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怎样才能收到霍格沃茨的来信
1、霍格沃茨的招生标准,需要年纪满了十一岁的小孩子,男的女的都可以。需要具有魔法的天赋。
2、每一个出生的小孩,如果有魔法的天赋,在出生的时候就会被自动的列入招生名单里面。
3、在孩子们11岁的时候,霍格沃茨学校就会寄出一个信件。如果符合条件,就会在7月份收到入学通知书。
4、收到通知书后,会有一趟专门去学校的列车。恭喜你,你就可以在霍格沃茨进行7年精彩的魔法之旅了。
当然,接纳之笔只是接纳具有英国血统的小巫师,只有具有英国血统的小巫师才有被霍格沃茨录取的资格。不仅仅是出生在英国、生活在英国的具有英国血统的小巫师,那些父亲或者母亲是英国血统的混血小巫师,无论生活在英国还是国外,同样具备进入霍格沃茨的资格。
② 霍格沃茨怎么申请入学
不需要你申请哦。只需要在你11岁生日的时候,等着一直猫头鹰来给你送入学通知书。
如果那天没有的话,很抱歉,霍格沃兹暂时不对你开放
③ 巫师在人类发展历上起的那些作用
巫师简介及简史
巫术(Sorcery),来源于法文的“Sor”,原意是指能够经由祭祀或象征的仪式去改变他人命运的人;而“Sors”前缀在拉丁文中的意思是遭遇或命运,而巫师最常见的施法形式是下咒语。由此可以引申到所有用咒语来控制爱情、生长、运气、健康和财富等的行为。在大多数社会中,咒语被认为是为邪恶的目的而生,而巫师(Sorcerer and Sorceress,通常是女性)是会用咒语以主观的仇恨去伤害他人的。另一方面,巫师也可以用咒语来对抗邪恶力量,保护自己和他人的。
巫师在一个社会中有很多的功用:他们可以用魔法保护他人,以免受到自然灾害、外来者和敌人的伤害。他们也负责改正错误,衡量对错,操控大自然和解释恐怖的现象等。
巫术是一种低层次的法术,因为它不是一种信仰,但与高级法术一样,也是带有机械性和直观性的。但对比巫毒那种纯邪恶的法术来说,巫术是比较接近一种宗教的了。而且巫术也有仁慈的一面,例如用来保护村庄和部落,抵挡邪恶的敌人和灾害等。但如果被一些心术不正的人所利用的话,它也可能是非常邪恶的!虽然巫师主要是使用咒语,但也会使用魔药。不过无论是哪一样,都可以用来夺取他人的生命…
历史上有很多神灵是与巫术有关的,因为巫师会负责传示神谕,解读魔术牌,看相等一些类似的活动。尽管是这样,巫师或更确切一些地称女巫们还是经常被人们与邪恶画上等号…例如在夜间举行的巫魔大会(S abbat)里,他们会像死灵师一样召唤死灵;像变形族(Metamorphosis)一样变换形体;或吃人肉,或控制恶梦;甚至会与低等恶魔和吸血鬼等发生性行为!
女巫,之所以被认为是邪恶的是因为大多数巫术派别相信,她们天生就是魔鬼的化身,天生就有魔鬼的力量和天生就充满了愤怒和妒忌。女巫们通常在出生时就有一些特别的物理上的记号,例如胎记、体内有异物或阴阳眼(E vil Eye)。这些都是20世纪人类学家E.爱文斯-皮特卡德(E.Evans-Pritchard)在非洲Zande地方有系统地研究当地女巫几十年后所得出的结论,虽然这个结论不是放诸四海而皆准,而且也不适用于西方的新异教巫术文化,但也为该类研究打响了第一枪。
在巫术最简单的形式里,巫术是一种控制大自然力量和意念移物的魔法。在新石器石代的洞穴壁画上,已画有半人半兽的巫师作法召唤森林之神的事迹。到了古希腊,人们相信巫师只是召唤一些介乎于天堂和大地之间的中立魔神(希腊语:d aimones),但这些魔神也是很容易就变成魔鬼的,直到后世的柏拉图的学生Xenocrates将daimones彻底定义为魔鬼。
历史上关于巫师的最早记载见于十二世纪,当时有一位名叫韦尔多的法国里昂商人宣扬并身体力行安贫乐道,其门徒被子教皇斥为异端,逃入阿尔卑斯山谷隐居。巫师的故事就是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在与异端的接触中逐渐产生的。
到了中世纪,在天主教的影响下,庞大的猎巫行动开始了,无数女巫葬身于火海之中或死于利箭和断头台之下…女巫从此变得更加邪恶了。但在文艺复兴的时候,事情发生了戏剧性的变化,男巫(Sorcerer)成为了饱学之士,如炼金士、医生等的代名词。甚至有人相信这些人的知识是从超自然的来源里得到的。更有很多贵族和主教都争先研究起巫术来。
中国巫师史
(中国巫师史部分 来源:中华历史文化网 作者:未知)
巫师是古老的职业,古老到什么程度呢?远古时曾经有过“家为巫史”的情况,就是说,人人都会玩两手巫术。然而,那时人们运用巫术就像我们现在吃饭、握手一样平常,不是谋生的手段,因此在严格意义上还不能叫职业。
