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英国向美洲殖民的历史背景是什么
下面是详细的说明:
北美殖民地的建立
1.3.1.英属北美殖民地的建立
1492年,哥伦布首先发现了美洲,到达西印度群岛。随后,西欧各国的探险家、航海家先后登上这块富饶辽阔的新大陆,西班牙人和葡萄牙人把他们的注意力放在南美洲,而法国人,然后有荷兰人、北欧人,则把目光指向了北美。在16世纪向新大陆探险的竞争中,英国人显得有点迟钝。虽然为英国国王效劳的意大利热那亚人约翰·卡伯特早在1497年就到了北美的纽芬兰,但当时的英国人并没有把这块新土地放在眼里,亨王七世只不过赏给了卡伯特10个英镑和年薪20英镑的俸禄。[1] 16世纪后半叶,在女王伊丽莎白一世统治时期,英国的国力日渐强盛,终于加入了殖民北美的行列。从1607年到1732年,在一百多年的时间里,先后在北美大陆的大西洋沿岸阿巴拉契亚山脉以东的狭长地带建立了13块英属殖民地,这就是:弗吉尼亚、马萨诸塞、马里兰、康涅狄格、罗得岛、北卡罗来纳、南卡罗来纳、新泽西、纽约、宾夕法尼亚、新罕布什尔、特拉华、佐治亚。
1.3.2.北美殖民地的几种主权形式
根据英国对殖民地的主权的体现形式、英王对各殖民地的控制和总督的权力来源及授予方式,到独立战争前,存在过公司殖民地、契约殖民地、王家殖民地、业主殖民地和特许自治殖民地等几种形式。
【特许公司殖民地】 1606年,伦敦弗吉尼亚公司经英王特许成立,获准在北美大陆北纬34度至41度之间进行开发和殖民事业。1607年,该公司的三艘大船载着120多名殖民者到达詹姆斯河河口,建立了詹姆斯敦定居点, 这就是英国在北美大陆的第一个永久移民点,随后发展成为弗吉尼亚殖民地。1628年,一些英国清教徒建立了新英格兰公司,并于次年改组为马萨诸塞海湾公司,一年后,他们为逃避宗教迫害将公司迁往新大陆,建立了马萨诸塞海湾殖民地。
【契约殖民地与特许自治殖民地】 1620年,一批在荷兰逃避宗教迫害的英国分离派教徒乘“五月花号”船来到今马萨诸塞州的普利茅斯,他们在抵达美洲大陆之前,由成年男子共同签署了一份契约,奠定了未来殖民地的政治基础,宣布将制定“公正而平等”的法律来治理他们联结而成的“公民政治团体”,据此他们建立了普利茅斯殖民地。1636年,另一批清教徒来到康涅狄格河谷,建立了定居点并根据他们自定的章程进行管理。1639年,康涅狄格河沿岸的三个城镇的殖民者共同制定了一个称为“康涅狄格基本法”的文件,“依照股份公司的组织模式”建立了殖民地政府,并废除了选举权的宗教资格限制,因此,康涅狄格基本法被认为是历史上的第一部成文宪法。[2]当时,类似的契约殖民地还有普罗维登斯、纽波特、 朴茨茅斯、纽黑文等。但是,这些殖民地的居民因担心日后生变,仍希望得到英国政府的正式承认,乃向英国政府申请特许状。于是,以上述契约殖民地为基础,先后于1662年和1663年合并形成了康涅狄格和罗得岛两个特许自治殖民地。
【业主殖民地】 在向北美殖民的过程中,英王也把那里的一些土地赐给他的宠臣或贵族,让他们根据特许状进行统治,这就是业主殖民地。1632年,英王将马里兰封给巴尔的摩爵士,授予他“完全控制当地的行政、立法和军事事务”的权力,他对英王则只有轻微的义务:承认英王的最高权力并奉献某些贡物,使得巴尔的摩“俨如一个国王,只是没有王冠。”[3] 这种殖民地实际上就是业主向英王获取的封地,业主拥有统治的全权。后来建立的业主殖民又有:纽约(1664年)、南卡罗来纳和北卡罗来纳(1663年)、宾夕法尼亚(1681年)、佐治亚(1733 年 ) 以及新泽西(1674年)。
【王家殖民地】 起初,北美的13个殖民地都不是王家殖民地。1624年,英王借口弗吉尼亚伦敦公司财政失败和内部混乱,吊销了其特许状,宣布由英王政府直接统治,由英王直接任命的总督进行管辖。1679年,英王将马萨诸塞殖民地超出特许状规定的边界的部分夺走,设立了王家政府,建立了新罕布什尔殖民地。1684年又将马萨诸塞公司的特许状吊销。至此,公司殖民地已不复存在。纽约、新泽西、南卡罗来纳和北卡罗来纳也先后转变成王家殖民地,到1752年,佐治亚因特许状期满而成为王家殖民地。这样,13个殖民地中有8个为王家殖民地, 前述两个特许自治殖民地,另3个仍为业主殖民地,即马里兰、 宾夕法尼亚和由宾夕法尼亚业主统治的特拉华。
