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越南公安和警察的區別
工作目標,制服與徽章。
1、工作目標:越南公安隸屬於越南人民武裝人民軍隊的序列,主要任務是幫扶維護社會穩定,同時負責處理一些軍事相關的事務,而越南警察則是隸屬於當地的人民政府,主要職責是維持社會治安。
2、制服與徽章:越南公安和警察的制服和徽章也有所不同,越南公安的制服使用綠色作為基本色調,而警察的制服則沒有統一的規定,此外公安和警察的徽章也有所不同,可以通過徽章來區分兩者的身份。
『貳』 越南公安部的介紹
越南公安部(越南語:Bộ Công an Việt Nam)是越南政府重要部門,是越南人民公安(越南語:Công an Nhan dan Việt Nam)力量的最高首腦機關,擔負維護國家政治穩定和社會治安,打擊各類犯罪,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任務。越南全國共有公安力量21萬人,其中警察15萬人。警察實行統一的規章制度並實行將、校、尉軍銜制。
『叄』 誰給介紹一下越南陸海空三軍的具體武器裝備情況
越南軍隊大裁員之後,越南現役部隊有60萬人,以陸、海、空軍為主。
(1)陸軍
陸軍是越南軍隊的主體和基礎,抗戰期間曾達100多萬,80年代末還有110萬之眾。現有主力部隊50萬人,組建8個軍區(轄34個師)、4個野戰軍,共計47個作戰師。其中4個野戰軍是陸軍中的王牌和主力。
第1軍下轄4個師,號稱"決勝兵團",軍部駐寧平省寧平;第2軍下轄3個師,號稱"香江兵團",駐河北省涼江縣;第3軍下轄3個師,號稱"西原兵團",駐太原;第4軍下轄3個師,號稱"九龍兵團",是侵柬的急先鋒。
陸軍裝備主要有:坦克:蘇制T-34/-54-55型1600輛,其他型號350輛。裝甲偵察車:BPдM-1/-2型80輛。步兵戰斗車:BMJI式120輛。裝甲運輸車:BTP-40/-50/-60/152等型1500輛。牽引火炮:130毫米200門,152毫米250門,以及100毫米、105毫米、122毫米、155毫米等若干門。自行炮:155毫米90門,以及100毫米、105毫米若干門。火箭炮:107毫米、122毫米、140毫米若干門。迫擊炮:81毫米、82毫米、120毫米、100毫米若干門。反坦克導彈:AT-3"耐火箱"式若干具。無坐力炮:57毫米、75毫米、82毫米、88毫米、90毫米、107毫米等若干門。高炮:14.5毫米、23毫米、30毫米、37毫米、57毫米、85毫米、100毫米等共8000門。地空導彈:SA-7若幹部。
(2)海軍
越南海軍劃分為4個沿海地區(柬埔寨磅遜和雲壤港為越海軍第五沿海地區),一個艦隊、艦艇旅、陸戰旅、運輸旅、航空團以及導彈、偵察、通信、雷達、工兵等部隊。據說已具備兩棲作戰能力。
護衛艦:"范五老"(美製"巴奈加特")1艘,"別佳"II級5艘,"陳慶余"(美製"薩維奇"級)1艘。
巡邏艇和小型快艇:蘇制"黃峰"II級導彈快艇8艘,蘇制"圖利亞"級水翼魚雷艇5艘,"大胡峰"級魚雷快艇16艘,美製"極眇"級2艘,蘇制SO-1級6艘,美製PGM-59/-71級10艘,小於100噸的近海巡邏艇15艇。
掃雷艦:"尤爾卡"級2艘,"索尼亞"級沿海掃雷艦1艘,"葉夫根尼亞"近海獵雷艇2艘。
登陸艦:美製LST-511坦克登陸艦3艘,蘇制"北方"級中型登陸艦3艘,美LSM-1中型登陸艦1艘。小型登陸艇:24艘。此外還有上百艘武裝魚船編入海軍。
越南的主要軍港有:
