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和越南女人結婚怎樣領證
和越南女人結婚怎樣領證流程及需要准備材料:
婚姻當事人有一方為內地戶口,另一方為外國公民,可以辦理結婚登記領取結婚證。
辦理條件
1、婚姻當事人一方為國內公民,另一方外國公民;
2、男女雙方自願結婚;
3、男方年滿22周歲,女方年滿20周歲;
4、雙方均無配偶;
5、均未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
6、不屬於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關系。
所需材料
國內居民提供
本人的戶口簿(戶口卡上婚姻狀況一欄應與實際婚姻狀況一致,不一致須到戶籍所在地派出所變更;集體戶口須本人戶口卡原件及集體戶口簿首頁復印件並加蓋保管部門印章);
身份證原件
外國公民提供
1、所在國當地司法公證機構出具的本人無配偶證明,經過該國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權機構認證,再經中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或者所在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證明。證明材料中的本人信息要和本人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國際旅行證件保持一致(自出具之日起6個月內有效);
2、 翻譯機構的全文同等格式中文譯本(包括當事人的情況、公證機關的說明、外交部的認證、人名、地名、簽字、印章等所有外文內容),並加蓋翻譯機構印章;
3、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國際旅行證件
照片
雙方三張大二寸(長5厘米寬3.8厘米)免冠合影證件照片
辦理流程
1、受理
雙方當事人填寫《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登記機關提供);婚姻登記員監誓並簽名。
2、審查
審查證件、證明材料是否齊全、有效;詢問相關情況。
3、登記
符合結婚條件的,當場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不符合結婚條件的,不予登記並當場向當事人說明理由。
⑵ 中國人和越南新娘結婚要什麼手續
前提:男女雙方有一方護照並簽證!
一、在越南登記結婚:
(一)、你自己要在國內辦以下手續:1、在家鄉公證處開未婚公證(之前要去派出所、街道辦) 350元(2個星期才OK)。2、到首府司法廳認證 300元(1個星期才OK)。3、到首府外事辦認證 200元(1個星期才OK)。4、到越南駐中國領事館認證 200元(1個星期才OK)。(如果不在領事館認證的話也可到中國駐河內大使館認證 60美元)
(二)、在越南的程序如下:1、去越南登記處(地方司法廳)要登記表。2、去河內涉外婚姻醫院體檢(交錢了事) 400元左右(1天就OK)。3、把所有公證、認證的東東、男女雙方填好登記表、個人簡歷讓有資質的人翻譯成越南文 400元左右。4、在越南登記(地方司法廳)交300元左右,另給小費200元。2個月後發證給你。
二、在中國登記結婚:
(一)、女方在越南辦以下手續:1、在家鄉公證處開未婚公證。2、到越南出入境局(外事局)認證 。3、到中國駐越南領事館認證 。
(二)、在國內的程序如下:1、去首府民政局辦理結婚手續
⑶ 中國人國能和越南人通婚嗎需要辦理哪些手續
1983年經國務院批准並實施的《中國公民同外國人辦理婚姻登記的幾項規定》。
申請結婚登記的中國公民和外國人,須分別持有下列證件:
1、中國公民:
(一)本人的戶籍證明;
(二)本人戶口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單位的縣級以上機關、學校、事業、企業單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狀況(未婚、離婚、喪偶,下同)、職業、工作性質、申請與何人結婚的證明。
2、外國人:
(一)本人護照或其他身份、國籍證件;
(二)公安機關簽發的《外國人居留證》,或外事部門頒發的身份證件,或臨時來華的入境、居留證件;
(三)經本國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權機關)和我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由本國公證機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或該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
3、外國僑民:
(一)本人護照或代替護照的身份、國籍證件(無國籍者免交);
(二)公安機關簽發的《外國人居留證》;
(三)本人戶口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單位的縣級以上機關、學校、事業、企業單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婚姻狀況、職業、申請與何人結婚的證明。
此外,申請結婚的男女雙方,還須提交婚姻登記機關指定醫院出具的婚前健康檢查證明。
4、下列中國公民不準同外國人結婚:
(一)現役軍人、外交人員、公安人員、機要人員和其他掌握重大機密人員;
