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为什么在居里夫人的追悼会上爱因斯坦没有回忆她的科学成果而说她的品质
因为爱因斯坦认为道德才是人类文明进步的根本,科学只是工具.
爱因斯坦的《悼念玛丽·居里》演讲:
“在像居里夫人这样一位崇高人物结束她的一生的时候,我们不要仅仅满足于回忆她的工作成果对人类已经做出的贡献。第一流人物对于时代和历史进程的意义,在其道德品质方面,也许比单纯的才智成就方面还要大,即使是后者,它们取决于品格的程度,也许超过通常所认为的那样。
“我幸运地同居里夫人有20年崇高而真挚的友谊。我对她的人格的伟大愈来愈感到钦佩。她的坚强,她的意志的纯洁,她的律己之严,她的客观,她的公正不阿的判断—所有这一切都难得地集中在一个人身上。她在任何时候都意识到自己是社会的公仆,她的极端谦虚,永远不给自满留下任何余地。由于社会的严酷和不公平,她的心情总是抑郁的。这就使得她具有那严肃的外貌,很容易使那些不接近她的人发生误解—这是一种无法用任何艺术气质来解脱的少见的严肃性。一旦她认识到某一条道路是正确的,她就毫不妥协地并且极端顽强地坚持走下去。
“她一生中最伟大的科学功绩—证明放射性元素的存在并把它们分离出来—所以能取得,不仅是靠着大胆的直觉,而且也靠着难以想象的极端困难情况下工作的热忱和顽强,这样的困难,在实验科学的历史中是罕见的。
“居里夫人的品德力量和热忱,哪怕只有一小部分存在于欧洲的知识分子中间,欧洲就会面临一个比较光明的未来。”
伟大的爱因斯坦生于1879年3月14日,1955年4月18日凌晨1点25分停止了心脏的跳动。当天下午4时,在美国新泽西州特伦顿的小火化场教堂举行火化。他的遗嘱要求把他的骨灰撒在不为人知的地方,不发讣告,不举行公开葬礼,不建坟墓,不立纪念碑。火化时按照死者的书面遗嘱,免除所有共同集会,免除所有宗教仪式,免除所有花卉布置以及所有音乐典礼。
在场的人仅有:大儿子汉斯·爱因斯坦教授,遗嘱执行人、经济学家纳坦,爱因斯坦最忠实的合作者杜卡斯,助手诺伊施泰因,图书管理员范托娃,以及他的妻子、儿子、儿媳等12人。
为了让死者安静地回到宇宙,在小教堂里,深邃的寂静只有一次被打破—遗嘱执行者在结束仪式时,念了歌德悼念席勒的诗:
我们全都获益不浅,
全世界都感谢他的教诲;
那专属他个人的东西,
早已传遍广大人群。
他像行将陨灭的彗星,光华四射,
把无限的光芒同他的光芒永相连结。
居里夫人简介
玛丽·居里(1867-1934年)世称“居里夫人”,全名:玛丽亚·斯克沃多夫斯卡·居里。 法国着名波兰裔科学家、物理学家、化学家。1867年11月7日生于华沙。
1903年,居里夫妇和贝克勒尔由于对放射性的研究而共同获得诺贝尔物理学奖 ,1911年,因发现元素钋和镭再次获得诺贝尔化学奖,成为历史上第一个两获诺贝尔奖的人。居里夫人的成就包括开创了放射性理论、发明分离放射性同位素技术、发现两种新元素钋和镭。在她的指导下,人们第一次将放射性同位素用于治疗癌症。由于长期接触放射性物质,居里夫人于1934年7月3日因恶性白血病逝世。
社会评价
爱因斯坦说:“在所有的世界名人当中,玛丽·居里是唯一没有被盛名宠坏的人。
科学院院长晓发尔:玛丽·居里,您是一个伟大的学者,一个竭诚献身工作和为科学牺牲的伟大妇女,一个无论在战争中还是在和平中始终为分外的责任而工作的爱国者,我们向您致敬。您在这里,我们可以从您那儿得到精神上的益处,我们感谢您;有您在我们中间,我们感到自豪。您是第一个进入科学院的法国妇女,也是当之无愧。
⑵ 罗斯福与丘吉尔的后记
当丘吉尔在德黑兰庆祝自己69岁生日的当天,罗斯福派埃夫里尔·哈里曼去在晚宴之前搞一份礼物来。哈里曼找到一位老友,恰巧在伊朗首都逗留的美国纽约艺术馆的馆长约瑟夫·M·厄普顿。厄普顿从自己的藏品中挑出一件卖给了哈里曼,那是一件12世纪的喀山瓷钵。“罗斯福先生把一个美丽的波斯瓷瓶作为生日礼物送给了我,”丘吉尔在战后回忆道,“它在返回途中不慎被打碎,不过已经被很完美地拼接上了。它现在依旧是我的珍藏。”
在丘吉尔的记忆中,他曾经使得很多东西破镜重圆,其中就有与罗斯福的友谊,而这也是丘吉尔心中的珍藏。这样的事情,也在他和自己的父母之间发生过,和一生中出现的许多其他的事物一样。随着年龄的增长,同与罗斯福关系的低潮期相比较,在他头脑中回放更多的是那些相处甚欢的日子。
他之所以这样做,部分是出于政治上的考虑。在战时和战后,丘吉尔都认为,英美的联盟是巩固英国在世界上地位的基础。他想尽办法来淡化与罗斯福之间的分歧,更愿意将战时两国的关系视为亲密无间的盟友关系。在20世纪40年代末期,有一次约翰·肯尼斯·加尔布雷斯参加在伦敦肯诺特酒店举行的国际会议时,他曾经和丘吉尔共进晚餐。“他把我们中的三四个人叫去,说要在晚间长谈一次——当然,主要是他讲,”加尔布雷斯这样回忆道,“我们的谈话涉及了战争所有的领域,对于伦敦和华盛顿所做的抉择,我们都持赞许的态度。”丘吉尔神采奕奕,回忆起他和罗斯福合作的岁月,眼睛认真地注视着当时在场的人们,只有克莱门蒂娜不时伸手抢他手里的杯子——她不想让丈夫喝得太多。
丘吉尔的“说英语”的联盟,从未正式在政府机构层面确立过,但是几十年来,英美联盟却真的成为了世界秩序的基石。不论怎样动荡,不论被怎样的情绪所左右,或者多么被别人厌恶,实际上,在丘吉尔所说的“反抗暴君和恐怖主义者”的战火的洗礼中,两国之间紧密的关系已经炼就。 当一位美国总统和一位英国首相一起漫步于戴维营的林中,或是通过越洋电话进行会谈的时候,他们就是在罗斯福和丘吉尔的影子下,用他们曾经使用的方式肩并肩地工作。 丘吉尔晚年时,以前发生的一幕幕画面会经常在他的头脑中浮现,这或许是出于他在生活中对别人的善意。“丘吉尔从未让他的朋友失望过,从不曾和谁结仇。”比弗布鲁克勋爵这样回忆丘吉尔。“他对于小事情从不挂怀。”瓦奥莱特·博纳姆·卡特回忆道,“他似乎被赋予了对于生活的双重责任感和大度的人性,最突出的就是他的热情和宽厚。”丘吉尔年纪很老的时候,克莱门蒂娜曾经邀请詹姆斯·罗斯福来看望已经退休的丘吉尔。“他一定会高兴的,这或许能够让他稍稍振作,”她说,“他那时确实有些失落。”丘吉尔确实有些衰弱,但是当他一看到罗斯福的时候,就马上变得精神起来了。 他握住客人的手,让他坐下谈话。“他总在问我是否记得这个人或者那个人,而这些人都是我所不曾见过的;他又谈到一些发给我的信,可是我压根就没有收到过。”詹姆斯回忆道,“一开始,我觉得奇怪,后来我才意识到,他把我当成了我父亲。”发现自己认错了人以后,丘吉尔“很失望,他的神情和姿态马上黯淡了”。霎那之间,老丘吉尔又看到了处于事业顶峰的罗斯福和他在一起时的情景,这瞬间的重现让他多么高兴啊。“丘吉尔对罗斯福情深意厚且有敬仰之意。”安东尼·蒙塔哥·布朗回忆道,“他从来没有改变过这种感情。” 1955年3月1日,丘吉尔在下议院完成了他一生中最后一次讲演。题目是关于氢弹和武器控制,这正是他当年在恩图曼为装甲师做过的一篇讲演的主题。“我们应该做些什么?”丘吉尔很注意讲话的技巧,“我们将以怎样的方式来拯救我们自己的生命和世界的未来呢?对老人们来说,这已经无关紧要,因为说到底,他们就快要离开了;但是,当我看到年轻人们的活力和热情的时候,当我看到儿童快乐地玩耍的时候,就感到一种忧伤,倘若上帝厌弃了人类,那么将要面对一个怎样的未来呢?”但是,丘吉尔已经经历了太多,也赢得了太多不可思议的胜利,他怎能坐视不管呢? “结论是,如果我们能将耐心和勇气相互结合,那么我们还是有机会赢得时间与希望的……”丘吉尔接着说,“在这恐怖岁月中,几代英国人都曾饱受折磨,只有他们能够在公平的竞赛精神、伙伴间真诚情意以及对于公正和自由的敬意的引导下,前仆后继地为了安宁和胜利勇往直前的时候,或许黎明才真正来临。不要退缩,不必抱怨,更不能绝望。”不论前景如何阴暗,勇气都将指引我们向前。正如丘吉尔曾经说过的,勇气是最基本的美德,“是其他所有美德的前提”。 丘吉尔那位早已故去的朋友,在十年前,也就是他临终的前一天,在温泉回廊举行的杰斐逊纪念日讲演中说道:“今天,科学将世界各地的人们召集在一起,他们从此密不可分。” “今天,我们面临着一个严峻的现实;如果文明要生存下去,我们就必须得让人类学会能够以更为文明的方式处理相互的关系——就是要培养一种所有民族、种族能够在同一个世界里和平共处与协力工作的习惯。”最后,他说道,“只有我们今天想到,明天我们才能做到,让我们所有人怀着坚定而顽强的信念走向前方吧。” 这就是富兰克林·德拉诺·罗斯福最后的意愿。美国人的演说似乎在英国人铿锵有力的节奏中黯然失色。但是,最终他们的心是在一起的。 和很多其他的伙伴一样,丘吉尔和罗斯福之间的关系也是时而亲密、时而冲突,他们能够为对方而牺牲自己,却也可能会对彼此另有所图。但是,他们都能够尽力成全对方。1940年,丘吉尔在混乱中亳不动摇,使得英国在看似无法支撑的局势中坚持了下来。他坚信总有一天罗斯福会站到他一边,这也是他能够表现出英雄式固执的原因。1941年12月以前,罗斯福不愿意全面加入战争的原因,和他是否反对极权主义无关,当然他确实是反对的,更重要的原因是,他不想把当时毫无战争准备而且对战争意见极不一致的美国拖人这场战争。对于1939年9月1日至1941年12月11日之间的美国,如果有个总统把本来无力作战的国家推上政治和军事的风口浪尖,而如果这种冒险真的失败,那就很可能将美国推向更加严重的封闭状态,这比起对于战争持冷漠态度但却可以毫发无伤的情况糟糕得多。可是,如果美国总统先前的这种谨慎态度没有改变的话,那么我们可能还会一直生活在林白时期被孤立隔绝的阴影之下,又怎么能够享受到罗斯福时代的阳光呢?罗斯福看到了欧洲、遥远的亚洲、山洞、营帐……在这些和我们相距万里的地方正在发生的事情,这些和我们越发相关了。民族之间、个人之间都已密切相关。他明白了,我们过去不能,现在也不能从历史中逃脱出去,不论我们多么想这样做。“脱离现实的幻想,”埃莉诺曾说过,“是我们最容易犯的错误之一。” 在1963年的春天,伦道夫·丘吉尔来到华盛顿的玫瑰园,从肯尼迪总统的手中接过授予他父亲美国荣誉国民的证书。晚间,凯·哈里在他在乔治敦的住宅里举办酒会,其间,亚瑟·施莱辛格·朱尔丹问伦道夫对于罗斯福总统的看法。他告诉亚瑟·施莱辛格-朱尔丹,罗斯福“非常‘女气’,经常会出于嫉妒的原因而大发脾气”——这就是丘吉尔忠实的儿子对罗斯福的看法。但是作为“父亲的儿子”(这是年轻的温斯顿经常在自己的名字“伦道夫”前加上的称谓),伦道夫还是慷慨地又加上了一句话:“但是他的声音很棒,有一种天生的勇气。比我父亲强多了。”多么有风度的看法啊。 在战争中,哈里·霍普金斯曾经注意E·B·怀特在《纽约客》“观点和评价”栏目中发表的文章,并把他的文章转交给了罗斯福。此后,怀特收到了战时作家委员会的一封信,邀请他就“民主的含义”这个题目写篇文章。这让他颇费了一番心思。 “一天,我收到了战时作家委员会的一封信,要求写一篇文章阐述“民主的含义”。我大概有义务满足这一要求,当然也很乐意这样做。委员会肯定知道什么是民主。它是围绕权利制定的方针。它是妄自尊大者……它是傲慢者……民主是往复产生的怀疑,怀疑一半以上的人在一半以上的情况下是正确的。它是在投票站里不受干扰的感觉;它是在图书馆里全心沉醉的感觉;每到一处都充满活力的感觉;民主就是致编辑的信函;民主就是棒球比赛第九局刚开始的得分;它是一个尚未遭到驳斥的理念;是一首歌词优美的歌曲;它是热狗上的芥末;是配在咖码E中的奶油;民主是战时委员会在战争中的一个清晨提出的要求,要求知道民主的含义是什么。” “我喜欢!”罗斯福边读边说。他打算对这篇文字加以引用,并很高兴地说道:“他们表达的简直就是我的想法。” 丘吉尔也作如是观,只是他讲得更富于文采。在1946年的富尔顿演说中,他说道:“英美两国永远也不应该停止为自由和人权这两个‘说英语的’民族共有的传统而呐喊,这两种精神在《大宪章》、《权利法案》、《人身保护法》、《法官独立审判地位的确立》,(《英国普通法》等重要法律文献中逐渐为世人所知,尤为引人注目的就是美国的《独立宣言》,正是它给了这两种精神以最知名的阐释。”这些才是自由社会的支柱。“这些就是拥有自由的凭据,它应当为每个小木屋中的家庭所有。”丘吉尔说道,“这就是英美人民向全人类发出的声音。把我们的原则展现于世界面前——也希望我们能坚定对此信念的执着。” 埃莉诺·罗斯福于1948年春天来到伦敦,为她的丈夫在格洛维诺广场的雕像揭幕。此时,丘吉尔巳不是首相,虽然他还在国会任职。在揭幕仪式上,埃莉诺的思绪又回到了战时。“我丈夫曾盼望与丘吉尔先生一起盼享受到英国民众感激时的快慰。”她回忆。可是,她甜蜜的回忆却总是略微带些苦涩。“就像摩西看到了允诺中的土地却无法进入一样,我想人世间或许就会有很多人眼睁睁看着他们的希望和计划渐渐实现,却往往不能获得他们本该得到的承认吧。或许,那些失落的人能够这样看待这一切,如果他们曾因心存上帝之爱而辛勤工作,就能够获得我们这些人无法体味到的真正的满足。” 罗斯福和丘吉尔的丰碑就在威斯敏斯特教堂西门的内侧。在一副描绘有亚伯拉罕、以撒、雅各和以色列十二部族的玻璃窗子下很低的位置上悬着一块匾额,上面写着:“为了纪念富兰克林·德拉诺.罗斯福那辉煌的过去。他是自由的朋友,也是英国人的朋友。”在距离匾额不远的地方,一个巨大的墨绿色石板就放在中间的地面上,其上的文字十分简单:“记住温斯顿·丘吉尔。” 伦敦天气晴朗的时候,阳光会从满布尘埃的窗子和敞开的门户射进来,落入那古老教堂幽暗的怀抱里,而这缕阳光,正来自那个罗斯福和丘吉尔共同从邪恶手中拯救出来的世界。
