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斯蒂文森的诗(电灯的人)主要说明什么
斯蒂文森的诗电灯的人主要说明什么?斯蒂文唱的是电灯,主要说明斯蒂文森是很有力量的。
❷ 你写不了一本书,但可以尝试着去写第一页这句话是谁说的
1、应该是英国小说家斯蒂文森说的。
2、他明知自己不久于人世,于重病之中坚持写作,表示自己不在意结果,而重视事情进行的过程。或者在做一件事之前不应该光想着结果会怎样,最重要的是你要去做,去尝试,这样才有可能成功。
仅供参考。
❸ 点灯的人
斯蒂文森的儿童诗集《一个孩子的诗园》中有一首诗:《点灯的人》。1984年10月我访问英国,在爱丁堡的一次出版界集会上,我把我和方谷绣合译的《一个孩子的诗园》中文版(1982年人民文学出版社第1版)送给英国朋友们。座中一位M女士翻阅这本书,她不懂中文,但可以观赏书中的插图。她一眼就看中了缪印堂画的一幅,知道是《点灯的人》。她说她非常喜欢这首诗,称赞这幅插图好,画出了那个时代的气氛。她告诉我,那盏街灯现在还原封不动地竖立在这个城市的斯蒂文森故居门外。很遗憾,我来不及去看那盏灯,因为这次访英日程太紧了。2001年我应邀赴英国讲学,时间充裕,9月,偕女儿再访爱丁堡。在爱丁堡的苏格兰三作家(彭斯、司各特、斯蒂文森)纪念馆里,我见到展柜中有《一个孩子的诗园》,1885年初版,正好翻开在《点灯的人》这一页。同时,在玻璃柜内灯光照射下,另一件展品是《点灯的人》的字体放大了的诗节,正吸引着来访者。我随即把它拍摄了下来。斯蒂文森的诗作很多,为什么突出《点灯的人》?我思考着,走出了纪念馆。我和女儿找到了海略罗大街17号,门上有铜牌:“斯蒂文森故居”。可惜不能进去,里面还有住户。这条街上有一排住宅,沿街有一盏盏街灯。17号门外的那盏,该就是斯蒂文森儿时每天傍晚见到工人李利点燃的街灯吧。1984年M女士说现存的街灯是当年的原物,该不会错。这街灯形状古老,保持着十九世纪的风格,只是那时用煤油,现在改用电了。我看着这街灯,感到亲切,就在灯柱旁留影。我想象着当年斯蒂文森见到的景象:工人“李利拿着提灯和接续子走来了,把街灯点亮。”
❹ 《金银岛》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金银岛》是英国小说家罗伯特·路易斯·史蒂文森创作的一部长篇小说,讲述的是18世纪中期英国少年吉姆从垂危水手彭斯手中得到传说中的藏宝图,在当地乡绅支援下组织探险队前往金银岛。并与冈恩众人智斗海盗,最终平息了叛变并成功取得宝藏的故事。
《金银岛》的故事主要以少年吉姆的角度展开,作者成功地把握了一个孩子的观察视角,以第一人称“我”展开叙述,不仅增强文章的亲切感,而且使整个叙述从说话口吻到遣词造句都符合孩子的语言习惯。因而,这幅为青少年朋友描绘的寻宝图,既散发出浓厚的孩童情趣,又充满着诱人的冒险气息。
《金银岛》可以让读者感受到金钱的诱惑之大。金钱竟可以改变人与人之间的感情。金钱腐蚀了世界,金钱腐蚀了一切。但金钱本身是无辜的,只是心理变质的人妄想拥有它、利用它甚至是控制它。于是,金钱便变成了一种邪恶的代名词。但金钱有时又是对人类有益的,譬如努力工作便会得到丰厚的利益,此时的金钱便给了人一种上进的力量。只要合理地使用金钱,金钱便会是最有益的物品。
《金银岛》被植入了鲜活的历史时间,隐藏着一个将历史与成长关联起来的重大主题,是一部名副其实的“成长小说”。
《金银岛》可以被视作是反“东方主义”思维的文本。主人公吉姆也正是处在这样的反对殖民侵略,重归资本主义理性的历史交叉点上,经过了重重考验而最终成长起来。在主人公吉姆的身上体现出了一种精明、进取、理性的精神。这不仅是他自我成长的结果,也体现了斯蒂文森对于重返资本主义正统精神的渴望,这种渴望和18世纪在欧洲兴起的理性主义一脉相承。
(4)英国斯蒂文森夜晚的童话什么隐喻扩展阅读
《金银岛》是以真实的历史背景为题材写的,书中的荒岛即科科斯岛,位于太平洋距哥斯达黎加海岸483千米的海中,曾是17世纪海盗的休息站。海盗们经常将掠夺的财宝在此装卸和埋藏,因此为这个并非鸟语花香、景色宜人的小岛平添了许多神秘色彩。据说岛上至少埋有六处宝藏。
1820年,利马市仍然是西班牙的殖民地,当被称为“解放者”的秘鲁民族英雄玻利瓦尔所率领的革命军即将进攻利马时,利马的西班牙总督仓皇出逃,同时将他多年搜刮的财宝,包括黄金烛台、金盘、真人般大小的圣母黄金铸像装,登上一艘“玛丽·迪尔”号的帆船上逃走。
不料,到了海上,船长见财起意,杀死了西班牙总督,为了安全起见,船长将财宝藏进了可可岛上的一个神秘的洞穴内。在以后的日子里,他却一直没有找到适当机会重返可可岛取走宝藏,直至1844年,船长离开人世,只是留下了一-张难辨真伪的藏宝图。史蒂文森以此为背景写出《金银岛》一书。
❺ 斯蒂文森kidnapped简介
kidnapped的翻译为《绑架》
