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老闆僱傭非法入境的越南人工作,被查了,會有什麼處罰。
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准繩定性量罰
㈡ 包工頭叫越南人做事受到什麼罰款呢
非法僱傭外國人是違法行為,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八十條第三款處罰。
附:《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
第八十條 外國人非法就業的,處五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罰款。
介紹外國人非法就業的,對個人處每非法介紹一人五千元,總額不超過五萬元的罰款;對單位處每非法介紹一人五千元,總額不超過十萬元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非法聘用外國人的,處每非法聘用一人一萬元,總額不超過十萬元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㈢ 非法用越南工處罰如何
對未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部或者其授權的部門批准私自謀職的外國人,在終止其任職或者就業的同時,可以處1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並處限期出境。對私自僱用外國人的單位和個人,在終止其僱用行為的同時,可以處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並責令其承擔遣送私自僱用的外國人的全部費用。
㈣ 我工廠招了幾個越南三非人員工作.他們報警要工資.一般公安機關會怎樣處理
這是涉外案件,
1會按照勞動法補償越南人的工資,如果事前沒有簽訂勞動合同,會按照有關法律來高限處罰你。
2你因非法僱傭沒有任何證件的外國人,並沒有辦理相關備案登記手續,屬於非法僱傭,會被罰款及承擔相關的費用。
3越南人會被遣返。
4如果越南人是負案在逃人員會追究你的刑事責任。
㈤ 非法僱傭越南人企業會受什麼樣的處理
罰款一萬以上,
㈥ 工廠招聘越南人,罰款二萬,沒交會有什麼後果
公安機關行使行政處罰權,不交納可以強制追繳或強制執行,對責任人可以處以行政處罰,構成范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出境入境管理法》
第四十三條 外國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屬於非法就業:
(一)未按照規定取得工作許可和工作類居留證件在中國境內工作的;
(二)超出工作許可限定范圍在中國境內工作的;
(三)外國留學生違反勤工助學管理規定,超出規定的崗位范圍或者時限在中國境內工作的。
第八十條 外國人非法就業的,處五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罰款。
介紹外國人非法就業的,對個人處每非法介紹一人五千元,總額不超過五萬元的罰款;對單位處每非法介紹一人五千元,總額不超過十萬元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非法聘用外國人的,處每非法聘用一人一萬元,總額不超過十萬元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第八十七條 對違反出境入境管理行為處罰款的,被處罰人應當自收到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到指定的銀行繳納罰款。被處罰人在所在地沒有固定住所,不當場收繳罰款事後難以執行或者在口岸向指定銀行繳納罰款確有困難的,可以當場收繳。
第八十八條 違反本法規定,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㈦ 有人舉報僱傭越南人將受到什麼處罰
你好
如果是沒有取得相關證明的外國人,在我國是不能工作的,單位僱傭的,屬於非法用工。勞動監察部門可要求責令改正,並可能罰款。具體得看情節。
㈧ 僱用越南人,老闆需要拘留嗎
非法僱用越南人,老闆會被罰款,不會被拘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
第七十四條 違反本法規定,為外國人出具邀請函件或者其他申請材料的,處五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並責令其承擔所邀請外國人的出境費用。
單位有前款行為的,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並責令其承擔所邀請外國人的出境費用,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規定予以處罰。
第八十條 外國人非法就業的,處五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罰款。
介紹外國人非法就業的,對個人處每非法介紹一人五千元,總額不超過五萬元的罰款;對單位處每非法介紹一人五千元,總額不超過十萬元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非法聘用外國人的,處每非法聘用一人一萬元,總額不超過十萬元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㈨ 企業非法僱傭越南工人,老闆會受到怎樣的處罰
拘留不一定,但行政處罰避免不了作為用人單位或僱主,對於僱傭的勞動者的身份有核實的義務,非法勞工應當說不可能提供身份證,就業證等合法證件(還包括一些通緝犯),在沒有審核其身份的情況下就擅自僱傭,顯然不合法但如果只是少量一般僱傭,一般還涉及不到拘留甚至判刑,但依照相關法律,企業可能會被經濟處罰
㈩ 中國老闆僱傭外來偷渡務工會受到什麼處罰
按相關法律規定,我國偷渡的案件有可能屬於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一經認定,為偷越國(邊)境人員提供條件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偷越國(邊)境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也可能涉嫌刑事犯罪,一經定罪,違反國(邊)境管理法規,偷越國(邊)境,情節嚴重的,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相關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百二十二條
違反國(邊)境管理法規,偷越國(邊)境,情節嚴重的,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六十二條
為偷越國(邊)境人員提供條件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偷越國(邊)境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實施》
第四十四條 對未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部或者其授權的部門批准私自謀職的外國人,在終止其任職或者就業的同時,可以處1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並處限期出境。
對私自僱用外國人的單位和個人,在終止其僱用行為的同時應向,可以處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罰款,並責令其承擔遣送私自僱用的外國人的全部費用。
(10)非法僱傭越南人2年如何量刑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二十一二條規定,偷越國(邊)境罪,是指違反出入國(邊)境管理法規,偷越國(邊)境,情節嚴重的行為。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對出入國(邊)境的管理制度。所謂國境,是指我國與鄰國的交界。
所謂邊境,是指大陸與香港、澳門、台灣等地區的分界。國(邊)境是出入國家的門戶,為了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社會管理秩序,我國政府採取了許多措施來加強對出入國(邊)境的管理。
公安部{關於妨害國(邊)境管理犯罪案件立案標准及有關問題的通知}(2000.3.31 公通字[2000]30號)
一、立案標准
(六)偷越國(邊)境案
1、偷越國(邊)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立案偵查:
(1)偷越國(邊)境3次以上、屢教不改的;
(2)實施違法行為後偷越國(邊)境的;
(3)在偷越國(邊)境時對執法人員施以暴力、威脅手段的;
(4)造成重大涉外事件和惡劣影響的;
(5)有其他嚴重情節的。
2、偷越國(邊)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立為重大案件:
(1)為逃避刑罰偷越國(邊)境的;
(2)以走私/販毒等犯罪為目的偷越國(邊)境的;
(3)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