲縫會痛得椎心刺骨。穿刺,一般是用針和竹簽穿刺指甲。
(13)活埋
公元前212年,一些方士和儒生對秦始皇進行議論、誹謗,於是秦始皇下令追查,共逮捕了460人,全部在咸陽活埋了。這大約是歷史上較早的活埋事件。後來,因為活埋省力,速度也快,因此也是戰爭時對待敵國俘虜常用的手段之一。
活埋,有時候也和凌虐「合並使用」。方法是把人直挺挺的埋在土裡,只露出一顆頭,然後開始凌虐。
(14)服毒
服毒,一般是對待對有身份、有地位或立過功的人——賜死。這大概算是酷刑之中唯一比較人道的方式。
中國古代的毒葯中,最有名的應該是「鴆」這種毒葯。「鴆」(zhèn)是傳說中的鳥,羽毛含有劇毒,只要把羽毛泡在酒里,立成毒酒,入喉即死。也稱是「封喉鳥」。「飲鴆止渴」比喻喝毒酒解渴。
其次應該就是砒霜。這種毒葯中外皆有使用,以前拿來毒老鼠,當然,要人死也是很好用的。而且據說砒霜沒有什麼特別的氣味,長期少量加在飲食中人注意不到,自然一步步被毒死。
至於小說中所謂「見血封喉」的毒葯,應該是影響呼吸系統之類的葯,讓人沒辦法呼吸,窒息而死,所以叫「見血封喉」。不過比起這些東西來,現代人用的東西應該是毒多了……至少古人不會用輻射。
(15)灌毒
灌毒是施刑者對犯人先灌一次毒葯,然後喂一次解毒葯,然後再灌另一種毒葯,直到將犯人毒死,目的是使犯人嘗遍了死的恐怖和痛苦。
(16)棍刑
這里要說的棍刑,不是用棍子打人。這里說的棍刑,是拿根棍子直接從人的嘴裡插進去,整根沒入,穿破胃腸,讓人死得苦不堪言。歷史上沒有看過用這種刑罰的記載,不過金庸小說「俠客行」里有提到,還給這種酷刑起了個美名叫「開口笑」。
這種酷刑還有變形,就是對待淫婦用的「木馬」。(滿清十大酷刑那部電影里有)也是拿根木樁,從下體插進去,由於木樁在木馬上,人又坐在木馬上,身體的重量會往下落,木樁便會慢慢穿入,也讓人死得很慘。
(17)灌鉛
灌錫或灌鉛的酷刑。錫的熔點是攝氏二三二度,鉛的熔點是攝氏三二七點四度,無論灌錫或灌鉛都能把人燙死。而且溶化的錫或鉛一入肚腹就會凝固成硬塊,這種重金屬的墜力也能致人死命。
(18)梳洗
這里說的梳洗並不是女子的梳妝打扮,而是一種極為殘酷的刑罰,它指的是用鐵刷子把人身上的肉一下一下地抓梳下來,直至肉盡骨露,最終咽氣。梳洗之刑的真正發明者是朱元璋,據沈文的《聖君初政記》記載,實施梳洗之刑時,劊子手把犯人剝光衣服,裸體放在鐵床上,用滾開的水往他的身上澆幾遍,然後用鐵刷子一下一下地刷去他身上的皮肉。就像民間殺豬用開水燙過之後去毛一般,直到把皮肉刷盡,露出白骨,而受刑的人等不到最後早就氣絕身亡了。梳洗之刑與凌遲有異曲同工之妙。據《舊唐書•桓彥范傳》記載,武三思曾派周利貞逮捕桓彥范,把他在竹槎上曳來曳去,肉被盡,露出白骨,然後又把他杖殺。
(19)斷椎
當一個人對另一個人仇恨之極時,往往會想到要打斷他的脊椎骨。打斷脊椎骨確實是一種很解氣的行為,因為人的脊樑骨若是斷了,他也就一命嗚呼了。在中國歷史上,斷椎也是一種很重要的酷刑。據《商君書•賞刑篇》載,春秋時姬重耳打算明文規定刑律,使國內百姓人人守法,就和大夫們一同商議。姬重耳的著名朝臣顛頡很晚才到,有人認為顛頡有罪,應該給以處罰。於是,姬重耳批准,將顛頡斷椎處死。晉國的士大夫們都非常害怕,他們說:顛頡跟隨姬重耳流亡列國十九年,功勞很大,現在偶爾有小過尚且受到如此嚴厲的刑罰,何況我們哪?從此人人畏刑守法。
