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越南主要出口什麼貨物
木材(紅木),熱帶水果,水產,橡膠、煤炭、原油、稻米、咖啡、 農副產品
㈡ 越南邊貿和走私的區別
區別:
1、行為:走私是非法運輸、攜帶、郵寄國家禁止進出境的物品、國家限制進出境或者依法應當繳納關稅和其他進口環節代征稅的貨物、物品進出境,數額較大、情節嚴重的行為。
越南邊貿是邊境地區外經企業與毗鄰國家勞務合作及工程承包項下帶出的設備材料和勞務人員自用的生活用品,在合理范圍內,不受出口配額和經營分工的限制的行為。
2、合法性:走私是犯法的,邊貿是合法的。
3、稅收:每人每日價值在人民幣8000元以下邊境貿易的,免徵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稅;超過人民幣8000元的,對超出部分按法定稅率照章征稅。由海關總署據此調整有關監管規定。
公司從國外進口商品是邊經貿易,不是走私。
邊境貿易指兩國接壤地區的居民之間的集市貿易。
有兩種形式: 一種是邊境小額貿易,又稱「邊民區市」,指相鄰國家為照顧雙方邊境居民的需要,在接壤地區 (一般為邊境兩邊各15公里) 准許居民在指定的邊境口岸和集市上,在規定的金額、品種的范圍內,進行生活必需品和生產資料的小額貿易。
另一種是邊境地方貿易,是指相鄰國家為照顧雙方邊境毗連地區的建設事業和人民生活需要所採取的一種貿易方式,凡通過兩國政府國營貿易機構或指定的企業,在規定的交換貨物范圍內和指定的口岸,互相進行商品交流。
擴展資料:
下列行為之一屬於走私行為:
1、未經國務院或者國務院授權的機關批准,從未設立海關的地點運輸、攜帶國家禁止進出境的物品、國家限制進出口或者依法應當繳納關稅的貨物、物品進出境的;
2、經過設立海關的地點,以藏匿、偽裝、瞞報、偽報或者其他手法逃避海關臨管、運輸、攜帶、郵寄國家禁止進出境的物品、國家限制進出口或者依法應當繳納關稅的貨物、物品進出境的;
3、偽報、瞞報進出口貨物價格偷逃關稅的;
4、未經海關許可並補繳關稅,擅自出售特准進口的保稅貨物、其他海關監管貨物或者進境的境外運輸工具的;
5、未經海關許可並補繳關稅,擅自出售特定減稅或者免稅進口用於特定企業、特定用途的貨物,或者將特定減免稅進口用於特定地區的貨物擅自運往境內其他地區的。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按走私行為論處:
1、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購走私進口的貨物、物品的;
2、在內海、領海運輸、收購、販賣國家禁止進出境的物品的,或者運輸、收購、販賣國家限制進出口的貨物、物品,沒有合法證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