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为什么其他国家的人都叫美国人American,唯独英国人喜欢叫美国人Yankee
英国人用Yankee来称呼美国人最初是带有贬义的。实际上这个词最初的含义也不是美国人,因为那时候还没有美国。在北美处于南北战争时期,南方的白人殖民者和英国人对北方的革命者不屑一顾,认为他们粗鲁,野蛮,不开化,没教养,用“Yankee”来形容他们。南北统一后,美国国内经济高速发展,国家实力迅速提升,引发英国人的羡慕嫉妒恨,于是“Yankee”逐渐演变成了英国人称呼美国人的俚语,包含了轻蔑、鄙视和酸葡萄的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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❷ 美国的绰号——( )英国的绰号——( )
美国的绰号是"Uncle Sam"即"山姆大叔",英国的绰号是“John Bull”即“约翰牛”。
1、山姆大叔(英语:Uncle Sam),是美国的绰号和拟人化形象,一般被描绘成为穿着马甲礼服,头戴星条旗纹样的高礼帽、身材高瘦、留着山羊胡、帅气、精神矍铄的老人形象。此漫画形象由着名画家詹姆斯·蒙哥马利·弗拉格(James Montgomery Flagg)为公共资讯委员会绘画。
(2)美国的英国人怎么称呼扩展阅读:
一、“山姆大叔”早期化身
美国已知最早的化身是一位叫哥伦比亚的女性形象,这个形象早在1738年就已经出现了,有时被认为是另一个女性的化身——自由女神。随着美国独立战争的到来,乔纳森大哥成为了男性的化身,而山姆大叔在1812年战争后终于出现了。
虽然哥伦比亚和乔纳森大哥或山姆大叔一起出现,但她作为国家象征的地位下降了,取而代之的是自由女神形象。20世纪20年代,当她成为哥伦比亚电影公司的吉祥物时,实际上就被抛弃了。
1893年《路德教证人》这篇文章指出,山姆大叔只是乔纳森大哥的另一个名字: 在政治层面,我们叫他山姆大叔;在社会层面,我们称他为乔纳森大哥。
二、“约翰牛”来源
原是18世纪英国作家约翰·阿布什诺特在《约翰·布尔的历史》中所创造的形象——一个矮胖愚笨的绅士,用来讽刺当时辉格党的战争政策。
由于“布尔”在英文中是牛的意思,故译为“约翰牛”。随着《约翰·布尔的历史》一书的行销,人们便用“约翰牛”来称呼英国人,后来,约翰牛渐渐变为专指英国,成为英国的代名词。
在漫画家的笔下,约翰牛是一个头戴高帽、足蹬长靴、矮胖而愚笨的绅士形象。
❸ 美国英语里对英国人、德国人等等其他国家的蔑称是什么
全是复数
英国:Brits
德国:Jerries
日本:Japs
我的同事也有叫墨西哥人作“monkey”的, 不过恐怕不是通用的蔑称
❹ 为什么把英国人称为“盎格鲁-撒克逊”人
因为英国人来自欧洲大陆的日耳曼人,当年登陆不列颠岛的是盎格鲁和撒克逊两个日耳曼部落,因此英格兰人又称盎格鲁撒克逊人,就像中国人自称炎黄子孙一样。
公元11世纪,来自法国诺曼底地区的威廉公爵入侵不列颠并大获成功,加冕为英格兰的国王,并且开始打压岛上的“盎格鲁-撒克逊”血统贵族。这种情况下,“盎格鲁-撒克逊”人的民族感情被激发了出来,出现了有名的民族英雄“侠盗罗宾汉”。
罗宾汉作为曾经的贵族,不愿意受外来的法国人的压迫,藏入森林之中,过上了劫富济贫,行侠仗义的绿林生活。也因此成为了英国人家喻户晓的英雄人物。
受法国人统治的“盎格鲁-撒克逊”人虽然没有被法国人同化,保持着自己的民族特色,但还是受到了法国文化的影响,最明显的就是语言。外来的统治阶级说法语,本地的底层人民说古英语,由于底层人民文化水平不高,丢失了很多古英语的特色,并且在与贵族的交流中借用了很多法语词汇,慢慢地形成了脱胎于古日耳曼语、混合了大量法语单词的英语。
英法百年战争之后,英国国王丢失了所有的海外属地,从此专心于岛内事务,慢慢的在文化上被“盎格鲁-撒克逊”人同化。从此,“盎格鲁-撒克逊”成为了全英格兰人的种族名称。莎士比亚。现代英语的奠基人
英国清教徒在北美开辟殖民地之后,“盎格鲁-撒克逊”这一名称也被带到了北美大陆。美国建国之后,英语被定为国家语言。众多欧洲其他国家的移民改说了英语,从此,在美国,语言和外貌上差别不大的说英语的白人也就被统称为“盎格鲁撒克逊”人后裔。
盎格鲁撒克逊人的扩张:
