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英国贵族和王室之间,二者有什么区别
王室和贵族的联系:
王室也是贵族,属于顶级的贵族,其他贵族的爵位是由皇室颁布的。几乎每年除夕,英国皇室都公布一份名单,颁布年度荣获英王或女王封勋授爵或颁赠奖章的人员。
英国传统世袭贵族,就是我们熟知的“公,侯,伯,子,男”五爵来最初源于王室。公爵是第一等世袭贵族,公爵是仅次于国王或亲王的最高级贵族,类似于中国古代的分封诸侯,英国君主分封王室宗亲并授予公爵爵位,如威廉王子是剑桥公爵,之后逐渐也授予王室宗亲以外的功勋卓着的重臣。
2、某要人一旦获得一种爵位,并非固定不变。若新获显赫军功、政绩卓着或受到国王格外宠爱,可以晋升更高级的爵位,或兼领新爵位。除此之外,贵族联姻也是获取、增添或提高爵位的良好机会和方式。
因爵位封地耀眼可人,为社会上不少人所仰慕,所以拥有贵族身份和家产者以及其长系继承人总能轻易得到爱慕者和求婚者。例如兰开斯特王朝的兴建者亨利四世,即位前所拥有的公爵爵位就是由他的母亲布里奇从娘家带来。布里奇是亨利三世的曾外孙女,她除拥有兰开斯特公国外,还拥有德比、林肯和莱斯特的伯爵领地。
⑵ 英国的王室和中国的曾经的君主本质上有什么区别
谈到本质的区别,我们要知道,英国到现在我们使用的是王室,或者英王。而中国的传统的帝王,我们称为皇帝。皇帝意味着至高无上的统治人民的权利。在中国的封建社会,哪怕是清朝的晚期,所谓的君主立宪制一直没有得到实行。中国的皇帝地地道道的是大权独揽的皇帝,虽然在行使皇权的过程当中,会有一些变数,比如傀儡,垂帘听政,宦官专权。但是这都不影响中国皇权至高无上的地位。
而且在中国皇帝的皇权的建立过程中。皇权的程度是越来越大的。
当代的英国国王,是英国国家的象征,英国的皇室受到全民的礼遇和尊重,本身并没有多少权力。在中国已经没有了皇帝。也好,至少避免了一个家族的悲剧。
⑶ 英国王室有什么权力阿
英国国王的权利:英国国王个人享有崇高荣誉和尊严,以及其他诸如不纳税、不被起诉等特权。英国国王是英国和英联邦统一团结的象征,英国政治连续性的标志和政府决策的顾问,她对政府决策享有被咨询权、鼓励权和警告权。
简介:
英国国王,King/Queen of Britain,英国宪法规定的世袭的国家元首,立法机关的组成部分,法院的首领,联合王国全部武装部队的总司令,英国国教的世俗领袖和英联邦元首。
现在英国国王是伊丽莎白二世(Her Majesty Queen Elizabeth II),原名伊丽莎白·亚历山德拉·玛丽·温莎(Elizabeth Alexandra Mary Windsor),全称“承上帝洪恩的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及其他领土和属地女王,英联邦元首,国教(圣公会)的捍卫者伊丽莎白二世”。现任英国君主,英国、英联邦及15个成员国的国家元首,国教会最高首领。
伊丽莎白二世
⑷ 英国贵族里分别有那几个爵位
英国的封建体系与爵士制度有其久远的历史背景,以往在古代只针对政治、军事上的功勋,近代则扩及到科学、文学、艺术等其他领域。
英国的封号授予分成七级,分为贵族(peerage)与平民两大部分。而除了英国王室以外,贵族分为五等;因为中国周朝的诸侯亦分为五等,所以中文就直接对应翻译为公爵、侯爵、伯
爵、子爵与男爵;另外还有两种封号:准男爵(Baronet)与骑士(Knight),他们属于平民,而非贵族;但在中国周朝的大夫与士,仍属于贵族。
英国爵位的授予与继承
英王行使荣典权原为英王的特权之一,但在现今的宪政体制下,英王行使荣典权只有名义上的意义,荣典的授予必须依据内阁阁员的建议,每一个人都可以向英国首相办公室推荐英国国民接受荣典的授予。通常每年会公布两次名单,一次是新年(称为New Year Honours),一次是英王生日(称为Birthday Honours),在英王即位及佳节庆典时得举行特别授予。