海防港:較大型的艦般可以順利出入,以前蘇聯援助的導彈快艇及大部分配套設施均在此港。
峴港:越南重要的海軍、空軍基地,駐有越南海軍一個艦艇旅,裝備有護衛艦、掃雷艦和導彈快透過。峴港機場可容納數百架噴氣式飛機,駐有一個飛行團,其裝備主要為蘇-22殲轟機。
金蘭灣是越南最大的軍港,周圍被陸地和半島環抱,具有極好的隱蔽性。金蘭灣曾是蘇聯在海外的最大軍事基地。俄羅斯曾表示要從這里撤走駐軍。1992年7月俄羅斯又宣稱要保持這一基地,以彌補美國從菲律賓撤軍後的軍事真空。越軍在這里部署有一套完善的監聽設施和不確知的艦艇,設有機場,停駐著為數不少的轟炸機和戰斗機。現在,金蘭灣是越南革新以來僅存的一個拒絕開放,仍處於保密狀態的軍港。
歸仁灣位於越南東岸,歸仁港南口,可作海軍艦艇後備基地。
芽庄灣位於越南東南岸,為島嶼和丘陵地環抱,隱蔽性很好。
西貢港位於越南東海岸,港外海域寬闊。
(3)空軍
越南空軍約有1.2萬人。編有4個航空師,6個殲擊機團、3個運輸機團、1個直升機師(3個團)。作戰飛機394架,武裝直升機47架(另有多架儲備)。
攻擊戰斗機:米格-23BN型36架,蘇-7B型30架。蘇-20型40架,其他型70架。戰斗機米格-21比斯型206架。
武裝直升機:米-24型30架。海上偵察機:貝-12型12架。反潛直升機:卡-25型17架。
運輸機:安-2型12架,安-24型9架,安-26型50架,波音707型2架,C-130A/B型10架,伊爾-14型6架,伊爾-18型2架,里-2型20架,圖134型8架,雅克-40型11架。
直升機:-4型30架,米-6型20架,米-8型36架。
教練機:拉-29型、拉-39、米格-15型、米格-21型,雅克-11型、雅克-18型等共53架。
空對空導彈:AA2"環礁式"若干。
越南防空軍有10萬人。編有14個防空師,4個高炮旅,6個雷達旅。裝備有SA-2/-3型地對空導彈66部,雷達站100個,37毫米、57毫米、85毫米、100毫米、130毫米高炮若干門。
(4)准軍事部隊
越南准軍事部隊不下350萬人。其中人民地方武裝50萬人,地方部隊約250萬人(含民兵自衛隊、人民警察、青年突擊隊等),"戰術後防部隊"約50萬人。一旦戰爭需要,這些准軍事部隊只要按原制改編、換裝,配發必要的武器裝備和補充一定數量的現役骨幹人員,即可轉為現役部隊。
越南還有一支機構龐雜,觸角密布、行使警察等職能的公安部隊──人民安全部隊、人民武裝公安部隊、人民公安部隊,這支部隊的最高首腦機關就是權力廣泛的內務部。
越南內務部是1975年全國統一後由公安和安全兩個機關合並組建的。凡國內安全問題,從敵特偵破、反動組織、會道門的肅反,到清查內部貪污走私、執行法律、打擊犯罪、維護公共安全直至戶籍管理,交通管理等等,統統由它掌管,幾乎包羅萬象。
1982年,范雄出任內務部長。1986年,范雄當選政府總理,內務部長一職由梅志壽擔任。現任部長裴善悟是於1991年8月取代梅志壽而上任的。
越南人民安全部隊、人民武裝公安部隊和人民公安部隊都算得上執法機構,代行人民警察的職權、人民安全部隊的主要職責是"執行國家法律,維護公共秩序和安全,保護公共財產,保護人民的生命和財產,打擊犯罪分子",有"逮捕、搜查(包括搜身、搜家、檢查郵件等)、辦理遷移、旅行證明"等權力。
人民武裝公安部隊權力更大,有檢查黨政軍幹部的任何犯罪行為,並負責高級幹部的安全保衛工作,它是一支准軍事力量,在各省會都有數營或數連的兵力,總計不下2萬人。
人民公安部隊是一支處理"敏感的安全威脅問題"的便衣警察,其成員遍布越南廣大農村,負責簽發路條(1993年底已取消)、通行證、身份證、登記管理農村戶口等。80年代,人民公安部隊職責進一步擴大,有取代人民武裝公安部隊職權之勢,但將二者統一的計劃一直未能付諸實施。