1、作品简介
Conrad和 Ellie是纽约市一对有钱有势的夫妇,某天他们的孩子突遭绑架,周围每个人都有嫌疑。FBI和一个私人谈判小组相继介入此案。
大家都认为无法及时解救这个孩子,但随着剧情的推移,这个表面上看起来"完美无缺"的家庭却逐渐暴露出不为人知的秘密。这部电视剧所聚焦的是一场精心设计的游戏,绑匪、执法机构(FBI、私人谈判小组)和表里不一的受害人家庭三方暗暗角力。
2、作者简介
罗伯特·路易斯·斯蒂文森(1850一1894),苏格兰随笔作家、诗人、小说家、游记作家、新浪漫主义代表。斯蒂文森出生于苏格兰爱丁堡,早年就读于爱丁堡大学。他从学生时代起即酷爱文学,一生多病,但有旺盛的创作力。
斯蒂文森的作品题材繁多,构思精巧,其探险小说和惊险小说更是富于独创性和戏剧性力量,其代表作有《金银岛》《化身博士》《诱拐》等,斯蒂文森亦以之在读者中获得巨大声望。对他的诗人身份,一般读者并不了解。
他逝世以后,长期被认为只是一位模仿他人风格的散文作家和儿童读物及通俗读物作家,直到二十世纪五十年代,才被有识者推崇为具有独创性和才能的作家。
1、创作特点
史蒂文森的小说在叙事聚焦方面的灵活多变及创造性,说明了他一直秉持的对技巧的多样性的有意识的创造。这是史蒂文森作为一位着名的浪漫主义小说家的一面,而另一方面。虽然史蒂文森以冒险小说闻名,他却认为自己是个散文家和现实主义者。
从他的散文创作来看,史蒂文森是一位现实主义者,一位对生活模式及行为敏锐的观察家。描写生活中的真人真事、现实中的真情实感,这些正是他的苏格兰散文的特点。史蒂文森作为一名散文家的一面是不应该受到忽视的。
例如《金银岛》在小说伊始便以少年吉姆·霍金斯的口吻采用倒叙进行描述:“乡绅屈利劳尼先生、李甫西大夫和其他几位绅士要我把有关藏宝岛的全部详情从头至尾毫无保留地写下来……我就拿起笔来,回到我父亲开设本葆将军客店里的时代。”
这首先为整部作品定下了一个基调,即读者必须跟随第一人称的“我”来回忆整个已经发生过的冒险历程。第一人称的设置可以迅速拉近读者与作品文本之间的距离,给人以身临其境的感受,增加作品的感染力。
而以“回忆”的口吻进行倒叙则从时空逻辑的维度确立了整个历险是已经发生过了的,因而它具有绝对的、不容置疑的真实性。
史蒂文森早期生活在大英帝国本土,与同时代的大多数作家一样,潜意识里认可帝国有理的观念,为帝国事业写作。随着其远离大英帝国本土。长时间生活在土着人中间,目睹了帝国给当地土着人带来的破坏和灾难。
转而同情土着人,对帝国的侵略破坏行为表示愤怒,在其后的作品中更多地表达了作者反对殖民的愿望和立场,完成了从殖民到后殖民写作的转变。
史蒂文森作品中体现出超于其时代的精神,作为白人作家,他体恤被殖民者之痛,不齿列强殖民行径,明辨是非不偏不倚。
例如《弗丽沙海滩》、《海岛之夜娱乐记》和《在南洋》等游记散文和故事集,描绘了一个梦幻般美丽和谐的海岛世界。尤其重要的是,他于1892年出版了堪称史着的《历史的注脚》。
这部作品主要依据他自己在萨摩亚的经历写成,详细记录了在西方殖民者的策划操纵下,萨摩亚岛上内战之火肆意蔓延,岛民饱受涂炭的史实,字里行间流露着对殖民者罪恶行径的愤慨,表达了对土着人的深切同情。
这部作品文笔犀利、鞭挞无情,最为集中地体现了作者反殖民、主张种族和文明平等的思想。
批评家认为史蒂文森将文学和民俗融合成新的传统,才使得他的浪漫冒险作品更有批评价值。结合现代性与魔幻性,试图用民间信以为真的迷信传说来颠覆英国传统文学文化的统治地位,冲破英帝国主义的禁锢。
史蒂文森经过一段时间的散文和文学评论写作后开始了短篇小说的创作。自1877年发表第一个短篇《借宿一夜》以来,史蒂文森一直致力于短篇小说的叙述技巧和人物呈现的革新。
他的短篇在风格和主题上跨度很大,有悬疑故事,也有寓言式幻想故事,有冒险故事也有性格分析经典,从多方面反映了作者个性和创作的多面性。
2、作者影响
史蒂文森在世时是一位名人,但随着现代文学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崛起后,他的作品被归类为儿童文学与恐怖小说的类型。史蒂文森遭到一些像维吉尼亚·伍尔芙与伦纳德·伍尔夫(Leonard Woolf)的批评,而他也逐渐被排除在学校教授的文学经典之外。
这种情况在1973年达到巅峰,当年厚达2000页的《牛津英文文学选集》完全忽略了史蒂文森。而《诺顿英国文学选集》从1968年到2000年为止也没有提到史蒂文森,只有2006年的第8版才包括他在内。
在20世纪晚期,史蒂文森开始被重新评价成一位拥有过人洞察力的艺术家、文学理论家、随笔作家与社会评论家,也被认为是南太平洋殖民历史的见证人与人类学家。随着新的学术研究,他被认为与约瑟夫·康拉德及亨利·詹姆斯地位相当。
无论学术反应是如何,史蒂文森仍然是非常受欢迎的。根据《翻译索引》(Index Translationum)的资料显示,史蒂文森排名第25位,位于查尔斯·狄更斯、奥斯卡·王尔德与爱伦·坡之前。
