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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英国议会辩论

发布时间:2022-06-19 22:09:30

① BPD英国议会制辩论有什么意义

民主的争论

② 英国议会制辩论规则是什么

英国议会质询制的程序和规则

质询是英国议会监督政府的主要手段之一,其以经常、直接、公开而有效的特征一直格外引人注目,为世界上许多议会制国家所仿效。经过长期的宪政实践和经验总结,英国议会以宪法惯例和议事规则的形式,建立了一套比较系统而完整的质询程序和规则。

1.质询的分类

以质询的问答方式为标准,将质询分为口头质询和书面质询两大类。口头提问口头答复(包括口头补充提问及其答复)为口头质询。就质询对象而言,口头质询包括议员对大臣的口头质询和议员对首相的口头质询,两者各有固定时间及问答范围。书面提问书面答复即为书面质询,1918年后因口头质询增多而不能在固定时间内答复完作为口头质询的补充形式出现。与口头质询相比,由于书面质询提问和答复均无数目和时间限制,议员提出的质询绝大多数是书面质询,大臣答复书面质询的质量也比较详细而充分。

2.议员提出质询的规则和程序

(1)质询的范围。根据议会有关议事规则,质询只能涵盖有关大臣以其大臣身份直接负责的领域,大臣只负责向议会说明其政策的合法性与正当性。某些公共生活领域,如地方政府的工作,国有企业的事务等,不得质询大臣。打听国防机密或安全机构的活动细节或商业秘密的质询通常是不受大臣们欢迎而拒绝答复的。除非议会提出重大动议,议员不得批评、讨论法官的审判行为,质询不得涉及法院的审判活动以保证质询不妨碍司法审判的公正性。质询不能批评王室家族。质询不可要求大臣对新闻报道予以置评[1]。

(2)质询的方式。根据下院永久议事规则(1996年)第十八条规定,议员应将其质询通知以书面形式提交议事台办公室(The Table Office),上面注明要求口头或书面答复并指明要求答复的日期。由议事秘书负责检查议员提交的质询问题是否符合议事规则要求。在上院,由议长决定是否将质询列入议事日程。此外,议会开会期间,已提出并已得到答复的问题一般不可以重复质询。在文字表述上,质询不能含糊不清、讽刺挖苦、缺乏事实根据或漫无边际[2]。

(3)口头质询。首先,关于提交口头质询的时间。口头质询就质询程序而言,分为普通预约质询和私下预约质询。在下院,普通预约质询须提前两周将质询的首问(即原问)交给议事秘书(质询时大臣答复原问后由提原问的议员接着提出补充问题即补问,补问无须交给议事秘书或提前通知被质询大臣),后者在议长的领导下审核这些问题是否符合相关议事规则,然后将其刊登在下院工作通告上,以供被质询的大臣准备答复。在上院,普通预约质询可提前一个月提出。私下预约质询指议员鉴于所质询事项具有紧迫性或事关重大,于质询当日中午前向议长提出质询要求,获议长同意后,由议院通知被质询的部门。其次,关于提交口头质询的数量。20世纪初之前,议会只有口头质询一种形式,提出口头质询的数量不受限制。1918年以后,随着口头质询数量增多和补问形式的出现,两院开始对其予以限制。目前,下院每位议员在10个开会日期间提出的普通预约口头质询数不得超过8个,每天不得超过2个,若同一天提出2个口头质询,则不得针对同一政府部门[3]。经计算机随机抽样处理,下院每天只有约前40个针对大臣的口头质询原问,每周约20个针对首相的口头质询原问被列入议事日程。在上院,议员每次提交的普通预约质询不得超过2个,每天不得超过1个,每天全院大会的口头质询限定为4个[4]。私下预约质询由于其紧急重要性和议长掌握定夺大权,议员提交的数量很少。

(4)书面质询。首先,由口头质询转为书面质询的程序:由于数量和时间上的限制,大部分提交的口头质询不能被列入议事日程和得到政府的答复。如1995~1996年年会期间,下院提交的4464个口头质询中,只有2127个得到了政府的口头答复,其余均转为书面质询[5]。此类书面质询的提交程序与普通预约口头质询程序相同。其次,纯粹的书面质询程序:它又分为,(A)普通书面质询程序,即议员提交的书面质询通知单上不注明要求答复的日期,政府有关部门通常在一周左右答复。(B)指定答复日期的书面质询程序,即议员在书面质询通知单上注明要求答复的日期,紧急情况下议会可指定政府有关部门于48小时内答复,其它日期则由议员任意指定。其三,每天每位议员提出书面质询的数量不受限制:事实上,书面质询占议员质询总量的绝对多数。如1995~1996年年会期间,下院议员提交的质询总数为40307件,其中35843件为书面质询,占质询总数的89%,平均每天246件。同期内上院书面质询总数为2471件[6]。