『肆』 越南公安部的人民警察總局
該總局負責全國的警察工作,設警察參謀局、社會治安管理局、刑事警察局、經濟警察局、調查警察局、刑事科學研究院、保衛警察局、消防警察局、勞動改造局、交通警察局(包括公路、水上警察力量)、警察業務檔案局、政治局、人事局、經濟管理局、國際刑警組織中心局、人民警察第三局、特別刑警隊。
警察總局還直接管理幾所警察院校和公司及企業:警察大學、消防高等學校、第三警察中學、第四警察中學、青少年罪犯改造學校等警察院校。還有升龍公司、農業產品加工企業、消防器材生產企業等公司和企業。
『伍』 越南只有15萬的警察,他們是如何保證國家的治安的
越南的社會治安是比較差的,而且人口又眾多,15萬的警力肯定是有些捉襟見肘,所以在越南很多時候只有在出現一些比較惡性的案件或者警方不得不出馬的時候,才會出警,像什麼家長里短,鄰里糾紛什麼的雞毛蒜皮的事情這些警察是一般不會理會的,這樣才能讓他們有限的警力發揮出最大的作用。
但是越南的社會矛盾又比較突出,人民生活水平不高,貧富差距大等問題讓越南的治安比較差,為了讓警察能發揮最大的作用,越南政府只能通過加強警察的裝備來實現,現在很多警察都配備了軍隊才有的裝甲車和步槍等武器,讓他們能夠更好的解決好社會治安問題。
『陸』 越南總計9700萬人,只有15萬警察,越南是如何治理國家安保的
雖然越南警察少,但是卻仍然可以維護國家安保,因為越南人一般自己能解決的小事都不會麻煩警察,而且越南的有關法律體系還是比較完善的。
越南擁有將近一億的人口,然而警察隊伍只有十五萬人,按照國際標准,每1萬人中,最少得擁有25名警察,才能穩定的管理社會治安,但是越南卻達不到這個標准。越南警察少是有原因的,首先越南警察的收入低於普通人的收入,吃力不討好的事沒人會去做;其次,越南經歷了很多戰爭,警察體系還在逐漸完善中。
越南也曾組織過掃黑除惡的行動,由於警察力量薄弱,甚至派遣了軍隊的裝甲車前去助陣。在一次掃黑除惡的行動中,越南警察搜出來大量的武器和彈葯,如果軍隊沒有支援,越南警察肯定會死傷慘重,所以越南的警察機構和系統需要加緊建設啊。
『柒』 越南公安部的內設機構
辦公廳(V11):主任阮名共(Nguyễn Danh Cộng)少將 安全總局(原對外安全總局,第一總局):總局長阮志成中將。設安全參謀一局(A62)、政治保衛二局(A63)、政治保衛三局(A64)、政治保衛四局(A65)、政治保衛五局(A66)、政治保衛六局(A67)、外線局(A69)、技術業務一局(A70)、技術業務二局(A71)、出入境管理局(A72)、政治安全一局(A73)、人權指導委員會常設辦公室 (A74)、後勤安全一局(A77)、安全參謀二局(A82)、對內政治安全局 (A83)、財政金融安全局 (A84)、綜合經濟安全局(A85)、農村農業安全局(A86)、通信信息安全局(A87)、社會安全局(A88)、西北安全局(A89)、西原安全局(A90)、西南部安全局(A91)、安全調查局(A92)、安全業務檔案局(A93)、政治安全二局(A94)、後勤安全二局(A95)。 國內安全總局(第二總局,已並入第一總局):總局長范勇、副總局長程文統、副總局長阮德明(Nguyễn Đức Minh)中將。負責各行業單位的內部保衛。 政治總局(原名力量建設總局,第三總局):總局長陳伯韶中將,副總局長黎玉南。