总之,这些殖民地的建立无论形式如何,名义上都要承认英国国王的最高统治权并通过英国任命的总督进行统治。从这个意义上说,北美殖民地就是英国君主开疆拓土的结果,是由以英国人为主的欧洲移民所开拓的一块新大陆。一方面,它们虽然同样接受英王王冠的灵光,处在它的环照之下,“同等地”附属于宗主国;但它们各自拥有自己的领土和疆域,是相互独立、互不依赖、互不干涉的政治实体。在经济上,各个殖民地彼此相互分立,各具经济特点,具有各自独立的利益。
1.3.3.北美殖民地的一般政治体制
从经济和文化上看,这些英属殖民地不是为英国人所建就是英国人从荷兰人或法国人手里夺得的,其居民也以逃避宗教和政治迫害、来到美洲寻找机会的英国移民为主。从詹姆斯敦建立到独立前的一个半世纪多一点的时间里,北美殖民地的人口增加了一万倍,即从210人增加到220万余人。整个殖民过程中,虽然差不多所有的西欧国家都有人移居北美,但大多数是英国人,非英国人的移民仅占移民总人数的20-40%。根据1790年的调查,在十三个最早的殖民地的人口中,80%是白人,而且四分之三以上的白人来自英伦三岛。[4]因此, 各殖民地的居民以英语为共同语言,具有相同的欧洲文化背景,这个背景就是当时欧洲已经发展起来的资本主义制度,移民们关于企业制度、利润制度、商业经营,关于财产、工资和收入的分配,关于政府的职能和作用,关于由一个管制的使用货币的市场,关于技术和资源的概念以及他们的劳动技巧和工作意愿,都是来自欧洲的。总之,“殖民地的各种欲望就是欧洲文化的一个反映”,“殖民地经济基本上是欧洲经济移植于一个新的环境之中”。[5]
尽管各个殖民地体现英国主权的形式不同,但由于上述大体相同的经济、文化背景,经过一百多年的发展,逐步形成了大体相似的政治体制构架。弗吉尼亚殖民地政府的发展大概可以作为这一发展过程的代表。弗吉尼亚初民在1607年到达詹姆斯河口后,即在一个七人委员会的指导下建筑了一个要塞和城镇,准备了社会生活的一般条件。当初,由于工具缺乏,环境恶劣,需要有强有力的领导,不久就将一切管理权力集中到由殖民公司挑选的一位总督手里。后来,公司里的一批自由主义者相信自治更有利于殖民地的繁荣和发展,就使公司采纳了让殖民者在一定程度上管理自己事务的政府计划。这样,1619年建立了一个由人们选出的代表所组成的议会,另外有一个参事会与总督共同行使行政职能,并由参事会和总督充当殖民地的高等法院。这几乎就是北美殖民地的政府的雏形,各个殖民地的政府大体上也都经过了这样的发展过程。
在每个殖民地内部,都有一个代表英国国王的总督,他体现英国对殖民地的主权,各殖民地先后都建立了议会,由总督和议会共同治理。议会有权制定法律、法令,但不得与英国的法律相抵触。王家殖民地的总督由英王直接任命;特许自治殖民地的总督由殖民地议会产生,业主殖民地的总督由业主任命,但也都须经英王批准。总督代表英王,掌握殖民地的行政权,并监督议会的立法,代表英国政府行使对殖民地议会立法的否决权。除宾夕法尼亚外,殖民地议会均实行两院制。除特许自治殖民地议会两院皆由选举产生外(选民有财产等资格限制),其他殖民地的议会下议院由选举产生,上议院通常在12-18人左右,由英王或业主任命。上议院充当总督的参事会,并可以否决下议院的立法。总督和参事会共同掌握殖民地的最高司法审判权,但没有终审权,所有案件都可以上诉到英国枢密院。
北美殖民地政府的特征,一方面,立法、行政和司法权力的划分不分明。另一方面,殖民地议会下议院的地位和权力是很弱的,不过,它也掌握了一项重要权力,即财政权。议会控制政府财政,这在英国的议会政治史上就是一个重要发展,移民自然把议会主权的观念带到了北美殖民地。起初,英国政府指示各殖民地的总督强使议会通过永久性的征税法案,不必逐年进行拨款。对此,殖民地议会普遍进行抵制并取得了胜利,尤其是殖民地议会一直坚持审议批准总督的薪俸,这样,殖民地议会就可以逐年详细规定征税项目和数额,限定支出用途,并能撤销政府的任何预算,以此制约总督和其他行政官员。在大多数殖民地,总督的薪金是预算中最大的项目。例如,1738年被任命为宾夕法尼亚殖民地总督的乔治·托马斯,曾与该殖民地业主佩恩家族达成交易,允诺从将来得到的二千英镑的薪金中付给佩恩家族五百英镑。但宾夕法尼亚议会没有批准他的薪金,使得这位总督不得不尴尬地向佩恩家族进行解释,最后只得免除这笔支付。在南卡罗来纳,英国政府最后被迫从西印度群岛的税收中付给总督薪金。[6]又如,1721 年马萨诸塞殖民地议会通过撤销有关拨款和扣发总督的薪俸,迫使总督签署议会通过的法案。[7]
1.4. 从13个殖民地到13个独立的共和国
1.4.1.北美的代议制理论与一个新民族的觉醒
