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怎么样才能成为爵士(则英国贵族)
成为贵族的基本条件是必须是英联邦国籍了,否则最多只能获得授勋成为骑士。而拥有爵位后,如果是非英联邦成员国国籍,也不能冠以头衔。或者在某些人看来授勋后也算是贵族吧,但不能冠以头衔的话,我是觉得不算贵族了。
贵族分为:
世袭贵族(Hereditary peerage):现在已经很少授予王室以外的公众人士;即使是王室人士,最近的一次也在爱德华王子结婚之时,获封为威塞克斯伯爵。自从英国国会在1999年通过新法例以后,受封者不会再自动成为上议院成员。最后一次授予王室以外成员是在1984年,当时获得册封的是前首相哈罗德·麦克米伦。世袭贵族分为五个级别:公爵、候爵、伯爵、子爵和男爵。
终身贵族(Life peerage):所有终身贵族都拥有男爵的爵位,并且都是上议院成员。终身贵族的爵位不能继承。一些人获封为终身贵族并不是由于他的成就,而是通过册封让他可以进入上议院,比如大法官等。终身贵族是根据1876年的《上诉权法案》(Appellate Jurisdiction Act)和1958年的《终身贵族法案》(Life Peerage Act)而设立的。
从男爵爵位(Baronetcy):与骑士爵位类似,但从男爵爵位可以世袭,却并不属于贵族。获册封后或世袭继承爵位后,从男爵名字前可冠以Sir(爵士)的尊称,名字后配以“Bt.”的头衔,女性则在名字前冠以Dame(女爵士)的尊称并在名字后配以“Btss.”的头衔,但历史上只有三个女性从男爵。最近期获册封的从男爵是戴卓尔夫人的夫婿Sir Denis Thatcher, 1st Bt.,于1991年获封,他于2003年去世后,儿子继承爵位,是为Sir Mark Thatcher, 2nd Bt.。
骑士爵位(Knighthood):从中世纪的骑士制度流传下来,册封后名字前可冠以Sir/Dame(爵士/女爵士)的尊称。有两种册封方法:
获颁爵士级骑士勋章,是不同受勋骑士团(Chivalric order)的成员,例如GCMG、DBE,见下段“骑士勋章”。这等别的爵士会在名字前冠以Sir/Dame的尊称,名字后配以爵士级勋章头衔的缩写(例如:Sir Edward Youde, GCMG, GCVO, MBE)。
单纯的骑士爵位(Knight Bachelor),大多是最高法院的法官,只有男性获第二种册封成为Knight Bachelor,若有女性配得同等荣誉,会按第一种方法被册封为DBE,名字前冠以Dame(女爵士)的尊称。这等别的爵士不是受勋骑士团的成员,没有正统的头衔缩写,但也有在名字后配以“Kt”的缩写(注意是小写t)来特显这个荣誉。
其他等级、荣誉或奖章:获册封者没有“Sir”或“Dame”的尊称,但是可以在名字后面加入荣誉头衔的英文字母缩写。
B. 英国贵族身份怎样取得
在欧洲贵族身份一般都是通过战争中取得战功封爵的,在中世纪的欧洲很大一部分人都是骑士而骑士就是一种贵族身份象征着一种权力和显贵。还有一大部分本身就是皇族的亲戚,作为皇亲国戚自然有封爵咯。由于爵位可以世袭下去,很多人是一生下来就是贵族了,拥有祖辈的田地和财产。所以英国的贵族身份的取得是因为有过战功、或者其他功绩都可以封爵,这死第一种;第二种是皇亲国戚血统的问题;第三、世袭下来没有亲戚。
C. 求中世纪欧洲爵位获得方式,以及领地的处理运作。
爵位一般都是继承的,很少有新晋的爵位贵族,即使有绝大多数本身也就是贵族只是没有爵位而已,所以那种从平民升到大贵族的比如公爵几乎是不可能的,你要想获得更高的爵位,就2种途径,首先你得是个贵族(不是私生子),1是通过联姻娶女性继承人从而继承领地提高爵位,2是通过战争,但其实通过战争提升爵位的并不多,最多的也就是给没有头衔的贵族子弟封个骑士而已。