⑶ 斯诺在离开中国之际说了什么话
我和周恩来谈了几分钟,向他说明了我的身分以后,他就替我安排在百家坪过夜,叫我在第二天早晨到他设在附近的一个村庄里的司令部去。我坐下来和驻扎在这里的交通处的一部分人员一起吃饭,见到了十几个宿在百家坪的青年。他们有些人是游击队学校的教员,一个是无线电报务员,有几个是红军军官。我们吃的有鸡、不发酵的保麸馒头、白菜、小米和我放量大吃的马铃薯。可是像平常一样,除了热开水以外,没有别的喝的,而开水又烫得不能进口。因此我口渴得要命。饭是由两个态度冷淡的孩子侍候的,确切地说是由他们端来的,他们穿着大了好几号的制服,戴着红军八角帽,帽舌很长,不断掉下来遮住他们的眼睛。他们最初不高兴地看着我,可是在几分钟后,我就想法惹起了其中一个孩子的友善的微笑。这使我胆子大了一些,他从我身边走过时,我就招呼他:" 喂,给我们拿点冷水来。那个孩子压根儿不理我。几分钟后,我又招呼另外一个孩子,结果也是一样。这时我发现戴着厚玻璃近视眼镜的交通处长李克农在笑我。他扯扯我的袖子,对我说:" 你可以叫他' 小鬼' ,或者可以叫他' 同志' ,可是,你不能叫他' 喂'.这里什么人都是同志。这些孩子是少年先锋队员,他们是革命者,所以自愿到这里来帮忙。他们不是佣仆。他们是未来的红军战士。"正好这个时候,冷水来了。" 谢谢你——同志!" 我道歉说。那个少年先锋队员大胆地看着我。" 不要紧," 他说," 你不用为了这样一件事情感谢一个同志!"我想,这些孩子真了不起。我从来没有在中国儿童中间看到过这样高度的个人自尊。可是,这第一次遭遇不过是少年先锋队以后要使我感到意外的一系列事情的开端而已,因为我深入苏区以后,我就会在这些脸颊红彤彤的" 红小鬼" ——情绪愉快、精神饱满、而且忠心耿耿——的身上发现一种令人惊异的青年运动所表现的生气勃勃精神。第二天早晨护送我到周恩来的司令部去的,就是列宁儿童团的一个团员。司令部原来是一个不怕轰炸的小屋,四面围着许多同样的小屋,农民都若无其事地住在那里,尽管他们是处在战区中间,而且他们中间还有个东路红军司令。我心里不由得想,红军能够这样不惹人注目地开进一个地方,是不是红军受到农民欢迎的原因?附近驻扎一些军队似乎一点也没有破坏农村的宁静。蒋介石悬赏八万元要周恩来的首级,可是在周恩来的司令部门前,只有一个哨兵。我到屋子里以后看到里面很干净,陈设非常简单。土炕上挂的一顶蚊帐,是唯一可以看到的奢侈品。炕头放着两只铁制的文件箱,一张木制的小炕桌当作办公桌。哨兵向他报告我到来的时候,周恩来正伏案在看电报。" 我接到报告,说你是一个可靠的新闻记者,对中国人民是友好的,并且说可以信任你会如实报道," 周恩来说。" 我们知道这一些就够了。你不是共产主义者,这对于我们是没有关系的。任何一个新闻记者要来苏区访问,我们都欢迎。不许新闻记者到苏区来的,不是我们,是国民党。你见到什么,都可以报道,我们要给你一切帮助来考察苏区。"给我这样自由活动的诚意,我是有一点惊奇和怀疑的。我原来以为即使允许我到苏区去旅行,对于拍照、收集材料或访问谈话等总会对我加以一定的限制的。他的话听起来太理想了;总归有什么地方会出毛病的……关于我的" 报告" ,显然来自共产党在西安的秘密总部。共产党同中国的所有重要城市,包括上海、汉口、南京、天津等处,都有无线电的交通。他们在白区城市内的无线电台虽然经常被破获,国民党要想长期切断他们与红区的通讯联系,却从来没有成功过。据周恩来告诉我,自从红军用白军那里缴获的设备成立了无线电通讯部门之后,他们的密码从来没有给国民党破译过。周恩来的无线电台设在离开他的司令部不远。他靠了这个电台和苏区里所有各个重要地方,各个战线都保持联系。他甚至和总司令朱德直接通讯,那时朱德的部队驻扎在西南数百英里外的川藏边境。在西北的苏区临时首都保安有一个无线电学校,大约有九十个学生正在那里受无线电工程的训练。他们每天收听南京、上海和东京的广播,把新闻供给苏区的报纸。周恩来盘腿坐在小炕桌前,把无线电报推开一边——据他说,其中大多数是对面山西省黄河沿岸红军东线各地驻军的报告。他动手替我起草一个旅程。写完以后,他交给我一张纸,开列着为时共需九十二天的旅程中的各个项目。" 这是我个人的建议," 他说," 但是你是否愿意遵照,那完全是你自己的事情。我认为,你会觉得这次旅行是非常有趣的。"但需要九十二天!而且几乎一半的日子要花在路上。那里究竟有什么可以看呢?难道红区有这样辽阔吗?我嘴里没有作声,但是心里对这旅程是有保留的。可是,实际结果是,我花的时间比他所建议的还长得多,最后我还舍不得离开,因为我看到的太少了。周恩来答应让我骑马到保安去,有三天的路程,并且给我安排好第二天早晨就动身,因为我可以跟着回到临时首都去的一部分通讯部队同行。我听说毛泽东和苏区其他干部都在那里,周恩来同意打一个电报给他们,告诉他们我就要来到。我一边和周恩来谈话,一边深感兴趣地观察着他,因为在中国,像其他许多红军领袖一样,他是一个传奇式的人物。他个子清瘦,中等身材,骨骼小而结实,尽管胡子又长又黑,外表上仍不脱孩子气,又大又深的眼睛富于热情。他确乎有一种吸引力,似乎是羞怯、个人的魅力和领袖的自信的奇怪混合的产物。他讲英语有点迟缓,但相当准确。他对我说已有五年不讲英语了,这使我感到惊讶。我从周恩来的一位以前的同学那里,从外国人称为中国" 国民革命" 的一九二五到二七年的大革命时代中与他共事的国民党人士那里,了解到一些关于周恩来的情况。但是从周恩来自己身上,我后来还了解到更多的情况。他使我感到兴趣,还有一个特别的原因。他显然是中国人中间最罕见的一种人,一个行动同知识和信仰完全一致的纯粹知识分子。他是一个书生出身的造反者。周恩来是一个大官僚家庭的儿子,祖父曾任清朝大官,父亲是个杰出的教书先生,母亲不同凡俗(是个博览群书的妇女,甚至真的喜爱现代文学),他本人似乎注定要做个读书人的,因为他从很小的时候起就表现出有突出的文学天赋。但是,像他同辈的许多其他人一样,他在民族觉醒的时期里受的教育,使他的兴趣从文学转移到别的方面去了。第一次革命(一九一一年)以后,中国的单纯的新文化运动开始有了比较严重的产物萌芽,这时周恩来便被卷到了社会革命运动中去,这个运动将使中国受到触及灵魂深处的震动。他先在南开中学,后在南开大学学会了英语,受到了" 开明的" 教育,南开大学是天津得到美国教会支持的一所大学。他在班上成绩优异,在南开的三年都靠奖学金维持。接着日本提出" 二十一条要求" ,袁世凯企图恢复帝制,全国爆发起义,产生了争取民主和社会改革的运动,最后是一九一九年的学生运动。周恩来作为学生领袖,遭到逮捕,在天津关了半年监牢。周恩来获释后去了法国。他在战后共产主义运动的影响下,在巴黎帮助组织中国共产党,成了同时在中国成立的这个组织的创建人。他在巴黎学习了两年,到英国去了几个月,又回到法国,接着又到德国学习了一年。他在一九二四年回国,已是个着名的革命组织者,回国后立即在广州与孙逸仙会合,后者当时与中国共产党和苏俄合作,准备发动国民革命。周恩来二十六岁就成了广州政治生活中的一个领袖人物,被任命为着名的黄埔军校秘书,做了布留赫尔将军的亲信,布留赫尔将军当时是黄埔军校的第一号俄国顾问,现在是苏联远东红军司令。对当时担任黄埔军校校长蒋介石来说,这个年轻的共产党员是个克星。但是蒋介石还是不得不任命他为黄埔军校政治部主任,那是因为周恩来在激进的学员中间影响很大。一九二五、二六、二七年进行了北伐,由蒋介石任总司令,这是国民党和共产党联合推选的。周恩来奉命去上海准备起义,协助国民军攻占上海。周恩来当时是个年方二十八岁的青年,并未受过正规的军事训练,在工人阶级中间也很少活动经验(他是个大资产阶级家庭的子弟,同工人阶级素无接触),更没有什么手册指导他怎样发动起义,没有什么人给他出主意(主要的俄国顾问都留在蒋介石那里),因此他到上海的时候唯一的武装是他的革命决心和坚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知识。共产党在三个月之内组织了六十万名工人,可以举行一次总罢工。总罢工的号召得到了一致的响应,这对外国帝国主义在中国这个最大堡垒里过惯太平日子的居民却是一次可怕的经历。但是起义没有能够实现。工人们没有武装和训练,不知道如何" 占领城市".他们得通过经验体会到需要有工人武装核心的必要性。军阀为他们提供了这个经验。北洋老军阀低估了第一次罢工和接着第二次罢工的意义,只砍了几个脑袋,却没有制止工人运动。周恩来和一些着名的上海工人领袖赵世炎、顾顺章、罗亦农终于组织了五万名工人纠察队,在法租界弄到地方给二千名干部进行秘密军事训练,把毛瑟枪偷运到市里,训练了三百名枪手,这是上海工人所有的唯一武装力量。一九二七年三月二十一日,共产党下令举行总罢工,使上海全部工厂都停闭,又把六十万名工人派到革命的路障后面去,这是他们一辈子中第一次被组织起来,而且有战斗意志。他们先占领了警察局,又占领了兵工厂,接着占领了警备司令部,最后取得了胜利。有五万名工人武装起来了,编成六营革命军," 人民政府" 宣布成立。这是中国现代史上最有声有色的一次政变。这样,当蒋介石几天以后到达上海近郊时,发现他已不战而胜,可以进入南市,从获胜的工人军手里接受政权。这样,在一个月以后,蒋介石发动他自己的右派政变,开始杀害激进分子时,他的黑名单上名列第一的就是这个把胜利送给他的危险青年,因为这位总司令明白,这个青年也可能把胜利从他手中夺走。这样就开始了周恩来作为国民党手中的逃犯和第三次革命——在中国举起红旗的那次革命——领导人的生涯。赵世炎、顾顺章、罗亦农、陈延年(现在南京监禁的中国共产党创建人陈独秀的儿子)和周恩来在上海起义中的亲密合作者有好几十人被捕处决。据估计" 上海大屠杀" 人数达五千。这个造反者先逃到武汉,又到南昌,参加组织着名的八一起义,这是中国红军的历史性开端。接着他去了汕头,那里的红色工人已经占领了华南这个大海港,在周恩来领导下守了十日,抵御外国炮舰和地方军阀部队的进攻。后来他又去了广州,组织着名的广州公社。广州公社失败后,周恩来只得转入地下活动——一直到一九三一年,他终于"闯破封锁" ,到了江西和福建的苏区。他在那里担任红军总司令朱德的政委,后来任革命军事委员会副主席,在我见到他时他仍担任这一职务。他在南方进行了多年的艰苦斗争,用步枪、机枪、铁锹对付轰炸机、坦克、装甲车,对付作为敌人后援的大城市的全部财力,这一英勇的努力是为了要保住小小的苏维埃共和国,它没有海港,甚至没有盐吃,不得不用人的铁的意志来代替;后来他又身罹重病,九死一生,终于长征到了西北的红色新根据地。背弃古代中国的基本哲学,中庸和面子哲学;无可比拟的吃苦耐劳的能力;无私地忠于一种思想和从不承认失败的不屈不挠精神——这一切似乎都包含在这个红军的故事和参加创建红军的一个人的故事中。我暗自想,周恩来一定是个狂热分子,因此我想寻找这必有的神色。但是如果说有这种神色的话,我却没有发觉出来。他谈吐缓慢安详,深思熟虑。因此,周恩来给我的印象是,他头脑冷静,善于分析推理,讲究实际经验。他态度温和地说出来的话,同国民党宣传九年来诬蔑共产党人是什么" 无知土匪" 、" 强盗" 和其他爱用的骂人的话,形成了奇特的对照。不知怎么,当他陪着我走过安静的乡间田埂,穿过芝麻田、沉甸甸地垂着穗的小麦田,回到百家坪去时,他似乎是一点也不像一般所描绘的赤匪。相反,他倒显得真的很轻松愉快,充满了对生命的热爱,就像神气活现地仿佛一个大人似的跟在他旁边走的" 红小鬼" 一样,他的胳膊爱护地搭在那个" 红小鬼" 的肩上。他似乎很像在南开大学时期演戏时饰演女角的那个青年——因为在那个时候,周恩来面目英俊,身材苗条,像个姑娘。
⑷ 杰克.伦敦 简单介绍下
杰克伦敦(Jack London)(1876年1月12日~1916年11月22日)
简介