(20)重枷
明代的這一刑法卻很特別,戴枷之人必須站立,不準座卧。枷的重量超過常人體重,最重曾經做過300斤的大枷,給犯人戴上後幾天就得活活累死。
(21)杖刑
據明史記載,東廠、錦衣衛常用的一項刑罰叫做「杖刑」,特務對於「杖刑」的執行非常有講究,對一般的犯人行刑官只說「打著問」,意思是不必太重;要求打重一些的,就說「好生打著問」;要求狠狠打,不論死活的就說「好生著實打著問」。一般來說,只要犯人被抓進來,18種刑具都要受過一遍。
還有一種專門用於朝廷上的杖刑叫做「廷杖」。顧名思義就是行刑於「廷」。廷杖的發明權雖然遠可推至隋唐,但都沒有像明朝一樣,成為廟堂的一道特色菜。明代的廷杖始於明太祖鞭死開國元勛永嘉侯朱亮祖。朱亮祖父子作威作福,多為不法,罪有應得,但朱元璋卻開了廷杖大臣的先例。後明英宗恢復了廷杖,廷杖就成了明朝殿廷上不可缺少的點綴,直到其滅亡。
歷史上被廷杖的大多是一兩個人,但在正德十四年,明武宗要南巡,眾朝臣上疏反對。武宗大怒,下令把情節嚴重的下詔獄,其餘107人戴著重枷罰跪於午門之外5天。5天之後,就開始廷杖了,一頓棍子下來,當場打死11人。時隔不久,這個紀錄就被打破,嘉靖皇帝同時廷杖124人,其中16人當場死亡。上百人被扒下衣服,排在太和殿下,上百根棍子同時起落,一時間聲響震天,血肉橫飛,那氣勢,那場面,一定是蔚然大觀,很讓皇帝賞心悅目、神氣十足的。
對女子的(可能和前面的有點重復).....
日本
1.穿胸
這種刑法一般是在戰爭時候對待敵國女性戰犯的.這種刑法不是我們想像的從胸口刺進去,而是用蒂尖的鐵棍從側面穿透胸部,然後掛在木竿上面示眾....
2.剖腹
日本古代有女性忍者,執行任務失敗被抓之後,一般不讓她自殺,而是剝光了衣服放在木板上,然段用尖刀從胸骨中間拮進去,一直劃到小腹部,之後內臟都會流出來,慘不忍睹.
3.銅烙
這是一個比較變態的刑法,一般用於通姦的女人.道具是一個銅棍,插在爐子上面,爐子燒熱,銅棍就會烤的通紅.把女犯人綁在架子上面,然後把陰道對准棍慢慢放進去.....
4、捆綁
日本戰國時代,抓到敵國女人之後用一種韌性很好的鋼繩捆起來,而且捆的很緊,繩子末端穿一個鐵環,然後用一個類似於轆轤的東西拽那個鋼繩,最後犯人的骨頭都會被勒斷。
5、板燒
這個刑法類似於燒烤。即把鋼板燒熱,然後把犯人剝光放在上面。直到烤熟....(我聞到一股烤肉味……)
6、開顱
把犯人鎖在鐵箱子裡面,只漏出頭部。然後用一個大錘子砸下去,後果可想而知。
7、挖胸
把女犯人的胸部用利刃割下喂狗,這個比較變態。(日本人是怎麼想的?....)
8、萬箭穿身
把犯人綁在一塊大木板上,然後就有10幾個弓箭手站立旁邊。行刑官下令射在哪裡,馬上就會有如雨點般的弓箭射在犯人的那某個部位。如果遇到變態行刑官的話....
9、砧板拖
中間放一塊鐵板,上面有密密麻麻的突起的小鐵塊,一般比較鋒利,是鑄造時鑄的。兩匹馬拉著犯人在上面來回拖拽——當然犯人要赤身裸體。結果就是...