上面说了爵位的获得方法,现在说领地的运作。欧洲采取的是采邑制,或者可以说是封建制,既一个领地就是一个小封国,领主在领地内的权利是绝对的,基本上领地就是靠农奴和自由民的税收还有设立关卡收过路费过日子,就是很简单的运作,领主同时兼职领地的最高法官,比如领民有了纠纷就会找领主来裁决,领主怎么判决便是最终判决,可没有法院上诉。
D. 普通人在英国怎么才能获得爵位
普通人在英国可以通过“政治途径”与“社会途径”被册封得到功绩勋位。
在英国有三种常见的途径可以获得真正贵族身份的“勋爵”称号:
第一个方式是古老的世袭制度,这一类贵族爵位由历史原因获得,并在其家族中世代相传;
第二是政治途径,通过在英国某个政党内工作,作出杰出贡献,由所在党派推荐进入上议院,并获得女王授予称号,通过这种途径获得的爵位只限于本人,不能传给下一代;
第三是社会途径,通过在社会上作出杰出贡献,由专门的委员会推荐进入上议院,并获得女王授予称号,这一类的爵位也不能世袭。
(4)英国中世纪新兴贵族如何获得爵位扩展阅读:
在英国,贵族大概可分为世袭贵族、终身贵族和“平民贵族”(从男爵爵位和骑士爵位)三大类。
贵族金字塔上,位于塔尖的当然是王室,王室成员以下,便是传统世袭贵族“公、侯、伯、子、男”五级爵位了。
在当下这个时代,英王已经很少册封新的世袭贵族。英国最近一次册封公爵是在2011年,当时,威廉王子被册封为剑桥公爵。
传统世袭贵族爵位代代相传。例如,戴安娜王妃的哥哥斯潘塞伯爵,就是其家族爵位的第九代传人,父亲过世后,他继承了父亲的爵位,成为新一代斯潘塞伯爵,而在此之前,他的称号是奥尔索普子爵,现在这一头衔封给了他的儿子路易斯。
目前,英国非世袭终身贵族的册封爵位是“男爵”。1992年,撒切尔夫人被册封为终身贵族,成为林肯郡凯斯蒂文区的女男爵,她的丈夫丹尼斯·撒切尔,则在1991年被封为从男爵;2003年,丹尼斯·撒切尔的儿子马克·撒切尔继承该爵位,这也是1965年以来唯一册立的从男爵爵位。
从男爵爵位高于大部分的骑士爵位,但和骑士一样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贵族”,仍属于平民阶级。
"骑士”也分三六九等
终身贵族之下就是骑士爵位,册封后名字前也可冠以Sir/Dame(爵士/女爵士)的尊称。
骑士爵位大体分为两种,一种是获得爵士级的骑士勋章,一种是获得下级勋位爵士,获得骑士勋章的人可以在名字前冠以Sir/Dame的尊称,名字后配以勋章的缩写。
骑士勋章中最高等级的是英格兰的嘉德勋章,撒切尔夫人就于1995年获得了该勋章,其地位要高于从男爵。
骑士勋章的最末等是大英帝国勋章,此勋章的获封人士也最多。
大英帝国勋章包括5个级别:爵级大十字勋章GBE、爵级司令勋章KBE/DBE、司令勋章CBE、官佐勋章OBE、员佐勋章MBE,但只有前两级——爵级大十字勋章和爵级司令勋章的获封人,才可以被冠以爵士头衔。
2013年,“憨豆先生”扮演者罗温艾金森就获颁CBE勋章,虽然没有获得“爵士”头衔,但比歌坛天后阿黛尔获得的MBE勋章高两级。
获得“骑士”爵位的另一途径是获得下级勋位爵士,这是英国最古老的一种骑士爵位。
获封下级勋位骑士的大多是最高法院的法官,维珍集团创始人布兰森先生和广受尊敬的TVB创始人邵逸夫先生就是下级勋位爵士,曼联主教练“老爵爷”弗格森获得的也是下级勋位爵士。
E. 关于中世纪欧洲贵族爵位的问题
公爵:在贵族中,公爵是第一等级,地位最高。这个爵名的由来有三:一是欧洲氏族社会解体时期,日耳曼部落的军事首长;二是古代罗马部落的军事首长;三是古罗马时代的边省将领,后指地方军政长官,其拉丁文原意为\"统帅\"。随着封建关系的发展,王权的日益强化,公爵成了统治阶级中的上层人物。在英国,公爵最初是由十四世纪的英王爱德华三世分封的,被封这公爵的全是王室成员。十五世纪后才打破这惯例,少数非王室人员也被封为公爵。
侯爵:侯爵是贵族的第二等级。查理大帝在位时它是指具有特别全权的边区长官,相当于藩侯,查理曼帝国分裂后,变成了独立的大封建领主。封建王权加强后,侯爵成为公爵与伯爵之间的爵衔,其地位与其他伯爵相等,十到十四世纪后,才确认侯爵的地位在伯上之上。