家常菜人人会做,却有好坏之分。巫术也是这样,用得多了,就有高下之分。比如,巫师甲预测一天后下雨,巫师乙预测三天后下雨,结果一个月后下雨了,因为乙的预测最接近,大家就说乙的巫术最灵(这种思维方式在当时很正常,有人管它叫原逻辑)。那时候,巫师都是由高层领导担任的。酋长和高层贵族组成了部落的最高统帅部,实际上也可称宗教事务部,因为那时候的大事也就是巫术和打仗两样,所谓“国之大事,在祀与戎”。如果哪位巫术玩得纯熟,而且打仗勇猛,众人肯定会推举他做酋长,绝对依照“专家治国”的原则。正因为巫师都是当时的精英分子,所以后人追忆巫师的光辉形象时,说他们“智能上下比义,其圣能光远宣朗,其明能光照之,其聪能听彻之”,意思就是说巫师们都是智商极高的,而且有千里眼、顺风耳,能准确地预测未来的吉凶。
所以,最早的职业巫师其实就是咱们那些最早的有名有姓的老祖宗。黄帝、蚩尤,都是把巫术练到顶级的巫师。在黄帝蚩尤大战中,蚩尤作法请神下雨,黄帝则驱动旱神天女止雨。蚩尤斗法失败,于是被杀。这是典型的巫师斗法!倒真惊天地,泣鬼神。更重要的是,这一仗决定了我们把自己称为“炎黄子孙”而不是“蚩尤子孙”。
其他能在史书上留一笔的上古贤君贤臣,多半也都有巫术绝活。据说大禹在治水的时候有一种奇怪的步伐,这套“凌波微步”被后来的道士们奉为“万术之根源,玄机之要旨”,比之少林寺的《易筋经》亦未遑多让。商汤为了求雨,要点火自焚,有人说这是装样子,但如果不是大家公认他是全国最好的巫师,他即便想作秀也没机会。
“传说时代”是巫师的黄金时代,到了有实物、文字证据的时代,巫师就不太灵光了。商代家大业大,国王要高瞻远瞩,政治活动越来越重要,宗教事务就分别交给手下人去打理,分工也越来越细。于是就有了专门整理巫术档案的“史”,有了专门负责祷告的“祝”,有了专门负责整治王八的“卜”;真正原始意义上的巫师,只负责跳舞求雨。更惨的是,当时盛行“暴巫”——天旱时把巫师放在烈日下曝晒来感天动地求得雨水。做巫师做到这个份上,真是失败中的失败。
当然也有混得好的,比如巫贤,在商王太戊时,那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不过,总的看起来,宗教事务部已经降格为宗教事务局了。不仅如此,兴致高时商王还经常越级指挥,亲自参与占卜活动,一会说这块龟甲的洞烧得不好,一会说我来看看明天下不下雨,而且还要收版税,所以在甲骨文里经常见到“王占曰”的字样。顺便说一句,那时的王八可能真的很大,以至于几百年后春秋的郑灵公收到一只王八,就敢把满朝文武都请来开“王八宴”。
(二)蓝领工人
周代出了个周公,喜欢“以德治国”。巫师们文化程度不高,日子就更难过了,根据《周礼》记载,卜、祝、史的爵位都是下大夫,而司巫及男巫、女巫的爵位只是中士,已有沦为官府小厮的趋势。
国营的日子难过,但集体和私人小企业却异常兴旺。民间巫师在春秋时期非常活跃,《左传》中提到的卫巫、巫、梗阳之巫、桑田巫等,在本国都是不出十大杰出人物之列的。预测人的生死寿夭、国家的战争胜败,简直是一碟小菜,有时准确程度甚至达到匪夷所思的地步。
公元前555年,晋国的荀偃想讨伐齐国,一时不知成算如何。有天晚上做了个梦,梦见自己和晋厉公打官司,当庭败诉,被晋厉公用戈把脑袋砍了下来。过了几天,荀偃在路上碰到了梗阳的巫师皋,于是把梦的内容告诉巫皋,请他给自己搞个精神分析。巫皋说:
“看来您今年是死定了。不过如果跟齐国开战,倒是必胜无疑。”
果然,晋国率领一帮同盟军把齐国打得落花流水,而荀偃当真在回师途中病死了。
这还不算最神的,早些时候的公元前581年,晋景公梦见有个大鬼闯到宫里来追杀自己,还说是奉了天帝的命令。醒来后他请桑田巫预测吉凶,桑田巫说:
“您恐怕吃不到今年的新麦子了。”
晋平公当场就病倒了,派人到秦国去请专家来会诊,结果专家说已经病入膏肓,没治了。得,安心等死吧!没想到,六月初六这天,新麦子送来了。晋景公登时神清气爽,叫人把麦子煮好,然后把桑田巫抓来杀掉,死前还让他最后再亲眼看看新麦子。杀了人之后,晋景公正准备安心享用宫廷煮麦子,突然肚子痛要方便,也真邪门,他就在方便的时候掉进宫廷厕所里淹死了,还是没吃到新麦子。桑田巫虽然死了,但是他用生命捍卫了自己的预测巫术。
巫师虽然有本事,可时代总在进步。有点智慧的人都不大瞧得起巫师,往往拿巫师作为反面教材。孔子就曾经说:
“南人有言曰:‘人而无恒,不可以作巫医。’”
意思是说,一个人要是没有恒心,连巫师和医生也做不好。
荀子也说:
“今世俗之为说者,以桀纣为有天下,而臣汤武,岂不过甚矣哉。譬之是犹伛巫跛匡大自以为有知也。”
意思是如今有些信口开河的人,说什么商汤和文王曾经分别给桀和纣打工,这些自以为 是的家伙都跟巫师一个德性。当然,话语中还可以看出荀子有点歧视残疾人的倾向,这是很不礼貌的。
有需求就能产生效益。经营方式机动灵活的民间巫师,虽然不被思想家们瞧在眼里,但在民间还是很有影响力的,日子也因此过得比较滋润。西门豹治邺,治的就是民间的巫师。那位主张为河伯娶媳妇的七十多岁的老巫婆,竟然把持了邺城所有的巫术产业。官方的巫师早不知到哪里去了。要是没有政府撑腰,李逵还真斗不过李鬼。
(三)死水微澜
