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越南人跟中國人結婚需要些什麼證件
越南人和中國人結婚需要他的國籍證明,身份證,戶口本,單身證明等證件。
B. 中國人和越南人在中國境內辦理結婚登記的流程程序
以雲浮市雲安區為例,中國人和越南人在中國境內辦理結婚登記的流程程序具體如下:
1、申請:申請人向區婚姻登記處服務窗口提出申請,提交申請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員核驗申請材料,當場作出受理決定。申請人符合申請資格,並材料齊全、格式規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
申請人不符合申請資格或材料不齊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員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書》。申請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當場更正的,退回當場更正後予以受理。
3、審查:受理後,審查人員對材料進行審查,當場作出審查決定。符合審批條件的,出具《結婚證》;不予通過的,出具《不予通過決定書》。
4、領取結果:申請人按約定的方式到區婚姻登記處服務窗口領取辦理結果。
(2)大陸和越南人怎麼結婚擴展閱讀
一、結婚登記時滿足下列全部條件的,予以辦理:
1、男女雙方其中一方具有雲安區戶籍。
2、其中一方為香港、澳門、台灣居民、華僑或者外國人。
二、不予辦理的情形:
1、未到法定結婚年齡的。
2、非雙方自願的。
3、一方或者雙方已有配偶的。
4、屬於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的。
5、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的。
C. 越南人和中國人領辦結婚證,需要什麼證件
咨詢記錄 · 回答於2021-08-05
D. 越南人跟中國人結婚怎麼弄
跨國婚姻目前很多,越南人和中國人結婚只要到當地政府部門開具證明就行了,沒有那麼反鎖,雙方都出示能證明自己單身證明就可以登記結婚。
E. 中國人和越南人結婚需要什麼手續
法律分析:中國人和越南人結婚需要下面手續。一,外國人向中國婚姻登記機關提交本人護照等,經過我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方為有效。二,該外國人必須到我國政府指定的醫療機構進行檢查。三,該外國人和與之結婚的中國人必須雙方親自到我國一方當事人所在地的有關登記機關進行結婚登記。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F. 和越南女人結婚怎樣領證
和越南女人結婚怎樣領證流程及需要准備材料:
婚姻當事人有一方為內地戶口,另一方為外國公民,可以辦理結婚登記領取結婚證。
辦理條件
1、婚姻當事人一方為國內公民,另一方外國公民;
2、男女雙方自願結婚;
3、男方年滿22周歲,女方年滿20周歲;
4、雙方均無配偶;
5、均未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
6、不屬於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關系。
所需材料
國內居民提供
本人的戶口簿(戶口卡上婚姻狀況一欄應與實際婚姻狀況一致,不一致須到戶籍所在地派出所變更;集體戶口須本人戶口卡原件及集體戶口簿首頁復印件並加蓋保管部門印章);
身份證原件
外國公民提供
1、所在國當地司法公證機構出具的本人無配偶證明,經過該國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權機構認證,再經中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或者所在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證明。證明材料中的本人信息要和本人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國際旅行證件保持一致(自出具之日起6個月內有效);
2、 翻譯機構的全文同等格式中文譯本(包括當事人的情況、公證機關的說明、外交部的認證、人名、地名、簽字、印章等所有外文內容),並加蓋翻譯機構印章;
3、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國際旅行證件
照片
雙方三張大二寸(長5厘米寬3.8厘米)免冠合影證件照片
辦理流程
1、受理
雙方當事人填寫《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登記機關提供);婚姻登記員監誓並簽名。
2、審查
審查證件、證明材料是否齊全、有效;詢問相關情況。
3、登記
符合結婚條件的,當場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不符合結婚條件的,不予登記並當場向當事人說明理由。
G. 和越南人在越南辦結婚需要哪些手續
和越南人在越南辦結婚需要辦的手續材料如下:
一、辦理程序:初審—受理—審查—登記(發證) 。
二、辦理材料:
1、內地居民:提交雙方當事人有效的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2、現役軍人:
(1)、本人有效的軍人證件、居民身份證。
(2)、團級以上政治部門出具的軍人婚姻登記證明。
3、外國人:
(1)、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國際旅行證件。
(2)、本人無配偶的證明(選擇以下一種途徑獲取):所在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經中國駐該國使(領)館或該國駐華使(領)館認證;所在國駐華使(領)館出具。
(3)、與中國無外交關系的國家出具的有關證明,應當經與該國及中國均有外交關系的第三國駐該國使(領)館和中國駐第三國使(領))館認證,或者經第三國駐華使(領)館認證。
(4)、提交的證件證明材料是外國語言文字的,應當全文同等格式翻譯成中文,翻譯文本可以由所在國駐華使(領)館或者當地有資格的翻譯機構出具。
(7)大陸和越南人怎麼結婚擴展閱讀:
離婚登記
一、辦理程序:初審—受理—審查—登記(發證) 。
二、離婚登記申請的條件:
1、婚姻登記機關具有管轄權。
2、要求離婚的夫妻雙方共同到婚姻登記處提出申請。
3、雙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三、登記時提交的身份證件和證明材料:
1、內地居民應當提交本人有效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港、澳、台居民應當提交來往內地通行證和身份證,華僑、外國人應當提交有效護照。
2、內地婚姻登記機關或者中國駐外使(領)館頒發的結婚證。
3、離婚協議書
內地居民同外國人辦理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書只提交中文文本,如一方當事人不通曉漢語的,應當自帶翻譯人員。協議書內容應載明雙方當事人姓名、性別、身份證件類別和號碼、結婚登記日期、辦理結婚登記機關、雙方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和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對子女撫養和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等。
四、照片要求
各提交2張2寸近期免冠單人照片。
H. 中國人與越南人結婚要辦那些手續
