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英国古代人姓名前面的Sir是什么意思
放在名字前面是头衔,表示男爵。这种头衔现在也有,中国因为没有贵族了,一般只有学术头衔,所以提的比较少。如果是正式场合的话,头衔还是会带的,比如说杨振宁博士,他的名字前面的头衔就是博士。
‘贰’ sir一词最早是用来称呼贵族的吗很多有爵位的名字前都要加上sir,是吗
sir一词最早是用来称呼贵族的,很多有爵位的名字前都要加上sir。
“Sir”一字除了指英国的“爵士”或“从男爵”以外,亦普遍用于对男性敬称。在广东话口语中,“Sir”通常用作对男性老师和警察等的称呼(如:陈Sir、阿Sir等),也是对长辈的敬称(Yes!Sir!),意指先生,有时一如英文,带有服从指令的性质。
“Sir”一字早见于1297年,源自中古英语sire、法语sieur(解作贵族)和拉丁语形容词senior(解作较年长的),在1350年代成为了欧洲语系中的一种敬称,并最早于1425年用于信件开首的称谓,在17世纪以前,亦曾经是教士的头衔。
(2)英国为什么叫英sir扩展阅读:
sir
英 [sɜː(r)] 美 [sɜːr]
n.
(对不认识的男性的尊称)先生;(正式信函中对不知其名的男性收信人的称呼)先生,阁下;(贵族头衔,用于爵士或准男爵的名字或姓名前面)爵士。
复数:sirs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翻译-sir
‘叁’ 香港警察为什么叫sir
sir是以前英国殖民时期,英国人对香港警察、老师等具有一定社会地位的人的称呼,直译为“先生”。而香港人习惯称呼人加个“阿”字。现实中用来无奈地表达对人的不满。
在港剧里,经常有角色对警察等角色表达出不满与无奈的感情,比如一个人骑车超速被警察拦了下来罚款,就会来一句港味儿十足的抱怨:“不是吧阿sir。”(潜台词是:可不可以不要这么严格/你管的真宽啊等,满满透露出那种内心小埋怨又不敢讲的心理)。
在香港对警察的其他称呼
1、皇气
对警察一般通俗称呼,来自回归前香港警察的(皇家香港警察队)的“皇家”称号。
2、花腰或花腰仔
香港60年代之前的另一个俗称,本是对警察很古老的称呼,源自有清一代的广东三合会的术语,因为以前官衙的衙差腰上是束缚一条颜色布带。
‘肆’ 为什么港剧里都管警察叫sir(先生),女警官就叫madam(女士)。而警察的英文应该是policeman呀
这就是英语的一种习惯用法,或者说固定用法,sir在这里代表长官,表示对男性上级的尊重称呼,而madam也是同样的道理,是对女性长官的尊称。
一、sir
1、读音:英 [sɜː(r)] 美 [sɜːr]
2、释义:先生,阁下。
3、语法:sir的基本意思是“先生”,是对男士的一种尊称,多用于长者、上级或服务业中对男顾客的称呼。是可数名词,常用于单数形式。
二、madam
1、读音:英 [ˈmædəm] 美 [ˈmædəm]
2、释义:夫人,女士。
3、语法:madam指“女士”“夫人”等,是对妇女的一种尊称,多用于服务业中对女顾客的称呼。
同根词组:choose a madam
1、读音:英 [ tʃuːz ˈmædəm ] 美 [ tʃuːz ˈmædəm ]
2、释义:挑选一名女士。
3、语法:choose的基本意思是“选择,选取”,通常指一个人以主观判断或意愿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或事物中加以选择,强调凭自己的好恶选择自己认为合适的东西,有时也指根据被选择对象的优点或实际需要所进行的选择。
4、用法例句:.
5、白话译文:选择一个你觉得发型很好看的人向你推荐的发型师。
‘伍’ 香港人为什么叫老师叫sir那警察又为什么叫sir
Sir可以表示老师,也可表示长官。香港以前是英殖民地,所以叫长官都以英语表示,因此多叫长官作sir,而香港的警察是纪律部队,可说是武官的一种,所以也就叫警察作sir。
拓展资料:
双语例句:
1、Excuse mesir, but would you mind telling me what sort of car that is?