杰克·伦敦(Jack London,1876年1月12日~1916年11月22日),原名为“约翰·格利菲斯·查尼”。美国作家,着有《马丁·伊登》、《野性的呼唤》等50多本书。商业作家的先锋。
个人背景
杰克·伦敦的身世是有争议的。一般认为他的父亲是星象学家威廉·查尼。伦敦在成人之前并不知道自己的父亲是谁,而且威廉.查尼本人不承认伦敦为其子。当时的市政纪录及出生证明都在1906年旧金山大地震的时候被毁掉,于是无可查证。现在唯一的办法就是DNA亲子鉴定。目前还没有这样的结果。
早年生活
杰克.伦敦出生于美国加利福尼亚州旧金山。小时候家境贫困,早上三点必须起床贩卖早报,放学后继续贩售晚报。他主要是靠自学成材的,学费必须靠自己赚取。他自述自己的文学写作热情最初来自维达的长篇小说西格纳。小说中一个没有上过学的意大利农民的小孩通过努力最后成为名歌剧作家。
1893年他签约上了捕鲸船“索非亚·苏德兰”,一直到达日本海岸。当他回到美国时,美国正处在工人运动造成的一片混乱中。伦敦先在纺织厂和城市铁路发电站作了一阵苦工。然后他加入了凯利工人军队(Kelly's instrial army),成为一名职业流浪工人。杰克·伦敦的作品充分展现粗犷的气息,有人认为“充满元气和力量”,亦有人认为“粗糙、变化少”。
综述
杰克·伦敦是着名的美国小说家,他一生共创作了约50卷作品,其中最为着名的有《荒野的呼唤》、《海狼》、《白牙》、《马丁·伊登》和一系列优秀短篇小说《老头子同盟》、《北方的奥德赛》、《马普希的房子》等。杰克·伦敦是一个自幼当童工,漂泊在海上,跋涉在雪原,而后半工半读才取得成就的作家。他那带有传奇浪漫色彩的短篇小说,往往描写太平洋岛屿和阿拉斯加冰天雪地的土着人和白人生活,大部分都可说是他短暂一生的历险记。他作品中的现实主义风格和多格化的题材,以及强烈显示出来的作家的独特个性,多少年来一直深深吸引着不同时代、不同经历的读者。《热爱生命》就曾受到列宁的赞赏,直到逝世的前几天,列宁的手里还捧着它。
《热爱生命》这篇小说写的是一个淘金者在荒原上迷路,最终顽强活下来的故事。
“童年——少年”时期强烈的读书欲望
杰克·伦敦幼时家境困苦,可他对文学的兴趣和理想却是难以遏制的。他的读书欲望十分强烈,因此,为了兼顾生活与学习,杰克·伦敦从10岁起就不得不半工半读,只要有可能,他就会把时间都用在读书上。 不满 9 岁时,杰克·伦敦就已经熟读了华盛顿·欧文写的西班牙旅行记《阿尔汗伯拉》。他还读了一些从雇工那儿借来的一毛钱一本的小说,他抓到什么就读什么。杰克·伦敦11岁离开牧场来到奥克兰,在免费的公共图书馆里如饥似渴地读着能借到的第一本书。到16岁之前,他一直是做工——读书,读书——做工。
这时候,杰克·伦敦产生了强烈的出去冒险的欲望,于是,他结识了一些劫蚝贼,入伙干起了劫蚝的勾当,接着又反过来加入了追捕劫蚝贼的水上巡逻队。后来,他搭上一艘海船,到日本沿海和白令海一带捉海豹,沿途经过太平洋的许多岛屿,与这些海上的见闻后来成了他写的南海故事的素材。惊涛骇流中的海洋生活是艰苦的,但他没有忘记读书,在返航驶入旧金山湾时,他已经读完 了福楼拜的《包法利夫人》和托尔斯泰的《安娜·卡列尼娜》。
第一次写作获得了头等奖
1893年美国经济陷入萧条,杰克·伦敦在找工作期间偶尔写一些习作。当时,旧金山的《呼声报》举行了一次征文比赛,杰克·伦敦在母亲的鼓励下,尝试着写了一篇《日本海上的飓风》,结果获得了头等奖,奖金25元。只受过小学教育的杰克·伦敦第一次显露出他的创作才能,这要归功于他平时的勤奋学习--他认真阅读文学大师们的优秀作品,并且养成了作笔记的习惯。
次年,杰克·伦敦开始到美国各地流浪,从加利福尼亚到波士顿,然后从加拿大回到太平洋沿岸。在加拿大,他因流浪街头而被捕入狱,受到短期徒刑的处罚。杰克·伦敦的美国东部的流浪生活,使他切身体会到出卖体力劳动的悲惨生活。
阿拉斯加的“北方故事”和第一篇小说的发表
1896年克朗代克发现了金矿,杰克·伦敦加入了涌向阿拉斯加的淘金队伍。他不仅没有淘到金砂,反而得了坏血病。但在长途跋涉中,他听到很多故事和传说,并作了笔记,这些经历和见闻后来成为他创作的最好素材。
虽然时常过着流浪、冒险和艰苦劳动的生活,杰克·伦敦的读书热忱却丝毫未减,他读过大量欧美作家的作品。他细心阅读着,努力学习吉卜林和斯蒂文森的写作方法,随时把心得体会和读到的精彩文笔写在笔记本上。他没有受过正规教育,但他努力自学到的知识和写作能力却胜过了从高等学府毕业的文科学生。
杰克·伦敦的父亲去世后,为了负担家庭生活,他又开始打零工。在找工作的时候,杰克·伦敦写成了《顺流而下》,可是稿子给退回来了。在等待退稿的日子里,他又写了一篇两万神出鬼没的连载小说,不料也给退回来了。尽管稿子次次都被退回,杰克·伦敦却仍然挤出时间来写作,继续写新的题材。最后《大陆月刊》发表了他的第一篇小说--《为赶路的人干杯》,稿费只给了5元钱。不久,《黑猫》杂志又出40元要他写一篇小说,这样,总算有了转机。
为了在创作上取得进一步成就,杰克·伦敦开始阅读各方面的名着:在哲学方面,他读了康德、黑格尔、斯宾塞、尼采与马克思的着作;在进化论方面,他读了达尔文、华莱士和赫胥黎的着作;在经济学方面,他读了亚当·斯密兹的《原富》;他还继续读了许多欧美文学名着。
立足文坛,赢得声誉
从1900年起,杰克·伦敦发表了一系列短篇小说,开始在美国文坛上立足。这之后,他根据在英国的见闻写成了《深渊中的人们》,在欧美读者中引起震动;同年,《荒野的呼唤》问世,畅销美国及其他国家;第二年,他又写出了名着之一《海浪》,接着是《白牙》。1909年,他的代表作《马丁·伊登》发表。
1913年以后,杰克·伦敦的创作明显开始走下坡路。后因经济上的挫折和家庭纠纷,精神上受到严重打击,酗酒成瘾。1916年,他同其代表作《马丁·伊登》中的主人公一样在精神极度空虚和悲观失望中自杀身亡。
在美国作家中,杰克·伦敦可谓是多产的, 他在16年的创作生涯中写了150多篇短篇小说和19部长篇小说,加上其它文章,他的全集达49卷。杰克·伦敦以自己的创作实力在美国文坛赢得了声望。
杰克·伦敦的读书法
小纸条成了百宝囊
凡是到过美国作家杰克·伦敦家中的人都觉得很奇怪:窗帘上、衣架上、柜厨上、床头上、镜子上、墙上……到处贴满了形形色色的小纸条,初到他的房间里的人还以为那是什么特殊的装饰品呢。
实际上,这些小纸条并不是空白的。上边写满了各种各样他搜集来的材料:有美妙的词汇,有生动的比喻,有五花八门的资料。杰克·伦敦从来不愿让时间白白地从他眼皮底下溜过去。睡觉前,他默念着贴在床头的小纸条;第二天早晨一觉醒来,他一边穿衣,一边读着墙上的小纸条;刮脸时,看镜子上的小纸条;在踱步休息时,他一边回忆小纸条上的内容,一边到处寻找启发创作灵感的词汇和资料。不仅在家里是这样,外出时也一样。外出的时候,杰克·伦敦把小纸条装在衣袋里,只要一有空就随时随地掏出来看一看,想一想,记一记。由于他这样锲而不舍地搜集、积累材料,一点一点地把材料装进了自己的脑子里,再加以灵活运用,因此,他写出了一部部光辉的着作。
杰克·伦敦之死
1916年11月22日,杰克·伦敦在他的豪华牧场里服用过量吗啡自杀。他的死,为作家自杀现象提供了一个重要实例。我们可以列出一长串自杀作家的名单:莫泊桑、弗吉尼娅·伍尔夫、海明威、川端康成、芥川龙之介、三岛由纪夫、叶赛宁、马雅可夫斯基、茨维塔耶娃、海子等。人们在谈论作家自杀现象时,总是企图从作家的痛苦、孤独与绝望中体会出某种哲学蕴含,这种过度阐释有可能将作家自杀这一复杂现象简单的诗化了。
当然,人类毕竟处于向死而生的境地中,生命的有限性使人类无法放弃对死的思考,而作家更加专注于人的内心世界,对自我理想的追求和对生命意义的追问更加强烈,对现实世界更加敏感和苛刻,所以,作家的自杀在很大程度上的确是一个精神事件、心灵事件。
私生子出身的杰克·伦敦对个人主义和超人哲学的信奉与其童年的苦难记忆有关。正是由于尝尽了穷苦困顿、颠沛流浪之苦,杰克·伦敦内心中从不公平、不平等的社会处境中突围的冲动才显得格外强烈。与其无助和软弱地等待,不如与命运殊死一搏。杰克·伦敦的生活是高度紧张的,他一生都在寻求从底层中出头,从厄运中成功。他11岁就外出打零工谋生,14岁因为参与偷袭私人牡蛎场而被抓获,被罚做苦工。后来,他又做了一名水手,开始了航海生涯。18岁的他参加了向华盛顿“进军”的失业者组织“基林军”,又在进军组织遭取缔后恢复了流浪生活,在监牢与街头之间生存。20岁时他考进加州大学,又因穷困而退学,同姐夫一道去阿拉斯加淘金。坎坷的人生经历和对底层生活的深切体验为他的写作提供了丰富的素材。
在他的短篇小说《热爱生命》中,主人公是一个饥寒交迫的淘金者,他在荒原上与一匹病狼遭遇,淘金者最终用强大的生命意志赢得了这场搏斗,放射出生命的光芒。杰克·伦敦没有赋予这位淘金者一个具体的名字,“他”是一个脆弱而又坚韧的抗争者。杰克·伦敦描述这段生命奇迹的意图并不在于塑造一个“强人”,而是着力表现人在绝境中所爆发出来的生命能量。在小说开篇,杰克·伦敦写下了这样一首诗:“这就是生命中唯一的财富B活过并经历痛苦B能做到这一点也就不错B即使输掉了最后的赌注。”“我一定要达到目的。一切都有希望。我要成功。我就靠一种力量的感觉提起了勇气,抛下嘈杂的地狱,走上甲板去,甲板上的雾气在夜色中像鬼影般飘过,空气很是甜美,纯洁,宁静。”这是杰克·伦敦在《海浪》中写下的一段话。在杰克·伦敦看来,生活的目的是在粉碎障碍、战胜挫折中实现的。
但是,一旦站在了成功的巅峰之后呢?
马丁·伊登通过个人奋斗成名之后得到的不是欢乐,而是可怕的空虚,最终以自杀了结一生。杰克·伦敦这样写道:“当生活变得又痛苦又让人厌倦的时候,死亡就会前来哄你睡去,一睡不醒。”杰克·伦敦用作品和自己的人生经历揭示了这样一重悲剧,即一个人在困境的时候,可以靠梦想坚持下去,而一旦走出困顿获得成功,生命的意义便成为一个问题。苦难可以使人的内心很强大,而成功却能够毁灭一切。
一个人在从底层向上奋斗的过程中,驱使他不断进取的是成功的光环和出人头地的荣耀。而一旦拥有了金钱、声名和权力,终极性的问题便摆在了面前:人一生的奋斗究竟是为了什么?人活着的意义在哪里?没有期待的生活只能生长出不尽的绝望来。正如苏格拉底所言:“必须追求好的生活远过于生活。”梦想的空白和理想的缺席是致命的。诗意总是在生活过程的延伸中滋生,一旦失去了彼岸,失去了烛光和灯塔,失去了召唤和倾听,生活的诗意便会飘散得干干净净。
成名之后的杰克·伦敦陷入了金钱的泥沼,写作粗制滥造,批量复制了一些低劣之作。他的生活也充满了堕落气息,在购置游船、建造豪华别墅中,打发着内心的无聊。而这无聊增长到极限,死亡便成了唯一的选择。杰克·伦敦用自杀的方式结束了他40岁的生命。这一结局,不仅仅是生命的终结,也是对空虚生活的一种否定,更是对人生意义的一种永远被悬置的发问。杰克·伦敦用死亡的方式背叛了他的成功。他可以忍受痛苦和磨难,却不能面对快乐和舒适。
尼采说:“创造是痛苦的大救济和生命的慰藉。”告别苦难之后,杰克·伦敦创造力和写作质量迅速下降,在失去精神自我的道路上越走越远。一生坚守强者信念、超人哲学的杰克·伦敦在空虚和孤独面前变得异常脆弱。他被自己所创造的成功事业打败了。杰克·伦敦仿佛在用自己的死告诉人们:文学注定是一项受苦的事业,过于舒适和奢华的生活是它的末日。
关于杰克·伦敦的名言
1.凡是使生命扩大而又使心灵健全的一切便是善良的;凡是使生命缩减而又加以危害和压榨的一切便是坏的。
2.得到智慧的惟一办法,就是用青春去买。
3.青年总是年青的,只有老年才会变老。
4.世界上是先有爱情,才有表达爱情的语言的,在爱情刚到世界上来的青春时期中,它学会了一套方法,往后可始终没有忘掉过。
5. 爱情待在高山之巅,在理智的谷地之上。爱情是生活的升华。
⑸ 自学英语
英语学习的六大原则
我在英语学习方面是十分幸运的。在下过硬工夫的过程中,我从未感到英语学习的单调和苦闷,也未感到英语学习有多么艰难。我读过一些英语名家谈体会的书,其中有中文译本,也有英文原文本。这些书给了我很多启发,使我能够在结合自身学习英语的方法和经验的基础上,总结出符合常识的学习方法,并上升到符合英语学习规律的原则。如果你能按照这些原则一步一个脚印地去做,认认真真地去学习和体味,那么你就定能学好英语。
英语学习应遵循以下六大原则。这些原则都是"常识"性的。正如美国总统林肯所说:一个人必须依据语言、逻辑和"简单的常识"来决定问题和建立自己的行动计划。在学习英语的过程中,你按照常理去做,你就可能成功。你违背了常理,就不可能成功。当然,成功与否还取决于你的"努力"。
这一次,你若按照常理去做,并且下工夫,那你就要成功了!