伯爵:在罗马帝国时,伯爵是皇帝的侍从,掌管军、民、财政大权,有时也出任地方官吏,封建制度强化后,伯爵可割据一方,成为世袭的大封建领主。后来,其地位渐次低落,介于侯爵与子爵之间,为贵族的第三等级。在英国,伯爵之衔历史最久,在一二三七年黑王子爱德华被封为公爵之前,它是英国最高的爵位。这一爵名,来源于斯堪的纳维亚半岛的丹麦。
子爵:子爵原系法兰克王国的国家官吏名,最早是由国王查理曼于八世纪时封的,后来传到欧洲其他大陆国家。起初,子爵是伯爵的副手,后来独立存在,也可世袭。子爵爵位到十五世纪才传入英国,博蒙德·约翰于一四四○年第一个被封为英国子爵,其地位在男爵之上。
男爵:男爵是贵族爵位中最低的一级。在十一至十二世纪时,它是欧洲君主国国王或大封建主的直接附庸。在英语中,男爵(Baron)一词,是诺曼人在征服欧洲大陆时引进来的,本义为\"只不过是普通的人\",后来演变为\"强有力的人\"。当时,英国的那些直接从国王那儿得到土地的大佃主,概可称为男爵,但这并非由国王分封。到了一三八七年理查二世约翰·比彻姆为男爵后,男爵才成为英国贵族的正式爵位。
F. 西方的各个爵位封爵有什么条件各个爵位有什么权利
条件:
某要人一旦获得一种爵位,并非固定不变。若新获显赫军功、政绩卓着或受到国王格外宠爱,可以晋升更高级的爵位,或兼领新爵位。除此之外,贵族联姻也是获取、增添或提高爵位的良好机会和方式。
因爵位封地耀眼可人,为社会上不少人所仰慕,所以拥有贵族身份和家产者以及其长系继承人总能轻易得到爱慕者和求婚者。
例如兰开斯特王朝的兴建者亨利四世,即位前所拥有的公爵爵位就是由他的母亲布里奇从娘家带来。布里奇是亨利三世的曾外孙女,她除拥有兰开斯特公国外,还拥有德比、林肯和莱斯特的伯爵领地。
一、公爵(Duke):在贵族中,公爵是第一等级,地位最高。这个爵名的由来有三:一是欧洲氏族社会解体时期,日耳曼部落的军事首长;二是古代罗马部落的军事首长;三是古罗马时代的边省将领,后指地方军政长官,其拉丁文原意为\‘;统帅\‘。
随着封建关系的发展,王权的日益强化,公爵成了统治阶级中的上层人物。在英国,公爵最初是由十四世纪的英王爱德华三世分封的,被封这公爵的全是王室成员。十五世纪后才打破这惯例,少数非王室人员也被封为公爵。
二、侯爵(marquess):侯爵是贵族的第二等级。查理大帝在位时它是指具有特别全权的边区长官,相当于藩侯,查理曼帝国分裂后,变成了独立的大封建领主。封建王权加强后,侯爵成为公爵与伯爵之间的爵衔,其地位与其他伯爵相等,十到十四世纪后,才确认侯爵的地位在伯爵之上。
三、伯爵(Earl):在罗马帝国时,伯爵是皇帝的侍从,掌管军、民、财政大权,有时也出任地方官吏,封建制度强化后,伯爵可割据一方,成为世袭的大封建领主。
后来,其地位渐次低落,介于侯爵与子爵之间,为贵族的第三等级。在英国,伯爵之衔历史最久,在一二三七年黑王子爱德华被封为公爵之前,它是英国最高的爵位。这一爵名,来源于斯堪的纳维亚半岛的丹麦。
四、子爵:子爵原系法兰克王国的国家官吏名,最早是由国王查理曼于八世纪时封的,后来传到欧洲其他大陆国家。起初,子爵是伯爵的副手,后来独立存在,也可世袭。子爵爵位到十五世纪才传入英国,博蒙德·;约翰于一四四○年第一个被封为英国子爵,其地位在男爵之上。
五、男爵(Baron):男爵是贵族爵位中最低的一级。在十一至十二世纪时,它是欧洲君主国国王或大封建主的直接附庸。在英语中,男爵(Baron)一词,是诺曼人在征服欧洲大陆时引进来的,本义为\‘;只不过是普通的人\‘;,后来演变为\‘;强有力的人\‘;。
当时,英国的那些直接从国王那儿得到土地的大佃主,概可称为男爵,但这并非由国王分封。到了一三八七年理查二世封约翰·;比彻姆为男爵后,男爵才成为英国贵族的正式爵位。
在上述的这五个贵族爵位中,又根据其能否传给后代,分为世袭贵族和终身贵族两类。世袭贵族死后可由长子继承,终身贵族仅限本人活着时担任,死后其子不能承袭。