从战国后期开始,巫师曾经迎来过短暂复苏的黄金时代,顾颉刚说:
“在日益高涨的神仙思想尤其是统治阶层好仙风尚的刺激下,这些原本流落并活跃于下层民间的巫、医之流便纷纷而起,自觉地以神仙说为宗旨,并重新有意地综合巫、医之长,同时又进一步吸取了道家、阴阳家的理论养料,终于形成了一个以长生不死为旗帜的具有较高文化素养与技术专长的有学有术的特殊阶层——神仙方士集团。”
巫师们在民间大搞迷信,弄点小钱补贴家用,但在政治上却没有什么前途。一批有理想的巫师念念不忘远古时代的荣光,力图再为帝王师,重铸帝王魂。这一次,他们的目标很明确,要跳过所有的中间人,直指最高统治者。
巫师们先夸说自己如何机缘巧合,得到了不死药,如何健康长寿。在社会上掀起追求长生不老的风潮后,再去游说帝王。比起前辈来,这些巫师在知识结构上有很大的进步,一方面在理论上更加过硬,什么阴阳五行八卦气功之类的学说一齐上阵;另一方面不再局限于小地方活动,他们四处云游,一会出海,一会上山,既开阔了眼界,又广交了朋友。于是在战国中后期,方士集团逐渐形成。一时间,整个东海岸都有方士们出没,齐威王、齐宣王、燕昭王纷纷派遣方士们出海寻找住着仙人的海岛。
秦始皇统一中国后,最热衷的就是寻找神仙和不死药。在秦始皇的感召下,神仙学成为全国最热门的专业。甚至出现了这样的情形:山东、河北一带沿海的农民兄弟,一放下锄头就自发地研究神仙、方术。成千上万的人涌向咸阳献宝,在阿房宫出入的方士,有名有姓的就有十多个,其中就包括率领几千童男童女出海的徐福。秦始皇当然也没闲着,他三番五次地出巡,访求不死药。
秦国灭亡后,汉武帝再接再厉,高举起求仙的大旗。汉武帝时的国力更加强盛,方士人数更多,文化水平也更高,据不完全统计,向汉武帝上书兜售成仙秘方的就有上万人。汉武帝上当归上当,求仙的热情依然不减,一直到死都没有放弃。
巫师(方士)在西汉风光无限,可从本质上说,不过是皇帝的小厮,除了请神仙、找不死药这些技术活儿,他们什么用场也派不上。东汉后期,神仙方术被道教吸收,不少方士就转行做了道士。
巫师的黄金时代到底远去了。
儒家的文人们一说起圣人,尤其是先秦的那些着名圣人,总是啧啧有声地赞叹。即使说来说去总不过是些仁义礼智信之类的套话,也仍然乐此不疲。赞美的话儿讲了一箩筐,圣人的长相却很少有人提起。推想起来,能做圣人的,就算不是英俊神武,相貌也应该在中人之上吧。
不过,有人并不这么看。在荀子眼里,没有一个圣人模样周正:孔子脸上像蒙了张驱鬼 的面具;周公身体像一棵折断的枯树;皋陶的脸色永远像削了皮的瓜一样泛出青绿色;大禹腿是瘸的,走路一跳一跳;商汤半身不遂;最不可思议的是舜,眼睛里有两个瞳仁。这些形象岂止是不周正,简直就是些歪瓜裂枣。幸好荀子在古代并不受重视,要是也像孔孟那样受尊崇,真不晓得道学先生们该怎样为圣人涂脂抹粉了。
荀子的说法并不是无稽之谈。我们曾经介绍过,古代的圣人们大抵都做过巫师,而巫师对脸蛋的要求的确不怎么高,有时甚至专挑其丑无比的人。古人有自己的道理,他们认为长得奇形怪状的人往往天赋异禀,感受上天的气也比旁人多些,更容易与上天交流。丑,因此成了资本与财富。
不过根本的原因并不在此,毕竟天生丑陋的人并不多,丑陋而又热爱巫师职业的人更少,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下,热爱巫师职业又能从事这一行当的更是少之又少。
巫师的丑,主要是因为他们戴了面具。
在面具上刻上动物的形象,如牛、羊、虎以及饕餮、龙等之后,巫师只要带上面具,就意味着与动物合而为一,具备了动物通神的能力,具备了向鬼怪挑战的能力。这时候的面具,不再是政治权力的象征,而是神力的化身。要驱逐鬼怪,首先要吓唬它们,所以面具造得总是特别恐怖。李泽厚说:
“各式各样的饕餮纹样以及以它为主体的整个青铜器其他纹饰和造型、特征都在突出这种指向一种无限深渊的原始力量,突出在这种神秘威吓面前的畏怖、恐惧、残酷和凶狠。”
面具的应用首先是驱鬼,比如皇家驱鬼师傅方相氏,在工作的时候就戴着这种面具。他用的面具是黄金做的,有四个眼睛。在作法的时候,身上披上熊皮袄,也真有点熊人合一的感觉。
国家控股的巫术当然用得起昂贵的道具,但是民间巫师就不可能这么“牛”了。好在只要面具的形象到位了,质地倒不是最重要的,人们经常用皮制的或木制的面具,价钱便宜, 样子也摆得过去。民间巫师们要靠捉鬼混饭吃,每到年关,就挨家挨户地上门驱鬼,以弄点零花钱,或者讨杯酒喝。为了让出钱的主儿开心,不仅捉鬼捉得特别卖力,还往往会有些娱兴的曲艺节目。
时间一长,这种仪式逐渐演变成联欢晚会,驱鬼反而是次要的目的了。驱鬼活动的仪式色彩越来越浓厚,虽然大家都知道是驱鬼怪的,但是利用这个机会乐一乐也无伤大雅。像汉朝流行的大型惊险娱乐杂技节目蚩尤戏,就是表演者戴上牛头面具,进行摔跤比赛。演得好的,还有机会到首都长安进行汇报演出。这种文明健康安全的娱乐活动,比起古罗马凶残的角斗士“表演”,不知高雅多少!