史蒂文森是英国文学新浪漫主义的代表之一,也是最多产的作家之一。他的浪漫冒险小说是自《沃尔特·斯科特爵士》问世以来英国最受公众喜爱的作品。
小说《金银岛》(Treasure Island)(1883年),是关于寻找海盗宝藏的故事,也是他的浪漫小说中最受欢迎的一部,同时还是最受欢迎的英语儿童书籍之一。《化身博士》(1886年),是一部关于人类双重性格的讽刺性小说,同时也是描述心理活动的悬疑恐怖小说。
《儿童诗园》(1885年),是一部经典作品。在怪诞题材的“马克汉姆”和“丑陋的珍妮特”、悲剧题材的《法理丝的海滩》、幻想题材的《迈尔斯特·多尔阁下》等作品中,史蒂文森证明了自己还是一位短篇小说大师。史蒂文森是英国文学史上第一位将短篇小说当作一个体裁探索的作家。
在他之前,司各特和狄更斯认为短篇小说是低于长篇的体裁,从而当作长篇的副产品来写作。他的散文、游记以及信函文字优美、内容睿智且见闻广博。
史蒂文森的着作使得他在有生之年非常受欢迎,受到了许多作家的赞美,其中包括约瑟夫·鲁德亚德·吉卜林、豪尔赫·路易斯·博尔赫斯、弗拉基米尔·纳博科夫、欧内斯特·海明威等文学大师。但是在他去世后他的文学声誉开始下降,并且后人仅仅认为他是一名杰出的儿童故事作家。
网络-罗伯特·路易斯·史蒂文森许多现代主义的作家并不认同他,因为史蒂文森是大众化的,而且他的作品并不符合他们所定义的文学。然而,到了20世纪中期,评论家对其作品进行了新的评价,开始审视史蒂文森而且将他的作品放入西方经典中,并将他列为19世纪最伟大的作家之一。
时至今日,史蒂文森的诗集《儿童诗苑》仍是英国家喻户晓的儿童读物中的优秀作品。《不列颠网络全书》高度评价他的儿童诗是“无与伦比”的。他的抒情诗集《矮树丛》也同样受到广泛欢迎和高度赞扬。
❻ <<夜莺>>中心思想
济慈的夜莺歌
介绍:济慈(1795—1821),英国诗人。他出身贫苦,做过药剂师的助手,年轻时就
死于肺病。
诗中有济慈(Jonh Keats)的《夜莺歌》,与禽中有夜莺一样的神奇。除非你亲耳
听过,你不容易相信树林里有一类发痴的鸟,天晚了才开口唱,在黑暗里倾吐他的妙乐,
愈唱愈有劲,往往直唱到天亮,连真的心血都跟着歌声从她的血管里呕出;除非你亲自
咀嚼过,你也不易相信一个二十三岁的青年有一天早饭后坐在一株李树底下迅笔的写,
不到三小时写成了一首八段八十行的长歌,这歌里的音乐与夜莺的歌声一样的不可理解,
同是宇宙间一个奇迹,即使有哪一天大英帝国破裂成无可记认的断片时,《夜莺歌》依
旧保有他无比的价值:万万里外的星亘古的亮着,树林里的夜莺到时候就来唱着,济慈
的夜莺歌永远在人类的记忆里存着。
那年济慈住在伦敦的Wentworth Place①。百年前的伦敦与现在的英京大不相同,
那时候“文明”的沾染比较的不深,所以华次华士②站在威士明治德桥上,还可以放心
的讴歌清晨的伦敦,还有福气在“无烟的空气”里呼吸,望出去也还看得见“田地、小
山、石头、旷野,一直开拓到天边”。那时候的人,我猜想,也一定比较的不野蛮,近
人情,爱自然,所以白天听得着满天的云雀,夜里听得着夜莺的妙乐。要是济慈迟一百
年出世,在夜莺绝迹了的伦敦市里住着,他别的着作不敢说,这首夜莺歌至少,怕就不
会成功,供人类无尽期的享受。说起真觉得可惨,在我们南方,古迹而兼是艺术品的,
止淘成③了西湖上一座孤单的雷峰塔,这千百年来雷峰塔的文学还不曾见面,雷峰塔的
映影已经永别了波心!也许我们的灵性是麻皮做的,木屑做的,要不然这时代普遍的苦
痛与烦恼的呼声还不是最富灵感的天然音乐;——但是我们的济慈在哪里?我们的《夜
莺歌》在哪里?济慈有一次低低的自语——“I feel the flowers growing on
me”。意思是“我觉得鲜花一朵朵的长上了我的身”,就是说他一想着了鲜花,他的本
体就变成了鲜花,在草丛里掩映着,在阳光里闪亮着,在和风里一瓣瓣的无形的伸展着,
在蜂蝶轻薄的口吻下羞晕着。这是想象力最纯粹的境界:孙猴子能七十二般变化,诗人
的变化力更是不可限量——沙士比亚戏剧里至少有一百多个永远有生命的人物,男的女
的、贵的贱的、伟大的、卑琐的、严肃的、滑稽的,还不是他自己摇身一变变出来的。
济慈与雪莱最有这与自然谐合的变术;——雪莱制《云歌》时我们不知道雪莱变了云还
是云变了;雪莱歌《西风》时不知道歌者是西风还是西风是歌者;颂《云雀》时不知道
是诗人在九霄云端里唱着还是百灵鸟在字句里叫着;同样的济慈咏“忧郁”“Odeon M
elancholy”时他自己就变了忧郁本体,“忽然从天上掉下来像一朵哭泣的云”;他赞美
“秋”“To Autumn”时他自己就是在树叶底下挂着的叶子中心那颗渐渐发长的核仁儿,
或是在稻田里静偃着玫瑰色的秋阳!这样比称起来,如其赵松雪④关紧房门伏在地下学
马的故事可信时,那我们的艺术家就落粗蠢,不堪的“乡下人气味”!