設力量建設參謀局(X12)、幹部組織局 (X13)、培訓局 (X14)、政治工作局(X15)、黨的工作與群眾工作局 (X16)、人民公安報社(X21)、人民公安雜志社(X24)、人民公安歷史所(X25)、政策局(X33)、人民公安影視廣播中心 (X34),以及院校: 人民公安政治科學院(T29)。 人民安全科學院 (T31):副院長范玉賢大校 人民警察科學院(T32)是越南最大的警察教育培訓機構,是培養越南警官的最高學府。成立於1968年5月15日,現有學生8000多人,教師和行政幹部近600人,其中專業授課教師約300人。主要教學系部有經濟犯罪偵查系、毒品犯罪偵查系、犯罪現場勘查系、治安系、交通管理系、獄政管理系等。學院開設有五年制的本科教育、三年制的碩士和四年制的博士教育。學院還提供在職警官的培訓。 消防學院(T34)。 後勤-技術學院(T36) 人民安全學院(T47):副校長何越勇大校。位於胡志明市。 人民警察學院(T48):位於胡志明市。 人民安全第一高等專科學校 (T33):位於河內。 人民安全第二高等專科學校 (T37):位於邊和。 人民警察第一高等專科學校 (T38):位於河內。 人民警察第二高等專科學校 (T39):位於胡志明市。 人民警察第三中等學校(T49):位於芹苴市。 人民警察第四中等學校(T51:位於興安省文江縣。 交通警察中等學校(T52):位於廣南省昇平縣。 武裝警察中等學校(T45):位於河內。 公安部第一文化學校(T35) 公安部第二文化學校(T42) 公安部第三文化學校(T46) 後勤-技術總局(原名後勤工程總局,第四總局):總局長Lê Văn Minh中將。全國共有4000餘人,總局機關有500人,下設參謀局(H42)、裝備與技術管理局(H44)、營房與基本建設局(H45)、環境與科學技術管理局(H46)、聯絡通信局(H47)、信息技術局(H49)、衛生局(H50)、管理局(H51)、運輸倉庫局(H52)、機要局、公產管理與財務會計室(H55)、業務機器與電子技術研究所(H56)、業務材料與化學生物技術研究所(H57)、19-8醫院、30-4醫院、199醫院、傳統醫學醫院、Gmobile移動通信公司、白藤公司、巴定公司、升龍公司、汽車技術公司等。各省公安廳設有後勤處,各縣公安局設有後勤大隊。 情報總局(第五總局):總局長鄧春鑾(Đặng Xuân Loan)中將、副總局長黎孟強。下設參謀局、後勤-技術局、情報科學院、B15局、B18局、B23局、B31局、B32局、B42局、B43局、B50局、B51局、B52局等。 人民公安警察總局(原名預防和打擊犯罪總局,第六總局):總局長範文永中將、副總局長杜金線。設總局辦公室、總局監察室、總局黨委監察委員會、警察參謀局(C42)、政治局、後勤-業務局、調查警察機關辦公室(C44)、毒品犯罪打擊與預防局(C56)、社會秩序犯罪調查局(C45)、經濟管理秩序與職務犯罪調查警察局(C46)、毒品犯罪調查警察局(C47)、職務犯罪調查警察局(C48)、環保犯罪調查警察局 (C49)、預防打擊高技術犯罪警察局(C50)、罪犯追緝警察局(C52)、社會秩序行政管理警察局(C64)、居住登記管理與人口數據警察局(C72)、警察業務檔案局(C53)、技術與外線警察局 (C51)、刑事科學研究院(C54)。 社會秩序與安全管理總局(第七總局,已並入第六總局):副總局長杜挺毅 副局長陳文衛少將。 執法與司法支援總局(第八總局):總局長Nguyễn Ngọc Bằng少將。下設:參謀局(C82)、刑事執行監督與司法支援局(C83)、看守所管理局(C84)、監獄管理局(C85)、教育改造與社區融入局(C86)、後勤-技術局(C87)、總局監察(C88)、政治局(C90)、業務教育與培訓中心、總局直屬監獄。 