鬼怪固然要赶,但生活也仍然要继续,也许这就是古人对待宗教信仰的基本态度。
藏族中的巫师
在原始宗教观念支配下的藏族先民们认为:无论是在天上。地下或是水中,都有神灵,而且世间万物也都无不听命于这些神灵。例如在青藏高原上所常见的地震天火、风雪雷电、洪水冰雹等自然现象和自然灾害,都归之于是这些神灵所显示出来的神奇力量。同时,按照自然界生存竞争的规律,藏族先民在生活、生产实践中,又发现了某些客观事物和自然现象,只要人们在生活习惯、劳动方法上稍加变动即可适应,有的甚至还可以为人们左右,并使其为己所用。换句话说,就是可以通过人为的方法,来影响某些客观事物与自然现象,或避其伤害,或变害为益。例如下雨,人们可以用树叶来遮体;刮风,人们可以躲进山洞;渡河,人们可以利用浮木。同时。猎取,可以获得鸟兽、采撷可以获取果实,如此等等。随着人类社会继续向前发展,人们通过实践,又进而把仅能遮雨的树叶,逐渐扩大到既能遮雨又可御寒的兽皮,甚至后来的织品;采摘野果逐渐发展到栽种和定期收割;躲风避雨的山洞,逐渐演进到筑屋而居;捕猎也逐渐发展到对鸟兽进行驯养……
基于同样原因,藏族先民的精神世界也在向前发展,就像在生活。劳动上不满足于树叶遮体、山洞藏身、采撷野果和狩猎鸟兽以果腹等一样,他们不再满足于被动地听命于神灵的赐与和惩罚,产生了想利用一定的方法或工具,来影响和控制这些神灵,以改变他们所具有的“神奇力量”。这就是藏族先民原始巫术产生的背景。实际上这也是人类为了谋求能战胜大自然的另一面,只不过前者应该是属于“劳动创造人”的实践,后者是属于精神的一面而已。
尽管藏族先民有着美好的愿望,但这并不一定就能兑现。由于当时的生产力还十分低下,对于客观事物和某些自然现象,人们还无法控制和对其施加影响,而单纯地利用“精神”方法,当然就更难以如愿以偿了。这在今天虽然已是尽人皆知的常识,可这在那远古年代,藏族先民是不可能像我们这样去理解的。当他们这种“精神”要求无法实现和满足时,于是十分自然地就把这一美好的幻想,寄托在“能有一种可以联系鬼神的人”身上。然后通过这种能“上达民意、下传神旨”的人,来影响和控制客观事物和某些自然现象。这便是青藏高原巫师应运而生的客观背景。
正如藏族先民幻想能控制和影响客观事物以及部分自然现象一样,巫师的产生,还是经过了一段相当长的过程。当人们在举行祭祀和施行某些巫术的时候,常常是在绝大多数时间内这一主观要求都未能兑现。不过总还是有某些巧合得到应验,也会取得一些预期的效果。于是这一位主持祭祀和巫术活动的人,便被视为具有特殊的巫术技能。这样,巫师这种原始宗教的特殊人物,便应时代的要求而产生了。
作为藏族原始宗教祭祀主持人的巫师,在原始部落和氏族时代,大都是由氏族的长者和部落的首领来担任。掌握神权,是他们能否牢牢掌握和控制氏族与部落大权的关键条件。据说这类在远古时代的巫师,都能通神,且能同鬼神通话,能上达民意、下传神旨;可预知吉凶祸福,除灾祛病;还能从事征兆、占卜,施行召魂、驱鬼等巫术。他们是人与神之间的桥梁和媒介,在某些场合还被视为是神的代言人。总之,巫师在藏族先民的心目中,享有十分崇高的威望。
尽管今天我们从藏汉典籍之中,已无法找到有关这些藏族原始时期巫师的任何资料,但我们从后来由象雄传入藏区的本教巫师对吐蕃王朝的影响,却也可见一斑。
《本教源流)一书说:“为王师者称喇辛,侍王左右者称古辛”。又说:“王极重本辛之言,辛未发言,王不能发布旨意。”这里的“辛”,即本教巫师。因为本教徒说他们的祖师(创始人)是辛绕米沃,故后来的藏文史书即常以“辛”作为本教的代称,或是把“辛”作为本教巫师的代名词。从这则记载之中,我们可以看到在当时本教巫师的权力是相当大的。而且他们一直影响吐蕃王朝达二十六代之久。直到公元6世纪左右,印度佛教传入吐蕃,得到吐蕃王室的接纳,本教才逐渐失势,到后来终于退出了政治舞台,被佛教取而代之。
对于这些藏族原始宗教时期的巫师,由于在藏汉历史文献中已无据可寻。因而,对他们的名称、传承、服饰、法器、神坛、咒语、巫术、占卜等等,我们都几近一无所知。即如那些曾参与吐蕃王朝二十六代政权的巫师们,能查找到的资料,也是微乎其微,更何况那些远不可及的年代的巫师了。就是在那有着“青藏高原原始部落社会的网络全书”之称的(格萨尔王传)之中,我们也仅能发现一些“阿尼”、“亚木”、“莫玛”等古老巫师的称谓。所幸的是,由于我国藏区地域辽阔、交通闭塞,许多偏远地区藏传佛教的影响相应薄弱,还为我们或多或少保留了一些较为接近于原始宗教巫师的面目。这是不幸中之万幸。
美洲、非洲的巫师——萨满巫师