先生,请您告诉我那是什么类型的车好吗?
2、She introced me toSirTobias and Lady Clarke.
她把我引见给了托拜厄斯爵士和克拉克夫人。
3、DearSir, Your letter of the 9th October has been referred to us.
尊敬的先生,您10月9日的来信已转交我处。
sir——网络翻译
‘陆’ ***有关英国头衔问题***
英国爵位制度
节选自《英国爵士科学家》
英国的爵位制度
英国的封建体系与爵士制度有其久远的历史背景,以往在古代只针对政治、军事上的功勋,近代则扩及到科学、文学、艺术等其他领域。
英国的封号授予分成七级,分为贵族(peerage)与平民两大部分。而除了英国王室以外,贵族分为五等;因为中国周朝的诸侯亦分为五等,所以中文就直接对应翻译为公爵、侯爵、伯爵、子爵与男爵;另外还有两种封号:准男爵(Baronet)与骑士(Knight),他们属于平民,而非贵族;但在中国周朝的大夫与士,仍属于贵族。
英国爵位的授予与继承
英王行使荣典权原为英王的特权之一,但在现今的宪政体制下,英王行使荣典权只有名义上的意义,荣典的授予必须依据内阁阁员的建议,每一个人都可以向英国首相办公室推荐英国国民接受荣典的授予。通常每年会公布两次名单,一次是新年(称为New Year Honours),一次是英王生日(称为Birthday Honours),在英王即位及佳节庆典时得举行特别授予。
属于平民阶级的准男爵与骑士爵位并无额外的封号,只有贵族爵位才有类似中国诸侯的封号,例如:诸葛亮的封号是武乡侯。英王可以授予任何封号,但有下列规则:通常是以议员的选区、贵族封地或是与受封者有某种关联,或是具有某种重要性的地名,做为封号的一部分,亦可以要求以姓(surname)做为封号的一部分,封号的授予会徵询当事人的意见,如:英国科学家、小说家及政治家史诺(C .P. Snow)于1957年受封为骑士,1964年受封为终生男爵,封号为Baron Snow of the City of Leicester,很明显,Snow是他的姓,Leicester是他的出生地,同时他也是毕业自University of Leicester,C. P. Snow可能因此而选择以Leicester做为他封号的一部分。
爵位是否可以世袭?答案是不一定的。一般贵族的爵位可以世袭,至于是长子或是其他亲属继承,再由英王授予的封授状(patent)或敕令(writ)上会有记载。但依据1876年的上诉审判法案(Appellate Jurisdiction Act)及1958年的终身贵族法案(Life Peerage Act),两法案所授予的终身贵族(只能授以男爵爵位)不能世袭。而属于平民的准男爵爵位可以世袭;骑士爵位则不能世袭,荣耀仅限其一生,子女不能继续享有。而在1963年的贵族法案(Peerage Act)通过后,女性才得以继承爵位。
伯,男,公,子,侯.这是依次出现的顺序.
在英国5级贵族中,伯爵出现最早。
个别学者认为伯爵爵位来自欧洲大陆,至迟在公元900年的法国,伯爵已成为公爵的封臣。但更多的学者认为英国伯爵(Earl)与法国伯爵(Count)并无继承或连带关系;而且英国伯爵称号是5种贵族称号中惟一的英文词,是由古英语eorl转化而来;大约在盎格鲁一撒克逊时代后期,因王权不够强大,英格兰广大地区曾划为几个较大的伯爵管辖区(great earldom)。而伯爵爵位却是在 11世纪初由丹麦国王克努特引进英格兰的。11—12世纪中叶之前的伯爵多是镇守一方的诸侯。他们大多是一人治理数郡,所以又被称为“方伯”。诺曼大公威廉侵人英国后,担心他们权势过重,危及王权和国家统一,遂将方伯权力加以分割,移交给他的亲信,每个伯爵的辖区仅限一郡,与国王有着极其明确的封君封臣关系,伯爵倘敢兴兵作乱便会被王军镇压,或受其他贵族制裁。