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越來越多企業注冊越南公司,為什麼是越南
作者:亞新越南市場部【北京亞新】
為什麼一直是越南?注冊越南公司,投資越南真的有那麼好嗎?咱們用數據說話:
一、地緣位置
越南位於東亞經濟圈,大部分地區都臨海,海岸線長2360公里。
緊鄰世界最繁忙運輸航道---南海航道,同時也處在中日韓到歐洲中東非洲之間的海上航線。
優越的海運條件,是越南的一大優勢。
以上幾點除外,越南在外資、GDP、人口紅利、產業、貿易以及國際關繫上都有良好的優勢,越來越多企業注冊越南公司,為什麼是越南?原因顯然易見。
國外公司/ 個人不管以何種方式在越南投資設立工廠、公司,均可採用以下三種方式操作:
1. 以國外公司、個人名義直接設立;
2. 透過一家控股公司間接設立(單層控股);
3. 透過兩家控股公司間接設立(雙層控股)
目前大多數外商都採用第2、3種方式在越南或國外投資,以便母公司稅務上的規劃。
注冊越南公司的流程
01. 設立境外控股公司;
02. 收集控股公司文件;
03. 公司文件經越語翻譯及大使館公證
04. 公司名稱預查;
05. 公司章程及申請書;
06. 審批機關審批;
07. 投資許可證頒發;
08. 報刊登載公告;
09. 董事會會議、公安登記、公章、銀行開戶。
10. 稅務登記、海關編碼登記、消防/環保登記。
-----End-----
② 全球各地區油氣資源投資環境現狀解析
本書將全球劃分為7 個地區,分別為北美、歐洲、南美、前蘇聯、非洲、亞太、中東,並進行多方面的現狀和特點分析,其中主要從基礎條件、政治經濟環境、油氣資源現狀、油氣法律法規與相關政策、油氣管理體制、國際合作等方面,把握關於全球油氣資源投資環境的總體的變化趨勢,對於中國的油氣安全和未來的經濟發展和投資決策有著深刻的影響意義。
通過綜合分析各地區域的油氣資源投資環境,得出以下幾個結論:
(1) 非洲、中東油氣資源豐富,開發潛能大,是中國未來石油資源供應地首選
非洲地區油氣資源豐富,儲量高,石油質量高,成本低,開發潛力大。此外,非洲經濟、對外投資政策以及中非關系日益轉好,對中國國外油氣資源投資非常有利;而中東油氣資源蘊藏量巨大,中國與中東地區素以友好往來著稱,政治互信,關系良好,從而使中國的中東石油供應獲得政治上的支撐。因此,中國未來的石油資源供應地,無論是政治角度還是經濟角度,非洲、中東仍是首選,油氣資源對於中國的戰略意義仍是第一位的。
雖然中非油氣合作有著良好的歷史和前景,但是在世界能源供給格局日趨多樣化的今天,中國與非洲地區的油氣合作面臨著機遇和來自中非雙方內部或外界的挑戰。尤其是局部的武裝沖突和政府頻繁更迭以及不斷蔓延的流行病和傳染病。而中東作為世界石油輸出的主要區域,近年來的動亂嚴重影響到了世界石油供應。利比亞戰爭、「阿拉伯革命」、葉門和敘利亞兩國的內部動亂等政治因素,都在不同程度地影響著國際油氣資源供應、油價和經濟增長,從而影響到整個國際油氣資源投資環境。此外,中東一些國家海關規章尚未明了,相關法律法規不健全或缺乏透明度,債務嚴重,經濟發展緩慢,還有一些國家至今仍受國際制裁,這些因素都制約著投資者積極性。因此,不能忽視非洲、中東油氣資源的投資風險和不利因素,雙方需要進一步發展經貿關系。
(2) 北美、歐洲的機遇與挑戰並存
北美地區雖然油氣資源豐富,但中國與北美一些國家尤其是與美國的關系一直是一波三折,因此,中國未來的石油資源供應地,無論是從政治角度還是經濟角度,北美地區都不是首選。中國油氣投資者在同北美一些國家合作中,要多多關注地區的各種新聞動態,靈活應對經濟利益問題,始終秉承和平互惠雙贏的原則。