①Wentworth Place,即文特沃思村。实际上,该处是济慈的女友范妮·布劳纳
的家,济慈写《夜莺颂》的时候还在汉普斯泰德,他是去意大利疗养前的一个月才搬到
这里的。
②华次毕士,通译华兹华斯(1770—1850),英国诗人,湖畔派的代表人物。
③淘成,浙江方言,这里是“剩存”的意思。
④赵松雪,即赵孟俯(1254—1322),元代书画家。其书法世称“赵体”,画工山
水、人物、鞍马,尤善画马。
他那《夜莺歌》是他一个哥哥死的那年做的,据他的朋友有名肖像画家Robert Ha
ydon①给Miss Mitford②的信里说,他在没有写下以前早就起了腹稿,一天晚上他们俩
在草地里散步时济慈低低的背诵给他听——“……in alow,tremulous undertone whi
ch affected me extremely.③
①Robert Haydon,通译罗伯特·海登(1786—1846),英国画家、作家。
②Miss Mitford,通译米特福德小姐(1787—1855),英国女作家。
③这句英文的意思是:“……那低沉而颤抖的鸣啭深深地感染了我。”
那年碰巧——据着《济慈传》的Lord Houghton①说,在他屋子的邻近来了一只夜
莺,每晚不倦的歌唱,他很快活,常常留意倾听,一直听得他心痛神醉逼着他从自己的
口里复制了一套不朽的歌曲。我们要记得济慈二十五岁那年在意大利在他一个朋友的怀
抱里作古,他是,与他的夜莺一样,呕血死的!
①Lord Houghton,通译雷顿爵士(1809—1855),英国诗人,曾出版济慈的书
信和遗着。
能完全领略一首诗或是一篇戏曲,是一个精神的快乐,一个不期然的发现。这不是
容易的事;要完全了解一个人的品性是十分难,要完全领会一首小诗也不得容易。我简
直想说一半得靠你的缘分,我真有点儿迷信。就我自己说,文学本不是我的行业,我的
有限的文学知识是“无师传授”的。裴德①(Walter Pater)是一天在路上碰着大雨到
一家旧书铺去躲避无意中发现的,哥德②(Goethe)——说来更怪了——是司蒂文孙③
(R.L.S.)介绍给我的,(在他的Art of WritCing④那书里他称赞George Henr
y Lewes⑤的《葛德评传》;Everyman edition⑥一块钱就可以买到一本黄金的书)柏
拉图是一次在浴室里忽然想着要去拜访他的。雪莱是为他也离婚才去仔细请教他的,杜
思退益夫斯基⑦、托尔斯泰、丹农雪乌⑧、波特莱耳⑨、卢骚,这一班人也各有各的来
法,反正都不是经由正宗的介绍:都是邂逅,不是约会。这次我到平大⑩教书也是偶然
的,我教着济慈的《夜莺歌》也是偶然的,乃至我现在动手写这一篇短文,更不是料得
到的。友鸾⑾再三要我写才鼓起我的兴来,我也很高兴写,因为看了我的乘兴的话,竟
许有人不但发愿去读那《夜莺歌》,并且从此得到了一个亲口尝味最高级文学的门径,
那我就得意极了。
①裴德,通译佩特(1839—1894),英国诗人、批评家,着有《文艺复兴史研究》
等。
②哥德,通译歌德(1749—1832),德国诗人,着有《浮士德》、《少年维特之烦
恼》等。
③司蒂文孙,通译斯蒂文森(1850—1894),英国作家。
④Art of Writing,即《写作的艺术》。
⑤George Henry Lewes,通译乔治·亨利·刘易斯(1817—1878),美国哲学家、
文学评论家,还做过演员和编辑。
⑥Everyman edition,书籍的普及版。
⑦杜思退益夫斯基,通译陀思妥耶夫斯基(1821—1881),俄国作家,着有《卡拉
马佐夫兄弟》等。