(一)简单原则
学习英语:从简单的开始
运用英语:简单-好、更简单-更好、最简单-最好
上大学的时侯,英语老师让我们大量阅读英语。有些同学就借来原着,第一页看下来就有20几个生词,第二页还有20几个……到了第五页已不知道第一页所云;到了第十页已不知道前九页讲的是什么。阅读变得异常艰难和单调,体会不到有任何收获,读英语原着变成了查英语词典、记忆生词的过程,变成个苦差事。因此很少有人能坚持下去,就放弃了。其中有人又做了第二次努力,结果还是放弃。原因何在?我想它违背了"循序渐进"的常理。
所谓"循序渐进"就要求你从"简单"开始。学习、使用英语都要遵守简单原则。当年,我碰巧是从英语简易读物开始的。现在,书店里有好多套把原着简写成的"简易读物"。我先读那些用500~800词简写成的读物,后来又读用800~1500词简写成的读物,再后来就读用1500~2500词简写的作品……我能读进去,因为我读懂了;读懂的感觉特别好。当一个人有了成就感时自信心就诞生了,并越来越强,也就产生了更大的兴趣。外国的英语文学作品仿佛带我走进了一个不同的国家,一个不同的文化,一个不同的生活,结识了一些不同的朋友。
在走入另样的文化、生活、人物,风俗的过程中就产生了一种强烈的神往,一种强烈的欲望。每时每刻都想读!
只有从简单的开始,才容易入门,才容易产生"兴趣",才容易把事情进行下去。英语阅读应遵守"简单原则",听、说、写都应从最简单的开始,因为简单原则有巨大的优点:
1、造就成就感,培养自信。
2、增加兴趣。
3、语言朗朗上口。
4、易于学以致用。
但是很多中国学生对简单的语言往往不屑一顾,只求理解而不去尝试着使用自己学到的东西。中国学生在学英语中最喜欢追求一个字--"难"。尽管学了很多难的东西,却不会"用"。而事实上,简单的东西如能灵活、准确地使用才是真正重要的。比如从口语来说,人们并不是看一个人会说多么难的单词,关键在于看他能否熟练运用最简单的单词、句型、语法来表达情感、思想。英语国家人们日常生活的交流是通过有限数量的单词和简单的句型来完成的。
Plain English(简洁英语)在英语国家已成为趋势:即在说或写英文时都力求简单。而中国学生尽管学了很多难词,复杂的结构,但就连用简单词和结构来表达思想都做不到;有时用了很大的词,一方面不妥,再者也很难让别人明白。其实当你透彻理解英语中的"小词","简单表达方式"时,才能熟练地用简单英语交际。
当然这并不是说"难的单词"和"复杂句型"一点儿也不能用,或者说没有用,我只是说应该少用或尽量不用。但目前"简单英语"即是"最好英语"的潮流是千真万确的。其实你同外国人面对面交流,你就会惊喜的发现,他们讲的英语是那么的简单,你甚至会反问自己学了多年的复杂英语用处何在?
学会容易的东西,并把容易的东西融会贯通地加以运用才是英语学习的关键所在。
(二)量的原则
多-好,更多-更好,最多-最好
中国人学习英文,精读、精听、精说有余,但泛读、泛听远远不够,大量的乱说就更不够了。没有量的变化,怎么能有质的飞跃?因此,中国人学习英语在注重"精"的同时,必须更加注重"泛"。比如学习英语阅读,如果没有读到足够的数量,就无法熟练地阅读英语。若要学习听力,那就大量地听各种磁带,听英语广播,看英语电视,看英文电影。如要学习英语口语,那就尽量多说英文。学习英语不能太急于求成,因为只有有了"量",才能有"质"的飞跃。
量的积累是必须的。许多人学习英语时,往往有一种误解,认为一本书就代表一个水平。比如,当读完一本初级阅读书时,就会说"我的阅读水平达到初级了",学完一本高级阅读书,便狂欢"我达到高级阅读水平了"。刚刚读了一本初级口语书,就认为已有初级口语水平。读了一本高级口语书,就认为已有高级口语水平。其实,英语学习有一个"点-线-面"的关系。一本书只是一个点,无数本书连成一条线,更多的线形成一个面。所谓"水平"就是面的问题。
就拿阅读来说,首先要读大量初级书。当你读完30本初级读物书后,在你读第31本初级读物时已没有几个生词,能轻松地读懂,并进入作者所描绘的世界时,那你就可以读中级水平的读物了。仅仅读过一本初级水平的读物,基础根本没打好,就急于读一个更高水平的读物,那必然就会"欲速则不达",自然不可能学好。也就是说,无论处于何等英语水平,在相应水平上的量的积累是必须的。英语听力、口语、写作的学习亦应遵循这一原则。
语言的学习是培养一种感觉,而感觉要靠数量的积累来培养。俗话说水到渠成。同样的道理,达到了一定的量,"语感"就产生了。这时应再把感觉上升到理念,将理念融入到自己的思维中,英语就能运用自如。请注意量的积累在基础阶段最为重要。金字塔的魅力就在于它完美的建筑结构。有宽广深厚的基础,才能造就塔尖的辉煌。学好英文的道理是同样的。基础必须打牢,也只有在基础打牢的前提下,才能学好英文。
在量的积累阶段,也应该遵循正确的学习方法。以阅读为例,一套简易读物分六级,每一级有五六本,一本只有100页左右,不超过一个星期就可以读完一个级的读物。你在读的过程中,不要太多拘泥于语法,可以偶尔体会一下语法的作用,但主要精力放在理解小说的主题上。要注意,我们是在通过英语获取信息,了解文化、生活,吸收新的思想。你要读进去,才能读得快。不要研究语言,要树立数量第一的观念,尽量快速地读。这样一来,坚持读三四个月,英语的阅读水平就会迅速提高。
总有人问,要花多长时间才能学好英语。这问题不好回答,因为没有衡量学好英文的标准,并且学习英语的速度也因人而异。但有一点是肯定的,那就是你必须有正确的学习英文的方法。实际上,学习英语如按照正确的方法去做,你很快就会入门。从入门到能用英语交际也就是一二年的工夫。因此,如果一直是按照正确的方法做,你很快就能学好英语。
(三)重复原则
英语有句谚语"Repetition is the mother of skills(重复是技能之母)"。你可以回忆一下你学习任何一种技能的过程。无论是游泳还是骑自行车,都是重复同一类动作的过程。 任何技能的获得,当然包括英语这项语言技能,均来自重复。一种事情重复多了,便产生了感觉和深刻的把握。因此,在发展英语技能时,也应该遵循重复原则。比如,在阅读时,当你读过20本初级读物后,就要在这20本中找出一本自己最感兴趣的来读10遍甚至20遍。
同样的,当你读过20本中级水平的英语读物后,就应该在这20本中找出一本自己最感兴趣的来读10遍甚至20遍。学习听力和口语也要遵守重复原则。比如说,在听了20盘初级英语听力磁带后,就要在这20盘已听过的磁带中选出一盘,再把这盘磁带听上20遍。在刚开始学习英语口语时,重复原则就更为重要。因为,刚学习英语口语,背诵一些英语后,就找同伴来练,反复重复已学内容。 "重复原则"与"量的原则"缺一不可,要有机地把两者统一起来。
学习英语中的任一项技能:阅读、听力、口语、写作,都必须在量的原则的基础上,再反复重复。英语中一定有一些你理解的很透并且已经掌握了的单词或句型,你可以灵活自如地使用它们来交际。请注意,这些熟练掌握了的词和句型一定是你重复过无数遍的,这些被重复的东西已经变成了你的一部分,因此你能把它们运用自如了。重复是人记忆的最重要途径,重复使人准确、深刻理解事物本质、内在规律。
量的原则要求你多读多听,多说多写,强调一个"泛"字。而重复原则要求你将同一件事做很多遍,也就是强调一个"精"字。如此看来两者相互矛盾。但是矛盾是必然存在的。我想世界上最好的东西一定是矛盾的。因为只有两个矛盾体,才能产生最大的动力使主体前进。好的英语学习方法也应力求矛盾的统一。既要有数量的积累,把面铺开,又要同时将一本阅读书、口语书、一盘磁带、一部电影学透彻。在量的基础上把部分内容学"精",这是很重要的。
(四)模仿原则
语言是人们在长时间的实践中形成的认同符号,其运用"规则"可依。孩子学语言是个模仿的过程,他们每天模仿父母、周围的人、电视等一切可以模仿的东西,并且模仿得越来越象,突然有一天,他们停止模仿了,并且逐渐形成融合自己个性特征的语言方式。
作为英语学习者,必须模仿已有的东西,不经历到位的模仿的"创新"意味着错误。创新源于模仿,模仿是学习英语的基础,模仿是创新的基础。只有在你通过模仿,真正掌握了英语的灵魂、精髓,然后,才可能谈到自己的语言风格。
学习英语时,模仿原则是必不可少的。比如在学习语音时,要大量地重复练习音标、单词发音,朗读句子和文章。而在练习过程中,尽量模仿"音标发音和单词发音,同时模仿句子的音调和节奏。模仿对学好语音至关重要。如果你要学习英语口语模仿亦很重要。在学口语时,要尽量模仿你已经读过的东西和已经听过的东西。当然,如果你模仿你已经用"重复原则"所读过的和所听过的,效果就会更好。如果你要学习英文写作,模仿的重要性更是显而易见。你要读各种不同类型的文章、名家的文章,重复地读过多遍而能真正理解了后,就要一丝不苟地去模仿。模仿得越像越好,这是英语学习最基本的常识。
我的一位朋友英语口语很棒,当他谈到学口语的秘诀时,他总是说"外国人怎么说,我就怎么说;外国人怎么写,我就怎么写。"真可谓一语道破天机!
(五)突击原则
若想学好英语,需要采取一个个"速战速决"策略,找到"快速进入角色"的感觉。只有这样,才能有足够的动力和兴趣把学习坚持到底。你还记得你是如何学会骑自行车、游泳或开车的吗?你是否是通过短时间的"大量突击"练习才掌握这些技能的呢?学习技能的要素是一样的,那就是去无数次的突击训练。当然,学英语或许不像学会骑自行车、游泳那么简单,但驾驭和使用英语语言的确是掌握和培养一种技能。学习一种技能,突击原则是最重要的。
我在学习英语时就运用了这种突击强化的方法。我最初开始学习英语,先突击英语阅读三个月。从简易读物开始,坚持天天最大量地来读。通过突击英语阅读,不但学到了词汇,还熟悉了各种语法现象,更了解了一些西方的生活、文化和思想。紧接着,又去强化听力,经过三个月的听力突击之后,再回过头强化英语阅读。强化完阅读后,再强化听力。强化完听力后,再强化英语口语。按照这个原则,进行阅读-听力-口语-写作的突击强化。按照这种方法来学英语,进步是飞快的。
英语学习从某种意义上说是强化正确意念的过程:强化单词发音的意念,强化单词用法的意念,强化句型的意念,强化组织思想的意念。比如,你若要突破语音,就应该安排一段时间(比如15天)。在这15天内,天天学语音,听语音,模仿语音,学"死去活来"。15天之后,感觉语音有了大的进步,掌握得差不多了就可以停下来。请注意,在模仿的同时,你还应该把自己的语音给录下来,认认真真地找出自己发音的问题,加以纠正。
过一段时间后,再按照同样的方法来突击语音。你这样反复突击五到六次,你的语音定将成为最棒的。句型、阅读、语法、听力、口语也都要有这样一种反复突击强化的过程。
一个人的精力不可能总是充沛的,重复做同一件事情就会变得单调,因此就要采取间隔突击强化的方法。英语学习的过程应该是由一个个强化突击阶段所组成的。
(六)兴趣原则
"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学习英语首先要有兴趣并努力发展这一兴趣。如果你对英语没有兴趣,那就不会有持续的干劲和动力,英语学习将很难坚持下去。反之,一旦你对英语有了兴趣并努力地发展这一兴趣,那么,你就会不知不觉地去做,带着强烈的欲望去读英语,听英语,说英语,写英语。你就会主动地找人去练英语,找一切可以提高你英语的机会去提高你的英语水平。不知不觉中你的英语就会提高。不知不觉中你就把英语学会了。所以"兴趣"对学好英语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然而,尽管知道兴趣的重要性,但很少有人有意识、有步骤地去培养和发展自己对英语的兴趣。
那么,应如何培养英语学习的兴趣呢?