(6)英国中世纪新兴贵族如何获得爵位扩展阅读
英国5级贵族大致定型于13—15世纪。它与中国周初的5级贵族分封制不同。不是在某一特定时刻一次建立起来的,而是在漫长的岁月里逐渐形成,最终成为定制的。
14世纪初,在5级贵族之上的王室贵族中,还出现了一个颇为独特的、专为王储所占有的称号——“威尔士亲王”。该称呼最早为一度统一过全国的威尔士王子利维伦制造出的名号。1282年,英格兰国王爱德华一世率领大军与舰队攻打威尔士,利维伦死于非命。
两年后,威尔士合并于英格兰,爱德华在1301年把威尔士亲王之头衔加给不列颠王位的继承者。
在政局动荡、战事连绵的中世纪后期,欧洲各封建君主为了使各级贵族在骑士精神的感召下建功立业、效忠国王,除了利用贵族爵位科赐臣下之外,还别出心裁地设立了划分为不同等级名分的勋章勋位,奖赏他们的战功政绩。
在英格兰,最着名的勋位是创立于4世纪中叶的嘉德勋位(the Order of Garter)。据传,爱德华三世设立这个勋位是为了纪念一次似乎风马牛不相及的偶然事件。
在一次庆祝攻陷加莱城的舞会上,姿态秀美的索尔兹伯里女伯爵落下一只蓝色袜带,被爱德华三世捡起,缠在自己的腿上,旁观者见了哄堂大笑,爱德华斥责他们说:“凡是认为这是坏事的人可耻”。
以后这句话成为国王在1449年建立袜带骑士团和颁发勋位的格言,它同蓝色袜带和圣乔治十字架图形一起出现在勋章上,激励武士们在战争——当时主要是百年战争——中蔑视死亡,奋勇厮杀。爱德华本人也是袜带骑士团的成员。
他与宠爱的武士围绕圆桌议事,共同进餐,多次主持武士们的比武演技,使已经衰落的骑士精神有所振作。并使嘉德勋位成为以后英国最诱人的贵族勋章。
欧洲大陆贵族来历大致如下:最初有的只是公爵、伯爵和男爵。其中公爵应该是来自戴克里先改革罗马行省以后的省行政或者军事长官,后来被蛮族用来称呼大领主。伯爵则是克洛维王朝的军队指挥官。但因为往往随着军役而授予领地也成了领主。
男爵则是对宫廷显贵的尊称。子爵和侯爵是分别作为副伯爵和副公爵而设立的。这些官衔在加洛林时代吞并采邑的过程中也被当成了采邑而继承下来,才慢慢变成爵号的(就像莱茵—巴拉定选侯自己是行宫伯爵但还是皇帝的骥厩总管。
勃兰登堡侯爵还是皇帝的御前大臣一样,他们的官衔也成了采邑只是拥有的人太少而没能成为爵号而已)。所以很多拥有领地但没有官衔的贵族,就以领地为头衔。中间加中缀词。翻译过来就是某某地方的某某先生。很多名门包括日后君临半个欧洲的波旁家最初也都是这些没封号的家族里的。
按照英国传统,女王(或国王)可以根据内阁首相的提议,将某种贵族爵位授予某人,但受封的人数是有限的,每年大约在20名以内。
贵族爵位(peerages)分为公爵(Duke)、侯爵(Marquis或Marquess)、伯爵(Earl)、子爵(Viscount)和男爵(Baron)5个等级。原来贵族爵位都是世袭的,而且只能有一个继承人。长子是法定继承人。
只有在贵族没有儿子的情况下,其爵位才能由首先达到继承年龄的直系后代来继承。自1958年以后,才允许将非继承性的“终身贵族爵位”(Life peerages)授予某一个人。
对公爵、公爵夫人(Duchess)尊称为“Grace”。直接称呼时用“Your Grace”(大人、夫人),间接提及时用“His(Her)Grace”。用在信封或信的开头可尊称为“His Grace the Duke of...”(公爵大人……)或“Her Grace the Duchess of...”(公爵夫人……)。
侯爵、伯爵、子爵和男爵都可以称为“Lord”(勋爵)。直接称呼时,都可称“Your Lordship”。间接提及时可用“Lord +姓”或“Lord +地名”。信封上或信的开头分别称“My Lord Marquis”或“My Lord”(主要用于伯、子、男爵)。
公爵、侯爵、伯爵的长子在他们的父亲没死之前,即没有继承其父亲爵位之前,也可称之为“Lord”(勋爵),但不是贵族。公爵、侯爵的次子以下的儿子,可以终身称之为“Lord”(勋爵);对伯、子、男爵的次子以下的儿子可称“Honorable”(尊敬的)。他们也都不是贵族。