历史上第一位魔法师很可能是一个萨满巫师,或者是部落的术士,巫医。他是与神灵沟通的媒介,可以神游神灵世界。
我们对那些关于传统女巫的特征已经耳熟能详,无须赘述。药剂师或萨满教巫师们通常都手拿一只木杖或木棒,身穿由动物皮毛或是鸟类羽毛制成的长袍。萨满教起源于亚洲的北部、西伯利亚和爱斯基摩地区。作为一种神秘的巫术,北美的药剂师以及非洲的巫医都可以归入萨满教范畴内。那些远在北方、带有明显游牧民族色彩的部落巫师也通过祈求神灵来聚集动物,为了能够在部落捕措时助其一臂之力。他们的游牧生活方式与法国或西班牙岩洞中壁画所描述的景象十分相似。
萨满教的救义中充斥着万物皆有灵的观点。他们认为,无论是动物还是植物,甚至我们周围一切“东西”,都像男人和女人一样,拥有生命,拥有灵魂,因而我们完全可以与它们沟通、交流。但是并不是每一个人都能做到这一点,只有那些拥有特殊能力的人才能做到。(这种特异能力在各地有不同的称呼,如南太平洋的美拉尼西亚部落称之为“玛纳”——超自然的能力;美洲印第安人中的苏族部落称之为“瓦坎灵力”——来白干大自然的灵力;北美洲土着居民中的易洛魁部落则称之为“奥兰德”。)
那些拥有这种神奇力量的人可以通过类似佛教中“入定”(一种通过冥想与周围的物质环境相分离的状态)的方式进入到神灵的世界。在那里,他不仅可以与万物神明进行心灵相通的交流,而且还可以与神或上帝沟通。他可以从神灵那里得到一些信息,还可以借助神灵的力量去医治病人精神上亦或身体上的创伤。巫师所拥有的力量通常和衣着密切相关,他的衣服常常由自然界中的动物皮毛或羽毛制成,表示与自然界的同盟关系。在他的魔法之旅中的某个时刻,这种同盟可以助他一臂之力。在美国,巫师的斗篷都是由北美野牛皮制成的;在波利尼西亚,魔法师的披风则是由一种树皮布缝制而成,上面绣着精美的图案;塔西提岛和夏威夷巫师的斗篷比这些都华丽的多,它们都是用一种稀有鸟类的羽毛为原材料,精心缝制而成的。萨满教巫师、巫医和魔法药剂师都有一种可以和死者灵魂沟通的本领,即人们常说的“通灵”。巴西巫师的技能通常都是继承来的,父亲传给儿子——偶尔也有例外,如果部落中某人没有继承到这种非凡的能力,那么他也有资格去学习“通灵”的本领.让某个神灵(其中声望最高的神灵要属美洲虎的神灵)附入他体内,使其成为一名真正的巫师。
爱斯基摩社会中掌管宗教事务的人是巫师,每个村落里都有巫师,他们是村里最重要的人物,男性和女性巫师都存在。爱斯基摩人眼中的巫师是具有和神灵交流或影响神灵的特殊能力的人。巫师被认为可以让自己的灵魂暂时离开身体,和神灵世界的神进行沟通,和一些小神灵接触,于是这些神灵便成为巫师的仆人,给巫师提建议出主意,给巫师提供帮助。巫师通过催眠、念咒语、口技和变戏法等方法行使巫术。巫师的重要作用是发现引起灾难的原因,如生病、受伤的原因,并找到解决的办法。爱斯基摩人认为,灾难的原因就是有人触怒了神灵,所以巫师一般是查明哪一个神灵被触犯,以及被触犯的原因。多数调查结果是有人破坏了禁忌。于是人们通过举行宗教仪式,抚慰神灵,或在原有的禁忌上增加条例,以取悦神灵,消灾避难。巫师被认为能够驱除附在人身上的鬼魂,能够预报天气情况,甚至能改变天气,预测占卜未来,和死人的灵魂沟通。巫师不仅制作护身符出售给他人,还编制咒语出售。
由于能呼吸,而且具有自己的名字,所以从理论上说每一个爱斯基摩人都有与神灵世界直接沟通的能力。但什么样的人才能成为一名巫师呢?怎样才能成为巫师?巫师是如何获得这些超人的能力呢?各地爱斯基摩人的说法不同。有的认为这是一个人天生的能力;在多数地区,一个人要成为巫师必须经过一段时间的修行,或者跟其他巫师学习,或者在山顶上、山洞中禁食一段时间,突然大彻大悟,最终获得使灵魂脱身的本领。巫师不仅要与神灵世界建立直接的联系,而且还要让一些神灵为自己服务。
让我们通过一个具体实例,看一看爱斯基摩巫师是如何施展法术的。这是发生在19世纪末叶的两个故事。当时阿拉斯加西北地区一个村落里住着克瓦里纳一家,全家人大部分时间都居住在这里,但每年春季都要到霍普角捕鲸。这一年因为霍普角流行疾病,许多人染病而死,全家人对是否启程捕鲸犹豫不决,于是请来了巫师为他们占卜、,告诉他们怎么办。巫师将所有的人集中在一间黑屋里。人们坐好后,巫师从包里拿出一个用海豹肠子做的小帐篷、一个木偶和一盏小灯。他把木偶和灯放在小帐篷内,关上帐篷后,巫师开始击鼓唱歌。过了一会儿,巫师将帐篷内的灯点亮,里面的木偶便站起来,四处走动。透过半透明的小帐篷,大家可以看到走动的木偶。巫师开始和木偶对话,别人当然听不懂。几分钟的对话结束后,木偶躺倒,灯也灭了,巫师再次击鼓唱歌。唱完歌后,算是仪式结束。巫师一面把用具放人袋中,一面宣布可以去霍普角,不会有人得病,并且能捕到3头鲸。这可是个令人振奋的消息,于是克瓦里纳全家去了霍普角,比较幸运的是一切平安。