⑧丹农雪乌,通译邓南遮(1863—1938),意大利作家。
⑨波特莱耳,通译波德莱尔(1821—1867),法国诗人。
⑩平大,即平民大学。
⑾友鸾,即张友鸾(1904—1989),作家、翻译家。当时他在主编《京报》副刊
《文学周刊》。
但是叫我怎样讲法呢?在课堂里一头讲生字一头讲典故,多少有一个讲法,但是现
在要我坐下来把这首整体的诗分成片段诠释它的意义,可真是一个难题!领略艺术与看
山景一样,只要你地位站得适当,你这一望一眼便吸收了全景的精神;要你“远视”的
看,不是近视的看;如其你捧住了树才能见树,那时即使你不惜工夫一株一株的审查过
去,你还是看不到全林的景子。所以分析的看艺术,多少是杀风景的:综合的看法才对。
所以我现在勉强讲这《夜莺歌》,我不敢说我能有什么心得的见解!我并没有!我只是
在课堂里讲书的态度,按句按段的讲下去就是;至于整体的领悟还得靠你们自己,我是
不能帮忙的。
你们没有听过夜莺先是一个困难。北京有没有我都不知道。下回萧友梅①先生的音
乐会要是有贝德花芬的第六个“沁芳南”②( The Pastoral Symphony)时,你们可
以去听听,那里面有夜莺的歌声。好吧,我们只能要同意听音乐——自然的或人为的—
—有时可以使我们听出神:譬如你晚上在山脚下独步时听着清越的笛声,远远的飞来,
你即使不滴泪,你多少不免“神往”不是?或是在山中听泉乐,也可使你忘却俗景,想
象神境。我们假定夜莺的歌声比我们白天听着的什么鸟都要好听;他初起像是龚云甫③,
嗓子发沙的,很懈的试她的新歌;顿上一顿,来了,有调了。可还不急,只是清脆悦耳,
像是珠走玉盘(比喻是满不相干的)!慢慢的她动了情感,仿佛忽然想起了什么事情使
他激成异常的愤慨似的,他这才真唱了,声音越来越亮,调门越来越新奇,情绪越来越
热烈,韵味越来越深长,像是无限的欢畅,像是艳丽的怨慕,又像是变调的悲哀——直
唱得你在旁倾听的人不自主的跟着她兴奋,伴着她心跳。你恨不得和着她狂歌,就差你
的嗓子太粗太浊合不到一起!这是夜莺;这是济慈听着的夜莺,本来晚上万籁静定后声
音的感动力就特强,何况夜莺那样不可模拟的妙乐。
①萧友梅(1884—1940),音乐教育家,当时任北京女子师范大学音乐系主任。
②贝德花芬的第六个“沁芳南”,即贝多芬的《第六交响曲》。“沁芳南”是英语
交响曲Symphony一词的音译。
③龚云甫(1862—1932),京剧演员,擅长老旦戏。下文中的“她”,是指他的角色身份。
好了;你们先得想象你们自己也教音乐的沉醴浸醉了,四肢软绵绵的,心头痒荠荠
的,说不出的一种浓味的馥郁的舒服,眼帘也是懒洋洋的挂不起来,心里满是流膏似的
感想,辽远的回忆,甜美的惆怅,闪光的希冀,微笑的情调一齐兜上方寸灵台时——再
来——“in a low,tiemulous undertone”①——开通济慈的《夜莺歌》,那才对
劲儿!
①这句英文的意思是:“低沉颤抖的鸣啭”。
这不是清醒时的说话;这是半梦呓的私语:心里畅快的压迫太重了流出口来绻缱的
细语——我们用散文译过他的意思来看:——
(一)“这唱歌的,唱这样神妙的歌的,决不是一只平常的鸟;她一定是一个树林
里美丽的女神,有翅膀会得飞翔的。她真乐呀,你听独自在黑夜的树林里,在架干交叉,
浓荫如织的青林里,她畅快的开放她的歌调,赞美着初夏的美景,我在这里听她唱,听
的时候已经很多,她还是恣情的唱着;啊,我真被她的歌声迷醉了,我不敢羡慕她的清
福,但我却让她无边的欢畅催眠住了,我像是服了一剂麻药,或是喝尽了一剂鸦片汁,
要不然为什么这睡昏昏思离离的像进了黑甜乡似的,我感觉着一种微倦的麻痹,我太快
活了,这快感太尖锐了,竟使我心房隐隐的生痛了!”