1756-1763年英国与法国的七年战争,最后以英国的胜利而告结束,根据英法两国1763年签定的巴黎条约,法国人被赶出了加拿大,英国人控制了北美大陆密西西比河以东的地区。然而,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尽管英国人赢得了战争,夺得了加拿大,取得了在北美的优势地位,最终却使英国人失去了北美。“从巴黎条约签定次日起,殖民地与英国之间的紧张气氛逐渐升级”。[8] 导致这种紧张气氛的根本原因是:七年战争后,英国政府面临由于战争造成的财政困难,便企图把财政负担转嫁到殖民地人民的身上。1763年上台的英国格伦维尔政府以加紧对殖民地的控制和管理为目的,推行了一套所谓帝国整顿计划,试图建立“更加高度集中的军政式的统治”。[9]其主要措施包括两个方面, 一是把英国的常备军派到北美殖民地,并要求殖民地提供给养;二是第一次向殖民地征收直接税。然而,这时的“殖民地已经不再是那些移居海外的英国人居住的地方了,而是不断壮大的美国社会的成员居住的地方,……宗主国和这些殖民地之间过去存在的一切政治、经济和社会关系都逐渐过时了”。[10]从1763年到1776年间,北美殖民地与英国之间的关系一直处于激烈的动荡之中。尤其是围绕英国国会通过的1765年印花税法以及1764年的糖税法、1767年的“汤森条例”、1773和1774年的五项“不可容忍的法令”,爆发了三个回合大规模的、广泛的反英斗争。
参考资料:http://sub.whu.e.cn/jjtan/USSYS/US01.html
B. 简述英国人移民北美殖民地的原因
开始的一批人是因为宗教迫害,一些清教徒乘“五月花”到达北美,意图建立宗教自由的民主国家,后来的人是为了谋生特别是爱尔兰人,在后来的人就完全是榨取殖民地的钱财了
C. 英国人为什么去弗吉尼亚殖民当地有什么好东西
地理大发现之后,欧洲人很快便尝到了殖民掠夺的甜头。在广袤的海外殖民地上,欧洲人无所顾忌地掠夺廉价的经济作物,并推销自己的工业产品。巨大的经济利益让这些殖民者们赚得盆满钵满,但是自古以来“马无夜草不肥,人无横财不富”,利益和风险总是相伴而行的孪生子,所以要想收获利益,就必须应对风险。400年前,英国人殖民弗吉尼亚(今天美国弗吉尼亚州)就是最好的例子,弗吉尼亚是个神奇的地方,它既能让英国人哭,也能让英国人笑。
D. 17世纪上半叶,英国移民来到美洲的原因是什么
17世纪上半叶,也有一批英国移民来到美洲南部,移民中大多是农民和一些地主他们是圣公会派教徒。他们移民美洲的主要目的是希望能赚钱、发财,对教派之争和如何保存、发展英国文化不感兴趣。
E. 英国殖民北美的动机以及这些动机怎样影响了英国在北美的早期经历
网络上直接找到了http://..com/question/384140322.html
发展海外贸易,加速资本的原始积累.。当时由于地理大发现,各国争相在海外扩展殖民地,英国通过三角贸易进行资本积累,1562年英国的约翰-霍金斯爵士从塞拉里昂装运奴隶,在海地换取兽皮和糖,在返航之后成为朴茨茅斯最富裕的人。由于利润高得惊人,所以伊丽莎白女王和枢密院官员也对他的第二次航行进行投资。他遵循前次的步骤满载一船白银而回,成为英国最富裕的人。1606年,伦敦的弗吉尼亚公司组织首批移民迁往北美;1607年5月在詹姆斯河河口处建立定居点,建立贸易站,种植园。开始向北美殖民。
影响:
英国希望北美殖民地永远做它的原料产地和商品市场,竭力压制北美经济的发展。
殖民地人民强烈不满,反抗情绪日益高涨,然后就独立战争
F. 17世纪初,是什么掀起了奔向北美大陆的移民潮
17世纪初,欧洲开始向北美移民。1607年第一批英国移民在今弗吉尼亚建立了第一个立足点——詹姆士城,从此掀起了奔向北美大陆的移民潮。从1607年第一批移民踏上弗吉尼亚至1733年最后一个殖民地佐治亚的建立,英国移民先后在北美东海岸建立了13个殖民地,这就是后来美国最初的13个州。
G. 为什么15-16世纪,7000多万欧洲人选择迁移到以美洲和大洋洲为主的国家地区
最早的欧洲人
最早到达北美的欧洲人——至少是有证可寻的第一批欧洲人——来自挪威。红魔埃里克(Erik the Red)在公元985年前后在格陵兰(Greenland)建立了一个定居点,并从那里向西航行。据认为,1001年,他的儿子雷夫(Leif)已经探索了现今加拿大的东北海岸,并且至少曾在那里度过一个冬季。
尽管挪威传奇提到,北欧海盗对北美大西洋沿岸的探索曾远至巴哈马群岛(the Bahamas),但这些说法尚未得到证实。不过,1963年,在纽芬兰北部(Newfoundland)的安斯梅多(L'Anse-aux-Meadows)发现了可追溯到那个时期的一些挪威人的房屋遗迹,于是为传奇中的至少某些说法提供了依据。