伯爵职权名号可由后代继承,但会因为有的伯爵缺少继承人而使总数有减无增。斯蒂芬在位时,破格加封格奥弗雷·德·曼维尔为艾塞克斯伯爵。14世纪以来,伯爵数目攀升。1307年计有9名。1327年爱德华三世即位时仅余6名,10年后增至12名;爱德华在位晚期增至14名。14世纪20年代之前,伯爵作为高级贵族,是男爵的“天然领导人”,在地方上负有对男爵、骑士的管理责任。但在1327年政治危机[指爱德华三世废黜其母法国伊沙贝拉公主的摄政,登极亲政时,伯爵曾作为一个具有“自我意识”的政治群体独立行动,与男爵们的“距离感”突然产生。1328年由亨利三世增封玛奇伯爵领地之后,伯爵不必行使地方管理的职责。
在重大正式场合,伯爵穿着镶有白色毛皮边的深红色丝绒外套,软帽上缝镶着三条貂皮以表明爵位级别,冠冕上有一镀金银圈,上沿饰有8个银球;而国王则称伯爵为其“真正可信可爱的伙伴。”
英国的男爵出现于11世纪。
到12世纪初国王大部分高级世俗贵族都被封为男爵。其中少数与王室关系密切、封地较多者又被称做“大男爵”,其地位在伯爵和男爵之间。很快,大男爵发生分化,显赫者升为伯爵,其余与普通男爵不分伯仲。正因当时男爵在世俗贵族中占了很高比例,以至于“男爵”一词长期作为贵族的集合名词使用。11-14世纪,男爵的封号和封地可通过血缘和婚姻关系传递,但不得随意出售和转让,历代国王也不随意增加或褫夺贵族封号。1387年,理乍得二世首次增补男爵爵位,比奥查姆波·德·豪尔特被封为基德敏斯特男爵。以后数百年至今,居于5级贵族之末的男爵始终人数最多。
在正式场合,男爵穿着与伯爵同样的外套,帽子上镶有两条貂皮,冠冕上有一浅色银圈,饰有6个银球。
依次出现的是公爵(Duke)。
早在罗马帝国时期,欧洲大陆的公爵称号通常授予守疆拓土、军功卓着的高级指挥官,以后因重大政治变化而中断。几百年后,公爵爵位又见于德国。大约在公元970年,德国皇帝奥托一世初设公爵爵位。不久法国和欧洲大陆其他地区也建立了公国(chy;大公国,Archchy)。在英国,公爵是仅次于国王或亲王的最高级贵族,与作为一国之主的欧洲大陆的“大公爵”(即大公,Archke)有所不同。英国公爵爵位出现很晚。1337年,爱德华三世把康沃尔郡升为公国,将公爵爵号授予年方7岁的“黑太子”爱德华。该王储16岁参加百年战争,锋芒显露;1355年前往法国指挥作战,军功卓着。父王对他赏赐有加,使太子身兼多种称号,如 1343年封为威尔士亲王,1362年加封为阿基坦公爵。为突出公爵特殊地位,以后多年里除女王配偶和王子外,其他王亲均不许称王,最高可获公爵爵位。随后,爱德华三世及其继承人又先后建立了兰开斯特公国(1351年)、克拉伦斯公国(1362年)、约克公国和格洛斯特公国(1385)、赫里福德公国(1397)、贝特福德公国(1413)和萨默塞特公国(1443)等。这些公国的领有人都是王室宗亲,他们得到高级爵位后,在贵族中鹤立鸡群,威势不凡,为以后争夺王权、扰乱朝纲、制造战乱埋下了隐患。自从1483年建立诺福克公国以后,公爵爵位开始授予王亲以外者,但很少建立公国。而且能获此最高爵位者多是军功显赫的统帅。行政界政务家即使任职多年,政绩昭着,也难获此殊荣。在正规场合公爵也穿深红色的丝绒外套,帽子上镶四条貂皮。其冠冕上有一个金环,上饰8枚红色金叶片。国王则称公爵为“我们真正可信和最为敬爱的伙伴。”
