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越南結婚證在中國還需要什麼手續
法律分析:如果在中國注冊結婚,那麼你女朋友就要在越南辦單身證明,無犯罪紀律證明,翻譯公證並認證,攜帶護照,你本人要帶身份證和戶口簿在成都民政局涉外辦登記領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一千零五十條 登記結婚後,按照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
(三)未到法定婚齡。
Ⅱ 娶越南老婆的合法流程
【法律分析】:如果是在中國登記結婚,外國人需要出示一張單身證明,證明是屬於未婚。這個證明需要到自己國家當地機關開證明,並且由外國人國家高級使館確認文件的真假。大概需要一個月時間。開回來的單身證明,最好是自己去外面翻譯,要不然需要800元翻譯費。外國人需要持有效護照。工作證明。中國人需要持身份證,戶口本,一切手續都具備以後,在戶口所在地(中國)的「省會」的「民政局」去辦理跨國婚姻登記。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 第六條 男女雙方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條規定補辦結婚登記的,婚姻關系的效力從雙方均符合民法典所規定的結婚的實質要件時起算。
Ⅲ 娶個越南女孩需要哪些手續
以下是需要遵循的主要步驟。
一、了解相關法律法規
首先,你需要了解中國和越南關於國際婚姻的相關法律法規,確保你的行為符合兩國的法律規定。這包括了解婚姻登記的基本要求、證件准備以及可能涉及的特殊規定。
二、准備個人證件和資料
你需要准備有效的身份證件,如身份證或護照,並准備好相關的個人資料,如出生證明、未婚證明等。這些文件將用於證明你的身份和婚姻狀況。
三、辦理越南女孩的入境手續
如果越南女孩在中國境內沒有合法居留權,你需要協助她辦理入境手續,包括申請簽證或居留許可。具體的手續和要求可以咨詢中國出入境管理部門或越南駐華使領館。
四、在越南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根據越南的法律規定,你需要在越南當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手續。這通常包括提交個人證件、填寫申請表格、進行面試等環節。你需要與越南女孩一同前往當地的婚姻登記機關,並按照要求完成相關手續。
五、在中國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完成越南的結婚登記後,你還需要在中國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你需要前往中國當地的民政部門或婚姻登記機構,提交相關證件和資料,並按照中國的法律規定完成登記程序。
六、其他注意事項
在辦理國際婚姻手續時,還需要注意一些其他事項。例如,了解兩國關於婚姻財產、子女撫養等方面的法律規定,以確保雙方的權益得到保障。此外,還需要注意文化差異和語言溝通問題,以確保雙方能夠順利適應彼此的生活。
綜上所述:
娶個越南女孩需要遵循中國和越南兩國的法律法規,完成相應的結婚登記手續。這包括了解相關法律法規、准備個人證件和資料、辦理入境手續、在越南和中國分別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等步驟。在辦理過程中,還需要注意其他相關事項,以確保雙方的權益得到保障。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五條規定:
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願,不許任何一方對他方加以強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八條規定: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取得結婚證,即確立夫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Ⅳ 越南結婚證中國認可嗎
法律分析:在越南辦理的結婚證需要本人至中越大使館去進行認證,經由中越大使館認可之後,雙方在中國辦理結婚登記,方可持有中國結婚證,一般越南結婚證是不被認可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Ⅳ 和越南女孩結婚要什麼手續
一、在越南登記結婚:
(一)自己要在國內辦以下手續:1、在家鄉公證處開未婚公證(之前要去派出所、街道辦);
2、到首府司法廳認證;
3、到首府外事辦認證;
4、到越南駐中國領事館認證(如果不在領事館認證的話也可到中國駐河內大使館認證)。
(二)在越南的程序如下:
1、去越南登記處(地方司法廳)要登記表;
2、去河內涉外婚姻醫院體檢;
3、把所有公證、認證的相關材料、男女雙方填好登記表、個人簡歷讓有資質的人翻譯成越南文;
4、在越南進行登記(地方司法廳)。
二、在中國登記結婚:
(一)女方在越南辦以下手續:
1、在家鄉公證處開未婚公證;
2、到越南出入境局(外事局)認證;
3、到中國駐越南領事館認證。
(二)在國內的程序如下:去首府民政局辦理結婚手續。
三、越南相關習俗忌諱:
(一)言語忌諱:
1. 農歷大年初一和每月的初一不要說不吉利的話;
2. 農歷大年初一和每月的初一不要發脾氣;
3. 釣魚不要說有貓;
4. 寫作時禁忌聽到悲慘的聲音;
5. 忌說小孩胖;
6. 小孩忌諱直呼父母,祖父母的名字。
(二)飲食忌諱:
1. 小孩上學不要吃雞爪,怕寫字會發抖;
2. 商人不要吃燒焦的飯;
3. 出門的人不要吃燒焦的飯;
4. 要考試的學生不要吃蝦;
5. 喝酒不要把酒杯倒過來;
6. 去廟里不要吃肉。
(三)婚喪忌諱:
1. 農歷牛月不要嫁娶;
2. 一年中不要嫁兩個女兒;
3. 父母不要送女兒去女兒的婆家;
4. 有喪事忌諱紅顏色;
5. 忌諱死者用過的東西;
6. 忌諱外村的人抬已故之人經過本村地界,特別是祠堂。
(四)建房忌諱:
1. 年底月底都不建房子;
2. 建房子要單數不能是雙數;
3. 房屋大門不正對著別人的大門;
4. 忌諱別人在自己家門口建房。
(五)其他忌諱:
1. 大年初一和每月初一忌諱穿白色衣服;
2. 喜慶的日子忌諱穿白色衣服;
3. 夫妻忌諱相互給牙簽,用一條毛巾;
4. 忌諱在房子里戴斗笠;
5. 照相忌諱三個人合影,說是中間的人會不吉利;
6. 忌諱大年初一打掃房子;
7. 妻子懷孕,丈夫忌殺生;
8. 忌諱孕婦從外地回家生孩子;
9. 孕婦忌諱喪事;
10. 不要在夜晚摘水果;
11. 忌諱大樹底下小便,怕遇鬼。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涉外民事關系法律適用法》
第二十一條 結婚條件,適用當事人共同經常居所地法律;沒有共同經常居所地的,適用共同國籍國法律;沒有共同國籍,在一方當事人經常居所地或者國籍國締結婚姻的,適用婚姻締結地法律。
第二十二條 結婚手續,符合婚姻締結地法律、一方當事人經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國籍國法律的,均為有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