10、斷指
把犯人的10根手指截下,不過不是用刀砍,而是生生拽下來。很多犯人受刑之後都死於劇痛。
11、絞刑
這個刑法有點特殊,不是把人吊起來,而是用繩子纏住犯人脖子,然後有兩個人拽兩頭,直到犯人斷氣為止。這個刑法還比軟人道。(印象中楊貴妃就是這么被處死的吧?)
12、輪×
把女犯人發配到軍隊裡面,長官會讓士兵開色戒。開果就是一個女人被xxxx個男人弄,最後死掉.(日本人夠絕的……這個就當我沒說……)
13、杖腹
把犯人四肢分開,成「大」字型綁住,然後用木棍擊打腹部。結果往往是子宮破裂,內臟碎裂,大腿下面好多血....
中國......
杖刑 隋唐以來五刑之一。宋明清三代規定婦人犯了奸罪,必須「去衣受杖」,除造成皮肉之苦外,並達到凌辱之效。
拶刑 古代對女犯施用的一種酷刑。拶是夾犯人手指頭的刑罰,故又稱拶指,唐宋明清各代,官府對女犯慣用此逼供。
刑舂 古代對婦女犯罪施用的一種刑罰。在施以黥、劓等肉刑後押送官府或邊境軍營,服曬谷、舂米之勞役。
幽閉 對女犯施行的宮刑,開始於秦漢。即使用木槌擊婦人腹部,人為地造成子宮脫垂,是對犯淫罪者實施的一種酷刑。
賜死 古代對身份特殊的罪人採用賜毒酒、賜劍、賜綾、賜繩等物,由其自斃。
㈢ 史上十大殘忍酷刑
酷刑,指的是殘忍、暴虐至極點的刑罰。酷刑起初只是用來對付奴隸的,隨後擴展到了帝國專制的工具。下面我整理了史上十大殘忍酷刑,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史上最殘暴的十大酷刑
史上十大殘忍酷刑第10名:絞刑
雖然絞刑至今在法國外籍軍團仍被沿用,但是其實風靡一時的絞刑現在在任何一個國家都是不合法的。其實絞刑就是勒住脖子使人窒息而死。它也可以用來勒斷人的脖子。絞刑曾經一度在西班牙被使用,直到1978年西班牙廢除了死刑之後,絞刑在西班牙變得不合法了。
絞刑通常是犯人被困在椅子上,然後執行者拿一根金屬條繞在犯人脖子上,慢慢的勒緊直至犯人死亡。在一些地方的絞刑里,通常還會在金屬條上裝上一顆釘子,這樣在勒住犯人脖子的時候那顆釘子就能插入犯人的脊柱。犯人在執行絞刑的過程中可能會因為極度的痛苦而抽搐,直至死去。
所有絞刑中最極端的版本就是西班牙加泰羅尼亞人所使用的。絞刑的最後一次被使用是1977年得José Luis Cerveto。安道爾是世界上最後一廢除絞刑的國家,它在1990年正式廢除絞刑。然而據印度作家同時也是 法律 專家的Parikh說其實絞刑在印度仍然非常普遍。
世界各國均曾以絞刑處決犯人。多數情況下,受絞刑的都是平民百姓(貴族多用斬首),因此使用絞刑被當作是不榮耀的象徵。至於參與第二次世界大戰的戰犯很多都以絞刑處死,是由於他們罪大惡極,令人發指。
在中國 歷史 上,絞刑通常不是最低級的死刑。正相反的是,高官皇族為保留全屍,通常會要求自縊賜死或絞刑處死,而不是可能導致身首異處的斬首。現在多用槍決。英國曾以問吊作為其車裂刑的第一步,而犯人不會在此階段中死去。
史上十大殘忍酷刑第9名:船刑
船刑是古代波斯的一種酷刑,它旨在把人慢慢折磨死。在船刑中犯人的背會和船綁在一起,雙手和雙腳還有頭都會騰空。