歐洲雖然各國政局穩定,市場經濟規范完整,競爭相對公平,油氣市場配套的政策、法規等各種制度非常健全,十分適合外資力量進入。但是針對油氣資源市場而言,歐洲油氣資源相對匱乏,市場准入資格要求高,運營成本大,這些運作壁壘又阻止了外資力量的進駐。因此,在對待歐洲油氣市場上,中國應多加考察,把握有利時機,不能盲目決策。
(3) 南美、前蘇聯油氣合作前景廣闊,但未來油氣投資仍任重而道遠
南美自然資源豐富,大部分國家都已成為中國關鍵的原料產地,合作前景廣闊。世界各國的石油公司都在南美各個區內的油氣勘探和開發上激烈競爭,中國油氣企業向成熟地區的石油區塊內滲透並不是想像中的那麼簡單。同時,地域距離遠、交通運輸、語言溝通不暢通等問題,在客觀上妨礙了中國與南美國家的了解與交往。此外,南美國家的犯罪率呈上升趨勢,治安環境不良,部分國家對外油氣政策調整產生的負面影響,使其投資環境不穩定,並有惡化趨勢,直接影響了中國投資信心。因此,中國石油企業進入南美的油氣市場仍將任重而道遠。
前蘇聯地區具備世界上規模最大的能源基地,擁有雄厚的能源潛力,在全球油氣生產中佔有舉足輕重的地位,佔有世界初級能源產品的供應的主要地位。前蘇聯區域內各國自然資源豐富,與中國鄰近,使中國企業進入前蘇聯地區各國進行油氣產業投資具備了良好的條件。但是前蘇聯地區各國由於國體不同,經濟發展不平衡,尤其是蘇聯解體給除俄羅斯以外各國帶來的經濟衰退尚未緩解,個別地區仍有不安定的社會動盪問題。
(4) 亞太天然氣蘊藏量巨大,投資前景光明
亞太地區由於年均天然氣的消費量遠大於產量,所以急需進口,但其擁有巨大的天然氣儲量。澳大利亞作為一個新興的主要天然氣生產國,天然氣產量迅猛增長,並且正在積極尋找國外市場。另外,馬來西亞在東南亞中是重要的油氣生產國,出口的液化天然氣居世界第三位。越南的陸海油氣資源非常豐富,尤其是海域天然氣儲量巨大,比探明的石油儲量更具有前景。因此,亞太地區有望成為中國未來的天然氣資源投資和資源來源的重要地區之一。
③ 越南石油
越南究竟在南海占據了多少能源?
南海油氣總量500億噸,堪稱第二個波斯灣
20世紀70年代以前,南海在世界政治版圖上的地位並非這般顯著,但第一次石油危機後,擁有豐富油氣資源、被稱為」第二個波斯灣「的南海開始成為世界熱點爭議地區。據美國能源信息署估計,南海蘊藏的石油儲量在500億噸以上。中國南海研究院常務副院長朱華友介紹,在我國南海傳統疆界線內200多萬平方公里的海域,已探明石油地質儲量達300多億噸,天然氣儲量達15萬億立方米。美國1998年公布的資料認為已證實儲量值為75億桶,約為10.23億噸,其中馬來西亞最多39億桶,中國10億桶,越南6億桶。
已開采南海石油1億噸,天然氣1.5萬億立方米,獲利數百億美元
據1998年的統計資料顯示,南海周邊的東南亞國家已在南沙海域鑽探了1000多口油氣井,找到了97個油田和含油構造,95個氣田和含氣構造,其中位於中國斷續疆域線以內的油田有28個、氣井225個;石油總產量每天達200多萬桶,主要開采國家為馬來西亞、越南、印尼、汶萊和泰國。
目前,越南在南沙群島西部主要開發了三個大油田,即白虎、大熊和黃龍。這三個油田已查明的石油儲量分別為2700萬噸、5400萬~8100萬噸和2100萬噸。另一個大油田青龍,與大熊相鄰,估計儲油量達 6800萬~20400萬噸,並擁有數量巨大的天然氣。目前,越南已從南沙油田中開采了逾1億噸石油、1.5萬億立方米天然氣,獲利250多億美元。南海年產油量在5000萬到6000萬噸左右,越南年產油量3000萬噸,其中有800萬噸來自南海爭議海域。