1497年,在寻找通向亚洲的西航线的克里斯托弗·哥伦布(Christopher Columbus)登陆加勒比地区仅仅五年后,一个名叫约翰·卡伯特(John Cabot)的威尼斯水手为执行英国国王的使命抵达纽芬兰。虽然卡伯特的航行很快被遗忘,但他的历程为后来英国对北美的主权伸张提供了依据。这次航行也开辟了通往乔治海岸(George's Banks)附近富饶渔场的通道,不久之后,欧洲渔民,特别是葡萄牙人,便经常光顾那里。
哥伦布从未见到未来的美国本土,然而,对这块大陆的早期探险起源于他帮助开发建立的西班牙属地。1513年,由胡安·庞塞·德莱昂(Juan Ponce de León)带领的一个船队在佛罗里达(Florida)海岸现今的圣奥古斯丁市(St. Augustine)附近登陆,拉开了西班牙人在美洲大陆探险的序幕。
西班牙人在1522年征服墨西哥后,在西半球进一步站稳了脚跟。其后的一系列发现扩大了欧洲人对当时这块被称为亚美利加(America)的大陆的了解——这个名称来自意大利人阿梅里戈·韦斯普奇(Amerigo Vespucci)的名字,他撰写的前往“新世界”的旅游记当时广泛流传。时至1529年,世界有了从拉布拉多(Labrador)到火地岛(Tierra del Fuego)的大西洋沿岸的可靠地图,不过,又经过了一个多世纪,人们才完全放弃寻找通往亚洲的“西北通道”。
埃尔南多·德-索托(Hernando De Soto)是一名老资格的西班牙美洲远征者,曾与弗朗西斯科·皮萨罗(Francisco Pizarro)一道征服秘鲁。他参与了西班牙人最重要的早期探险之一。1539年,德-索托的远征队离开哈瓦那(Havana),在佛罗里达登陆,深入今天的美国东南部探宝,最远到达密西西比河(Mississippi River)。
1540年,另一名西班牙人弗朗西斯科·巴斯克斯·科罗纳多(Francisco Vázquez de Coronado)从墨西哥出发,寻找神秘的锡沃拉七城(Seven Cities of Cibola)。科罗纳多此行把他带到了大峡谷(Grand Canyon)和堪萨斯(Kansas),但没有找到他的探险队所希望的黄金或珍宝。然而,他的探险队给这个地区的人们留下了一个非同寻常——虽并非初衷——的礼物:相当数量的脱缰之马,从而使大平原(Great Plains)地区的生活发生了根本的改变。在几十年间,大平原上的印第安人变得精通马术,进而极大地扩展了他们的生活内容和范围。
西班牙人从南方北上时,乔瓦尼·达-韦拉扎诺(Giovanni da Verrazano)等远征者也在穿越和认识现今美国的美洲北部地区。为法国人从事航海的佛罗伦萨人韦拉扎诺在1524年登陆今天的北卡罗来纳(North Carolina),随后沿大西洋海岸向北航行,到达过今天的纽约(New York)港以北。
十年后,法国人雅克·卡蒂埃(Jacques Cartier)与欧洲前人一样,怀着找到前往亚洲海上通道的希望启航。卡蒂埃沿圣劳伦斯(St. Lawrence River)河的远征,奠定了法国自在北美拥有的主权,这一主权一直持续到1763年。
16世纪40年代,法国的第一个魁北克(Quebec)殖民地解体。20年,法国于格诺人(Huguenots)试图在佛罗里达北部沿海建立定居点。西班牙人把法国人看作对沿墨西哥湾暖流(Gulf Stream)的贸易通道的威胁,并在1565年摧毁了这个殖民地。然而不久,西班牙军事首领佩德罗·梅嫩德斯(Pedro Menéndez)正是在距此不远的地方建立了圣奥古斯丁城。它成为后来属于美国的这块大陆上的第一个永久欧洲殖民地。
从墨西哥、加勒比和秘鲁的殖民地流向西班牙的巨大财富,激起了其他欧洲大国的强烈兴趣。英格兰等新兴航海国家,在一定程度上由于受到郎西斯·德雷克(Francis Drake)所频频掠夺的西班牙运宝船的吸引,开始对新世界产生兴趣。
1578年,写过一部关于寻找西北通道论着的汉弗莱·吉尔伯特(Humphrey Gilbert),得到伊丽莎白女王(Queen Elizabeth)的特许,向新大陆其他欧洲国家尚未作出领土伸张的“异教徒的蛮荒之地”殖民。这项行动在五年以后才开始。吉尔伯特在海上遇难后,他的同母异父兄弟沃尔特·罗利(Walter Raleigh)继承了这一使命。
1585年,罗利在北卡罗来纳沿海的罗阿诺克岛(Roanoke Island)建立了英国在北美的第一个殖民地。但它后来被放弃,两年后的再次努力也告失败。直到20年后英国才再次尝试。这一次——即1607年建立的詹姆斯敦(Jamestown)——取得了成功,北美洲因此而将进入一个新纪元。