(二)“你还是不倦的唱着——在你的歌声里我听出了最香冽的美酒的味儿。啊,
喝一杯陈年的真葡萄酿多痛快呀!那葡萄是长在暖和的南方的,普鲁罔斯①那种地方,
那边有的是幸福与欢乐,他们男的女的整天在宽阔的太阳光底下作乐,有的携着手跳春
舞,有的弹着琴唱恋歌;再加那遍野的香草与各样的树馨——在这快乐的地土下他们有
酒窖埋着美酒。现在酒味益发的澄静,香冽了。真美呀,真充满了南国的乡土精神的美
酒,我要来引满一杯,这酒好比是希宝克林灵泉的泉水,在日光里滟滟发虹光的清泉,
我拿一只古爵盛一个扑满。啊,看呀!这珍珠似的酒沫在这杯边上发瞬,这杯口也叫紫
色的浓浆染一个鲜艳;你看看,我这一口就把这一大杯酒吞了下去——这才真醉了,我
的神魂就脱离了躯壳,幽幽的辞别了世界,跟着你清唱的音响,像一个影子似淡淡的掩
入了你那暗沉沉的林中。”
①普鲁罔斯,通译普罗旺斯,法国南方的一个省。
(三)“想起这世界真叫人伤心。我是无沾恋的,巴不得有机会可以逃避,可以忘
怀种种不如意的现象,不比你在青林茂荫里过无忧的生活,你不知道也无须过问我们这
寒伧的世界,我们这里有的是热病、厌倦、烦恼,平常朋友们见面时只是愁颜相对,你
听我的牢骚,我听你的哀怨;老年人耗尽了精力,听凭痹症摇落他们仅存的几茎可怜的
白发;年轻人也是叫不如意事蚀空了,满脸的憔悴,消瘦得像一个鬼影,再不然就进墓
门;真是除非你不想他,你要一想的时候就不由得你发愁,不由得你眼睛里钝迟迟的充
满了绝望的晦色;美更不必说,也许难得在这里,那里,偶然露一点痕迹,但是转瞬间
就变成落花流水似没了,春光是挽留不住的,爱美的人也不是没有,但美景既不常驻人
间,我们至多只能实现暂时的享受,笑口不曾全开,愁颜又回来了!因此我只想顺着你
歌声离别这世界,忘却这世界,解化这忧郁沉沉的知觉。”
(四)“人间真不值得留恋,去吧,去吧!我也不必乞灵于培克司(酒神)与他那
宝辇前的文豹,只凭诗情无形的翅膀我也可以飞上你那里去。啊,果然来了!到了你的
境界了!这林子里的夜是多温柔呀,也许皇后似的明月此时正在她天中的宝座上坐着,
周围无数的星辰像侍臣似的拱着她。但这夜却是黑,暗阴阴的没有光亮,只有偶然天风
过路时把这青翠荫蔽吹动,让半亮的天光丝丝的漏下来,照出我脚下青茵浓密的地土。”
(五)“这林子里梦沉沉的不漏光亮,我脚下踏着的不知道是什么花,树枝上渗下
来的清馨也辨不清是什么香;在这薰香的黑暗中我只能按着这时令猜度这时候青草里,
矮丛里,野果树上的各色花香;——乳白色的山楂花,有刺的野蔷薇,在叶丛里掩盖着
的芝罗兰已快萎谢了,还有初夏最早开的麝香玫瑰,这时候准是满承着新鲜的露酿,不
久天暖和了,到了黄昏时候,这些花堆里多的是采花来的飞虫。”
我们要注意从第一段到第五段是一顺下来的:第一段是乐极了的谵语,接着第二段
声调跟着南方的阳光放亮了一些,但情调还是一路的缠绵。第三段稍为激起一点浪纹,
迷离中夹着一点自觉的愤慨,到第四段又沉了下去,从“already with thee!”①起,
语调又极幽微,像是小孩子走入了一个阴凉的地窖子,骨髓里觉着凉,心里却觉着半害
怕的特别意味,他低低的说着话,带颤动的,断续的;又像是朝上风来吹断清梦时的情
调;他的诗魂在林子的黑荫里闻着各种看不见的花草的香味,私下一一的猜测诉说,像
是山涧平流入湖水时的尾声……这第六段的声调与情调可全变了;先前只是畅快的惝恍,
这下竟是极乐的谵语了。他乐极了,他的灵魂取得了无边的解说与自由,他就想永保这
最痛快的俄顷,就在这时候轻轻的把最后的呼吸和入了空间,这无形的消灭便是极乐的
永生;他在另一首诗里说——
①这句中的英文意为:“早已和你在一起”。
I know this being’s lease,
My fancy to its utmost bliss spreads,
Yet could I on this very midnight cease,
And the world sgaudy ensign see in shreds’
Verse,Fame and Beauty are in tense indeed;
But Death in tenser-Death is Life’shigh Meed.
在他看来,(或是在他想来),“生”是有限的,生的幸福也是有限的——诗,声
名与美是我们活着时最高的理想,但都不及死,因为死是无限的,解化的,与无尽流的
精神相投契的,死才是生命最高的蜜酒,一切的理想在生前只能部分的,相对的实现,
但在死里却是整体的绝对的谐合,因为在自由最博大的死的境界中一切不调谐的全调谐
了,一切不完全的都完全了,他这一段用的几个状词要注意,他的死不是苦痛,是“Ea
seful Death”舒服的,或是竟可以翻作“逍遥的死”;还有他说“Quiet Breath”,
幽静或是幽静的呼吸,这个观念在济慈诗里常见,很可注意;他在一处排列他得意的幽
静的比象——
AUTUMN SUNS
Smiling at ev e upon the quiet sheaves.