盎格鲁撒克逊人通过王室联姻与欧洲大陆各国建立外交关系。1714年,德国汉诺威选候继承英国王位,从此英国王室的德国血统从未断绝。维多利亚女王的儿子冠父姓,继承王位,定名萨克森王朝,到1917年又改掉了王室名字中的德国元素,改名为温莎王朝至今。
第一次世界大战,德国与英国俄国法国同时作战,可以说是表兄弟之间的决斗。英王乔治五世是爱德华七世之子、维多利亚女王之孙。德皇威廉二世的母亲是维多利亚女王的长女,威廉二世是是维多利亚女王的外孙,和乔治五世是亲表兄弟。
沙皇尼古拉二世的母亲玛丽亚·费奥多萝芙娜是丹麦公主达格玛,达格玛的姐姐亚历山德拉公主嫁给了英王爱德华七世,生了乔治五世。尼古拉二世和乔治五世是姨表兄弟。
德国当时只想打败法国,赢得欧洲大陆的统治权。德国和英国的利益冲突主要在海军军备竞赛。当时威廉二世满心以为英国不会参战,但德国崛起的势头,已经破坏了英国的大陆平衡政策,于是英国毫不犹豫地支援法国与德国作战。最终德国、俄国、奥匈帝国三国皇帝全部灰飞烟灭。
从利用皇家海盗合法劫掠开始,最终击败庞大的西班牙无敌舰队,英语民族逐渐崛起成为日不落帝国。
三百年间,陆续击败欧陆强国法国、海上马车夫荷兰、工业第一强国德国、无往不胜的纳粹、有史以来第一大国苏联,至今为止,英语民族未尝一败。全世界没有任何国家能够推翻或取代英语民族的优势地位。
盎格鲁撒克逊人对于世界权力的痴迷令人惊讶。对于敌人攻击和掠夺的欲望与北欧海盗时期没有根本差别。在20世纪一百年间,盎格鲁撒克逊人解决了一个又一个竞争者。
❺ 为啥有的美国人称呼英国人为Limey
就是种略带嫌弃的称呼,但并不强烈,英国佬。同样,英国人称呼美国人也会用‘美国佬:Yankee’。
这个词起源于1850年的lime-juicer,后来缩写为limey。
19世纪时,英国海军Royal Navy会往士兵们每天定量供应的兑水朗姆酒里加柠檬汁或者青柠汁,企图利用水果中的维生素C来预防坏血病。
起初,英国海军往酒里加的是柠檬汁(lemon juice),但后来换成了青柠汁(lime juice)。主要原因是柠檬需要从欧洲进口,而青柠是英国殖民地自产的,明显后者省钱。然而,他们却没有意识到,青柠中的维生素C含量并没有很高。
limey这个词就是对英国海军的别称,是个贬义词。
19世纪80年代,这个词还用来指代澳大利亚、新西兰和南非的英国移民。虽然早先美国军队习惯用它代指英国海军或英国军舰,但直到1918年才被记录在案。
后来,limey慢慢失去了它的军旅意义,到了1925年,成了美国人对普通英国人的代称,还经常出现在美国报纸标题上。
❻ 美国的绰号叫什么英国的呢
美国的绰号
山姆大叔 Uncle Sam
“山姆大叔”这一绰号产生于1812年第二次美英战争时期。纽约州的洛伊城有一位肉类包装商,名叫塞缪尔•威尔逊。他诚实能干,富于创业精神,在当地很有威信,人们亲切地叫他“山姆大叔”。战争期间,他担任纽约州和新泽西州的军需检验员,负责在供应军队的牛肉桶和酒桶上打戳。
1812年1月,纽约州长带领一些人前往其加工厂参观,看到牛肉桶上都盖有E.A.—U.S.的标记,便问是何意思。工人回答,E.A.是一个军火承包商的名字,U.S.是美国的缩写。凑巧的是,“山姆大叔”的缩写也是U.S.,所以一个工人开玩笑地说,U.S.就是“山姆大叔”(Uncle Sam)。这件趣事传开后,“山姆大叔”名声大振。人们把那些军需食品都称为“山姆大叔”送来的食物。独立战争后,政治漫画里开始出现了一个名叫“山姆大叔”的人物。他的原型是一个早期漫画人物,名叫“乔纳森大哥”,此人在美国独立战争时期非常出名。 渐渐地,山姆大叔取代了乔纳森大哥,成了最受美国人欢迎的象征。
美国人还把“山姆大叔”诚实可靠、吃苦耐劳以及爱国主义的精神视为自己民族的骄傲和共有的品质。从此这个绰号便不胫而走。第一次世界大战中曾出现过“山姆大叔”号召美国青年当兵的宣传画,流传很广。 1961年,美国国会正式承认“山姆大叔”为美国的民族象征。
英国的绰号
约翰牛 John Bull
原是18世纪英国作家约翰•阿布什诺特在《约翰•布尔的历史》中所创造的形象——一个矮胖愚笨的绅士,用来讽刺当时辉格党的战争政策。由于“布尔”在英文中是牛的意思,故译为“约翰牛”。随着《约翰•布尔的历史》一书的行销,人们便用“约翰牛”来称呼英国人,后来,约翰牛渐渐变为专指英国,成为英国的代名词。
❼ 英语称呼大全
英语称呼很多用于不同场合,我觉得还是了解每个称呼的特点为好.