尽管具有神奇的法力,但巫师仍然是一个普通人,他们无法摆脱人的各种欲望,无法抵御外界影响。有的巫师滥用自己的权力,陷于权力之争,总是企图给对手或给对手的家庭,甚至整个村落造成灾难或死亡以击败对方。从幸存者那里得知,巫师间的争斗给人们带来的最大灾难是饥荒。大多数巫师利用自己的特长从他所属的社群中获得利益,因此,爱斯基摩人非常需要一个好的巫师。他们认为一个没有能力、爱吹牛的巫师会变成一只老鼠。当一个有资历的巫师无法确定引起饥荒的原因时,对爱斯基摩人来说则预示着灾难的降临。但如果没有巫师的占卜推测,爱斯基摩人会感到日子更艰难,茫然不知世界将会发生什么。在爱斯基摩人的历史上,巫师在各种节日中扮演着主要角色。东部地区爱斯基摩人只要高兴,就可以举行节日庆祝,在人多的场合,巫师,总是不失时机地演示一下自己的法术。巫师一直统治着爱斯基摩人的宗教,直到19世纪末20世纪初,各种基督教派随着白人的到来进人爱斯基摩人的村落为止。今天的爱斯基摩人几乎都已皈依了基督教。
④ 分析J.K.Rowling创作哈利波特小说的动机的灵感是什么
005年12月20日,哈利·波特系列影片第四部《哈利·波特与火焰杯》上映的那天,我排了整整两个小时的队,才在人山人海中抢到两张晚上10点、而且是最后一排最边上的票。看着哈利·波特在银幕上嗖嗖地飞来飞去时,我不禁想到,是什么使我这个古代文学专业的研究生也迷上了哈利·波特,跑到网络哈利吧去和一帮小屁孩叽叽喳喳地讨论邓布利多是否会复活、戴着哈利橙色腕表四处招摇、掰着指头盼望着“哈七”早点面世?难道这个黑头发、绿眼睛的小巫师悄悄地一挥魔杖,给我念了夺魂咒?而又是什么使全世界亿万读者在霍格沃茨、对角巷、九又四分之三站台这样的地方流连忘返,使无数十一岁的孩子翘首期盼着从天而降的送信猫头鹰?
一切因由都只能去问J·K·罗琳。也许不是偶然,她安排了哈利的混血身份———他身上同时流淌着麻瓜和巫师的血液。当我们分别顺着这两股血脉走到它们的尽头,会发现麻瓜血脉源自J·K·罗琳自己的经历和生活;巫师血脉则源自那些遥远而积淀深厚的伟大神话。
1997年,当《哈利·波特与魔法石》进入印刷程序时,书商问作者可不可以在封面上把她的名字印作J·K·罗琳(J·K·Rowling)而不是乔安·凯瑟琳·罗琳(Joanne Kathleen Rowling),因为他们担心后者这个典型的女性名字可能使读者失去购买的兴趣。当时的罗琳只想着要一笔钱来维持生活,好安安心心地把哈利·波特后面的故事写完,所以几乎没有考虑就答应了这个近乎无礼的要求。于是,数以亿计的读者在封面上只看到了罗琳名字的缩写。但当他们读完这本书,缩写或全称都无关紧要了,此时罗琳已经被他们赋予了一个更好的名字:魔法妈妈。
1966年,罗琳出生在英国中部一个叫做奇滨赛柏瑞的小镇,这里以森林和山丘闻名。罗琳的父母都喜爱阅读,他们常常念故事给小小的罗琳听。罗琳回忆说:“我对童年最鲜活的印象,就是父亲坐在那儿,给我读《柳林风声》。”故事听多了,她也开始在心中编织自己的幻想故事。罗琳有一个小她一岁半的妹妹,每当姐妹俩单独相处时,她就把这些故事讲给妹妹听。那时,她所有的故事都与兔子有关,开头永远是“黛(妹妹)跌进了一个兔子洞”,而总是以“兔子一家喂黛吃草莓”结束。这些故事妹妹百听不厌,罗琳被要求讲了一遍又一遍,六岁那年,她拿出了纸和笔,记下了其中的一个。这是罗琳的初次写作。值得一提的是,在这个小镇上罗琳有两个很要好的朋友姓波特,哈利·波特的“波特”。
罗琳九岁时,他们举家迁到了另一座小镇———塔斯岗,罗琳进了塔斯岗小学念书。她痛恨这所学校和教数学的摩根太太。入学第一天,摩根太太就让她做了一张数学卷子,很不幸,十道题罗琳一道也没做对。于是,她被安排在教室最右边的座位上,几乎就要坐到操场上去了。后来她才知道,摩根太太以自己认定的学生的聪明程度来排座位,左边的是“天才列”,右边的是“笨蛋列”。
但是,生性开朗的她自有办法来化解这种不愉快。她一面发挥自己的写作专长,在英文科目上取得了良好的成绩,一面补习数学;并且,她还结交了几个死党。有一天,她的努力得到了回报,但这回报却令她难过———摩根太太终于让罗琳和坐在“天才列”里的一个学生交换座位,但这个学生恰恰是罗琳的好朋友。“穿越教室的短短几步路让我变‘聪明’了,但也变得讨人厌了。”幸亏,在颠颠簸簸的小学岁月中,罗琳重新获得了大家的喜爱,也一直维持着好成绩。小学毕业后,她进入了威汀综合制中学。