发现和挖掘兴趣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兴趣爱好。把自己的兴趣与英语学习结合起来,是英语学习成功的关键条件。
我对小说很感兴趣,我当年学英语是从大量阅读英文小说Charles Dickens(查尔斯·狄更斯)的简写本读起。19世纪英国人的生活及思想情感在狄更斯的小说里得到了淋漓尽致的展现。进入英语的天地,我畅游在狄更斯的世界里。不知不觉中我学到了许多语言及语言以外的东西:我不仅掌握了大量的词汇、各种各样的语法规则,而且对英国人的生活、文化、习俗也有了深刻的了解。
我入迷了,天天读,从狄更斯到马克·吐温再到海明威,这些小说带我进入一个英语世界,使我在不知不觉中学会了英语。但在阅读时,我根本不想自己正在学习英语,只是努力地读进去。后来,我看了大量的美国电影,电影使我着迷。我在看电影的时候,也不去想自己是不是在学英语。因为我是在兴趣的驱使下做这些事情的,所以做得特别投入,大脑积极地工作,无意识的记忆效果最佳。我同意这种说法:在你没有意识到自己在学习的时候,才是你学习得最多的时候。但请记住,前提是你正从中得到最大乐趣。
我有一个朋友很喜欢股票。他到了美国,每天24小时都有股票电视节目,他就兴致勃勃地去看,但无论如何都看不懂,于是跑来问我。我对中文讲述的股票行情都很困惑,更不必说英语了!于是就对他说我也不懂,但告诉了他如何学会看懂的方法。我说 :"你首先找一份报纸的商业版,然后再借助字典阅读所有的内容,这样你就积累了关于股票的简单语汇。此后,你有空就去看股票的电视节目,这些语汇很快就会从纸上活起来,出现在你的耳边,再加上你有股票方面的知识,很快就能看懂那些节目了。
"于是,他真的按照这个方法去做了,因为他对股票的确很有兴趣。等我再去看他时,股票节目他全都看懂了,还边看边给我讲解。另外,通过学习看电视股票的节目,他看别的英语节目时,能听懂的也多了。
一个人如果能够准确界定自己的兴趣、所爱在什么地方--特别是这个兴趣与一个长远的目标相结合,那么他实现自己的目标就很简单了。喜欢电影就看英语的,爱看小说就读英语的,热衷于广播就听英语的……只要通过英语这个媒体做他喜爱的事,他就走向了英语学习的成功之路。
兴趣在"实践"中产生和发展
两个人在一起谈如何学会游泳,谈一会儿就烦了。但是,如果他们能到水里体会一下游泳的感觉,并努力地去学着游,他们就会渐渐爱上这项运动,一旦爱上了这件事,即使不让他去做,他也非要做。我小的时候就很爱游泳,有的时候为了游泳甚至都逃学。
兴趣就是这样在一次次实践中产生和发展的。你对一种事物的热爱在实际运用中产生,并变得越来越深。如果在学英语的过程中,你能够尽早地尝试使用所学的英语的快感,那么你学习英语的兴趣将日益增加。具体地说,就是你一开始学英语就要找机会来用英语。比如说,你刚开始学英语,就去找"老外"聊天,很快就学会口语了。还有,你想提高听力水平,恰巧你喜欢听新闻。那末,如果你坚持每天听英语的新闻,很快就会把听力提高上去。和热爱英语的人在一起"爱"是可以相互传递的。
如果一个人对英语充满了热爱与激情,与他在一起的你对英语也自然而然就产生喜爱。我在大学的几个朋友有一个共同的特点:爱英语是没有条件的。别人那种爱英语的疯狂会使你也深深爱上英语。所以你的确应该与喜爱英语的人交朋友,这样,你们对英语的爱就会相互影响、变得更强烈。比如,你有几个喜好学英语的朋友,你们就会组成英语学习小组,一起学习阅读、口语、写作。几个朋友在一起,就用英语聊天,一起讨论英语学习中的体会,相互问问题。
如果其中的一个英语水平显着,那么其他人都可以向他的水平看齐。当然,水平高的也可以学习其他人的优点。这样一来,每人的进步都会很快。
树立目标
做事想要成功,就必须树立目标。一旦有了目标,你就会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来学好英语。长远的目标应该把学英语同民族的强大、祖国的发展联在一起,同促进世界各国人民之间的交流和理解联在一起。当然,还应该有无数的短期目标。短期目标可以是通过一个英语考试,为了考试而拼命学习英语。短期目标也可以是去世界上任何一个英语国家求学,在出国留学之前,你也要下工夫学习英语。短期目标还可以到世界上各个地方去旅游,找到一份更令人满意的工作。
比如成龙,因为会英语,他不仅可以在中国拍电影,还可以到英语世界去拍,呈现在他眼前的是一个更加缤纷的世界。因此,一个人如果能够通过一个具体的想象,看到自己学好英语之后的灿烂的未来,即使他学习英语有挫折,也会坚持不懈地学下去,直到学好为止。
投资增加兴趣
我对美术作品很感兴趣,我买的艺术品越多,我对它们的爱就越深,因为这样我才有机会真正深入到我喜爱的东西中去:"陷得越深,爱得越深"。如果你喜欢听英文歌曲,那就去买磁带、CD,你的兴趣会随着欣赏不同的音乐而增长。如果你喜欢英语,你就要买各种各样的英文书籍,各种各样的英语磁带,各种各样的英语报纸杂志,你还要参加不同的培训班,这些投资会使你找到英语的趣味性,并使你发现英语给你带来的奇妙世界。当你体味到英语内在的趣味之后,进入英语语言所带来的信息世界,你的英语学习的兴趣自然会提高。
综上五条,英语学习的关键是找到突破口。你喜欢阅读,那不妨从简易读物开始,你喜欢歌曲,不妨就从英语歌曲听起,你喜欢报纸,就从报纸读起,你喜欢电影,就先看英语电影。记住,做任何事情兴趣是最重要的!
⑹ 《鲁滨逊漂流记》
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
六五九年九月三十日,一个人在一次航行中上遇到了可怕的风浪,翻了船,除他之外无一人生还。他流落到了孤岛上。凭着他惊人的毅力与勇气,二十八年后,他依靠自己的智慧逃出了孤岛,这个人就是倒霉而又幸运的鲁滨逊·克罗索。
在荒芜人烟的孤岛生活了28年啊!多么惊人的一个数字!可见鲁滨逊是何等的勇敢。初到孤岛的他是绝望的,他说:“我整天悲痛着我这凄凉的环境,没有食物,没有房屋,没有衣服,没有武器,没有出路,没有被救的希望,眼前只有死,不是被野兽所吞,就是被野人所嚼……”但是,慢慢地,他独特的个性体现了出来,对生活充满希望,不再整天沉浸在自己设计的悲观中,开始一心一意的安排自己的生活,他建了小房子;做了桌子、小匣子;捕了小羊、小狗;种了小麦、稻子……就这样,他用自己的双手,创造了自己的小王国。
鲁滨逊还是坚毅的人。他曾经这样说道:“我的脾气是要决心做一件事情,不成功决不放手的”,“我要尽全力而为,只要我还能划水,我就不肯被淹死,只要我还能站立,我就不肯倒下……”他没有助手,工具不全,缺乏经验,所以做任何事情都要花很大的劳力,费好长的时间。连做一块木版都要四十二天。他作的许多事情都是白费力气,没有成功,但他从来不灰心失望,总是总结了失败的经验又重新开始。辛勤的劳动换来了令人欣慰的回报,他最后变得有船用,有面包吃,有陶器用,有种植园,有牧场,有两处较“豪华”的住所……
这些没有一件不是费了很多力气、克服了许多困难才得来得的。
读完之后,我不禁反省自己:如果我流落到孤岛,能活几天?一天?两天?我又能干些什么?会劈柴?会打猎做饭?我连洗自己衣服还笨手笨脚的呢!再说了,没有一个人讲话,多孤单呀!我准会憋死的!可见鲁滨逊是多么乐观向上!我觉得人应该学习他这种不怕困难、乐观向上的精神,无论何时何地都坚强地活下去,哪怕只有一线希望也要争取,决不能放弃!我们要像鲁滨逊那样有志气、有毅力、爱劳动,凭自己的双手创造财富,取得最后的胜利!
读完了《鲁滨逊漂流记》,里面的情节一直令我难以忘却。
《鲁滨逊漂流记》
《鲁滨逊漂流记》是英国着名作家丹尼尔.笛福在他晚年写的,记述了主人公鲁滨逊在一次航行中,不幸遇上了海难,整个船上只有他一个人幸存了下来,而他漂流到了一个荒岛上。鲁滨逊在这个荒岛上种庄稼、盖房子,历尽了磨难,生存下来。但想回人间的心切,使他着迷般地只想如何走出这个鬼地方,经过一次次的努力与失败,终于,他在1868年回到了阔别28年的祖国。
看着鲁滨逊的经历,让我可以想象到他在孤岛生活的艰辛,使我体验到他不屈不挠的冒险精神,让我对他肃然起敬;看着鲁滨逊的经历,使我深刻体会到鲁滨逊是一个永不知疲倦,永不安生的行动者。理智明达的他不屑守成,倾心开拓,三番五次抛开幸福之家,出海闯天下。他肯于劳动并且善于劳动,总是充分利用自己的头脑和双手奋斗着,历尽千辛万苦,一次又一次地创造出财富。
展示在人们眼前的这个人物不禁令人遐思。主人公身上闪现的奋斗的火花难道不值得我们学习?其实,当今社会就需要这样的奋斗人才,会创造财富的人才,这样,我国才会快速发展。
可是,现在社会上却有一些人不但不肯付出汗水,而且一心想着吃现成饭,总以为不付诸行动就可以拥有财富,那些流落街头的乞丐不就证明了这一点吗?他们一味“哭诉”自己的命运如何如何悲惨,却从来不用自己的双手去奋斗,为求得生存乃至幸福奋斗不息,甚至不觉得靠行乞来生活是一件多么没面子的事。在他们身上就大大缺乏像鲁滨逊那样的拼劲和对美好生活执着追求的信念。再一想,其实在我们学习生活中不同样需要具备鲁滨逊那样的不懈努力的精神吗?如果没有像鲁滨逊一样的不懈努力的精神,那我们还能算学习吗?作为新世纪的栋梁,没有不懈努力的精神,何谈“栋梁” 二字?在鲁滨逊看来,天底下没有什么人克服不了的困难,只要充分利用自己的智慧与双手,一切难题都可以迎刃而解。我们的学习也一样,必须相信自己有能力学好各门功课,这样在学习的过程中才会有一股动力不断促使我们上进。同时,我们还要以力求做得更好,力求精益求精作为标准。
读《鲁滨逊漂流记》时,我无意中看到了扉页上的“谨以此书奉献给那些时时处处依赖父母、依赖学校的青少年朋友们”这句话。初看这句话,我觉得这本书太小看我们了,我有了点反感情绪,甚至有点讨厌它(我想别的同学也是有与我相同的感觉吧),但是我们确实都有任性、娇气(多是女同学)、动手能力差等许多缺点与不足,但我们都不想承认它们,因为我们都是死要面子的!但是我读完后,我曾一直想着这样一个问题:如果我是鲁滨逊……
如果我是鲁滨逊,如当船在暴风雨中失事,我会像他那样不向命运低头继续远航吗?不,如果可以选择的话,我才不会去接受那充满困难和挫折的生活,因为我没有他那样的坚强。
如果我是鲁滨逊,当独自一人置身于荒岛之上,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时,我会像他那样不自暴自弃,努力求生吗?不,我不可能像他那样随机应变,积极自救,因为我没有那种能力,而且我更没那份自信。
如果我是鲁滨逊,当看到食人族用人开宴会时,我会像他那样勇敢地站起来,在仅有一个助手的情况下同他们搏斗吗?不,我宁可躲得远远的,祈祷他们永远不要发现我,因为我没有那种胆量。
我现在不得不承认我与鲁滨逊相比,自己是软弱与无能的。从呱呱坠地到背上书包,父母、学校为我们铺设了成长的道路。我心安理得地在这条平坦的大道上走过了一年又一年,没有挫折,没有风浪,而我还整天抱怨这个,抱怨那个。其实我根本没有尝过生活中的苦涩,我是幸福的。然而处在幸福中的我根本没有意识到能吃饱穿暖,背上书包去上学,每天接受家人们的关爱,社会的关注是一种莫大的幸福。
“一本好书能拯救一个人。”现在我百分之二百相信这句话。这本书向我展示了鲁滨逊自信、自立、自强、永不满足、不甘平庸、勇于创业的精神;告诉我鲁滨逊靠自己的诚实、善良、智慧和坚毅,去创建、去开拓。我想我应该拿出所有的精力努力向他学习,不仅仅是为了社会,为了父母,更是为了我自己的将来。
他的那种敢于同恶劣的环境作斗争,热爱生活,热爱生命的精神深深的感动了我。跟鲁滨逊比起来,我们现在的生活环境是多么的丰富多彩,因此,我们更应该要珍爱自己的生命,崇尚我们的生活。
《鲁滨逊漂流记》
《鲁滨逊漂流记》这本小说是英国作家福笛在1719年所创作的长篇小说。书中主要介绍了主人公鲁滨逊所乘坐的船在途中遇到风暴触礁,船上水手、乘客全部遇难,唯有鲁滨逊幸存,只身漂流到一个没有人烟的孤岛上,他用沉船的桅杆做了木筏,一次又一次地把船上的食物、衣服、工具等运到岸上,并在小山边搭起帐篷定居下来,一住就是17年,他不仅自己在岛上种植大麦和稻子,自制木杵、筛子,加工面粉,烘出了粗糙的面包;而且还制作陶器等等,保证了自己的生活需要。
他的那种敢于同恶劣的环境作斗争,热爱生活,热爱生命的精神深深的感动了我。他在那么艰苦的环境下,把自己从绝望中解救了出来,鲁滨逊长达二十几年对生的希望就是毅力,我不禁想到现在的一些人们,他们有的只因为受到了一点点小挫折,就产生了轻生的念头。跟鲁滨逊比起来,我们现在的生活环境是多么的丰富多彩,因此,我们更应该要珍爱自己的生命,崇尚我们的生活。在遇到困难挫折的时候,不要轻易就放弃了宝贵的生命,想象一下,鲁滨逊当年遇到了多大的困难,都能够克服,而我们现在的这点小麻烦又算得了什么呢?纵使生活中存在着千千万万个困难,但也共存着许许多多的精彩与幸福,我们只有多去挖掘、体会那些精彩与幸福,才会得到更多的快乐
其实,生活就本身就是一幅画,有的人画出了春天的生机;夏天的绿荫;秋天的收获;冬天的希望。而有的人却画出了春天的寂寞;夏天的焦躁;秋天的凄凉;冬天的悲哀。画的色彩如何,全取决于作画人本身对生活的态度。鲁滨逊那种对生活不断追求,对交往的向往都源于他那对生活无比热爱崇尚的精神。而这些也都正是值得我们去学习的。