早期殖民地
17世纪早期开始,欧洲泛起北美移民巨潮。这股移民潮持续三个多世纪,从最初始于数百名英国殖民者的涓涓细流,发展成数以百万计的移民洪流。这些充满各种强大动力的移民在美洲大陆北部建立起新的文明。
第一批英国移民横渡大西洋前往今天的美国时,西班牙早已在墨西哥、西印度群岛和南美建立起繁荣的殖民地。同早期前往新大陆的所有人一样,这些英国移民是乘坐拥挤的小船飘洋过海。在6到12个星期的航程中,他们依赖有限的配给为生。许多人死于疾病,在不时遭遇的暴风雨袭击中,有些船永远消失海上。
多数欧洲移民离开祖国是为了摆脱政治压迫,寻求宗教自由,或者寻找在国内无法得到的机会。1620到1635年间,英格兰陷入经济困境,许多人找不到工作,甚至熟练工匠的收入也仅够勉强维生。农作物欠收更是雪上加霜,与此同时,商业革命(Commercial Revolution)造就了新兴的纺织工业,必须有越来越多的羊毛满足纺织需要。地主为了养羊圈占农田,赶走佃农。前往殖民地在当时成为这些丧失生计的农民的出路。
首先映入这些殖民者眼帘的是新大陆的大片茂林。如果不是友好的印第安人教他们种植当地的作物——南瓜、西葫芦、豆子和玉米,这些移民可能不会生存下来。此外,东部沿海绵延近2100公里的辽阔原始森林,提供了充足的狩猎和木柴来源,也为盖房、做家具、造船以及制作有利可图的出口商品提供了丰富的原材料。
虽然新大陆自然资源非常富饶,但对于那些殖民地不能生产的物品,仍必须仰赖同欧洲的贸易。殖民者所在的沿海地区,从南到北港湾众多,便于航贸。只有北卡罗来纳和新泽西(New Jersey)南部两个地区没有可停泊远洋轮的深水港。
肯纳贝克河(Kennebec)、哈得逊河(Hudson)、特拉华河(Delaware)、萨斯奎汉纳河(Susquehanna)、波托马克河(Potomac)以及其他许多气势宏大的河流,使从沿海到阿巴拉契亚山脉(Appalachian Mountains)的大片地区与海洋相通。但是,只有一条河,即主要控制在位于加拿大的法国人手中的圣劳伦斯河,是通往大湖区和大陆腹地的水道。茂密的森林,一些印第安部落的反抗,以及阿巴拉契亚山难以逾越的屏障,使殖民者民不易向沿海平原以外移居。涉足荒原纵深的只有一些设陷阱猎捕的猎手和贸易商人。在最初100年中,殖民者都是沿着海岸线密集定居。
政治因素促使许多人向美洲移民。17世纪30年代,英国国王查理一世(Charles I)的专断统治成为催化剂。17世纪40年代,查理的反对派在奥利弗·克伦威尔(Oliver Cromwell)领导下举行起义并取得胜利,致使许多骑兵——“国王的人马”——到弗吉尼亚另某生路。在欧洲的德语地区,许多小地方君主的压迫——特别是宗教压迫——以及连绵不断的战争,助长了17世纪后期和18世纪的美洲移民潮。
这一跨海旅程需要经过谨慎筹划安排,开支和风险都相当大。移民必须在海上航行近5000公里。他们需要餐具、衣服、种子、工具、建筑材料、牲畜、武器和弹药。当时,英国的殖民政策与其他国家和其他时期的政策迥然不同,即向国外移居不是直接由政府而是由私人团体资助,后者的主要目的是从中牟利。
詹姆斯敦
在北美扎根的第一个英国殖民地是詹姆斯敦(Jamestown)。根据国王詹姆斯一世(James I)颁给弗吉尼亚(或伦敦)公司的特许令,一个大约100人的船队在1607年启程前往切萨皮克湾(Chesapeake Bay)。为了避免与西班牙人冲突,他们选择在距离海湾约60公里的詹姆斯河(James River)上游的一个地点定居。
这些人大多是城市人和冒险家,对寻找黄金比对务农更有兴趣,无论从性格或是能力而言,都不适应在荒野中开辟全新的生活。船长约翰·史密斯(John Smith)脱颖而出成为领袖。尽管纠纷、饥饿和来自美洲原住民的袭击频繁发生,但是他凭借严规厉矩,让这个小小的殖民地度过了第一年。
1609年,史密斯返回英格兰,在他离开期间,殖民地陷入混乱。1609-1610年冬季,多数人生病死亡。到1610年5月,最初的300人只剩下了60人。同年,在詹姆斯河更上游建立了亨利科镇(Henrico,即现在的里士满[Richmond])。
但是不久,一个新事物从根本上改变了弗吉尼亚经济。1612年,约翰·罗尔夫(John Rolfe)开始把西印度群岛引进的烟草种子与美洲本土种子杂交,新品种的味道颇受欧洲人的喜爱。第一批新烟草在1614年运抵伦敦。不到十年,它便成为弗吉尼亚最大的经济来源。