3.政府大臣答复质询的规则和程序

(1)在下院,各部大臣按轮换顺序表回答口头质询:各次年会内,下院多数党督导长与反对党督导长就轮换顺序表作出安排,政府每部平均每月一次答复下院口头质询,每月4周,每周4天(每周一至周四下午),每天1小时(2:30~3:30)。每天安排约4个部(大小部搭配)为一组,每周4组,每月16组,如此循环反复。每周三下午3点,政府大臣让位于首相答复口头质询[7]。在上院,每日答复质询不限于安排某一特定政府部门大臣负责答复;由于首相并非上院贵族,故首相不答复上院的口头质询。

(2)在下院,政府部门由国务大臣挂帅答复口头质询,无国务大臣的部门由本部第一大臣负责答复。跨部门的质询由涉及最直接的部门的大臣答复。当原问指错了部门时,由被误指的部门负责批转有关部门,同时将此事通知提问议员。在上院,依宪法惯例,由贵族大臣负责答复口头质询。由于贵族大臣担任国务大臣或部门大臣者甚少,常常由任职于张三部门的贵族大臣或多数党督导替李四部门答复质询,或由上院前座议员将就着代那些无贵族大臣的部门答复质询。

(3)大臣答复质询应尽量透明,准确而真实。尽管政府一直标榜在答复质询中历来认真负责,但议员们时常担心大臣们对质询避而不答或闪烁其词。1994年,首相梅杰在回答议员提及政府有关在质询中提供充分信息的政策时指出:“除对保密事项或历届政府因公共政策为由拒绝回答的问题,或因答复将造成过量开支而不予答复的问题外,所作答复应提供所需了解的情况,并且应该准确、真实而不应招致误解”[8]。由此从政府方面对大臣答复质询提出了比较明确的要求。然而,何为保密事项由政府单方面决定。答复质询的耗费(指政府方面为答复一个问题需支出的经费)也是政府说了算,如1998年凡答复耗费超过500英镑的问题,大臣均可以“无可奉告”答复[9]。因此,议员们的担心仍然存在。1997年,议会作出决定:政府大臣向议会提供准确而真实的信息至关重要;疏忽大意而造成的错误应迅速予以纠正;除非因公共福祉而拒绝提供信息外,政府大臣应尽可能公开信息。由此从议会方面对大臣答复质询作出了明确要求。但是,议会至今对政府大臣含糊其词或无正当理由不作出具体答复的行为没有规定惩处措施。

4.质询首相和首相答复质询的规则和程序

(1)下院专门设置首相答复质询的机制始于1961年7月。从此至1997年4月,首相答复质询的时间为每周二、四下午的3:15~3:30。1997年5月,布莱尔首相将答询时间改为每周一次(每周三下午),每次30分钟(3:00~3:30)[10]。

(2)议员预约口头质询首相的原问提交程序和规则与口头质询中普通预约程序和规则相同。

(3)在答询中,首相只负责答复问及政府整体的大政方针的问题,以及涉及首相本人亲自负责的诸如国家安全、经济战略等重要问题,不负责答复涉及各部具体工作的质询。为防止首相借口某原问涉及某部门的具体工作而将问题转移到各部,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议员们普遍采用首先在原问中单刀直入问及首相本人某日官方日程安排,使其无法推脱而转移问题,然后针对首相的答复再以补问的形式进行追击的方法进行质询。

(4)有的学者认为,质询首相和首相答复质询的规则和程序对首相特别有利。只有反对党领袖才能提2~3个补问,其它议员每人只能提1个,且每次由首相作结语。其次,对首相的提问轮流交替地来自政府本党议员和反对党议员,而前者的提问大多是早已安排好的旨在为首相宣传政府的政策提供机会。其三,后座议员质询首相时不可照本宣科或用便条提示自己(即使是偷偷地瞄上一眼也会招来大声呵斥),首相却可以照本宣科地回答问题。最后,首相还拥有几种招术用来回避令人尴尬的问题。如通过回答“这位尊敬的议员显然对政府公布的最新数据一无所知”对原问者提供的事实进行质疑,或通过回答“我原以为即使是尊敬的议员早已明白”对原问者的智力进行质疑,或通过回答“为什么反对党议员总是把英国的一切事情说得一无是处”来诉诸爱国主义进行反击。首相也可以妨碍公共利益、信息保密或答复花费过大而拒绝回答质询[11]。