第一次阅读笛福的作品《鲁滨逊漂流记》是在高二的时候,一向不爱读书的我却深深地被它吸引了,我第一次尝到了读书的乐趣。小说塑造了鲁滨逊这样一个具有时代气息的崭新的艺术形象,引人入胜的故事情节,逼真的自然环境和细节描写,打破了古典主义的清戒律和浮华、空洞的文体风格,为英国现实主义启蒙小说开辟了道路,成为英国第一部真正的现实主义小说。
读完小说后,一个高大的形象时时浮现在我的眼前,他就是勇敢的探险家、航海家鲁滨逊。他凭着顽强的毅力,永不放弃的精神,实现了自己梦想。永不放弃,是我从他身上学到的。
《鲁滨逊漂流记》
一六五九年九月三十日,鲁滨逊·克罗索在一次航行中上遇到了可怕的风浪,翻了船,除他之外无一人生还。他流落到了孤岛上。凭着他惊人的毅力与勇气,二十八年后,他依靠自己的智慧逃出了孤岛。“我整天悲痛我这凄凉的环境,没有食物,没有房屋,没有衣服,没有武器,没有出路,没有被救的希望,眼前只有死,不是被野兽所吞,就是被野人所嚼……”开始的他还有点失望,但是很快他就习惯了荒岛上的生活,他对生活充满了希望,不再整天沉浸在自己设计的悲观中,开始一心一意的安排自己的生活。他建了小房子;做了桌子、小匣子;捕了小羊、小猫;种了谷子……就这样,他用自己的双手,创造了自己的小王国。这其中他经历了种种磨难,要面对突然来的灾难。临时围墙是搭起来了,可是不多久他的住所就发生了坍塌事故,他不得不把掉下来的泥土全部运出去,而且他还搭起了天花板,以防再次坍塌。灾难总在和鲁滨逊作对,他这一次是要对付病魔,纵然他的身边没有任何药物,但是他并没有表现出任何恐惧,永不放弃,鲁滨逊终于利用自己的智慧战胜了病魔。永不放弃,为他奠定了生活的基础。
然而上天并不总是那么苛刻。一次,鲁滨逊无意中掉在墙角的谷壳,竟然长出绿色的茎干,不久,长出了几十个穗头,这真是老天莫大的恩惠。从此,鲁滨逊一到雨季就撒下半数种子来试验,以得到更多的粮食。最糟糕的一次试验,大麦与稻穗的收成仅获了半斗而已。但是,经过这次试验,使鲁滨逊成为了种田高手。知道什么时候下种,现在他知道一年四季播种两次,收获两次。永不放弃,鲁滨逊有了生活的口粮。
没有人可以明白他是怎么做到的。他没有助手,工具不全,缺乏经验,所以做任何事情都要花很大的劳力,费好长的时间。连做一块木版都要四十二天。他做的许多事情都是白费力气,没有成功,但他从来不灰心失望,总是总结了失败的经验又重新开始。辛勤的劳动换来了令人欣慰的回报,他最后变得有船用,有面包吃,有陶器用,有种植园,有牧场,有两处较“豪华”的住所……他曾经这样说道:“我的脾气是要决心做一件事情,不成功决不放手的”,“我要尽全力而为,只要我还能划水,我就不肯被淹死,只要我还能站立,我就不肯倒下……”也许就是因为心中的那个信念,在支撑着这位伟大的人艰难的活着。
他明白他要活着回去。于是他开始造船。坎了几个月的树,花了无数的心血,确由于事先没有考虑周全,船离海边太远,他怎么也无法让船下水。这下,数年的心血白花了,一切希望都破灭了。或许是他的事迹感动了上帝,上帝又将“星期五”赐给他。希望回来了,鲁滨逊更加努力了。后来他帮助一艘停泊在岸边的英国船的船长制服水手的叛乱,夺回船只,鲁滨逊搭该船驶返英国。可以说他的梦想在经过千辛万苦后终于实现了。我很为他感到高兴。
无可否认,鲁滨逊刚毅的性格和永不放弃的作风深深地感化了我,我的人生也随着这本书而起航,这人生的航海之旅中,奋勇前进,永不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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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滨逊漂流记》是笛福的代表作,是一部流传很广、影响很大的文学名着,它表现了强烈的资产阶级进取精神和启蒙意识。这部小说是笛福受当时一个真实故事的启发而创作的。1704年苏格兰水手赛尔科克在海上与船长发生争吵,被船长遗弃在荒岛上,四年后被救回英国。赛尔科克在荒岛上并没有作出什么值得颂扬的英雄事迹。但笛福塑造的鲁滨逊却完全是个新人,成了当时中小资产阶级心目中的英雄人物,是西方文学中第一理想化的新兴资产者形象。全书共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写的是鲁滨逊离家三次航海的经历;第二部分是小说的主体,写鲁滨逊在荒岛上的种种经历;第三部分则是写他离开荒岛之后的事情。本书歌颂了劳动,赞扬了与大自然进行斗争的精神。小说问世后主人公鲁滨逊这一具有鲜明时代烙印及坚忍不拔精神的人物也因此成为欧洲文学史上的一个着名文学形象。
笛福,英国新闻记者及小说家,被誉为英国小说和报刊之父,以一部《鲁滨逊漂流记》闻名世界。1660年,笛福出生于伦敦。受过中等教育。以后经营过各种买卖到过西班牙、溘和意大利等国家。参加过多种事件,有过不少冒险经历。1719年笛福根据一些航海家和流亡者的记载,创作了长篇小说《鲁滨逊漂流记》,获得意想不到的成功。笛福以塞尔柯克的传奇故事为蓝本,把自已多年来的海上经历和体验倾注在人物身上,并充分运用自已丰富的想象力进行文学加工,在他快年届六十时创作了这部妙趣横生、雅俗共赏、老少咸宜的传记体小说,为自已博得了“英国和欧洲小说之父”的美誉。
《鲁滨逊漂流记》描写主人公鲁滨逊不从父命,天生爱冒险,曾三次远航,终于遇难漂上荒岛。他以百折不挠的毅力,辛勤的劳动,不仅生存下来,而且改变了生活环境,开垦出种植园和牧场,盖起住所。24年后,鲁滨逊救下邻岛的一个野人,给他起名叫“星期五”作为自己的仆人。后来鲁滨逊帮助一艘停泊在岸边的英国船的船长制服水手的叛乱,夺回船只,鲁滨逊搭该船驶返英国。
《鲁滨逊漂流记》塑造了鲁滨逊这样一个具有时代气息的崭新的艺术形象,引人入胜的故事情节,逼真的自然环境和细节描写,打破了古典主义的清戒律和浮华、空洞的文体风格,为英国现实主义启蒙小说开辟了道路,成为英国第一部真正的现实主义小说。
《鲁滨逊漂流记》是十八世纪英国四大着名小说家之一的丹尼尔·笛福(1660?-1731)的代表作,是笛福文学创作的里程埤,同时也是英国文学史上第一部现实主义小说。作品一出版就风靡英国,特别是在水手、士兵、小商贩、小工匠及其他小资产者中广为传阅。当时有个批评家说:“老婆子们只要买得起书,没有一个不买这部‘生平与遭遇’作为传家之宝的。”十九世纪末,在英、法、德、意、荷等国家已有各种不同的版本、译本甚至仿作达七百种之众,至今仍是雅俗共赏的世界名着。
《鲁滨逊漂流记》是英国现实主义小说的开山之作,航海探险小说的先驱。
笛福是世界上最伟大的小说家之一,被雀为英国“小说之父”、“报刊文学之父”。
美国《生活》杂志于是1985年在百万读者中开展评选“人类有史以来的最佳书”活动,最后推选出的确0种“最佳书”中,《鲁滨逊漂流记》排名第二。
1986年入选法国《读书》杂志推荐的“个个理想藏书”书目。
孩童时期,这部书只是读来有趣,成人之后再去读,就会知道这是不朽的杰作。
--美国专栏作家费迪曼
说到底,我们每个人都是孤独的,都遭受孤寂的折磨。笛福象征性地描述了这种孤独,把鲁滨逊和上帝一起抛到了荒凫上,因此《鲁滨逊漂流记》其实是描述了一种普通人的经历感受的寓言故事,因为我们都是鲁滨逊,像鲁滨逊那样孤独是人的命运。
--英国文学史家艾伦
读《鲁滨逊漂流记》有感
长篇小说《鲁滨逊漂流记》一直深受着广大学生的青睐,带着对这本书的好奇,一同随着主人公走进了这本书中。
全篇着重描写了鲁滨逊在荒岛上通过自己的劳动克服重重困难,最终战胜了恶劣的环境,与土着人星期五共同回到了家乡,过上了幸福生活的故事。
我最欣赏的不是鲁滨逊的勤劳与勇敢,而是他那惊人的心理承受能力。可想而知,一个孤零零的大活人独自在荒岛上生活了十几年,没有人陪伴他,甚至于最基本的,与一个人简简单单地说会儿话都做不到。整个荒芜的岛上没有房屋,没有稻田,只能靠他自己辛辛苦苦地打造出一片天地。
其实鲁滨逊也是一个常人,他没有什么惊人的本领可以在这凄凉的环境中久久地挣扎。可是他承受住了这个打击,发挥出超出凡人的心理承受能力。为了重新拾起勇气,鲁滨逊写了一张厉害差异表,把种种可能都分析出来。无论是出于消极还是积极,这使得他能够冷静下来,从只会空想的日子里解脱了出来,学会从绝望中寻找希望,从而勇敢地去面对现实,去改善现状。
但是比起鲁滨逊来,我们这些当代学生的心理承受能力似乎太糟糕了。不要说像鲁滨逊一样经历那样的磨难,即使是一些不顺心的芝麻大小般的事情也会轻易地被其打倒。经常从报纸和电视上得知,每年都会有许多学生离家出走甚至是自杀,其中的起因往往只是和父母吵了几句、考试没有取得理想的成绩,或者是老师批评严厉了些,有些人甚至还抱着“视死如归”的气势,其实这正是心理脆弱的表现,是多么的可笑并且可悲呀!
其实每个人在生活中都会经常遇到不顺心的事情。小学的时候,我有一次因为一件小事情而被老师批评,由于想到我出发的意图是好的,心中有着说不出来的委屈,那几天上课总是走神,恨不得逃离这个深渊般的学校,走得越远越好。现在回想起来真是可笑之极,因为当时的年龄小,心理承受能力差,所以才会冒出那么多荒诞的念头,其实换个角度思考,被老师批评也不是一件坏事,虽然是被冤枉的,但是如果自己做事再小心谨慎一点,也不至于被人误会,所以当我们遇到不顺心的事情时,向好的一方面去想,就会有许多意想不到快乐等着你去收获!
曾经听过一个名人说过:苦难对于弱者来说是万丈深渊,而对于强者来说则只是一块不起眼的垫脚石。这句话鼓舞着我向人生的光明看齐。是呀,人生不如意事十之八九,只要调整好心态,就能够把所有的烦恼一扫而光,把困难化为前进的动力。困难来临时,我们要认真冷静地分析这件事产生的原因,并且有针对性地加以排除和克服,而不是盲目地发泄和不切实际地空想,这样做不但徒劳无获,而且是在浪费时间和精力,对你的伤害将会更深一层。
作为新时代的中学生,我们更要具备良好的心理承受能力,这样才能信心百倍地迎接将来的每个挑战,并且出色地去完成自己的工作!
《鲁滨逊漂流记》是笛福的代表作,是一部流传很广、影响很大的文学名着,它表现了强烈的资产阶级进取精神和启蒙意识。这部小说是笛福受当时一个真实故事的启发而创作的。1704年苏格兰水手赛尔科克在海上与船长发生争吵,被船长遗弃在荒岛上,四年后被救回英国。赛尔科克在荒岛上并没有作出什么值得颂扬的英雄事迹。但笛福塑造的鲁滨逊却完全是个新人,成了当时中小资产阶级心目中的英雄人物,是西方文学中第一理想化的新兴资产者形象。全书共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写的是鲁滨逊离家三次航海的经历;第二部分是小说的主体,写鲁滨逊在荒岛上的种种经历;第三部分则是写他离开荒岛之后的事情。本书歌颂了劳动,赞扬了与大自然进行斗争的精神。小说问世后主人公鲁滨逊这一具有鲜明时代烙印及坚忍不拔精神的人物也因此成为欧洲文学史上的一个着名文学形象。
笛福,英国新闻记者及小说家,被誉为英国小说和报刊之父,以一部《鲁滨逊漂流记》闻名世界。1660年,笛福出生于伦敦。受过中等教育。以后经营过各种买卖到过西班牙、溘和意大利等国家。参加过多种事件,有过不少冒险经历。1719年笛福根据一些航海家和流亡者的记载,创作了长篇小说《鲁滨逊漂流记》,获得意想不到的成功。笛福以塞尔柯克的传奇故事为蓝本,把自已多年来的海上经历和体验倾注在人物身上,并充分运用自已丰富的想象力进行文学加工,在他快年届六十时创作了这部妙趣横生、雅俗共赏、老少咸宜的传记体小说,为自已博得了“英国和欧洲小说之父”的美誉。
《鲁滨逊漂流记》描写主人公鲁滨逊不从父命,天生爱冒险,曾三次远航,终于遇难漂上荒岛。他以百折不挠的毅力,辛勤的劳动,不仅生存下来,而且改变了生活环境,开垦出种植园和牧场,盖起住所。24年后,鲁滨逊救下邻岛的一个野人,给他起名叫“星期五”作为自己的仆人。后来鲁滨逊帮助一艘停泊在岸边的英国船的船长制服水手的叛乱,夺回船只,鲁滨逊搭该船驶返英国。
⑺ 读书笔记
读《命运》有感
前阵子在书城买了本书,叫《滴水藏海》,里边有300个经典的哲理故事。现在我来品味一篇小故事,叫《命运》。
《命运》讲的是连个孩子的命运,一个被高僧占卜为“状元”,另一个为“乞丐”。二十年后,当初的“状元”成了乞丐,而“乞丐”却成了“状元”。
上帝说:“我赋予每个人的天分之占他命运的三分之一,其余的在于他如何去把握。”
看了这段话,我很受触动。把握,把握命运,多简单的字眼,可是又有多少人真正把握住了自己的命运呢?不必埋怨自己的天分,更不必埋怨自己的命运,因为命运掌握在自己的手中,你随时都可以改变它的!只要你愿意
读《永别了武器》有感
一个告别了武器的人,不是敌人的俘虏,就是爱的俘虏.我不是不善于自我保护,实在是一个放弃自我保护的人.就如同生命的数据库,已经不需要进入的密码,随时都可以打开全部程序,可以读出全部的文件.我说的俘虏,就是这个意义上的俘虏.当我把自我放到阳光下的时侯,我明白从此不能有所伪装,隐蔽的日子一想起就令人不安.当我意识到抗拒的无奈,有多少时间无可挽回,有多少记忆渐渐从内心淡出.说到底,俘虏就是一个不能抵挡伤害的人,就是要有足够的勇气放弃希望,必须承受生存的全部压力.本来,在属于个人的空间,可以沉浸于独自的幻想,可以从尘埃里开出虚拟的花朵.而一个放弃自我保护的人是连欺骗自己都不能,只有不断地净化内心世界.