然而,繁荣并没有接踵而至,疾病和印第安人的袭击造成的死亡率仍然非常高。1607到1624年间,大约有14,000人移居到这个殖民地,而1624年仅剩1132人。根据一个皇家委员会的建议,英王在那年解散了弗吉尼亚公司(Virginia Company),将其变为一个皇家殖民地。
马萨诸塞(Massachusetts)
在16世纪的宗教动乱期间,被称作清教徒(Puritans)的一批男女信徒寻求从内部改革英国国教(Established Church of England)。从根本上说,他们要求以较简单的加尔文新教(Calvinist Protestant)信仰和礼拜形式替代罗马天主教(Roman Catholicism)的仪式和结构。他们的这些改革将打破国教一统,有可能造成国民分裂,并削弱王室权威。
1607年,一小批分离派(Separatists)教徒——他们是相信改革英国国教将是徒劳之举的清教中的激进派——出走荷兰莱登(Leyden),在那里获得荷兰的庇护。但是,信奉加尔文教的荷兰人主要将他们限制在低收入的体力劳动行业。一些成员日渐不满于这种歧视,决意移民到新世界。
1620年,一批莱登清教徒从弗吉尼亚公司取得土地特许权。他们共101人,乘坐“五月花号”(Mayflower)船启程前往弗吉尼亚。一场风暴将他们的航线向北推了很远,最终在今天新格兰的科德角(Cape Cod)靠岸。他们认为自己现在不处于任何正规政府的管辖范围内,因此起草了一份正式协议,遵守由自己推选的领袖所制定的“公正和平等的法律”,即《五月花号公约》(Mayflower Compact)。
12月,“五月花号”抵达普利茅斯(Plymouth)港;这些清教徒移民开始在冬季建立定居点。近一半人因严寒和疾病而死亡,但是邻近的万帕诺亚格印第安人(Wampanoag Indians)向他们传授了最终让他们得以维生的技能,例如:如何种植玉米。来年秋季,这些清教徒移民种植的玉米获得大丰收,毛皮和木材贸易也在增多。
1630年,新一波移民抵达马萨诸塞湾(Massachusetts Bay)沿岸,持有国王查理一世颁发的建立殖民地的特许令。其中许多人是清教徒,他们的信仰在英国越来越多地遭到禁止。他们的领袖约翰·温思罗普(John Winthrop)呼吁在新世界创建一个“山巅之城”(city upon a hill),以便他们能够严格遵循自己的宗教信仰生活,并为所有基督徒树立典范。
马萨诸塞湾殖民地(Massachusetts Bay Colony)日后在整个新格兰地区的发展中扮演了重要角色,其中一个原因是,温思罗普和他的清教徒教友持有这张特许令,据此,殖民地的政府权威确立在马萨诸塞而不是英国。
根据特许令的规定,权力属于议会(General Court),其成员必须是清教或公理会(Congregational Church)的“自由人”,从而确保清教徒是殖民地占主导地位的政治和宗教力量。殖民地总督由议会选举,约翰·温思罗普担任此职长达一代人时间之久。
并非人人都喜欢刻板的正统清教徒的管理。第一个公开挑战议会的是一名年轻牧师罗杰·威廉斯(Roger Williams)。威廉斯反对殖民地占据印第安人的土地,提倡政教分离。另一名异议者安妮·哈钦森(Anne Hutchinson)对清教的主要教义提出质疑。这两人和他们的追随者遭到驱逐。
1636年,威廉斯从纳拉干西特印第安人(Narragansett Indians)那里购得一块位于现今罗得岛普罗维登斯(Providence,Rhode Island)的土地。1644年,由清教徒控制的对他持同情态度的英国议会向他颁发了特许令,在罗得岛建立一个特殊殖民地,在这里政教完全分离,并且实行宗教自由。
脱离马萨诸塞的不只是像威廉斯这样的所谓异教派。一些寻找更好土地和机会的正统清教徒,不久也开始从马萨诸塞湾殖民地出走。例如,有关富饶的康涅狄格河谷(Connecticut River Valley)的消息引发了在贫瘠土地上艰难度日的农民的兴趣。17世纪30年代初,许多人甘愿冒遭印第安人袭击的危险而取得一块平坦、厚沃的土地。这些新社区经常把取消教会成员身份作为参加投票的先决条件,从而使投票权得到扩大。
与此同时,越来越多的人为寻求新世界似乎能给他们带来的土地和自由飘洋过海,新罕布什尔(New Hampshire)和缅因(Maine)沿岸也建立起一些定居点。
新荷兰和马里兰