警衛司令部(K10):司令Vũ Xuân Sinh中將。1989年1月13日設立該司令部。擔負黨和國家領導人、工作區域、重要會議與來賓的警衛工作。下設:綜合房、參謀房、幹部組織房、政治工作房、後勤房、黨和國家領導人警衛房、會議外賓警衛房、警衛技術房、黨中央與國會處所警衛房、黨的工作與群眾工作房、180警衛房(位於胡志明市)、600團、375團、312團、建築項目管理辦、業務教育與訓練中心。 機動警察司令部 (K20):司令阮文旺中將,政委Đỗ Đức Kính中將。2009年11月12日設立該司令部。下設:東北部機動警察團(E22)、西原機動警察團(E20)、中部機動警察團(E23)、西南部機動警察團(E21)、西北部機動警察團(E24)、東南部機動警察團(E25)、第1特任警察營(河內)、第2特任警察營(胡志明市)、第3特任警察營(峴港)、機動警察業務指導房、技術與機要信息房、建設項目與營房管理房、黨的工作與群眾工作房、黨委監察委員會、業務教育與訓練中心、人民公安儀仗隊、藝術團、保衛警察局(C65)、動物訓練使用管理局(C69)。 國際關系局(V12):局長陳家強(Trần Gia Cường)少將 網路安全局(A68):局長Hoàng Phước Thuận少將 財務局(V22):局長Nguyễn Tiến Bền少將 法制與行政手續改革司法局(V19):局長Nguyễn Ngọc Anh少將。越南實現2013-2020年階段行政手續、公民證件簡化和居民管理資料庫創建總體提案國家指委會(簡稱896號指委會)辦事機構設在該局。 推動全民維護祖國安全運動局(V28):局長Nguyễn Văn Khảo少將 監察局(V24):局長Nguyễn Văn Lưu少將 公安部黨委監察委員會(V31):常務副書記Trần Công Viên少將 消防與搜救局(C66):2014年8月26日從第七總局下屬局級單位升級為公安部下屬單位。局長Đoàn Việt Mạnh少將。 消防與搜救警察局下轄15個單位:參謀處(一處)、防火審查檢查與火災調查處(二處)、 防火審批處(三處)、滅火工作處(四處)、後勤處(五處)、促進防火滅火與救難救護全民運動宣傳處(六處)、易燃易爆處理調查指導處(七處)、救護救難業務指導處(八處)、防火滅火與救難救護工具管理處(九處)、防火滅火與救難救護科學研究咨詢與技術轉移中心、北部區域防火滅火與救難救護工作國家服務中心、幹部組織處、政治工作處、後勤處。在13個省、直轄市已設立消防公安廳(局),50個省公安局下屬消防與搜救警察處。2015年,將有20個省、直轄市消防公安廳(局)。 規劃與投資局(H43):局長Đồng Văn Sơn少將 交通警察局(C67):局長Trần Sơn Hà少將。2015年1月20日正式成立。下設參謀處(一處,交通警察信息指揮中心)、政治處(二處)、後勤處(三處)、交通安全秩序法律普及宣傳處(四處)、交通事故調查處理指導處(五處)、交通工具檢定登記指導處(六處)、駕照管理考試指導處(七處)、交通導引控制組織指導處(八處)、道路交通巡邏控制指導處(九處)、 高速公路交通巡邏控制指導處(十處)、鐵路交通秩序安全組織指導處(十一處)、內河航運犯罪打擊預防工作處(十二處)、內河交通巡邏控制指導處(十三處)、第一艇隊、第二艇隊、第三艇隊、業務教育與學習駕駛訓練中心。 公安科學研究院(V21):院長Trần Minh Thư 少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