爭奪南海是越南「海洋強國」戰略的核心
實際佔領南海島嶼只是第一步
從上世紀60年代末起,南沙群島露出水面的島礁開始變得越來越多,在這個海域的49個島礁中,越南佔有29個,中國只有9個(包括台灣佔領的太平島)。越南自90年代開始在國際上大肆進行造勢,大興土木,移民,設置行政管轄機構,進行選舉等等。其目的也非常明確,就是要造成主權實際佔領的既成事實。據越南《青年報》報道,這些島嶼的所謂居民主要是漁民和一些「勞改人員」。從2005年以來,越南邊防軍和各種兵種的退役人員開始大量移居,並享受著越南政府的巨額財政補貼。
拿到油氣資源才是經濟目標也是國際籌碼
石油和天然氣是當今國家的重要戰略資源。越南陸地面積狹小,因此視海上為油氣開發重點,富含油氣資源的南沙群島海域成為其覬覦的首要目標。越南從70年代就開始動手,目前南海石油已成為越南國民經濟的第一大支柱產業。就以2004年來說,越南出口原油的總價值56.6億美元。僅石油這一項為國民經濟帶來的收入,就占當年國家預算的30%。而且越南不僅與中國在南海開發問題上有沖突,和菲律賓、馬來西亞也在爭奪。
但越南知道,憑借一己之力是無法與中國抗衡的,於是從發現石油資源之初他們就把石油開采政治化了。有關白虎油田的估計儲量原是2000萬桶,但l986年變成5000萬桶至1億桶,到1990年,其估計的開采量又上升到5億桶。當然,西方工業國也很看重越南的石油和石油的政治作用。1974年,美國駐西貢大使館武官處的經濟專家吉利弗說:「越南作為石油生產國的前景看來已有保證,……短期內有希望做到的,是利用已經證實的石油蘊藏量來謀求國際援助。……就目前來說,沒有什麼擔保品比石油更有價值了。」也許正是因為這最有價值的擔保品,使得西方國家一直沒放棄對越南石油的勘探。而越南的石油政策也從1974年的堅決反對西方國家進入轉變為80年代後期歡迎西方公司大舉進入。用石油利益使南沙群島爭端國際化,越南的這步棋仍然走得很穩。
越共中央委員、中央思想文化部部長何登曾發表文章說:「成為一個海洋強國是我國的戰略目標,它是以建設和保衛祖國事業的要求和客觀條件出發的。」我們看到了越南海洋戰略的目標:海洋強國。海洋戰略有多種內涵。狹義的以開發海洋經濟為主,越南從1976年越共四大上就是這么說的;廣義的以增強海上力量建設海洋強國為主,而事實證明越南要的是後者。越南真正完成這個戰略的構想經歷了20年。
經濟能源上的利益他們已經拿到了,也通過石油籌碼成功獲取了西方的「支持」,同時更重要的是,越南海軍力量也跟著發展起來,已經成為該地區海上軍事力量最強的國家。從地緣政治上來看,越南通過對西沙、南沙的開發在一步步確立和鞏固自己在這一地區的制海權。南中國海位於控制溝通太平洋與印度洋戰略咽喉,扼守這一戰略水道咽喉的中國南沙群島最為突出。南沙群島扼控兩洋交匯處的國際戰略黃金水道。亞洲、美洲的多個世界性大國的海洋生命線都必須通過南沙。隨著國際經濟發展對海運事業依賴 的日益加深。誰控制了南沙群島,誰就能操控新世紀太平洋、印度洋上的海洋生命線。
④ 越南強占中國多少島嶼,在我南海有多少海上油田,每年會採集對少油氣,價值多少
20世紀70年代開始,越南等國開始對南沙群島提出主權要求,並以軍事手段佔領南沙群島部分島礁。到目前為止,越南佔領了南沙29個島礁,基本上控制了南沙西部海域。
由於煉油能力有限,越南的大部分原油都出口,因此石油和天然氣也成了越南出口創匯的主要來源之一。越南侵佔南沙群島部分島嶼後,將南沙海域劃分為上百個油氣招標區,在該地區迅速招標,合作開採石油和天然氣。近幾年來,越南同美國、俄羅斯、法國、英國、德國等國家,不斷簽訂勘探開採石油、天然氣的合同。