侯爵夫人(Marchioness)、伯爵夫人(Countess)、子爵夫人(Viscountess)、男爵夫
人(Baroness)均可称之为:“Lady”(夫人),即用“Lady +丈夫的姓或丈夫勋称中的地名”。
公爵、侯爵、伯爵的每一个女儿也都可称为“Lady”,即可用“Lady +授予名+姓”。
如果她结了婚,就用丈夫的姓代替自己的姓,但仍称为“Lady”(夫人),即使丈夫无爵位,是个普通的“先生”,也可称为“Lady”。如果丈夫有了爵位,那她就要选用相应的誉称。
除了贵族爵位以外,还有别的一些誉称,对爵士则尊称为“Sir”(爵士)。具体做法是“Sir +授予名+姓”或“Sir+授予名”,但作为爵士头衔,Sir绝不可只用于姓前。
如“Sir James Manson”也可称“Sir James”,但绝不能称“Sir Manson”。爵士的夫人也可称“Lady”。
爵士的头衔不能继承,除头衔外爵士没有什么特权。其儿子也和平民的姓一样用“Mr.”相称。
Rex et Imperator / Regina et Imperatrix
国王兼皇帝/女王兼女皇,1876年维多利亚女王加冕为印度女皇,至1947年印度独立期间,英国君主的称号 。
1、King/Queen 国王/女王
2、Crownprince 王储,在英国称Prince of Wales,即威尔士亲王
3、Prince 亲王或王子。通常只表示“君主之子”(或女君主之夫)之意,而非具体的爵位。女性称Princess(公主),国王长女称Princess Royal,即“大公主” 。
4、Royal Duke 大公爵
5、Duke 公爵
6、Marquess 侯爵
7、Earl伯爵
8、Viscount 子爵
9、Baron 男爵
10、Baronet从男爵
11、Knight 骑士
其中皇帝/女皇和国王/女王称“Your Majesty”,亲王和公主称“Your Highness”,公爵称“Your Grace”,公爵之子、侯爵、侯爵之子和伯爵统称lord,即勋爵。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欧洲爵位制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爵位
G. 怎样才能获得英国家爵位称号
向英国国库捐钱,也能得到爵士爵位
但是不能世袭
H. 请教中世纪欧洲贵族爵位继承方面的问题,有蛮多疑问
中世纪很长呃,欧洲又有很多国家。你让人家怎么说?反正地方政府大概是领主分封制和商会制。中央是政教合一。不论官职论爵位。
下面就谈谈法国,很长耶~~~~~
首先9~13世纪的法国非常的分散。当时法兰克王国(就是德国法国意大利瑞士卢森堡等等的前身)刚刚崩溃。哪个时候基本上王室对地方根本没有办法掌控。各个城镇甚至庄园都有自己的一套管理系统。教会的力量也很强大。总之,国王的权利分散于各个领地的领主。在领地内,领主决定一切(毕竟还是农奴)。有些商业发达的城市依靠强大的资金力量。挤压了贵族成为了自由市。各个领主之间甚至领主和王室的战争不断。依照公爵〉侯爵〉伯爵〉子爵〉男爵〉勋爵(后加)的爵位制度。
然后到了13~16世纪。这段期间内,国家外部环境开始好转。战争的次数减少了(但规模变大)。王国开始对内部进行统治加强。但其实有换汤不换药之嫌。只是把过去松散的机制稍微制度化了。巴黎也设立了最高法院。全国行政开始统一。法律统一成了罗马法。并开始制度化。教会也由于前期的频繁征战,大量兼并土地。进而得到了对一部分地区的治理权。
在16~18世纪。法国才真正确立君主专制制度(哭泣啊~~~~~~)。王权有了法律保障。规定了国王享有法国的所有权力。终于划分了行省(继续哭)。省长由王室任命。但地方势力仍然存在。但是之后就要大革命啦。
