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和越南人在越南辦結婚需要哪些手續
和越南人在越南辦結婚需要辦的手續材料如下:
一、辦理程序:初審—受理—審查—登記(發證) 。
二、辦理材料:
1、內地居民:提交雙方當事人有效的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2、現役軍人:
(1)、本人有效的軍人證件、居民身份證。
(2)、團級以上政治部門出具的軍人婚姻登記證明。
3、外國人:
(1)、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國際旅行證件。
(2)、本人無配偶的證明(選擇以下一種途徑獲取):所在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經中國駐該國使(領)館或該國駐華使(領)館認證;所在國駐華使(領)館出具。
(3)、與中國無外交關系的國家出具的有關證明,應當經與該國及中國均有外交關系的第三國駐該國使(領)館和中國駐第三國使(領))館認證,或者經第三國駐華使(領)館認證。
(4)、提交的證件證明材料是外國語言文字的,應當全文同等格式翻譯成中文,翻譯文本可以由所在國駐華使(領)館或者當地有資格的翻譯機構出具。
(1)和越南人結婚怎麼辦簽證擴展閱讀:
離婚登記
一、辦理程序:初審—受理—審查—登記(發證) 。
二、離婚登記申請的條件:
1、婚姻登記機關具有管轄權。
2、要求離婚的夫妻雙方共同到婚姻登記處提出申請。
3、雙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三、登記時提交的身份證件和證明材料:
1、內地居民應當提交本人有效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港、澳、台居民應當提交來往內地通行證和身份證,華僑、外國人應當提交有效護照。
2、內地婚姻登記機關或者中國駐外使(領)館頒發的結婚證。
3、離婚協議書
內地居民同外國人辦理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書只提交中文文本,如一方當事人不通曉漢語的,應當自帶翻譯人員。協議書內容應載明雙方當事人姓名、性別、身份證件類別和號碼、結婚登記日期、辦理結婚登記機關、雙方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和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對子女撫養和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等。
四、照片要求
各提交2張2寸近期免冠單人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