属于平民阶级的准男爵与骑士爵位并无额外的封号,只有贵族爵位才有类似中国诸侯的封号,例如:诸葛亮的封号是武乡侯。英王可以授予任何封号,但有下列规则:通常是以议员的选区、贵族封地或是与受封者有某种关联,或是具有某种重要性的地名,做为封号的一部分,亦可以要求以姓(surname)做为封号的一部分,封号的授予会徵询当事人的意见,如:英国科学家、小说家及政治家史诺(C .P. Snow)于1957年受封为骑士,1964年受封为终生男爵,封号为Baron Snow of the City of Leicester,很明显,Snow是他的姓,Leicester是他的出生地,同时他也是毕业自University of Leicester,C. P. Snow可能因此而选择以Leicester做为他封号的一部分。
爵位是否可以世袭?答案是不一定的。一般贵族的爵位可以世袭,至于是长子或是其他亲属继承,再由英王授予的封授状(patent)或敕令(writ)上会有记载。但依据1876年的上诉审判法案(Appellate Jurisdiction Act)及1958年的终身贵族法案(Life Peerage Act),两法案所授予的终身贵族(只能授以男爵爵位)不能世袭。而属于平民的准男爵爵位可以世袭;骑士爵位则不能世袭,荣耀仅限其一生,子女不能继续享有。而在1963年的贵族法案(Peerage Act)通过后,女性才得以继承爵位。
英国是一个讲究头衔和誉称的国家,因此在与英国人的交往中,或在我们的英语实践中,了解一些有关英国爵位的头衔和誉称的知识无疑是十分必要的。按照英国传统,女王(或国王)可以根据内阁首相的提议,将某种贵族爵位授予某人,但受封的人数是有限的,每年大约在20名以内。
贵族爵位(peerages)分为公爵(Duke)、侯爵(Marquis或Marquess)、伯爵(Earl)、子爵(Viscount)和男爵(Baron)5个等级。原来贵族爵位都是世袭的,而且只能有一个继承人。长子是法定继承人。只有在贵族没有儿子的情况下,其爵位才能由首先达到继承年龄的直系后代来继承。自1958年以后,才允许将非继承性的“终身贵族爵位”(Life peerages)授予某一个人。
对公爵、公爵夫人(Duchess)尊称为“Grace”。直接称呼时用“Your Grace”(大人、夫人),间接提及时用“His(Her)Grace”。用在信封或信的开头可尊称为“His Grace the Duck of...”(公爵大人……)或“Her Grace the Duchess of...”(公爵夫人……)。
侯爵、伯爵、子爵和男爵都可以称为“Lord”(勋爵)。直接称呼时,都可称“Your Lordship”。间接提及时可用“Lord +姓”或“Lord +地名”。信封上或信的开头分别称“My Lord Marquis”或“My Lord”(主要用于伯、子、男爵)。
公爵、侯爵、伯爵的长子在他们的父亲没死之前,即没有继承其父亲爵位之前,也可称之为“Lord”(勋爵),但不是贵族。公爵、侯爵的次子以下的儿子,可以终身称之为“Lord”(勋爵);对伯、子、男爵的次子以下的儿子可称“Honorable”(尊敬的)。他们也都不是贵族。
侯爵夫人(Marchioness)、伯爵夫人(Countess)、子爵夫人(Viscountess)、男爵夫
人(Baroness)均可称之为:“Lady”(夫人),即用“Lady +丈夫的姓或丈夫勋称中的地名”。
公爵、侯爵、伯爵的每一个女儿也都可称为“Lady”,即可用“Lady +授予名+姓”。
如果她结了婚,就用丈夫的姓代替自己的姓,但仍称为“Lady”(夫人),即使丈夫无爵位,是个普通的“先生”,也可称为“Lady”。如果丈夫有了爵位,那她就要选用相应的誉称。
除了贵族爵位以外,还有别的一些誉称,对爵士则尊称为“Sir”(爵士)。具体做法是“Sir +授予名+姓”或“Sir+授予名”,但作为爵士头衔,Sir绝不可只用于姓前。
