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船员失踪赔偿问题
船员失踪赔偿如下: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❷ 英国船东互保协会船员意外死亡赔偿多少钱
看当时船东和协会签订的吧。。uk协会的责任上限可以达到2000百万美元,具体案件具体分析,意外死亡这块他们会按照工作时间,年龄职务等作出分析后给予赔付金额。。说实在的具体我也不太清楚。。不过听说有的也就赔个几十万。。
❸ 船员失踪船主怎么处理
法律分析:船员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自然人不可能生存的,申请宣告死亡不受二年时间的限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十一条 自然人下落不明的时间从其失去音讯之日起计算。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自战争结束之日或者有关机关确定的下落不明之日起计算。
第四十六条 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死亡:
(一)下落不明满四年;
(二)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满二年。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自然人不可能生存的,申请宣告死亡不受二年时间的限制。
❹ 2021船员意外死亡赔偿标准
2021船员意外死亡赔偿标准:应当赔偿对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死亡赔偿金。
丧葬费数额为六个月的2019年职工月平均工资;被扶养人生活费为一定期限的当地2019年居民人均消费;死亡赔偿金数额为二十年的2019年当地人均可支配收入。
船员在船因工伤亡后,采用“1+1”的赔偿模式。即船员在船因工伤亡后,除去依照相关法律得到补偿外,还应按一定标准给予一次性伤残补偿金或一次性死亡补偿金。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❺ 日本人炸沉了英国人的高升号,最后为啥是清政府赔款呢
十九世纪六十年代,朝鲜兴起了东学党。东学党并非如中国明朝的东林党是一个以学院为班底的文人政治集团,它是一个彻彻底底的宗教组织,参与者大部分为社会底层的农民阶级。随着朝鲜各种社会矛盾的日趋尖锐,东林党在1893年在汉城设坛咒法,要求朝鲜政府驱逐倭洋。
但不管怎么说,这次丰岛海战只不过是中日甲午战争的前奏,一场小序曲而已。双方各有损失也都领教了各自的实力,清朝虽然损失更大一些,但是济远以一敌三的表现也让日军充分看到了在渤海停泊的那支北洋水师绝不是好捏的软柿子。
❻ 关于船员在船上掉入海中失踪,保险理赔的问题
船员在船上掉入海中失踪,保险理赔的问题首先必须提供事故水域海事报告及事故水域公安县级以上人员失踪立案回执,船员失踪应属于船东对船员雇主责任险赔偿范围,家属有权知道保险限额,根据保险理赔要求家属必须向保险公司提供事故水域公安开具的失踪人员死亡证明,这必须在人员失踪2-4年以后,至于法院判决死亡也必须在2年后方可判决,同时家属应当理解责任险的保险受益问题。
船员在船上发生人身损害,如果因赔偿问题产生纠纷的,是属于船员劳动合同纠纷,是由海事法院管辖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三十六条 为保障在船人员和船舶的安全,船长有权对在船上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人采取禁闭或者其他必要措施,并防止其隐匿、毁灭、伪造证据。
船长采取前款措施,应当制作案情报告书,由船长和两名以上在船人员签字,连同人犯送交有关当局处理。第三十八条 船舶发生海上事故,危及在船人员和财产的安全时,船长应当组织船员和其他在船人员尽力施救。在船舶的沉没、毁灭不可避免的情况下,船长可以作出弃船决定;但是,除紧急情况外,应当报经船舶所有人同意。
弃船时,船长必须采取一切措施,首先组织旅客安全离船,然后安排船员离船,船长应当最后离船。在离船前,船长应当指挥船员尽力抢救航海日志、机舱日志、油类记录簿、无线电台日志、本航次使用过的海图和文件,以及贵重物品、邮件和现金。第三十七条 船长应当将船上发生的出生或者死亡事件记入航海日志,并在两名证人的参加下制作证明书。死亡证明书应当附有死者遗物清单。死者有遗嘱的,船长应当予以证明。死亡证明书和遗嘱由船长负责保管,并送交家属或者有关方面。
❼ 撞船遗体打捞不上来应该赔偿多少
死亡赔偿金大约20万元左右。不包括前期的费用。
❽ 船员失踪赔偿问题
船员失踪赔偿如下: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❾ 船沉了,我们幸存的船员能得到哪些方面的赔偿,哪位了解这些的帮忙指点一下。非常感谢!
如果丢了性命,可以拿到数十万的保险赔偿。
既然你还活着,那就看看了你损失了多少财物,就损失的财物进行索赔。不过这部分是很难证明的,尤其是船上发放过的工资,很难证明你花了多少带下来多少留船了多少,这种情况打官司也是很难缠的,自己想办法证明吧。
如果你合同期没完成,你可以要求公司给你另外安排船舶完成合同。
船员证书在海难中丢失,补办还是不难的。
其实,这种情况,保住命就已经是万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