1609年,受雇于荷兰东印度公司(Dutch East India Company)的亨利·哈得逊(Henry Hudson)对现今纽约市(New York City)附近地区和今天以他的名字命名的哈德逊河进行了探索,并很可能到达了今天纽约州奥尔巴尼(Albany)北部。其后又有一些荷兰人作航行探索,这些都为日后在该地区伸张领土主权及建立早期定居点奠定了基础。
同在北方的法国人一样,荷兰人起初的兴趣也是毛皮贸易。为此,他们与易洛魁五族(Five Nations of the Iroquois)建立了紧密关系,易洛魁部落对任何想进入毛皮腹地的外来者甚为关键。1617年,荷兰殖民者在现今奥尔巴尼所在的哈得逊河与莫霍克河(Mohawk River)交汇处修建了要塞。
曼哈顿(Manhattan)岛的殖民始于17世纪20年代早期。1624年,荷兰以传闻的24美元价格从当地的美洲原住民那里购得该岛,并很快把它更名为新阿姆斯特丹(New Amsterdam)。
为了鼓励向哈得逊河地区移民,荷兰推行一种封建贵族式的地产制,鼓励人们成为"patroon",即领地主。第一批这类地产于1630年出现在哈得逊河沿岸。凡是能够在四年时间内吸引50名成人来到这里的股东,即地主,可获得25公里的滨河地产,并拥有那里的捕鱼、狩猎特权和民事、刑事管辖权。与此相应,他负责提供牲畜、工具和住房。租户向他支付租金,并将剩余收成优先由他处置。
再往南,三年后,与荷兰有联系的一家瑞典贸易公司企图沿特拉华河建立他们的第一个殖民地。由于缺少巩固地位的资源,新瑞典(New Sweden)逐渐被新荷兰吸收,而后融入了宾夕法尼亚(Pennsylvania)和特拉华(Delaware)。
1632年,信奉天主教的卡尔弗特(Calvert)家族获得国王查理一世的特许令,得到了在后来成为马里兰(Maryland)的波托马克河以北的土地。由于特许令没有明确禁止建立非新教教堂,这个殖民地成为天主教徒的理想立足点。圣玛丽(St. Mary's)——马里兰的第一个城镇——于1634年在靠近波托马克河流入切萨皮克湾的地方诞生。
卡尔弗特家族一方面在为天主教徒建立安生之地——天主教徒在以圣公会为国教的英国面临日益严重的迫害,另一方面也希望通过地产赢利。出于这个原因,同时也为了避免与英国政府产生麻烦,他们也鼓励清教徒前来定居。
马里兰的皇家特许令包含着封建和现代双重成分。一方面,卡尔弗特家族有权设置庄园地产。另一方面,他们必须经自由民(地产持有人)的同意才能制定法律。他们发现,为了吸引移民并让自己拥有的财产赢利,就必须向人们提供农场,而不只是庄园地产的租用权。于是,独立的农场增多,而农场主要求对殖民地事务享有发言权。1635年,马里兰举行了第一次立法机构会议。
殖民地-印第安人关系
到1640年,英国已在新英格兰沿海和切萨皮克湾建立起稳固的殖民地,两处之间有一些荷兰殖民地和很小的瑞典定居点。在他们的西边则是美洲原住民,当时被称作印第安人。
东部的印第安部落有时友善,有时敌对,欧洲人对他们已不再陌生。虽然美洲原住民受益于新技术和贸易,但早期殖民者带来的疾病和对土地的渴望也对他们的生活传统构成严峻挑战。
起初,与欧洲殖民者进行贸易带来了一些好处,例如刀、斧、武器、烹饪器具、鱼钩和许多其他物品。最初从事这类贸易的印第安人相对于不从事贸易的部落获得显着优势。为了满足欧洲人的需求,在17世纪,易洛魁等部落开始更致力于以获毛皮为目的的捕猎。毛皮为部落提供了购买殖民地货物的手段,这种做法一直持续到18世纪后期。
早期的殖民地-印第安人关系既有合作,也有冲突;出现过主导宾夕法尼亚最初50年的典范关系,也发生过一系列挫折、冲突和战争,而结果几乎总是印第安人失败和失去更多土地。
1622年,弗吉尼亚发生了第一次重要的美洲原住民反抗,大约有347名白人被杀,包括刚抵达詹姆斯敦不久的数名传教士。
1637年,在康涅狄格河地区的白人殖民地爆发了佩科特战争(Pequot War)。1675年,最初在1621年与清教徒移民者媾和的原住民酋长之子菲利普王(King Philip)试图联合新英格兰南部各部落,反抗欧洲人进一步侵占他们的土地。但是,菲利普在较量中丧生,许多印第安人被出售为奴。
殖民者从东部殖民地向未开垦地区的不断移居,打乱了美洲原住民的生活。随着越来越多的猎物被杀,各部落面临艰难的选择:或忍饥挨饿,或发动战争,或向西迁居,后者导致与西部部落发生冲突。
居住在纽约和宾夕法尼亚北部安大略(Ontario)和伊利(Erie)两个大湖以南地区的易洛魁人,反抗欧洲人推进较为成功。1570年,五个部落联合组成当时规模最大的美洲原住民之国“长屋之民”(Ho-De-No-Sau-Nee),也被称作易洛魁联盟(League of the Iroquois)。联盟由来自五个成员部落的50名代表组成的委员会掌管。委员会处理所有部落的共同事务,但对自由、平等的部落如何管理各自的日常事务没有发言权。任何部落不得自行发动战争。委员会通过了处理谋杀等犯罪行为的法律。