1.Mr. Mister的略字,相当于汉语中的"先生",是对男性一般的称呼,区别于有头衔的人们,如Doctor, Professor,Colonel等的敬称.
1).Mr.用在姓或姓与名前,不能单独用在名字前,如Mr.Smith,
Mr.John Smith.
2).对极熟的朋友,谈话,写信,通常略去Mr.,对没有尊称或头衔的生人必须使用.
3).Mr.也可写在职位前,如Mr. President.
4).英美人习惯,可以自称Mr.,例如在电话中说 This is
Mr.Smith's speaking.对陌生人谈话,也可以说I am Mr.Smith.
2.Esq. Esquire的略写,相当于汉语的"先生".只用于写地址,姓名.称呼不用.
1).英国人常用,比更为敬重一些,一般用于"有地位的"人.美国人
不常用.
2).Esq.不能和Mr.并用. Esq.应在姓名之后,如:John Smith,Esq.
3.Messrs 法语monsieur(先生)的复数, Messieurs的略写,用于姓前做称呼,相待于Mr.,Sir的复数.
1).以用于合伙的商店和私人企业为多.
2).常用有下列形式:
Messrs.Edwards & Smith
Messrs.Edwarda & Bro.(=Brothers)
Messrs.Edwarda & Co,Ltd. (= Company,Limited)
4.Mrs. Mistress的略写.用于已婚妇女,相当于汉语的"夫人,
太太".
1).通常用在丈夫的姓和姓名之前,如:Mrs. Smith, Mrs. John
Smith.
2).法律文件写本人的名字和丈夫的姓,如:Mrs.Mary Smith.
3).Mr. and Mrs.这一次序不可颠倒.不要照Ladies and
gentlemen类推.
4).一家人尊称不同时,用如右例:Colonel,Mrs.and Misses
Smith.
5. Madam
1).对不认识的妇女,不知已婚未婚时常用madam来称呼;又可用于
已婚的所谓上层妇女.
2).ma'ma用于口语,特别是佣人对主妇或店员对女顾客用.
6.Madame简写是Mme.,复数是mesdames(简写是Mmes.).在英国常用
它称呼非英语民族的"上层社会"已婚妇女,及有职业的妇女,相
当于Mrs.
7. Miss,复数为misses
1).对未婚妇女用,未知已婚未婚时也可使用.
2).Miss没有简写,也不加句点.
8. Ms.或Mz 美国近来用来称呼婚姻状态不明的妇女,相当于汉语
中的"女士".
9. Master
1).佣人对未成年男少主人的称呼,相当于汉语的"少爷".
2).用在名字之前,如:Master John.
10.Sir是英国封建阶级对爵士knight的敬称.
1).用在全姓名或名字之前,如Sir Walter Scott 或Sir Walter
不能说Sir Scott.
2).有时也用于对一般人的尊称,如谈话中的 Yes Sir.和书信的
Dear Sir
11. lord
1). 英国封建阶级,Marquis(侯),Earl(伯),Viscount(子),Baron
(男)的尊称.
2)可用全姓名或只用姓.
12. Lady 英国封建阶级从knight的夫人到Marchioness,Countess
,Viscountess, Baroness的尊称,如Lady Craigie.在集会和
活动时对全体妇女称呼,放在Gentlemen前.
13.Honourable(简写Hon.)
1).成美国用于部长,大使,参议员,法官,市长;英国用于宫中女官,高等法院推事,下院议长,议员及贵族子弟.
2).可以和其他尊称并用,如: The Honourable Dr. Edwards.
