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簡述唐太宗在政治、法律等方面推行的革新措施。
政治
1.任用人才
李世民即帝位不久,按秦王府文學館的模式,新設弘文館,進一步儲備天下文才。李世民知人善任,用人唯賢,不問出身,初期延攬房玄齡、杜如晦,後期任用長孫無忌、楊師道、褚遂良等,皆為忠直廉潔之士;其他如李勣、李靖等,亦為一代名將。此外,李世民亦不計前嫌,重用建成舊部魏徵、王圭,降將尉遲恭、秦瓊等,人才濟濟。又命高士廉、令狐德棻等人重修《氏族志》,著重立德﹑立言﹑立功,以功臣代替世胄;又通過科舉,吸納有才乾的庶族士人,用科舉代替門第。從而,寒門子弟入仕機會大增,為政壇帶來新氣象。此外,更接納封德彝之議,命宗室出任官吏,以革除其坐享富貴的惡習。
2.從諫如流
李世民以隋煬帝拒諫亡國為戒,即位後盡力求言,他把諫官的權力擴大,又鼓勵群臣批評他的決策和風格。其中魏徵廷諫了200多次,在朝堂上直陳皇帝的過失,在早朝時多次發生了使李世民尷尬、下不了台的狀況。又如王圭、馬周、孫伏伽、褚遂良皆以極諫知名。晚年的李世民因國富民強,納諫的氣度不如初期,偶爾也發生誤殺大臣的遺憾,但是大致上仍克制、保有納言的風范。
3.完善制度
李世民在位期間使隋制更趨於完善。如中央朝廷方面延續了三省六部制,特設政事堂,以利合議問政,並收三省互相牽制之效;地方上沿襲了隋代的郡縣兩級制,分全國為十個監區(道)。此外,行府兵制,寓兵於農;均田制、租庸調制、科舉制等皆有所發展。
4.河清海晏
貞觀時期在李世民的治理下,社會夜不閉戶,道不拾遺。公元630年(貞觀四年),全國判處死刑的囚犯只有二十九人。公元632年(貞觀六年),死刑犯增至二百九十人。這一年的歲末,李世民准許他們回家辦理後事,公元633年(貞觀七年)秋天再回來就死(古時秋天行刑)。公元633年(貞觀七年)九月,二百九十個囚犯全部回還,無一逃亡。那時的中國政治修明,官吏各司其職,人民安居樂業,不公平的現象較少,中國人心中沒有多少怨氣。豐衣足食的人不會為生存鋌而走險;心氣平和的人也不易走極端,因此犯罪的概率也就少之又少。
軍事
公元628年6月3日(貞觀二年四月二十六壬寅日),朔方人梁洛仁殺夏州割據勢力首領梁師都,歸降唐朝,唐朝統一全國。公元630年(貞觀四年),李世民令李靖出師塞北,挑戰東突厥在東亞的霸主地位。唐軍在李靖的調遣下,滅亡東突厥,李世民因此被西域諸國尊為「天可汗」。
平定突厥之後,太宗繼續經營西域,先後多次用兵。公元634年(貞觀八年),吐谷渾寇邊,太宗派李靖、侯君集、王道宗等出擊,次年吐谷渾伏允可汗逃入沙漠,後為國人所殺,太宗另立吐谷渾國王。公元639年(貞觀十三年),太宗以高昌王麴文泰西域朝貢,遂命侯君集、薛萬徹等率兵伐高昌。次年,麴文泰病死,其子麴智盛繼位,投降唐朝。太宗於是在高昌首府交河城置安西都護府,西域各國皆到長安朝貢。
公元645年(貞觀十九年)二月,唐太宗以高句麗攝政弒主虐民為由,親率六軍,從洛陽北進,率兵攻打高句麗。但東渡遼水以後,由於遭到高句麗的頑強抵抗,唐軍在安巿城(今遼寧海城南營城子)久攻不克,加之氣候轉冷,草枯水凍,糧草不繼,兵馬難以久留,只得下詔班師。在這之後,唐太宗對高句麗的進攻僅維持在一些小規模的突襲。
公元645年(貞觀十九年),薛延陀首領多彌可汗拔灼開始和唐朝大軍作戰。公元646年(貞觀二十年),唐軍反擊並打敗拔灼後,薛延陀的附庸回紇出兵,將他殺死。拔灼的堂兄伊特勿失可汗咄摩支向唐軍投降,薛延陀滅亡。
公元646年(貞觀二十年),唐朝在漠北設立安北都護府,在漠南設立單於都護府,建立了南至羅伏州(今越南河靜)、北括玄闕州(後改名余吾州,今安加拉河地區)、西及安息州(今烏茲別克布哈拉)、東臨哥勿州(今吉林通化)的遼闊疆域。
唐太宗李世民(公元598年1月28日【一說599年1月23日】-公元649年7月10日),祖籍隴西成紀,是唐高祖李淵和竇皇後的次子,唐朝第二位皇帝,傑出的政治家、戰略家、軍事家、詩人。
李世民少年從軍,曾去雁門關營救隋煬帝。唐朝建立後,李世民官居尚書令、右武候大將軍,受封為秦國公,後晉封為秦王,先後率部平定了薛仁杲、劉武周、竇建德、王世充等軍閥,在唐朝的建立與統一過程中立下赫赫戰功。
公元626年7月2日(武德九年六月初四),李世民發動玄武門之變,殺死自己的兄長太子李建成、四弟齊王李元吉及二人諸子,被立為太子,唐高祖李淵不久退位,李世民即位,改元貞觀。
李世民為帝之後,積極聽取群臣的意見,對內以文治天下,虛心納諫,厲行節約,勸課農桑,使百姓能夠休養生息,國泰民安,開創了中國歷史上著名的貞觀之治。對外開疆拓土,攻滅東突厥與薛延陀,征服高昌、龜茲、吐谷渾,重創高句麗,設立安西四鎮,各民族融洽相處,被各族人民尊稱為天可汗,為後來唐朝一百多年的盛世奠定重要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