以茂名市為例,中國人與越南人結婚要辦的手續材料如下:
一、辦理程序:初審—受理—審查—登記(發證) 。
二、辦理材料:
1、內地居民:提交雙方當事人有效的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2、現役軍人:
(1)本人有效的軍人證件、居民身份證;
(2)團級以上政治部門出具的軍人婚姻登記證明。
3、外國人:
(1)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國際旅行證件;
(2)本人無配偶的證明(選擇以下一種途徑獲取):
所在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經中國駐該國使(領)館或該國駐華使(領)館認證;所在國駐華使(領)館出具。
(3)與中國無外交關系的國家出具的有關證明,應當經與該國及中國均有外交關系的第三國駐該國使(領)館和中國駐第三國使(領))館認證,或者經第三國駐華使(領)館認證;
(4)提交的證件證明材料是外國語言文字的,應當全文同等格式翻譯成中文,翻譯文本可以由所在國駐華使(領)館或者當地有資格的翻譯機構出具。
(8)大陸和越南人怎麼結婚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中規定:
第八條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取得結婚證,即確立夫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九條登記結婚後,根據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第十一條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或人民法院請求撤銷該婚姻。受脅迫的一方撤銷婚姻的請求,應當自結婚登記之日起一年內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當事人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婚姻登記工作規范》中規定:
第三十八條《結婚登記審查處理表》的填寫:
《結婚登記審查處理表》項目的填寫,按照下列規定通過計算機完成:
1、「申請人姓名」:當事人是中國公民的,使用中文填寫;當事人是外國人的,按照當事人護照上的姓名填寫。
2、「出生日期」:使用阿拉伯數字,按照身份證件上的出生日期填寫為「××××年××月××日」。
3、「身份證件號」:當事人是內地居民的,填寫居民身份證號;當事人是香港、澳門、台灣居民的,填寫香港、澳門、台灣居民身份證號,並在號碼後加註「(香港)」、「(澳門)」或者「(台灣)」;當事人是華僑的,填寫護照或旅行證件號;當事人是外國人的,填寫當事人的護照或旅行證件號。
I. 中國人和越南人結婚需要那些手續
1、中國公民應持下列證件:本人的戶籍證明;本人戶口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或工作單位的縣級以上機關、學校、事業單位、企業單位出具的記有本人基本情況和與何人結婚的證明。 2、外國人須持以下證件:本人護照或其他身份、國籍證件;公安機關簽發的《外國人居留證》,或外事部門頒發的身份證件,或臨時來華的入境、居留證件;經本國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權機關)和中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由本國公證機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或該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 3、如外國人一方為在華僑民,須持下列證件:本人護照或代替護照的身份、國籍證件(無國籍者免交);公安機關簽發的《外國人居留證》;本人戶口所在地有關單位出具的證明,對證明的要求與上述中國公民一方須持的第二類證件相同。 此外,申請結婚的男女當事人還須提交婚姻登記機關指定醫院出具的婚前健康檢查證明。 申請登記結婚的中國公民和外國人須持有關證件和本人照片,到婚姻登記管理機關提出申請。經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審查,符合我國婚姻家庭法和民政部有關涉外結婚登記規定的,准予登記,並在一個月內辦理登記手續,發給結婚證。依法不予登記的,應當告知當事人不予登記的理由。 中國公民和外國人離婚後,在我國境內雙方自願要求復婚的,按涉外結婚的有關規定辦理。 對於雙方都是外國人,要求在我國辦理結婚登記的,只要他們具備《中國人同外國人辦理婚姻登記的幾項規定》中所要求的證件,符合我國《婚姻法》規定的結婚條件,可予辦理結婚登記。但為了保證我國婚姻登記的有效性,可讓婚姻當事人提供其本國法律在外國辦理結婚登記有效的條文
J. 中國人可以和越南人結婚嗎
中國人可以和越南人結婚,在結婚時需要對方提供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國際旅行證件;所在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或者該國駐華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或者所在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
根據《婚姻登記條例》第五條 辦理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
辦理結婚登記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
(二)經居住地公證機構公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聲明。
辦理結婚登記的華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護照
(二)居住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證明,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證明。
辦理結婚登記的外國人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國際旅行證件
(二)所在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或者該國駐華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或者所在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
(10)大陸和越南人怎麼結婚擴展閱讀:
《婚姻登記條例》第七條 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對結婚登記當事人出具的證件、證明材料進行審查並詢問相關情況。對當事人符合結婚條件的,應當當場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對當事人不符合結婚條件不予登記的,應當向當事人說明理由。
第十九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外使(領)館可以依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為男女雙方均居住於駐在國的中國公民辦理婚姻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