Sweet Sapphos Cheek-a sleeping infant’s breath-
The graal sand that througn an hour glass runs
A woodland rivulet,aPoet’s death
秋田里的晚霞,沙浮①女诗人的香腮,睡孩的呼吸,光阴渐缓的流沙,山林里的小
溪,诗人的死。他诗里充满着静的,也许香艳的。美丽的静的意境,正如雪莱的诗里无
处不是动,生命的振动,剧烈的,有色彩的,嘹亮的。我们可以拿济慈的《秋歌》对照
雪莱的《西风歌》,济慈的“夜莺”对比雪莱的“云雀”,济慈的“忧郁”对比雪莱的
“云”,一是动、舞、生命、精华的、光亮的、搏动的生命,一是静、幽、甜熟的、渐
缓的“奢侈”的死,比生命更深奥更博大的死,那就是永生。懂了他的生死的概念我们
再来解释他的诗:
①沙浮,通译莎福(前7—前6世纪),古希腊女诗人。
(六)“但是我一面正在猜测着这青林里的这样那样,夜莺他还是不歇的唱着,这
回唱得更浓更烈了。(先前只像荷池里的雨声,调虽急,韵节还是很匀净的;现在竟像
是大块的骤雨落在盛开的丁香林中,这白英在狂颤中缤纷的堕地,雨中的一阵香雨,声
调急促极了)所以他竟想在这极乐中静静的解化,平安的死去,所以他竟与无痛苦的解
脱发生了恋爱,昏昏的随口编着钟爱的名字唱着赞美他,要他领了他永别这生的世界,
投入永生的世界。这死所以不仅不是痛苦,真是最高的幸福,不仅不是不幸,并且是一
个极大的奢侈;不仅不是消极的寂灭,这正是真生命的实现。在这青林中,在这半夜里,
在这美妙的歌声里,轻轻的挑破了生命的水泡,啊,去吧!同时你在歌声中倾吐了你的
内蕴的灵性,放胆的尽性的狂歌好像你在这黑暗里看出比光明更光明的光明,在你的叶
荫中实现了比快乐更快乐的快乐;——我即使死了,你还是继续的唱着,直唱到我听不
着,变成了土,你还是永远的唱着。”
这是全诗精神最饱满音调最神灵的一节,接着上段死的意思与永生的意思,他从自
己又回想到那鸟的身上,他想我可以在这歌声里消散,但这歌声的本体呢?听歌的人可
以由生入死,由死得生,这唱歌的鸟,又怎样呢?以前的六节都是低调,就是第六节调
虽变,音还是像在浪花里浮沉着的一张叶片,浪花上涌时叶片上涌,浪花低伏时叶片也
低伏;但这第七节是到了最高点,到了急调中的争调——诗人的情绪,和着鸟的歌声,
尽情的涌了出来;他的迷醉中的诗魂已经到了梦与醒的边界。
这节里Ruth①的本事是在旧约书里The Book of Ruth②,她是嫁给一个客民的,
后来丈夫死了,她的姑要回老家,叫她也回自己的家再嫁人去,罗司一定不肯,情愿跟
着她的姑到外国去守寡,后来他在麦田里收麦,她常常想着她的本乡,济慈就应用这段
故事。
①Ruth,通译露丝(本文译作罗司),圣经《旧约·路得记》中的一个人物。不
过,济慈的《夜莺颂》至第七节才用到这个典故,徐志摩这里把她错到第六节里去了。
②The Book of Ruth,即《旧约·路得记》。
(七)“方才我想到死与灭亡,但是你,不死的鸟呀,你是永远没有灭亡的日子,
你的歌声就是你不死的一个凭证。时代尽迁异,人事尽变化,你的音乐还是永远不受损
伤,今晚上我在此地听你,这歌声还不是在几千年前已经在着,富贵的王子曾经听过你,
卑贱的农夫也听过你:也许当初罗司那孩子在黄昏时站在异邦的田里割麦,他眼里含着
一包眼泪思念故乡的时候,这同样的歌声,曾经从林子里透出来,给她精神的慰安,也
许在中古时期幻术家在海上变出蓬莱仙岛,在波心里起造着楼阁,在这里面住着他们摄
取来的美丽的女郎,她们凭着窗户望海思乡时,你的歌声也曾经感动她们的心灵,给他
们平安与愉快。”
(八)这段是全诗的一个总束,夜莺放歌的一个总束,也可以说人生的大梦的一个
总束。他这诗里有两相对的(动机);一个是这现世界,与这面目可憎的实际的生活:
这是他巴不得逃避,巴不得忘却的,一个是超现实的世界,音乐声中不朽的生命,这是
他所想望的,他要实现的,他愿意解脱了不完全暂时的生为要化入这完全的永久的生。
他如何去法,凭酒的力量可以去,凭诗的无形的翅膀亦可以飞出尘寰,或是听着夜莺不
断的唱声也可以完全忘却这现世界的种种烦恼。他去了,他化入了温柔的黑夜,化入了
神灵的歌声——他就是夜莺;夜莺就是他。夜莺低唱时他也低唱,高唱时他也高唱,我
们辨不清谁是谁,第六第七段充分发挥“完全的永久的生”那个动机,天空里,黑夜里
已经充塞了音乐——所以在这里最高的急调尾声一个字音forlorn①里转回到那一个动机,
他所从来那个现实的世界,往来穿着的还是那一条线,音调的接合,转变处也极自然;
最后糅和那两个相反的动机,用醒(现世界)与梦(想象世界)结束全文,像拿一块石
子掷入山壑内的深潭里,你听那音响又清切又谐和。余音还在山壑里回荡着,使你想见
那石块慢慢的,慢慢的沉入了无底的深潭……音乐完了,梦醒了,血呕尽了,夜莺死了!