如“Sir James Manson”也可称“Sir James”,但绝不能称“Sir Manson”。爵士的夫人也可称“Lady”。
爵士的头衔不能继承,除头衔外爵士没有什么特权。其儿子也和平民的姓一样用“Mr.”相称。
⑸ 英国国王有什么权利
英国国王个人享有崇高荣誉和尊严,以及其他诸如不纳税、不被起诉等特权。英国国王是英国和英联邦统一团结的象征,英国政治连续性的标志和政府决策的顾问,她对政府决策享有被咨询权、鼓励权和警告权。
英国为君主立宪制国家。在君主立宪制国家里,国王只是象征的元首,无任何实权,只有名义上的权利,一般只有些礼仪方面的职权。
拓展资料:
英国国王为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宪法规定的世袭的国家元首(不是政府首脑),立法、司法机关的组成部分,法院的首领,英国全部武装部队的总司令,英国国教圣公会(新教安立甘宗)世袭首领。
根据各国宪法,英国国王也是北美洲的安提瓜和巴布达国王、巴哈马国王、加拿大国王、巴巴多斯国王、伯利兹国王、多米尼加国国王、格林纳达国王、牙买加国王、圣基茨和尼维斯国王、圣卢西亚国王、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国王,大洋洲的澳大利亚国王、新西兰国王、巴布亚新几内亚国王、所罗门群岛国王、图瓦卢国王(这些国家已从前大英帝国独立,但国家元首由英王兼任,英王定时派遣总督到各国代表自己行使国家元首权利。政府首脑由本国选举产生)。
除了这些国家,脱离前大英帝国的亚、非、美、大洋洲的各国独立的37个国家(国家元首不是英王担任)组成了英联邦。
⑹ 英国国王的作用,要详细
1066年威廉征服英国后 ,完成了封建化过程 ,国王权力逐步加强。13~15世纪末,在等级君主制下 ,英王的权力受到贵族的牵制 。15世纪末~17世纪中叶 ,英国实行君主专制制,英王掌握全国的统治大权。1640年,英国爆发资产阶级革命。1688年光荣革命胜利后,在1689年通过了《权利法案》英国逐步确立起以议会为核心的君主立宪政体,议会的权力逐渐超过国王的权力。18世纪初,英王行政权又逐步转至内阁。英王成为统而不治的国家元首。在法律上,英王享有任免首相、各部大臣、高级法官和各属地总督,召集、停止和解散议会,批准法律,册封贵族和授予荣誉称号,进行审判,统帅军队,宣战与媾和等广泛权力。但实际上这些权力大都由内阁和议会行使,英王的一切政务活动完全服从内阁的控制和安排,其活动多属礼仪性质。但英王个人还享有崇高荣誉和尊严,以及其他诸如不纳税、不被起诉等特权。英王是英国和英联邦统一团结的象征,英国政治连续性的标志和政府决策的顾问,她对政府决策享有被咨询权、鼓励权和警告权。
1701年的《王位继承法》规定 ,王位继承者必须是新教徒。该法确立了长子继承原则和男性优于女性原则。王位根据年长顺序传给已故国王的儿子;如无子,则传给女儿;如无子女或后裔相隔很远,则传给旁系亲属或其后裔。1952年英王乔治六世死后因无儿子,由其长女伊丽莎白继承王位。按照1937、1943、1953年的《摄政法》规定,英王因未成年或其他原因暂时不能行使职权时,根据不同情况分别由成年的王位顺序继承人、大法官、下院议长、高等法院院长、上诉法院院长等人中的某些人摄政。
⑺ “英国皇室”、“英国王室”哪种说法是正确的“王室”、“皇室”区别在哪要求答案论证严谨。
伊丽纱白一世离现代太远就不仔细介绍了。总的来说她是十四世纪中后期执政的女皇同时也是都泽王朝最着名的女皇。是玛利一世(有名的残忍,有中鸡尾酒因此得名)的后代。
现代的皇室叫“温纱王朝”。
1乔治五世(1865-1936)(联合王国国王1910-1936)(爱德华七世次子。约克公爵。长兄阿尔伯特去世后被宣布为王位继承人。在位期间经历了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及爱尔兰独立。在一战中因为德国是其敌国,所以将王室的姓氏改为温莎)