《哈姆雷特》读后感
莎翁的《哈姆雷特》是一部经典的代表作.这本书在表面情节上与历史的传说并没有多大的区别,讲的还是丹麦王子为父报仇的故事,其中充满了血腥暴力和死亡.正如
剧中人霍拉旭所说: 你们可以听到奸淫残杀,反常修理的行为,冥冥中的判决,意外的屠戮,借手杀人的狡计,以及陷入自害的结局. 曲折选宕的情节,紧紧围绕着复仇
而展开.哈姆雷特从德国的威登堡匆匆赶回国内,是来参加他父亲的葬礼的,使他不能接受的是,他未赶上父亲的葬礼,却目睹了母亲与叔叔克劳迪斯的婚礼,这已使哈姆莱特疑窦在心,加之夜晚在王宫城堡的露台上与父亲的亡魂相见,亡魂哀诉,这桩暴行是哈姆雷特的叔叔所为,并要他为父报仇.至此,他开始了艰难的复仇历程,与克劳迪斯展开了你死我活的较量.最终,向克劳迪斯发出了复仇之剑.
《基督山伯爵》读后感
爱也彻底,恨也彻底.报恩也彻底,复仇也彻底.这就是在我读完《基督山复仇记》后最大的感受.中国有句俗语叫做君子报仇,十年不晚,报仇也是需要养精蓄锐的,并不是凭着一时的心绪就可轻举妄动的.而基督山伯爵,则是最具体的用自己的行动阐释了这句俗语的.在经历十四年的地牢生涯后,他的人生要义就是找寻曾经的亲人,曾经的恩人和曾经的仇人.在确认了所要寻找的人以后,他并没有如我们在武侠小说里所见的那样,于恩人抱拳云赴汤蹈火,再所不惜,于仇人一剑刺死.他选择了他自己的方式.对曾经有恩于自己的船主一家,他竭其所能,默默地支持着,以各种各样的方式,却从来不让他们知道其实自己就是为了报恩而来.如果说他的报恩令人感动,那他的复仇则是如此的淋漓尽致,在我们也有几度的叫好后不免有点心惊.
《释梦》读后感
弗洛伊德(1856--l939)是奥地利着名的精神病学家,精神分析学派的创始人.他的着作横跨半个世纪,对文学,哲学,神学,伦理学,美学,政治科学,社会学和大众心理产生了广泛而深入的影响,如果以影响的范围作为衡量伟大的标准,那么弗洛伊德无疑是最伟大的心理学家.弗洛伊德发动了人类思想史上又一次哥白尼式革命,他指出人类的无意识是无法被意识所控制,人类的潜意识中蕴含了巨大的心理内容,他以最理性的声音诉说了人类的无理性.《释梦》是弗洛伊德支柱性的学术着作.通过对梦的研究极大地拓展了人类对自身的探究的幅度,对我们的生活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红与黑》读后感
作家笔下展现的,首先是整个法兰西社会的一个典型的窗口——小小的维里埃尔城的政治格局.贵族出生的德瑞那市长是复辟王朝在这里的最高代表,把维护复辟政权,防止资产阶级自由党人在政治上得势视为天职.贫民收容所所长瓦尔诺原是小市民,由于投靠天主教会的秘密组织圣会而获得现在的肥差,从而把自己同复辟政权栓在一起.副本堂神父玛斯隆是教会派来的间谍,一切人的言行皆在他的监视之下,在这王座与祭坛互相支撑的时代,是个炙手可热的人.这三个人构成的三头政治,反映了复辟势力在维里埃尔城独揽大权的局面.而他们的对立面,是为数甚重,拥有巨大经济实力的咄咄逼人的资产阶级自由党人.司汤达一方面向人们描述了保王党人的横行霸道,一方面又让人们得出这样的结论:握有经济实力的资产阶级,在政治上也定将是最后的胜者.《红与黑》成书于一八三零年七月革命以前,司汤达竟像是洞悉了历史运动的这一必然趋向.
一只狗,一生情
——读《再见了,可鲁》有感
(361021)集美中学高二7班 李晓惠/发表于中学生语文(有节选)
在我很小的时候,我就喜欢上了小猫、小狗,并不仅仅因为它们的可爱与单纯。
日本有个作家叫石黑谦吾,他说,他的生命中出现过很多只狗,它们仿佛是与他宿命相
连的,他从狗身上得到了巨大的安慰和鼓励,因此,他写了《再见了,可鲁》这本书。
当我拿到这本书的时候,马上就被它的封面所吸引,上面是一只趴着的拉布拉多犬,深
黑色的背景。
那样的眼神,那样的姿态,是那样的熟悉。我情不自禁地,轻轻地把手搭在它的鼻子上,
刹时,似乎激起了心中的某个回忆。手心有种异样的感觉,仿佛真的有温温的,湿湿的呼吸,
温暖了我的手。那眼睛在跟我诉说着它的一生。
可鲁是一只纯正的拉布拉多犬,也许本应该很平常的成为一只平凡的宠物,但是,它却
是一只导盲犬。直到看了这本书,我才知道,导盲犬是一种多么了不起的动物。
它会帮助主人上下车,引着主人走安全的道路,遇到路口会停下,遇到障碍物会避开,
当红灯亮的时停—下脚步……可以想象,盲人对导盲犬会有多大的依赖,而导盲犬的这些行为
都仅仅因为它们对人的爱。
可鲁是日本的一只导盲犬,退役后由一对姓仁井的夫妇收养。那时可鲁已经是一只虚弱
的老狗了。书里面说到,可鲁已经快不行了,也许是肺部受到压迫而感到呼吸困难,它频频
示意要翻身,但是最终,它连发出示意的力气都没有了。“仁井先生不停地抚摩着它的头,
仁井太太摩挲着它的背部,用平静的口吻对它说:‘小可,谢谢你,你不需要再那么努力了,
可以了,你就慢慢休息吧,到了天国以后,要准确地报出自己的名字‘仁井可鲁’噢!”刚
说完,可鲁就停止了呼吸。看到这里,我难过的哽咽,最终还是哭了,为了这可爱生命的陨
落,为了一个我认为无比高尚的生灵。
佛斯特说过:“在这个自私的世界上,一个人惟一不自私的朋友,惟一不抛弃他的朋友,
惟一不忘恩负义的朋友,就是他的狗。”可谓“一只狗,一生情”。
狗把人类看成自己的神,即使人们不停的辜负它们,背叛它们,伤害它们,但它们却永
远是人类最忠诚的伙伴,毫无怨言的陪伴着我们的孤独。
它们忠诚勤劳,但求付出不求回报。在某些世俗的人身上,这些品德已经逐渐消失殆尽
了,狗性中深具超凡的神性,而人性中却潜藏着可耻的兽性。
这个社会越来越世俗,越来越淡漠,人与人心灵之间的隔阂越来越大,试问,此时还有
谁在保持着不变的忠诚呢?还有谁让你唤之则来,呼之则去,不计较你的粗鲁和无理的对待,
并无休止的迁就你呢?
从此,我告诉自己要更爱狗,也希望能告诉别人,请爱你们的狗。
作文点评:
文章从狗讲到人,从书讲到自己,又从自己写到他人,都起源与自己喜爱狗的个性;文
章从事写到理,从国外到国内有回到世界,都透漏出一种情、一种人文关怀。“文似看山不
喜平”,李晓惠同学的文章就有这一优点,值得同学借鉴。
《 名人传》读书笔记
《名人传》由法国着名作家罗曼·罗兰的《贝多芬传》、《米开朗琪罗传》和《托尔斯泰传》组成,它们均创作于二十世纪初期,无论在当时是在后世都产生了广泛的影响。在这三部传记中,罗曼·罗兰是紧紧把握住这三位拥有各自领域的艺术家的共同之处,着力刻画了他们为追求真善美而长期忍受苦难的心路历程。
书中写了三个世界上赫赫有名的人物。第一个是德国作曲家:贝多芬;另一个是意大利的天才雕刻家:米开朗基罗;最后一个是俄罗斯名作家:托尔斯泰。
在这本《名人传》中最令我感动的就是贝多芬的故事。贝多芬是个音乐天才,他的天分很早就被他的父亲发现了,不幸的是,贝多芬的父亲并不是一个称职的好父亲,他天天让贝多芬练琴,不顾及他的心情,一个劲儿的培训他,有时甚至把贝多芬和一把小提琴一起放进一个屋子里关起来,一关就是一整天,用暴力逼他学音乐。贝多芬的童年是十分悲惨的,他的母亲在他十六岁时就去世了,他的父亲变成了挥霍的酒鬼。这些不幸一起压到了贝多芬的头上,在他心中刻下了深深的伤痕,也因此导致他的脾气暴躁而古怪。但是贝多芬没有因此而沉沦,他把自己的全部精力,都投入到了自己所热爱的音乐事业中去了。由于他的天分和勤奋,很快地他就成名了。当他沉醉在音乐给他带来的幸福当中时,不幸的事情又发生了:他的耳朵聋了。对于一个音乐家而言,最重要的莫过于耳朵,而像贝多芬这样以音乐为生的大音乐家,却聋了耳朵,这个打击是常人所接受不了的。
贝多芬的一生是悲惨的,也是多灾多难的,但他为什么还能成功呢?为什么正常人做不到的事,他却能做到呢?这引起了我的深思。我认为,贝多芬之所以成功,是因为它有着超与凡人的毅力和奋斗精神。面对困难,他丝毫无惧。这就是他成功的秘诀。在日常生活中,我们遇到困难时,经常想到的就是请求他人的帮助,而不是直面困难,下定决心一定要解决。而贝多芬,因为脾气古怪,没有人愿意与他做朋友,所以,他面对困难,只能单枪匹马,奋力应战。虽然很孤独,却学会了别人学不到的东西:只要给自己无限的勇气,再可怕的敌人也可以打败。
罗曼·罗兰称他们为“英雄”,以感人肺腑的笔墨,写出了他们与命运抗争的崇高勇气和担荷全人类苦难的伟大情怀.早在二十世纪三四十年代,由我国着名翻译家傅雷先生译成中文,他从《名人传》中得到的启示是:“惟有真实的苦难,才能驱除浪漫底克的幻想的苦难;惟有克服苦难的壮烈的悲剧,才能帮助我们担受残酷的命运;惟有抱着‘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的精神,才能挽救一个萎靡而自私的民族……”
那么,对于今天的读者来说,《名人传》又能给予我们什么呢?在一个物质生活极度丰富而精神生活
相对贫弱的时代,在一个人们躲避崇高、告别崇高而自甘平庸的社会里,《名人传》给予我们的也许更
多是尴尬,因为这些巨人的生涯就像一面明镜,使我们的卑劣与渺小纤毫毕现。在《米开朗琪罗传》的
结尾,罗曼·罗兰说,伟大的心魂有如崇山峻岭,“我不说普通的人类都能在高峰上生存。但一年一度
他们应上去顶礼。在那里,他们可以变换一下肺中的呼吸,与脉管中的血流。在那里,他们将感到更迫近永恒。以后,他们再回到人生的广原,心中充满了日常战斗的勇气”。对于我们的时代,这实才是真言。《名人传》印证了一句中国人的古训:古今之成大事业者,非惟有超世之才,亦必有坚韧不拔之。
贝多芬的“在伤心隐忍中找栖身”,米开朗琪罗的“愈受苦愈使我喜欢”,托尔斯泰的“我哭泣,我痛
苦,我只是欲求真理”,无不表明伟大的人生就是一场无休无止的战斗。我们的时代千变万化,充满机
遇,我们渴望成功,但我们却不想奋斗。我们要的是一夜成名。浮躁和急功近利或许会使我们取得昙花
一现的成就,但绝不能让我们跻身人类中的不朽者之列。因此,读读《名人传》也许会让我们清醒一些。
.《简爱》被万众所热爱的,大约是其作者的自尊与平凡??或者说,是夏洛特的自尊与平凡。那是一个灵魂炽热而外表简单的女子。这一形象无疑是不朽的经典。可是与其夫罗切斯特一样,这个形象始终在用一种类似于自傲的口吻言论??他们对于他人的鄙薄,多多少少,曾经使我快慰,现在却令我不安。夏洛特托身于简爱,
这是我所知道的。但我所感觉到的是:她对于高层贵族的鄙薄与一种近乎敌视的态度,有些刻意了。反过来说,我从中读到了自卑的情绪。
简爱是个敏感而容易受伤的女子。开头用了太长的篇幅来叙述她幼时的情景。但是我感觉到的是,在叙述简爱这个人物时,夏洛特不曾将自己离开这个躯壳,所以她也没有用全知角度叙述。如此一来,她所描述的差不多可以认定是她的意见。那么,我在简爱中,看到的是某种情绪化的自卑,而后是近乎于传奇的爱情??惟其传奇性,昭示了某种不真实与幻想性??和最后一个几乎有点硬凑的结尾。她遇到了JOHN RIVERS。虽然前头有笔,但还不是那么自然。夏洛特对于简爱的处理,开头非常真实,中间段非常精彩,但是隐伏着不安,到了结尾,则几乎归于俗套??一个我料到的俗套。最后无疑是皆大欢喜,带一点感伤。她的铺垫和衔接很完美,几感觉不到瑕疵。但是我隐约间感到的是,这是一个人间女子编造的故事。它已经缺少了令我战栗的小说结构??更多的时候,我读到了简爱离开山庄,就没再读下去。如果我是夏洛特,或许我就会在那里结束。因为之后的一切,在我看来,比之于前,是很拙劣的。
水浒传》读书笔记(一)--醉打蒋门神
武松杀死了西门庆,就被发送了孟州充军,又在十字坡结识了张青和孙二娘。但是这些都不够精彩,唯独这集里的武松醉打蒋门神最为精彩。
本集中,武松为了个人的友谊而去帮助施恩夺回快活林和在路上每家酒官都吃上三碗酒,这两点,就知道他有着放任一己的感情。
而他在打蒋门神之前的挑逗更是精彩,先是到酒官里找茬,然后把蒋门神惹急,在狠狠的打他,这能证明武松是个粗中有细的人。
他在挑逗时还可分成几个细节,三次换酒,之后说让蒋门神的小妾陪他喝酒,酒饱不让,就和他们打了起来(这里包括蒋门神)。
他在禽了蒋门神之后,又怕他告官,在说要求蒋门神的第三件事时,却怕他告官和以后再把快活林夺回来,所以让他离开孟州,不得在此居住。由此也可以开出武松多么的细心。
《水浒传》读书笔记(二)--沂岭杀四虎
李逵见宋江父子团聚后,也想念自己的老母,便去沂水县的百丈村接自己的母亲。
去时,途上遇见李鬼扮成的假李逵威胁,李鬼战败求饶,说他尚有九十岁老母,杀他就是把他和他的老母一块杀了。李逵可怜他,便饶了他,而且还给了他一锭银子,让他走了。
我觉得是作者很反感像李鬼这样的人,所以就让李鬼和李逵再次遇上,而且让李逵把他杀死。一是作者可以出一下气,二是让那些读者也赞同他,并看完后有一种豪迈气质,似乎自己就是李逵。李逵杀李鬼是很精彩。
但是后来的李逵背着老母过沂岭时杀虎的场景最为精彩。先是去打水,然后发现老母不见了,又发现两只小虎和两条人腿,愤怒之下杀死小虎,公、母虎分别来寻仇都被杀。
只可惜杀了虎,还被人请到家里做客,后又被擒。这让人看完之后,都想替李逵打抱不平,可见作者的用心良苦。
《水浒传》读书笔记(三)--抱怨狮子楼
武松在阳谷县坐了都头,又上京办事。回来时,才知道哥哥武大郎死了,武松心疑便察得实情,去告官,谁知县馆已受贿,无奈下在狮子楼为武大郎报了仇。
其中,让人看得最热血沸腾的就是最后报仇时杀死西门庆的那一段,武大郎虽死,潘金莲和西门庆也得到了她该得到的恶果,而武松为民除害还被发配孟州。我觉得这有可能是作者在讽刺当时的朝廷昏庸无道。西门庆在这里被作者描写的简直是“臭不可闻”,几乎上谁看完都痛骂他一两句,这能体现作者是多么的会描写人物啊!