犯人會被要求喝下牛奶和蜂蜜,然後被送到痢疾的高發地區,接著犯人的身上也會被塗滿蜂蜜和牛奶,這樣就能夠吸引昆蟲爬到他身上來。接著犯人要在不流動的池塘里漂浮著,接受太陽的曝曬。
此時毫無反抗能力的犯人只能任由自己的排泄物堆積在船里,這樣越來越多會爬到他身上,這些昆蟲會吃他的肉,吸他的血。每天犯人都會重新被餵食和塗抹蜂蜜換個牛奶,這樣就可以保證犯人不是死於脫水和飢餓而是慢慢的被折磨死的。
但是一般性的犯人大多數還是會死於飢餓,脫水和休克型 敗血症 。一般在執行船刑幾天後犯人就會精神錯亂。船刑是非常痛苦,恥辱而又折磨人的。
Plutarch(希臘歷史家)寫道,Mithridates在受此刑後的第17天才歸天。美洲土著印第安人也用相似的死刑,他們把犯人綁在樹上,在身上塗上污物,把他留給螞蟻。因為犯人先前沒有被強制餵食,通常會在幾天後餓死。
史上十大殘忍酷刑第8名:剝皮
顧名思義,剝皮就是把人身上的皮膚剝下來。剝皮的過程就像是為了滿足口福或者獲取皮毛而剝 動物 的皮一樣。剝皮常被用於拷問和懲罰犯人,通過犯人被剝了多少皮我們可以知道這個人是在被拷問還是被執行死刑。剝皮是古時的一種刑罰,亞述人和明朝人曾經使用過這種刑罰。
剝皮,聽到就叫人毛骨悚然,其殘酷程度並不亞於凌遲。這種刑罰不在官方規定的死刑處死方式之列。但在歷史上確實被多次使用過,並見諸史籍記載。剝的時候由脊椎下刀,一刀把背部皮膚分成兩半,慢慢用刀分開皮膚跟肌肉,像蝴蝶展翅一樣的撕開來。
最難的是胖子,因為皮膚和肌肉之間還有一堆脂肪,不好分開。另外還有一種剝法,可信度未知。方法是把人埋在土裡,只露出一顆腦袋,在頭頂用刀割個十字, 把頭皮拉開以後,向裡面灌水銀下去。
由於水銀比重很重,會把肌肉跟皮膚拉扯開來,埋在土裡的人會痛得不停扭動,又無法掙脫,最後身體會從頭頂“光溜溜”地爬出來,只剩下一張皮留在土裡、皮剝下來之後製成兩面鼓,掛在衙門口,以昭炯戒。最早的剝皮是死後才剝,後來發展成活剝。
史上十大殘忍酷刑第7名:凌遲
凌遲也稱割肉。凌遲通常會對那些犯很嚴重罪的犯人使用例如:通敵叛國,謀殺雙親等。凌遲在不同地方有許多不同的叫法。凌遲其實是中國公元900年開始使用的一種刑罰,直到1905年才被廢除。
通常犯人會被綁在公共場所的柱子上,然後犯人身上的肉會被一片片割下來,至於具體如何操作的在古代文獻上沒有記載因此凌遲在不同地方的具體實施過程都不一樣。後來在實行凌遲的過程中會使用麻醉葯,也許這是對犯人的仁慈或者只是為了不讓犯人在凌遲過程中暈過去。
凌遲主要在三個方面懲罰了犯人:首先是對犯人心理的羞辱因為需要被展示在公共場所,再來是對病人身體上的折磨,最後是對於病人死後的羞辱。在一些剝皮時,還會對犯人實施肢解,例如:切割,撕扯,拉扯,斬斷以及其他一些分離犯人身體的方法。
凌遲也稱陵遲,即民間所說的“千刀萬剮”。凌遲刑最早出現在五代時期,正式定為刑名是在遼,此後,金、元、明、清都規定為法定刑,是最殘忍的一種死刑。共需要用三萬六千刀,並且要在最後一刀處死罪犯,方算行刑 成功 !