2爱德华八世(1894-1972)(联合王国国王1936)(同曾经两次离婚的辛普森夫人的关系被披露后,于1936年12月退位,法国定居)
3乔治六世(1895年12月14日-1952年2月6日)(1936年12月11日至1952年2月6日在位)(乔治五世次子。约克公爵。他是最后一位印度皇帝(1936-1947)、最后一位爱尔兰国王(1936-1949),以及唯一一位印度自治领国王(1947-1949))
4 伊丽莎白二世(1926年4月21日-)(在位1952年2月6日-)(1947年和希腊王子菲利普·冯·石勒苏益格-荷尔斯泰因-松德堡-格吕克斯堡亲王结婚。菲利普王子在归化英国国籍的时候选取母系姓氏蒙巴顿(德国巴登堡家族)为姓。现有三子一女:长子威尔士亲王查尔斯,长女安妮大公主,次子约克公爵安德鲁,三子威塞克斯伯爵爱德华)
“皇”和“王”的区别只在汉语里才有,“皇”要比“王”高一级,在“皇”出现之前(秦始皇,三皇五帝的皇和后来的还不一样),一直用“王”的。后来只有天子称“皇”,诸侯和外夷一律称“王”。
至于英国,英语里就没有什么“皇”,“王”之分的,那只是个翻译的问题而已,翻译者不一定很清楚“皇”“王”的差异,所以混翻的意思都一样、都对!在清朝的干隆年间时候译为“英王”,原因已经说过,外夷逊我一等,不能用皇。
⑻ 英国为什么是王
英国是君主立宪制社会 英国王室历经近千年依然魅力不减,正是得益于他们智慧但英国人需要王室,因为它代表一种不被中断的历史和传统。王太后出生于大英
⑼ 英国贵族与王室有什么区别和联系啊
王室和贵族的联系:
王室也是贵族,属于顶级的贵族,其他贵族的爵位是由皇室颁布的。几乎每年除夕,英国皇室都公布一份名单,颁布年度荣获英王或女王封勋授爵或颁赠奖章的人员。
英国传统世袭贵族,就是我们熟知的“公,侯,伯,子,男”五爵来最初源于王室。公爵是第一等世袭贵族,公爵是仅次于国王或亲王的最高级贵族,类似于中国古代的分封诸侯,英国君主分封王室宗亲并授予公爵爵位,如威廉王子是剑桥公爵,之后逐渐也授予王室宗亲以外的功勋卓着的重臣。
王室和贵族的区别:
1、英国贵族与英皇没有近距离血缘关系,而王室是英王血缘上的近亲。
2、英国贵族大多是议会或内阁的人,有些实权。虽然英王的确拥有实质性权力例如解散议会、宣战、警告权等(与日本天皇没有实质性权力的区别)。但英国国王只是形式上的最高统治者和三军总司令,他的权力早已在1689年《权利法案》让予政府的实际领导人首相和议会(现时都是通过民选产生)。
拓展资料
英国贵族集团的特点
1、与欧洲大陆的西班牙、葡萄牙、瑞典、法兰西等国贵族相比较,英国贵族集团的特点之一,是人数较少。长期以来,贵族称号以及相应的财产权和政治特权只是由爵位领有者本人所拥有,其家属虽为贵族家庭成员,但政治地位接近一般自由民,不得列席上院。
贵族爵号和封地按照相当严格的长子继承制传递;若长子早殁,依次由长孙、次子、幼子或其他家庭成员依序递补。若某贵族没有继承人,可根据其遗嘱或生前安排,并经国王和高级法庭批准认可后,由其近亲继承其封号封地。但在多数情况下是被国王收回爵位。通常,英国贵族爵位和封号不可随意转让、出售。历代国王为保持贵族的群体规模和出于其他方面的考虑,大多会适量增补贵族。
2、某要人一旦获得一种爵位,并非固定不变。若新获显赫军功、政绩卓着或受到国王格外宠爱,可以晋升更高级的爵位,或兼领新爵位。除此之外,贵族联姻也是获取、增添或提高爵位的良好机会和方式。
因爵位封地耀眼可人,为社会上不少人所仰慕,所以拥有贵族身份和家产者以及其长系继承人总能轻易得到爱慕者和求婚者。例如兰开斯特王朝的兴建者亨利四世,即位前所拥有的公爵爵位就是由他的母亲布里奇从娘家带来。布里奇是亨利三世的曾外孙女,她除拥有兰开斯特公国外,还拥有德比、林肯和莱斯特的伯爵领地。
⑽ 英国女王的人皇位怎样传位的王诸是什么官位
本来是要传给查尔斯王子的,但由于现在的那个王储有年轻又能干,所以想要传给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