《水浒传》读书笔记(四)--卖刀汴京城
杨志盘缠用尽,只得将宝刀卖去,赚些钱投奔他乡谋生。谁知卖刀时,当地泼皮牛二百般凌辱,杨志忍无可忍便杀死牛二,再去报馆。最后被判充军大名府。
最有趣的莫过于杨志卖刀时的情景。先是问谁买刀,牛二来后,让他试刀,牛二百般阻挠和凌辱,最后被杀。这告诉了我们当时的一些地痞流氓是什么样的。而牛二被杀不仅为书中的老百姓们出气,而且另读者看完也出了口气,这也许就是作者抓住了读者的心理来写的吧。
《水浒传》读书笔记(五)--题诗浔阳楼
宋江到了江洲后,结识了神行太保等人。一天在浔阳楼喝酒,乘着一时酒兴便在墙上题了一首反诗,还留下姓名。最后被黄文炳看到打入死牢。
这件事把宋江写得让读者哭笑不得,不知该怎么说他,本集也没有什么精彩的环节。只是作者能把宋江写到让读者看了说不出宋江什么的境界,真是了不起。只能够说宋江太糊涂,提什么诗罢了。而正是有了这一集,才能更好的衬托出下一集截法场的情景来。用宋江题诗被抓着一段来衬托出后面截法场的情景。的确,用宋江题诗被抓要比用其它的好。一是让你说不出什么,二还可以把他们截法场的理由弄得更充分。所以我觉得这集好。
<读书笔记范文>一
人最宝贵的东西是生命,生命属于我们只有一次。一个人的生命是应当这样度过的:当他回首往事的时候,他不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因碌碌无为而羞耻,——这样,在临死的时候,他就能够说:“我整个的生命和全部的精力,都已献给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人类的解放而斗争。”
——《钢铁是怎样炼成的》
<读书笔记范文>二
刚从远处看到的那个笔直的山峰,就站在峡口上,山如斧削,隽秀婀娜。(案):用“隽秀”形容“笔直的”、“如斧削”的“山”尚可,而用“婀娜”来形容就不妥了。“婀娜”是形容姿态柔软而美好,“如斧削”一样笔直的山峰怎么能给人以柔软的感觉呢?可以把“婀娜”改为“挺拔”。
——《语文短评·顾此失彼》
<读书笔记范文>三
我只想在痛惜之余,说出几点希望
首先当然是希望大家(不限于知识分子,而是一切党员、团员,一切觉悟的青年和觉悟的劳动者)都应该向他们学习,特别是那些至今对知识分子还有某种不信任感、不敢推心置腹的人们,以及那些一味争名夺利,甚至对社会主义祖国至今还三心二意,羡慕资本主义“天堂”的人们,多读读他们的事迹。……
其次,我想说,希望一切先进分子所在机构中的党组织、每个党员以至每个正直的公民能够更多地更好地关心这些先进的人们。……
第三,我也想对活着的蒋筑英、罗健夫等同志说几句话。共产党员是一不怕苦、二不怕死的,是随时随地准备着为了共产主义事业的利益,为了社会主义祖国的利益,为了十亿人民的利益而牺牲一切。我们不是那种认为一个大学生“不值得”为一个农民的生命而牺牲自己的人,那样的人,如果在别的岗位上,当然也不会冒死去抢救一个小学生,或者同一个甚至几个拿着兇器图谋犯罪的歹徒格斗。这是事情的一个方面。但是事情还有另外一方面。我想,蒋筑英和罗健夫都并不是必然要死(我不懂医,不知道罗健夫同志所患的“低分化恶性淋巴瘤”和蒋筑英同志所患的多种凶险疾病能不能在早期治愈,这里是假定能够)。如果他们还健康地活着,尽管报纸上不会这样大量地表扬他们,但是他们却能为祖国和人民作出更多更重大的贡献,这是毫无疑问的。我们经常提倡自我牺牲,但是我们不是说一个共产党员或先进分子的生命和健康就不重要。生命和健康,这是我们战胜一切敌人而建设伟大的社会主义祖国的资本,它们不是属于我们个人而是属于祖国和人民的,对于党员,就是属于党。我们反对借保护自己的生命和健康而损公利私,而贪生怕死,但是有了病,特别是有了严重的病,还是要治,并且要治好。
——胡乔木:《痛惜之余的愿望》
<读书笔记范文>四
读《命运》有感
前阵子在书城买了本书,叫《滴水藏海》,里边有300个经典的哲理故事。现在我来品味一篇小故事,叫《命运》。
《命运》讲的是连个孩子的命运,一个被高僧占卜为“状元”,另一个为“乞丐”。二十年后,当初的“状元”成了乞丐,而“乞丐”却成了“状元”。
上帝说:“我赋予每个人的天分之占他命运的三分之一,其余的在于他如何去把握。”
看了这段话,我很受触动。把握,把握命运,多简单的字眼,可是又有多少人真正把握住了自己的命运呢?不必埋怨自己的天分,更不必埋怨自己的命运,因为命运掌握在自己的手中,你随时都可以改变它的!只要你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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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爱》(读书笔记)
花了三天多的工夫终于读完了《简爱》,我晓得这是一个非常艰巨的进程。这连住的多少日,我多少乎除了吃饭和睡觉,所有工夫都消耗在这原来自边远国家的小说里。但是我还得在埋怨的同时,不得不供认它的出色与迷人。很少见到这样迷人的异国风情。这布满着英国十九世纪趣味的故事里,让我感触了很多。其实我该当早些接触这本书,早就有很多的人介绍它了。惋惜,我具有着一点排外的情愫,一直拖到如今去观赏它,切实有些相见恨晚。
作为一个外国人,我对英国人的思维和宗教信奉有点难以适应。不过呢,人间间的真情多数是相通的。每当我读到小简爱由于无亲无端而蒙受虐待和歧视时,心中顿起的可怜之情真让人难忘;每当简爱一次次转危为安让我多么高兴;当她英勇地接受了圣约翰的求婚而保持本人心中的真爱时,多么令鼓励和震撼;特殊在文章最后,她丢弃所有去照应那位怜悯的爱德华时,我的心中欣喜与打动迸发而出。
对于这本小说,我想它最大的胜利之处就是它在很多艺术方面的出色交融。我敢确信这本书的作者是一位多才多艺的作家。首先,她在描画景色时,是以一个画家的审美角度去鉴赏,以一个画家情味去掌握光和影的调和。读中国的小说很少见到这样细致的景色描写的词汇。该当要感激这本书的译者周令本的深厚的国文功底,使译本文采熠熠,令原着生辉。其次,夏落蒂.波郎特在言语学上的造诣也很深厚,作为一名英国人,作者能够说至少精通三种以上的外国言语。在读这本书的时分,我觉得本人能够经过它感触到整个欧洲的文明气氛。比如说英国人的骄傲感和绅士风味,德国的大国氛围以及法国女性的天生浪漫情味。甚至还读出了英国人那种殖民主义的歧视东方人的心理,比方他们称印度是个野蛮的民族。再次,夏落蒂.波郎特对感情戏的处置上,能够称得上很高明。她的主人公很少是望而生畏,这比拟现实,然而她赋予的恋情总是在默无声息深化到读者的心田里。如此奇妙的感情戏,让我很意外,很惊喜。
《简爱》的作者假如和中国的曹雪芹相比,毫无疑问,后者的文明底蕴要更博深一些。就像中国和英国人拼比历史,中国人能够无愧地说:我比你老的多。曹雪芹毕生所学要比夏落蒂.波郎特要博大的多,究竟中国的文明底蕴要丰盛的多。中肯的说,简爱确实比不上中国的《红楼梦》。无论是人物丰厚还是物致的描画上,《红楼梦》都是更为出色的。然而,《简爱》中也有值得中国人去学习和观赏的地方。比如说,《简爱》对人物的心理描写方面,能够说淋漓尽致。这点在很多中国人的文学作品中做的都不够.
读这本书我似乎读了一遍《圣经》,西方人对宗教笃深的感情与热诚的信奉,真很令人钦佩。如今的中国是一个不足信奉的时期。在读《简爱》时分,让我感触到在具有宗教哺育下能力够得到的人情的纯美,在如今的中国这真的很难得。其实,很多圣经里的教诲与中国的孔儒的经典思想是相通互补,而如今国人却常常无视了先人的睿智。比方圣经里劝人从善,劝人宽忍,劝人感恩,与孔老夫子劝国人礼义仁,两者是相同的。在读《简爱》的时分,我经常被圣经里的美妙的思想启迪着,让我联想到中国的现状,心中仿佛收获许多。让我深信,关于中国的儒家文明真的需求重新审阅。
一个是阆苑仙葩,一个是美玉无瑕.若说没奇缘,今生偏又遇着他,若说有奇缘,如何心事终虚化?一个枉自嗟呀,一个空劳挂念.一个是水中月,一个是镜中 花.想眼中能有几泪珠儿,怎经得秋流到冬尽,春流到夏! ——《枉凝眉》
《红楼梦》,一部含笑的悲剧。《红楼梦》不只描写了一个封建贵族家庭由荣华走向衰败的三代生涯,而且还大胆地控告了封建贵族阶层的无耻和蜕化,指出他们的种种虚假、狡诈、贪婪、腐朽和罪恶。它不单指出这一家族的必定解体和死亡,同时也暗示了这一家族所属的阶层和社会的必定解体和死亡。曹雪芹笔触下所发明和酷爱的主人公是那些敢于反判那个垂死的封建贵族阶层的贰臣逆子;所同情悼惜的是那些封建制度下的捐躯者;所批评和否认的是封建社会的虚假品德和不正当的社会制度。一边是木石前盟,一边又是金玉姻缘。一边是封建社会下必需谋求的功名光环,一边是心驰憧憬的约束之身。曹雪芹笔下的《红楼梦》为咱们展示了这场无声的比赛。贾宝玉和林黛玉的悲剧恋情故事浓缩了这场比赛的全部硝烟,“一个是阆苑仙葩,一个是美玉无瑕”,“质本洁来还洁去”,在面对封建礼教下的种种迫害和冷漠,甚至以生命的付出为代价,质本洁的谋求始终不弃。咱们感叹贾、林两人恋情的悲剧的时分,看到了造成悲剧的一个主要要素:林黛玉的清高的特性,她的特性与当时的世俗格格不入,无法与社会“交融”,她的自卑情结正是她自尊的体现,也是她悲剧的开端。
⑻ 鲁宾逊最后回到了英国他的生活会怎样写写他未来的生活吧
他离开那个岛时,已在岛上呆了二十八年他总以为他一到英国就会高兴不尽,没想到鲁滨逊在那里却成了一个异乡人。他的父母都已去世,真太令人遗憾了,要不鲁滨逊现在可以孝敬地奉养他们,因为鲁滨逊除了从那艘西班牙船上取来的一千二百个金币之外,还有两万英镑等待着他到一个诚实的朋友那儿去领取,这位朋友是一位葡萄牙船长,在鲁滨逊去干那项倒霉的差事之前,鲁滨逊委托他经营鲁滨逊在巴西的庄园。正是为了去干那差事,使鲁滨逊在岛上住了二十八年。鲁滨逊见他如此诚实,十分高兴,鲁滨逊决定每年付给他一百葡萄牙金币,并在他死后每年付给他儿子五十葡萄牙金币,作为他们终生的津贴。 最后鲁滨逊结了婚,生了三个孩子,他除了因为要到那个上面讲的他住过的岛上去看看,又作了一次航行之外,再没作漫游了。鲁滨逊住在这儿,为鲁滨逊不配得到的享受而心怀感激,决心现在就去作一切旅行中最长的旅行。如果说鲁滨逊学到了什么的话,那就是要认识退休生活的价值和祈祷在平静中过完他们的余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