南沙的石油給越南帶來了巨大的利潤。僅2006年上半年,越南油氣總公司油氣開采產量就達1237萬噸,其中原油為860萬噸、天然氣37.65億立方米,原油出口量約為820萬噸,出口額達41.4億美元。越南不但獲得了巨大的經濟利益,同時也將世界主要大國都牽連到這一地區,大有使南沙問題國際化的趨勢。
⑤ 越南的經濟發展優勢是什麼
越南公司經濟發展的優勢有以下幾點:
1、越南地理位置優越,位於東南亞心臟地帶,有便利的海港和機場,有豐富自然資源,是中國「一帶一路」戰略的重要支點。
2、勞動力成本低廉,越南目前勞動力成本尚屬低廉且充足,國內內需市場成長潛力無窮。
3、越南放寬市場准入、完善企業投資法律法規、建設廉潔政府、減輕企業稅收負擔。
4、越南與60多個國家建立自由貿易協定FTA、經合協定ECA和經濟夥伴關系協定EPA,也是RCEP成員國,與歐盟簽署了FTA,經濟體制向國際接軌,以市場為導向的經濟體制。
⑥ 越南礦業投資環境
1)主要礦產資源統計,見表7.8。
表7.8 2007年越南主要礦產資源統計
(據《礦業投資指南2007》)
2)礦業管理機構。
越南的工業部是一個管理幅度很寬、許可權很大的重要政府部門。越南國家礦山與地質總局屬工業部管理,礦山與地質總局對全國基礎性地質工作進行規劃、部署和管理,對固體礦產地質勘察與礦業開發進行行政管理。在越南各省都有工業廳,廳內設專門的局或人員從事地質勘查行政管理工作。
越南的礦業開發依礦種不同分屬各個國有大公司管理,這些大公司歸工業部領導。如越南煤炭總公司、越南鋼鐵總公司、越南礦產總公司、越南油氣總公司等,與開發有關的礦山地質工作由總公司下屬的分公司或礦山自己完成。
3)主要金屬礦產資源。
A.鐵礦,是越南優勢礦產之一。2005年越南全國鐵礦石產量約70萬t,比2004年增長8%。根據越南政府的報告,越南已知鐵礦床約200個,13個儲量超過100萬t,其中有兩個在1億t以上,全國鐵礦石總儲量超過12億t。已發現的鐵礦主要分布在越北及越中地區,平均品位50%。越南的鐵礦開發潛力較大,一些大的鐵礦還沒有開發,其中就包括其國內儲量最大的河靜省石溪鐵礦,已證實的儲量為5.44億t,平均鐵含量在61%以上,產在矽卡岩中,可露天開采,正在准備開發中。
B.鈦鐵礦。越南鈦鐵礦資源豐富,其資源量1000多萬t。產地30餘處,其中大型礦床兩個,中型10個,小型1個。有原生礦、風化殘積礦和濱海砂礦。其中濱海砂礦分布最廣,儲量最大,幾乎縱貫越南全境,北起芒街,經清化、榮市、順化、歸仁直至頭頓和河仙。兩個大型鈦礦均為海岸砂礦,分別為榮市錦化和歸仁吉慶。原生鈦鐵礦位於太原城西北的蓋占礦床,屬中型規模。礦體賦存於輝長岩體中,富礦品位可達30%~40%。原生礦體在地表風化後也形成一些殘積型礦砂。過去5年越南的鈦鐵礦年產量在18萬t到20萬t之間,2005年產量為18萬t,比2004年減少10%。生產的鈦鐵礦主要供出口,2005年向日本出口鈦鐵礦15.6萬t。
C.鉻礦。越南鉻礦集中在清化省的古定礦區,據稱儲量約2000萬t,適合露天開采。精選後,三氧化二鉻含量可達46%以上。目前產量不高,每年8萬~15萬t,2005年產量約為8.5萬t。礦山規模總體較小,大多是1000t上下的小礦山,但開采潛力較大,目前有一些中國的民營資本在此開礦。