(二)正在接受勞動教養和服刑的人。
5、凡證件齊全、符合本規定的中國公民和外國人,可持證件和男女雙方照片,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經婚姻登記機關審查了解,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和本規定的准予登記,1個月內辦理登記手續,發給結婚證。結婚證須貼有男女雙方當事人照片,並加蓋辦理涉外婚姻登記的縣級人民政府婚姻登記專用章(鋼印)。
6、中國公民和外國人在華要求離婚的,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試行)有關規定,向該管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要求復婚的,按結婚辦理。
7、申請結婚的中國公民和外國人應向婚姻登記機關交納婚姻證書工本費和登記手續費。所需翻譯費由本人自理。
⑷ 中國人與越南人結婚要辦那些手續
一、在越南登記結婚:
(一)、你自己要在國內辦以下手續:1、在家鄉公證處開未婚公證(之前要去派出所、街道辦) 350元(2個星期才OK)。2、到首府司法廳認證 300元(1個星期才OK)。3、到首府外事辦認證 200元(1個星期才OK)。4、到越南駐中國領事館認證 200元(1個星期才OK)。(如果不在領事館認證的話也可到中國駐河內大使館認證 60美元)
(二)、在越南的程序如下:1、去越南登記處(地方司法廳)要登記表。2、去河內涉外婚姻醫院體檢(交錢了事) 400元左右(1天就OK)。3、把所有公證、認證的東東、男女雙方填好登記表、個人簡歷讓有資質的人翻譯成越南文 400元左右。4、在越南登記(地方司法廳)交300元左右,另給小費200元。2個月後發證給你。
二、在中國登記結婚:
(一)、女方在越南辦以下手續:1、在家鄉公證處開未婚公證。2、到越南出入境局(外事局)認證 。3、到中國駐越南領事館認證 。
(二)、在國內的程序如下:1、去首府民政局辦理結婚手續
⑸ 越南人和中國人領辦結婚證,需要什麼證件
1、中國公民應持下列證件:本人的戶籍證明;本人戶口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或工作單位的縣級以上機關、學校、事業單位、企業單位出具的記有本人基本情況和與何人結婚的證明。
2、外國人須持以下證件:本人護照或其他身份、國籍證件;公安機關簽發的《外國人居留證》,或外事部門頒發的身份證件,或臨時來華的入境、居留證件;經本國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權機關)和中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由本國公證機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或該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
3、如外國人一方為在華僑民,須持下列證件:本人護照或代替護照的身份、國籍證件(無國籍者免交);公安機關簽發的《外國人居留證》;本人戶口所在地有關單位出具的證明,對證明的要求與上述中國公民一方須持的第二類證件相同。
此外,申請結婚的男女當事人還須提交婚姻登記機關指定醫院出具的婚前健康檢查證明。
申請登記結婚的中國公民和外國人須持有關證件和本人照片,到婚姻登記管理機關提出申請。經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審查,符合我國婚姻家庭法和民政部有關涉外結婚登記規定的,准予登記,並在一個月內辦理登記手續,發給結婚證。依法不予登記的,應當告知當事人不予登記的理由。
中國公民和外國人離婚後,在我國境內雙方自願要求復婚的,按涉外結婚的有關規定辦理。
對於雙方都是外國人,要求在我國辦理結婚登記的,只要他們具備《中國人同外國人辦理婚姻登記的幾項規定》中所要求的證件,符合我國《婚姻法》規定的結婚條件,可予辦理結婚登記。但為了保證我國婚姻登記的有效性,可讓婚姻當事人提供其本國法律在外國辦理結婚登記有效的條文。
⑹ 邊境戶口與越南人結婚要什麼手續
中越跨國婚姻登記所需證件
1、中國公民所需持有的證件
(1)本人的身份證和戶籍證明;
(2)本人戶口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單位的縣以上機關出具的有本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狀況(未婚、離婚、喪偶)、職業、工作性質、申請與何人結婚的證明。
2、越南人所需持有的證件。
(1)本人護照或其他身份、國籍證;
(2)公安機關簽發的《越南人居留證》,或外事部門頒發的身份證件,或臨時來華的入境、居留證件;
(3)經本國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權機關)和我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本國公證機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
3、越南僑民所需持有的證件。
(1)本人護照或代替護照的身份、國籍證件(無國籍的免交);
(2)公安機關簽發的《越南人居留證》;