再看侯爵(Marquess,也做Marquis)。就词源而言,它是由德文Markgraf[堡侯;边疆殖民地总督;伯爵]演变而来。侯爵原意与“方伯”词义相近,系指统辖一处的封疆大吏。在英格兰,拉丁语“侯爵”一词最初指威尔士边疆的领主。那时只说明他们领地的位置靠近边界,并不说明其地位高于伯爵。1385年涵义变化,第9代牛津伯爵罗伯特·德·维尔被封为都柏林侯爵。1397年,萨默塞特伯爵约翰被封为多西特侯爵和萨默塞特侯爵。侯爵的地位和尊荣程度不甚明确,大约在公爵和伯爵之间,一段时期内不被看重。亨利六世在位期间,约翰·德·比奥福特被国王免去侯爵爵位,下院为此向国王请愿,要求恢复比奥福特的爵位。但他本人却反对乞求国王,并说:“侯爵乃是一个新的荣誉称号,完全不为先人所知。所以,应对此冷漠视之,并不认为接受它是明智之举。”到了15世纪,这级爵号稳定地保持了它在贵族爵位中的第二级地位以后,才被贵族们所看重。与其他4个等级的贵族相比,侯爵的数目一向最少。
在重大场合,候爵也穿红色丝绒外套,帽子上镶有三行半貂皮,冠冕上装一银环,带有四片金叶和四个银球。国王对他的称呼一如对待公爵。
上院贵族中数子爵资格最浅。
子爵称号(Viscount)源于法国,原为郡守,地位在伯爵之下,但有时可能是实力强大的诸侯。在英国,1440年比奥芒特的约翰被封为子爵,位居所有男爵之上。子爵帽子上有两行半貂皮,冠冕上加一银环,饰有6个银球。
直到此时,英国5级大贵族方完备成形,成为相对固定的贵族等级制。
在学界,有一种很流行的说法:英国5级贵族是上院的当然成员。史实却非如此简单。在13-15世纪,尽管所有大贵族都拥有出席上院的资格,但每届议会召开前还必须得到盖有国里的国王诏令,否则不可前往开会。自14世纪起,伯爵、子爵、男爵以及公爵之子又称为“勋爵”(lord),后来勋爵也可泛指公爵以下的侯爵、伯爵、子爵、男爵。其涵义与“显贵”(nobility)一词相近。另外,在英国“贵族”一词始终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贵族(aristocracy)源于希腊文和拉丁文。在希腊文中原有“杰出”、“优秀”之意,可以用来指大贵族。但在含义较广泛的拉丁文中,该词除了用指大贵族外,还包括地位较低的自由人,并含有“愚蠢”、“平庸”的贬义,尔后同形异义地转化为英文源,意为服兵役的自由农民。从诺曼征服到近现代,aristocracy用来称呼包括骑士在内的大小贵族。5级贵族形成后,为示区别,又用Peers以及集合名词nobility和Peerage专称上院大贵族。以后,Nobility除用指上院贵族外,有时还泛指政界要员。
与欧洲大陆的西班牙、葡萄牙、瑞典、法兰西等国贵族相比较,英国贵族集团的特点之一,是人数较少。长期以来,贵族称号以及相应的财产权和政治特权只是由爵位领有者本人所拥有,其家属虽为贵族家庭成员,但政治地位接近一般自由民,不得列席上院。贵族爵号和封地按照相当严格的长子继承制传递;若长子早殁,依次由长孙、次子、幼子或其他家庭成员依序递补。若某贵族没有继承人,可根据其遗嘱或生前安排,并经国王和高级法庭批准认可后,由其近亲继承其封号封地。但在多数情况下是被国王收回爵位。通常,英国贵族爵位和封号不可随意转让、出售。历代国王为保持贵族的群体规模和出于其他方面的考虑,大多会适量增补贵族。
某要人一旦获得一种爵位,并非固定不变。若新获显赫军功、政绩卓着或受到国王格外宠爱,可以晋升更高级的爵位,或兼领新爵位。除此之外,贵族联姻也是获取、增添或提高爵位的良好机会和方式。因爵位封地耀眼可人,为社会上不少人所仰慕,所以拥有贵族身份和家产者以及其长系继承人总能轻易得到爱慕者和求婚者。例如兰开斯特王朝的兴建者亨利四世,即位前所拥有的公爵爵位就是由他的母亲布里奇从娘家带来。布里奇是亨利三世的曾外孙女,她除拥有兰开斯特公国外,还拥有德比、林肯和莱斯特的伯爵领地。
英国5级贵族大致定型于13—15世纪。它与中国周初的5级贵族分封制不同。不是在某一特定时刻一次建立起来的,而是在漫长的岁月里逐渐形成,最终成为定制的。