和所有的女孩一样,罗琳上中学不久就迎来了令人尴尬的青春期,并且她开始戴眼镜。“我那时很安静,近视,脸上很多雀斑,对各种运动一窍不通。”尽管这样,她还是有办法让自己得到认可———她在学校里找到了一些和自己一样安静、聪明但孤独的女孩,组织了一个小团体。这个时候,她仍然会利用课余时间写许多故事,然后挑选其中的一两个在团体活动时读给大家听,结果新朋友们都很喜欢,这使她信心倍增。
还有一个意外让她小小地出了一下风头。有一次,一个凶悍的女生攻击了她,她不是像别人一样逃走,而是采取了反抗。当时她的身体正好被储物柜支撑住了,所以没有倒下,结果她成了年级里惟一没有被摆平的学生,闻名全校。其实她后怕得要命,很长一段时间路过走廊的拐角都要神经兮兮地窥探,防止被偷袭。
随着年龄的增长,罗琳的中学生活渐入佳境,她的创作才华得到了老师们的称赞和鼓励,她的聪慧友善吸引了许多朋友,最后一学年,她还被选为女生级长。
———在罗琳少年时期的生活点滴中,我们不难看到霍格沃茨魔法学校里的人物和故事的影子。学校都是由光明和阴暗两面构成,光明的那面是友善的同学、好心的教授、积极的青春以及各种年轻人的小把戏;阴暗的那面是刻板的校规、古怪变态的老师、仗势欺人的恶少、误解、孤独等等。也许摩根太太很像乌姆里奇教授,那个凶悍的女生就是马尔福的死党克拉布和高尔的原型,而罗琳自己呢,毋庸置疑,她把自己的形像寄托给了最可爱的赫敏。谈到阿尼马格斯(能变身为动物的巫师)时,她说:“我愿意变成一只水獭,那是我最喜欢的动物。”而大家都知道赫敏的守护神正是水獭。
你很容易就能发现罗琳与赫敏之间存在许多共同点:第一当然是聪明、成绩好,依靠实力赢得大家的喜爱并成为一个小集团的首脑;第二是独立、坚韧、愈挫愈勇的性格;第三是她们都是爱读书而忽略了修饰容貌的女生(在《哈利·波特与火焰杯》里,罗琳为这类女生打造了一个最美丽的梦境:赫敏换上礼服后艳惊四座);第四———她们都当上了级长。
赫敏(Hermione)的名字源于希腊神话里的众神使者赫尔墨斯(Hermes),赫尔墨斯同时还是辩术之神,当今哲学领域流行的“解释学”(hermeneutics)也源自他的大名,难怪赫敏一有问题就直奔图书馆,并且总是能找到答案。在哈利·波特的故事里,她可不是傻等着英雄搭救的花瓶女主角,而是一个起到交流、沟通作用的智囊人物。也许她就是罗琳在魔法世界的化身。
从威汀中学毕业时,师长和父母都预期罗琳有一个灿烂的未来。但是,在真正的灿烂日子到来之前,她还要度过一段漫长的黑暗时期。
罗琳进入了艾克斯特大学。本来她以为这里学风自由,可后来才发现这是一所相当传统的学院。在艾克斯特,她继续写作,把灵光一现的各种情节、提纲写在纸片上,这样的纸片塞满了资料夹。但是每当有人建议她投稿时,她总是因为缺乏信心而拒绝。
大学毕业后的六年,她陷入了不停转换工作的旋涡之中,所有的工作都赚不到什么钱,而她的心思也往往不能投入其中。“不管做什么,我总是像疯了一样地写作,”她有一次写道,“开会时我通常都不太专心,而是在记事本的边缘处记下最新的故事情节,或是为人物角色取名字。当你的工作应该是做会议记录时,这就会出问题。”
二十四岁时,她在曼彻斯特找到了一份新工作,这样,她必须常常乘坐火车来往于伦敦和曼彻斯特之间。一天,火车因为机械故障而停车四小时,罗琳便观赏窗外的风景来打发时光,她还清楚地记得草地上散布着一群牛。“忽然间,哈利的故事在我心中浮现。我无法告诉你‘为什么’以及‘是什么事触发了这个想法’,但是我很清楚、明白地看到了哈利以及魔法学校。”关于这个伟大灵感如何产生的故事还有另一个版本:那是风雨交加的一天,罗琳坐在从曼彻斯特开往伦敦的火车上,望着从玻璃窗上汩汩而下的雨水发呆。突然,她看见窗外飞过一个骑扫帚的绿眼睛小巫师,于是,关于哈利·波特的想法倏忽而至。这两个版本惟一的相同点是:火车。也许因此火车便成了故事中麻瓜世界通向魔法世界的媒介。
从萌发灵感到完稿付印,哈利·波特系列的第一部《哈利·波特与魔法石》经历了整整六年。这期间,罗琳经历了丧母、失业、婚姻失败等一系列打击。1993年,她带着刚出生的女儿和《哈利·波特与魔法石》的前三章来到了爱丁堡。罗琳可以重新去找工作,但那样就没有多少时间写作了,她决定申请公共福利津贴。可是首相梅杰不久前才在一次演讲中说,单亲人士是热爱公共福利制度的揩油者。罗琳申请津贴的过程充满了屈辱,到处受人白眼。罗琳在一次采访中说:“这也许是我一生中最低潮的时候。我的自尊已经到了地板上,但我不要杰西卡(女儿)也在这种情况下成长,所以,她变成了我的灵感,而写作成了我避难的天堂。”