(3)本人戶口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或工作單位的縣級以上機關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婚姻狀況(未婚、離婚、喪偶)、職業、申請與何人結婚的證明。
此外,申請結婚的男女雙方,還需提交婚姻管理登記機關指定醫院出具的婚前健康檢查證明和雙方的照片。
越南人之間要求在我國登記結婚的,除需要上述第二項所規定的證件外,還需提供本國法律承認他們在他國注冊登記的有關法律條款。
⑺ 越南人跟中國人結婚需要些什麼證件
越南人和中國人結婚需要他的國籍證明,身份證,戶口本,單身證明等證件。
⑻ 和越南人在越南辦結婚需要哪些手續
和越南人在越南辦結婚需要辦的手續材料如下:
一、辦理程序:初審—受理—審查—登記(發證) 。
二、辦理材料:
1、內地居民:提交雙方當事人有效的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2、現役軍人:
(1)、本人有效的軍人證件、居民身份證。
(2)、團級以上政治部門出具的軍人婚姻登記證明。
3、外國人:
(1)、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國際旅行證件。
(2)、本人無配偶的證明(選擇以下一種途徑獲取):所在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經中國駐該國使(領)館或該國駐華使(領)館認證;所在國駐華使(領)館出具。
(3)、與中國無外交關系的國家出具的有關證明,應當經與該國及中國均有外交關系的第三國駐該國使(領)館和中國駐第三國使(領))館認證,或者經第三國駐華使(領)館認證。
(4)、提交的證件證明材料是外國語言文字的,應當全文同等格式翻譯成中文,翻譯文本可以由所在國駐華使(領)館或者當地有資格的翻譯機構出具。
(8)和越南人通婚需要哪些證件擴展閱讀:
離婚登記
一、辦理程序:初審—受理—審查—登記(發證) 。
二、離婚登記申請的條件:
1、婚姻登記機關具有管轄權。
2、要求離婚的夫妻雙方共同到婚姻登記處提出申請。
3、雙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三、登記時提交的身份證件和證明材料:
1、內地居民應當提交本人有效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港、澳、台居民應當提交來往內地通行證和身份證,華僑、外國人應當提交有效護照。
2、內地婚姻登記機關或者中國駐外使(領)館頒發的結婚證。
3、離婚協議書
內地居民同外國人辦理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書只提交中文文本,如一方當事人不通曉漢語的,應當自帶翻譯人員。協議書內容應載明雙方當事人姓名、性別、身份證件類別和號碼、結婚登記日期、辦理結婚登記機關、雙方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和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對子女撫養和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等。
四、照片要求
各提交2張2寸近期免冠單人照片。
⑼ 中國人和越南人結婚需要那些手續
1、中國公民應持下列證件:本人的戶籍證明;本人戶口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或工作單位的縣級以上機關、學校、事業單位、企業單位出具的記有本人基本情況和與何人結婚的證明。 2、外國人須持以下證件:本人護照或其他身份、國籍證件;公安機關簽發的《外國人居留證》,或外事部門頒發的身份證件,或臨時來華的入境、居留證件;經本國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權機關)和中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由本國公證機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或該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 3、如外國人一方為在華僑民,須持下列證件:本人護照或代替護照的身份、國籍證件(無國籍者免交);公安機關簽發的《外國人居留證》;本人戶口所在地有關單位出具的證明,對證明的要求與上述中國公民一方須持的第二類證件相同。 此外,申請結婚的男女當事人還須提交婚姻登記機關指定醫院出具的婚前健康檢查證明。 申請登記結婚的中國公民和外國人須持有關證件和本人照片,到婚姻登記管理機關提出申請。經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審查,符合我國婚姻家庭法和民政部有關涉外結婚登記規定的,准予登記,並在一個月內辦理登記手續,發給結婚證。依法不予登記的,應當告知當事人不予登記的理由。 中國公民和外國人離婚後,在我國境內雙方自願要求復婚的,按涉外結婚的有關規定辦理。 對於雙方都是外國人,要求在我國辦理結婚登記的,只要他們具備《中國人同外國人辦理婚姻登記的幾項規定》中所要求的證件,符合我國《婚姻法》規定的結婚條件,可予辦理結婚登記。但為了保證我國婚姻登記的有效性,可讓婚姻當事人提供其本國法律在外國辦理結婚登記有效的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