14世纪初,在5级贵族之上的王室贵族中,还出现了一个颇为独特的、专为王储所占有的称号——“威尔士亲王”。该称呼最早为一度统一过全国的威尔士王子利维伦制造出的名号。1282年,英格兰国王爱德华一世率领大军与舰队攻打威尔士,利维伦死于非命。两年后,威尔士合并于英格兰,爱德华在1301年把威尔士亲王之头衔加给不列颠王位的继承者。
现在按照英国传统,女王(或国王)可以根据内阁首相的提议,将某种贵族爵位授予某人,但受封的人数是有限的,每年大约在20名以内。
贵族爵位(peerages)分为公爵(Duke)、侯爵(Marquis或Marquess)、伯爵(Earl)、子爵(Viscount)和男爵(Baron)5个等级。
原来贵族爵位都是世袭的,而且只能有一个继承人。长子是法定继承人。只有在贵族没有儿子的情况下,其爵位才能由首先达到继承年龄的直系后代来继承。自1958年以后,才允许将非继承性的“终身贵族爵位”(Life peerages)授予某一个人。
对公爵、公爵夫人(Duchess)尊称为“Grace”。直接称呼时用“Your Grace”(大人、夫人),间接提及时用“His(Her)Grace”。用在信封或信的开头可尊称为“His Grace the Duck of...”(公爵大人…)或“Her Grace the Duchess of...”(公爵夫人…)。
侯爵、伯爵、子爵和男爵都可以称为“Lord”(勋爵)。直接称呼时,都可称“Your Lordship”。间接提及时可用“Lord +姓”或“Lord +地名”。信封上或信的开头分别称“My Lord Marquis”或“My Lord”(主要用于伯、子、男爵)。
公爵、侯爵、伯爵的长子在他们的父亲没死之前,即没有继承其父亲爵位之前,也可称之为“Lord”(勋爵),但不是贵族。公爵、侯爵的次子以下的儿子,可以终身称之为“Lord”(勋爵);对伯、子、男爵的次子以下的儿子可称“Honorable”(尊敬的)。他们也都不是贵族。
爵夫人(Marchioness)、伯爵夫人(Countess)、子爵夫人(Viscountess)、男爵夫人(Baroness)均可称之为:“Lady”(夫人),即用“Lady +丈夫的姓或丈夫勋称中的地名”。
公爵、侯爵、伯爵的每一个女儿也都可称为“Lady”,即可用“Lady +授予名+姓”。
如果她结了婚,就用丈夫的姓代替自己的姓,但仍称为“Lady”(夫人),即使丈夫无爵位,是个普通的“先生”,也可称为“Lady”。如果丈夫有了爵位,那她就要选用相应的誉称。
除了贵族爵位以外,还有别的一些誉称,对爵士则尊称为“Sir”(爵士)。具体做法是“Sir +授予名+姓”或“Sir+授予名”,但作为爵士头衔,Sir绝不可只用于姓前。
如“Sir James Manson”也可称“Sir James”,但绝不能称“Sir Manson”。爵士的夫人也可称“Lady”。
爵士的头衔不能继承,除头衔外爵士没有什么特权。其儿子也和平民的姓一样用“Mr.”相称。
‘柒’ 为什么英国人不喜欢被称为sir
一般称呼别人sir是在服务行业,这是特定的称呼。没有不愿意,因为这是标准称呼。
但在日常生活中你这样称呼别人就很奇怪了。日常生活中是不能这样的。没有恶意,但会让人觉得十分奇怪。 在汉语中,你会在日常生活中称呼别人“尊敬的先生”吗?
‘捌’ 英语sir什么意思
sir的意思是:先生;(正式信函中对不知其名的男性收信人的称呼)先生,阁下;(贵族头衔,用于爵士或准男爵的名字或姓名前面)爵士
sir 读法 英 [sɜː(r)] 美 [sɜːr]
短语:
1、energeticsir 精力充沛的先生
2、fat sir 胖先生
3、good-hearted sir 好心肠的先生
4、married sir 已婚的先生
例句:
She introced me to Sir Tobias and Lady Clarke.