但他的余韵却袅袅的永远在宇宙间回响着……
①forlorn,孤寂。
十三年十二月二日夜半
对徐志摩来说,艺术即生活,因为两者的目的只有一个:美。
美是自然的,刻意造作都与其无缘。这正如康河的柔波,摇曳的水草,夜半的明月。
他心灵中的点点情丝,在被外界融合的瞬间,就会洋溢出美文。就象“轻轻的走了,/
正如我轻轻的来;/我轻轻的招手,/作别西天的云彩。”那样的空灵,如“我不知道
/风往那一个方向吹——/我是在梦里/在梦的轻波里依洄”那般的令人迷醉。
在中国现当代文学中,徐志摩的诗文抒情的浓郁为最。不信你看《济慈的夜莺》。
开篇即是“诗中有济慈(John Keats)的《夜莺歌》,与禽中有夜莺一样的神奇”。
美妙的比喻,信手拈来。倾刻间,你阅读的欲望升起,于是,你无法终止你对美的好奇,
一气读完,不忍释卷。你再往回翻,想要找到这美产生的原因,瞑思良久,不得所以然。
看结构,平淡无奇;分析语词,他叙述如白话,尾尾道来;他的散文抒情如他的诗歌,
情感的裢漪是片片的粼光,而不会刺得你挣不开眼。可你就是认为手中的短文不同凡响,
象听完一首迷人的歌,听完后,而它的“余韵却袅袅的永远在宇宙间回响着……”
读徐志摩的散文,你不能去解释,也不要去字字句句的条分缕析。他的散文如他的
诗一样,是许多美的意象的感受,是情绪的自如流淌,是心灵振颤的曲线。就象你无论
如何说不出“我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为何绝妙为何让你看完再也无法忘
记,也无法在相同的情境下只会脱口而出而难以创造出更好的诗句一样。你佩服,你感
叹,你不得不承认天才艺术家心灵的宝贵,你会说那是徐志摩那颗易感的心的专利品。
世上最宽广的是大海,最复杂的是人的心灵。心灵说不尽也说不清。真正出自心灵
的产物比如美文,它不可细说,不可析,只可感。济慈写《夜莺歌》时感到鲜花一朵朵
长上了他的身,徐志摩感到济慈的“诗魂在林子的黑荫里闻着各种看不见的花草的香味,
私下一一的猜测诉说,像是山涧平流入湖水时的尾声……”。感觉是无声的交流,是寻
找心灵共振,是美的再造和延伸。
我固执地以为一定是上帝让徐志摩那颗心早些休息的。他即使闭上双眼,美的事物
经过时,他也会骤然间睁开,然后用心去笼罩它。我猜想,美的东西一定有一种光茫,
它们出现就能射穿他的心。
徐志摩崇尚高雅脱俗冰清玉洁的美,如曼殊斐儿的仙姿灵态;他欣赏潇洒的美,如
翩翩的雪花飞舞,如河畔的金柳,夕阳中的新娘;他迷念于大自然的美,如夜莺的歌般
婉转悠扬,如山花烂漫;他沉醉于凄惋悲哀的美,如济慈的喋血呕歌,梦里的伤悲……
似乎有某种预感,他竟然在他不多的散文中多次写到那些早殇的天才。难道那也是
一种心灵的共同的鸣响?他仿佛对他们更是情有独钟。手捧他写的《曼殊斐儿》,《济
慈的夜莺歌》,遥看东方上空漂浮无定的云彩,心中不禁伥然。漫游蓝天上的徐志摩,
你的英灵该化作了天边的彩虹吧?
天地之间,环宇之内,你是不死的美的精灵。
参考资料:http://www2.fjau.e.cn/xcb/books/mo/051.htm
❼ bed in summer背景故事梗概
诗集写作时斯蒂文森已身在加利福尼亚,仍然不难读出童年生活于他的深刻记忆.这首小诗直接取材于童年生活的即景.
夏天的英格兰,清晨四点多天就亮了,而落日非常晚,夏至前后落日要接近十点,而真正天黑要到十点之后.这漫长的白天,许多亚洲学生都一下子适应不了.天黑了做晚饭,这个顺理成章的行为到了夏天便乱了套,十一二点厨房灯火通明是毫不奇怪的.偶然晚上十点走在街上,恍如梦境——天是趋暗的蓝色,仿佛黄昏刚刚降临.几乎是个不完全的白夜了,我同S打趣说.我与漫长的白天相处地相当融恰,它让我不时想起托斯陀耶夫斯基的《白夜》,许久之前便开始对白夜的迷恋终于从纸上立了起来——尽管不是完全的.
斯蒂文森出生成长在苏格兰的爱丁堡,纬度较之英格兰更北.这首小诗是他童年记忆花园的一朵花,应该说,这朵花相当鲜丽、显眼.整首诗是出自个小孩的视角,他/她带着怨气想,为什么夏天时大白天就得上床.概述起来是十分简单的,然而将这简单的疑问还原到一个天真单纯的孩子心里,便显可爱了.这是孩子的思维,是一个孩子眼中的夏天,自然界的其他变化在他/她眼中被淡化了,他/她最在乎的就是大白天就得上床睡觉,即使已到了睡觉时间,他/她念念不忘的是,浪费了多少玩的时间啊.夜晚却又是白天,这段让人疑惑的魔幻时刻,通过一个不甘心睡觉的孩子被画出了.
字母旇孱禹揢 2014-12-09
❽ 给外婆点灯的人又多了一个这句话的言外之意是什么
1、《点灯的人》是英国着名作家斯蒂文森的一首诗歌,诗中那个叫李利小伙子总会在太阳落山后在街角点亮街灯,温暖每个路人的心。
2、给外婆点灯的人又多了一个,这句话的言外之意是指世界上善良的人很多,在温暖着每一个人的心,表达了一种感慨之情。