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越南新娘跑了報案公安管不管
首先,婚姻本來就決裂法,那麼法律當然就不會保護。其次,如果是正規的跨國婚姻,那麼這也是家庭沖突,並不是刑事案件,公安也不會管理。最多隻能去法院申述,到時候給你一方面離婚,還你單身。最後,如果她偷走了你的錢財,那就是犯罪案件了,能夠報案,但是沒達到嚴重的案件,公安機關也不可能發布國際通緝令的。
法律依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八十四條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權利也有義務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報案或舉報。被害人對侵犯其人身、財產權利的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權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報案或控告。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對於報案都應該接受。
2. 越南新娘走了怎麼離婚
沒有結婚證只是事實婚姻,不是法律的婚姻,不需要離婚,如果打了結婚證可以去上訴離婚,如果他不出庭的話,法院會下判決書的
也可以到法院起訴離婚。
3. 中國對越南新娘辦離婚什麼辦
是在中國境內辦的結婚手續吧?
那就按中國的手續辦理就好啦。
根據《婚姻登記條例》第十條第二款:「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地自願離婚的,內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華僑在中國內地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第十一條:「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的結婚證;
(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辦理離婚登記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華僑、外國人除應當出具前款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的證件、證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華僑、外國人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國際旅行證件。離婚協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十二條:「辦理離婚登記的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記機關不予受理:(一)未達成離婚協議的;(二)屬於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三)其結婚登記不是在中國內地辦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