D.鋁土礦。鋁土礦是越南優勢礦產之一,據越南地質機構的資料,全國鋁土礦總資源量約80億t,主要分布在越南中南部的多樂(D ak Lak)、多農(Dak Nong)、昆嵩(Kon Tum)、林同(Lam Dong)幾省,北部地區也有一定分布。礦床類型主要有兩種:紅土型和沉積型。其中紅土型最為重要,主要分布在越南南方新近紀—早第四紀高原玄武岩風化岩中。面積超過2萬km2,風化帶深可達60m,原礦平均品位36%~39%,共有40.5億t儲量。主要礦床有多農省的Quang Son,the GiaNghia等7個礦床(儲量約27億t),林同省保祿礦床(儲量約1.4億t),林同省新瀨礦床(儲量約1.8億t)等。沉積型鋁土礦產在晚二疊世灰岩中,分布在北方的河江、高平、諒山等省內,一般品位39%~65%。總的礦石質量欠佳,礦床規模較小。
越南目前鋁土礦的產量不高,每年僅2萬t左右。但越南鋁土礦資源豐富,開發潛力很大。許多國際礦業公司對越南鋁土礦的開發十分感興趣。目前中國、美國、俄羅斯和澳大利亞等國的公司,已經或正在協商參與越南鋁土礦的開發。2006年美國鋁業公司高層表示該公司已原則同意與越南國家煤炭公司合資開采和冶煉越南鋁土礦。目前該公司正在對越南中部高地多農省的嘉義(GiaNghia)鋁土礦項目進行可行性研究。該地區的鋁土礦具有優良品質和高純度,礦體位置相對接近地表,易開采。開發項目中還包括建造一座氧化鋁精煉廠,其中越南國家煤炭公司將持有合資企業51%股份。嘉義鋁土礦項目初期成本可能超過10億美元。2004年3月,經批準的澳大利亞BHP-Billiton鋁業公司集團配合越南主管部門在多農省的鋁土礦區進行考察,並編制了開采鋁土礦和生產出口氧化鋁的預可研報告。2005年BHP Billiton鋁業公司決定在多農省投資4000萬美元進行鋁土礦勘探,並進行該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如果勘探有成效,該公司將投資16億美元進行礦山開發和建設一個氧化鋁精煉廠。
在鋁土礦的開發中,越南政府也十分重視自身力量的投入。目前,越南正計劃以越南國家礦產公司為投資業主,建設位於林同省保祿地區的年生產60萬t氧化鋁項目;以越南國家煤炭公司為投資業主,建設位於多農省仁基工業區的年產10萬t氧化鋁項目。其中保祿地區的項目在2006年開始動工,總投資約5億美元。
4)礦業投資環境。
越南除有較大的礦產資源開發潛力外,其他的礦業投資軟環境方面也具有較好的條件。其中包括政治局勢穩定,經濟發展迅速,私營經濟投資和國內消費需求進一步擴大。堅持革新開放,加入WTO後,對外形象逐步得以改善。頒布了新礦法,進一步完善了法律體系等。
A.頒布新礦法,進一步完善法律體系。2005年越南政府對1996年礦法進行重新修訂,修訂後的新礦法於2005年10月1日生效。新礦法中的一個重要變化是明確了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間在礦權授予方面的權力分配:越南自然資源和環境部(MNRE)是越南中央政府的礦業主管部門;根據新修訂的礦法,自然資源和環境部負責全國的礦產調查、勘探、開采和加工許可證的審批發放(省政府管理范圍除外);省人民委員會有權發放個人采礦許可證、涉及普通建築材料礦產的普查、勘探、采礦和加工許可證,以及國家礦產總計劃以外地區或國家礦產儲備地區以外地區的采礦和加工許可證的發放。許可證的發放者有權批准該許可證的延長、撤銷、恢復和轉讓。
