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英国首相的制度
英国政治制度上首相的地位由宪法惯例产生,其权力也由宪法惯例决定。按惯例由英王任命议会多数党领袖担任。根据宪法惯例,首相享有下述各种权力:1.代表政府向英王汇报全部情况。2.代表政府在议会中为政府的重大政策进行辩护。3.向英王提出任命内阁成员和其他部长名单,也可要求他们辞职或变更他们的职务。4.主持内阁会议,决定内阁议事日程。5.向英王推荐高级法官、主教和对某些其他官
员的任命。6.决定各部职权的划分,决定部的成立、合并和废除。7.对各部业务进行总的指导,解决各部之间的争议。8、内阁必须接受议会的监督,因此首相有责任回答议会的质询,向议会报告政府的工作。
英国首相从沃波尔到现在一共53位,现任首相戴维·卡梅伦。
❷ 英国首相的问题(简单点)
英国政治制度上首相的地位由宪法惯例产生,其权力也由宪法惯例决定。英国首相的权利来源于人民。
根据宪法惯例,首相享有下述各种权力:1.代表政府向英王汇报全部情况。2.代表政府在议会中为政府的重大政策进行辩护。3.向英王提出任命内阁成员和其他部长名单,也可要求他们辞职或变更他们的职务。4.主持内阁会议,决定内阁议事日程。5.向英王推荐高级法官、主教和对某些其他官员的任命。6.决定各部职权的划分,决定部的成立、合并和废除。7.对各部业务进行总的指导,解决各部之间的争议。
❸ 英国首相是如何通过议会掌握立法权的还有, 议会和内阁哪个权利更大
英国议会分上下院,其中有实权的是下院。议会掌握立法权,首相掌握行政权,所以,英国的行政权与立法权原本是分开的。
但是,我们要注意下首相的产生,首相是下院多数党的领袖,名义上由国王任命,无需对选民负责。多数党必然是控制了议会,且多数党又接受首相的领导,这么一来,英国的立法与行政大全就落到一个人身上了。
我还是要申明下,英国首相虽然大权在握,并且只要能控制议会,就能永远干下去,但是这个位置是不稳的。英国议会选举比较频繁,首相做事稍不如意,选民就可以让他这个党派丧失多数党的地位。所以,虽然首相集行政、立法大权于一身,但英国还是个非常标准的民主国家。
❹ 简要说明下英国首相和内阁在英国社会有什么作用
内阁是王国政府的核心机构,管理国家行政事务
首相是内阁首脑,代替君主治理国家
❺ 如何治理英国内政
你好!英国政体为议会制的君主立宪制。国王是国家元首、最高司法长官、武装部队总司令和英国圣公会的“最高领袖”,形式上有权任免首相、各部大臣、高级法官、军官、各属地的总督、外交官、主教及英国圣公会高级神职人员等,并有召集、停止、解散议会,批准法律,宣战和等权力,但实权在内阁。议会是最高司法和立法机构,由国王、上院和下院组成。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❻ 英国是怎么执政的
政体是君主立宪制。英国女王是名义上的国家元首,是“临朝而不理政”目前英国女王保佑的权利是接受磋商权、警告权和奖励权。磋商权是指首相就某些事务征询女王意见,但决顶权仍掌握载内阁和首相手中。警告权是指女王对政府的某项行为认为不妥而发出警告,但这种情况极少发生。奖励权是指女王接受政府的建议,册封贵族和对有贡献的人受勋的权利。但是,君主在礼仪上、形式上仍是至高无上的,在国内、国际的国事活动中,享有荣誉和尊崇。
首相必须经国王或女王确认并任命后才正式成为首相。
英国首相,代表英国王室和民众执掌国家行政权力的最高官员,英国政府首脑。一般情况下国会下议院的多数党党魁或执政联盟的首领自动成为首相人选,人选经国王/女王确认并任命后才正式成为首相。