若首相答复不能令反对党议员满意(情况通常也是如此),首相可能招致对方嘲讽的吼叫。但与大臣答复议员的质询一样,议会对此没有规定硬性惩处措施。

③ 英国议会的特点,作用

特点是:以议会内阁制为核心;责任内阁制为在下院大选中获胜的多数党领袖首相负责组成,责任内阁制对议会和首相负责;首相是国家政治生活的最高决策者和领导者;内阁控制下院等。

作用:内阁掌握实权,国王统而不治,虽是国家元首,但只是象征,没有实权只在对外交往代表英国,成为民族团结的纽带和国家统一的象征,起到维系英联邦的作用。

国会为两院制,英国议会由上院(HOUSE OF LORDS)(贵族院)、下院(平民院)(HOUSE OF COMMONS)和国王共同组成,行使国家的最高立法权。英国议会创建于13世纪,迄今已有700多年的历史,被称为“议会之母”。

(3)为什么英国议会辩论扩展阅读:

组织职能

上院职权

上院的立法职权主要是:提出法案;在立法程序中可以拖延法案生效;审判弹劾案;行使国家最高司法权。上院是英国本土各级法院的最高上诉法院,有权审理除苏格兰刑事案件以外的所有民、刑事案件。

1870年自由党执政时,以上院不是司法人才为由,打算取消上院的司法权,后来双方妥协,保留了上院的司法权,而以加封法律贵族的方法来弥补缺乏法律知识的缺陷。

下院职权

平民院的职权主要是立法、财政和监督政府这三种权力。

立法权是指有制定、修改和废除法律之权。下院的立法职权主要是:提出重要法案;先行讨论、通过法案;提出质询;财政法案只能由下院提出和通过。国王被看成是“一切权力的源泉”、“国家的化身”。

在政治生活中处于“临朝而不理政”、“统而不治”的地位,具有国家的象征意义。在立法职权方面,国王批准并颁布法律;制定文官管理法规;颁布枢密院令和特许状;召集、中止议会会议;解散议会;任免重要官员。 英国议会的立法程序可分为三个阶段:1提案;2讨论决议;3送请国家元首批准公布。

④ 英国议会辩论是怎样的程序为什么每位议员发完言都有部分人站起来

呵呵。观察得真仔细啊。
你看到的应该是英国下院的辩论。英国上院是由王室和贵族组成的,基本上对国事不是很care。

英国下院的辩论,执政党和在野党(反对党)面对面分坐在两边,当一边的议员,发言完毕后,对方有话要说的人就会站起来,这个时候,就按照年龄大小,职位高低,职位地而且年龄比较小的议员就会坐下来。然后剩下的最后一个就开始发言。

⑤ 为什么英国议会辩论的时候都那么搞笑啊 一点都不严肃谁知道他们辩论的具体规则和流程

英国议会开会辩论的时候,对发言人的观点赞同一般表示会站起来喊“YEA”(赞同)反对时喊“NAY”(反对)。

英国国会的首领为英国君主;君主和上议院共同组成英国最高立法机构英国国会。

上议院议员大部分是以指派方式产生。没什么权利,能经常到会的只有不到300人,分为两种:
A。上议院神职议员(Lords Spiritual)[即英国国教(Church of England)中的高级神职人员]26名,担任者于其保有神职身份时续任,一般称之为‘国会缙绅’(Lords of Parliament);而俗职为终身职。

B。上议院世俗议员(Lords Temporal)(即世袭贵族和终身贵族成员600多名)。

上议院还是英国的最高上诉法院,负责审理来自英联邦自治领和英伦三岛除苏格兰刑事案件以外所有的上诉案件。

下议院议员则是由民主选举产生。

上院议员于发言前无需征得主席同意,下院内发言前必须征得主席同意。若有2名以上议员同时起身发言,以院内鼓掌通过的方式决定先听取哪一方的发言。

表决结果若为平手,议案由下列程序决定:继续沿用现行法规,除非多数议员主张修订或驳回;其他新进提案则遭驳回,除非多数议员主张通过。院内法定最低出席人数(quorum)在一般表决或程序表决为三人;在法案表决为30人。若不足法定出席人数,则表决无效。

⑥ 英国议会就什么问题紧急辩论

英国首相特雷莎⋅梅未经议会批准就参加打击叙利亚的军事行动,这种做法在英国国内引发不满。当地时间16日,特雷莎⋅梅在议会为自己参加叙利亚军事行动的决定进行辩解,但是她的表态遭到了反对党议员的质疑。

英国首相动武决定遭反对党质疑

本次特雷莎⋅梅未经国内授权发动对叙打击,引发了英国政 坛内对战争的反思。在三个多小时的辩论后,英国议会决定17号继续展开紧急辩论,讨论政 府在海外发动军 事行动的权力。