B.正式頒布了《投資法》。2006年正式頒布了內外資統一的《投資法》,其中重要的內容包括:外國投資者將與國內投資者在同一法律框架下生產和經營;相關的行政審批手續逐步簡化。2006年7月1日,《投資法》實施細則生效後,行政審批手續將實現「一個窗口」服務;放寬外商投資項目審批許可權。實施細則規定,政府將繼續對外資項目審批實行分級管理,放寬地方對外資項目的審批許可權。自2006年以來,在新批的越南外資項目中,由越南中央政府各部門審批和頒發投資許可證的項目佔63%,各地方政府審批和發證的佔13.3%,各工業區和出口加工區管委會審批和發證的佔23.6%。
C.目前存在的主要問題和風險。
第一,管理混亂。新礦法出台前,越南中央與地方政府在礦權管理方面許可權不清,特別是一些小礦山開發,中央政府發證,各省政府也發證,各省政府基於地方發展需要,在具體條款上出台地方規避政策,對各國民間資本頗有吸引力。2005年,越南中央政府開始對這一問題進行全面整頓,全國所有地方省份發放的采礦執照一律回收中央,實際上宣布省頒發的執照作廢,許多小礦投資人損失慘重。目前政府已經出台新礦法,明確了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間在礦權授予方面的權力分配。但這一事件直到現在仍然讓當事人心有餘悸。
第二,對外資政策仍有較多的限制。越南中央政府在礦產資源對外開發政策上持非常審慎的態度,對官方正式投資人尤其如此。越南《外資法實施細則》規定,礦產勘探、開發和深加工屬鼓勵投資領域,石油和稀有礦產開采、加工屬有條件限制投資領域。在實際操作中,重要礦產開發對外資都有明顯的限制,石油項目很難進入,煤炭、鋁土礦也有較多限制。對煤炭開發,越方規定外資只能採用聯營方式;聯營的股份比例,外方最高為50%。越南政府規定不得出口鋁土礦,因此進行鋁土礦開發的同時還應建設氧化鋁廠。越南政府規定對於年產100萬t氧化鋁以上規模的項目及2010年後設立的鋁冶煉項目,外商只能採用合資合作的方式參與投資,而且必須由越方控股。
第三,談判難度大。雖然越南法律上允許外資以獨資、合資、聯營及短期合作企業等多種形式參與越南礦業投資,但目前已發現和探明的礦產資源各有其主,國家已交國有專業公司或地方政府管理,外資要開采大多以合資或合作經營方式進行。越方要把礦區開采權作價入股,且要價很高。簽訂合作合同上,對外方的要求有許多保證條款,外資普遍反映合作難度大。關於技術與安全方面,要求按越南國內標准為主,若國外技術標准和安全標准高過越南,則可以按國外標准執行。關於員工工資,越方要求不低於越南國內同行業最低工資收入。
第四,法律和政策存在諸多不確定性。2005年生效的越南新礦法允許政府在任何規定的時間內宣布允許出口和限制出口的礦產表。即使是礦產投資者已經投資的並用於出口的礦產開發項目也不例外。因此該法阻礙了大資本的長期項目的投資。類似的條款還有新礦法第14條允許政府由於國家的國防、安全、歷史或文化或公共利益等原因宣布正在采礦的地區為禁止采礦區或暫時禁止。由於政府的干預權過大,使投資者缺少安全感。
第五,勘探許可證持有者不具有申請采礦許可證的專有權。根據新修訂的礦法,勘探許可證持有者仍然不具有申請采礦許可證的專有權,僅具有一個特別申請權,而且這個權力也只是在勘探許可證期滿後的6個月內有效。由於勘探活動常需要大量前期投入和時間,而采礦許可證是對投資者進行勘探工作的一個激勵。采礦許可證能否得到批準的不確定性是在越南進行礦產勘探活動的主要障礙。
此外,基礎建設落後,交通運輸困難,電力不足,電價很高,這些都將加大越南礦業的開發成本。近年來有大量其他的外國礦業公司進入越南礦業領域,使中國企業面臨比較激烈的競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