史上十大殘忍酷刑第6名:輪刑
輪刑也稱凱瑟琳輪,在中世紀和早期現代社會輪刑被用來處置那些極其惡劣的罪犯。輪刑一直被使用到18世紀。在當時的法國,德國,丹麥,瑞士,羅馬利亞,俄羅斯,美國以及其他一些國家,輪刑一直被當做一種嚴酷的刑法被使用。
輪刑所使用的輪子就是普通的馬車上的輪子,輪子里有發射型的結構,但是有時在輪刑中不一定非要用上輪子。有時犯人躺在輪子上被鐵棍打,這樣子就能使犯人被釘在輪子上。
或者,犯人會被要求全身張開的躺在兩個由x形擺放的兩根木樑組成的聖安德烈十字架上。,然後犯人已經被輾壞的身體會被放在輪子上公示。
輪刑僅次於吊籠,在中世紀時期的德國是最常見刑罰形式。在涉及對死刑囚犯進行懲罰的問題上,很少有哪種酷刑如輪刑一般盛行。
首先,受刑者(通常是赤裸的) ,他的四肢分開綁在地上。不過,木製輻條分別對應各主要關節,如手腕,腳踝,膝蓋,臀部和肩膀。
行刑者用沉重的包鐵的輪子打斷四肢和關節。但是,這僅僅是惡夢的開始。等四肢的骨骼分別打碎,和血、肉混成綿軟狀態後,四肢被編到輪子的輻條上,然後正面朝外懸掛展示。
痛苦的受刑者將繼續保持該狀態數日,他們一邊遭受別人的辱罵、羞辱,一邊奄奄一息慢慢死去。他或她死後會變成烏鴉和昆蟲的大餐。
史上十大殘忍酷刑第5名:銅牛
銅牛亦稱西西里牛,是一種發明於古希臘的刑罰手段。
雅典一個名叫Perillos的黃銅發明者想西西里的阿拉克加斯的帝王許諾說他發明了一項新的刑罰手段。他首先完全使用黃銅鑄造了一頭牛的模型,牛的身體里的中空的,牛身上還開了一扇小門。
犯人被關在牛的身體里,然後在牛身體下面燒火,火逐漸把黃銅製成的牛燒的通紅,把犯人活活煮熟。由於銅牛結構特殊,因此煙會像香薰一樣的冒出來。
牛的頭部里裝有由管子和塞子組成的結構,這個結構可以使得犯人在牛身體裡面大叫的聲音聽起來就像是一頭憤怒的牛發出的聲音。甚至有傳言說當牛身上的門打開,犯人的遺體被取出來時會有部分沒有燒掉的骨頭,這些骨頭看起來像珠寶,然後這些骨頭會被用來做手銬。
史上十大殘忍酷刑第4名:剖腹
剖腹或者取肝指的是從腹部里把重要的器官的一部分或者全部都取出來。作為死刑的一種,這種刑罰必然是毀滅性的。在歷史上剖腹是一種非常殘酷的死刑。
一般來說,最後一個掏出來的器官都是心臟或者腎。在日本,剖腹一度被作為死刑的手法以及自殺儀式中的一部分。
史上十大殘忍酷刑第3名:下油鍋
受烹煮的人會被放在一個很大的缸里。在三千年錢的俄羅斯和歐洲地區,烹煮首次被使用。在那些地方的烹煮刑罰中,他們會使用油,酸性物質,水。這種過程是非常緩慢而又痛苦的。
通常烹煮中使用的大缸里會放滿水,油,焦油,油脂,甚至是溶鉛。有時犯人會被浸入這些液體中,然後液體被慢慢加熱,有時犯人會被直接放進已經煮開的水中,通常會先把犯人的頭放進去。
接著那些執行者會用鉤子把犯人浸的更深一點,這樣就可以加速他們的死亡。或者可以使用裝滿油,樹脂的更淺一點的容器加速犯人的死亡。犯人會逐漸的全部浸在水中,慢慢的被煮死。
根據歷史記載,周的始祖西伯被囚禁於羑里的時候,西伯的兒子伯邑考在殷都作人質,為紂王當車夫。紂王把伯邑考放在大鍋里“烹為羹”,賜給西伯。西伯不知是人肉羹,就把它吃了。紂王得意地對別人說:“誰說西伯是聖人?他吃了自己兒子的肉羹還不知道呢!”這是古代烹人的最早的事例。
南宋初,秦檜專政,殘害忠良,他也用過烹人的刑罰。直到清末,杭州古代藩屬舊址東側射堂庭院中,還保存著一隻大鐵鑊,上寬下窄,直徑四尺,深二尺多,原有鐵蓋,後失落。據 傳說 ,這只鑊就是當年秦檜烹人用的。但秦檜當時曾經烹過何人,史書未見記載。