14. Reverend(Rev.)
1).用于基督教的牧师,如the Rev. Mr.Smith
2).用于天主教的神父如 Revernd Father Williams.教会会长用
Very Rev.Father----;主教用Right Rev.,Monseignor----.
1. 怎样称呼陌生人
为表示尊敬,对成年男性称sir(对两位以上的称gentlemen ),对中年以上的妇女称madam,对青年妇女称miss,也可用lady 或ladies 作为对女性的客气的称呼。年长者对青年小孩,可用young man, man, son, boy, kid等。
2. 怎样称呼长辈、 上级、或不十分熟悉的人
对成年男性用“Mr +姓氏”;对已婚妇女用“Mrs +姓氏(丈夫姓氏)”;对未婚妇女用“Miss +姓氏”;对婚姻状况不明的妇女或不喜欢别人用Miss /Mrs 相称呼的,用Ms。
3. 朋友之间怎样称呼
朋友之间常互以“名字”相称,以示亲密无间,如:Hi,Bill.(你好,比尔。)有时用名字的昵称,则显得更加亲密,如:Hi,Sue. (Sue 是Susan 的昵称)。
4. 学生怎样称呼老师
对男老师称sir 或“Mr +姓氏”,对青年女老师称miss 或“Miss +姓氏”,对已婚女老师称“Mrs +姓氏”。顺便说一句,“Good morning,Teacher Wu。”之类的说法是不符合英美人的表达习惯的。
5. 亲人之间怎样称呼
儿女对父亲称father, dad,daddy, pa,poppa等;对母亲称mother, mum, mummy, mom,mommy, ma, mama等;父母对子女用my boy, my girl, children, kids, dear, my love, darling 或直呼其名,兄弟姐妹之间多直呼其名;夫妻之间常用(my)dear, (my )love, sweetie, honey, darling 等,或直呼其名。
英语国家人们相互间的称呼,和我国的习惯相差很大,值得我们研究一下,以免在交往接触中使用不当。
对于几个或更多的成年男子,可尊称他们为gentlemen,意为“先生们”。对于一位不知名的男子,可称为gentleman或sir,但不宜单独用mister这个字称呼他,因为这是小孩子或较低微的人的口吻。对于已知其姓氏的男子,可在他的姓(family name)前冠以Mr.,如Mr.Smith,但不要在他的名前冠以Mr.,如Mr.Jack。Mr.为Mister的略语,也读为/'misto/。用在姓前时,不要全部拼写出来。比如说Gregory Wood和Milo Weaver两个人.在初认识时可互称Mr.Weaver和Mr.Wood,在比较熟识后,可互称对方的名(first name),即Gregory(或Greg)和Milo.
按英语国家的习惯,妇女结婚后都使用丈夫的姓。一个已婚妇女的全名是以自己的first name加上丈夫的family name。比如说Jane Brown与Greg Wood结婚后,她便称为Jane Wood,而Jane Brown便成为她“未嫁时的名字”(maiden name),而很少使用。她在未嫁时被称为Miss Brown,嫁后便被称为Mrs.Wood。 Mrs.读为/'misiz/,由来于mistress,但后者现有别的意思.不再当“夫人,太太”讲了。Mrs.从不脱离姓名单独使用;问别人的夫人好,说How is the miss is?是故作诙谐、不登大雅的。对于熟悉的人. Jane Brown不论婚前婚后都只称Jane就可以了。Jane和Greg在一起可称为the Woods,意为”伍德两口子”。由于妇女结婚后有改随夫姓的问题,故当一个女子说:“I would rather not change my name now.”她的意思是还不想结婚。一般情况下,夫妻互相以名字相称;互称darling、dear、dearie的也不少.还有夫称妻为honey或sweet heart的。在对第三者谈自己的丈夫或妻子时.视和第三者熟悉的程度,可以说Mr.Wood、(Mrs.Wood)、My husband(My wife)或Greg(Jane);前两种说法比较正式,用于较不熟悉的人。我们的“孩子他妈”、“小康他爸爸”这类说法在英语中是没有的,但某些地区(如美国某些地方)老年夫妻“跟着孩子称呼”.互相中叫Mom、Pop。此外.在某些阶层中称自己丈夫为my old man,称自己妻子为my old woman,也是有的。如果妻子对丈夫忽然严肃地叫Mr.Wood,或甚至说My dear Mr.Wood,这就说明她生气了,或者她要认真地谈清什么问题.气氛就比较紧张了。