福利津贴只能保持最低标准的生活,罗琳住在一间又冷又小,天花板几乎碰到头顶的公寓里,她称之为“小矮间”。别说电脑,连一台打字机她都买不起。每天早上,她提着杰西卡的婴儿篮出门,满城绕行,直到孩子睡着了才奔向尼柯生咖啡馆,在那里买一杯最便宜的饮料,埋头写上一整天。该店的老板回忆说:“她会用一只手推摇篮,另一只手写个不停,真是一个奇景。”
终于,一切苦难与欣慰、理想与奋斗都交付给了文字,《哈利·波特与魔法石》在1994年初完稿了。罗琳借来一台老式打字机打了两份书稿寄给了出版经纪人。又经过了三年的等待(在这期间,她找到了一份法语教师的工作,并且开始写哈利·波特系列的第二部),这部令人一看就着迷的作品终于面世了。接下来的故事便落入了俗套,采访呀,签名呀,水泄不通的售书场面呀,翻译成六十多种语言呀,在全球卖出二亿六千多万册呀,罗琳变得非常有钱啦,不说也罢。
总之,罗琳不仅在书中显示了魔法,同时也在生活中显示了魔法,而这两者的因果关系似乎已紧紧缠绕,不可分割。
神话源头
在哈利·波特购买魔杖的奥利凡德商店门口,挂着一块金字招牌:自公元前382年即制作精良的魔杖。这是一个比耶稣诞生要早得多的年代。尽管罗琳生活在一个信奉基督教的国家,但她在哈利·波特系列故事中依循的却是比基督教更古老的神话体系。
基督教重视父子关系而排斥女神,罗琳作为一个独自奋斗的单身母亲显然无法认同这样的宗教。另外,现实社会也是一个男性占优势的父权社会,罗琳深刻地了解它的虚伪、冷漠,因此,她在书中创造了一个完全不同的世界。
哈利所在的学院是格兰芬多,这个名称来自印度怪兽格兰芬,格兰芬同时又是报应女神的化身。这个学院的院长是略显古板却心地善良的麦格教授,麦格的名字脱胎于希腊神话里的智慧女神雅典娜,雅典娜的罗马名字是密涅瓦,而麦格的教名恰恰是“米勒娃”。
有人认为,在哈利·波特系列故事中,我们生活的现实世界(即麻瓜世界)是一个凸显的世界,而魔法世界是一个被隐藏起来的世界。如果前者是阳性、父性的,后者则是阴性、母性的。九又四分之三站台开出的火车把哈利和他的同学们,还有目光紧紧跟随着哈利的读者一起送往母性世界,我们摆脱了父性社会冰冷僵硬的教条和伪装,回归到充满灵性和奇迹的女神的怀抱。
哈利所代表的正义一方与以伏地魔为首的邪恶集团的斗争,是整个故事最主要的情节。上文所说的格兰芬是一头鹰首狮身的怪兽,由于狮子与老鹰分别是大地和天空的生物之王,所以格兰芬成为阳界的主宰,成为阴暗与邪恶的对立面。而伏地魔的宠物恰恰是一种阴暗、邪恶的动物———蛇。另外,哈利的老对头德拉科·马尔福的名字“德拉科”在拉丁文中也是蛇的意思。鹰蛇之战本是一个古老的埃及神话,罗琳利用它给哈利与伏地魔之战赋予了更深刻的含义。
伏地魔是人类贪欲和邪念的化身,他的主要欲望之一就是长生不死(偷魔法石、滴哈利的血炼药、制做魂器等行动莫不为此)。在罗琳看来,无止境地追求生命和无止境地追求财富一样是罪恶的,因为它违反自然规律,是人类狂妄自大的表现。伏地魔与邓布利多都是法力无边的巫师,正邪之分仅仅取决于他们对待自身和外物的态度:是反躬自省、顺应天然还是自我膨胀、拼命攫取?如今的人类科技已经发达到几乎无所不能的程度,我们就是这个世界上最厉害的巫师,问题是,我们要做伏地魔还是邓布利多?
除了鹰蛇之战,哈利·波特系列故事里随处可见古老神话的痕迹。
巫师们送信通常使用猫头鹰。猫头鹰在埃及神话中代表着死亡和黑夜,它伴随着死去的太阳在地平线下面的阴界运行。到了古希腊人那里,猫头鹰又变成了智慧女神的化身,雅典城的象征就是一只猫头鹰。
哈利的教父小天狼星布莱克能够变身为一只黑狗。小天狼星是天空中真实存在的一颗星,它又被称为“狗星”(Dog star)。在古埃及,它是女神伊希斯的象征,也是宗教和哲学的象征。
阿瓦达索命咒是一条“不可饶恕咒”,它可以瞬间致人死命,哪个巫师给别人念了这条咒语就会被关进阿兹卡班监狱一辈子。阿瓦达索命咒很可能源自一句中东古语“abhadda kedhabhra”,这句古语是巫师用来消除疾病时说的话,意为“像这个词一样消失”。
另外,哈利·波特系列故事里的无数种神奇动物,如马人、鹰头马身有翼兽、独角兽、人鱼等等也来自不同的古老神话。
在撰写哈利·波特系列故事之前,罗琳一定曾经徜徉于广阔的书的海洋,惟其如此,她才能采撷来那么多的神话元素加以琢磨,最后呈现给读者一个美妙而深邃的魔法世界。
本文参考了中国社科院文学所叶舒宪教授的论文《哈利·波特的异教想象及其原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