总之。中世纪的法国的官阶制度主要是一种封君和陪臣的制度。大体上是:法兰西国王形式是宗主,但实际上也属于第一等级封建主,第二等级是由最高等级封建主封给土地的较小贵族,有男爵,从伯爵,子爵等。第三等级是由第一,第二等级封建主封给土地的贵族,是封建武装的组成人员,就是骑士。各等级封建主之间,对上一级来说是陪臣,对下一级来说则是封君,建立封君与陪臣的关系需举行隆重的“册封式”。封君与陪臣之间互有权利义务。陪臣对封君的义务主要有:应封君的征召亲自率领骑士到指定地点,听候封君调遣;应封君的要求参加其法庭的调查,审讯和执行判决等诉讼过程;在任何问题上同封君保护一致意见等。陪臣违反这些义务,将终身丧失采邑(就是指领地)。封君对陪臣的义务主要有:非仍法庭判决,不得分割陪臣的人身和采邑,保护陪臣免受其他封建主的侵犯等。等级制是封建主之间互相协作,维护封建制度的重要工具。封建割据时期,大贵族在自己领地上拥有独立统治权,因而在封君与陪臣的关系上国王不得不承认“我的陪臣的陪臣不是我的陪臣”的原则。进入等级代表君主制时期之后,所有贵族都从属国王,实行的原则变为“我的陪臣的陪臣也是我的陪臣”了
其他国家不清楚,但英国是有世袭贵族和终身贵族区别的,一般其他儿子都没有爵位可以继承,这也就是为什么十字军有那么多下级贵族参加——都想去东方混块领土
英国的公爵,侯爵之子一般称勋爵Lord,并非爵位,没有头衔
英国的王储一般都加封威尔士亲王,切斯特伯爵,康沃尔公爵,英格兰与苏格兰王室联合后王储还加封罗撒西公爵和其他一些苏格兰贵族头衔
法国的王储自某一代之后都有“道芬”的头衔
要看是在哪国,如果是在法国,德语国家这种比较严格遵循萨利克法的国家,必须是在家族里已经没有男性继承人时才可以由女性继承(也有特例),之后领地自然归并于丈夫,离婚,那自然带走,法国王后埃莉诺同路易七世离婚后把她的领土交给新丈夫英王亨利二世,使得当时法国王室名义可控领土还不如亨利二世多
英国似乎不允许爵位和领土的女性继承,现代到是有几个爵位的特例,马尔博勒公爵和缅甸蒙巴顿伯爵就是传了女儿
还是那句话,得看他们是否遵循日尔曼人的萨利克法
族长之类的,不甚清楚
高级贵族的儿子,只要是正妻所出的都有一份,只是长子继承的是最大的一份,因为父亲的产业多,所以分割就可以了.最重要的头衔有长子继承,次之的几个头衔由其余的儿子继承,就和兄弟分家没有什么区别.例如1252年去世的巴伐利亚公爵奥托二世有两个儿子,就是这样处理的,一个叫上巴伐利亚公爵,一个就叫下~~公爵.还有一个继承了父亲行宫伯爵的头衔.
补充,英国允许女性系后裔继承王位,这点法国和德国一般不允许,不过德国也有特例
I. 西方的各个爵位封爵有什么条件各个爵位有什么权利
条件:
某要人一旦获得一种爵位,并非固定不变。若新获显赫军功、政绩卓着或受到国王格外宠爱,可以晋升更高级的爵位,或兼领新爵位。除此之外,贵族联姻也是获取、增添或提高爵位的良好机会和方式。
因爵位封地耀眼可人,为社会上不少人所仰慕,所以拥有贵族身份和家产者以及其长系继承人总能轻易得到爱慕者和求婚者。
例如兰开斯特王朝的兴建者亨利四世,即位前所拥有的公爵爵位就是由他的母亲布里奇从娘家带来。布里奇是亨利三世的曾外孙女,她除拥有兰开斯特公国外,还拥有德比、林肯和莱斯特的伯爵领地。
一、公爵(Duke):在贵族中,公爵是第一等级,地位最高。这个爵名的由来有三:一是欧洲氏族社会解体时期,日耳曼部落的军事首长;二是古代罗马部落的军事首长;三是古罗马时代的边省将领,后指地方军政长官,其拉丁文原意为\‘;统帅\‘。
随着封建关系的发展,王权的日益强化,公爵成了统治阶级中的上层人物。在英国,公爵最初是由十四世纪的英王爱德华三世分封的,被封这公爵的全是王室成员。十五世纪后才打破这惯例,少数非王室人员也被封为公爵。
二、侯爵(marquess):侯爵是贵族的第二等级。查理大帝在位时它是指具有特别全权的边区长官,相当于藩侯,查理曼帝国分裂后,变成了独立的大封建领主。封建王权加强后,侯爵成为公爵与伯爵之间的爵衔,其地位与其他伯爵相等,十到十四世纪后,才确认侯爵的地位在伯爵之上。