易洛魁联盟在17和18世纪具有强大力量。它和英国人从事毛皮贸易,并在英国与法国1754-1763年争夺北美洲主宰权的战争中,站在英国一边。如果没有易洛魁联盟的支持,英国也许不会获胜。
易洛魁联盟一直保持强盛,直至美国爆发独立战争(American Revolution)使情况发生改变。当时,委员会第一次未能就支持哪一方达成一致意见。成员部落随后作出各自的决定,有的与英国结盟,有的站在殖民者一边,有的保持中立。结果,易洛魁人成为众矢之的。他们损失巨大,联盟再也未能恢复。
第二代英国殖民者
英国17世纪中叶的宗教冲突和内战阻碍了移民,也减少了宗主国对新生美洲殖民地的注意力。
为了弥补英国无暇顾及的防御措以及其他原因,马萨诸塞湾、普利茅斯、康涅狄格和纽黑文(New Haven)等殖民地在1643年成立了新英格兰联盟(New England Confederation)。这是欧洲殖民者首次尝试区域联合。
在英国殖民者的早期历史上,各群体内部及相邻群体之间频繁因权力和地位而发生争斗——既在宗教领域,也在政治领域。马里兰尤其经历了在英格兰奥利弗·克伦威尔时期发生的那种激烈宗教对立。马里兰在17世纪50年代废除的《宽容法》(Toleration Act),便是这种争斗的牺牲品。不过,它很快得到恢复,包括它给予的宗教自由保证。
随着国王查理二世(Charles II)在1660年恢复统治,英国再次把注意力转向北美。在很短时间内,卡罗来纳建立起第一批欧洲殖民地,荷兰人被逐出新荷兰。在纽约、新泽西、特拉华和宾夕法尼亚则建立了新的专属殖民地。
荷兰殖民地曾由欧洲任命的专制总督统治。多年来,本地人已经与之疏远。因此,当英国殖民者开始蚕食荷兰在长岛(Long Island)和曼哈顿的领地时,不得人心的总督无力召集民众抵御。新荷兰在1664年陷落。但是让步的条件并不严苛:荷兰殖民者可以保留他们的财产,按照自己的方式信教。
早在17世纪50年代,当今北卡罗来纳沿海的阿尔伯马尔湾(Albemarle Sound)一带已经居住着从弗吉尼亚向下游迁移的殖民者。第一任专属总督在1664年到任。但是,直到1704年一批法国于格诺派教徒到来后,阿尔伯马尔湾才出现了第一座城镇。时至今天,那里仍属偏远地区 。
1670年,来自新英格兰和加勒比海巴巴多斯岛的第一批殖民者到达现今南卡罗来纳(South Carolina)的查尔斯顿(Charleston)。这个新殖民地制定了一个带有英国哲学家约翰·洛克(John Locke)思想烙印的周详的政府制度。它最显着的特征之一是,试图建立世袭贵族制,然而未能成功。这个殖民地最不受人欢迎的特征之一是,早年从事印第安奴隶贸易。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木材、稻米和靛蓝成为这个殖民地更有价值的经济基础。
1681年,贵格派(又名公谊会,Quaker)一位富有的教徒、查理二世的朋友威廉·佩恩(William Penn)得到特拉华河以西的大片土地,后来被称作宾夕法尼亚。为了帮助向那里移民,佩恩积极从英国和欧洲大陆招募宗教异见者,包括贵格派教徒、门诺派教徒(Mennonites)、阿曼门诺派教徒(Amish)、摩拉维亚教徒(Moravians)和浸礼会教徒(Baptists)。
佩恩次年抵达时,特拉华河沿岸已经居住着来自荷兰、瑞典和英国的移民。他在那里创建了Philadelphia ——“兄弟友爱之城”(City of Brotherly Love),即费城。
基于自己的信仰,佩恩受到一种在当时其他美洲殖民地并不常见的平等意识的感召。因此,费城妇女享有的权利大大领先于美洲其他地区。佩恩和他的部下也相当关注殖地民与特拉华印第安人的关系,确保他们把土地让欧洲人定居后得到付款。
1732年佐治亚(Georgia)成为殖民地,是13个殖民地中的最后一个。它与西班牙的殖民地佛罗里达很接近——甚至可说其实就在其界内。因此,这里被视为是防御西班牙入侵的缓冲地带。不过它有另一个独特之处:佐治亚的防务指挥官詹姆斯·奥格尔索普将军(General James Oglethorpe)是一名改革派,他有意识地将这里变成一个为穷人和昔日囚犯提供新机会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