她把我介绍给托拜厄斯爵士和克拉克夫人。
一、sir的词义辨析:
sir, mr.这组词都有“先生”的意思,其区别是:
1、sir较正式的呼语,书面文字或口语均可使用,其后不必加姓。
2、mr.是Mister的缩写形式,一般加在男子的姓或名字或职位之前,是对成年男子的尊称。Mr.多用于英国,Mr(未加圆点)多用于美国。
二、sir的近义词:gentleman
gentleman 读法 英['dʒent(ə)lmən]美['dʒɛntlmən]
n. 先生;绅士;有身份的人
短语:
1、old gentlemann. 恶魔;魔王
2、ladies and gentleman女士们先生们
3、the gentleman from[美国英语](美国众议院)某某州(选出的)议员
4、fine gentleman(穿着时髦的)花花公子,闲雅男士
5、gentleman in brown[戏谑语、委婉语]臭虫
‘玖’ 英国爵位的分类简介
欧洲爵位分为公爵,侯爵,伯爵,子爵,男爵。
几乎每年除夕,英国皇室都公布一份名单,颁布年度荣获英王或女王封勋授爵或颁赠奖章的人员。英国封爵起源于14世纪中叶。始创于1350年的“嘉德勋衔”至今仍是英国历史最悠久、地位最高的勋位。
英国勋衔可以分三大类:一是皇族勋位(royal orders),赐封予皇族或最高级的贵族(安妮公主之类);二是贵族勋位(noble or family orders),赐予一般贵族(该隐那一级的世袭贵族),三是功绩勋位(orders of merit),赐予有重大贡献的人士(英国首相,撒切尔女男爵)。
皇族与贵族的勋衔(peerages)共分五大级,其名称与它们的相对女性称谓如下:公爵Duke(Duchess)、侯爵Marquis(Marchioness)、伯爵Earl(Countess)、子爵Viscount(Viscountess)、男爵Baron(Baroness)。但男爵之下还有从男爵(Baronet),是世袭爵位中最低级者。
一般只有皇室的至亲(如英王之兄弟、英王之丈夫等)才可获公爵勋衔。公爵在世时,其长子尊为侯爵,以次类推,平民是与此等爵位无缘的。
凡被皇室认为对该国有重大贡献者皆有被册封功绩勋位的可能,该勋位目前有十种。它们是:
Knight Commander of the Order of the Gaeter(K.G)
嘉德勋位
Knight Commander of the Order of the Thistle(K.T)
蓟花勋位
Knight Commander of the Order of the Bath(C.B)
巴斯勋位
Knight Commander of the Order of the Merit(O.M)
功勋勋位
Knight Commander of the Order of the Star of India(S.I)
印度之星勋位
Knight Commander of the Order of the St.Migheal and St.George(M.C)
圣迷迦勒及圣乔治勋位
Knight Commander of the India Empire(I.E)
印度帝国勋位
Knight Commander of the Royal Victorian Order(V.O)
维多利亚勋位
Knight Commander of the Order British Empire(B.E)
大英帝国勋位
Knight Commander of the Honour(C.H)
荣誉友伴勋位爵位
受封人正式称呼一般把Sir置于姓名之前,将代表勋位的大写字母列于名后,如John Smith在获得“嘉德”勋位后,便被称为Sir John Smith,K.G.,简称是Sir John,而不用Sir Smith。有时候,获封爵者没有指定被封哪一种爵位,只称做Knight Bachelor。尊称时,只在姓名后写上K.t(代表Knight)。爵位也有分等级,最高级(第一级)称为Knight Commander,第二级称为Officer,最低级(第三级)称为Companion。
最后注意虽然“爵士”和“武士”都称为Knight,但他们的所指相差很大。 简介