三、伯爵(Earl):在罗马帝国时,伯爵是皇帝的侍从,掌管军、民、财政大权,有时也出任地方官吏,封建制度强化后,伯爵可割据一方,成为世袭的大封建领主。
后来,其地位渐次低落,介于侯爵与子爵之间,为贵族的第三等级。在英国,伯爵之衔历史最久,在一二三七年黑王子爱德华被封为公爵之前,它是英国最高的爵位。这一爵名,来源于斯堪的纳维亚半岛的丹麦。
四、子爵:子爵原系法兰克王国的国家官吏名,最早是由国王查理曼于八世纪时封的,后来传到欧洲其他大陆国家。起初,子爵是伯爵的副手,后来独立存在,也可世袭。子爵爵位到十五世纪才传入英国,博蒙德·;约翰于一四四○年第一个被封为英国子爵,其地位在男爵之上。
五、男爵(Baron):男爵是贵族爵位中最低的一级。在十一至十二世纪时,它是欧洲君主国国王或大封建主的直接附庸。在英语中,男爵(Baron)一词,是诺曼人在征服欧洲大陆时引进来的,本义为\‘;只不过是普通的人\‘;,后来演变为\‘;强有力的人\‘;。
当时,英国的那些直接从国王那儿得到土地的大佃主,概可称为男爵,但这并非由国王分封。到了一三八七年理查二世封约翰·;比彻姆为男爵后,男爵才成为英国贵族的正式爵位。
在上述的这五个贵族爵位中,又根据其能否传给后代,分为世袭贵族和终身贵族两类。世袭贵族死后可由长子继承,终身贵族仅限本人活着时担任,死后其子不能承袭。
(9)英国中世纪新兴贵族如何获得爵位扩展阅读
英国5级贵族大致定型于13—15世纪。它与中国周初的5级贵族分封制不同。不是在某一特定时刻一次建立起来的,而是在漫长的岁月里逐渐形成,最终成为定制的。
14世纪初,在5级贵族之上的王室贵族中,还出现了一个颇为独特的、专为王储所占有的称号——“威尔士亲王”。该称呼最早为一度统一过全国的威尔士王子利维伦制造出的名号。1282年,英格兰国王爱德华一世率领大军与舰队攻打威尔士,利维伦死于非命。
两年后,威尔士合并于英格兰,爱德华在1301年把威尔士亲王之头衔加给不列颠王位的继承者。
在政局动荡、战事连绵的中世纪后期,欧洲各封建君主为了使各级贵族在骑士精神的感召下建功立业、效忠国王,除了利用贵族爵位科赐臣下之外,还别出心裁地设立了划分为不同等级名分的勋章勋位,奖赏他们的战功政绩。
在英格兰,最着名的勋位是创立于4世纪中叶的嘉德勋位(the Order of Garter)。据传,爱德华三世设立这个勋位是为了纪念一次似乎风马牛不相及的偶然事件。
在一次庆祝攻陷加莱城的舞会上,姿态秀美的索尔兹伯里女伯爵落下一只蓝色袜带,被爱德华三世捡起,缠在自己的腿上,旁观者见了哄堂大笑,爱德华斥责他们说:“凡是认为这是坏事的人可耻”。
以后这句话成为国王在1449年建立袜带骑士团和颁发勋位的格言,它同蓝色袜带和圣乔治十字架图形一起出现在勋章上,激励武士们在战争——当时主要是百年战争——中蔑视死亡,奋勇厮杀。爱德华本人也是袜带骑士团的成员。
他与宠爱的武士围绕圆桌议事,共同进餐,多次主持武士们的比武演技,使已经衰落的骑士精神有所振作。并使嘉德勋位成为以后英国最诱人的贵族勋章。
欧洲大陆贵族来历大致如下:最初有的只是公爵、伯爵和男爵。其中公爵应该是来自戴克里先改革罗马行省以后的省行政或者军事长官,后来被蛮族用来称呼大领主。伯爵则是克洛维王朝的军队指挥官。但因为往往随着军役而授予领地也成了领主。
男爵则是对宫廷显贵的尊称。子爵和侯爵是分别作为副伯爵和副公爵而设立的。这些官衔在加洛林时代吞并采邑的过程中也被当成了采邑而继承下来,才慢慢变成爵号的(就像莱茵—巴拉定选侯自己是行宫伯爵但还是皇帝的骥厩总管。
勃兰登堡侯爵还是皇帝的御前大臣一样,他们的官衔也成了采邑只是拥有的人太少而没能成为爵号而已)。所以很多拥有领地但没有官衔的贵族,就以领地为头衔。中间加中缀词。翻译过来就是某某地方的某某先生。很多名门包括日后君临半个欧洲的波旁家最初也都是这些没封号的家族里的。
按照英国传统,女王(或国王)可以根据内阁首相的提议,将某种贵族爵位授予某人,但受封的人数是有限的,每年大约在20名以内。