史上十大殘忍酷刑第2名:刺刑
相對於上面的方法來說,接下來的這個方法可謂是最痛苦但卻也是最有趣的一種。刺刑指的是一個人被刺穿在一根樁子上。可以從身體的側面,直腸,陰道,或者是嘴巴里穿過。
這種死法確實是十分痛苦的,因為它會持續數日。通常樁子會被豎在地上,然後被穿在柱子上的人就這樣一直懸空著直至死去。有些時候把樁子插在地上是為了不讓犯人立即死去,同時樁子又可以堵住病人的傷口防止血流出來。在示眾之後犯人會被鈍器從會陰和直腸穿入。
鈍器會把犯人的器官擠到一邊,這樣能夠防止他立即就死。然後鈍器會從胸腔穿出,然後穿入身體的頂部,這樣就能防止犯人從柱子上掉下來了。犯人通常就會這樣一直被穿在柱子上,直到由於重力和自身的針扎而慢慢落到地上。曾經使用過這種方法的帝國有亞述帝國,希臘帝國和羅馬帝國。
用一根削尖的木樁立於土中,受刑者坐在尖端上面,讓這根長棒從受刑者的肛門插入,從嘴或胸部穿出。
史上十大殘忍酷刑第1名:五馬分屍
在中世紀的英國,會被五馬分屍的人通常是那些叛變者。在1814年英國廢除叛國罪之前,五馬分屍這個刑罰還一直是合法的。
這是一種十分恥辱而可怕的死法,通常只有犯下叛變這樣的最高罪行才會被使用這樣的死法。五馬分屍只會對男性使用。女性要是犯下叛國罪會被綁在柱子上燒死。知道1970年才改為絞刑。
凡人首先會被捆紮公共場合,接著會被吊起來然後被割去生殖器,最後身體被分成四塊,在一些著名的示眾分屍中,如果有人不去看的話就會被懷疑是潛在的叛國者。
五馬分屍,也是中國古代的一種酷刑,用五匹馬或牛拉扯裂人的頭和四肢,拉扯的是活人。又稱“五車裂”。後比喻硬把完整的東西分割得非常零碎。
要把人的頭跟四肢砍下來都得花不少力氣,更何況是用拉扯的。而受刑人身受的苦處更可想而知。真到撕開的時候,恐怕受刑人已經不會覺得痛苦了。痛苦的是正在拉扯的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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㈣ 越南三大慘案:犯罪分子極其惡毒,每件都慘無人道,後來怎樣
2019年已經成為過去,盤點2019年越南重大刑事案,其中有三起案件備受越南社會關注,其中包括春節期間奠邊府送雞女大學生被9人奸殺案、平陽邪教水泥封屍案、河內農民殺害親生兄弟滅門案。
每一件案件都牽動了越南社會,而大多數罪犯殘忍的手段更在網路熱議,網民們紛紛譴責犯罪分子十分惡毒和麻木不仁。
01奠邊府送雞女大學生被奸殺案
2019年,越南最受關注的案件,莫過於慘絕人寰的奠邊府春節送雞女大學生被9人奸殺案件。該案發生在2019年春節,當時犯罪嫌疑人王文雄假裝過年買雞,向奠邊縣青芒市場賣雞女大學生高美緣訂購10隻活雞,並要求被害人高美緣送貨上門。
被害人高美緣按約定送貨到王文雄家,王文雄趁機打暈被害人高美緣,並讓事先有預謀的同犯裴文功開著貨車來將高美緣綁架囚禁。
這起案件由於阮文東對親人痛下殺手,造成滅門慘案後還若無其事地在死者家中喝水,震驚了越南社會。越南網路紛紛表示要判處阮文東死刑,許多網友自發製作打紅叉的阮文東圖片表達憤怒。
12月12日阮文東出庭受審,最終法庭判處阮文東死亡。
2019年這些案件有許多共同的特點,就是案情都十分復雜殘忍,都是慘絕人寰的案件。而兇手都十分惡毒,對於人的生命極度漠視,麻木不仁。也就是這些原因讓越南社會關注,譴責這些犯罪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