早在罗马帝国时期,欧洲大陆的公爵称号通常授予守疆拓土、军功卓着的高级指挥官,以后因重大政治变化而中断。几百年后,公爵爵位又见于德国。大约在公元970年,德国皇帝奥托一世初设公爵爵位。不久法国和欧洲大陆其他地区也建立了公国(chy;大公国,Archchy)。在英国,公爵是仅次于国王或亲王的最高级贵族,与作为一国之主的欧洲大陆的“大公爵”(即大公,Archke)有所不同。英国公爵爵位出现很晚。1337年,爱德华三世把康沃尔郡升为公国,将公爵爵号授予年方7岁的“黑太子”爱德华。该王储16岁参加百年战争,锋芒显露;1355年前往法国指挥作战,军功卓着。父王对他赏赐有加,使太子身兼多种称号,如 1343年封为威尔士亲王,1362年加封为阿基坦公爵。为突出公爵特殊地位,以后多年里除女王配偶和王子外,其他王亲均不许称王,最高可获公爵爵位。随后,爱德华三世及其继承人又先后建立了兰开斯特公国(1351年)、克拉伦斯公国(1362年)、约克公国和格洛斯特公国(1385)、赫里福德公国(1397)、贝特福德公国(1413)和萨默塞特公国(1443)等。这些公国的领有人都是王室宗亲,他们得到高级爵位后,在贵族中鹤立鸡群,威势不凡,为以后争夺王权、扰乱朝纲、制造战乱埋下了隐患。自从1483年建立诺福克公国以后,公爵爵位开始授予王亲以外者,但很少建立公国。而且能获此最高爵位者多是军功显赫的统帅。行政界政务家即使任职多年,政绩昭着,也难获此殊荣。
服装
在正规场合公爵也穿深红色的丝绒外套,帽子上镶四条貂皮。其冠冕上有一个金环,上饰8枚红色金叶片。国王则称公爵为“我们真正可信和最为敬爱的伙伴。” 简介
侯爵/侯爵夫人 Marquis/Marchioness
就词源而言,侯爵(Marquess,也做Marquis)是由德文Markgraf[堡侯;边疆殖民地总督;伯爵]演变而来。侯爵原意与“方伯”词义相近,系指统辖一处的封疆大吏。在英格兰,拉丁语“侯爵”一词最初指威尔士边疆的领主。那时只说明他们领地的位置靠近边界,并不说明其地位高于伯爵。1385年涵义变化,第9代牛津伯爵罗伯特·德·维尔被封为都柏林侯爵。1397年,萨默塞特伯爵约翰被封为多西特侯爵和萨默塞特侯爵。侯爵的地位和尊荣程度不甚明确,大约在公爵和伯爵之间,一段时期内不被看重。亨利六世在位期间,约翰·德·比奥福特被国王免去侯爵爵位,下院为此向国王请愿,要求恢复比奥福特的爵位。但他本人却反对乞求国王,并说:“侯爵乃是一个新的荣誉称号,完全不为先人所知。所以,应对此冷漠视之,并不认为接受它是明智之举。”到了15世纪,这级爵号稳定地保持了它在贵族爵位中的第二级地位以后,才被贵族们所看重。与其他4个等级的贵族相比,侯爵的数目一向最少。
服装
在重大场合,侯爵也穿红色丝绒外套,帽子上镶有三行半貂皮,冠冕上装一银环,带有四片金叶和四个银球。国王对他的称呼一如对待公爵。 简介
他们大多是一人治理数郡,所以又被称为“方伯”。诺曼大公威廉侵入英国后,担心他们权势过重,危及王权和国家统一,遂将方伯权力加以分割,移交给他的亲信,每个伯爵的辖区仅限一郡,与国王有着极其明确的封君封臣关系,伯爵倘敢兴兵作乱便会被王军镇压,或受其他贵族制裁。伯爵职权名号可由后代继承,但会因为有的伯爵缺少继承人而使总数有减无增。斯蒂芬在位时,破格加封格奥弗雷·德·曼维尔为艾塞克斯伯爵。14世纪以来,伯爵数目攀升。1307年计有9名。1327年爱德华三世即位时仅余6名,10年后增至12名;爱德华在位晚期增至14名。14世纪20年代之前,伯爵作为高级贵族,是男爵的“天然领导人”,在地方上负有对男爵、骑士的管理责任。但在1327年政治危机[指爱德华三世废黜其母法国伊沙贝拉公主的摄政,登极亲政时,伯爵曾作为一个具有“自我意识”的政治群体独立行动,与男爵们的“距离感”突然产生。1328年由亨利三世增封玛奇伯爵领地之后,伯爵不必行使地方管理的职责。
服装
在重大正式场合,伯爵穿着镶有白色毛皮边的深红色丝绒外套,软帽上缝镶着三条貂皮以表明爵位级别,冠冕上有一镀金银圈,上沿饰有8个银球;而国王则称伯爵为其“真正可信可爱的伙伴。”
子爵/子爵夫人 Viscount/Viscountess 简介
上院贵族中数子爵资格最浅。子爵称号(Viscount)源于法国,原为郡守,地位在伯爵之下,但有时可能是实力强大的诸侯。在英国,1440年比奥芒特的约翰被封为子爵,位居所有男爵之上。
服装
子爵帽子上有两行半貂皮,冠冕上加一银环,饰有6个银球。 简介
盎格鲁一撒克逊时代已有男爵一词(Baron),但无男爵爵位,而且词义不够确定。似有“自由者”或“国王的臣仆”之意,但无尊贵的含义。英国男爵出现于11世纪。到12世纪初国王大部分高级世俗贵族都被封为男爵。其中少数与王室关系密切、封地较多者又被称做“大男爵”,其地位在伯爵和男爵之间。很快,大男爵发生分化,显赫者升为伯爵,其余与普通男爵不分伯仲。正因当时男爵在世俗贵族中占了很高比例,以至于“男爵”一词长期作为贵族的集合名词使用。11-14世纪,男爵的封号和封地可通过血缘和婚姻关系传递,但不得随意出售和转让,历代国王也不随意增加或褫夺贵族封号。1387年,理乍得二世首次增补男爵爵位,比奥查姆波·德·豪尔特被封为基德敏斯特男爵。以后数百年至今,居于5级贵族之末的男爵始终人数最多。