贵族爵位(peerages)分为公爵(Duke)、侯爵(Marquis或Marquess)、伯爵(Earl)、子爵(Viscount)和男爵(Baron)5个等级。原来贵族爵位都是世袭的,而且只能有一个继承人。长子是法定继承人。
只有在贵族没有儿子的情况下,其爵位才能由首先达到继承年龄的直系后代来继承。自1958年以后,才允许将非继承性的“终身贵族爵位”(Life peerages)授予某一个人。
对公爵、公爵夫人(Duchess)尊称为“Grace”。直接称呼时用“Your Grace”(大人、夫人),间接提及时用“His(Her)Grace”。用在信封或信的开头可尊称为“His Grace the Duke of...”(公爵大人……)或“Her Grace the Duchess of...”(公爵夫人……)。
侯爵、伯爵、子爵和男爵都可以称为“Lord”(勋爵)。直接称呼时,都可称“Your Lordship”。间接提及时可用“Lord +姓”或“Lord +地名”。信封上或信的开头分别称“My Lord Marquis”或“My Lord”(主要用于伯、子、男爵)。
公爵、侯爵、伯爵的长子在他们的父亲没死之前,即没有继承其父亲爵位之前,也可称之为“Lord”(勋爵),但不是贵族。公爵、侯爵的次子以下的儿子,可以终身称之为“Lord”(勋爵);对伯、子、男爵的次子以下的儿子可称“Honorable”(尊敬的)。他们也都不是贵族。
侯爵夫人(Marchioness)、伯爵夫人(Countess)、子爵夫人(Viscountess)、男爵夫
人(Baroness)均可称之为:“Lady”(夫人),即用“Lady +丈夫的姓或丈夫勋称中的地名”。
公爵、侯爵、伯爵的每一个女儿也都可称为“Lady”,即可用“Lady +授予名+姓”。
如果她结了婚,就用丈夫的姓代替自己的姓,但仍称为“Lady”(夫人),即使丈夫无爵位,是个普通的“先生”,也可称为“Lady”。如果丈夫有了爵位,那她就要选用相应的誉称。
除了贵族爵位以外,还有别的一些誉称,对爵士则尊称为“Sir”(爵士)。具体做法是“Sir +授予名+姓”或“Sir+授予名”,但作为爵士头衔,Sir绝不可只用于姓前。
如“Sir James Manson”也可称“Sir James”,但绝不能称“Sir Manson”。爵士的夫人也可称“Lady”。
爵士的头衔不能继承,除头衔外爵士没有什么特权。其儿子也和平民的姓一样用“Mr.”相称。
Rex et Imperator / Regina et Imperatrix
国王兼皇帝/女王兼女皇,1876年维多利亚女王加冕为印度女皇,至1947年印度独立期间,英国君主的称号 。
1、King/Queen 国王/女王
2、Crownprince 王储,在英国称Prince of Wales,即威尔士亲王
3、Prince 亲王或王子。通常只表示“君主之子”(或女君主之夫)之意,而非具体的爵位。女性称Princess(公主),国王长女称Princess Royal,即“大公主” 。
4、Royal Duke 大公爵
5、Duke 公爵
6、Marquess 侯爵
7、Earl伯爵
8、Viscount 子爵
9、Baron 男爵
10、Baronet从男爵
11、Knight 骑士
其中皇帝/女皇和国王/女王称“Your Majesty”,亲王和公主称“Your Highness”,公爵称“Your Grace”,公爵之子、侯爵、侯爵之子和伯爵统称lord,即勋爵。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欧洲爵位制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爵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