内容来源于:澎湃新闻

⑦ 听同学说外研社全国英语辩论赛采用的是英国议会赛制,什么是英国议会赛制啊

英国议会赛制是国际通行的“议会制”辩论形式,即模拟议会制国家政府讨论议案的方式,是模仿英国内阁辩论的形式,即以模拟议会制国家政府讨论议案的方式,正反方各两队,分上下议院参与辩论。正方辩手分别代表“总理”和 “内阁成员”,反方辩手则代表“反对党领袖”和“成员”。不同于传统的中式赛制,议会制辩论节奏更加紧凑,对选手的思辨能力和表达能力都有更高层次的要求。
不同于美式辩论的唇枪舌剑,步步紧逼,英式议会制辩论更看重辩手本身对辩题的理解程度和自身逻辑思维的清晰度,强调不论在何时双方都应在平等的平台上竞争,并且评价的标准在于双方的参与度以及对辩题的贡献度,远非是否一方将另一方置之死地。因此,整个英式辩论的过程也更加和谐一些。但这绝不意味着其精彩程度会减少一分一毫。相反,去掉那些浮华的小伎俩之后,其思想的碰撞显得更加的激烈和纯粹。
纵观整场辩论,正反双方各四人有且仅有一次正式发言机会,时长7分钟,正反两方交替进行。在这短短7分钟之中,辩手要完成从反驳到立论,接受POI(point of information)及回答等一系列在其他形式辩论中可以用一整场时间完成的任务。这就要求选手需要具备:
1. 清晰的逻辑思维。
赛前从辩题下发到上场时间只有30分钟,这就要求选手必须快速形成思路并且确保及时在接受POI是还能保证思路的连贯性。
2. 较好的语言驾驭能力。
要确保7分钟内表达己方的思想选手必须能够恰当的遣词造句清楚,完整的让评委和对方辩友了解自己的思路。
3. 快速随机应变以及危机处理的能力
在完成演讲的同时,对方辩友极有可能提出质询,很多情况还会出现好几个人同时提出质询的情况。这就要求选手能够在组织思路的同时还能衡量时机是否合适接收质询以及接受谁的质询,从而达到最有利于传递己方思想的效果。
除此之外,演讲时间的分配也尤为重要。一般来说,前2-3分钟用于反驳对方观点,剩下的时间用来建立己方立场以及接受POI。这样做既能保证与对方的互动又能确保有足够的时间阐述清楚己方观点。
英式议会制辩论另一个重要特色就是POI。怎样提出以及接受POI都是选手需要审慎思考的地方。一般来说,每个辩手以接受1-3个POI为宜。过多不利于己方观点阐述,过少则有失互动之嫌。接受的时间一般选在一个论点完成之后,这样有利于保持思路的完整性和连贯性,使得评委和对方辩友更易听懂,切忌在发展一个论点的中途接受POI。而对于提出POI而言,理论上来说是越多越好。一旦发现对方逻辑错误或者论证不合理的地方,应马上起立提出POI。好的POI能够有效的捍卫你的立场同时让对方招架不及。因此,选手应当选择恰当时机提出POI以提高POI被接受的可能性。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英式议会制辩论同样需要胆识与谋略。但是,他以一种更加优雅绅士甚至可以说是可爱的方法表达出来。例如,最后一辩不能再提出新的观点因为对方没有机会再辩解,因为不公平;又如,选手有权不接受POI而且提出POI的一方不能表示不满,因为不礼貌。一切的一切,都是为了能让一场辩论变得更加精彩思想碰撞的更激烈,而不是沦为少数人屠虐的战场。浸淫在这样的氛围里,不知不觉中,在锻炼思维的同时选手也会变得越来越绅士起来。因此,这,是一场绅士的博弈。

⑧ 英国议会辩论时,为什么有些议员说了几句话后,就有其他议员站起来然后又坐下

站起来是要发言,再坐下是因为speaker没有选中他们发言,就只好坐下

⑨ 为什么英国议会辩论总会发出一种声音

英国上院是由王室和贵族组成的,基本上对国事不是很care。 英国下院的辩论,执政党和在野党(反对党)面对面分坐在两边,当一边的议员,发言完毕后,对方有...

⑩ 鸦片战争英国议会反对派为何反对政府政策

这是类似于两党之争的情况。A党派说要出兵,B党派由于是反对党就只能反对出兵这一种选择了.相反B要出兵,A就不愿出兵。就像鹰派 鸽派。

这也说明了 对于中国来说 鸦片战争不是”落后就要挨打'必然结果!这紧紧是反对党以微弱劣势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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