父母常以爱称来叫自己的孩子,亲友互相称呼其孩子时也一样.这有如我国孩子的小名,但这种爱称是有规律的。如John—Johnny—Jack,William—Will—Bill,Robert—Bob,Ronald—Ron,Reginald——Reggie——Reg,Simon——Sim,Samuel——Sam,Margaret——Mag,Patricia——Pat,Judith——Judy,Elizabeth——Lizzy—Liz等等。美国前总统John Kennedy习称Jack,现总统James Carter自己署名Jimmy Carter,均属此。我国称别人的孩子为“小弟弟.小妹妹”,英语中无此习惯。孩子很小时,称父母为Daddy、Mummy,到稍大,改为Dad和Mum(Mom).再大时,也有改口叫Father、Mother的。过去有用Papa、Mama的,现在较少了。
同辈孩子间一般是互相直呼其名.并用爱称,不像我国,弟妹不能称兄姐之名,或互相在名下缀以“哥、姐、弟、妹”之类,更没有用号码来代替人名的。英语中的big brother只有“哥哥”的意思,不是说排行第一。把三哥、四嫂直译为third elder brother、fourth sister-in-law之类,即使是故意渲染本地风光、增加色彩,也并不可取。
孩子称呼别的孩子的父母.一般客气地称为Mr.Wood、Mrs.Wood等等。如很熟悉时,可学自己父母的样称呼Jane、Greg,尤其是孩子已长大而叔叔阿姨还不显得老时,更是如此。两家关系极密切,交往年代又较长远时,称Uncle Greg、Aunt Jane的可能性也存在。但对于长辈人通称为叔叔阿姨,不是英语国家的习惯。什么Uncle Policeman、Aunt Conctor,更是“莫名其妙”了。
美国有个习惯,就是年纪稍大的男子称年轻的男子为son,以表示亲切。这常见于长辈与晚辈,职务上高一级与低一级者(如军队里、铁路上等),以及老手与新手之间。有时不免有点“倚老卖老”的味道,但决无骂人之意,因为在英语国家.并不以当人家老子为占便宜。
最后,我国那种“王工程师”、“李书记”、“刘老师”的说法,不能直译成英语。只有医生以及有军衔的人,可以说Doctor Thurber,Colonel Bates等。此外,President Ford、Senator Wagner、Mayor Phillips、Professor Hood等,也常有这样说的,以示尊敬。
例如我们有一位美国教师,名叫William Atkins,不太熟悉时叫他Mr.Atkins,熟悉后叫他William或甚至于Bill。千万不要叫他Atkins,那是至少半个世纪以前英美富豪对待男仆的称谓。至于我们中国人,学生可以称老师为Comrade Wang、Comrade Liu等。老师对学生,在大学可以称Comrade…,在小学则可直呼其名。
❽ 美国,美国人,美国人的.英国,英国人,英国人的英语怎么说, 还有他们的复数
美国:america
美国人、美国人的:american
英国:Britain
、
England、theUnitedKingdom
英国人、英国人的:the
British、english
德国:germany
德国人、德国人的:german
日本:japan
日本人、日本人的:japenese
中国:china
中国人、中国人的:chinese
韩国:korea
韩国人、韩国人的:Korean
法国:france
法国人、法国人的:french
❾ 为什么称美国人为山姆大叔,称英国人为约翰牛
山姆大叔,Uncle Sam,它源自1812-1814年间美英战争时期的一个历史传说。
相传在纽约州的特洛伊城(Troy)有位年长的肉类加工商,名叫山缪尔·威尔逊(Samuel Wilson)。他勤劳、诚实、能干,很有威信,人们亲切地叫他"山姆大叔(Uncle Sam)"(注:Sam为Samuel的昵称)。这位山姆大叔也是一位爱国者,他与父兄曾参加过美国独立战争。在1812年的美英战争中,他的工厂与政府签了一份为军队生产桶装牛肉的合同,美国政府每当收到他交来的经其亲自检验合格的牛肉,就将肉装入特制的木桶,并在桶上盖上US的记号。由于Uncle Sam的首字母是US,而美国(The United States)的缩写也是U.S.,于是人们便把这两个名称合二为一了,意即那些经"山姆大叔"之手的牛肉,成了"美国"的财产。于是当地的人们就把"山姆大叔"当成美国的绰号,并逐渐流传开来。
约翰牛,John Bull,原是18世纪英国作家约翰·阿布什诺特在《约翰·布尔的历史》中所创造的形象——一个矮胖愚笨的绅士,用来讽刺当时辉格党的战争政策。由于“布尔”在英文中是牛的意思,故译为“约翰牛”。随着《约翰·布尔的历史》一书的行销,人们便用“约翰牛”来称呼英国人,后来,约翰牛渐渐变为专指英国,成为英国的代名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