服装
在正式场合,男爵穿着与伯爵同样的外套,帽子上镶有两条貂皮,冠冕上有一浅色银圈,饰有6个银球。
‘拾’ 求英国的各种称呼的区别和解释
Informal Titles in English
英语中的非正式称呼
Casual or very close relationships require an informal form of address:
当两人是非正式或非常亲密的关系时,就需要用到非正式称呼:
First name (friends, students, children)
名(用于称呼朋友,学生,孩子)
Miss/Mr + first name (sometimes used by dance or music teachers or childcare workers)
Miss/Mr + 名(舞蹈老师、音乐老师或者托儿工作者有时会用)
Titles of Affection
表达爱意的称呼
When addressing a child, a romantic partner, or a close friend or family member (usually younger) people often use these terms of endearment, also known as "pet names":
当我们叫孩子、伴侣、亲密朋友或者家里人(通常指比较年轻的)时经常会用到下面这些表达爱意的措辞,也叫做pet names(昵称):
•Honey (child, romantic partner, or younger person) (用于叫孩子、伴侣或者比自己年轻的人)
•Dear
•Sweetie
•Love
•Darling
•Babe or Baby (romantic partner) (用于叫伴侣)
•Pal (father or grandfather calls male child) (父亲或祖父用来称呼男孩)
•Buddy or Bud (very informal between friends or alt-to-child; can be seen as negative)(朋友之间或者长辈对孩子的称呼,非常随意,可被认作有反面含义)
补充:
Occasionally you may have a close relationship with someone who typically gets called Sir, Madam, Mr or Mrs (for example, a business executive, a celebrity, a professor or a person older than yourself). At some point this person may give you permission to use his or her first name. In English we use the phrase "on a first name basis" or "on first name terms" to describe a relationship that is not as formal as it seems it should be. To describe this you would say, for example: "Pete's mom and I are on a first name basis" or "My teacher and I are on first name terms."
有时候你可能与某个人有着很亲密的关系,比如一个企业主管、一个名人、一教授或者比你自己年长的人。别人都称呼他/她为Sir/Madam, Mr/Mrs,而在某种程度上这个人可能会允许你直接叫他/她的名字。英语里我们就用"on a first name basis"或者"on first name terms"来表达这样一段并不像人们所以为的那么拘于礼节的关系。来看两个例句:Pete's mom and I are on a first name basis. 皮特的妈妈和我是直呼其名的好朋友。My teacher and I are on first name terms. 我和老师很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