❼ 英国首相的职能
根据宪法惯例,首相享有下述各种权力:1.代表政府向英王汇报全部情况。2.代表政府在议会中为政府的重大政策进行辩护。3.向英王提出任命内阁成员和其他部长名单,也可要求他们辞职或变更他们的职务。4.主持内阁会议,决定内阁议事日程。5.向英王推荐高级法官、主教和对某些其他官员的任命。6.决定各部职权的划分,决定部的成立、合并和废除。7.对各部业务进行总的指导,解决各部之间的争议。8、内阁必须接受议会的监督,因此首相有责任回答议会的质询,向议会报告政府的工作。但是,首相作为议会多数党领袖能操纵议会,并且有权建议英王解散议会,宣布重新大选。
❽ 面对英国民众的大规模游行,英国首相该何去何从
英国首相在面对英国民众的大规模游行,他的下意识措施就是派一些警察去镇压,毕竟如果没管理好秩序的话那造成的影响会更加的恶劣,这对他的首相地位或多或少是有一定影响的,而镇压后他也是会想想这脱欧的事情该怎么更好的解决。
现在30个城市都开始示威,首相应该清醒过来冷静的想想该给出个什么样的对策来让民众平静下来,想出个好的对策消除或者是减轻英国人民对脱欧后果带来的恐惧。如果这件事处理不好的话我觉得他的仕途差不多也算是走到头了,脱欧这件事是群众所不能接受的,这是会威胁到他们的切身利益的,而如何保护好人民的利益是他现在的头等大事。
❾ 英国首相内阁是怎样产生的,有怎样的权利
国会: 国会的前身,是起源于13世纪的“大会议”,是按1215年的《自由大宪章》建立的。当时正值金雀花王朝统治时期,国王约翰(绰号“无地王约翰”)与法国国王腓力二世及教皇英诺森三世发生冲突,在战争中遭到失败,并因此而损害了英国贵族和市民阶级的利益。大贵族们便利用这个机会对国王施加压力,迫使他作出让步,批准了贵族们提出的大宪章。根据大宪章的规定,要建立大会议;此后国王征收军役税,事先须经大会议同意;在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的情况下,政府不得随意对人进行逮捕和判刑;国家不得任意侵犯教会;国家应承认伦敦等几个大城市有自治权,等等,当时规定,大会议由僧俗两界的大贵族组成,并从中选出25人,专门监督国王对大宪章的执行情况。这虽然是封建贵族内部的斗争,是封建统治阶级的一次权力再分配,但是它毕竟搞出来一部宪章和一个类似议会的大会议,而且产生了法的地位高于王权的概念。到了13世纪末,国王爱德华一世于1295年召集大会议,目的是增加税收,充实国库。这次会议不仅有僧俗大贵族参加,而且第一次吸收了下级贵族骑士和市民阶级的代表与会。从此,市民阶级的力量便进到了议会中来。到14世纪,僧俗大贵族,下级贵族与市民,由于身份差别与政见常有不同,就分别开会,从而形成了上下两院,两院制的英国国会就此基本成型。红白玫瑰战争后,国会下院的力量加强。16世纪初国王亨利八世进行宗教改革,建立国教圣公会,没收了数量很大的天主教会的财产(主要是土地),加以出卖。买者多为商人和官僚、贵族。这些人买来土地后就实行圈地,成为新贵族。于是资产阶级和新贵族的力量更加壮大,在国会下院中逐渐占据了主导地位。这一切都表明,英国早就形成了一种限制王权和注重议会政治的民主传统,并且从贵族民主向资产阶级民主演变。 首相: 下议院选举,包括工党、保守党以及自由民主党三个主要政党在内的英国各政党将会在整个英国各选区逐一争夺每一个议席,议会选举结束后,国王(或女王)召见多数党领袖,邀请他出任首相并着手组阁 现任英国国王伊丽沙白二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